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技术方案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密级:编号:

XX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

技术方案

XXXX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八年四月

1.工作背景与任务 (4)

1.1 适用范围 (4)

1.2 编制依据 (5)

1.3 术语和定义 (6)

1.4 目标和任务 (8)

1.5 技术要求 (13)

1.6 数学基础 (14)

1.7 基础图件时点 (15)

1.8 计量单位 (15)

2.准备工作 (15)

2.1 基础资料收集 (15)

2.2 办公环境及工具准备 (21)

2.3 工作底图制作与发放 (21)

3.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 (22)

3.1 划定基本原则 (22)

3.2 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技术方法 (23)

3.3 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流程 (25)

3.4 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成果数据处理 (26)

3.5 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 (27)

3.6 实地勘查 (34)

3.7 内业成图与建库 (42)

3.8 公告与公示 (44)

3.9粮食生产功能区管护及标志牌设立 (45)

4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成果编绘与管理 (50)

4.1 图件成果 (50)

4.2 文字成果及基础资料汇编 (52)

4.3 数据成果 (53)

4.4 电子成果 (53)

4.5 各县(市、区)向市、省,省向国家提交的成果 (53)

4.6 粮食生产功能区成果管理 (54)

4.7 粮食生产功能区成果建档 (54)

4.8 数据汇总 (55)

4.9 成果安全 (56)

5 检查验收 (56)

5.1 自查验收 (56)

5.2 验收内容 (57)

5.3 调整与确定 (58)

5.4 面积量算及面积汇总 (59)

5.5 数据库质量检查 (59)

6 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数据库成果汇交要求 (66)

6.1 省级备案与报部汇交 (66)

6.2 数据内容和数据格式 (67)

6.3 数据组织 (73)

6.4 其他要求 (74)

6.5 数据质量检查 (74)

7粮食生产功能区数据库规范 (74)

7.1 空间信息数据组织管理 (75)

7.2 数据库 (76)

7.3 要素代码与描述 (78)

7.4 县级行政区属性 (80)

7.5 基本农田保护区域 (82)

7.6 注记图层 (84)

附录 (74)

附录一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资料成果使用保密协议书 (86)

附录二标志牌样式 (89)

附录三农田管护责任书 (78)

附录四图件图式图例 (8093)

附录五图件编制要求及格式 (82)

XX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技术方案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指导意见》(国发〔2017〕24号)和《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XX省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7〕639号)的部署,按照农业部、国土资源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做好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的通知》(农计发〔2017〕99号)的要求,结合XX市粮食生产功能区的实际特点,XXXX勘测科技有限公司为顺利开展XX市粮食生产功能区的划定试点工作,特制定本技术方案。

1.工作背景与任务

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发〔2018〕1号)指出:“全面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加快划定和建设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完善支持政策。”我省粮食产需缺口大,粮食市场对外依存度较高,近年来工业化、城镇化发展与农业生产用地矛盾突出,进一步影响了我省粮食自给水平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稳定粮食产能尤为迫切。

1.1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的目的、任务、技术要求、

划定流程、成果规范和检查验收要求等。

XX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对象为我市行政区内耕地、宜耕地。

其中粮食生产功能区为能够稳定种植水稻的优势生产区域,优先将具备以下条件和标准的水田划为粮食生产功能区:土壤较为肥沃、耕地质量等级在五等以上、近年来基本种植水稻的永久基本农田;以村为单位,原则上平原地区连片水田面积不低于300亩、丘陵地区连片水田面积不低于30亩;灌溉设施和条件较好、排灌能力强、土壤生态环境良好(水稻禁种区除外)的农田以及建成或规划建设的高标准农田。

按照省政府的部署,XX作为首批6个试点县(市)之一,在2017 年开始试点,2018 年6 月底前完成,并将相应成果汇总上报。

1.2编制依据

1.2.1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4)《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5)《XX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1.2.2相关文件

(1)《国务院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指导意见》(国发〔2017〕24号)。

(2)《农业部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的通知》(农计发

〔2017〕99号)。

(3)《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XX省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办函

〔2017〕639 号)。

1.2.3规范规程与标准

(1)农业部、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技术规程(试行)》。

(2)《农业部关于印发〈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数据库规范(试行)〉的通知》(农计发〔2018〕

2号)。

(3)G B/T 21010-2017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4)G B/T30600-2014 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

(5)G B/T33130-2016 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规范。

(6)G B/T33469-2016 耕地质量等级。

(7)T D/T 1014-2007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

(8)N Y/T 2538-2014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要素编码规则。

(9)N Y/T 2539-2016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规范。

1.3术语和定义

1.3.1粮食生产功能区

粮食生产功能区是依据国家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