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商贩应不应该合法化反方立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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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主席。
各位评委,对方辩友,各位观众朋友,大家下午好。
开篇明义,就让我们先来理解一下这个辩题的含义:流动商贩是指无固定经营场所,无营业执照,无合法摊位且流动性大的个体小商品经营者,合法化是指给予流动商贩合法的身份认同,把其纳入政府的管理规范之中的过程。
对于这个辩题,我方一致认为流动商贩不应该合法化。
现在城市中处处渗透着流动商贩的身影,他们活跃了城市经济,满足了人们多层次的需求,但他们的无秩序经营也给城市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城市化的过快进程使城市与流动商贩之间的矛盾日益突显。
据此我方认为,流动商贩不应该合法化的原因主要有两点。
第一:今天存在于社会上的流动商贩这一群体符合这个时代现存的社会契约内容。
也就是说,流动商贩的存在并没有破坏社会的正常秩序,相反,它维持了人民正常的生产生活,维护了社会稳定。
同时,它也没有对社会的良性发展起严重的负面作用。
相反,流动商贩促进了社会的正常运转,完善了社会的分工和层次差异。
对于这样一个在社会中正常存在着的有其存在性和存在意义群体,我们完全没有必要去进行一些多余的合法化的工作。
第二:就现在中国社会状况而言,合法化的工作,实际成本>实际收益。
从经济学角度来看,合法化是一件得不偿失的工作。
对政府,关于流动商贩群体的管理法和保护法都还不完善,而且现行的很多法律都将会与流动商贩合法化的法律规定起冲突。
推进流动商贩合法化,一方面要加强立法工作,一方面必然要对现有的部分法律作出修改或说明,这么做既浪费时间又浪费金钱,而且收效甚微。
而在执法过程中,由于我国相关职能部门未完全分工协调,地区执法水平各不相同,最终会导致执法混乱,效率低下,执法成本高昂。
立法与执法综合考虑,会造成实际成本大大高于实际收益的不良状况,这不利于社会的发展与改革。
对商贩,小摊贩跻身个体户后,需要缴纳多种税费和管理费用,经营成本的提升会成为小摊贩合法化的现实阻碍,加之政府如对流动商贩规定时间、规定地点,甚至用登记的方式设立门槛,这样做的结果只能是增加了流动商贩的成本,让其原本流动、廉价的生存方式彻底遭到破坏。
正是因为“合法化”的代价太大,流动商贩才选择地下生存,“个体工商户每年减少87万户”便是明证。
现代城市是以人为本的城市,流动商贩是否应该合法化,应该以是否更有利于缓解城市与流动商贩之间的矛盾为标准,而合法化只会使这一矛盾加剧。
若将之合法化,需要大量不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其成本是巨大的,远远大于它所带来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