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法案例分析习题2
第20讲_破产法的经典考题(2)
破产法的经典考题【例题8·案例分析题】(2017年)2016年6月3日,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债务人甲公司的破产申请。
同日,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的公告,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
在此期限内,管理人收到以下债权申报:(1)A公司曾为甲公司的50万元银行借款提供连带保证。
2016年3月,因甲公司无力偿还借款,A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向银行支付50万元借款本息。
A公司因此向管理人申报50万元借款本息的债权。
(2)甲公司欠B信用社60万元借款未还。
C公司为该笔借款提供连带保证,但尚未承担保证责任。
B信用社向管理人申报60万元借款本息的债权后,C公司也提出相同金额债权的申报。
(3)甲公司的关联企业乙公司也进入破产程序。
甲公司和乙公司对D公司负有70万元的连带债务。
D公司向乙公司管理人申报70万元债权后,又向甲公司管理人申报该70万元债权。
(4)甲公司长期拖欠E公司货款,累计20万元。
E公司申报20万元本息的债权。
甲公司管理人收到上述申报后,审查了A、B、C、D、E五家债权人的相关资料,认为E公司主张的债权已经超过诉讼时效期间,故未将E公司申报的债权编入债权登记表。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1)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最短期限和最长期限分别是多少?【答案】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最短不得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2)甲公司管理人对A公司申报的50万元借款本息债权应否确认?并说明理由。
【答案】管理人对A公司申报的50万元借款本息债权应接受申报。
根据规定,债务人的保证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报债权。
(3)甲公司管理人对C公司申报的60万元借款本息债权应否确认?并说明理由。
【答案】管理人对C公司申报的60万元借款本息债权不应接受申报。
根据规定,债权人已向管理人申报全部债权的,保证人不能再申报债权。
(4)甲公司管理人对D公司申报的70万元债权应否确认?并说明理由。
破产案例法律分析题库(3篇)
第1篇一、案例分析题1. 案例背景:甲公司成立于2000年,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
由于经营不善,甲公司负债累累,累计负债总额达到10亿元。
甲公司向法院申请破产,法院受理后,债权人纷纷申报债权。
2. 案例问题:(1)甲公司是否符合破产条件?(2)债权人如何申报债权?(3)破产财产的分配原则是什么?(4)破产管理人有哪些职责?(5)破产程序中,债务人有哪些权利和义务?3. 案例分析:(1)甲公司是否符合破产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甲公司负债总额达到10亿元,无法清偿到期债务,符合破产条件。
(2)债权人如何申报债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应当自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提交债权证明材料和身份证明。
(3)破产财产的分配原则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破产财产的分配原则为:首先支付破产费用;其次支付所欠职工工资及社会保险费用;再次支付所欠税款;最后支付普通债权。
(4)破产管理人有哪些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破产管理人的职责包括:(1)接管债务人财产,调查债务人资产、负债情况;(2)制定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3)对破产财产进行管理、处分;(4)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5)接受债权人申报债权,对债权进行审查、确认;(6)依法提出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7)执行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
(5)破产程序中,债务人有哪些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债务人享有以下权利:(1)参与破产程序;(2)对管理人提出的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出异议;(3)依法请求人民法院撤销或者确认管理人的行为。
债务人承担以下义务:(1)配合管理人调查债务人资产、负债情况;(2)按照破产程序的要求,向管理人申报债权;(3)执行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
企业破产法律制度案例题(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市A公司成立于2005年,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
经过多年的发展,A公司已经成为该市知名房地产开发企业。
然而,由于近年来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影响,A公司经营状况逐渐恶化,截至2022年,A公司累计负债高达5亿元,其中债务总额为4亿元,利息支出为1亿元。
A公司因无力偿还到期债务,于2022年向某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破产重整。
二、案例争议焦点1. A公司是否符合破产重整的条件?2. 破产重整程序中,债权人的权益如何得到保障?3. 破产重整期间,A公司的经营管理权如何行使?4. 破产重整计划如何制定,如何执行?三、案例分析1. A公司是否符合破产重整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可以依法进行破产重整。
根据案例背景,A公司负债高达5亿元,债务总额为4亿元,利息支出为1亿元,符合破产重整的条件。
2. 破产重整程序中,债权人的权益如何得到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破产重整期间,债务人的财产属于全体债权人共同共有。
破产重整期间,债务人的债权人应当依法申报债权,债权人会议应当依法召开。
债权人会议有权对债务人的破产重整计划进行表决。
破产重整期间,债务人的债权人权益得到如下保障:(1)债权人可以依法申报债权,参与债权人会议。
(2)债权人会议有权对债务人的破产重整计划进行表决。
(3)破产重整计划应当优先保障债权人权益。
3. 破产重整期间,A公司的经营管理权如何行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破产重整期间,债务人的经营管理权由管理人行使。
管理人可以依法决定债务人的生产经营活动,但不得损害债权人利益。
在本案例中,A公司破产重整期间,其经营管理权由管理人行使。
4. 破产重整计划如何制定,如何执行?(1)破产重整计划的制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条规定,破产重整计划应当由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制定,经债权人会议通过后,报人民法院批准。
企业破产法案例分析
企业破产法案例分析案例一:破产原因及破产财产的分配A企业是一家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的国有建筑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对其近5年到期和逾期的的债务本息均无力偿还,并呈连续状态。
于是A企业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
2月27日,人民法院宣告A企业破产,并予以公告。
管理人接管的A企业财产清理如下:(1)A企业现有财产:厂房价值900万元,设备作价300万元,未收回的债权200万元,尚未出售的本企业生产的产品价值100万元。
租B公司货车2辆,价值30万元。
2)A企业负债:欠甲公司逾期货款500万元,欠乙公司逾期货款1000万元,A企业(与甲、乙两公司分别于破产申请前一年的4月22日和5月9日签订了以厂房为标的的房屋抵押合同,并且均依法办理了抵押物登记。
欠丙公司货款400万元,以汇票方式结算,到期后银行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已经付款给丙公司。
欠丁公司逾期货款100万元,但已过诉讼时效。
欠职工工资、基本养老保险200万元。
欠税款150万元。
破产费用50万元。
根据以上材料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1(A企业是否出现了破产原因,2(A企业的财产中,哪些属于破产财产,3(破产财产怎样进行分配,乙公司能够获得多少偿付,参考答案:1(《企业破产法》第2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A企业对其近5年到期和逾期的的债务本息均无力偿还,并呈连续状态,已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并且, A企业总资产只有1500万万元(900,300,200,100),负债2250万万元(500, 1000, 400 , 200, 150) ,已严重资不抵债。
据此A 企业出现了破产原因。
2(A企业的破产财产包括:设备300万元、未收回债权200万元、尚未出售的产品100万元,共计600万元。
厂房价值900万元,因已为甲、乙的债权设抵押,且抵押权均已有效设定,甲、乙依次对该房屋享有別除权。
3(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3)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法律实务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某市一家名为“XX科技有限公司”的企业,成立于2005年,主要从事软件开发、技术服务和咨询业务。
企业成立初期,由于市场需求旺盛,公司业务发展迅速,员工人数不断增加,规模不断扩大。
然而,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公司业务逐渐萎缩,经营状况恶化。
截至2019年,公司累计负债达2亿元人民币,无法清偿到期债务。
2019年10月,XX科技有限公司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法院受理后,依法组成破产清算组,对公司进行全面清算。
清算过程中,清算组发现以下情况:1. 公司资产状况:公司现有固定资产价值5000万元,流动资产价值2000万元,但大部分资产已抵押或被查封。
2. 公司负债情况:公司对外负债2亿元人民币,其中银行贷款1.2亿元,供应商欠款4000万元,员工工资及社会保险费3000万元。
3. 公司股东情况: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由甲、乙、丙三位股东共同出资。
甲股东认缴出资3000万元,乙股东认缴出资1500万元,丙股东认缴出资1000万元。
经调查,甲股东出资不足,实际出资仅为1000万元。
4. 公司经营情况:公司自2015年以来,连续三年亏损,累计亏损额达5000万元。
二、法律问题1. XX科技有限公司是否符合破产清算条件?2. 甲股东是否应承担出资不足的责任?3. 公司破产清算过程中,如何处理职工工资及社会保险费?4. 公司破产清算过程中,如何处理债权人利益?三、案例分析1. XX科技有限公司是否符合破产清算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本案中,XX科技有限公司对外负债2亿元人民币,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状况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符合破产清算条件。
2. 甲股东是否应承担出资不足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股东应当按照出资比例承担公司债务。
本案中,甲股东认缴出资3000万元,实际出资仅为1000万元,出资不足。
法律破产案例分析题库(3篇)
第1篇1. 案例背景某市一家具有20年历史的制造企业,由于市场环境变化、经营管理不善、资金链断裂等原因,导致企业陷入困境。
企业负债总额达1亿元,其中包括银行贷款、供应商欠款、员工工资等。
企业决定申请破产,希望依法解决债务问题,维护债权人、债务人及企业的合法权益。
2. 案例分析(1)破产原因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企业破产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不能清偿到期债务;2)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3)财务状况持续恶化,可能导致企业破产。
本案例中,该企业因市场环境变化、经营管理不善、资金链断裂等原因,导致企业负债总额达1亿元,无法清偿到期债务,符合破产原因中的“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2)破产申请程序1)债权人申请破产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要求债务人进入破产程序。
本案例中,供应商、银行等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
2)债务人申请破产债务人也可以自行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
本案例中,企业决定申请破产,符合破产申请条件。
3)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人民法院在收到破产申请后,对申请进行审查,符合破产条件的,裁定受理破产申请。
4)破产宣告人民法院在受理破产申请后,依法宣告债务人破产。
(3)破产清算程序1)成立破产清算组人民法院在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同时,成立破产清算组,负责破产清算工作。
2)接管债务人财产破产清算组接管债务人财产,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清理、评估、拍卖等。
3)分配债务人财产破产清算组根据债务人的财产状况和债权人的债权情况,制定财产分配方案,按照法定顺序分配债务人财产。
4)终结破产程序破产清算组在完成破产清算工作后,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终结申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4)破产责任承担1)破产企业负责人责任破产企业负责人在破产程序中,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存在欺诈、隐瞒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破产企业职工安置破产企业职工在破产程序中,依法享有安置、补偿等权益。
破产法案例分析 (2)
案例1:A公司是国有企业,因经营不善,已经资不抵债,有意向法院申请破产。
聘请你为律师,代理破产中的法律事务。
经过一段时间工作后,你掌握了以下情况:1、A公司系在A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的公司。
2、A公司欠当地工商银行货款2200万元,贷款时曾提供A公司一套进口生产流水线作抵押,该套设备现值1500万元。
3、A公司的债权人之一B公司因追索250万元货款而在一个月前起诉A公司,此案尚在审理中。
4、A公司曾为甲公司向当地建设银行一笔500万元的贷款作为保证人,现甲公司对该笔贷款未予偿还。
5、A公司欠C有限责任公司货款120万元,C有限责任公司欠A公司100万元。
6、A公司资不抵债已达4500万元。
根据以上情况,回答下列问题:1、A公司如申请破产,应由谁受理?2、工商银行的2200万元贷款应如何处理?3、B公司与A公司之间尚未审结的追索货款之诉应如何处理?4、建设银行能否参加破产程序、申报破产债权?理由是什么?5、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时,需要向法院提交哪些材料?6、应从企业财产中优先拨付的破产费用包括哪些?7、A公司与C有限责任公司之间的债务关系如何处理?案情简介斯凯布鲁服装公司是国有企业,因经营不善,已经资不抵债,有意向法院申请破产。
聘请你为律师,代理破产中的法律事务。
经过一段时间工作后,你掌握了以下情况:1、斯凯布鲁服装公司系在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的公司。
2、斯凯布鲁服装公司欠当地工商银行货款2200万元,贷款时曾提供斯凯布鲁服装公司一套进口生产流水线作抵押,该套设备现值1500万元。
3、斯凯布鲁服装公司的债权人之一甲公司因追索250万元货款而在一个月前起诉斯凯布鲁服装公司,此案尚在审理中。
4、斯凯布鲁服装公司曾为乙公司向当地建设银行一笔500万元的贷款作为保证人,现乙公司对该笔贷款未予偿还。
5、斯凯布鲁服装公司欠江阴市宏伟机械有限责任公司货款120万元,江阴市宏伟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欠斯凯布鲁服装公司100万元。
第20讲_破产法的经典考题(2)
破产法的经典考题【例题8·案例分析题】(2017年)2016年6月3日,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债务人甲公司的破产申请。
同日,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的公告,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
在此期限内,管理人收到以下债权申报:(1)A公司曾为甲公司的50万元银行借款提供连带保证。
2016年3月,因甲公司无力偿还借款,A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向银行支付50万元借款本息。
A公司因此向管理人申报50万元借款本息的债权。
(2)甲公司欠B信用社60万元借款未还。
C公司为该笔借款提供连带保证,但尚未承担保证责任。
B信用社向管理人申报60万元借款本息的债权后,C公司也提出相同金额债权的申报。
(3)甲公司的关联企业乙公司也进入破产程序。
甲公司和乙公司对D公司负有70万元的连带债务。
D公司向乙公司管理人申报70万元债权后,又向甲公司管理人申报该70万元债权。
(4)甲公司长期拖欠E公司货款,累计20万元。
E公司申报20万元本息的债权。
甲公司管理人收到上述申报后,审查了A、B、C、D、E五家债权人的相关资料,认为E公司主张的债权已经超过诉讼时效期间,故未将E公司申报的债权编入债权登记表。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1)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最短期限和最长期限分别是多少?【答案】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最短不得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2)甲公司管理人对A公司申报的50万元借款本息债权应否确认?并说明理由。
【答案】管理人对A公司申报的50万元借款本息债权应接受申报。
根据规定,债务人的保证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报债权。
(3)甲公司管理人对C公司申报的60万元借款本息债权应否确认?并说明理由。
【答案】管理人对C公司申报的60万元借款本息债权不应接受申报。
根据规定,债权人已向管理人申报全部债权的,保证人不能再申报债权。
(4)甲公司管理人对D公司申报的70万元债权应否确认?并说明理由。
法律中的破产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立于2000年,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与经营。
公司成立初期,凭借良好的市场定位和有效的营销策略,迅速在本地市场崭露头角,成为当地知名房地产开发企业。
然而,随着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实施,公司经营状况逐渐恶化,最终陷入严重的财务困境。
截至2021年,公司累计负债总额达10亿元,其中银行贷款6亿元,供应商欠款2亿元,员工工资及社保欠款1亿元,其他债务1亿元。
公司资产总额为5亿元,其中土地储备价值2亿元,在建工程价值1亿元,其他资产价值2亿元。
由于公司无法偿还到期债务,债权人纷纷向法院提起诉讼。
经法院审理,认定公司已符合破产条件,遂裁定公司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二、破产清算程序1. 债权人申报债权破产宣告后,债权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
本案中,共有1000余户债权人申报债权,债权总额超过10亿元。
2. 债权审查与确认破产管理人依法对债权人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确认债权金额、性质等。
经审查,确认债权总额为10.5亿元。
3. 资产评估与变现破产管理人组织专业人员对公司的资产进行评估,确定变现价值。
经评估,公司资产变现价值为4.5亿元。
4. 破产财产分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破产财产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然后按照以下顺序清偿:(1)职工工资及社保欠款;(2)税款;(3)普通破产债权。
(1)破产费用及共益债务:500万元;(2)职工工资及社保欠款:3000万元;(3)税款:1000万元;(4)普通破产债权:4.5亿元。
破产财产分配后,剩余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普通破产债权。
三、案例分析1. 公司破产原因分析本案中,公司破产的主要原因是:(1)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影响:国家为抑制房地产泡沫,实施了一系列调控政策,导致公司销售业绩下滑,资金链断裂。
(2)公司管理不善:公司内部管理混乱,决策失误,导致资金使用效率低下,加剧了财务困境。
(3)债务结构不合理:公司负债总额过高,且债务结构不合理,导致偿债压力巨大。
法律破产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立于2005年,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与经营。
公司成立初期,凭借优质的项目和良好的市场口碑,迅速在本地房地产市场占据了一席之地。
然而,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公司逐渐陷入困境。
截至2018年,公司累计负债达10亿元,其中包括银行贷款、供应商欠款、员工工资等。
由于公司无力偿还债务,债权人纷纷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二、案件经过1. 债权人申请2018年,公司债权人之一某银行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请求法院依法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
随后,其他债权人纷纷加入申请行列,共计20余位债权人。
2. 法院受理法院经审查,认为某银行等债权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遂于2018年10月依法受理了该破产清算案件。
3. 破产清算程序法院受理破产清算案件后,依法指定了破产管理人,负责公司资产的调查、清算和分配等工作。
破产管理人经过调查,发现公司资产主要包括以下几部分:(1)土地储备:公司拥有土地储备面积为1000亩,其中已开发土地500亩,未开发土地500亩。
(2)在建项目:公司正在开发的项目共有3个,已完成投资额5亿元,预计总投资额10亿元。
(3)存货:公司库存有各类建筑材料、设备等,价值约2亿元。
(4)应收账款:公司应收账款总额为3亿元,其中包括预收房款、工程款等。
4. 资产评估破产管理人委托专业机构对上述资产进行了评估,评估结果显示:(1)土地储备价值为8亿元。
(2)在建项目价值为4亿元。
(3)存货价值为1.5亿元。
(4)应收账款价值为2.5亿元。
5. 债权申报债权人依法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共计20余亿元。
经审查,法院认定有效债权为10亿元。
6. 债权分配破产管理人根据债权申报情况,制定了债权分配方案。
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破产管理人依法对债权进行了分配。
三、案例分析1. 破产原因分析本案中,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的主要原因是市场竞争激烈、经营不善。
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未能有效控制成本、提高效益,导致公司负债累累。
破产的法律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甲公司成立于2005年,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
在2005年至2010年期间,甲公司凭借良好的市场口碑和优质的房产项目,迅速积累了大量资金。
然而,自2010年起,由于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影响,甲公司经营状况逐渐恶化,债务负担日益加重。
截至2015年,甲公司累计负债达到10亿元,其中对外债务6亿元,内部债务4亿元。
甲公司已无力偿还到期债务,遂向法院申请破产。
二、法律问题1. 甲公司是否符合破产申请条件?2. 破产程序中,债权人如何申报债权?3. 破产财产的分配原则是什么?4. 破产程序中,债务人财产的保全和执行措施有哪些?5. 破产程序中,债务人财产的追回和追加有哪些情形?三、案例分析1. 甲公司是否符合破产申请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可以依法申请破产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
本案中,甲公司累计负债达到10亿元,对外债务6亿元,内部债务4亿元,已无力偿还到期债务,符合破产申请条件。
2. 破产程序中,债权人如何申报债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条,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债权人的身份证明;(二)债权凭证;(三)债权金额及计算方式;(四)债权产生的时间、地点和原因;(五)其他与债权有关的证据。
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债权的,视为放弃债权。
3. 破产财产的分配原则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八条,破产财产的分配原则如下:(一)优先清偿破产费用;(二)清偿破产人所欠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三)清偿破产人所欠税款;(四)清偿破产人所欠其他债务。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4. 破产程序中,债务人财产的保全和执行措施有哪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破产程序中,债务人财产的保全和执行措施包括:(一)冻结、扣押、查封债务人财产;(二)拍卖、变卖债务人财产;(三)对债务人财产采取保全措施;(四)对债务人财产进行评估、审计;(五)对债务人财产进行清算。
破产法案例分析习题2
破产法案例分析习题2第一篇:破产法案例分析习题2【案例2】2007年8月20日,甲公司就自己不能支付到期债务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人民法院于2007年9月1日裁定受理甲公司的破产申请,同时指定某会计师事务所为破产管理人。
管理人接管甲公司后,对甲公司的资产、负债进行了清理,有关清理情况如下:(1)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甲公司的资产总额为5600万元(全部财产的变现价值)。
其中,全部厂房变现价值520万元,办公楼变现价值为650万元;全部机器设备变现价值480万元。
(2)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负债总额为11000万元。
其中,流动负债的情况为:①应付职工工资180万元,未交税金220万元;②短期借款900万元。
其中,2007年3月5日,以甲公司全部厂房作抵押,向中国工商银行贷款500万元;2007年6月1日,以全部机器设备作抵押,向中国建设银行贷款400万元。
③应付账款640万元,其中包括但不限于:(A)应付乙公司到期货款380万元。
乙公司经多次催要无效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07年8月10日,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甲公司支付乙公司欠款及违约金和赔偿金等共计400万元。
乙公司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对甲公司办公楼予以查封。
人民法院受理甲公司破产申请时,此判决尚未执行。
(B)应付丙公司2005年9月18日到期货款180万元,2006年8月18日应丙公司的要求,甲公司与丙公司签订了一份担保合同,担保合同约定:以甲公司全部机器设备作抵押,若2007年8月18日前甲公司仍不能支付丙公司180万元的货款,则以甲公司机器设备变卖受偿。
(C)应付丁公司2007年8月1日到期货款200万元。
(3)2006年7月,甲公司为逃避债务而隐匿230万元的财产(4)2007年6月,甲公司已经知道自己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即将破产,仍向债权人戊公司清偿了90万元。
(5)甲公司的股东用于出资的房产在出资时作价600万元,而当时的实际价值仅为520万元。
破产案例法律分析题(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甲公司成立于2000年,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
经过多年的发展,甲公司已成为当地知名的房地产企业。
然而,由于近年来房地产市场低迷,甲公司陷入严重的财务困境。
截至2021年6月,甲公司负债总额达10亿元,其中对金融机构的贷款6亿元,对供应商的欠款2亿元,对职工的欠款2亿元。
甲公司无法继续经营,遂向法院申请破产。
法院受理甲公司的破产申请后,依法成立了破产清算组,对甲公司的财产进行清算。
经清算,甲公司总资产为6亿元,其中流动资产为2亿元,固定资产为4亿元。
破产清算组根据法律规定,将甲公司的资产分为优先债权、普通债权和股权,并制定了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二、法律分析1. 破产申请的合法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可以依法申请破产。
本案中,甲公司负债总额达10亿元,总资产为6亿元,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符合破产条件。
因此,甲公司向法院申请破产的行为合法。
2. 破产财产的界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七条,破产财产包括债务人所有的财产、破产企业所享有的权利、破产企业所承担的义务。
本案中,甲公司的破产财产包括其所有的财产、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破产清算组在清算过程中,对甲公司的资产进行了详细的调查和评估,确保破产财产的完整性。
3. 破产债权的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一条,破产债权包括到期债务、未到期债务、破产费用、共益债务等。
本案中,甲公司的债权人包括金融机构、供应商和职工。
破产清算组在调查过程中,依法认定了各债权人的债权,并按照债权性质和清偿顺序进行了分类。
4. 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破产财产的分配顺序为:优先债权、普通债权、股权。
本案中,破产清算组根据法律规定,制定了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首先,优先偿还金融机构的贷款6亿元;其次,偿还供应商的欠款2亿元;再次,偿还职工的欠款2亿元;最后,如有剩余财产,再偿还股权。
法律追偿破产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案例背景:某市一家名为“东方贸易公司”的企业,由于经营管理不善,长期负债经营,最终于2020年6月正式申请破产。
在破产程序中,法院依法对东方贸易公司的资产进行了清算,发现公司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
根据法律规定,法院裁定东方贸易公司破产清算,并指定了破产管理人。
在破产清算过程中,破产管理人发现东方贸易公司在破产申请前的一段时间内,通过虚构交易、关联交易等方式转移了大量资产,导致公司资产实际价值大幅缩水。
此外,破产管理人还发现,部分债权人存在恶意拖欠债务、虚假诉讼等违法行为,严重影响了破产清算程序的顺利进行。
案例分析:一、破产原因分析1. 经营管理不善:东方贸易公司长期负债经营,缺乏有效的风险控制和管理机制,导致公司经营状况持续恶化。
2. 资产转移:破产管理人发现,东方贸易公司在破产申请前通过虚构交易、关联交易等方式转移了大量资产,导致公司资产实际价值大幅缩水。
3. 恶意拖欠债务:部分债权人存在恶意拖欠债务的行为,使得东方贸易公司无法及时收回资金,加剧了公司的财务困境。
4. 虚假诉讼:部分债权人通过虚假诉讼手段,试图非法获取东方贸易公司的资产,严重干扰了破产清算程序的正常进行。
二、法律追偿程序1. 资产追回:破产管理人针对东方贸易公司资产转移行为,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追回被转移的资产。
2. 债权人审查:破产管理人对债权人名单进行审查,确认真实债权人,对恶意拖欠债务、虚假诉讼的债权人进行追责。
3. 债务清偿:在追回资产和确认真实债权人后,破产管理人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债务清偿。
三、案例分析1. 资产转移的法律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在破产程序中,不得以任何方式无偿转让财产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
东方贸易公司的资产转移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恶意拖欠债务的法律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破产的法律案例分析题目(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XX公司成立于2005年,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
在多年的发展过程中,由于市场竞争激烈、资金链断裂等原因,导致公司负债累累,无力偿还到期债务。
2018年,XX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重整。
在破产重整过程中,涉及众多债权人利益,如何平衡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利益成为本案的关键。
二、案情简介1. 债权人情况本案中,共有50家债权人,债权总额约为10亿元人民币。
其中,有抵押债权和无抵押债权,债权类型包括借款、货款、工程款等。
2. 债务人情况XX公司负债总额约为15亿元人民币,其中,有抵押债权和无抵押债权。
在破产重整过程中,债务人提出重整计划,旨在通过资产重组、债务重组等方式实现债务清偿。
3. 重整计划的主要内容(1)债务重组:债权人同意将无抵押债权本金降低20%,抵押债权本金降低15%,并将利息减免至年利率5%。
(2)资产重组:债务人将部分优质资产出售,所得资金用于偿还债务。
(3)债务清偿:债务人将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按照重整计划约定的时间和比例偿还债务。
三、案例分析1. 债权人利益保护(1)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42条规定:“债权人会议对重整计划有异议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裁定批准或者不予批准。
”本案中,债权人会议对重整计划提出异议,认为重整计划损害了其利益。
(2)案例分析在本案中,债权人会议认为重整计划中债务重组部分损害了其利益,因为债务重组降低了债权本金和利息。
然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43条规定:“债务人提出重整计划的,应当同时提出债务重组方案。
”债务人提出重整计划时,已将债务重组方案作为重整计划的一部分,债权人会议对此已有所了解。
因此,虽然债务重组降低了债权本金和利息,但这是在重整计划框架下进行的,符合法律规定。
此外,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债务人将按照重整计划约定的时间和比例偿还债务,确保了债权人的利益。
2. 债务人利益平衡(1)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43条规定:“债务人提出重整计划的,应当同时提出债务重组方案。
破产案例法律分析题(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成立于2005年,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
经过多年的发展,债务人积累了大量的土地储备和在建项目。
然而,由于市场环境变化、经营管理不善以及财务风险控制不力等原因,债务人逐渐陷入困境。
截至2020年,债务人累计负债超过50亿元,无法清偿到期债务。
债权人纷纷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
在债务无法清偿的情况下,债务人向法院申请破产重整。
二、案例分析1. 破产原因分析(1)市场环境变化:近年来,我国房地产市场经历了高速发展期,但随着调控政策的出台,市场逐渐进入调整期。
债务人所在地区房地产市场泡沫较大,导致销售业绩下滑,资金链紧张。
(2)经营管理不善:债务人管理层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如成本控制不力、项目决策失误、财务风险控制不严等,导致公司盈利能力下降,债务负担加重。
(3)财务风险控制不力:债务人财务管理混乱,资金使用效率低下,导致公司资金链断裂,无法偿还到期债务。
2. 破产重整程序分析(1)债权人会议:在破产重整程序中,债权人会议是重要的决策机构。
债权人会议的召开旨在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监督债务人履行重整计划。
本案中,债权人会议通过了债务人提出的重整计划草案。
(2)重整计划:债务人提出的重整计划主要包括以下内容:①债务人将债务重组,与债权人协商降低债务利率、延长还款期限等。
②债务人将部分资产进行出售,以偿还部分债务。
③债务人将剩余资产用于生产经营,逐步偿还债务。
④债务人将公司治理结构进行改革,提高公司运营效率。
(3)重整计划的执行:在重整计划执行过程中,债务人需按照重整计划的规定,逐步偿还债务,并改善公司经营状况。
债权人需按照重整计划的规定,放弃部分债权或降低债权利率。
3. 破产重整的法律问题分析(1)重整计划的合法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重整计划应当符合法律规定,不得损害债权人合法权益。
本案中,债务人提出的重整计划符合法律规定,且经债权人会议通过,具有合法性。
法律公司倒闭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一、背景介绍XX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世纪90年代,曾是我国北方地区颇具影响力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
在多年的发展过程中,该所积累了丰富的法律经验和客户资源,服务领域涵盖民事、商事、刑事等多个法律领域。
然而,在2018年,XX律师事务所突然宣布破产倒闭,引起了业界的广泛关注。
本文将对该案进行深入分析,探讨其背后的原因和教训。
二、案情概述1. 破产原因:XX律师事务所于2018年正式宣布破产,破产原因为长期亏损、资金链断裂、债务累积过重。
2. 债务情况:破产申请显示,XX律师事务所对外债务高达数千万元,涉及多家金融机构和供应商。
3. 员工安置:破产宣告后,XX律师事务所的50多名员工失业,其中部分员工要求赔偿。
4. 客户利益:由于律师事务所的倒闭,部分客户的案件受到影响,部分客户要求追究责任。
三、案例分析1. 内部管理问题:(1)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XX律师事务所的财务管理制度存在漏洞,导致资金管理混乱,无法有效监控资金流向。
(2)人力资源管理问题:XX律师事务所缺乏有效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导致员工流动性大,人才流失严重。
(3)业务拓展策略失误:XX律师事务所未能及时调整业务拓展策略,过度依赖传统业务,忽视新兴业务领域的发展。
2. 市场竞争压力:(1)同行业竞争激烈:随着我国法律服务业的快速发展,同行业竞争日益激烈,XX律师事务所面临巨大的市场竞争压力。
(2)新兴法律服务机构的崛起:近年来,新兴法律服务机构的崛起对传统律师事务所造成冲击,XX律师事务所未能及时调整自身定位。
3. 法律法规变化:(1)法律法规日益完善: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法律法规日益完善,对律师事务所的服务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监管力度加大:近年来,监管部门对律师事务所的监管力度加大,对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XX律师事务所未能严格遵守法律法规。
四、教训与启示1. 加强内部管理:律师事务所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确保企业健康运营。
法律破产案例分析题汇总(3篇)
第1篇一、案例分析题一1. 案例背景:某市某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
由于市场竞争激烈,公司经营状况逐年下滑,负债累累。
2018年,公司累计负债达到1亿元,无力偿还。
2019年3月,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
2. 案例问题:(1)该公司是否符合破产条件?(2)破产程序中,债权人的权利如何保障?(3)破产财产的分配原则是什么?3. 案例分析:(1)该公司符合破产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该公司负债1亿元,无法偿还,符合破产条件。
(2)破产程序中,债权人的权利保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破产申请: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债务人破产。
②债权申报:债权人应在破产程序中申报债权。
③债权人会议:债权人会议是破产程序中的重要环节,债权人在会议上享有表决权。
④债权确认:人民法院对债权人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确认债权。
⑤破产财产分配:债权人有权按照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获得相应的破产财产。
(3)破产财产的分配原则:①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②按照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清偿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
③清偿破产人所欠税款。
④清偿破产人所欠其他债务。
二、案例分析题二1. 案例背景:某市某国有企业因经营不善,负债累累。
2018年,该企业累计负债达到5亿元,无力偿还。
2019年4月,该企业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
2. 案例问题:(1)该国有企业是否符合破产条件?(2)破产程序中,职工的权利如何保障?(3)破产财产的分配原则是什么?3. 案例分析:(1)该国有企业符合破产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该企业负债5亿元,无法偿还,符合破产条件。
(2)破产程序中,职工的权利保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职工安置:破产程序中,职工的安置问题是重要环节。
破产法律法规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市一家名为“辉煌电子”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0年,主要从事电子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
在过去的20年里,辉煌电子凭借其创新的产品和优质的服务在市场上占据了一定的份额。
然而,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加之公司内部管理不善,辉煌电子逐渐陷入困境。
2019年,辉煌电子因长期亏损、债务累累,无法继续经营,被迫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破产。
经法院审查,辉煌电子的资产总额为2亿元,负债总额为3.5亿元,其中银行贷款2亿元,供应商欠款1亿元。
法院依法受理了辉煌电子的破产申请,并指定了破产管理人。
二、案例分析(一)破产原因分析1. 市场竞争加剧:随着国内外市场的竞争加剧,辉煌电子面临来自国内外同行业的激烈竞争,市场份额逐渐被蚕食。
2. 管理不善:辉煌电子在经营过程中,存在管理混乱、决策失误等问题,导致公司运营效率低下,成本居高不下。
3. 投资失误:辉煌电子在发展过程中,曾投资于一些高风险项目,但由于缺乏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导致投资失败,损失惨重。
4. 债务负担:辉煌电子长期负债经营,债务负担沉重,导致资金链断裂,无法继续经营。
(二)破产法律法规适用1.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该法规定了企业破产的基本原则、程序和法律责任,为辉煌电子的破产清算提供了法律依据。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该法规定了合同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内容,对于破产企业涉及的合同纠纷,可以依法解决。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该法规定了公司的设立、组织、运营、解散等事项,对于辉煌电子的股东权益、公司治理等问题,提供了法律依据。
(三)破产清算程序1. 债权人申报债权:破产管理人接收债权人申报的债权,并对债权进行审查。
2. 债权人会议:债权人会议是破产清算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债权人可以参加会议,表达意见,监督破产程序的进行。
3. 资产变卖:破产管理人负责对辉煌电子的资产进行评估、变卖,以清偿债务。
4. 清偿债务:破产管理人按照一定的顺序和比例,对债权人进行债务清偿。
企业破产法案例分析
企业破产法案例分析(2009-05-01 15:46:18)【案例1】(2007年CPA)2007年7月30日,人民法院受理了甲公司的破产申请,并同时指定了管理人。
管理人接管甲公司后,在清理其债权债务过程中,有如下事项:(1)2006年4月,甲公司向乙公司采购原材料而欠乙公司80万元货款未付。
2007年3月,甲乙双方签订一份还款协议,该协议约定:甲公司于2007年9月10日前偿还所欠乙公司货款及利息共计87万元,并以甲公司所属一间厂房作抵押。
还款协议签订后,双方办理了抵押登记。
乙公司在债权申报期内就上述债权申报了债权。
(2)2006年6月,丙公司向A银行借款120万元,借款期限为1年。
甲公司以所属部分设备为丙公司提供抵押担保,并办理了抵押登记。
借款到期后,丙公司未能偿还A银行贷款本息。
经甲公司、丙公司和A银行协商,甲公司用于抵押的设备被依法变现,所得价款全部用于偿还A银行,但尚有20万元借款本息未能得到清偿。
(3)2006年7月,甲公司与丁公司签订了一份广告代理合同,该合同约定:丁公司代理发布甲公司产品广告;期限2年;一方违约,应当向另一方承担违约金20万元。
至甲公司破产申请被受理时,双方均各自履行了部分合同义务。
(4)2006年8月,甲公司向李某购买一项专利,尚欠李某19万元专利转让费未付。
李某之子小李创办的戊公司曾于2006年11月向甲公司采购一批电子产品,尚欠甲公司货款21万元未付。
人民法院受理甲公司破产申请后,李某与戊公司协商一致,戊公司在向李某支付19万元后,取得李某对甲公司的19万元债权。
戊公司向管理人主张以19万元债权抵销其所欠甲公司相应债务。
(5)甲公司共欠本公司职工工资和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37.9万元,其中,在2006年8月27日新的《企业破产法》公布之前,所欠本公司职工工资和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为20万元。
甲公司的全部财产在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仅剩余价值1500万元的厂房及土地使用权,但该厂房及土地使用权已于2006年6月被甲公司抵押给B银行,用于担保一笔2000万元的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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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2】
2007年8月20日,甲公司就自己不能支付到期债务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人民法院于2007年9月1日裁定受理甲公司的破产申请,同时指定某会计师事务所为破产管理人。
管理人接管甲公司后,对甲公司的资产、负债进行了清理,有关清理情况如下:
(1)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甲公司的资产总额为5600万元(全部财产的变现价值)。
其中,全部厂房变现价值520万元,办公楼变现价值为650万元;全部机器设备变现价值480万元。
(2)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负债总额为11000万元。
其中,流动负债的情况为:
①应付职工工资180万元,未交税金220万元;
②短期借款900万元。
其中,2007年3月5日,以甲公司全部厂房作抵押,向中国工商银行贷款500万元;2007年6月1日,以全部机器设备作抵押,向中国建设银行贷款400万元。
③应付账款640万元,其中包括但不限于:
(A)应付乙公司到期货款380万元。
乙公司经多次催要无效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07年8月10日,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甲公司支付乙公司欠款及违约金和赔偿金等共计400万元。
乙公司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对甲公司办公楼予以查封。
人民法院受理甲公司破产申请时,此判决尚未执行。
(B)应付丙公司2005年9月18日到期货款180万元,2006年8月18日应丙公司的要求,甲公司与丙公司签订了一份担保合同,担保合同约定:以甲公司全部机器设备作抵押,若2007年8月18日前甲公司仍不能支付丙公司180万元的货款,则以甲公司机器设备变卖受偿。
(C)应付丁公司2007年8月1日到期货款200万元。
(3)2006年7月,甲公司为逃避债务而隐匿230万元的财产
(4)2007年6月,甲公司已经知道自己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即将破产,仍向债权人戊公司清偿了90万元。
(5)甲公司的股东用于出资的房产在出资时作价600万元,而当时的实际价值仅为520万元。
(6)人民法院的诉讼费用30万元,管理人报酬20万元,为继续营业而支付的职工工资及社会保险费用150万元。
经查:甲公司用于抵押的厂房、机器设备于合同签订的当天全部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
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在不考虑债权利息的情况下,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人民法院查封的甲公司的办公楼可否用于偿还所欠乙公司的货款?并说明理由。
【答案】人民法院查封的甲公司的办公楼不能用于偿还所欠乙公司的货款。
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
在本题中,保全措施解除后,办公楼应计入破产财产,债权人乙公司可以申报400万元的破产债权。
(2)哪些属于破产费用?哪些属于共益债务?
【答案】人民法院的诉讼费用30万元、管理人报酬20万元属于破产费用,合计50万元;为继续营业而支付的职工工资及社会保险费用150万元属于共益债务。
(3)对于甲公司向丙公司设定的抵押担保,管理人能否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并说明理由。
【答案】管理人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
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债务人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在本题中,甲公司向丙公司设定抵押担保的时间超过了1年。
(4)对于甲公司隐匿230万元财产的行为,管理人是否有权追回?并说明理由。
根据《刑法》的规定,其直接责任人
员应承担何种刑事责任?
【答案】①管理人有权追回。
根据规定,债务人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的,其行为无效,管理人有权追回。
②根据《刑法》的规定,公司、企业通过隐匿财产、承担虚构的债务,实施虚假破产,严重损害债权人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金。
(5)对于甲公司向其债权人戊公司清偿债务的行为,管理人能否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并说明理由。
【答案】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6个月内,债务人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6)甲公司的股东出资不实应如何处理?并说明理由。
【答案】破产管理人应当要求该股东补缴出资额80万元。
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
(7)甲公司的破产财产额是多少?并说明如何分配?
【答案】甲公司的破产财产额为6000万元(5600+230+90+80)。
清偿顺序如下:
①清偿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将520万元的厂房拍卖价款向中国工商银行清偿500万元;480万元的机器设备拍卖价款先清偿丙公司180万元,其余的300万元清偿中国建设银行(不足的100万元申报普通破产债权)
②支付破产费用50万元、共益债务150万元
③支付职工工资180万元
④支付税款220万元
⑤剩余的4420万元支付普通破产债权9710万元(11000-500-480-180-220+90)
(8)普通破产债权的分配率是多少?丁公司可分配的财产具体数额为多少?并列出计算过程(金额保留至元)。
【答案】普通破产债权的分配率是4420÷9710=45.52%。
45.52%×200=91.04万元
丁公司可以分配的财产为91.0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