江苏南通如皋市双马化工有限公司爆炸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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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尘作业场所防静电服的选用

粉尘作业场所防静电服的选用

粉尘作业场所防静电服的选用2014 年8月2日,发生在江苏省昆山市的一起特别重大铝粉尘爆炸事故,让人们惊觉粉尘爆炸造成的巨大危害。

根据国务院事故调查组公布的事故调查报告,当天造成75 人死亡、185 人受伤;事故发生后的30 天,共有97 人死亡、163 人受伤。

粉尘爆炸事故对社会的极大危害性,使政府部门、企业和劳动者更加关注事故预防,特别是在事故现场建立最后一道防线,更好地发挥防静电服的作用,以减少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

因此,如何正确选择和使用防静电服,就成为很多企业研究探讨的内容。

一起事故引发的规定回顾2014 年,我国发生了多起粉尘爆炸事故。

1月20 日,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新桥镇史墅村华达化工厂发生金属粉尘爆炸,造成1 人受伤,2 名参加救援的人员轻微受伤。

4 月16 日,江苏省南通市如皋市东陈镇双马化工有限公司硬脂酸造粒塔正常生产过程中,发生硬脂酸粉尘爆炸事故,造成8 人死亡,9 人受伤。

8 月2 日,发生在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昆山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抛光二车间的铝粉尘爆炸事故,更成为2014 年全年伤亡最严重的一起生产事故。

国务院事故调查组公布的事故调查报告显示,事故直接原因为:事故车间除尘系统较长时间未按规定清理,铝粉尘集聚。

除尘系统风机开启后,打磨过程产生的高温颗粒在集尘桶上方形成粉尘云。

1 号除尘器集尘桶锈蚀破损,桶内铝粉受潮,发生氧化放热反应,达到粉尘云的引燃温度,引发除尘系统及车间的系列爆炸。

因没有泄爆装置,爆炸产生的高温气体和燃烧物瞬间经除尘管道从各吸尘口喷出,导致全车间所有工位操作人员直接受到爆炸冲击,造成群死群伤。

此外,事故企业在管理上存在安全防护措施不落实等问题,如事故现场作业人员密集、岗位粉尘防护措施不完善、未按规定配备防静电工装等劳动防护用品,这些因素都导致爆炸事故发生后,进一步加重了人员伤害。

事故发生后的第13 天,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发布总局令第68 号《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其中第五条规定:“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防护制度,严禁员工培训不合格和不按规定佩戴使用防尘、防静电等劳防用品上J-JU ”岗。

粉尘涉爆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与执法应用

粉尘涉爆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与执法应用
射伤者,地上留一堆人皮!导致许多烧灼伤患者受到更加 严重的二次伤害 现场惨不忍睹,好多妹子都要因此毁容了
▪ 非常非常重要一点:整改时必须严格落实动
火作业制度。
▪ 动火作业前作业区应进行全面的粉尘清理;
动火作业时作业区生产加工系统应停机;动 火作业区不得交叉作业
案例链接:维修期间不落实动火作业制度,未清空粉尘即进 行动火作业,引发爆炸
没有集尘罩,抽风效率低
有专门配套的集尘罩,抽风效率高
▪ 案例链接:集尘系统抽力不足造成爆炸
▪ 2016年4月1日江门市安诺特炊具制造有限公司电热喷涂车间的喷涂房
在生产过程中发生铝粉尘爆炸事故,现场灼伤5名工人。2016年3月21 日该公司将A生产线原电热喷铁粉工艺改造为电热喷铝粉工艺,并将A 生产线除尘系统风管接入E生产线(电热喷铁粉工艺)除尘系统风管, A生产线与E生产线共用1套除尘系统,3月28日试产。改造后除尘排风 量不够,铝粉在管道T型口处积聚形成粉尘云。热铝粉尘集聚一定量后 温度继续升高,引发除尘管道粉尘云爆燃。
▪ 2.9除尘风管应明设,按规范采用圆形横截面钢质
金属材料
昆山中荣粉尘爆炸事故 现场的通风管道
内壁光滑的圆形钢质除尘风管
▪ 若采用其他材料则应选用阻燃材料且采取防静电
措施,不得选用铝合金金属材料。
不导电的塑料通风管
带导静电金属丝的通风管 必须做好金属丝接地
▪ 事故链接:除尘管道静电积累引起爆炸 ▪ 1987年3月15日哈尔滨亚麻厂发生重大爆炸事故,58人遇难,烧伤
湿式除尘设计用水量,循环用水储水池、水质过滤池及水 质过滤装置不得密闭,应有通风气流;池内不得存在沉积 泥浆。应按规范设置水量、水压的连续监测装置。
要保证够水
溢散金属粉 尘与水反应 生成的氢气

典型事故六:江苏如皋双马化工有限公司“4.16”爆炸事故

典型事故六:江苏如皋双马化工有限公司“4.16”爆炸事故

典型事故六:江苏如皋双马化工有限公司“4.16”爆炸事故一、事故调查分析(一)事故概要1、事故简介2014年4月16日上午10时,江苏省南通市如皋市东陈镇的如皋市双马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马公司)造粒车间发生粉尘爆炸,引发大火,导致造粒车间整体倒塌,造成9人死亡,8人受伤,其中2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约1594万元。

2、事故原因(1)直接原因在1#造粒塔正常生产状态下,没有采取停车清空物料的措施,维修人员直接在塔体底部锥体上进行焊接作业,致使造粒系统内的硬脂酸粉尘发生爆炸,继而引发连续爆炸,造成整个车间燃烧,导致厂房倒塌。

(2)间接原因①危险作业安全管理缺失。

维修人员在没有停车、没有办理《动火作业票》的情况下,违章直接在设备本体上进行焊接作业;当班电工没有办理《临时用电作业票》,违章接电焊机临时电源。

②变更管理制度不落实。

在实施对造粒塔加装气锤这一技术改造项目时,没有经公司批准,没有经过技术论证和风险评估,没有制定检修作业实施方案,没有进行检修作业安全交底。

③技术力量不足、人员素质偏低。

企业管理人员严重缺乏。

企业生产过程涉及高温高压,涉及加氢等危险工艺,使用甲醇、氢气等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但是没有配备设备、电气、工艺等方面的专门技术管理人员。

④违规设计、施工和安装。

发生事故的造粒车间未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厂房为企业自行设计、安装;车间主要设备也是企业自行设计、制造、安装,未经正规设计、正规施工和安装。

⑤对硬脂酸粉尘的燃爆特性认知不足。

双马公司没有认识到硬脂酸车间存在着爆燃危险,对硬脂酸粉尘作业场所进行风险辨识、评估不到位,也没有落实相应的防火防爆措施。

(二)基本情况1、事故有关单位情况双马公司为民营企业(自然人控股),位于如皋市东陈镇南东陈村,总占地面积92746平方米,建筑面积27254平方米,固定资产9000万元。

企业法定代表人冒某,总经理张某,公司下设总经理室、安全环保综管部、品控部、会计核算部、生产部、储运部,现有在职员工246人。

江苏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南通如皋市众昌化工有限公司“1218”较大中毒事故情况的通报

江苏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南通如皋市众昌化工有限公司“1218”较大中毒事故情况的通报

江苏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南通如皋市众昌化工有限公司“12?18”较大中毒事故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应急管理厅•【公布日期】2018.12.25•【字号】苏应急〔2018〕16号•【施行日期】2018.12.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突发事件应对正文江苏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南通如皋市众昌化工有限公司“1218”较大中毒事故情况的通报苏应急〔2018〕16号各设区市安监局:2018年12月18日10时25分左右,南通市如皋市众昌化工有限公司年产300吨氟胞嘧啶、副产200吨氟化铵技改项目在试生产设备调试过程中,氟化氢冷凝釜和冷却器发生物理爆炸,造成3人氟化氢中毒死亡。

经初步调查,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氟化氢冷凝釜夹套和冷却器壳程受液氮快速降温骤冷作用变脆,液氮尾气出口阀处于关闭状态,在骤冷和压力共同作用下,冷凝釜夹套和冷却器壳程发生粉碎性炸裂,冷凝釜内筒底部破裂,冷凝釜内和冷却器管程内的液态氟化氢泄露,导致事故发生。

事故暴露出的突出问题:企业违法违规进行设备调试;生产工艺安全可靠性未经充分论证;未进行正规设计,未开展风险评估,随意变更冷凝工艺、冷媒介质和设备设施;未编制设备调试方案和操作规程;工艺、设备专业技术人员缺失,聘用非化工专业人员作为技术顾问;员工操作技能培训不到位,操作不正确;应急防护措施不落实等。

事故发生后,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做出重要批示,要求全力做好事故处置和伤员救治,尽快查明事故原因,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采取有力措施,坚决遏制和防范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

省应急管理厅迅速响应,立即派员赶赴事故现场指导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应急管理部危化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司派员赴现场督导。

2018年12月20日江苏省安委会决定对南通市“12?18”较大中毒事故实行挂牌督办。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针对该起事故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提出如下工作要求:一、进一步强化工艺安全风险管控。

粉尘爆炸及防范

粉尘爆炸及防范
1942年,我国本溪煤矿曾发生世界上最大 的煤尘爆炸,死亡1549人,重伤246人。
1987年3月15日,黑龙江省哈尔滨亚麻厂 发生亚麻粉尘爆炸事故,造成58人死亡,65 人重伤,112人轻伤。
2005年11月27日,黑龙江龙煤集团七台河 分公司瓦斯引发煤粉爆炸, 导致171人死亡, 48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3 4293万。
2、生产工艺路线过紧过密,2000平方米的车间内布置 了29条生产线,300多个工位。
3、除尘设备没有按规定为每个岗位设计独立的吸尘装 置,除尘能力不足。
4、车间内所有电器设备没有按防爆要求配置。
5、安全生产制度和措施不完善、不落实,没有按规定 每班按时清理管道积尘,造成粉尘聚集超标;
6、没有对工人进行安全培训,没有按规定配备阻燃、 防静电劳保用品;违反劳动法规,超时组织作业。
泄放要考虑的因素:
▪ 爆炸后火焰的影响 ▪ 反作用力 ▪ 雪灾、雨水影响
55
(4)粉尘爆炸保护措施
泄放到墙外, 应避免直接泄放到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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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粉尘爆炸保护措施 (b)抑爆
▪ 早期探测,觉察到爆炸 ▪ 启动发射筒 ▪ 把灭火剂喷进容器 ▪ 抑制爆炸和隔离燃烧 的物料 ▪ 设备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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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粉尘爆炸保护措施 (c)隔爆
▪ 事故的间接原因有以下几方面: 一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不到位是造成这
起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
二是危险作业安全管理缺失是造成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之一。双马公司在造粒包装车间随意动火,维修人员在没 有办理《动火作业票》的情况下,违章焊接作业;当班电 工没有办理《临时用电作业票》,违章接电焊机临时电源。 员工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
粉尘爆炸预防技术措施

2018历史上4月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

2018历史上4月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

历史上四月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一、2018年3月发生的较大和典型事故河北唐山华熠实业公司“3•1”较大燃爆事故2018年3月1日12时20分许,河北省唐山市华熠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承包商迁安市天良建筑机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在苯加氢车间进行污水罐检维修作业过程中发生一起燃爆事故,造成4人死亡、1人受伤。

初步分析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苯加氢车间溶盐污水中夹带有少量苯系有机物,在污水罐中积累并挥发到液面上部的气相空间;华熠公司动火作业管理不到位,作业人员在罐顶进行检维修作业时产生的点火源引起罐顶可燃气体着火,继而引发爆燃。

事故详细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中石化九江石化公司“3•12”爆炸着火事故2018年3月12日16时14分,中石化九江石化公司柴油加氢装置原料缓冲罐(设计压力0.38MPa)发生爆炸着火事故,造成2人死亡、1人轻伤。

经初步分析,事故直接原因是循环氢压缩机因润滑油压力低而停机后,加氢原料进料泵随即联锁停泵,但因泵出口未设置紧急切断且单向阀功能失效,加之操作人员未能第一时间关闭泵出口手阀,反应系统内高压介质(压力 5.7MPa)通过原料泵出入口倒窜入加氢原料缓冲罐,导致缓冲罐超压爆炸着火。

事故详细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二、历史上4月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一)国内事故石油化工福建省漳州市腾龙芳烃(漳州)有限公司“4•6”爆炸着火事故2015年4月6日,位于福建省漳州市古雷港经济开发区的腾龙芳烃(漳州)有限公司二甲苯装置发生重大爆炸着火事故,造成6人受伤,另有13名周边群众留院观察,直接经济损失9457万元。

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公司在二甲苯装置开工引料过程中出现压力和流量波动,引发液击,致使存在焊接质量问题的管道焊口断裂,物料外泄。

泄漏的物料被鼓风机吸入,进入加热炉发生爆炸,导致临近的重石脑油储罐和轻重整液储罐爆裂燃烧,大火57个小时后被彻底扑灭。

中国化工沈阳石蜡化工有限公司“4•25”硫化氢中毒事故2013年4月25日,中国化工沈阳石蜡化工有限公司气分装置检修施工过程中发生中毒事故,造成3人死亡。

江苏如皋化工厂爆炸 致5死3失踪

江苏如皋化工厂爆炸 致5死3失踪

江苏如皋化工厂爆炸致5死3失踪
16日上午发生在江苏如皋的化工厂爆炸已致5人死亡,目前仍有3人失踪。

明火已经被扑灭。

据如皋官方通报,现场已搜救出12人并送医院救治,其中已确认3人经抢救无效死亡。

截至下午5点,现场又发现并确认2人死亡。

经全面排查企业员工,尚有3人未取得联系。

当日上午10时许,江苏如皋市东陈镇双马化工硬脂酸造粒车间发生爆炸、起火。

发生爆炸的楼房原为九层楼房,爆炸后已倒塌成三层。

现场群众称,楼房坍塌致使多人被埋。

经环保部门监测,周边未造成空气和水体污染。

目前,现场救援仍在紧张进行中,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中。

粉尘爆炸-机理

粉尘爆炸-机理
责任主体是中荣金属制品公司,主要责任人是企业董事 长吴基滔等;
当地政府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落实不力。 注意,此前央视报道的“明火”已经改成“火源”。
国家安监局调查组总结了5点事故原因
① 企业厂房没有按二类危险品场所进行设计和建设,生产车间 违规采用双层设计,且建筑间距不够。
② 生产线过紧过密,2000平方米的车间内布置了29条生产线, 300多个工位。
明后包括抽烟、手机爆炸、空调压缩机爆炸等。如果管控 严格,一般不存在抽烟和手机明火。但中荣公司好像允许 手机进入车间。
从工艺看,打磨二车间不用蒸汽,无需锅炉。8月2日新闻 报道说爆炸原因为锅炉应该是没有依据的。
铝合金打磨除尘解决方案
对于铝合金打磨,湿法打磨或湿法除尘是最佳的解决方案。 把车间通风搞好,不会有氢气爆炸的问题。
4月16日10时左右,江苏省南通市如皋市东陈镇双马化工有限公 司硬脂酸造粒塔正常生产过程中,维修工人在造粒塔底锥形料 仓外加装气体振荡器及补焊雾化水管支撑架时,发生硬脂酸粉 尘爆炸事故,造成8人死亡,9人受伤。
2014年粉尘爆炸事故
5月27日下午4时许,广东溢达纺织有限公司辅料包装厂车 纽车间除尘室发生粉尘爆炸事故,造成5人受伤。
③ 除尘设备没有按规定为每个岗位设计独立的吸尘装置,除尘 能力不足。
④ 车间内所有电器设备没有按防爆要求配置。 ⑤ 安全生产制度和措施不完善、不落实,没有按规定每班按时
清理管道积尘,造成粉尘聚集超标;没有对工人进行安全培训, 没有按规定配备阻燃、防静电劳保用品;违反劳动法规,超时 组织作业。 以上5点原因分别涉及建筑消防、设备布置、除尘系统、电气防 爆和管理(清扫、培训和劳动保护)。
因此从现有标准看建筑采用两层设计似乎并不违规
GB 17269 第5. 1.2条规定铝镁粉加工厂的内部距离应大 于10 m,GB 50016 规定乙类厂房的建筑间距与厂房耐火 等级有关,当耐火等级为一级或二级时,间距为10m。建 筑间距不够在本次事故中并未造成严重后果。

近年来江苏境内化工厂起火案例

近年来江苏境内化工厂起火案例

近年来江苏境内化工厂起火、爆炸等事故概览苏州化工厂大火2015年8月23日上午十点左右,苏州鹿山路一家化工厂发生大火。

当地消防支队出动5个中队13辆车前往处置。

由于仓库可能存有一批二苯甲烷类物品,易燃易爆且有一定的毒性,为了防止发生爆炸,警方封锁了现场和附近的交通。

环境、安监等部门负责人也赶到现场进行监测和调查。

常州新东化工爆燃2015年8月6日下午2点45分左右,位于常州滨江化工园区的常州新东化工发展有限公司车间起火,引爆车间内的甲苯装置罐体,漫天黑烟。

据常州高新区政府部门称,这起事故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也未造成环境等次生事故。

新东化工是以氯碱和聚氯乙烯产品为主的综合性化工企业,规模较大。

扬州宝应一工厂百吨碳化硅起火2015年7月7日,宝应县金湾路一堆满化学原料的仓库发生大火。

据厂方工作人员介绍,现场起火的主要物质为生产原料聚乙二醇和碳化硅,碳化硅燃烧后生成氧化硅,氧化硅遇水会发生强烈的反应,生成氢气,现场传来的爆炸声,很可能是氧化硅遇到了水,发生了小范围的爆炸。

经过初步调查,厂房内堆有碳化硅原料有100余吨,而这100多吨的原料,基本上都已陷入了火海。

南京化工园区德纳化工厂爆炸2015年6月12日21时15分许,南京市化工园区德纳化工厂发生火灾并引起爆炸。

明火燃烧高度约15米,经确认现场为环氧乙烷装置发生爆炸起火,并引燃周边三个醇类储罐。

爆炸现场附近共有6个储罐,3个起火,3个未起火,每个罐体容量约1000立方米。

南京消防指挥中心已调集7个消防中队30辆车151人以及扬子消防队4个中队前往现场灭火。

南京扬子石化爆炸2015年4月21日6时07分,位于南京化学工业园区的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石化烯烃厂乙二醇T-430塔发生爆炸事故。

南京市公安消防局通报称,事故发生后,南京市消防支队迅速调集特勤一、特勤二、石门坎、铁心桥、大厂、方巷、西坝、战勤保障8个中队、30辆消防车、153名官兵和扬子石化企业专职消防队16辆消防车、90名消防员赶赴现场。

关于江苏省南通市如皋市双马化工有限公司“4·16”粉尘爆炸事故情况的通报

关于江苏省南通市如皋市双马化工有限公司“4·16”粉尘爆炸事故情况的通报

关于江苏省南通市如皋市双马化工有限公司“4·16”粉尘爆炸事故情况的通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2014年4月16日10时左右,江苏省南通市如皋市东陈镇双马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马公司)硬脂酸造粒塔正常生产过程中,维修工人在造粒塔底锥形料仓外加装气体振荡器及补焊雾化水管支撑架时,发生硬脂酸粉尘爆炸事故,造成8人死亡,9人受伤。

双马公司成立于1997年6月,现有员工246人,主要从事硬脂酸、甘油的生产和销售,目前具有年产硬脂酸10万吨、甘油1万吨的生产能力。

该公司以进口棕榈油为原料,通过催化加氢、高压水解、脂肪酸蒸馏、甘油精制、造粒切片等工艺流程,生产硬脂酸和甘油。

发生爆炸燃烧的造粒车间为双层钢构厂房,局部多层塔架,有4座直径4.5-7.0米、高约27米的造粒塔,安装于5米钢构平台上;造粒塔将熔融状态下的硬脂酸由顶端喷入,通过与来自塔底部的气流逆流接触冷却,形成硬脂酸颗粒。

据初步分析,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双马公司在未停车清空物料的情况下,为造粒塔焊接加装气体振荡器及补焊雾化水管支撑架,违章动火,引起硬脂酸粉尘爆炸,继而引发火灾,导致造粒塔下的钢构支架强度失效,造粒塔架倒塌。

事故详细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事故发生后,中央领导同志高度重视,立即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全力抢救受伤人员,查明事故原因,举一反三,强化高危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批示,组织专家尽快查明事故原因,通报事故情况,防范类似事故发生。

为深刻吸取教训,严防各类粉尘爆炸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现提出如下要求:一、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粉尘场所的安全管理。

有关企业要充分认识粉尘爆炸危害性,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粉尘场所的安全管理。

一是要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粉尘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

二是要对粉尘场所进行风险辨识和评估,定期检测,严防设备和场所粉尘达到爆炸极限,从根本上预防粉尘爆炸事故发生。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安全生产文件的通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安全生产文件的通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安全生产文件的
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已撤销)
•【公布日期】2018.02.12
•【文号】安监总政法〔2018〕28号
•【施行日期】2018.02.12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法制工作
正文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安全生产文件的通知
安监总政法〔2018〕2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和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决策部署,维护法令统一,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对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部门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经商有关部委和单位,并经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对193件安全生产文件宣布失效,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1.宣布失效的安全生产文件目录(2014年)
2.宣布失效的安全生产文件目录(2015年)
3.宣布失效的安全生产文件目录(2016年)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2018年2月12日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粉尘爆炸的严重性和除尘设备的必要性附:涉爆粉尘作业场所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粉尘爆炸的严重性和除尘设备的必要性附:涉爆粉尘作业场所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粉尘爆炸是指粉尘在爆炸极限范围内,遇到热源(明火或温度),火焰瞬间传播于整个混合粉尘空间,化学反应速度极快,同时释放大量的热,形成很高的温度和很大的压力,系统的能量转化为机械功以及光和热的辐射,具有很强的破坏力。

粉尘爆炸条件粉尘爆炸的条件一般有三个:(1)可燃性粉尘以适当的浓度在空气中悬浮,形成人们常说的粉尘云;凡是呈细粉状态的固体物质均称为粉尘。

能燃烧和爆炸的粉尘叫做可燃粉尘;浮在空气中的粉尘叫悬浮粉尘;沉降在固体壁面上的粉尘叫沉积粉尘。

具有爆炸性粉尘有:金属(如镁粉、铝粉);煤炭;粮食(如小麦、淀粉);饲料(如血粉、鱼粉);农副产品(如棉花、烟草);林产品(如纸粉、木粉);合成材料(如塑料、染料)。

某些厂矿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特别是一些有机物加工中产生的粉尘,在某些特定条件下会发生爆炸燃烧事故。

(2)有充足的空气和氧化剂;(3)有火源或者强烈振动与摩擦。

粉尘爆炸危害首先,粉尘爆炸具有极强的破坏性。

粉尘爆炸涉及的范围很广,煤炭、化工、医药加工、木材加工、粮食和饲料加工等部门都时有发生。

其次,容易产生二次爆炸。

第一次爆炸气浪把沉积在设备或地面上的粉尘吹扬起来,在爆炸后的短时间内爆炸中心区会形成负压,周围的新鲜空气便由外向内填补进来,形成所谓的“返回风”,与扬起的粉尘混合,在第一次爆炸的余火引燃下引起第二次爆炸。

二次爆炸时,粉尘浓度一般比一次爆炸时高得多,故二次爆炸威力比第一次要大得多。

例如,某硫磺粉厂,磨碎机内部发生爆炸,爆炸波沿气体管道从磨碎机扩散到旋风分离器,在旋风分离器发生了二次爆炸,爆炸波通过爆炸后在旋风分离器上产生的裂口传播到车间中,扬起了沉降在建筑物和工艺设备上的硫磺粉尘,又发生了爆炸。

再者,粉尘爆炸能产生有毒气体。

一种是一氧化碳;另一种是爆炸物(如塑料)自身分解的毒性气体。

毒气的产生往往造成爆炸过后的大量人畜中毒伤亡,必须充分重视。

粉尘爆炸的预防措施1、消除粉尘源。

可用的除尘措施有封闭设备、通风排尘、抽风排尘或润湿降尘等。

典型事故六:江苏如皋双马化工有限公司“4.16”爆炸事故

典型事故六:江苏如皋双马化工有限公司“4.16”爆炸事故

典型事故六:江苏如皋双马化工有限公司“4.16”爆炸事故一、事故调查分析(一)事故概要1、事故简介2014年4月16日上午10时,江苏省南通市如皋市东陈镇的如皋市双马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马公司)造粒车间发生粉尘爆炸,引发大火,导致造粒车间整体倒塌,造成9人死亡,8人受伤,其中2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约1594万元。

2、事故原因(1)直接原因在1#造粒塔正常生产状态下,没有采取停车清空物料的措施,维修人员直接在塔体底部锥体上进行焊接作业,致使造粒系统内的硬脂酸粉尘发生爆炸,继而引发连续爆炸,造成整个车间燃烧,导致厂房倒塌。

(2)间接原因①危险作业安全管理缺失。

维修人员在没有停车、没有办理《动火作业票》的情况下,违章直接在设备本体上进行焊接作业;当班电工没有办理《临时用电作业票》,违章接电焊机临时电源。

②变更管理制度不落实。

在实施对造粒塔加装气锤这一技术改造项目时,没有经公司批准,没有经过技术论证和风险评估,没有制定检修作业实施方案,没有进行检修作业安全交底。

③技术力量不足、人员素质偏低。

企业管理人员严重缺乏。

企业生产过程涉及高温高压,涉及加氢等危险工艺,使用甲醇、氢气等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但是没有配备设备、电气、工艺等方面的专门技术管理人员。

④违规设计、施工和安装。

发生事故的造粒车间未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厂房为企业自行设计、安装;车间主要设备也是企业自行设计、制造、安装,未经正规设计、正规施工和安装。

⑤对硬脂酸粉尘的燃爆特性认知不足。

双马公司没有认识到硬脂酸车间存在着爆燃危险,对硬脂酸粉尘作业场所进行风险辨识、评估不到位,也没有落实相应的防火防爆措施。

(二)基本情况1、事故有关单位情况双马公司为民营企业(自然人控股),位于如皋市东陈镇南东陈村,总占地面积92746平方米,建筑面积27254平方米,固定资产9000万元。

企业法定代表人冒某,总经理张某,公司下设总经理室、安全环保综管部、品控部、会计核算部、生产部、储运部,现有在职员工246人。

2014年典型案例汇编

2014年典型案例汇编

典型事故案例(2014—01)四川广元天森煤化公司发生爆炸事故5月2日,四川广元市旺苍县嘉川镇辖区内天森煤化有限公司在对附属设施污水处理池进行检修过程中发生爆炸,造成3人死亡。

天森煤化公司成立于2012年,现有员工104人,属于新建企业,按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了相关手续,目前正在进行试生产。

该公司主要从事煤焦油深加工,产品包括粗苯、洗油、脱酚酚油、工业萘、沥青等。

4月30日,天森公司放假,生产线全面停产。

5月2日天森公司组织3名检修人员对污水池(长20米、宽10米、高3.5米,上面盖有彩钢板)加装污水泵,14:50分许进行焊接作业时发生爆炸,造成3人死亡。

经初步调查和分析,事故原因是:天森公司前期试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流入污水处理池,污水中所含有机物挥发,可燃气体集聚,作业人员在未经动火审批,没有进行可燃物浓度检测分析的情况下进行焊接作业,引爆可燃气体,导致事故发生。

山西临汾永鑫焦化公司发生煤气爆炸事故2014年4月26日,山西省临汾市安泽县永鑫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发生煤气爆炸事故,造成4人死亡、27人受伤(其中8人重伤)。

永鑫公司位于山西省临汾市安泽县唐城镇车村,民营企业,建于2003年1月,职工1700多人,有2个焦化厂。

事故单位焦化一厂建有60万吨/年焦化装置、10万吨/年甲醇装置各一套。

4月26日永鑫公司安排对回炉煤气管道进行检修。

8:40开始,操作人员关闭回炉煤气管道交换旋塞、向煤气主管通蒸汽置换、关闭回炉煤气管道总阀、开焦化炉(1#和2#)末端放散,经采样分析置换后,维修人员进行了盲板封堵,并继续用蒸汽吹扫,经分别在煤气退液管、焦化炉(1#和2#)末端取样分析合格后,停止吹扫,卸掉煤气管道短节,进行检修工作。

12:30左右,维修人员在两座焦炉之间连接平台底层清理回炉煤气管道内的沉积物时,发生爆炸。

经初步分析,事故原因是:盲板安装错位,并且未完全紧固,煤气渗漏,检修作业现场煤气富集,作业监护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随身携带的便携式可燃气体报警仪报警,但未引起重视,检修过程中机械作业产生的火花引爆煤气。

石化企业事故统计及分析

石化企业事故统计及分析

事故统计分析本文以近年来石化企业发生的典型事故作为案例,应用统计学的方法分析多起事故发生的原因和规律,进而提出针对性的建议和改进措施。

一、事故案例分析下列案例是2012年-2019年间全国各地石化企业发生的13起事故,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石化行业的事故原因、特点和规律。

(一)浙江嘉兴市向阳化工厂“1·4”较大爆炸事故1.事故简介2012年1月4日21点53分,位于南湖区大桥镇的嘉兴市向阳化工厂二氯乙烷车间反应釜发生爆炸事故,并引发火灾,造成3人死亡、4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120万元。

2.事故原因分析(1)直接原因①滴加过量的双氧水和未反应的二异丙胺等有机物,在二楼浓缩釜中浓缩加温操作条件下发生化学爆炸。

②技术不成熟,在生产工艺组织上,氧化反应自控测量参数设置不全面。

③操作人员凭经验判断氧化反应终点,未对反应物的消耗情况分析检测,组织工人盲目蛮干,造成氧化剂双氧水转入不具备反应控制条件的浓缩工序。

(2)间接原因①事故车间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厂区布局不合理,车间自动化程度低,未单独设置自动化操作控制室,致使事故发生时,车间现场操作人员过多,造成伤亡扩大。

②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缺少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未按规定对所有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③安全检查人员业务水平不高,未及时发现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到位、员工安全教育不到位等情况(二)河北克尔化工有限公司“2·28”重大爆炸事故1、事故简介2012年2月28日9时4分,位于石家庄市赵县境内的河北克尔化工有限公司发生重大爆炸事故,造成29人死亡、46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459万元。

2、事故原因分析(1)直接原因①1号反应釜底部保温放料球阀的伴热导热油软管连接处发生泄漏着火后,当班人员处置不当,外部火源使反应釜底部温度升高,局部热量积聚,达到硝酸胍的爆燃点,造成釜内反应产物硝酸胍和未反应的硝酸铵急剧分解爆炸。

②1号反应釜爆炸产生的高强度冲击波以及高温、高速飞行的金属碎片瞬间引爆堆放在1号反应釜附近的硝酸胍,引发次生爆炸。

2014年化工较大事故案例(1-5月)

2014年化工较大事故案例(1-5月)

1.山东滨州滨阳燃化有限公司“1.1”中毒事故2014年1月1日23时20分,山东滨州阳信县滨化滨阳燃化有限公司储运车间由石脑油储罐向重整装置送料过程中发生石脑油泄漏(泄漏事件从22时30分至23点40分,泄漏量约240立方米),在处置过程中发生硫化氢中毒事故,造成4人死亡,3人受伤。

事故原因:维护人员为防冻防凝拆开倒罐管线上的一处法兰排水后未及时复原,在向生产装置送料(经事故后检测,硫化氢含量在3800ppm)时,操作人员错误开启倒灌阀门,造成石脑油泄漏,在处置泄漏过程中,现场人员未佩戴个体防护用品,释放出的硫化氢气体致使人员中毒(人员管理的问题)。

2.安徽亳州康达化工“1.9”较大中毒事故2014年1月9日9时许,安徽亳州市康达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达公司)发生一起非法违法较大中毒事故,造成4人死亡,2人轻伤。

2013年9月1日,康达公司将部分空闲厂房和场地以300万元/年租给山东籍人员王某,王某在未办理任何审批手续的情况下,自行购买安装设备、组织人员生产农药莠灭净。

1月9日9时许,王某所聘技术人员张某去异丙醇输送泵泵池(深约2.6m,宽约1.5m,长约5m)查看,入池后中毒晕倒,随后现场另3名工人未佩戴个体防护用品下去施救,也倒在池内。

其他2名工人听到呼救后,在泵池边用铁钩将4人救出,4人经抢救无效死亡。

最后实施救援的2人在施救过程中,也轻微中毒。

事故原因:异丙醇溶剂泄漏到泵池内,其中溶解副产物硫化氢、氰化氢气体逸出,聚集在泵池内,技术人员未经过受限空间审批、未做任何气体检测进入池内造成中毒,其余3人未佩戴防护用品盲目施救,造成伤亡扩大。

(非法生产和进入受限空间管理问题)3.吉林通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1.18”爆炸事故2014年1月18日14时20分左右,通化市通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合成车间甲醇工段水洗岗位供水泵房发生爆炸,造成3人死亡,5人轻伤。

事故原因:操作人员打开净醇塔底部去精醇工段阀门后,未同时开启稀醇罐的补水阀门,导致净醇塔底部稀醇液位低于300mm的控制线,净醇塔底出料管口暴露在塔内高压(12Mpa)气体中,高压气体沿着出料管线窜入常压的稀醇罐,罐内压力急剧上升,将罐顶掀开,净醇塔至稀醇罐的管线断裂,大量工艺气体(氢气约占75%)释放到泵房,达到爆炸极限,由于高压气体在释放过程中产生静电引发爆炸。

安全事故案例及原因分析

安全事故案例及原因分析

安全事故案例及原因分析冲床事故事故过程1998 年 10 月,某厂冲压车间吴某,在60 吨冲床上冲件时,不用取放工具,而直用手取放工件,吴某的手还未从冲头底下退出时,制动机构蓦地失灵,冲头下降,把吴某右手食指冲掉一节,中指冲掉 2 节的重伤事故。

原因分析:吴某不用取放工具,用手直接放取工件,制动机构失灵造成断指事故。

对操作者进行安全教育,严格遵守操作教程,严禁用手直接放取工件,要时常监督检查违章行为。

有关部门要对冲床进行安全检查,特殊是制动机构的检查,发现失灵,要即将检修,确保冲床处于安全运行状态。

事故过程1976 年 11 月 3 日,某中板厂精整车间职工孙某(男、 25 岁)在用钢卷尺对 3 号剪床上的钢板进行测量时,已住手动作的剪床蓦地动作,将孙某右手臂从关节处切断,造成三级伤残。

原因分析:1、设备控制系统失灵,意外动作;2.设备维护、点检不严,未及时发现存在的隐患。

安全点检,是杜绝或者减少事故发生的有效手段。

马马乎乎,敷衍了事,终将逃脱不了灾难的惩罚电焊事故事故过程某厂有位焊工到室外暂时施工电焊,焊机接线时因无电源插座,便自己将电缆每股导线头部的漆皮刮掉,分别弯成小钩挂到露天的电网线上,由于错把零线接到火线上,当他调节焊接电流用手触及外壳时,即遭电击身亡。

原因分析:机外壳本来是接到电源零线的,由于焊工不熟悉有关电气安全知识,将零线和火线错接,导致焊机外壳带电,造成触电死亡事故。

事故过程某造船厂有一位年轻的女电焊工,正在船舱烧电焊,因船舱内温度高而且通风不好,身上大量出汗,帆布工作服和皮手套已湿透。

在更换焊条时触及焊钳口,因痉挛后仰跌倒,焊钳落在颈部未能摆脱,造成电击,事故发生后经抢救无效而死亡。

原因分析1、焊机的空载电压较高超过了安全电压。

2.机舱温度高,焊工出汗多。

人体电阻降低,触电风险增加3、触电后,未能及时发现,电流通过人体的持续时间较长,使心脏、肺部等重要器官受到严重破坏,所以,抢救无效。

生产安全事故案例汇总

生产安全事故案例汇总
直接原因:
石大科技公司在进行倒罐作业过程中,违规采取注水倒罐置换的方法,且在切水过程中无人现场值守,致使液化石油气在水排完后从排水口泄出,泄漏过程中产生的静电放电或消防水带剧烈舞动金属接口及捆绑铁丝与设备或管道撞击产生火花引起爆燃。
4.鄂尔多斯市九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6•28”爆炸着火事故
事故简介:2015年6月28日上午10时04分,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准格尔经济开发区伊东九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发生一起氢气泄露爆炸事故,造成正在附近施工的3名工人死亡,6人受伤。
事件原因:
对事发当晚外滩风景区特别是陈毅广场人员聚集的情况,黄浦区政府和相关部门领导思想麻痹,严重缺乏公共安全风险防范意识,对重点公共场所可能存在的大量人员聚集风险未作评估,预防和应对准备严重缺失,事发当晚预警不力、应对措施不当,是这起拥挤踩踏事件发生的主要原因。
9.临沂市兰陵县兰陵顺天运输有限公司“5.9”挡土墙重大坍塌事故
7.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
事故简介:
2015年8月12日23:30左右,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天津港的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发生火灾爆炸事故,造成165人遇难(其中参与救援处置的公安现役消防人员24人、天津港消防人员75人、公安民警11人,事故企业、周边企业员工和居民55人)、8人失踪(其中天津消防人员5人,周边企业员工、天津港消防人员家属3人),798人受伤(伤情重及较重的伤员58人、轻伤员740人),304幢建筑物、12428辆商品汽车、7533个集装箱受损。截至2015年12月10日,依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等标准和规定统计,已核定的直接经济损失68.66亿元。
直接原因:
1.3314下回联掘进工作面布置在突出煤层中,且该处上下应力叠加,工作面出现突出预兆后,未及时调整防突措施,煤与瓦斯延时突出,导致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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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通如皋市双马化工有限公司爆炸事故2014年4月16日上午10时,如皋市双马化工有限公司造粒车间发生粉尘爆炸,接着引发大火,导致造粒车间整体倒塌。

事故造成8人当场死亡,1人因抢救无效于5月11日死亡,8人受伤,其中2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约1594万元。

双马公司成立于1997年6月,位于江苏省南通市如皋市东陈镇南东陈村,现有员工246人,主要生产硬脂酸、甘油,生产能力硬脂酸10万吨/年,甘油1万吨/年。

发生爆炸燃烧的造粒车间为单层钢构厂房,局部多层塔架,有4座直径4.5-7.0米、高约27米的造粒塔,架空于5米钢构平台上;造粒塔将熔融
状态下的硬脂酸由顶端喷入,通过与来自塔底部的气流逆流接触冷却,形成硬脂酸颗粒。

江苏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副主任、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王向明说“江苏如皋(双马)化工厂爆炸给了我们非常惨痛的教训。

我们在事后调查中发现,这起事故是完全可以避免的,是由非常低级的错误造成的。

”王向明指出,今年4月16日如皋双马化工厂爆炸案是典型的由于“违章指挥、违规操作、违反劳动纪律”酿成的惨剧。

他分析称:“首先,化工企业动火维修时,必须要停车检查,清空原料。

然而该化工厂为了图方便,并没有停车,一边搞生产一边搞电缆,这是典型的违章指挥。

其次,该企业没有取得动火作业(审批)表,就用电焊动火作业,属于违规操作。

最后,该电焊工没有电焊资质,也没有经过系统培训,严重违反劳动纪律。

然而该电焊工在作业时死亡,既是肇事者,也是受害者。


王向明说,“爆燃当场造成8人死亡,还有一位抢救无效身亡,共造成了1500多万元的损失。

然而这样的事故,是完全可以避免的。

”王向明坦言,安全生产特别是危险化工行业的安全是“易碎品”。

“只要稍有松懈,出事故是必然的,不出事故是偶然的。


江苏省是全国危险化工作业大省,从2011年到2014年3月,江苏省化工领域未出现重大事故,但是今年4月、5月、6月连发三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事故:首起是4月16日如皋双马化工厂的爆燃事故,其次是5月29日宝应县曙光助剂厂发生爆炸事故,第三起是6月9日扬子石化炼油厂的爆燃事故。

对于连发的危险化工行业事故,王向明表示,江苏省安监局正在进行三方面综合整治:实行维修技改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整治电焊工资质;推进高危行业从业人员培训。

“我们将推行‘两个100%原则’:高危行业的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岗位作业人员100%持证上岗;所有新工人必须经过培训,
100%合格后才可以上岗。


经调查认为,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在1#造粒塔正常生产状态下,没有采取停车清空物料的措施,维修人员直接在塔体底部锥体上进行焊接作业,致使造粒系统内的硬脂酸粉尘发生爆炸,继而引发连续爆炸,造成整个车间燃烧,导致厂房倒塌。

调查组认定,该事故是一起因车间负责人违章指挥、维修人员违章作业导致的较大责任事故。

20名责任人和1个责任单位受到处理,其中3名责任人涉嫌刑事犯罪,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11名行政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2名行政人员受到诫勉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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