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测室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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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器设备出借及损坏赔偿制度
一、在保证本检测室工作的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允许部分暂
时闲置的设备出借。
二、站内外单位均可借用本检测仪器设备,但站外单位应按
规定交纳仪器使用费。
三、借用仪器单位应说明所借仪器的名称、数量以及归还日
期,并持盖有正式公章的介绍信或借据,经站长批准后,由检测室财产管理人员办理借用登记手续。
四、借用本检测室仪器、设备的单位对所借仪器负有维修、
保养的责任,保证仪器归还时性能及功能指标基本不变。
五、借用者必须按出借登记的归还日期将所借仪器送归检测
室,到期不归还的经站长同意可办理续借手续,对于没有正当理由到期不还仪器的借用单位,本检测室将采用如下措施处理:
1、由财产管理人员向借用单位发出警告。
2、从登记归还日期之后的第七天开始收取超时使用费,标
准为每天所借仪器价格的1%,直到归还为止。
3、取消其将来在本检测室借用仪器的资格。
六、借用单位归还仪器时经本检测室财产管理人员验收,确
认没有问题时可注消借用登记,对于归还仪器不能达到
借出时的功能指标及损坏仪器的情况,借用单位必须负责修理或赔偿,修理、赔偿期间超过借用登记时间的,按每天收取仪器价格0.5%的超时使用费。
七、仪器出借过程中如果出现以上规定之外的特殊情况,由
站长决定采用何种解决措施。
八、检测室仪器设备,如有丢失,有关管理人员负有赔偿责
任,视仪器贵重程度及丢失情节,赔偿1%—20%。
检测人员工作守则
一、热爱本职工作,坚守岗位,忠于职守,钻研业务,严格
遵守检测室各项管理制度。
二、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假公济私,不故意刁难客户,
热情为客户提供服务。
三、不接受被检单位的任何馈赠和礼品,不吃请受贿,自觉
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四、严守保密制度,不以任何方式泄漏受检单位技术秘密,
不利用被检单位的技术资料从事开发工作。自觉为客户承担保密义务。
五、拒绝来自行政或其它方面的干预,严格维护检测结果的
科学性和公正性。
检测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必须严格按照安全使用规则和操作规程使用仪器设备;
仪器摆放合理、位置相对固定;每次用毕,必须认真填
写仪器使用记录。
二、使用电、气、水、火时,应按有关规则进行操作,不得
擅自离开。如发生意外,应迅速切断电源或气源、火源,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并上报有管领导。每天
下班检查门、窗、水、电、气等,避免因疏忽大意造成
损失。
三、禁止在检测室内吸烟、吐痰、吃东西、乱仍纸屑等杂物。
检测室坚持每天清扫,保持整洁,检测人员不得在检测
室内进行与检测无关的活动,不得存放与检测无关的物
品。
检测室与办公室要保持有效的隔离。无关人员未经批准不得随意进入检测室,以免影响环境的稳定和检测工作的安全性。外来人员进入检测室须经检测室负责人许可,并有检测人员陪同方可进入。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