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人身权包括哪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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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人身权的内容是什么

著作人身权的内容是什么

著作⼈⾝权的内容是什么⼀些作者常常把作品称为⾃⼰的孩⼦,说明作品和作者是密不可分的。

⽽⼈⾝著作权就是指作者对其作品所享有的各种与⼈⾝相联系⼜⽆直接财产内容的权利。

那么著作⼈⾝权的内容是什么呢?下⾯店铺的⼩编就给⼤家介绍⼀下,希望对⼤家有所帮助。

著作⼈⾝权的内容是什么著作⼈⾝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由于作品是作者⼈格的反应,是否向公众披露,应当由作者决断。

任何⼈擅⾃发表他⼈作品,都属于侵权。

2、署名权,即表明作者⾝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使署名权的⽅式多种多样,作者既可以署真实姓名,也可以署笔名、别名或者匿名。

匿名,即不署作者姓名,同样是作者⾏使署名权的⽅式,并不表⽰没有或者放弃署名权。

3、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修改作品的权利。

4、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瞳、篡改的权利。

著作⼈⾝权的介绍著作⼈⾝权,⼜称著作精神权利,指作者对其作品所享有的各种与⼈⾝相联系或者密不可分⽽⼜⽆直接财产内容的权利,是作者通过创作表现个⼈风格的作品⽽依法享有获得名誉、声望和维护作品完整性的权利。

该权利由作者终⾝享有,不可转让、剥夺和限制。

作者死后,⼀般由其继承⼈或者法定机构予以保护。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包括: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布于众的权利;署名权,即表明作者⾝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修改作品的权利;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著作权内容是指由著作权法所确认和保护的、由作者或其他著作权⼈所享有的权利。

著作⼈⾝权,是作者基于作品依法享有的以⼈⾝利益为内容的权利,是与著作财产权相对应的⼈⾝权。

民法中⼀般的⼈⾝权多以民事主体的⽣命存续为前提,每个⼈⽆差别地享有;著作⼈⾝权则以创作出⽂学艺术作品前提⽽产⽣,也不因创作者⽣命终结⽽消失。

著作⼈⾝权是作者对作品享有的⼀种精神⽅⾯的权利,是没有财产内容⽅⾯的权利,但是其他⼈⼀样不能轻易侵犯。

31、下列权利不属于著作人身权的是()。

31、下列权利不属于著作人身权的是()。

31、下列权利不属于著作人身权的是()。

A.发表权B.发行权C.署名权D.修改权标准答案:B解析:著作人身权主要有: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

32、专利是对于()所享有的独占权。

A.技术秘密B.商业秘密C.发明创造D.公开的发明创造标准答案:D解析:专利是指对于公开的发明制造所享有的独占权。

33、取得专利权的原则不包括()。

A.单一性原则B.先使用原则C.先申请原则D.优先权原则标准答案:B解析:取得的原则:单一性原则;先申请原则;优先权原则。

34、外观设计取得专利权的条件是()。

A.创造性B.实用性C.先进性D.新颖性标准答案:D解析:外观设计取得专利权的条件是新颖性。

35、商标的主体不包括()。

A.企业单位B.事业单位C.个体工商户D.一般自然人标准答案:D解析:商标权的主体,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业者,一般自然人不得为商标权主体。

36、商标权的客体是()。

A.商标B.注册的商标C.文字和图案D.商标的图像标准答案:B解析:商标权的客体,是指注册商标。

37、建造师经()后,才能以建造师的名义从事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的管理工作。

A.取得执业资格B.执业培训合格C.取得执业资格并经注册D.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答案:C解析:建造师经注册后,方有资格以建造师名义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及从事其他施工活动的管理。

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未经注册的,不得以建造师名义从事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的管理工作。

38、建造师执业划分为14个专业,注册建造师应当在相应的岗位上执业。

但同时,国家鼓励和提倡注册建造师()。

A.一师专岗B.一师多岗C.专岗专职D.一师全岗标准答案:B解析:注册建造师应在相应的岗位上执业。

同时鼓励和提倡注册建造师“一师多岗”,从事国家规定的其他业务。

39、《建筑法》第7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但是,()除外。

著作权的内容包括哪些

著作权的内容包括哪些

著作权内容主要包括:著作人身权、著作财产权、著作权的取得与期限。

著作人身权是指作者依法享有获得名誉、声望和维护作品完整性的权利。

著作财产权是作者对其作品的自行使用和被他人使用而享有的以物质利益为内容的权利。

著作人身权:又称精神权利,指作者对其作品所享有的各种与人身相联系或密不可分而无直接财产内容的权利。

作者终身享有著作人身权,没有时间的限制。

作者死后,作者的著作人身权可依法由其继承人、受遗赠人或国家的著作权保护机关予以保护。

一般认为,它不能转让、剥夺或继承。

著作财产权:又称经济权利,是著作人身权的对称,指作者及传播者通过某种形式使用作品,从而依法获得经济报酬的权利。

一、著作人身权1、发表权:是作者依法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和以何种方式公之于众的权利。

是著作权的首要权利。

包括发表作品和不发表作品的权利。

成立特征:著作权人要有将作品公之于众的意思表示;要有将作品以某种方式公开,并为不特定的多数人知晓的事实。

推定同意发表:许可他人使用、未发表的美术作品原件所有权转让他人。

作者生前未发表(未明确表示在其死后不发表)的作品的发表权:可在其死后50年内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行使,无,则由作品原件的合法所有人行使。

2、署名权:是作者为表明其作者身份,在作品上注明其姓名或名称的权利。

包括作者在自己的作品上署名和不署名的权利。

作者作品署名发表后,其他任何人以出版、广播、表演、翻译、改编等形式进行传播和使用时,必须注明原作品作者的姓名。

著作权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署名权归作者享有。

署名权不得转让、继承,也不存在放弃问题。

保护期不受限制。

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为作者。

3、修改权:是作者修改或授权他人修改其作品的权利。

为作者所享有,只有经作者授权,他人才能修改其作品,未经授权而擅自修改,即构成对作者修改权的侵犯。

例外:(1)报社、杂志社可对投稿作品作文字性修改、删节,无须征得作者同意。

从实质上讲,修改权仍属于作者,他人只能在法定范围内对作品作文字性修改、删节,而不能改变作品的基本内容和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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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考干货| 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答题模板,考前必备~第一课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1.民事法律关系的三要素:民事法律关系包括主体、客体和内容三要素:①民事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②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例:所有权关系的客体是物;债权关系的客体是行为;知识产权关系的客体是智力成果和商业标记;人身关系的客体是人身利益。

)③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就是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2.民法基本原则:民法典确立了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和公序良俗、绿色等基本原则。

注意:比如试题往往以某一个或某几个民事主体的民事活动背景,考查学生对特定的民事活动的认识和评价。

要求学生熟知民法基本原则,审读材料提取信息,将提取的材料信息与相关民法基本原则进行对应。

3.人身权:人身自由是自然人真正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的前提,人格尊严是人之为人所必需的人身利益。

人身权的内容:①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以及因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生的身份权。

②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注意:对此知识的考查,试题往往以现实生活中某些民事主体的民事行为或者由民事行为引发的民事纠纷为背景,要求学生对某种特定的民事行为进行分析评判或者对民事纠纷进行法律角度上的解读。

具体来看,题目往往以“A的行为是否侵犯了B的权利?侵犯了哪些权利?A的行为是否应该承担责任?应该承担哪些责任?”等为设问,以教材中“积极维护人身权利”的知识为依托,联系教材中侵权行为与法律责任等知识,请学生进行综合评判。

要求学生熟知各项人身权,审读材料提取信息,将提取的材料信息与相关人身权进行对接。

4.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①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②侵犯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承担方式。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著作人身权包括哪些内容

著作人身权包括哪些内容

一、著作人身权包含哪些内容(一)发布权,即决定作品能否公之于众的权益;(二)签字权,即表示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签字的权益;(三)改正权,即改正或许受权别人改正作品的权益;(四)保护作品完好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扭曲、窜改的权益;(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许多份的权益;(六)刊行权,即以销售或许赠与方式向民众供给作品的原件或许复制件的权利;(七)出租权,即有偿允许别人暂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近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益,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八)展览权,即公然陈设美术作品、拍照作品的原件或许复制件的权益;(九)表演权,即公然表演作品,以及用各样手段公然播放作品的表演的权利;(十)放映权,即经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施公然再现美术、拍照、电影和以近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益;(十一)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然广播或许流传作品,以有线流传或许转播的方式向民众流传广播的作品,以及经过扩音器或许其余传递符号、声音、图像的近似工具向民众流传广播的作品的权益;(十二)信息网络流传权,即以有线或许无线方式向民众供给作品,使民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址获取作品的权益;(十三)摄制权,即以摄制电影或许以近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益;(十四)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拥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益;(十五)翻译权,马上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变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益;(十六)汇编权,马上作品或许作品的片段经过选择或许编排,聚集成新作品的权益;(十七)应该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余权益。

二、著作人身权的限期为多长时间著作权保护限期有关法律规定:对于著作权的保护限期,各国一般依据其本国经济和文化发展的状况确立。

从著作权立法的历史来看,往常初期的著作权立法保护期较短,20 世纪后的保护期较长;发展中国家保护期较短,发达国家保护期较长;一般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保护期较长,拍照、适用美术作品、录音录像作品和电影作品的保护期较短。

人教版高中政治选修5学案切实保护知识产权

人教版高中政治选修5学案切实保护知识产权

4切实保护知识产权[学习目标]1.了解著作权的含义、类别及保护。

2.知道专利权的分类及专利权的获得与保护。

3.知道商标及注册商标权的保护。

4.领会知识产权制度对于我国建设创新型社会的意义。

〔认知预习质疑]知识梳理要点初获)1.含义:指创作者对精神产品——作品享有的支配和获取利益的权利。

2.分类⑴著作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

(2)著作财产权:包括复制权、发行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表演权、出租权、展览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电影权、广播权、放映权等。

3.著作权的保护期限⑴除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外,著作权的其余权利是有保护期限的。

保护期一般是作者的有生之年加死后50年。

(2)法人著作权的保护期是作品发表后50年。

(3)电影作品和摄影作品的保护期是作品发表后50年。

(4)保护期一旦届满,则该作品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

二、专利权——市场竞争的利器1.专利权的取得: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完成发明创造后,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专利。

国家知识产权局经过审查,认为该申请符合条件的,则颁发专利证书,授予专利权。

2.专利的种类:我国专利法规定的专利有三种: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3.专利的保护期:发明专利的保护期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保护期为10年,均从申请日开始起算。

保护期满以后,这些发明创造就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

专利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所以它与有形财产相比,有其独特的特点:第一,专有性也称独占性,指专利权人对其发明创造所享有的独占性的制造、使用、销售和进口的权利。

第二,地域性,是指一个国家依照其本国专利法授予的专利权,仅在该国法律管辖的范围内有效,对其他国家没有任何约束力,外国对其专利权不承担保护的义务。

第三,时间性,是指专利权人对其发明创造所拥有的专有权只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有效,期限届期满后,专利权人对其发明创造就不再享有制造、使用、销售和进口的专有权。

知识产权法简答题汇总

知识产权法简答题汇总

一.知识产权法的特征1.专有性,知识产权法是一种专有性的民事权利,具有排他性和绝对性。

2.地域性。

效力限于本国境内。

3.时间性。

知识产权仅仅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受到保护,一旦超过有效期限,这个权利自行消灭,相关的知识产品就变成全社会的财富,归全人类共同使用。

知识产品的概念和基本特点知识产品是指依靠知识而产生出的成果,例如商标、专利、版权等等。

具有文学艺术创作,发明创造,以及经营标志等多种形式。

创造性。

即商标应具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

2.非物质性。

知识产品是知识形态的精神产品,虽具有内在价值和使用价值,但没有外在的形体。

3.公开性。

知识产品必须向社会公开公布,让公众知悉。

是知识产品所有人取得知识产权的前提。

4.社会性。

从产生来说,一项知识产品,是人类智力劳动的结晶。

并且可以同时为若干主体所占有利用。

从归属看,知识产品既是创造个人的精神财富,也是社会财富的一部分。

著作人身权内容和保护期限内容:1.发表权。

是指作者决定将作品公之于众的权利。

作者生前未发表的作品,如果作者没有明确表示不发表的,在作者死后50年内,其发表权可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行使,没有继承人又受馈赠的,由作品原件所有人行使。

署名权。

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修改权。

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力。

保护作品完整权。

保护作品完整,使作品不收歪曲,篡改的权利。

保护期限:1.著作人身权的保护期限: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发表权的保护期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相同,是作者死后50年的12月1日。

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合作作品的著作财产权人的保护期,截止于最后死亡作者第50年的12月31日。

合作作者之一死亡后,其对合作作品享有的著作财产权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馈赠的,由其他合作作者享有。

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自然人对软件享有著作权的,保护期为自然人的终生至其死亡后50年的12月31日。

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其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50年,从作品首次发表第50年的12月31日,作者身份一旦确定,适用著作权法的一般规定保护。

第三章著作权的内容

第三章著作权的内容
1、复制权是著作财产权中最重要、最基本、最普遍的权利。 2、复制的特点是复制的作品与原作品相比,在内容和形式上没有任何变化。 3、复制包括:平面 平面;平面 立体;立体 平面;立体 立体;无载体 有 载体;传统作品的数字化。 4、以数字技术将作品存储于电子媒体中也构成著作权法上的“复制”。
二、发行权 发行权是指以出售或者赠与的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十一、翻译权
翻译权是指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注意: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以汉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
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中国境内出版发行的,视为合理使用。(即无 须事先征得同意,无须支付报酬)
十二、汇编权
汇编权是指将作品或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六、放映权
放映权是指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类 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权利。
1、放映权与机械表演权存在竞合关系。 2、《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草案中拟将之并入表演权中。
七、广播权 (单向、被动性) 广播权,是指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 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 的类似工具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
请关注裁判文书网中该案一审和二审的法院判决书。
第二节 著作财产权
著作财产权,是指能够给著作权人带来经济利益的权利。
著作财产权可以分为复制权、演绎权和传播权三类内容。
演绎权类 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 传播权类 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
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
一、复制权 复制:是指以印刷、临摹、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 者多份的行为。 复制权:是指著作权人决定实施或不实施上述复制行为或者禁止他人复制其受保护的 作品的权利。

著作权法课件第四章 著作权的内容

著作权法课件第四章 著作权的内容
❖ 问题:著作人身权与传统民法上人身权的关系?
(一)发表权
❖ 1.概念 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一项
❖ 2.要点 (1)是否公之于众+何时、何地以及以何种方式公之于众 (2)向不特定人公开+不以公众知晓为要件 ❖ “公之于众”,是指著作权人自行或者经著作权人许可将作品向不特定
(二)署名权
❖ 1.概念
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著
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二项
❖ 2.要点
(1)有权主张作者身份 (2)有权决定署名的方式
❖ 作者为多人时,署名的方式包括对署名顺序的安排
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著作权法》第47条 在作品上假冒他人署名行为的性质?著作权链接\假冒吴冠中署名 案.ppt
❖ 接触作品权
即使作品原件或复制件已经为他人合法取得,作者为 了有效行使其著作权,仍然有权解除该作品原件或复 制件。
❖ 追续权
视觉艺术品的作者有权在其作品被转让时,从转让的 价款中获取一定比例的份额。
追续权是人身权利吗?
第二节
著作权财产权
一、著作财产权概述
❖ (一)概念
❖ 著作财产权,又称经济权利,是指著作权人自己使用或者 授权他人以一定方式使用作品而获取物质利益的权利。
❖ 教我如何不想她
天上飘着些微云,地上吹着些微风。啊,微风吹动了我 头发,教我如何不想她!
目光恋爱着海洋,海洋恋爱着月光。啊,这般蜜也似的 银夜,教我如何不想她!
水面落花漫漫流,水底鱼儿慢慢游。啊,燕子,你说些 什麽话,教我如何不想她!
枯树在冷风里摇,野火在暮色中烧。啊,西天还有些残 霞,教我如何不想她?
❖ 信息网络传播权、追续权的保护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著作财产权名词解释

著作财产权名词解释

著作财产权名词解释著作财产权又称为著作人身权,是指作者对其作品所享有的专有的权利。

它的特征在于作者与他人通过创作活动而产生了一种特定的精神关系——著作权法律关系,这种权利关系受著作权法的保护。

根据我国现行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是一种绝对权,它以不可转让性、专有性、地域性等特征区别于其他民事权利,是作者独立进行创作并依法取得报酬的权利。

以上观点均属于狭义的著作权。

另外,我们还应当注意的是:尽管著作权本身只是一种财产权,但它具有的非财产性质却使它又具有人格权的某些特点。

比如说,著作权具有人身专属性,作者对自己的作品享有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等多项人身权利,未经许可,任何人都不得将作品的任何部分据为己有。

作品完成后,著作权不得转让,但因某种原因将作品以出版物形式公之于众,或者向公众传播作品的,应当认定作者对作品享有著作权。

同时,作者死亡后,其著作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由继承人继承,但对于发表权、使用权、获得报酬权等财产权利,则由作品原件的所有人行使。

除了狭义的著作权外,广义的著作权还包括邻接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等类型。

广义的著作权是指著作权人依法对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的智力成果所享有的各种权利的总称。

该领域中的“智力成果”包括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以及在上述领域中产生的工程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

广义的著作权除包括狭义的著作权外,还包括录音制品首次制作权、公开表演权、播放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权利。

而且,随着科技的飞速发展和知识经济的到来,新的具体的著作权也在不断涌现,例如数字作品著作权。

下面,我们就来看一看广义的著作权包括哪些内容。

1.广义的著作权是指作者对其作品所享有的专有权利。

其中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等人身权利。

2.广义的著作权还包括邻接权,即著作权人对录音制品首次制作人的权利、公开表演人的权利、广播组织者的权利、公开传播人的权利、表演者的权利、录音制品制作者的权利、广播电视组织者的权利、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权利。

第五章著作权内容

第五章著作权内容

• (四)与修改权之关系 • 修改权——形式上的完整 • 保护作品完整权——内容上的完整
• (五)权利行使之限制 • (1)诚信原则限制 • (2)社会惯例限制 • (六)案例
• 樊祥达与张弘、富敏、上海电视台等著作 权纠纷案
• (1996)沪二中民初(知)字第28号
• 第三节 著作财产权
• 一、概述 • 二、复制权 三、发行权 四、出租权 • 五、展览权 六、表演权 七、放映权 • 八、广播权 九、信息网络传播权 • 十、摄制权 十一、改编权 十二、翻译权

• (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 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 第58条 本法第2条所称的出版,指作品的 复制、发行。
• (一)涵义
• 发行权就是以出售或者赠与的方式向公众 提供作品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 (二)发行行为要件 • 1、公众 • 2、转移有形物质载体所有权 • 区别于表演、广播和展览行为的关键所在
三、署名权
• (right of authorship/paternity/attribution)
•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 上署名的权利;
• 相关法条:《02解释》第11条
• (一)涵义 • 英文单词:right of authorship • 署名是表明作者身份的一种主要方式
电视台 收音机收到
作品
的评书广播
作品→电磁波→
宾馆、学校和
有线 传播
(无线信号发射) 远端的接收装置→ 电缆等有线装置转
转播首次接 收到的内容
有线广播 电台、电 视台
企业通过安装 有线系统转播 广播节目(有
播→内容
线电视)
通过 扩音 器传 播

知识产权作业一 参考答案

知识产权作业一 参考答案

知识产权作业一参考答案第一章参考答案一、名词解释1.自然人作者是通过自己的独立构思,运用自己的创作技巧和方法,直接创作出反映自己个性和特点的作品的人。

2.创作是指直接产生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智力活动。

3.著作权亦称版权,是指作者及其他著作权人对其创作的文学、科学和艺术作品依法所享有的权利。

著作权属于民事权利,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两大类。

著作权是一种对世权,属于绝对权。

五、简答题答案:1.(1)两个作品只要是各自独立完成,不论它们之间是否相同或类似,都受著作权法保护;商标权则不同,凡与已注册的同类商品或类似商品的商标相同或近似的都不能取得。

(2)未经他人同意以其作品作为商标标识,则可能侵犯他人的著作权。

2.异:(1)著作权并不保护作品的思想,而保护作品的表达方式,专利权则保护体现在发明创造中的技术思想和技术方案。

(2)“独创性”VS.“首创性”:著作权并不要求保护的作品是首创的,只要求它是独创的,任何作品只要是独立创作的,不论其是否与已发表的作品相似,均可获得独立的著作权。

对于同一内容的发明,专利权只授予先申请人。

联系:(1)对于记载专利技术信息的技术资料或申请文件的保护,存在着著作权和专利权的交叉保护。

(2)有些美术作品,也可成为外观设计专利的客体。

3.著作保护不需要履行手续,而是自动产生,这是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承认的原则,当然在南美的一些国家仍采用注册保护主主。

与专利权、商标权相比,著作权保护采用自创作完成之时即受保护的原则,这主要是考虑了著作保护的排他性的减弱、著作权只保护表达形式而不保护思想内容等因素。

第二章参考答案一、名词解释1.作者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创作人。

第一,所谓“创作”,是指直接产生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智力活动,为作品必须是作者自己独立创作的结果,即作者对作品的整体构思和具体的表达经过自己的独立思考,不是抄袭、剽窃他人的作品。

在独创性的认识上,独创性与创造性不同,作品雷同并不意味着没有独创性。

自考00226知识产权法-著作权内容

自考00226知识产权法-著作权内容

1.复制权
复制,是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 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 多份的行为。 最基本的著作财产权 一般指以同样形式指成作品的权利,广义 上还包括以不同于作品原来形式表现该作品 的权利。平面到立体的复制。
复制权的分类
从是否立体的角度分 – 从平面到平面 – 从平面到立体:争论 – 从立体到立体 – 从立体到平面:限制 从无载体到有载体,同一载体之间,不同 载体之间均可以复制,复制技术不断发 展,例如计算机上的复制:数字化、临 时与永久、下载等
《著作权法》第十条
(十六)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 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十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前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 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 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本条第一款第(五)项 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 获得报酬。
6.放映权
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 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 作的作品等的权利 •适用于视听作品、美术和摄影作品等
7.广播权
著作权人依法通过广播、电视等无线发射、 有线发射或与前者类似的技术手段传播作品 的权利。
主要适于文字、口述、作品,音乐、戏剧、 曲艺、舞蹈作品,电影电视以及录象制品等。
作品收回权——理由正当,不危害公益和 他人。
5.关于追续权
三、著作财产权
(一)著作财产权的特点 (二)著作财产权的内容 1.复制权 8.信息网络传播权 9.摄制权 2.发行权 10.改编权 3.出租权 11.翻译权 4.展览权 12.汇编权 5.表演权 13.获取收益权 6.放映权 14.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 7.广播权 他权利

20.马工程课件-《知识产权法》第三章

20.马工程课件-《知识产权法》第三章

第一节 著作人身权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
保护作品完整权是指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保护作品完整权包括 两个方面的内容:其一,作品本身遭受了改动;其二,作品本身并未改变,但 对作品进行了其他使用,从而损害了作者的名誉与声望。如果作品本身没有遭 受改动,在认定某行为是否侵犯了保护作品完整权时,应当以该行为损害了作 者的名誉或者声望为要件。
第二节 著作财产权
二、发行权(续)
与发行权密切相连的是“发行权穷尽”原则,“发行权穷尽”原则又称为 “首次销售”原则,其基本含义是指著作权人将作品的原件或复制件提供给公众 后,著作权人即失去了对这些原件或复制品的控制权,他人可以自由地再次出售, 而不构成对著作权人的侵权。德国、美国、奥地利等国著作权法对此都有规定。 我国著作权法对此虽没有明文规定,但应作如此解释。
第一节 著作人身权
著作人身权指的是作者依法享有的以人身利益为内容 的权利,与著作财产权相对。其对应的英文为“moral rights” 或者“personal rights”。我国《著作权法》第10条规定了发 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四项内容。
第一节 著作人身权
一、 发表权
发表权是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即作者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 何时何地以何种方式公之于众的权利。
知识产权法学
第三章 著作权的内容
目录
第一节 著作人身权 第二节 著作财产权 第三节 著作权的保护期
本章导语
1. 本章教学目的:介绍著作权的基本内容,包括著作人身权及著作财产权;介 绍著作权的保护期限。
2. 本章教学要求:掌握著作人身权及著作财产权所包含的具体内容,了解著作 权的保护期限。
3. 本章教学重点、难点:理解不同著作人身权及著作财产权内容间的区别和界 限,理解著作权内容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著作权基础知识

著作权基础知识

著作权基础知识著作权也称版权,是指作者及其他权利人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的人身权和财产权的总称。

那么你对著作权了解多少呢?以下是由店铺整理关于著作权知识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著作权客体介绍著作权的对象是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

作品特征一、作品是思想、情感的表现形式,不是思想、情感本身二、作品应当具有独创性三、该表现形式属于文学、艺术和科学范畴受保护对象(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四)美术、建筑作品;(五)摄影作品;(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八)计算机软件;(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不受保护对象一、不具备作品实质条件,主要有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二、为保护国家或社会公众利益的需要,不适宜以著作权法保护(一)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二)时事新闻;(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著作权法和本条例中的时事新闻,是指通过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报道单纯事实消息。

) 著作权权利内容人身权著作人身权是指作者通过创作表现个人风格的作品而依法享有获得名誉、声望和维护作品完整性的权利。

该权利由作者终身享有,不可转让、剥夺和限制。

作者死后,一般由其继承人或者法定机构予以保护。

根据中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人身权包括: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布于众的权利;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又称著作精神权利,指作者对其作品所享有的各种与人身相联系或者密不可分而又无直接财产内容的权利特点/性质1、著作人身权整体的不可转让性2、不可剥夺性3、个别权能的可继承性(如发表权)4、著作人身权的永久性该权利内容包括:1、发表权2、署名权3、修改权4、保护作品完整权。

简述著作人身权的含义和内容

简述著作人身权的含义和内容

简述著作人身权的含义和内容
著作人身权指的是著作权人对自己的作品所享有的权利,也被称为著作权的权利主体性。

它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署名权:著作人有权决定是否在作品上标明自己的姓名或署名。

除非有特殊约定,著作人享有对自己的作品进行署名的权利。

2.修改权:著作人有权对自己的作品进行修改、删减或扩充等
操作。

3.发表权:著作人有权决定是否将自己的作品向公众发表,以
及何时、何地、以何种方式进行发表。

4.保护权:著作人有权要求他人保护自己的作品,防止他人侵
犯他的著作权。

5.复制权:著作人有权决定是否以及如何复制自己的作品。


可以将自己的作品以纸质或电子形式复制,或者授权他人进行复制。

6.发行权:著作人有权决定是否以及如何将自己的作品发行给
公众。

他可以通过不同的媒介进行发行,如出版、影视发行等。

7.出租权:著作人有权决定是否对他的作品进行出租。

他可以
授予他人对他的作品进行出租的权利,同时享有相应的经济利益。

著作人身权是著作权法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它保护了著作人对自己的作品的自主决策权、获利权和声誉权等。

这些权利使著作人能够充分发挥自己的创造力和创作能力,确保其在创作过程中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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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著作人身权包括哪些内容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七)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八)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九)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十)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
(十一)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
(十二)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十三)摄制权,即以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十四)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十五)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十六)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十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二、著作人身权的期限为多长时间
著作权保护期限相关法律规定:
关于著作权的保护期限,各国一般根据其本国经济和文化发展的情况确定。

从著作权立法的历史来看,通常早期的著作权立法保护期较短,20世纪后的保护期较长;发展中国家保护期较短,发达国家保护期较长;一般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保护期较长,摄影、实用美术作品、录音录像作品和电影作品的保护期较短。

根据《伯尔尼公约》的第7条的规定,各公约成员国对一般作品的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及其死后50年;对电影作品的保护期为作品公之于众后的50年或者作品完成后的50年;对摄影作品和实用艺术品的保护期不低于作品完成后的25年。

三、著作人身权可以转让吗
著作人身权,又称著作精神权利,指作者对其作品所享有的各种与人身相联系或者密不可分而又无直接财产内容的权利,是作者通过创作表现个人风格的作品而依法享有获得名誉、声望和维护作品完整性的权利。

该权利由作者终身享有,不可转让、剥夺和限制。

著作权法第10条与第24条,规定著作权的财产权可以许可他人使用,没有规定人身权可以许可,但是也没有禁止人身权许可。

著作权分为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著作财产权是可以转让的。

在法律上是存在是作品的实际创作者,但是著作权并不属于自己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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