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管理科廉政风险点分析及防控措施知识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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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管理科廉政风险点分析及防控措施一、部门职责

建设项目管理科主要负责对中山市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超过5年后的重新审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的备案以及负责组织开展对专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审查工作。

表一:职权目录一览表

二、权力运行流程图(★为低风险等级,★★为中风险等级,★★★为高风险等级)

(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

事权下放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项目审批流程图

(二)专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审查

三、廉政风险点分析

(一)在“窗口受理”环节中,可能出现未按有关规定审查材料或受建设单位(环评单位)贿赂托关系说情等,符合受理条件的不受理或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却反而受理。

(二)在“现场勘查”环节中,可能出现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在进行现场勘查时,受到环评单位、企业提出的违反规定要求和提供物质、金钱上的诱惑。

(三)在“初审员拟出审批意见或环评指导意见”、“副科长修改”、“科长审核”环节中,可能出现越权审批、超时审批、透露审批信息或建设单位(环评单位)主动提出简化环评手续,降级处理的要求。

(四)在“初审员拟出审批意见或环评指导意见”、“副科长修改”、“科长审核”环节中,可能出现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在我科进行环评文件审批时,提出减免环保治理设施或任意增加环保设备等不合理要求。

(五)在“初审员拟出审批意见或环评指导意见”、“副科长修改”、“科长审核”环节中,可能出现对重污染项目及位于饮用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保护区、居民密集区等环境敏感区域的建设项目审批环节当中,隐瞒项目相关情况而进行审批的。

(六)在“审查环评总量前置”环节中,可能出现超过

污染物排放总量或无总量指标而对环评文件作出批复的。

(七)在出具“市局打印办结”工作环节中,可能出现无故超期办理的情形。

四、防控措施

(一)加强廉政教育,树立廉洁自律观念,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工作,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对环评文件的报批申请、受理条件、审查依据、审查的主要内容给予明确,降低工作人员的廉政风险。

(二)制定了《中山市环境保护局行政许可事项公示栏》,对环评文件各项受理审查的内容、条件、审查流程等做了详细的公示,统一受理标准,有效杜绝未按有关规定审查材料或受建设单位(环评单位)贿赂托关系说情等,符合受理条件的不受理或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却反而受理的情形,窗口受理人员接受纪检监察局安装的视频监控,受理工作过程全程受到视频监管。

(三)严格落实多级审核制度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的规定,并对项目进行网上公示,杜绝暗箱操作、人情项目和透露审批信息:

1、环境影响登记表:由各环保分局上报后,均需经过我科初审员初审、科长核准、主管领导审定后出具批复意见,共需经过3人审批。当建管科初审员在出具指导意见,对申

报项目的环评级别把握不准时,均通过科室内部会议、局环评例会等多种方式集体讨论,防止判断失误;

2、环境影响报告表:由我科报告表初审员、副科复核、科长核准、主管领导审定后出具批复意见,共需经过4人审批;

3、环境影响报告书:一律提交我局建设项目审批小组(局长任组长,主管领导任副组长,各业务科室科长参加)集体研究审议,审批小组原则每月召开一次审批会,会后立即将通过结果进行网上公示。

(四)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实行网上审批,接受中山市行政服务在线电子监察系统的监督,确保审批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预警项目使用短信提醒,专人对预警情况进行跟踪核查;出现超时审批,按照《中山市环境保护局行政许可电子监察预警纠错暂行办法》(中环[2006]60号)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五)树立廉洁自律观念,加强现场勘查工作监督,对位于环境敏感区的项目、投诉严重的或有疑问的建设项目进行现场勘查时,必须2人或以上进行,互相监督,主动要求企业对我局执行公务的廉政情况进行监督,提供《环保工作人员执行公务情况回访表》给企业填写,勘察现场后对勘察现场人员、时间、地点、情况进行记录建立工作台账备查。对于委托镇区环保分局工作人员察看现场的,要做好电话询问备忘录,做到上下监督。

(六)定期召集环科所、环境科学学会有关人员召开环评工作例会,研究、沟通、解决在环评工作、技术评审和审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形成共识,降低工作廉政风险。

表二:廉政风险等级目录及防控措施一览表

五、相关制度

1、《中山市环保系统“十不准”纪律》

2、《中山市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违纪违规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3、印发《中山市环境保护局行政许可电子监察预警纠错暂行办法》的通知(中环[2006]60号)

4、《中山市环保局办事窗口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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