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纠纷调解方法及技巧之欧阳家百创编
矛盾纠纷调解的方法与技巧有哪些
矛盾纠纷调解的方法与技巧有哪些矛盾纠纷调解的方法与技巧有哪些遇到矛盾纠纷如何调解,这是很多人想要知道的问题的答案。
下面是店铺为你精心推荐的矛盾纠纷调解的方法与技巧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矛盾纠纷调解的方法冷却降温法,即是当矛盾纠纷激化时,我们不要盲目地前去处理最好等双方都冷静下来把气消了再去处理,说白一点就是拖一拖处理时间。
情理交融法,即是用情来说服矛盾双方换位思考彼此的原因。
然后循循善诱矛盾双方,因势利导进行化解。
扶正祛邪法,用正气压制邪气,即是对蛮不讲理的矛盾人给予一定压制,告知其一意孤行的后果。
从而保证正气之风倡导和盛行,做到以理服人。
案列引导法,通过自身所处理的相似案列加以引导矛盾双方向和解的方向转化,不要闹的不可开交,最后走上不必要的道路给自己和家人带去不必要的麻烦。
调解民间纠纷应注重的要素调解员及时了解和掌握民间纠纷的时间、地点、人物、情节、原因这五大基本要素是调解好民间纠纷的最基本、最关键的技巧。
一是时间要素运用技巧。
民间纠纷所涉及的时间问题包含以下三个方面:纠纷发生的时间;纠纷持续的时间;调解纠纷的时机。
民间纠纷发生的时间往往具有季节规律,它是调解人员做好预防工作所必须掌握的。
对于这类时间长、隔阂深、问题比较复杂的纠纷,调解人员要做好持续作战的准备。
调解纠纷的时机是指调解的最佳时机和调解人员要把握好说话的时机。
二是地点要素运用技巧。
受生活环境和传统习俗的影响,发生在不同地方的相同民间纠纷,会呈现出不同的特征。
譬如,同样是因为建房时所建房屋高于邻居家的房屋而引起的房屋纠纷,在发达的农村地区,邻居往往会因为采光权受影响而与建房者发生纠纷,大多表现为争吵;而在落后且封建迷信思想严重的农村地区,邻居往往会以自家的风水受影响而与建房者发生纠纷,发生打架斗殴的`概率大大增加。
调解人员只有熟悉掌握地点要素,才能因地制宜,采取行之有效的调解方法。
纠纷发生的地点不同,纠纷态势的发展程度就会不同。
矛盾纠纷多元化调解机制之欧阳索引创编
七、矛盾纠纷多元化调解机制欧阳家百(2021.03.07)(一)工作原则。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坚持调解优先、公正高效的原则依法调解德、法、情相结合的原则引导调解与自愿调解相结合原则平等调解与公正调解相结合原则优势互补、联动联调原则。
(二)调解组织建设1、各乡镇和村社必须建立人民调解组织企事业单位、医院、大型集贸市场等应当结合当前社会管理的新形势新任务建立人民调解组织人民调解组织必须选配一定数量的为人公道正派、具有一定知识、热心调解工作的人员担任人民调解员开展调解工作。
人民调解组织要在继续做好婚姻、家庭、邻里、房屋宅基地、生产经营、损害赔偿等常见性、多发性纠纷调解工作的同时不断拓展调解领域积极做好土地承包、环境保护、劳动争议、医患纠纷、征地拆迁等社会热点、难点纠纷的调解。
2、县行政机关都要成立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开展在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企业改组改制、劳动和社会保障、环境资源保护等领域问题发生的矛盾和争议的调解工作各级公安机关特别是乡镇派出所要结合治安案件查处建立健全以公安民警为骨干、吸收城市社区、农村村委会干部参加的调解组织开展调解工作。
3、县人民法院和基层法庭结合案件审理活动在相关法庭推行建立调解机制按照“调解优先”原则由审案人员兼职开展诉前、审前、庭外等环节的调解工作解决争议做到能调则调。
(三)建立联动调解机制1、实行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衔接联动(1)诉前告知人民调解。
人民法院在立案时对案情简单、争议不大双方当事人均在同一辖区的民事纠纷经当事人同意的应暂缓立案告知当事人选择所在地所在单位或纠纷发生地人民调解组织进行调解。
调解成功的以人民调解组织名义出具人民调解协议书。
调解不成的再由人民法院审查立案。
对于不符合起诉条件、不予受理的民事纠纷法院应及时将案件转移至当事人所在地所在单位或纠纷发生地的乡镇司法所转交相关人民调解组织做好调解息诉工作。
诉前经人民调解组织主持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了人民调解协议书对一方当事人到期不履行义务、且符合《民事诉讼法》申请支付令条件的案件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起诉请求履行协议。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之欧阳歌谷创作
二、排查制度坚持执行每半月排查一次社会矛盾纠纷,重要时期,实行每日排查和“零报告”制度,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的突出问题,及时组织开展集中排查和研判,提出工作建议,制定调处方案。
三、分流制度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服务中心对群众要求调处的社会矛盾纠纷,实行统一登记受理,然后根据矛盾纠纷的性质、类别,按照“属地管理”、“分级管理、归口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流指派到有关部门和单位。
对中心分流指派的矛盾纠纷,有关部门或单位按照分流指派的任务和要求,强化调处责任,落实调处措施,确保调处效果,并及时反馈调处结果。
四、移送制度和归口管理制度调处服务中心对所有受理的社会矛盾纠纷,实行一个窗口对外,按照“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依法办理、限期处理’’的原则,视情况分流或直接组织调处:1、涉及优抚安置、社会救济、殡葬管理等矛盾纠纷,由民政办会同当事人所在村负责调处。
2、涉及保险、劳动争议、工伤等矛盾纠纷,由劳动保障所会同党政办、当事人所在村负责调处。
3、农村经济政策、经营和财务管理、土地承包等方面的矛盾纠纷,由农经站会同国土资源所、当事人所在村负责调处。
4、有关土地法律、法规和政策,土地的征用和划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争议,土地有偿转让,农村宅基地的使用,以及反映滥占滥用耕地等矛盾纠纷,由国土资源所、司法所会同当事人所在村负责调处。
5、城乡建设规划、城镇管理以及拆迁补偿和安置等矛盾纠纷,由城镇建设办会同当事人所在村负责调处。
6、消费者权益,商品质量纠纷,经济合同纠纷,市场监督和管理等矛盾纠纷,由经济管理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调处。
7、计划生育方面的矛盾纠纷,由计生办和有关部门、相关村负责调处。
8、涉及企业产权改制、安全生产等矛盾纠纷,由派出所和有关部门、相关村负责调查。
涉及上访的矛盾纠纷,由信访办牵头、有关部门负责调处。
9、涉及治安方面的矛盾纠纷,由综治办会同派出所、司法所、当事人所在村负责调处。
矛盾纠纷调解方法及技巧精编版
矛盾纠纷调解方法及技巧当前,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各类社会矛盾不断增多,由此导致的农村矛盾纠纷呈上升趋势,矛盾纠纷调解是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站的一项重要内容。
如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减少因调解不力引发的上访事件等都具有重要意义。
要提高调解工作水平,要掌握好以下矛盾纠纷调解方法和技巧:一是要有一套好的工作经验,做到“听、查、劝、快”。
“听”,就是要仔细倾听当事人双方的陈述和辩解,不论当事人情绪多么激动、说话语无伦次甚至行为无礼,一定要让他们痛痛快快说完,不要中途打断,更不能恶语训斥。
仔细倾听别人的谈话是对他人人格的尊重,会迅速增加当事人对调解人员的好感和信任,为下步工作带来便利。
“查”,就是要做好调查事情经过工作。
双方当事人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调解人一定要跳出当事人给予的第一印象,冷静理智地矛盾纠纷进行全面了解和掌握,并根据双方当事人的陈述,进行全面分析。
“劝”,就是在充分了解问题来龙去脉的基础上,对双方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找好语言切入点,做好疏导劝解工作。
“快”,就是要趁热打铁,看到双方都有和解的意愿时要快马加鞭,加大调解力度和加快工作进度,尽快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二是准确把握被调解人心理,灵活运用调解语言技巧。
在现场调解中,除要掌握必要的法律法规知识外,还要懂得“一句话可以叫人笑,一句话也可以叫人跳”、“什么场合讲什么话,对什么人讲什么话,什么时候讲什么话”,善于组织调解语言,巧妙利用当事人的心理特点,采取适当的调处形式,灵活机动、多措并举,努力提高调解成功率。
比如,在调解过程中,对于争要“脸面”的当事人,可以表扬鼓励其长处、满足其虚荣心理、激活其情绪、堵住其可能反复的退路;对那些说话尖刻、刺耳难听的当事人,不要感情用事,更不要以怒制怒、说绝话、放狠腔,要让他们把心里话讲出来,把心中的积怨发泄出来,然后以静制动、以柔克刚,从而使调解成功。
总之,面对群众复杂纷繁的矛盾纠纷,在调解工作中要努力践行“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承诺,真正把群众当成自己的亲人,因人而异、因事而异,区别不同对象,灵活运用多种手段,必定能够达到调解纠纷的最终目的。
矛盾纠纷调解方法及技巧(精选)
矛盾纠纷调解方法及技巧(精选)矛盾纠纷调解方法及技巧(精选)矛盾和纠纷是人类社会发展中不可避免的问题。
在生活和工作中,我们常常会遇到各种各样的矛盾和纠纷。
如何妥善处理矛盾纠纷,化解矛盾,实现和谐稳定发展,是我们每个人都需要掌握的重要技巧。
本文将介绍一些矛盾纠纷调解方法及技巧,希望能够对广大读者有所启发和帮助。
一、了解各方诉求,保持客观中立在矛盾纠纷的处理过程中,作为调解人员,首先要了解各方的具体诉求和立场。
这样做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把握争端的本质,找到解决问题的关键。
当我们面对双方的抱怨和指责时,要保持客观中立的态度,不偏袒任何一方。
只有在真正了解各方需求的基础上,才能制定出公正合理的调解方案。
二、善于倾听和引导在矛盾纠纷的调解中,倾听是非常重要的技巧。
通过倾听,我们可以让各方感受到被重视和被尊重,也能更全面地了解矛盾纠纷的来龙去脉。
在倾听的过程中,我们要保持耐心和专注,不表达自己的意见和立场,只是做一个积极的倾听者。
同时,我们也可以通过适当的引导,帮助各方更好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和需求,并且协助他们找到问题的根源和解决的方法。
三、保持平和心态,控制情绪处理矛盾纠纷往往伴随着高度的紧张和情绪上的波动。
作为调解人员,我们要保持平和的心态,控制自己的情绪。
在争执和争吵中,我们不能被各方的情绪所左右,以免影响判断和决策。
同时,我们也要注意自身的言行举止,以身作则,树立良好的榜样。
只有这样,才能获得各方的尊重和信任,顺利推动矛盾纠纷的解决过程。
四、灵活运用调解技巧在矛盾纠纷调解中,灵活运用一些调解技巧可以有效地化解矛盾。
比如,我们可以采用分析问题的方法,将复杂的矛盾纠纷分解成较小的问题,一一进行解决。
另外,我们还可以运用问问题的技巧,引导双方逐渐了解各自的需求和利益,找到双赢的解决方案。
此外,还可以运用换位思考、列举事实、寻找共同点等技巧,帮助双方减少对立,增进理解和互信。
五、注重社会效益,维护公共利益矛盾纠纷的调解工作不仅仅关系到个体和单位间的利益问题,更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利益和稳定。
矛盾纠纷调解方法及技巧
矛盾纠纷调解方法及技巧矛盾纠纷是人与人之间无法避免的存在,在社会生活中经常发生。
矛盾的存在会造成紧张气氛和困局,影响人们的生活和工作。
为了有效地解决矛盾纠纷,调解成为一种重要的手段。
本文将探讨矛盾纠纷调解的方法及技巧,帮助人们更好地处理矛盾。
一、掌握基本调解原则在进行矛盾纠纷调解时,需要掌握一些基本原则,以确保调解的有效性和公正性。
首先,调解要遵循公正和中立的原则,不偏袒任何一方。
其次,调解应以和谐共赢为目标,力求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再次,调解要依法进行,尊重法律和相关规定。
最后,调解要注重保密,尊重当事人的隐私权,避免泄露敏感信息。
二、倾听并理解双方诉求在进行矛盾纠纷调解时,调解人要充分倾听和理解双方的诉求。
要耐心听取双方对矛盾纠纷的陈述,并全面了解事件的来龙去脉。
调解人要站在客观的角度,不要偏袒任何一方,更不要急于下结论。
只有当调解人对双方的诉求有了充分的理解,才能更好地开始后续的调解工作。
三、运用有效的沟通技巧在矛盾纠纷调解过程中,良好的沟通是非常重要的一环。
调解人应运用一些有效的沟通技巧,以促进双方的对话和协商。
首先,调解人要重视非语言沟通,例如注视、姿态和手势等,这些都能传递信息。
其次,调解人要善于借助开放性问题引导对话,鼓励双方畅所欲言。
此外,调解人要学会倾听,避免插话和打断。
通过良好的沟通,可以更好地发现问题的本质,为解决矛盾纠纷打下基础。
四、建立积极的氛围在矛盾纠纷调解过程中,营造一个积极的氛围对于解决问题非常重要。
调解人可以通过一些方法来达到这个目的。
首先,调解人要保持亲切友好的态度,以缓和矛盾双方的紧张情绪。
其次,调解人可以在适当的时候给予鼓励和肯定,增加双方的合作意愿。
再次,调解人可以采用分步调解的方式,逐步引导双方接受解决方案。
通过建立积极的氛围,可以增加调解的成功率。
五、灵活运用调解技巧在进行矛盾纠纷调解时,调解人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灵活运用不同的调解技巧。
首先,可以采用事实分析的方法,通过客观的事实来评估双方的权益和责任,并找出问题的症结所在。
矛盾纠纷调解的方法与技巧有哪些
矛盾纠纷调解的方法与技巧有哪些一、了解双方立场和利益:调解开始前,调解员应先了解双方的权益、立场和需要,掌握双方争议的核心问题和关键点。
调解员可以通过与双方交流、听取双方故事等方式收集信息。
了解双方的核心利益和需求将有助于寻找解决方案。
二、保持中立和客观:调解员应保持中立和客观,不偏袒任何一方。
调解员应听取双方的观点,尊重他们的感受和意见,并避免发表个人判断。
调解员应注重非语言沟通,如面部表情、姿态和语气,以显示客观和公平的态度。
三、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调解员应帮助双方建立一个良好的沟通渠道,以减少误解和紧张情绪。
调解员可以采用倾听和展示关注的技巧,如积极倾听、反馈、重述等,以确保双方都能表达自己的观点和需求,并且双方都能理解对方所说的。
调解员还应使用简明和易懂的语言,避免使用技术术语和复杂的法律术语。
四、分析问题和寻找共同点:调解员应帮助双方分析争议的本质和原因,找到双方的共同点和相似之处。
通过发现共同点,调解员可以帮助双方认识到他们彼此的利益,并找到解决争议的可能性。
调解员可以使用问答技巧、总结和概括等方法来帮助双方澄清问题和达成共识。
五、创造解决方案的空间:调解员应创建一个合作和开放的氛围,鼓励双方提出解决方案的建议。
调解员可以使用开放性问题和有关方案的信息来激发双方的创造力,并帮助他们思考可能的解决方案。
调解员还可以鼓励双方采用实质性的解决方案,而不是权宜之计,以满足双方的核心利益和需求。
六、协调与调和:调解员应协助双方协调和调和各自的利益和需求。
调解员可以采用建议、提醒、妥协和磋商等技巧来推动双方达成共识。
调解员应鼓励双方积极参与解决争议的过程,并尽可能地减少双方的损失。
七、保密和保护隐私:调解员应保持双方的秘密和隐私。
调解员应确保争议解决的过程和结果不会被泄露,以保护双方的声誉和机密。
调解员应签署保密协议,并监督双方遵守保密义务。
八、撰写调解协议:一旦双方达成共识,调解员应撰写调解协议。
学生矛盾纠纷调解协议书之欧阳学创编
学生伤害事件调解协议书
甲方(同学监护人):
电话:
乙方(同学监护人):
电话:
事由:
现经学校主持调解,经双方监护人协商,自愿达成协议如下:
1、同学在医院期间共花去医药费、误工费等总计约元整,该费用已由同学家长全部付给家长。
2、经调解,名同学共同支付给代维东医药费共计元(已给付),协议签订后双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因此事再次发生任何纠纷;本次事件完结后,同学间应团结友爱,积极向上,不得滋生报复念头,如报复寻事将承担法律责任。
3、此协议一式两份作为依据。
4、附:
(1)参与调解的当事人应当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中职学校的学生大多是未成年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因此,如果是未成年学生受到伤害,应由其法定监护人代理其参与调解处理,签订调解协议书。
(2)调解协议应当是双方当事人或监护人真实意思的表达。
(3) 调解协议书签订后,立刻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同学监护人)签名:
乙方(名同学监护人)签名:
调解方(学校)盖章:20年月日。
人民调解典型案例之欧阳数创编
陈某与项目部之间的房屋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情介绍:2014年5月27日,建桥项目部在李家村二组施工时,由于同时使用几台压路机开工,并且施工地点离李家村二组村民陈某的宅基地较近,使得陈某家的部分院墙被震裂。
事情发生后,陈某及其家人在施工地点阻挠项目部继续施工,要求项目部进行赔偿。
项目部负责人张经理与陈某家人多次进行了协商,但双方无法达成协议。
由于陈某的阻挠影响了工程进度,项目部负责人张经理多次到李家村村委会寻求解决办法,但李家村委会最终调解无效,于是告知双方当事人到镇调委会寻求解决办法。
2014年6月6日下午,双方当事人到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二、调解过程:在当事人申请调解后,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认定为房屋赔偿产生的争议。
陈某及其家人要求项目部必须赔偿房屋损失30000元整,项目部不予接受。
调解员到陈某家实地查看了院墙受损情况,询问了左右邻居事发当时的情况,并到项目部施工地点进行了调查,确定了申请房屋的裂缝是因为施工导致的,施工方应给予赔偿。
根据受损程度及修补难度由调解员调解双方确定赔偿事宜。
为妥善处理陈某房屋损害赔偿纠纷,调解员咨询了律师,律师建议陈某请专业的机构对房屋受损程度进行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参考本市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以及本市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相关规定进行索赔。
但当事人陈某嫌麻烦没有做相关鉴定。
调解员约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向其讲述了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市征地补偿相关条款等。
双方当事人在调委会的调解下,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自愿达成协议。
三、调解和履行结果:(一)项目部赔偿陈开强房屋受损费用20000元整。
(二)自达成协议后陈某及其家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项目部施工。
(三)履行协议的方式、地点、期限:在人民调解协议书签订的当天,项目部一次性支付给陈某现金20000元整。
四、点评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城乡一体化的建设,大量的市区重点项目都涉及到土地征收或拆迁,由此引发的征地补偿纠纷越来越多,类似于陈某房屋受损赔偿的案件也会越来越多,而陈某案件只是其中之一,如果不能及时的化解纠纷,即会影响到重点项目的进展,也会损害群众的合法权益。
学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情况的报告之欧阳学创编
学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情况的报告学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情况的报告教体局:根据教体局指示精神,中心校非常注重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积极营造和谐、稳定、人文、健康的教育教学环境。
现结合我镇实际,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汇报如下: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落到实处。
中心校始终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及时召开由中小学校长、教师代表、学生家长代表共同参与的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和工作制度,中心校以及各中小学设专人,负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日常工作,确保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落到实处。
为进一步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力争把工作做真做实,中心学校成立了以校长朱培杰为组长,各中小学校长为成员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
全镇中小学同时都成立了党支部负责调解党员、干部之间的矛盾;工会负责调解校内教职工之间的矛盾;保卫科、警务室负责调解师生与校外人员发生的矛盾纠纷;班主任负责解决本班学生矛盾,年级组配合班主任解决班与班之间学生矛盾;学生家长委员会负责回复学生、家长在对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监督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
由于我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体系分工明确,各施其职,相互协调,及时化解了各种矛盾,从而使校内师生员工和睦相处,教学秩序井然。
二、调查摸底、确定重点、及时全面掌握矛盾纠纷和信访不稳定因素。
作为学校管理者和责任人,自身素质要硬,工作能力要强,这就要求每一位中小学校长不断加强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不断加强自身修养,做到品德高尚、业务过硬、懂政策、懂法律、责任心强。
近几年来,我镇教育系统这支管理队伍素质有了明显提高,在开展工作的过程中能做到减少问题的发生概率,能做到及时妥善解决问题、能做到问题的解决不出校门。
学校实行民主管理,科学决策是减少矛盾纠纷的关键;做到校务公开,增强管理透明度是减少矛盾纠纷的良药。
为此,全镇各中小学很早就成立了校务公开领导小组。
矛盾纠纷调解处理工作制度之欧阳术创编
矛盾纠纷调解处理中心制度第一条对全区各类可调性矛盾纠纷坚持以调解为基础,实行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对接联动。
第二条调解过程中注意工作方法和策略,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手段,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初发阶段,防止激化、扩大。
第三条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调解责任,加强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确保信息收集、情况报告、指挥处置等各个环节紧密衔接,在最短时间内化解矛盾。
第四条将法制宣传、教育疏导的工作贯穿于调解的整个过程,引导群众通过正常渠道反映诉求,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各乡镇(街道)要以和谐平安联创中心为工作平台,以联调工作机制为载体,组织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法庭、信访办等职能部门及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同参与社会矛盾纠纷联防联调。
第六条中心负责指导管理本辖区内的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对于重大矛盾纠纷的调处进行分流指派;协调各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矛盾纠纷调处;组织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矛盾纠纷的协调调处;对调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考核验收评比,总结推广经验;对调处单位提出奖惩建议。
第七条各乡镇(街道)和区有关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做好本部门、本系统、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及与相关部门的“三调联动”工作;积极调处上级部门交办、督办的案件,积极参与调处跨区域、跨行业、跨部门的矛盾纠纷及其他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及时汇报本部门、本系统开展联调工作情况,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第八条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联动工作机制1、行政调解案件受理来源为:行政职能部门在排查或接待来电来信来访案件及日常工作中掌握到的;公安派出所或人民法庭人民调解联络员移交的;乡镇(街道)和谐平安联创中心受理的。
2、根据行政部门的职能和矛盾纠纷的性质,先行归口调处。
对归口办理单位调解确有困难或分工不明确的矛盾纠纷,交中心协调有关部门调处。
3、根据矛盾纠纷的大小,明确不同的调处期限。
对于切实难以达成调解协议的,引导当事人进入法律程序。
医疗纠纷处理技巧之欧阳家百创编
医疗纠纷处理技巧——八大要素欧阳家百(2021.03.07)医疗纠纷的处理是每一家医院都必须面对的问题。
处理好与坏会直接关系到患者的切身利益,更关系到医院的信誉和发展。
医疗纠纷的处理是一门科学,感情代替不了原则,道理代替不了法律。
一个重要的指导思想就是正确处理医疗纠纷。
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保障医疗安全,促进医学科学的发展。
处理医疗纠纷应该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本着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精确、责任明确、处理恰当。
协商是处理医疗纠纷的重要环节,也是第一环节。
它是建造构筑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
协商也是一门艺术,他能化解矛盾,融合心理,维护双方权益。
医疗纠纷、处理过程可分为七个阶段:第一阶段:患者投诉“控告期”此阶段是患者(家属)情绪最难控制,有时甚至失态。
怨气、牢骚、愤怒会一股脑的向院方发泄,向医生发威。
此时院方(医生)一定要冷处理。
听其言,无声胜有声。
第二阶段:耐心勾合期院方要和患者(家属)倾心交谈,做好记录,用“规范化语言”回答患者置疑。
此阶段是患者观察院方为他们解决问题是否有诚意的“考验期”第三阶段:患者争辩期此期是在院方初步向患者解释后患者仍不满意,为自己疾病的现状和治疗二次争辩。
患者在这一时间里,情绪往往波动很大,如同“对驳公堂”一般。
此阶段院方要耐心听、听其言观其行,冷静对待,泰然处置,静观其辩。
第四阶段:院方对疾病解释期此阶段是院方向患者及其家属解释病情,此时的解释至关重要,他关系到调解是否成功。
院方是医学界的先生和老师,此刻你应当起到一个传道解惑的大师。
第五阶段:患者三次争辩期(患者置疑期)此期是患者对自己本身的疾病有了一定的了解,但仍对自己疾病症状的痛苦感到疑惑不解而再次置疑,但语气较前有了明显缓和,甚至不争,以商议的探讨的口气和院方对话。
此时院方要讲他的置疑讲深,讲透。
处理好会向和平解决纠纷的方向发展,处理不好问题更严重。
此期双方都是心身疲倦。
民事诉讼法重点整理之欧阳法创编
民事诉讼法重点整理第一编绪论第一章民事纠纷及其救济机制第二节民事纠纷的非讼救济1.民事当事人自行协商和平解决纠纷2.各种社会群体组织规劝平息纠纷3.有关部门依职权处理纠纷4.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纠纷5.仲裁委员会仲裁纠纷第二章民事诉讼法与民事诉讼法学第一节民事诉讼法2.民事诉讼法立法模式(1)法典式立法与判例式立法前者强调法律的系统性、条理性、逻辑性以及法典化;后者主要通过判例确立规则(2)集权式立法与分权式立法前者指民诉由中央国家权力机关统一制定;后者指中央国家权力机关和中央其他国家机关以及地方国家权力机关都有权制定民诉(3)审执合一式立法与审执分离式立法前者指民事审判程序和民事执行程序被规定在统一的民事诉讼法中;后者指民事审判程序和民事执行程序分别规定在不同的法律中(4)程序和实体同步立法与不同步立法前者指国家同时制定民法典和民诉法典;后者指国家制定民法典和民诉法典的时间不一致5.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效力(1)时间效力即民事诉讼法适用的时间范围,民事诉讼法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2)空间效力即民事诉讼法适用的空间范围,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包括领土、领海、领空和领土的延伸空间,港澳台不适用(3)对人的效力即民事诉讼法适用主体的范围,即在我国进行民事诉讼的全体中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及外国人、无国籍人或国籍不明的人,以及在我国进行诉讼的外国企业和组织,享有司法豁免权者除外(4)对事的效力即适用民事诉讼法处理案件的范围A.适用《民事诉讼法》审理案件的范围B.适用《民事诉讼法》执行案件的范围C.适用《民事诉讼法》处理的其他事务的范围第四章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与民事诉讼模式第一节民事诉讼法律关系(只有一方主体是法院的才是民事诉讼法律关系)1.审判法律关系,指在人民法院与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之间形成的由民事诉讼法、法院组织法等法律调整的以审判权利和审判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2.争讼法律关系在当事人与其他诉讼参与人之间形成的由民事诉讼法、律师法及其他诉讼法规调整的以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3.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1)人民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的专门机关(2)当事人包括原告人、被告人、第三人、共同诉讼人和诉讼代表人(3)全体诉讼参与人包括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和翻译人员(4)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提出抗诉4.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内容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所享有的诉讼权利和负有的诉讼义务5.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客体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的诉讼权利义务所指向的案件,即民事案件第二节民事诉讼模式(小题)1.职权主义职权进行主义,职权诉讼进行主义,民事诉讼程序的进行和诉讼资料、证据收集等由法官为之优点在于:(1)诉讼效率较高(2)在实现实体正义方面有天然优势2.当事人主义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居于核心地位,诉讼请求的确定、诉讼资料和证据的收集和证明概由当事人负责。
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方案之欧阳引擎创编
大滩乡党委欧阳引擎(2021.01.01)关于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方案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大滩乡党委换届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关文件精神,全面完成大滩乡党委换届试点工作,切实解决影响和干扰乡党委换届试点工作的各类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经乡党委研究决定,全面深入摸排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为乡党委换届试点工作创造良好的换届氛围。
结合我乡实际,现制定本方案: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增加维护社会稳定的责任感。
1、成立专门工作组为乡党委换届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乡党委研究决定,成立以人大主席黄立清为组长,综治办、司法所等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组。
2、明确责任目标通过集中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行动,全面了解掌握我乡影响或干扰乡党委换届试点工作的各类矛盾纠纷的总体情况,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要高度重视,落实责任主体和责任人,在为期一周的时限内全部解决。
二、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扎实做好矛盾纠纷的摸排工作1、确定摸排范围排查的范围是有可能影响和干扰本次党委换届试点工作的各类矛盾纠纷,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尤其是以设施农业建设、水权管理、惠农政策的落实等引发的一些关系民生的各类问题。
2、深入调查研究,化解矛盾纠纷工作小组要走村入户,加大各类矛盾纠纷的摸排力度,全面了解掌握影响干扰乡镇党委换届试点工作的各类矛盾纠纷的总体情况,扎实做好矛盾纠纷的摸排工作,力争做到问题发现的早,控制的了,解决的好,妥善处理问题,有效化解矛盾,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结果,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确保党委换届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
3、建立台账对摸排出来的矛盾纠纷要建立台账,实行销号制,调处一起,销号一起,化解一起,销号一起。
三、建立依法行政机制,为化解矛盾纠纷提供保障服务1、建立健全制度,突出工作重点逐村开展摸排工作,对摸排出的矛盾纠纷要逐件按诱因、涉案人数、事态发展预测、时限等要素登记处理,并进行跟踪管理。
校园矛盾纠纷应急处置方案之欧阳体创编
校园矛盾纠纷应急处置预案为认真做好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积极防范校园及周边暴力伤害恶性事件的发生,深入开展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和矛盾纠纷排查整治工作,及时化解涉校涉生矛盾纠纷,有效消除影响校园安全稳定的突出问题,努力营造良好的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惠安开成职校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实施预案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为预防和化解校园矛盾纠纷,维护和谐安定为根本,建立健全学校调解工作机制,形成预防为主、调防结合、案结事毕的调解工作机制,积极有效化解矛盾、解决争议,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努力形成良好的学校发展环境。
1.坚持预防为主、防患未然的原则。
把工作重心从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排查调处上来,对排查出来的各类矛盾纠纷和安全隐患进行逐一的登记建档,建立台账,提出整改要求,落实整改措施,做到“及时发现、有效控制,妥善化解”。
2.坚持依法、及时、就地处理的原则。
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过程中,要依照相关法律、政策的规定,妥善处理,切实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坚持“小矛盾不出班级,重大矛盾不出校园”的要求,把矛盾解决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3.坚持教育疏导、防止激化的原则。
要注意工作方法和策略,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手段,加强对在校学生的说服教育,解决矛盾,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
4.坚持以人为本、责任追究的原则。
在矛盾纠纷调查过程中,每一位师生都应本着“以人为本,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原则,主动作为,勇于担当,做到不推诿责任,不把小纠纷都推向领导,不把矛盾上交。
同时,进一步明确对履职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管理不规范、安全问题突出的学校,将严格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二、工作原则(一)平等自愿原则。
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
不得强迫当事人接受调解方式或调解结果,尊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二)依法调解原则。
严格按照法律、政策的规定和要求,依据规范程序受理、调解矛盾纠纷,积极维护纠纷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排查化解学生矛盾纠纷案例之欧阳音创编
风雨过后现彩虹-----排查化解学生矛盾纠纷的案例学生之间发生矛盾,往往是因为学习生活中鸡毛蒜皮的一些小事,有时就是一句话、一个眼神、一个小磕碰、一次小接触,或一个道听途说,许多时候还是误会造成的。
同学之间交往时,难免会产生这样或那样的小磨擦,小碰撞,俗话说的好:时间长了,哪有勺子不碰锅沿的。
有时小学生之间的矛盾可以自生自灭,但有的不可以,需要老师去解决。
那么,如何正确处理小学生们之间的矛盾呢?一、先查清原因了解是教育的钥匙,是公正客观解决问题的前提。
更何况现在的小学生见多识广,犯了错误,轻易不会认错,除非你拿出强有力的证据。
为此,老师只有深入实际了解情况,才能有分寸地对症下药,解决好矛盾。
二、端正自身态度小学生之间发生矛盾之后,会出现告状现象。
老师此时应耐心听完双方的辩解,认真对待,会增加学生对老师的信赖。
因为在成人看来是鸡毛蒜皮的小事,但在小学生的心目中却是大事。
学生往往把向老师告状当做解决问题的方式。
因此,学生倾吐时,老师如果认真听了,学生对老师的信赖,矛盾也就解决了一半。
三、批评与自我批评相结合学生发生矛盾,双方都有责任。
老师把对方找在一起,让他们先说说自己做错的地方,再说说对方错在哪里。
错了向对方道歉。
当对方做自我批评时,另一方的气也就消个差不多了。
借此机会,老师还可以进一步引导双方明白搞好团结的重要性。
另外,对个别学生批评教育、发扬相互谦让也是处理小学生之间矛盾的好方法。
下面是发生在我身边的几件事:这学期学期在我所教的五年级发生了这样一件事,一次,我刚进教室站到讲台,就有一个孩子告诉我说:吴亚飞拿了李堂玉的铅笔盒不给。
我抬头一看,其中李堂玉是一位女孩子,心里有些底了。
我走到两位事主的跟前问: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你们俩谁愿意先说?吴亚飞(男孩子)说:“我先说。
”“刚才我要离开座位,我的同桌和另一个同学都不让我出来,等我好不容易出来的时候,李堂玉拿着我的铅笔盒就跑,还不给我。
” 我转身问李堂玉:“是这样吗?”女孩子不好意思地点了点头。
司法部人民调解案例模板(最终版)之欧阳治创编
案例一:饶某某与吴某某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调解案一、案例基本信息采集案例类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典型案例矛盾纠纷受理时间:2017年8月23日矛盾纠纷类型: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调解组织名称:海口市龙华区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供稿:海口市龙华区司法局张永星审稿:海口市龙华区司法局曹晶海口市司法局基层处吴仲侬海南省司法厅基层处郭光星邢冠群司法部基层司熊飞郑文彪罗厚如司法部研究室卜开明郑先红朱腾飞检索主题词:人民调解海口市龙华区交通事故调委会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调解协议司法确认二、案例正文采集【案情简介】2017年2月6日21时,海口市某路,饶某某驾驶小轿车与正横穿马路的吴某某发生碰撞,造成吴某某重伤昏迷。
吴某某被立即送医救治,至调解时仍处于昏迷状态。
交通事故发生后,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于2017年3月8日作出事故责任认定书,但当事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
后经海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复议,撤销之前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于2017年5月17日重新作出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肇事者饶某某在未能确认安全情况下通行,未尽到安全注意义务,且事故发生后,指使他人顶包,存在交通肇事逃逸行为,过错较重,应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当事人吴某某不走人行横道、在未确认安全情况下横穿道路,过错较轻,应承担事故次要责任。
吴某某重伤昏迷,其妻子吴某梅文化水平不高,大部分时间又要在医院陪护吴某某,故吴某梅委托其子吴某全权处理事故调解等相关事宜。
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就责任划分以及医疗费、生活费、护理费等赔偿事宜发生纠纷,共同向海口市龙华区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调解过程】从事故发生到最终事故责任认定书送达,中间间隔3个多月,为支付吴某某在医院住院、抢救和治疗费用,原本不富裕的家庭已是债台高筑。
现在吴某某仍处于昏迷状态,进一步救治急需巨额医药费、住院费。
收到当事人的调解申请后,龙华区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经认真研究,立即选派了交通事故调解经验丰富、调解能力强的调解员隋某某、文某某等人开展调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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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纠纷调解方法及技巧
欧阳家百(2021.03.07)
当前,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各类社会矛盾不断增多,由此导致的农村矛盾纠纷呈上升趋势,矛盾纠纷调解是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站的一项重要内容。
如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减少因调解不力引发的上访事件等都具有重要意义。
要提高调解工作水平,要掌握好以下矛盾纠纷调解方法和技巧:
一是要有一套好的工作经验,做到“听、查、劝、快”。
“听”,就是要仔细倾听当事人双方的陈述和辩解,不论当事人情绪多么激动、说话语无伦次甚至行为无礼,一定要让他们痛痛快快说完,不要中途打断,更不能恶语训斥。
仔细倾听别人的谈话是对他人人格的尊重,会迅速增加当事人对调解人员的好感和信任,为下步工作带来便利。
“查”,就是要做好调查事情经过工作。
双方当事人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调解人一定要跳出当事人给予的第一印象,冷静理智地矛盾纠纷进行全面了解和掌握,并根据双方当事人的陈述,进行全面分析。
“劝”,就是在充分了解问题来龙去脉的基础上,对双方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找好语言切入点,做好疏导劝解工作。
“快”,就是要趁热打铁,看到双方都有和解的意愿时要快马加鞭,加大调解力度和加快工作进度,尽快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二是准确把握被调解人心理,灵活运用调解语言技巧。
在现场调解中,除要掌握必要的法律法规知识外,还要懂得“一句话可
以叫人笑,一句话也可以叫人跳”、“什么场合讲什么话,对什么人讲什么话,什么时候讲什么话”,善于组织调解语言,巧妙利用当事人的心理特点,采取适当的调处形式,灵活机动、多措并举,努力提高调解成功率。
比如,在调解过程中,对于争要“脸面”的当事人,可以表扬鼓励其长处、满足其虚荣心理、激活其情绪、堵住其可能反复的退路;对那些说话尖刻、刺耳难听的当事人,不要感情用事,更不要以怒制怒、说绝话、放狠腔,要让他们把心里话讲出来,把心中的积怨发泄出来,然后以静制动、以柔克刚,从而使调解成功。
总之,面对群众复杂纷繁的矛盾纠纷,在调解工作中要努力践行“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承诺,真正把群众当成自己的亲人,因人而异、因事而异,区别不同对象,灵活运用多种手段,必定能够达到调解纠纷的最终目的。
矛盾纠纷调解的服务意识
当前,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各类社会矛盾不断增多,由此导致的农村矛盾纠纷呈上升趋势,矛盾纠纷调解是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站的一项重要内容。
如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减少因调解不力引发的上访事件等都具有重要意义。
要提高调解工作水平,在矛盾纠纷调解过程中要良好的服务意识,主要有“三心”:
一、要有耐心。
处理治安纠纷,首先要耐心听取双方的陈述辩解,分清是非,在坚持依法办事原则的基础上,灵活运用法律法规、风俗习惯、道德伦理、典故实例等群众容易接受的道理,说服感化双方,让当事人心服口服。
切不可是非不分、动辄训
人,这样不仅化解不了矛盾,反而会激化矛盾。
其次,对民间纠纷不能认为构不成治安案件就视而不见、听而不闻,要做到早发现、早解决、早处置、早化解,严防矛盾激化。
再次,克服惰性心理,不少矛盾纠纷之所以长期悬而不决,甚至最后酿成事端,往往就是因为惰性心理严重,调解工作滞后,图省事,一裁了之。
二、要有诚心。
就是调解矛盾纠纷千万不可儿戏待之,一定要把工作做扎实。
对于任何一件纠纷,谁都没有百分之百的把握把它调解好,有时候看上去“山雨欲来风满楼”,说不定三言两语就能解决;而一些本来感觉稀松平常的纠纷反而非常棘手,费尽精力却调而不解。
因此,对于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不论事大事小,只要经手调解,一定要诚心对待、负责到底。
三、要有信心。
对农村矛盾纠纷处理要本着“宜解不宜结”的原则,抱定调解必成的信心,极力化解纠纷、消除矛盾,不以处理双方当事人为目的。
调解原则上只限于双方当事人或近亲属参加,但从有利于调解成功的角度出发,可适当让家族中德高望重的长者、当事人的亲戚朋友代表参加,也可邀请镇综治、司法等其他人员共同参加、通力合作,共同促成矛盾纠纷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