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收益互换业务监管研究
某证券公司股票收益互换交易业务风险评估报告
证券公司股票收益互换交易业务风险评估报告一、评估对象和方法股票收益互换业务(简称“本项业务”)是指证券公司与符合适当性管理标准的客户通过签署协议的方式,进行股票挂钩收益互换交易。
该收益互换交易是指,证券公司和客户约定在交易到期日,按照双方约定的名义本金,进行股票挂钩收益和固定利息收益的互换。
针对本项业务方案,在风险可测、可控、可承受的原则指导下,按照风险类型从市场、客户和ⅩⅩ证券分别对各自的交易对手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等主要风险点以及方案中采取的措施评估其风险大小、方案采取措施是否完备、风险是否可承担。
二、市场风险评估本项业务中,市场风险是主要风险之一。
由于标的证券主要为股票,市场风险根本来源为股票价格的波动性。
具体来说,分为产品定价风险、对冲管理风险以及特殊情况风险。
(1)产品定价风险:1、风险说明:业务在本质上为公司和客户签定和标的股票收益挂钩的收益互换合约,并通过在二级市场上交易股票复制该产品以对冲风险。
产品定价不准确可能导致在某些情况下出现损失的风险。
1)产品的理论价值和标的资产的价格波动率、收益相关性、产品存续时间以及利率水平等参数相关。
由此将产生参数估计的定价风险。
2)对于不同结构的产品,需要选择不同的估值模型,可能产生模型选择不恰当或实现不准确的定价风险;另外,在使用二叉数模型、蒙特卡洛模拟等方法进行定价时,还存在数值计算误差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1)基于历史数据和市场判断,选择定价参数。
并分析定价对于各相关参数的敏感性,在此基础上审慎确定定价参数。
2)依据不同的产品属性,选择合适的定价模型。
一般而言,在定价原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选择解析法。
对于特殊产品,需对比定价结果对于模型选择的敏感性。
3)在选用数值模型进行估值时,需仔细论证所选步长和模拟次数等以足够限制数值误差。
4)各估值定价模型需经过业务部门内部复核,并通过风控部估值定价验证流程审核。
对于参数和模型敏感性较高的产品,在定价和发行过程中,留取合理风险溢价。
股票收益互换交易业务实施方案要素
股票收益互换交易业务实施方案要素(一)客户适当性管理按照交易目的区分,股票收益互换交易的目标客户包括两大类:金融中介客户、终端需求客户。
金融中介客户并不直接承担投资损益,包括银行、信托、基金等,其交易目的是因发行与股票收益挂钩的金融产品,需要与证券公司进行股票收益互换,由证券公司向其提供股票挂钩收益。
终端需求客户与我公司进行股票收益互换,其交易目的是实现资本增值、股权管理等目标。
针对金融中介客户和终端需求客户的特点,我公司分别制定了目标客户的业务准入标准、客户风险类型评价和交易适合度评估方案,确保客户选择适合其风险承受能力的股票收益互换交易。
1、金融中介客户银行、信托和基金等金融中介客户通常具备成熟的产品选择能力和交易管理经验,其交易行为受到规范监管。
因此,我公司对金融中介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不做专门评估,主要控制交易对手的信用风险。
基本准入标准包括:1)金融中介客户参与股票收益互换交易应合法合规;2)金融中介客户的经营实力和信誉状况良好;3)金融中介客户具有开展股票收益挂钩理财业务的真实需求,并具备产品运作和管理经验。
符合上述标准的客户,我公司将根据客户经营理财业务的需要,向其提供实现挂钩收益的产品方案,并对产品收益进行情景分析、压力测试、模拟各种市况下的实现收益,揭示客户可能承担的最大损失、交易结构中的潜在风险。
金融中介客户须自行评估产品是否符合其理财业务目标,风险是否可控。
目前,国有商业银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部分信托公司和基金公司已经推出了挂钩国内外权益类证券的理财产品,积累了较成熟的产品选择和管理经验。
业务初期,我公司主要面向国有商业银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和经营实力较强的信托公司开展股票收益互换交易业务,向此类金融中介客户提供产品方案,充分发挥理财市场的金融中介功能。
2、终端需求客户终端需求客户直接承担股票收益互换交易的损益,其交易目的是通过股票收益互换实现特定的投资策略,以期实现资本增值或股权管理。
证券公司收益互换业务管理办法
证券公司收益互换业务管理办法证券公司收益互换业务是一项复杂的金融业务,具有金融创新性。
它是一种允许证券公司向客户收取以未来收益替代当前收益的业务,可以提高客户投资回报率,增加投资者的财富。
但是收益互换业务的风险也不可忽视,它的管理办法必须依据监管部门的规定加以制定和执行,以确保证券公司的收益互换业务符合市场规则和法律法规。
一、收益互换业务管理办法(一)客户认可和合规管理。
证券公司应严格审查客户申请收益互换业务的信息,并签署客户收益互换合同,对客户进行资质认定和风险归类,全面评估客户收益互换的可行性,以确保证券公司通过合规管理开展收益互换业务。
(二)技术条件的建立。
证券公司应根据行业标准,建立技术条件,包括账户管理系统、风险监控系统、客户记录系统等,保障收益互换业务开展和管理的有效性。
(三)风险管理机制的建立。
证券公司应制定收益互换业务的风险管理体系、实施机制和资金管理限额,采取限额、警示限额和报警措施,确保收益互换业务风险可控。
二、实施办法(一)合规审查。
证券公司应建立一套严格的客户审查程序,根据客户的风险特征,精心筛选符合条件的客户,确保客户能够积极参与收益互换业务,合规管理收益互换业务。
(二)开发系统。
在保障客户收益互换业务符合规定的前提下,证券公司应致力于不断优化产品结构,研发新的风险管理系统和客户管理系统,满足客户对政策、产品、投资策略、投资管理等方面的个性化服务需求,创新和优化收益互换的流程和程序,提高效率,降低成本。
(三)培训管理。
证券公司应重视收益互换业务团队的建立和培训,确保进行收益互换的人员具备完备的技术知识和风险管理经验,做到把握收益互换业务的规则和管理要求,掌握系统使用要求。
三、监督管理证券公司应建立以内部审计部为主导的监督管理制度,不断检查和改进,确保收益互换业务在经营管理过程中有效地按照规定的要求执行,提高证券公司风险管理的水平。
四、责任追究证券公司必须贯彻落实监管部门规定的收益互换业务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违反规定的行为或者无效的收益互换业务应追究相关责任,严肃维护证券公司的名誉和利益。
股权转让的金融市场影响与监管监察
股权转让的金融市场影响与监管监察股权转让作为金融市场中的一项重要交易活动,对金融市场产生着深远的影响。
本文将从金融市场的角度探讨股权转让的影响,并分析相关的监管监察问题。
一、股权转让对金融市场的影响1. 增加市场流动性股权转让可以提高市场流动性,为投资者提供更多的投资选择。
通过股权转让,股权持有者可以根据自身需求,灵活调整资产配置,实现投资组合的多样化。
这种多样化的投资组合有助于提高市场的风险分散能力,增加市场的流动性。
2. 影响市场价格股权转让的发生会对市场中的股票价格产生影响。
当大股东或重要股东减持或转让股权时,这通常会被市场视为负面信号,可能引发市场的恐慌情绪,导致股票价格下跌。
相反,当有好消息或投资者对某只股票产生买入需求时,股权转让可能推动股票价格上涨。
3. 影响公司治理股权转让可以改变公司的股权结构,进而影响公司治理。
当股权转让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动时,这可能会对公司的决策和战略产生重大影响。
新股东的加入可能改变公司的发展方向、业务模式等,对公司治理结构产生重要影响。
二、股权转让的监管与监察股权转让作为金融市场交易的重要环节,需要得到有效的监管和监察。
1. 市场监管机构市场监管机构在股权转让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他们需要确保股权转让的公平、公正和透明,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监管机构应加强市场信息披露的监管,减少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等违规行为,维护市场的正常运行。
2. 强化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应加强对股权转让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
相关法律法规要确保股权转让交易的合法性和规范性,防止市场中出现欺诈、违规操作等不当行为。
强化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和执行力度,可以提高市场参与者的合规意识,增强金融市场的稳定性。
3. 加强信息监察监察部门需要对股权转让过程中的信息披露进行监督和检查。
他们应确保股权转让的相关信息及时、准确地披露,避免信息不对称导致的市场混乱和投资者权益受损。
此外,监察部门还应加强对交易行为的监测,发现和打击内幕交易等违规行为。
证券:《证券公司收益互换业务管理办法》点评-收益互换业务迎规范 先行券商有优势
行业研究证券研究报告行业重大事件点评报告[Table_RepTitle]收益互换业务迎规范先行券商有优势[Table_Title]——《证券公司收益互换业务管理办法》点评[Table_Author]分析师:王雯执业证书编号:S1380511090001联系电话:************邮箱:****************.cn [Table_Author]研究助理:孟业雄执业证书编号:S1380117080010联系电话:************邮箱:********************.cn [Table_PicQuote]证券II (中信)与上证综指走势图资料来源:Wind ,国开证券研究与发展部[Table_IndustryRank]行业评级中性[Table_Report]相关报告Date]2021年12月6日内容提要:●《证券公司收益互换业务管理办法》共包含10章47条内容,分为总则、交易商管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交易标的及合约管理、保证金管理、风险控制、禁止行为、数据报送及监测监控、自律管理和附则。
从业务集中度来看,10月收益互换业务新增规模排名前五的证券公司新增初始名义本金共3,126.68亿元,占本期收益互换业务新增总量的87.09%,目前收益互换业务的行业集中度极高。
●券商与客户开展收益互换交易需具备交易商资质。
根据《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未获得交易商资质的证券公司,只能与交易商开展基于自营目的的收益互换交易,不得与客户开展收益互换交易。
交易商资质具体指代两类,一是证监会认可的场外期权一级交易商,二是协会备案的场外期权二级交易商。
●券商应当与合格的交易对手方开展收益互换交易。
《管理办法》规定,券商需要对交易对手的信息、需求、资金合法性、身份和投资范围进行核实,不得与非合格的交易对手进行收益互换交易,并至少每年对交易对手资质进行一次复核。
●私募产品不得成为挂钩标的。
《管理办法》规定,收益互换业务挂钩标的应当具备公允的市场定价、良好的流动性,私募基金及资管计划等私募产品、场外衍生品一般情况下不得成为挂钩标的。
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发布《证券公司收益互换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发布《证券公司收益互换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日期】2021.12.03•【文号】中证协发〔2021〕276号•【施行日期】2021.12.03•【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证券正文关于发布《证券公司收益互换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中证协发〔2021〕276号各证券公司:为贯彻落实证监会有关部署,促进证券公司收益互换业务规范健康发展,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制定了《证券公司收益互换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经第七届常务理事会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现就实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自《管理办法》发布之日起,未取得交易商资质的证券公司不得新增收益互换业务;已实际开展业务的,应自行制定整改计划,在一年内有序了结存量业务。
交易商存在不符合《管理办法》规定业务的,应当按照《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要求完成整改。
上述整改计划应在发布之日起两个月内报送至场外业务交易报告库。
二、因分类评级结果下调等原因正处于资质过渡期内的交易商,自《管理办法》发布之日起不得新增收益互换业务规模。
三、交易商应当按要求及时将收益互换对冲专用账户信息报送至场外业务交易报告库。
附件:证券公司收益互换业务管理办法中国证券业协会2021年12月3日证券公司收益互换业务管理办法(协会第七届常务理事会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2021年12月3日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发展证券公司收益互换业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证券公司与交易对手方在其柜台及协会认可的其他场所开展的收益互换交易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收益互换是指交易双方根据有效约定在约定日期交换收益金额的互换交易,其中交易一方或交易双方支付的金额与标的的表现相关。
证券公司股票收益互换业务模式设计
证券公司股票收益互换业务模式设计股票收益互换业务的操作模式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步骤:1.投资者与证券公司进行谈判,协商交易条款,包括交换的股票或股票指数、交换的收益方式(浮动收益或固定利率)以及交易期限等。
2.双方签署股票掉期合约,确定交换的名义本金和交换的现金流量。
3.在合约期限内,根据合约规定,双方进行收益交换。
4.合约到期时,根据收益交换的结果,双方进行结算,支付差额。
5.在交易过程中,投资者可以通过预测未来经济变量的市场趋势,选择合适的股票或股票指数,从而实现更小的资本投资和更高的预期回报。
二、股票收益互换业务的风险管理股票收益互换业务具有一定的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等。
为了有效管理这些风险,证券公司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
1.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包括风险识别、测量、监控和控制等环节。
2.严格控制交易对手方的信用风险,选择信用评级高、经营稳健的交易对手。
3.采取适当的资产组合和对冲策略,降低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
4.加强内部控制,防范操作风险和违规行为。
5.建立健全的风险报告和信息披露制度,及时向投资者披露风险信息,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股票收益互换业务的市场前景股票收益互换业务是一种新兴的金融衍生品,具有较高的市场前景。
随着国内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和金融衍生品市场的日益成熟,股票收益互换业务将逐渐成为投资者进行资产配置和风险管理的重要工具。
1.股票收益互换业务可以满足投资者的多样化需求,提供更多的投资选择。
2.股票收益互换业务可以降低投资者的交易成本,提高投资效率。
3.股票收益互换业务可以帮助投资者进行风险管理,降低投资风险。
4.股票收益互换业务可以促进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增强市场流动性和活力。
因此,证券公司应积极收益互换业务,不断提升自身的风险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以满足投资者的需求,推动金融市场的发展。
股票收益互换业务在中国的发展相对较晚,但近年来得到了快速发展。
截至2019年底,中国股票收益互换市场规模已经达到3.7万亿元人民币。
另类金融创新:股票收益互换
另类金融创新:股票收益互换一问题的提出我国在WTO协议中所作出的“外资可以在中国设立合资基金,外资比例可达到33.33%,入世3年后,外资比例可达49%,外国资本还可以在证券交易所拥有特别席位”的承诺,虽然并不意味着外资可以直接进入二级市场,但从中可以看出某种趋势,外资大举进军的时刻即将来临。
国内的基金最近也日趋活跃,继今年1月国泰君安与安联—德累斯顿集团签订技术合作协议以来,陆续有中国银河、申银万国、南方证券等券商相继与境外机构联手。
对于外国资本的进入,投资者特别是散户很难预见它的影响:外资进入是否会改变国内股市的庄股时代、促进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还是只会使股市中多几个超级大庄股,进而加剧中国股市的灾难。
虽然会有很多人惊呼狼来了,但人们在讨论外资进入的影响时也许很少人会想到我们是否也可以走出去,到外国证券市场上进行投资。
因为在目前的外汇管制下,这种不切实际的想法理所当然地会被加以否定。
虽然中国在极其苛刻的条件下允许国内资本的对外直接投资,但在对外间接投资方面还远未开放。
可以想见,为了防止资本外流以及国际游资的冲击,这种资本管制在近几年内还不可能取消。
但退一步来说,在目前的资本管制下,投资者是否仍有可能到国际股市上去投资,股票收益互换或许就是资本管制下的一种替代选择。
二股票收益互换产生的原因股票收益互换和利率互换、货币互换一样,都是在金融创新浪潮中所产生的一种金融衍生工具。
因而,它的产生在很大程度上与其他金融衍生工具具有相同的原因。
不过,在一些细节方面,股票收益互换产生的原因与其他衍生工具相比具有不同的特点。
(一)逃避资本管制。
有关股票收益的大量实证研究表明,进行国际多样化投资可以获益。
通过国际股票市场的多样化投资,在风险与其受益的有效边界方面有很大改进。
事实上,在20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初期,许多发达国家的投资者都采用这种多样化投资。
然而,在很多国家,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投资者的这种需求并不能够得到满足。
中信证券股票收益互换交易业务实施方案
中信证券股票收益互换交易业务实施方案WORD版本下载可编辑目录一、方案概述和试点准备工作 (4)(一)业务背景 (4)(二)中信证券准备工作 (5)(三)方案设计原则 (7)(四)业务模式及性质 (8)(五)法律关系分析 (13)(六)方案基本要素 (16)(七)业务特色及创新点 (18)(八)业务风险防范 (19)二、部门设置及决策体系 (20)(一)业务决策体系 (20)(二)部门及岗位设置 (21)三、实施方案要素 (24)(一)客户适当性管理 (24)(三)标的证券管理 (27)(四)协议框架设计 (29)(五)交易执行管理 (31)(六)结构开发及定价 (32)(七)风险对冲管理 (36)(八)财务会计核算 (39)(九)交易盯市及履约保障 (40)(十)业务结算托管 (42)(十一)违约及处置措施 (44)(十二)净资本扣减和风险资本准备 (45)(十三)信息披露和报告制度 (46)(十四)异常情况处理 (47)(十五)客户服务与投资者教育 (49)(十六)基本业务流程 (52)四、业务开展计划 (54)(一)客户选择 (54)(二)业务规模 (54)(三)业务风险评估 (55)(四)目标客户分析 (55)(五)业务资金来源 (57)(六)业务准备情况 (57)五、风险管理与隔离机制 (58)(一)风险管理制度的设计原则 (58)(二)风险管理架构 (59)(三)主要风险类型和控制措施 (60)(四)压力测试机制 (67)(五)应急管理制度 (68)(六)业务隔离制度 (69)六、业务技术系统 (70)(一)系统概述与架构 (70)(二)业务管理系统功能 (71)附件一:业务表单 (77)附件1.1 《中信证券股票收益互换交易申请书》 (77)附件1.2 《中信证券股票收益互换交易撤销申请书》 (80)附件1.3 《中信证券股票收益互换交易提前终止申请书》 (81)附件1.4 《中信证券股票收益互换交易提前终止确认书》 (82)附件1.5 《中信证券股票收益互换交易结算通知单》 (83)附件二:管理制度 (84)附件2.1 《股票收益互换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84)附件2.2 《股票收益互换交易业务操作流程》 (98)附件2.3 《股票收益互换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111)附件2.4 《股票收益互换业务风险管理制度》 (114)附件2.5 《股票收益互换交易业务隔离墙制度》 (127)附件2.6 《股票收益互换交易业务异常事件处理预案》 (133)一、方案概述和试点准备工作(一)业务背景股票收益互换是指证券公司与符合条件的客户约定在未来一定期限内,根据约定数量的名义本金和收益率定期交换收益的行为。
股票收益互换的风险及其规制问题研究
股票收益互换的风险及其规制问题研究作者:朱绍纲来源:《时代金融》2017年第23期【摘要】股票收益互换属于场外金融衍生产品,有其固有的特征和风险性,但也符合市场发展的规律,我国从2013年才在个别证券公司实行试点业务,股票收益互换业务在国内还很不成熟,本文第一部分讨论股票收益互换的概念,第二部分阐述收益互换可能引发的风险,最后从我国股票收益互换的现状入手,提出对于股票收益互换的规制建议。
【关键词】股票收益互换风险法律规制一、股票收益互换的概念股票收益互换是指即投资者与证券公司中至少有一方的收益是与股票或股票指数的变化相关联,股票互换合约是一个收益互换的协议,即根据协议约定某单一股票或股票指数收益与另外一种股票或股票指数的浮动收益互换,或者是某单一股票或股票指数与固定利率互换。
股票收益互换作为金融衍生产品,设计的初衷是为了使投资者规避股价波动带来的不确定风险,一般用固定收益来替代不确定的上涨收益,从而达到风险对冲的效果,但其具有保证金交易性质,若是发生风险,容易引发更大的危机。
二、股票收益互换的风险(一)信用风险信用风险是指因交易一方不履行合约时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风险。
在股票收益互换中,信用风险随股票价格或者是股指变化而变化。
特别是当股票收益互换协议签订以后,由于股票的大幅升值或大幅下降,受损一方可能会因此而违约,从而给对方造成信用风险损失。
(二)市场风险市场风险是股票交易中的固有风险,其大小与交易双方对股市预测判断有直接关系,若交易者对股市预测有误,又无相应的风险对冲措施,市场风险的危害程度就会加大。
股票收益互换的市场风险主要指的是股市的系统性风险,一旦股市发生系统性风险,对于固定利率支付方,那么就会面临系统性的股票价格下降的风险;相反,向对方支付浮动股票收益一方,面临股价日益增长的风险。
(三)法律风险法律风险指由于法律法规不明确,从而引起的一旦合约无法履行,救济途径穷尽的风险,一般是因为法律调整范围不够细节化,股票收益互换属于场外金融衍生品,不同场内衍生品交易那样规范。
股票收益权互换业务解读
近十年美国该业务发展规模(亿美元)
近十年美国该业务期限构成(%)
一、发展现状 二、资质要求 三、业务模式 四、案例分析
目录
要素资质要求
券商资质
该业务的开展资格需要证券业协会的许可批复。从2013年6月13日以来,第一批获得试点 资格的是以中信证券为代表的共6家。截止2013年11月11日,第二批获得许可资格有13家。 截止目前,获得业务许可的共有60家。中信证券是唯一一家获得从事跨境股票收益互换 业务资质的券商。中小券商的业务门槛许多参照中信证券的标准。
股票收益权互换业务解读
2015年4月
一、发展现状 二、资质要求 三、业务模式 四、案例分析
目录
业务发展现状
定义:股票收益互换是指证券公司与符合条件的客户约定在未来一定期限内,根据约定数量的名义 本金和收益率定期交换收益的行为。其中,交易一方或双方支付的金额将与特定股票、指数等权益 类标的证券的表现挂钩。原则上,双方按照收益轧差后的净额进行支付,不发生本金交换。
获得董事会等决策机构的授权。 以上是中信证券筛选标准,大部分中小券商以中信证券的门槛作为自己的标准。
标的股票基本的筛选标准:
1、可交易的指数、ETF指数基金、封闭式基金、LOF基金、沪深300指数成分股; 2、非ST、*ST股票; 3、证券流通市值不低于20亿元; 4、过去120个交易日的日均成交额不低于5000万元; 5、公司财务表现稳健,无重大财务风险; 6、非法律法规限制我公司的禁买股票。
投资者的收益=(P1-P0)×N-β×P0×N=(α-1-β)P0N;
投资者收益率=
(P1 - P0) N - β P0 N α -1- β
γ P0 N
γ
股票收益互换业务概览
股票收益互换业务概览一、概念“股票收益互换”,是指客户与券商根据协议,约定在未来某一期限内针对特定股票或者一篮子股票的收益表现与固定利率进行现金流交换。
即甲方向乙方支付固定利息,而乙方向甲方支付指定的股票收益或者和某指数挂钩的收益。
(基本过程见图一)。
股票收益互换属于券商柜台(即OTC场外市场)产品,目前只向一般法人和金融机构开放,个人投资者尚无法参与。
图一、股票收益互换二、基本业务模式根据公开资料显示,试点券商主要有两种股票收益互换业务模式:1、投资者与券商之间进行的固定利率与股票收益间的交换;2、投资者与券商之间股票收益的互换。
投资者与券商之间只对收益进行现金流交换,一般不需要进行股票实物交割。
股票收益互换双方的交易价格不固定,是投资者与券商之间“一对一”商定,是非标准化产品。
而互换方向和挂钩标的也没有严格规定,券商可以向客户挂钩由其创设的场外衍生品。
因此股票收益互换的产品要素设计灵活,收益和风险与客户需求的匹配度高,具有更高的交易效率优势。
三、互换市场做市商制由于交易双方在短时间内无法找到完全匹配的交易对手,券商可以作为做市商参与交易,同时报出作为互换多头和空头所愿意支付和接受的价格。
此时券商被称作为互换交易商(见图二)。
互换交易商在不同产品间扮演交易对手方角色,对风险敞口进行统一管理,而客户亦无须等待其他对手方出现即可达成交易,交易效率显著提升。
图二、一般互换结构图固定收益浮动收益该模式下券商作为互换对手方,产品本身存在风险敞口,需要券商进行严格的风险管理,对券商风险控制和产品定价能力提出较高要求。
国外投行所采取的全市场风险对冲模式是在不同产品甚至自营业务间率先进行风险敞口的对冲,能够有效节约投行自身对冲成本,提升风险保证金的运作效率,但同时也对机构整体风险控制能力提出更高要求。
四、清算方式由于股票收益互换属于场外交易,客户保证金由券商独立的清算体系进行资金监管。
在合约成立时,客户向券商缴纳按互换本金一定比例计算的保证金(券),保证金(券)划至券商指定的保证金账户,券商对担保标的按一定折算率进行折算(可参照约定式购回折算率制定)。
一图看懂刚被证监会叫停的融资类收益互换
一图看懂刚被证监会叫停的融资类收益互换一图看懂刚被证监会叫停的融资类收益互换2015年11月27日 16:53 阅读 1499用一个例子就很容易看明白。
这个例子里,客户和证券公司做了交换(这就是为什么要叫“互换”),公司把持有股票的收益给客户,客户给公司年化7.5%的利息。
为什么要做这样的交换呢?其实背后省略了四笔交易,让我们先还原一下。
结合新增的四笔虚线业务,很容易就看明白了。
上方蓝色的两单,就是证券公司借钱给客户,客户支付7.5%利率。
中间红色的两单,就是客户用借来的钱买了股票。
下方绿色的的两单,就是客户把自己的股票给证券公司代持,证券公司把持有这只或几只股票的所有收益给还到客户。
简单来说,如下图虚线的四笔交易没有实际发生,因为它们的金额恰好相等,直接就抵消了。
这样抵消有好几个好处:由于不需要真正的借款和购买股票,券商用自己的钱或从银行借来的钱去买了股票,客户的资金就省下来了。
虽然客户需要存放20%到50%左右的保证金或保证品,但考虑到他享受的是整个股票部分的股价盈亏和股利,客户其实等于动用了2倍(假设50%的保证金要求)到5倍(假设20%的保证金要求)的杠杆比例。
这个比例比场内融资的杠杆高,估计也是证监会叫停本业务的一个原因。
客户虽然相当于买入了目标股票或者指数,但在目标公司的股东里是不会出现他/她的名字,一般都是证券公司的名字(除非证券公司和客户对赌,这基本不可能)。
这样在某些需要保密的情况下,客户会选择采用收益互换而不是直接买入股票。
8月份救市的时候,证金公司和各大券商也做过收益互换,只不过证券公司扮演了客户平时的角色。
至于为什么不直接把钱交给证金公司,主要原因就是可以在资金不到位的情况下,让证金公司先入场买股票了。
X教授猜,当时连保证金这回事也已经给免了,一句话,证金公司你还信不过吗。
最后一个问题,为什么会被叫停?降杠杆是一种可能,但是根据中证协的数据,截至10月底收益互换余额仅1217亿元,何况这里面还要扣除上面说的证券公司和证金公司的收益互换,即使全部清除,对市场影响也不大。
监管风暴袭向场外衍生品:收益互换融资等被叫停
互换操作, 几乎就可以规避监管。
有 市场观点分析 称 , 该通知 实际上 禁
品业务人士向本报表示 , 不得为客户提供 证券公司开展的融资类互换业务实际演 止了券商通过定向资管计划与收益互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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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薜技 术 协 作 信 息
经涛资讯
结 合 ,进而 替银行代持 非标 资产 的现象 。 类结构化 资产管理计划 的杠杆倍数 超过 2 不带杠杆的 。“ 如果是带杠杆融资 , 那则资
《 关于进一步 规范辖 区证券基金 经营机 构 参与场 外衍生 品交 易的通 知 》 。而上海 证 监局 则在 l 0月 2 8日下发 通 知 时 明确 要 求, 辖区 内的相关公 司不能开 展为客户 提 为一种 配资行 为 , 偏 离了衍生 品作为 风险 管理工具的本原 。 所谓 收益互换 , 是指 证券公 司与 符合 条件 的客户约定 在未来一 定期 限内 , 针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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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互 矫技 术 协 作 信 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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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 管 风 暴 袭 向 场 夕 卜 衍 生 品 : 收 益 互 换 融 资 等 被 叫 停
绕道 收益 互换 等 场外 衍生 品 曲线 违规 交 易 。不过很快监管组合拳 随之 而来。 《 第一财 经 日报》 记者获 悉 , 按照证 监 尝试 以其他形 式突破这一 监管 条款 , 包括 场外期权等都能通过设计 而实现。 去年 l 1 月, 证监会 叫停 融资类收 益互
本原, 证券 业协会要 求证券公 司对 融资类 收益互换业务进行清理规 范。
具 体来看 , 证券业 协会方 式的清 理工
会 的统 一部署 , 部分 地方证监局 向辖 区 内 换 , 并直言 部分证券 公司利用 收益互 换业
中信证券股票收益互换交易业务实施方案
中信证券股票收益互换交易业务实施方案WORD版本下载可编辑目录一、方案概述和试点准备工作 (4)(一)业务背景 (4)(二)中信证券准备工作 (5)(三)方案设计原则 (7)(四)业务模式及性质 (8)(五)法律关系分析 (13)(六)方案基本要素 (16)(七)业务特色及创新点 (18)(八)业务风险防范 (19)二、部门设置及决策体系 (20)(一)业务决策体系 (20)(二)部门及岗位设置 (21)三、实施方案要素 (24)(一)客户适当性管理 (24)(三)标的证券管理 (27)(四)协议框架设计 (29)(五)交易执行管理 (31)(六)结构开发及定价 (32)(七)风险对冲管理 (36)(八)财务会计核算 (39)(九)交易盯市及履约保障 (40)(十)业务结算托管 (42)(十一)违约及处置措施 (44)(十二)净资本扣减和风险资本准备 (45)(十三)信息披露和报告制度 (46)(十四)异常情况处理 (47)(十五)客户服务与投资者教育 (49)(十六)基本业务流程 (52)四、业务开展计划 (54)(一)客户选择 (54)(二)业务规模 (54)(三)业务风险评估 (55)(四)目标客户分析 (55)(五)业务资金来源 (57)(六)业务准备情况 (57)五、风险管理与隔离机制 (58)(一)风险管理制度的设计原则 (58)(二)风险管理架构 (59)(三)主要风险类型和控制措施 (60)(四)压力测试机制 (67)(五)应急管理制度 (68)(六)业务隔离制度 (69)六、业务技术系统 (70)(一)系统概述与架构 (70)(二)业务管理系统功能 (71)附件一:业务表单 (77)附件1.1 《中信证券股票收益互换交易申请书》 (77)附件1.2 《中信证券股票收益互换交易撤销申请书》 (80)附件1.3 《中信证券股票收益互换交易提前终止申请书》 (81)附件1.4 《中信证券股票收益互换交易提前终止确认书》 (82)附件1.5 《中信证券股票收益互换交易结算通知单》 (83)附件二:管理制度 (84)附件2.1 《股票收益互换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84)附件2.2 《股票收益互换交易业务操作流程》 (98)附件2.3 《股票收益互换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111)附件2.4 《股票收益互换业务风险管理制度》 (114)附件2.5 《股票收益互换交易业务隔离墙制度》 (127)附件2.6 《股票收益互换交易业务异常事件处理预案》 (133)一、方案概述和试点准备工作(一)业务背景股票收益互换是指证券公司与符合条件的客户约定在未来一定期限内,根据约定数量的名义本金和收益率定期交换收益的行为。
有关股票收益互换的风险和规制探讨
有关股票收益互换的风险和规制探讨
卢琰
【期刊名称】《收藏与投资》
【年(卷),期】2017(000)009
【摘要】本文阐述了股票收益互换风险的各种可能,并介绍了我国股票收益互换的目前情况,且提出了一些规制意见.
【总页数】1页(P71-71)
【作者】卢琰
【作者单位】中国矿业大学管理学院江苏徐州 221000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83
【相关文献】
1.一项金融创新工具--国际股票收益互换合约 [J], 李志武;刘镭
2.有关股票收益互换的风险和规制探讨 [J], 卢琰
3.国际股票收益互换基金在我国的应用前景研究 [J], 潘婕
4.国际股票收益互换基金在我国的应用前景研究 [J], 潘婕
5.股票收益权互换的会计和税务处理 [J], 陈爱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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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收益互换业务监管研究
自2014年下半年以来,A股市场一路高歌猛进,在场外配资、券商融资融券
业务迅猛发展的同时,股票收益互换业务也跟着风生水起,成为了机构和券商的
新宠。
但是,金融衍生工具就像一把“双刃剑”。
一方面它可以为投资者提供有效的保值增值手段,另一方面却也能加剧金融市场的不稳定性,成为金融市场巨大
的风险来源。
目前学术界重点研究的金融衍生工具是期权、期货和远期交易,在金融互换业务方面研究的重点又在于货币互换与利率互换,对股票收益互换业务的研究,不但数量少,而且研究的深入度还非常不够。
文章在介绍股票收益互换业务的涵义、缘起、性质及特点的基础上,分析了股票收益互换业务的价值,并说明其在实际应用中的业务模式以及应注意的问题。
然后通过案例分析股票收益互换业务的实际操作模式并总结出股票收益互换业
务的风险点及风险形成原因。
在此基础上,探讨了股票收益互换业务风险监管的问题,通过实际案例提出风险的危害性及监管的必要性,并提出对我国股票收益
互换业务进行风险监管的具体对策。
具有理论指导和实际操作的双重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