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计价合同价款调整
工程量偏差的合同价款调整
![工程量偏差的合同价款调整](https://img.taocdn.com/s3/m/d112a175dc36a32d7375a417866fb84ae55cc350.png)
工程量偏差是工程合同价款调整的常见原因之一,它指的是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与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之间的差异。
在实际工程项目中,由于设计变更、现场条件变化、施工技术改进等因素的影响,往往会导致工程量的偏差。
为了保证合同双方的权益,合同价款的调整需要严格按照相关规范和条款进行。
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的规定,当工程量偏差超过15%时,合同价款可以进行调整。
具体调整原则如下:1. 当工程量增加15%以上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低。
这意味着,承包人需要承担因工程量增加而产生的额外成本。
调整后的综合单价应按照实际情况重新确定,以确保承包人的利益不受损害。
2. 当工程量减少15%以上时,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高。
这意味着,发包人需要承担因工程量减少而产生的成本增加。
同样,调整后的综合单价应按照实际情况重新确定,以确保发包人的利益不受损害。
3. 如果工程量出现超过15%的变化,且该变化引起相关措施项目相应发生变化时,按系数或单一总价方式计价的,工程量增加的措施项目费调增,工程量减少的措施项目费调减。
这是为了确保承包人和发包人在工程量变化时,能够合理分担因变化而产生的额外成本。
在实际操作中,工程量偏差的合同价款调整步骤如下:1. 确定工程量变化是否超过15%。
如果未超过15%,则不进行调整;如果超过15%,则进入下一步。
2. 根据工程量的实际变化,计算调整后的工程量。
调整后的工程量应按照合同中约定的综合单价进行计算,以得出调整后的合同价款。
3. 如果题目中告知了新的综合单价,则直接使用代入公式中;若没有告知,则需要我们进行求取。
新的综合单价可以通过承发包双方协商确定,或者与招标控制价相联系进行确定。
4. 最后,根据调整后的工程量和综合单价,计算出调整后的合同价款。
总之,工程量偏差的合同价款调整是保障合同双方权益的重要措施。
通过明确调整原则和步骤,可以确保合同价款的调整公平、合理,有利于维护承包人和发包人的利益。
工程合同价款调整5种处理方法
![工程合同价款调整5种处理方法](https://img.taocdn.com/s3/m/325a2a157375a417866f8fa0.png)
工程合同价款调整5种处理方法如果由于承包人的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在工程延误期间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政策发生变化引起工程造价变化的,造成合同价款增加的,合同价款予调整;造成合同价款减少的,合同价款予以调整。
(不利于承包人)予以调整。
(不利于承包人)承包人报价浮动率,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或总价单价或总价,报发包人确认后调整。
承包人报价浮动率可按下列公式计算:a.实行招标的工程:承包人报价浮动率L=(1-中标价/招标控制价)×100%b.不实行招标的工程:承包人报价浮动率L=(1-报价值/施工图预算)×100%注:上述公式中的中标价、招标控制价或报价值、施工图预算,均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
④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且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参考)价格缺价的,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计价办法和通过市场调查等取得的有合法依据的市场价格提出市场价格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或总价,报发包人确认后调整。
(2)措施项目费的调整。
工程变更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的,承包人提出调整措施项目费的,应事先将拟实施的方案事先将拟实施的方案提交发包人确认,并详细说明与原方案措施项目相比的变化情况。
应按照下列规定调整措施项目费:①安全文明施工费,按照实际发生变化的措施项目调整,不得浮动。
②采用单价计算的措施项目费,按照实际发生变化的措施项目按前述分部分项工程费的调整方法确定单价。
③按总价(或系数)计算的措施项目费,除安全文明施工费外,按照实际发生变化的措施项目调整,但应考虑承包人报价浮动因素考虑承包人报价浮动因素,即调整金额按照实际调整金额乘以承包人报价浮动率(L)计算。
如果承包人未事先将拟实施的方案提交给发包人确认,则视为工程变更不引起措施项目费的调整或承包人放弃调整措施项目费的权利。
(3)删减工程或工作的补偿。
如果发包人提出的工程变更,非因承包人原因删减了合同中的某项原定工作或工程,致使承包人发生的费用或(和)得到的收益不能被包括在其他已支付或应支付的项目中,也未被包含在任何替代的工作或工程中,则承包人有权提出并得到合理的费用及利润补偿。
在建工程合同及工程价款调
![在建工程合同及工程价款调](https://img.taocdn.com/s3/m/14ef717459fb770bf78a6529647d27284b7337a3.png)
在建工程合同及工程价款调任何工程合同都应包含几个基本部分:甲方(发包方)、乙方(承包方)的基本信息;工程项目的详细描述;合同总金额;工期要求;付款方式与时间;违约责任等。
这些是构成合同框架的基础,也是保障双方权益的法律依据。
我们重点探讨在建工程价款调整的问题。
在建工程由于其特殊性,原材料价格波动、设计变更、工程量的增减等情况较为常见,因此合同中应明确约定价款调整的条件、程序和计算方法。
以某在建工程合同范本为例,价款调整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材料价格调整:合同应注明主要建材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以及单价。
若市场价格发生变动,根据合同约定的调价公式进行相应调整。
例如,钢材价格上涨5%,则合同总价相应增加。
2. 变更订单管理:因设计变更或客户需求变化导致的工程量增减,应通过变更订单的形式确认。
变更订单需详细列出变更内容、影响成本及完成时间等,并经双方确认签字后生效。
3. 索赔与补偿: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工程延期或损坏,应根据合同中的索赔条款进行处理。
这包括工期延误的补偿标准、损坏修复的责任分配等。
4. 结算方式:合同应明确结算的具体流程,包括中期付款、竣工付款及最终结算的比例和时间节点。
每次付款前,乙方需提交相应的进度报告和费用清单供甲方审核。
5. 争议解决:合同中应预设争议解决机制,如协商不成时可采取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
当然,每个项目都有其独特性,因此在建工程合同的价款调整条款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设定。
在签订合同时,甲乙双方都应充分考虑可能出现的风险,并在合同中予以明确,以便在执行过程中有据可依,减少不必要的纠纷。
工程固定总价合同价格调整条款
![工程固定总价合同价格调整条款](https://img.taocdn.com/s3/m/ce07490ebf23482fb4daa58da0116c175e0e1e62.png)
工程固定总价合同价格调整条款一、背景及目的工程固定总价合同是指在合同约定的施工范围和风险范围内,工程量和价格不允许调整的一种计价方式。
然而,在实际施工过程中,由于各种不可预见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约定的施工范围和风险范围发生变化,从而影响工程价款的合理性。
为了保证双方的合法权益,合同价格调整条款应运而生。
本条款旨在明确工程固定总价合同中价格调整的条件、程序和方法,以便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妥善解决价格调整问题。
二、价格调整条件1. 合同约定的施工范围和风险范围发生变化,造成工程量或价格涨跌超过合同约定的风险范围。
2. 由于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减、施工条件变化等原因,导致合同总价款与实际工程成本存在明显偏差。
3.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不可抗力因素(如自然灾害、社会动荡等),导致工程价款发生变化。
4. 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导致工程价款发生变化。
5. 其他双方约定的价格调整条件。
三、价格调整程序1. 合同一方发现合同约定的施工范围和风险范围发生变化,导致工程价款需要调整时,应及时通知对方。
2. 双方应在接到价格调整通知后15日内,就价格调整事项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
3. 协商不一致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 价格调整过程中,双方应保持合作,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
四、价格调整方法1. 工程量增减:根据实际工程量与合同约定工程量的差额,按照合同约定的单价进行调整。
2. 设计变更:根据设计变更导致的工程量增减和单价变化,计算价格调整金额。
3. 施工条件变化:根据施工条件变化对工程成本的影响,双方协商确定价格调整金额。
4. 不可抗力因素:根据不可抗力因素对工程价款的影响,双方协商确定价格调整金额。
5. 法律法规、政策变化:根据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对工程价款的影响,双方协商确定价格调整金额。
6. 其他价格调整方法:根据双方约定的其他价格调整方法进行调整。
五、价格调整的限制1. 价格调整不应超过合同约定的风险范围。
工程变更及合同价款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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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变更及合同价款的调整
【】
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工程变更是难以避免的现象。
为了规范工程变更的管理,保障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条例》及相关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应遵循以下程序和原则进行工程变更及合同价款的调整:
一、工程变更的提出
甲方因设计变更、技术标准调整或其他原因需要变更工程内容的,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并详细说明变更的内容、理由及影响。
乙方在接到变更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意见,并与甲方协商一致后确定变更的实施方案。
二、工程变更的审批
对于超出原合同范围的工程变更,甲乙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审批程序进行审批。
未经审批或审批不通过的变更,乙方不得擅自实施。
三、合同价款的调整
1. 工程量的增减:根据变更后的工程量,按照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重新计算合同价款。
2. 材料价格的变动:若因市场波动导致材料价格发生显著变化,应根据合同约定的材料调价机制进行调整。
3. 施工方法的改变:若变更导致施工方法发生变化,从而影响成本,应根据实际成本变化情况调整合同价款。
四、变更执行与验收
乙方应按照变更后的工程内容和要求进行施工,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标准。
甲方应对变更部分的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结算。
五、争议解决
对于因工程变更引起的价款调整,若甲乙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可按照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进行处理,如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
六、其他事项
除上述条款外,甲乙双方还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确保工程变更及合同价款调整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工程合同价款调整报告
![工程合同价款调整报告](https://img.taocdn.com/s3/m/3b08d3b3534de518964bcf84b9d528ea80c72f75.png)
工程合同价款调整报告一、引言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受市场波动、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减、材料价格调整等多种因素影响,原定的工程合同价款往往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
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并确保甲乙双方的利益得到合理保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应就合同价款的调整进行充分协商,并形成书面的调整报告。
二、合同价款调整原则1. 公平原则:任何合同价款的调整都应基于公平原则,确保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均衡。
2. 透明原则:价款调整的过程和结果应对双方公开,避免产生误解和争议。
3. 依法原则:所有调整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法操作。
4. 协商一致原则:合同价款的调整应当经过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
三、价款调整原因及内容1. 设计变更:因设计深化或变更导致的工程量增减,相应调整合同价款。
2. 材料价格变动:由于市场材料价格的显著变动,按照合同约定的调价机制进行价款调整。
3. 工期延误:由于非承包商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根据延误时间和成本影响调整合同价款。
4. 法律政策变化:新的法律政策出台,影响工程造价的,按新规定执行。
四、价款调整计算方法详细列出各项调整的具体计算方法,包括但不限于:- 工程量增减的计量和计价;- 材料价格变动的计算标准和方法;- 人工费用的调整;- 机械使用费的变化等。
五、调整后的合同总价综合以上调整因素和具体计算结果,提出调整后的合同总价,并对每一项调整进行详细说明。
六、其他相关事项对于合同价款调整可能产生的其他相关事宜,如违约金、索赔、担保等,也应在报告中予以明确。
七、生效条件本调整报告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任何未经双方确认的口头协议或非正式文书均不具备法律效力。
八、结语合同价款的调整是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一项常规而重要的工作,它直接关系到甲乙双方的经济利益和合作关系。
因此,制定一个详尽、公正、合理的工程合同价款调整报告对于保障双方权益、维护工程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工程合同价能否调整
![工程合同价能否调整](https://img.taocdn.com/s3/m/3ace2734793e0912a21614791711cc7930b77866.png)
工程合同价能否调整我们要明确的是,工程合同价款并非一成不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合同双方可以在合同约定的条件下对合同价款进行调整。
这些条件通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1. 材料价格波动:如果合同中约定了材料价格波动的条款,当市场价格发生显著变化时,可以根据合同约定调整合同价款。
2. 工程量变更:在施工过程中,由于设计变更、需求变更等原因导致的工程量增减,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进行调整。
3. 法律法规变化:新的法律、法规的实施可能导致原合同价款的基础发生变化,此时可以根据相关规定进行调整。
4. 工程质量标准变更:如果业主要求提高工程质量标准,导致成本增加,可以协商调整合同价款。
5. 不可抗力因素:如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工程成本增加,可以根据合同条款和法律规定进行调整。
我们来看一个具体的案例分析。
假设某建筑工程合同规定,若主要建筑材料价格上涨超过5%,则可对合同价款进行调整。
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市场波动,钢材价格上涨了8%。
根据合同约定,承包商可以向业主提出调整合同价款的要求。
双方应根据合同中的调价公式或机制,计算出合理的调整金额,并签订补充协议予以确认。
需要注意的是,合同价款的调整并非随意进行。
它必须基于合同约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且应当有充分的证据支持。
例如,材料价格上涨应有权威机构发布的市场价格信息作为依据;工程量的变更应有双方认可的变更单据等。
合同价款的调整还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即调整后的价款应当能够反映出实际的成本变化,既不能过高损害业主利益,也不能过低导致承包商亏损。
这就要求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对可能影响合同价款的因素进行充分的考虑和预估,并在合同中设定合理的调整机制。
值得一提的是,合同价款的调整往往伴随着复杂的谈判过程。
在这个过程中,双方应当本着诚信合作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解决问题。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诉诸法院解决。
建设工程合同价款调整的规定
![建设工程合同价款调整的规定](https://img.taocdn.com/s3/m/d504592515791711cc7931b765ce05087632751b.png)
建设工程合同价款调整的规定11. 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市场价格波动超过合同当事人约定的范围,合同价格应当调整。
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选择以下一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
(1)价格调整公式因人工、材料和设备等价格波动影响合同价格时,根据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数据,按以下公式计算差额并调整合同价格:⎥⎦⎤⎢⎣⎡-⎪⎭⎫ ⎝⎛⨯++⨯+⨯+⨯+=∆1F F B F F B F F B F F B A P P 0n tn n 03t3302t2201t110 公式中:ΔP ——需调整的价格差额;0P ——约定的付款证书中承包人应得到的已完成工程量的金额。
此项金额应不包括价格调整、不计质量保证金的扣留和支付、预付款的支付和扣回。
约定的变更及其他金额已按现行价格计价的,也不计在内;A ——定值权重(即不调部分的权重);n 321B ......B ;B ;B ——各可调因子的变值权重(即可调部分的权重),为各可调因子在签约合同价中所占的比例;tn t3t2t1F ......F ;F ;F ——各可调因子的现行价格指数,指约定的付款证书相关周期最后一天的前42天的各可调因子的价格指数;0n 300201F ......F ;F ;F ——各可调因子的基本价格指数,指基准日期的各可调因子的价格指数。
以上价格调整公式中的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在投标函附录价格指数和权重表中约定,非招标订立的合同,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价格指数应首先采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价格指数,无前述价格指数时,可采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价格代替。
(2)暂时确定调整差额在计算调整差额时无现行价格指数的,合同当事人同意暂用前次价格指数计算。
实际价格指数有调整的,合同当事人进行相应调整。
(3)权重的调整因变更导致合同约定的权重不合理时,按照第4.4款〔商定或确定〕执行。
工程量清单计价物价变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工程量清单计价物价变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https://img.taocdn.com/s3/m/3aa087a8846a561252d380eb6294dd88d0d23d99.png)
工程量清单计价物价变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一、变更单价调整方法当工程项目中的其中一清单项目的物价发生变化时,可以通过变更单价的方式对合同价款进行调整。
变更单价调整方法的具体步骤如下:1.确定基准价格:根据双方的合同约定,确认基准价格的确定方式,可以是市场价格、合同单价或其他协商达成的价格。
2.确定变更地点和时间: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物价变化的地点和时间,例如其中一清单项目的物价在一些地点和一些时间发生了变化。
3.确定增加或减少的数量: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确定该清单项目的增加或减少数量。
4.计算差价:根据基准价格、变更地点和时间,以及增加或减少的数量,计算出调整后的价款差价。
5.确认调整金额:将计算出的差价与合同约定的调整比例进行相应计算,得出最终的调整金额。
二、总价调整法总价调整法是一种根据整体工程项目物价变化情况来对合同价款进行调整的方法。
其具体步骤如下:1.确定基准物价:通过市场调研和相关数据分析,确定工程项目的基准物价。
2.确定物价变化因素:确定工程项目物价变化的因素,例如人工成本、原材料价格等因素。
3.制定总价调整计算公式:根据物价变化因素,制定总价调整的计算公式,一般采用乘法或加法的方式,确定调整金额。
4.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计算出调整金额,并对价款进行相应的调整。
三、指数法调整指数法调整是一种综合考虑不同物价指数的方法,对合同价款进行调整。
指数法调整的具体步骤如下:1.确定适用的物价指数: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确定适用的物价指数,可以是行业物价指数、地区物价指数等。
2.确定基准指数和调整指数:确定工程项目的基准指数和当前的调整指数。
3.计算调整金额:根据基准指数和调整指数,以及合同约定的调整比例,计算出调整金额。
四、公式法调整公式法调整是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计算公式,对合同价款进行调整的方法。
具体步骤如下:1.确定基准价格和调整因素: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基准价格和调整因素,可以是人工成本、材料成本等。
关于工程量清单计价施工合同价款确定与调整的指导意见
![关于工程量清单计价施工合同价款确定与调整的指导意见](https://img.taocdn.com/s3/m/73de797a366baf1ffc4ffe4733687e21af45ff04.png)
关于工程量清单计价施工合同价款确定与调整的指导意见工程量清单计价施工合同价款的确定和调整是建筑工程中至关重要的环节之一,直接影响着工程的进展和风险分担。
为了保障合同的公平性和合理性,制定本指导意见旨在为相关各方提供一些具体的规定和指导原则。
一、价款确定原则1. 价格公正原则:工程量清单计价施工合同价款的确定应当以公正、合理、公平的原则为基础,各项工程的费用应当按照市场行情、成本和合理利润进行合理的确定。
2. 合同文本约定原则:合同双方应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施工合同中明确约定工程建设项目的价款计算方法、支付方式、增值税的计算方法等相关条款,以确保双方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3. 法律依据原则:工程量清单计价施工合同价款的确定应当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参考国家标准和相关技术规范等。
4. 透明度原则:工程量清单计价施工合同价款的确定应当充分透明,避免引入不明确或模糊的条款,以减少纠纷的发生。
二、价款调整原则1. 变更指令原则: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如因设计变更、施工工艺变更等原因导致施工合同需要调整,应当经由书面变更指令确认,并按照变更指令中约定的方式进行合同价款的调整。
2. 增加费用原则:施工合同价款调整以合同约定的变更费用为主,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变更、指令变更等引起的人工、材料、设备等费用的变动。
3. 减少费用原则:施工合同价款调整中,如发生原材料价格下降、工期缩短等情况,应当按照变更指令约定的方式进行费用的适当减少。
4. 劳动力成本调整原则:施工合同价款调整中,劳动力成本的调整应当遵循国家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劳动者权益的得到保护。
三、价款调整程序1. 变更指令的提出:施工合同的变更指令应由委托人书面提出,并明确变更的具体内容及理由。
2. 变更指令的确认:施工方收到变更指令后,应及时进行确认,并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变更后的工程量、费用等调整建议。
3. 双方协商确定:合同双方应在收到变更指令确认后的合理时间内进行协商,就价款调整进行详细讨论,确保双方权益的平衡。
关于工程量清单计价施工合同价款确定与调整的指导意见
![关于工程量清单计价施工合同价款确定与调整的指导意见](https://img.taocdn.com/s3/m/59b97723a5e9856a5612608f.png)
关于工程量清单计价施工合同价款确定与调整的指导意见各市建设局(建委),省有关厅局:为更好地贯彻《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工程计价行为,根据我省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执行情况,现对工程量清单计价中有关合同价款的确定与调整,提出如下指导意见,请结合本地实际,贯彻落实。
一、招标文件中有关施工合同价款确定的条款,应当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充分体现招标人与投标人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平等性;不得违背现行计价规范,改变计价依据,抬高或者压低规费和不可竞争费。
二、发承包双方签订合同时,有关条款的订立应与招投标过程中形成的要约与承诺保持一致,体现招投标活动的严肃性。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以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招投标工程,在合同签订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的,应由发包人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且补充协议与原合同不得有实质性背离,否则不能作为竣工结算的依据。
三、合同专用条款用语应规范,概念清楚,定性、定量准确。
有关工程价款调整的条款不得简单填写为“按实调整”,应明确调整的具体范围、内容和方法。
四、发包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拟采用的合同价款形式,以便投标人考虑风险,合理报价。
合同价款形式通常有以下三种:(一)固定单价合同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工程应当采用固定单价合同,以体现风险共担的原则。
承、发包双方必须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并约定超出风险范围时的综合单价调整办法,具体调整办法可按下述原则执行:1、主要材料价格涨跌超出有经验的承包商可预见的范围时,材料单价可以调整。
调整方法为:在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时,若工程所在地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材料指导价上涨超过开标时材料指导价的10%,10%以内部分由承包人承担,10%以外部分由发包人承担;若工程所在地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材料指导价下跌超过开标时材料指导价的5%,5%以内部分由承包人受益,5%以外部分由发包人受益。
2、分部分项单项工程量变更超过15%,并且该项分部分项工程费超过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合计1%的,增加部分的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
工程合同价钱调整
![工程合同价钱调整](https://img.taocdn.com/s3/m/37dfb687c0c708a1284ac850ad02de80d5d8065b.png)
工程合同价钱调整---工程合同价格调整协议甲方(业主):_________________乙方(承包商):_______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于[签署日期]签署了编号为[合同编号]的《建设工程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现因[调价原因,如:市场材料价格波动、人工成本上涨等],经双方协商一致,决定对原合同中的工程价格进行调整。
特此签订本《工程合同价格调整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一、价格调整范围1. 本协议的价格调整范围仅限于原合同中规定的工程项目和工作内容。
2. 对于原合同未涵盖的新增工程项目或变更,不在本协议调整范围之内。
二、价格调整原则1. 价格调整应基于公平、合理的原则,确保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
2. 价格调整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市场价格变动进行。
3. 价格调整应充分考虑工程的实际施工情况和合同约定的条款。
三、价格调整计算方法1. 材料费用调整:根据市场价格变动,按照[具体材料名称]的市场价格与原合同签订时的价格差额,乘以实际使用量计算调整金额。
2. 人工成本调整:按照国家或地方最新发布的最低工资标准,结合工程所在地区的实际工资水平,对比原合同签订时的人工成本,按实际工时计算调整金额。
3. 其他费用调整:[如有其他费用调整,详细说明调整方法和计算过程]。
四、价格调整结果1. 根据上述调整方法,甲乙双方确认本次工程合同的总价格调整为[调整后的总金额]。
2. 甲乙双方同意,调整后的工程合同总价与原合同总价之间的差额[差价金额]由[承担差价的一方]承担。
五、支付方式1. 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指定天数]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调整后的工程合同总价差额。
2. 乙方收到全部款项后,应继续履行原合同中的义务,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符合要求。
六、其他条款1. 本协议一经签署,即成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诚信原则协商解决。
3.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工程合同价款调整的依据
![工程合同价款调整的依据](https://img.taocdn.com/s3/m/a316cf8081eb6294dd88d0d233d4b14e85243e09.png)
工程合同价款调整的依据价款调整应基于合同中已有的相关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合同双方可以约定根据市场价格变动情况对合同价款进行调整。
因此,在合同签订时,应明确列出可能影响工程价款的因素,如原材料价格、人工成本等,并约定这些因素变化时价款如何调整。
当出现不可预见的情况导致原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时,可以依据《民法典》相应条款申请调整价款。
例如,国家政策变动导致的税率改变、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均可能成为价款调整的理由。
第三,若工程量发生变化,应根据实际完成的工作量与合同约定的工作量进行对比,按照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进行价款调整。
如果合同中未作具体约定,可参照行业标准或习惯来确定增减款项。
第四,设计变更也是导致价款调整的常见原因。
当业主要求变更设计,或因施工条件限制需要调整设计方案时,应根据变更后的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重新计算工程造价,并据此调整合同价款。
第五,对于材料价格的波动,可以在合同中预设价格调整机制,如设定基准价格和允许的浮动范围。
一旦市场价格超出这一范围,即可按合同约定进行调整。
第六,除了上述常见情况外,还应关注其他可能影响价款的因素,如货币贬值、汇率变动等。
这些因素虽不常见,但在特定情况下也会对工程成本产生重大影响。
在实际操作中,任何价款调整都应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双方权益。
同时,调整过程应透明化,相关证据材料如市场价格信息、设计变更通知、工程量确认单等应齐全,以备核查。
价款调整完成后,应及时形成书面文件,由双方签字确认,作为合同的补充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这样不仅保证了工程顺利进行,也为可能出现的后续争议提供了解决依据。
建筑工程价格调整合同条款(202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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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价格调整合同条款(2024版)合同编号:__________鉴于:2. 由于本项目在施工过程中,遇到了不可预见的地质条件变化,以及国家政策调整等原因,导致工程造价发生了较大变化;3. 双方为了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友好协商,决定就本项目的价格调整事项签订本合同。
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就本项目的价格调整事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价格调整原则1.1 本合同的价格调整遵循合法、公平、合理的原则;1.2 价格调整应以实际发生的工程量及材料价格变动为依据,按照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进行;1.3 价格调整不应影响本项目的总体进度和质量标准。
第二条价格调整范围2.1 价格调整范围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措施费、企业管理费、利润等;2.2 价格调整不包括:合同约定的固定单价项目、固定总价项目、已支付的预付款、已结算的工程款项等。
第三条价格调整方法3.1 人工费调整: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以及当地劳动力市场价格变动情况,予以相应调整;3.2 材料费调整:根据市场价格变动情况,以及甲方提供的材料价格信息,予以相应调整;3.3 机械使用费调整:根据市场价格变动情况,以及实际发生的机械使用情况,予以相应调整;3.4 措施费调整:根据实际发生的措施项目及费用,予以相应调整;3.5 企业管理费调整: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以及实际发生的企业管理费用,予以相应调整;3.6 利润调整:根据实际发生的工程量及成本,按照合同约定的利润率进行调整。
第四条价格调整程序4.1 承包商应在本合同签订后的15日内,向甲方提交价格调整申请报告,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2 甲方应在收到承包商的申请报告后15日内,对申请报告进行审核,并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审核意见;4.3 双方应就价格调整事项进行协商,达成一致后,签订《价格调整协议书》;4.4 《价格调整协议书》签订后,承包商应按照调整后的价格继续履行合同义务。
第五条价格调整的结算5.1 价格调整后的工程价款,应按照合同约定的结算方式进行;5.2 价格调整后的工程价款,应在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按照甲方审核同意的工程量及价格进行最终结算。
造价工程合同价款调整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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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工程合同价款调整公式
在开始之前,我们需要明确几个核心概念:
1. 合同总价:合同约定的工程总价款,通常在合同签订时确定。
2. 变更指令:在施工过程中,甲方(业主)或乙方(承包商)提出的设计变更、技术要求变动等。
3. 市场调价系数:根据市场价格波动情况,对合同中的固定单价进行调整的系数。
4. 实际完成工程量:施工完成后,经过甲乙双方确认的实际完成的工程量。
我们将介绍一个基本的价款调整公式:
调整后合同总价 = 原合同总价+ ∑(变更指令引起的增减款项) + ∑(市场调价系数 × 实际完成工程量 × 对应单价) - 合同内已约定的风险范围可调整金额
具体步骤如下:
1. 计算变更指令引起的增减款项:对于每一项变更指令,根据变更的性质和规模,估算其对工程造价的影响,计算出增减款项。
2. 应用市场调价系数:根据合同约定的市场调价条款,结合市场价格指数或双方认可的价格信息,计算出调价系数。
将该系数应用于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对应的单价,得出调整后的价款。
3. 扣除风险范围内的可调整金额:合同通常会规定一定比例的风险范围,用以应对小幅度的成本波动。
在此范围内的成本变化不会调整合同价款。
只有超出这一范围的部分才会进行调整。
4. 汇总调整结果:将所有的增减款项和调整后的价款汇总,得出调整后的合同总价。
在实际操作中,价款调整往往涉及复杂的计算和协商过程。
因此,建议在合同中详细列明各项条款,包括但不限于:
- 变更指令的审批流程和计价方法;
- 市场调价系数的计算方式和调整周期;
- 风险范围的具体数值和处理方法;
- 实际完成工程量的核定程序和时间点。
造价工程师《工程计价》考点:合同价款调整
![造价工程师《工程计价》考点:合同价款调整](https://img.taocdn.com/s3/m/ef41c0d3a0c7aa00b52acfc789eb172ded63990a.png)
造价工程师《工程计价》考点:合同价款调整造价工程师《工程计价》考点:合同价款调整合同价款调整一、法规变化类合同价款调整事项影响合同价款的风险,由发包人承担。
1.基准日的确定目的:合同中约定,合理划分双方的合同风险。
怎么设定?“28天”实行招标的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的第28天。
不实行招标的建设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前的第28天。
2.合同价款的调整方法时间:合同履行期间,基准日之后发生变化处理:合同双方当事人应按相关规定调整合同价款除外:如有关价格(如人工、材料和工程设备等价格)的变化已经包含在物价波动事件的调价公式中,则不再予以考虑3.工期延误期间的特殊处理【原则】惩罚延误者,少获得钱承包人的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在工程延误期间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政策发生变化引起工程造价变化的:造成合同价款增加的,合同价款不予调整造成合同价款减少的,合同价款予以调整【2014年·单选】为了合理划分发承包双方的合同风险,施工合同中应当约定一个基准日。
对于实行招标的建设工程,一般以( )前的第28天作为基准日。
A.投标截止时间B.招标截止日C.中标通知书发出D.合同签订『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法规变化类合同价款调整事项。
对于实行招标的项目,一般以施工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的第28天作为基准日。
【2013年·单选】对于实行招标的建设工程,因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引起合同价款调整的,调价基准日期一般为( )。
A.施工合同签订前的第28天B.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的第28天C.施工合同签订前的第56天D.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的第56天『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法规变化类合同价款调整事项。
对于实行招标的建设工程,一般以施工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的第28天作为基准日;对于不实行招标的建设工程,一般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前的第28天作为基准日。
工程量清单计价合同结算价款调整原则分析
![工程量清单计价合同结算价款调整原则分析](https://img.taocdn.com/s3/m/9160d247f18583d0496459a8.png)
工程量清单计价合同结算价款调整原则分析作者:穆鹏工程量清单计价合同是单价合同。
单价合同的特点是合同中各清单项目的单价明确,结算价款按承包商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确定。
单价合同在合同管理中具有便于处理工程变更及施工索赔的特点,可操作性相对较好。
我国大部分地区采用了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但在合同管理和配套的政策方面还有待加强,特别是在合同条款的公平性方面急需规范。
本文旨在就工程实施阶段与工程投标报价时,对合同价款调整应遵循的一般原则和做法进行探讨。
笔者认为应遵循公平合理和责权利对等原则,科学分配合同当事人双方的风险,借鉴国际惯例做法,特别是FIDIC合同条件的有关条款,结合我国工程建设管理的实际,合理地界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制订适合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供建设各方当事人参考使用。
工程价款主要取决于各工程项目的工程量和相应单价。
投标时,投标人依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
清单项目单价的高低势必与项目包含的工作内容和费用范围以及工程量的大小有密切关系,因此,在合同中应明确由于工程量清单漏项或数量不准的情况下以及生产要素价格变化时结算价款调整的处理原则。
第一,工程结算价款应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计算,因为工程量是由招标人提供的,招标人应承担工程量不准或漏项的责任。
第二,应在合同中合理约定清单项目单价不予调整的工程量变化的幅度范围(不宜过大),以使投标人能够对其承担的风险进行预测评估并在报价时能够将有关风险费用考虑进去。
第三,当工期较长时,合同中应约定各生产要素如人工、材料、机械等价格变化较大时结算价款调整的办法。
这种做法首先符合公平合理、权责对等的原则;其次,业主也不会得到投标人因风险难以评估或风险过大而提高风险准备金的高报价,对维护业主利益是有好处的;另外由于风险分配相对合理,也会减少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争议,有利于合同双方切实履行合同义务,保障工程实施的顺利进行。
黑龙江省近几年在这个方面做得很好,每年的结算指导文件都明确说明人工日单价的调整办法(也许是感觉市场人工费突飞猛涨的原因吧),但是大庆地区对省文件是不支持的(因为我被审计的好多大大小小的项目从未给调整过人工费,审计单位的借口是,要想调整人工日单价,必须有发改委的书面通知,但是我也未看到市政府相关的文件。
工程造价中合同价款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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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中合同价款的调整一、合同价款调整的前提在讨论合同价款调整之前,必须明确几个基本前提:1. 合同中应明确规定价款的调整条款,包括调整的条件、程序、方法和标准;2. 双方应共同遵守合同约定,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价款;3. 价款调整必须基于实际发生的变更,如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减、材料价格波动等;4. 所有调整均需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有书面文件作为依据。
二、合同价款调整的类型合同价款的调整通常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 设计变更:由于项目需求变化或技术规范更新等原因导致的设计变更,可能会影响工程量及材料使用,从而引起价款调整;2. 工程量变动:实际施工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工程量的增减,应根据合同条款对合同价款进行相应调整;3. 市场价格波动:主要材料、设备的价格波动超出合同约定的范围时,可以按照合同中的调价机制进行调整;4. 法律法规变化:新的法律、法规或政策的出台,可能会影响到工程的成本,需要对合同价款进行相应的调整。
三、合同价款调整的程序合同价款调整应遵循一定的程序,以确保调整的公正性和合理性:1. 提出申请:当发生需要调整价款的情况时,承包方应及时向发包方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调整的原因和依据;2. 审核评估:发包方收到申请后,应对提出的调整事项进行审核评估,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进行审计或评估;3. 协商确定:双方根据审核评估结果进行协商,确定是否调整合同价款以及调整的具体金额;4. 签订补充协议:一旦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明确调整后的合同价款及相关细节。
四、注意事项在合同价款调整过程中,以下几点需要特别注意:1. 保持沟通透明,确保信息的公开和对称;2. 确保所有调整都有充分的证据支持,避免因证据不足而引起的争议;3. 遵守合同约定的调整程序,不得随意跳过步骤;4. 加强风险管理,对可能导致价款调整的风险因素进行预判和控制。
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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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在计算调整差额时得不到现行价格指数的,可暂用上一次价格指数计算,并在以后的付款中再按实际价格指数进 行调整。
(2)权重的调整
双方协商
(3)工期延误后的价格调整
由于发包人原因的,则对于计划进度日期后续施工的工程,应采用计划进度日期与实际进度日期的两个价格指数中 较高者作为现行价格指数。
由于承包人原因的,则对于计划进度日期后续施工的工程,应采用计划进度日期与实际进度日期的两个价格指数中 较低者作为现行价格指数。
四、工程索赔类合同价款调整事项 (一)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承担原则 1.合同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
用于施工的材料等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的施工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发包人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
接受管理机构的监督。 1)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不参加投标的专业工程,应由承包人作为招标人,费用
由其承担。但拟定的招标文件、评标方法等应报送发包人批准。 2)承包人参加投标的专业工程,应由发包人作为招标人,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同等条
件下,应优先选择承包人中标。 3)专业工程依法进行招标后,以中标价为依据取代专业工程暂估价,调整合同价款。
(参考)价格缺价的,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等有合法依据 的市场价格提出变更项目的单价或总价,报发包人确认后调整。
(2)措施项目费的调整。
1)工程变更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的,承包人提出调整的,应事先将拟实施的方案提交发包人
确认,并详细说明变化情况。方案经双方确认后执行。
2)安全文明施工费,按照实际发生变化的措施项目调整,不得浮动。
不符,且该变化引起工程造价增减变化的,双方应当按照实际施工的项目特 征,重新确定综合单价。
(三)招标工程量清单缺项 1.招标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 2.施工合同履行期间,由于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分部分项工程出现缺项漏项,造
成新增工程清单项目的,应按照工程变更事件中关于分部分项工程费的调整 方法,调整合同价款。 3.新增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项目后,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的,应当按照工 程变更事件中关于措施项目费的调整方法,在承包人提交的实施方案被发包 人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由于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措施项目缺项,承包人应 将新增措施项目实施方案提交发包人批准后,按照工程变更事件中的有关规 定调整合同价款。
为索赔的依据。
4)工程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与索赔事件有关的各种凭证。
3.费用索赔的计算
(1)内容
1)在计算停工损失中人工费时,通常采取人工单价乘以折算系数计算。
2)施工机具使用费。如果机械设备是承包人自有设备,一般按台班折旧费、人工
费与其他费之和计算;如果是承包人租赁的设备,一般按台班租金加上每台班分摊的施
合同价款调整的情形
一、法规变化类合同价款调整事项 二、工程变更类合同价款调整事项 三、物价变化类合同价款调整事项 四、工程索赔类合同价款调整事项 五、其他类合同价款调整事项——现场签证
一、法规变化类合同价款调整事项
1.基准日的确定 对于实行招标的建设工程,一般以施工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的截
是按系数或单一总价方式计价的,对措施项目费的调整原则为:工程量增加的,措施项目费调增; 减少的,措施项目费调减。
(五)计日工 1.发包人通知承包人以计日工方式实施的零星工作,承包人应予执行。 2.任一计日工项目实施结束,承包人应按照确认的计日工现场签证报告核实该
类项目的工程数量,并根据核实的工程数量和承包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 计日工单价计算,提出应付价款。 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该类计日工单价的,由发承包双方按工程变更的有 关规定商定。 4.每个支付期末,承包人应与进度款同期向发包人提交本期间所有计日工记录 的签证汇总表,调整合同价款,列入进度款支付。
(四)工程量偏差 1.工程量偏差是指合同应予计量工程量与清单出现量差。 2.合同价款的调整方法 (1)综合单价的调整原则。当实际工程量与招标工程量清单出现偏差超过 15%时,调整原则为: 当工程量增加 15%以上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应予调低;当工程量减少 15%以上时,减少后剩余部
分的应予调高。 ① 当 Q1>1.15Q0 时, 若 P0>P2×(1+15%),该类项目的综合单价 P1 按照 P2×(1+15%)调整 若 P0≤P2×(1+15%),P1=P2 ② 当 Q1<0.85Q0 时, 若 P0<P2×(1-L)×(1-15%),该类项目的综合单价:P1 按照 P2×(1-L)×(1-15%)调整 若 P0≥P2×(1-L)×(1-15%),P1=P2 式中: P0——承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填报的综合单价; P2——发包人招标控制价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 L——承包人报价浮动率。 (2)措施项目费的调整。当实际工程量与招标工程量清单出现偏差超过 15%,且措施项目发生变化,
3)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的,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和计价办 法、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参考)价格和承包人报价浮动率,提出 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或总价,报发包人确认后调整。
承包人报价浮动率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①实行招标的工程: 承包人报价浮动率 L=(1−中标价/招标控制价)×100% ②不实行招标的工程: 承包人报价浮动率 L=(1−报价值/施工图预算)×100% 4)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且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
二、工程变更类合同价款调整事项 (一)工程变更 1.工程变更的价款调整方法 (1)分部分项工程费的调整。 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的,且工程变更导致的该清单项目的工程数
量变化不足 15%时,采用该项目的单价。直接采用适用的项目单价的前提是 其采用的材料、施工工艺和方法相同,也不因此增加关键线路上工程的施工 时间。 2)没有适用、但有类似的,可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或总价调整。直接类似的 项目单价的前提是其采用的材料、施工工艺和方法相同,也不因此增加关键 线路上工程的施工时间。仅就变更后的差异部分,参考类似的由双方协商。
2.采用造价信息调整价格差额 主要适用于使用的材料品种较多,相对而言每种材料使用量较小的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 (1)人工单价的调整 人工单价发生变化时,发、承包双方应按相关部门或相关机构发布的人工成本文件调整
合同价款。 (2)材料和工程设备价格的调整 1)如果承包人投标报价中材料单价低(高)(等)于基准单价,工程施工期间材料单
止时间前的第 28 天作为基准日;对于不实行招标的建设工程,一般以建设工 程施工合同签订前的第 28 天作为基准日。 2.合同价款的调整方法 施工履行期间,法律等在基准日之后发生变化且引起工程造价发生增减变化 的,依据法律等的规定调整合同价款。但是如果有关价格(如人工、材料等) 的变化已经包含在物价波动的调价公式中,则不再予以考虑。 3.工期延误期间的特殊处理 承包商的责任由承包商承担!
1)工程施工合同文件Fra bibliotek2)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或地方政府规章,也
可以作为工程索赔的依据,但应当在施工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为工程合同的适用法律。
3)国家、部门和地方有关的标准、规范和定额。对于工程建设的强制性标准,是合同
双方必须严格执行的;对于非强制性标准,必须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才能作
三、物价变化类合同价款调整事项 (一)物价波动 承包人采购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应约定,如没有约定,
单价变化超过 5%的,超过部分进行调整。 1.采用价格指数调整价格差额 主要适用于施工中所用的材料品种较少,但每种材料
使用量较大的土木工程,如公路、水坝等。
(1)价格调整公式
Ft1;Ft2;Ft3·····Ftn——各可调因子的现行价格指数,指根据进度付款等约定的付款证书相关周期最后一天的前 42 天的各可调因子的价格指数;
约定采购,经发包人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 (2)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由发承包双方以招标
的方式选择供应商。依法确定中标价格后,以此为依 据取代暂估价,调整合同价款。
2.给定暂估价的专业工程 (1)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应按照前述工程变更事件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确
定专业工程价款。 (2)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应当由发承包双方依法组织招标选择专业分包人,并
3)工程变更索赔。
4)合同终止的索赔。
5)不可预见的不利条件索赔。如地下水等
6)不可抗力事件的索赔。
7)其他索赔。如因货币贬值、汇率变化、物价上涨、政策法令变化等原因引起的索赔。
可索赔(工期+费用+利润)
可索赔(工期+费用)
只能索赔费用
可索赔(费用+利润)
2.索赔的依据和前提条件
(1)索赔的依据
3)采用单价计算的措施项目费,按照实际发生变化的措施项目按前述分部分项工程费的调整方
法确定单价。
4)按总价(或系数)计算的措施项目费,除安全文明施工费外,按照实际发生变化的措施项目
调整,但应考虑承包人报价浮动因素。
5)如果承包人未事先将拟实施的方案提交给发包人确认,则视为工程变更不引起措施项目费
的调整或承包人放弃调整措施项目费的权利。
工机械进出场费计算。
3)现场管理费。
现场管理费率的确定可以选用下面的方法:① 合同百分比法;② 行业平均水平法;③
原始估价法;④历史数据法。
4)总部(企业)管理费。 总部管理费的索赔主要指的是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延期期间所增加的承包人向公司总部
提交的管理费,包括总部职工工资、办公大楼折旧、办公用品、财务管理、通讯设施以及总 部领导人员赴工地检查指导工作等开支。 通常可采用以下几种方法: ①按总部管理费的比率计算: 总部管理费索赔金额=(人材机费索赔金额+现场管理费索赔金额)×总部管理费比率(%) ②按已获补偿的工程延期天数为基础计算。该公式是在承包人已经获得工程延期索赔的批准 后,进一步获得总部管理费索赔的计算方法。 i)计算被延期工程应当分摊的总部管理费: ii)计算被延期工程的日平均总部管理费: iii)计算索赔的总部管理费: 索赔的总部管理费=延期工程的日平均总部管理费×工程延期的天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