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合同的履行和违约合同法2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 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2. 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 3. 丧失商业信誉; 4. 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1、适用条件:① 双务合同;② 一方具有先给付义务; ③ 先给付义务人的债务已届满; ④ 对方有难为对等给付的重大风险;
■ 针对“缔约”和“履约”之间产生的市场变化风险
(一)同时履行抗辩权
指在未约定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当事人一方 在对方没有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履行合同的权利。
《合同法》第66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 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 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
相应的履行要求。
【释义】 ① 合同履行的先后蕴含着重大的期限利益;
第一节 合同终止的情形 第二节 合同的解除 第三节 其他合同终止情形
第七章合同的履行和违约合同法2
一、合同解除的分类
合同解除
事前(约定解除)
协议解除
93条第2款
事后协议解除
单方(法定)解除
93条第1款
第94、95条
1. 协议解除:当事人双方通过协议解除合同的方式。 2. 单方解除:指在具备法定事由时合同一方当事人通 过行使解除权就可以终止合同的效力。
第七章合同的履行和违约合同法2
第68条第2款:当事人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 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 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 一方可以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除合同。
【释义】行使“不安抗辩权”的程序
① 先履行义务人必须有证据证明对方存在68条第一款 的四种情况之一;
第七章合同的履行和违约合同法2
& 情势变更与不可抗力的区别——情势变更的实质
不可抗力,即人力不可抗拒的力量。我国合同法117条 规定,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 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 不可抗力与情事变更的区别如下:
① 客观情况不同,前者起因于重大的自然灾害和重大的 社会事件,后者是由商业市场发生了重大变化引起的;
第十六章 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违
“约”
约
“契” 合同 ②履行合同
责 任
合同
义务
第七章合同的履行和违约合同法2
合同的履行
第一节 合同履行的情势变更 第二节 合同履行抗辩权 第三节 合同的保全
第七章合同的履行和违约合同法2
第一节 合同履行的概念与原则
合同的履行是指债务人全面地、适当地 完成其合同义务,使债权人的合同债权得到 完全实现。《合同法》第60条,当事人应当 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 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 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 “情势”是指法律关系成立时作为该法律关
系存在前提的合同基础的客观情况;
■ “变更”则是指这种客观情况发生了实质性的
变化,而这种变化足以动摇合同的基础。
第七章合同的履行和违约合同法2
英美法系一般称情势变更原则就是指合同的目的落空 (Frustration of purpose),并认为该理论源于1903 年由 英国上诉法院判决的著名案例“克雷尔诉亨利案”。
② 履行后果不同,前者发生后,合同的全部或部分义务 不能履行;后者发生后,合同一般仍能履行,只是履行后会
造成明显的不公平后果——一方负担的商业风险超过了一 般商人可以容忍的限度;
第七章合同的履行和违约合同法2
③ 不可抗力是法定的“当然免责条件”。只要发生不可抗力, 当事人一方就有权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起 解除,并免除其承担履行义务和违约责任。
原则
缔约自由
婚姻自由
协议
双方合意
解除
双方合意
单方 解除
《合同法》94条:“根本违约” 《婚姻法》32条
①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 “感情确已破裂”:
第七章合同的履行和违约合同法2
合同履行中情势变更原则(未采纳)
情势变更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因不可归责于当事 人的事由发生了事先不可预见的变故,而这种变故的出现, 已经使原合同的基础发生了重大变化,如继续维持合同的 有效性则显失公平,故允许变更合同或解除合同关系,并 免除当事人责任的一项法律原则。
1902年英王爱德华从维多利亚女皇继承了王位,决定举 行加冕典礼。为了观赏这场典礼,亨利与克雷尔谈妥,亨利 在6月26日和27 日的白天租赁克雷尔在楼上的公寓房以便从 窗户向街上观看。双方约定,租金为75英磅,先付25英 磅。 然而在6月22日,下议院发出通报,国王要作阑尾炎手 术,加冕典礼将改期举行。亨利在得到这一消息后拒绝再向 克雷尔支付剩余的50英磅租金,合同的目的因该典礼的取消 而落空,因此亨利支付租金的义务被取消了。法官强调,目 的落空并不等于当事人履行不能。
②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功能在于平衡双方利益(信用证); ③ 如何确定“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
第七章合同的履行和违约合同法2
■ 信用证的秘密:解开“谁也信不过谁” 的死
结
第七章合同的履行和违约合同法2
(二)不安抗辩权
在债的履行中,有先为履行义务的一方在对方财产、商 业信誉或者其他与履行能力有关的事项发生重大变化时,可以 中止履行债务的权利。《合同法》第68条
情势变更是“裁量免责条件”。最终是否变更合同内容或解
除合同关系并免责,取决于法院和仲裁机构的裁量。
不可抗力——— 情势变更 ——— 正常的商业风险
法定解除条件 合同自动解除
显示公平
合同必须继续 正常履行
法官的自由裁量
第七章合同的履行和违约合同法2
第二节 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第七章合同的履行和违约合同法2
第七章合同的履行和违约合同法2
法律对“合同”和“婚姻”成立和解除有一个 共同的思路:认为两者都属于一种特殊的关系范围, 对进出这个关系范围实行:
—— “严进严出” + “双宽单严”
出方古意同 都想堡之都 很单,后是婚 困方任进双姻 难面何入方和 。退一的合合
第七章合同的履行和违约合同法2
合同
婚姻
② “不安抗辩权”本质上是一种技术性补救措施,分为 两步走:中止履行——通知义务;为恢复履行能力或未提 供担保,解除合同;
③ 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法律风险: A. 对对方存在68条第1款的“证明义务”;B. 事后证明 错误的,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章合同的履行和违约合同法2
合同的终止
1、适用条件:① 双务合同;② 一方具有先给付义务; ③ 先给付义务人的债务已届满; ④ 对方有难为对等给付的重大风险;
■ 针对“缔约”和“履约”之间产生的市场变化风险
(一)同时履行抗辩权
指在未约定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当事人一方 在对方没有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履行合同的权利。
《合同法》第66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 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 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
相应的履行要求。
【释义】 ① 合同履行的先后蕴含着重大的期限利益;
第一节 合同终止的情形 第二节 合同的解除 第三节 其他合同终止情形
第七章合同的履行和违约合同法2
一、合同解除的分类
合同解除
事前(约定解除)
协议解除
93条第2款
事后协议解除
单方(法定)解除
93条第1款
第94、95条
1. 协议解除:当事人双方通过协议解除合同的方式。 2. 单方解除:指在具备法定事由时合同一方当事人通 过行使解除权就可以终止合同的效力。
第七章合同的履行和违约合同法2
第68条第2款:当事人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 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 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 一方可以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除合同。
【释义】行使“不安抗辩权”的程序
① 先履行义务人必须有证据证明对方存在68条第一款 的四种情况之一;
第七章合同的履行和违约合同法2
& 情势变更与不可抗力的区别——情势变更的实质
不可抗力,即人力不可抗拒的力量。我国合同法117条 规定,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 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 不可抗力与情事变更的区别如下:
① 客观情况不同,前者起因于重大的自然灾害和重大的 社会事件,后者是由商业市场发生了重大变化引起的;
第十六章 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违
“约”
约
“契” 合同 ②履行合同
责 任
合同
义务
第七章合同的履行和违约合同法2
合同的履行
第一节 合同履行的情势变更 第二节 合同履行抗辩权 第三节 合同的保全
第七章合同的履行和违约合同法2
第一节 合同履行的概念与原则
合同的履行是指债务人全面地、适当地 完成其合同义务,使债权人的合同债权得到 完全实现。《合同法》第60条,当事人应当 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 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 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 “情势”是指法律关系成立时作为该法律关
系存在前提的合同基础的客观情况;
■ “变更”则是指这种客观情况发生了实质性的
变化,而这种变化足以动摇合同的基础。
第七章合同的履行和违约合同法2
英美法系一般称情势变更原则就是指合同的目的落空 (Frustration of purpose),并认为该理论源于1903 年由 英国上诉法院判决的著名案例“克雷尔诉亨利案”。
② 履行后果不同,前者发生后,合同的全部或部分义务 不能履行;后者发生后,合同一般仍能履行,只是履行后会
造成明显的不公平后果——一方负担的商业风险超过了一 般商人可以容忍的限度;
第七章合同的履行和违约合同法2
③ 不可抗力是法定的“当然免责条件”。只要发生不可抗力, 当事人一方就有权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起 解除,并免除其承担履行义务和违约责任。
原则
缔约自由
婚姻自由
协议
双方合意
解除
双方合意
单方 解除
《合同法》94条:“根本违约” 《婚姻法》32条
①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 “感情确已破裂”:
第七章合同的履行和违约合同法2
合同履行中情势变更原则(未采纳)
情势变更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因不可归责于当事 人的事由发生了事先不可预见的变故,而这种变故的出现, 已经使原合同的基础发生了重大变化,如继续维持合同的 有效性则显失公平,故允许变更合同或解除合同关系,并 免除当事人责任的一项法律原则。
1902年英王爱德华从维多利亚女皇继承了王位,决定举 行加冕典礼。为了观赏这场典礼,亨利与克雷尔谈妥,亨利 在6月26日和27 日的白天租赁克雷尔在楼上的公寓房以便从 窗户向街上观看。双方约定,租金为75英磅,先付25英 磅。 然而在6月22日,下议院发出通报,国王要作阑尾炎手 术,加冕典礼将改期举行。亨利在得到这一消息后拒绝再向 克雷尔支付剩余的50英磅租金,合同的目的因该典礼的取消 而落空,因此亨利支付租金的义务被取消了。法官强调,目 的落空并不等于当事人履行不能。
②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功能在于平衡双方利益(信用证); ③ 如何确定“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
第七章合同的履行和违约合同法2
■ 信用证的秘密:解开“谁也信不过谁” 的死
结
第七章合同的履行和违约合同法2
(二)不安抗辩权
在债的履行中,有先为履行义务的一方在对方财产、商 业信誉或者其他与履行能力有关的事项发生重大变化时,可以 中止履行债务的权利。《合同法》第68条
情势变更是“裁量免责条件”。最终是否变更合同内容或解
除合同关系并免责,取决于法院和仲裁机构的裁量。
不可抗力——— 情势变更 ——— 正常的商业风险
法定解除条件 合同自动解除
显示公平
合同必须继续 正常履行
法官的自由裁量
第七章合同的履行和违约合同法2
第二节 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第七章合同的履行和违约合同法2
第七章合同的履行和违约合同法2
法律对“合同”和“婚姻”成立和解除有一个 共同的思路:认为两者都属于一种特殊的关系范围, 对进出这个关系范围实行:
—— “严进严出” + “双宽单严”
出方古意同 都想堡之都 很单,后是婚 困方任进双姻 难面何入方和 。退一的合合
第七章合同的履行和违约合同法2
合同
婚姻
② “不安抗辩权”本质上是一种技术性补救措施,分为 两步走:中止履行——通知义务;为恢复履行能力或未提 供担保,解除合同;
③ 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法律风险: A. 对对方存在68条第1款的“证明义务”;B. 事后证明 错误的,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章合同的履行和违约合同法2
合同的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