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规定
2023年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规定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规定浩如烟海的网络各种事故处理,损害,规定,方法,同学相关的内容质量参次不齐,为解决您的需求,以下是我细心整理的同学损害事故处理方法规定范文,供参考借鉴,盼望可以关心到有需要的伴侣。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乐观预防、妥当处理在校同学损害事故,爱护同学、学校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爱护法》和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法。
其次条在学校实施的教育教学活动或者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以及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内发生的,造成在校同学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的处理,适用本方法。
第三条同学损害事故应当遵循依法、客观公正、合理适当的原则,准时、妥当地处理。
第四条学校的举办者应当供应符合平安标准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和生活设施。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学校平安工作,指导学校落实预防同学损害事故的措施,指导、帮助学校妥当处理同学损害事故,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第五条学校应当对在校同学进行必要的平安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应当根据规定,建立健全平安制度,实行相应的管理措施,预防和消退教育教学环境中存在的平安隐患;当发生损害事故时,应当准时实行措施救助受损害同学。
学校对同学进行平安教育、管理和爱护,应当针对同学年龄、认知力量和法律行为力量的不同,采纳相应的内容和预防措施。
第六条同学应当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纪律;在不同的受教育阶段,应当依据自身的年龄、认知力量和法律行为力量,避开和消退相应的危急。
第七条未成年同学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下称为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协作学校对同学进行平安教育、管理和爱护工作。
学校对未成年同学不担当监护职责,但法律有规定的或者学校依法接受托付担当相应监护职责的情形除外。
其次章事故与责任第八条同学损害事故的责任,应当依据相关当事人的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依法确定。
因学校、同学或者其他相关当事人的过错造成的同学损害事故,相关当事人应当依据其行为过错程度的比例及其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担当相应的责任。
学生意外事故赔偿标准
学生意外事故赔偿标准
2、学生监护人 由于意外事故发生导致学生受伤的,学生监护人需要承担大部分的费用。 3、侵权人 如果存在实际侵权人(第三人),则该第三人也得承担责任。
学生意外事故赔偿标准
7、精神损害抚慰金 精神损害抚慰金各地规定不同,侵权人是自然人的,一般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为1000元 至5000元;严重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为5000元至10000元。侵权人是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 的,一般按照自然人赔偿标准的五至十倍予以赔偿。 二、责任主体 1、学校 推定学校没有尽到教育、管理职责,除非能够证明已经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则不用承担责 任。
学生意外事故赔偿标准
4、残疾赔偿金 (1)如果受害人是城镇居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 伤残赔偿系数 。 (2)如果受害人是农村居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 伤残赔偿系数。 6、残疾辅助器具费 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 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学生事故处理规定
学生事故处理规定1. 背景介绍学生事故是指在学校中学生发生的各种意外伤害事件,包括校园内外的交通事故、校园安全事故、游泳事故等。
为了保障学生安全,学校制定了一系列的事故处理规定。
2. 事故报告学生事故发生后,首先要进行及时的事故报告。
任何担任监护、教育或带领学生工作的人员,在得知学生事故的情况后应立即报告学校领导和相关部门。
同时,学生也有义务主动向相关人员报告事故。
3. 保障伤者安全伤者的安全是第一位的,学校在事故处理中需确保伤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学校应派遣专业医护人员及时处理伤员,并保障伤者在事故发生后得到必要的医疗救助。
4. 事故调查学校会派遣专业的工作人员进行事故调查,并确保对事故原因、责任分配进行准确客观的分析。
事故调查的结果将成为后续处理的依据。
5. 处理纠纷学生事故可能引发家长与学校之间的纠纷。
学校应设立独立的调解部门,对家长进行耐心细致的解释和调解,以达到公平、公正、公开的处理结果。
6. 教育与预防在学生事故处理过程中,学校应当重视事故的教育与预防工作。
这可以通过开设相关课程,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以及向学生和家长普及安全知识等方式进行。
7. 纪律处分对于那些在学校事故中存在过错的学生或工作人员,学校应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
这既是对过错责任的追究,也是对其他人员的警示。
8. 监督与反馈学校应建立健全的事故处理监督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纠正不合理的处理结果。
同时,学校应该希望获得学生和家长对事故处理工作的反馈,以进一步完善相关规定。
9. 法律依据学生事故处理的规定应该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基础,并充分考虑学校实际情况来制定和完善。
法律的约束力能够在事故处理中提供法律依据,保证公正性和合规性。
10. 典型案例学校可以通过典型案例的宣传,以警示其他学生,引起广泛关注和讨论,促使大家对事故处理规定的遵守和尊重。
11. 合作与协调学生事故处理需要学校、家长、学生和社会各界的紧密合作与协调。
只有通过共同努力,才能使学生事故处理规定更加完善,并最大限度地保障学生的安全。
学生突发意外伤害处理方案
学生突发意外伤害处理方案一、了解伤害情况当一位学生突发意外伤害时,首先要做的是了解伤害的具体情况。
是否有人目击了事故发生的过程?伤害的类型是什么?伤害的程度如何?了解这些信息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应对伤害事件。
二、保护伤者的安全在处理学生突发意外伤害时,首要任务是保护伤者的安全。
如果伤者还处于危险环境中,例如交通事故现场或火灾场所,应立即将其转移到安全地点,以免进一步受到伤害。
三、提供紧急医疗救助伤者的生命安全至关重要,因此在处理学生突发意外伤害时,应立即提供紧急医疗救助。
如果你自己具备急救技能,可以进行简单的急救措施,如止血和心肺复苏。
如果伤势较重,应及时拨打急救电话,确保伤者尽快得到专业医疗救助。
四、保持冷静并提供心理支持伤者往往处于紧张、害怕或痛苦的状态,因此在处理学生突发意外伤害时,我们需要保持冷静并提供心理支持。
给予伤者积极的、安抚的言辞,安排他们坐下或躺下来,避免过度劳累,有助于减轻其心理压力。
五、与学校和家长取得联系处理学生突发意外伤害不应仅仅停留在个人层面,我们应该及时与学校和家长取得联系,通知他们发生的事故,并寻求他们的协助。
学校可能会有相应的紧急预案,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处理伤害事件。
六、记录伤害事件的细节为了便于后续的报告和处理,我们应该详细记录学生突发意外伤害事件的细节。
这包括伤害发生的时间、地点、伤害的类型、伤害的程度以及采取的紧急救助措施等等。
这些记录可以作为参考,并有助于事后的评估与分析。
七、与学生沟通学生是事故的当事人,我们应该与他们进行沟通。
了解他们的状况和感受,提供心理支持和安慰。
同时,向他们解释伤害事件的原因和处理方案,让他们明白我们是在帮助他们,以减少他们的焦虑和恐惧。
八、提供追踪和复诊服务伤者很可能需要长期的治疗和康复过程,因此我们应该提供追踪和复诊服务。
与医疗机构和学校合作,确保伤者接受到持续的医疗和康复关怀,促进他们尽快康复。
九、解决保险问题学生突发意外伤害可能涉及保险问题,我们应该帮助伤者的家长解决这些问题。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全文及释义
2023年度: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一章总则1.1 为规范我校学生在校内发生的各类伤害事故的处理流程,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章安全保障2.1 学校应当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安全习惯。
2.2 学校要做好校园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和学习环境的安全。
第三章伤害事故的报告与处理3.1 学生遭受伤害事故后,应当及时向学校有关部门或者班主任报告。
3.2 学校有关部门应当立即组织救护,并将情况报告学校领导。
3.3 学校应当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并对事故的原因进行调查,以便采取补救措施和防范措施。
第四章处理结果与赔偿标准4.1 学校依据国家相关法规和规定,对事故进行调查后,及时向当事人或者其监护人作出处理决定。
4.2 学校应当按照相关法规和规定,给予受害学生或其家长必要的赔偿。
第五章法律责任5.1 对于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学生伤害的行为人,学校应当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5.2 学生因个人原因导致的伤害事故,学校不承担法律责任,但应当给予必要的帮助和指导。
第六章附则6.1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如有其他规定与本办法相冲突,则以本办法为准。
6.2 本办法由学校负责解释。
注释:1. 安全意识:是指人们对安全事故及其危害的认识、预见和判断。
2. 伤害事故:是指学生在校内发生的各类意外伤害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跌倒、撞伤、触电等。
3. 赔偿:是指依据法律规定,对受到损害的人作出补偿的行为。
4. 法律责任:指依据法律规定,对违法行为人作出惩罚的行为。
法律名词及注释:1.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国内地的一部法律,是一部专门规定侵权责任的法律。
本文档执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纠纷问题,以及法律解决方案:1. 学生是否应当承担自己的安全责任,如何界定学校的安全保障责任?—学生应当尽量保证自身安全,但学校有义务为学生提供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
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流程
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流程介绍:学生在校园中难免会发生意外伤害事故,这时候学校需要按照一定的处理流程来妥善处理事故,保证学生的权益和安全。
下面将介绍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的流程及相关注意事项。
一、立即采取必要的急救措施当学生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时,学校工作人员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急救措施,如止血、人工呼吸、按压心脏等。
同时,要及时拨打急救电话并联系学生家长。
急救人员到达前,学校应做好现场保护,确保学生的生命安全。
二、迅速将伤员转移到医疗机构在完成急救措施后,学生应尽快转移到附近的医疗机构,由医生进行进一步的诊断和治疗。
学校应派人陪同伤员,并及时与医疗机构取得联系,告知学生的伤情和相关信息,以便医生能够更好地进行处理。
三、立案登记并保留相关证据学校在处理学生意外伤害事故时,务必立即登记案件,并保留相关的证据,包括现场照片、伤病记录、医生诊断证明等,以便后续的调查和处理。
同时,要妥善保管伤员的物品和个人隐私信息,确保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
四、及时通知学生家长和有关部门学校应尽快通知学生家长,告知伤员的伤情和所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
同时,要及时向教育主管部门、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并依法接受调查、协助调查。
五、责任追究和赔偿处理对于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责任划分,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合理判断和追究,并及时进行赔偿处理。
涉及学校责任的,学校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及时向学生家长赔偿医疗费用和相应的经济损失。
六、开展事故调查和教育学校应当及时组织调查组对学生意外伤害事故进行深入调查,查明事故原因和责任主体,总结经验教训,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同时,要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增强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七、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学校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学生安全管理,完善应急预案和安全教育措施,确保学生的安全。
对于潜在的安全隐患,学校应及时进行整改和处理,为学生提供一个安全的学习环境。
八、加强与家长沟通和合作学校应与学生家长保持密切沟通和合作,及时了解学生的安全情况和需求,共同关心学生的成长和安全。
学生校园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学生校园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在校学生伤害事故,保护学生、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学校实施的教育教学活动或者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以及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内发生的,造成在校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的处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学生伤害事故应当遵循依法、客观公正、合理适当的原则,及时、妥善地处理。
第四条学校的举办者应当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和生活设施。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学校安全工作,指导学校落实预防学生伤害事故的措施,指导、协助学校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第五条学校应当对在校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健全安全制度,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预防和消除教育教学环境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当发生伤害事故时,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救助受伤害学生。
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应当针对学生年龄、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的不同,采用相应的内容和预防措施。
第六条学生应当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纪律;在不同的受教育阶段,应当根据自身的年龄、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避免和消除相应的危险。
第七条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下称为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工作。
学校对未成年学生不承担监护职责,但法律有规定的或者学校依法接受委托承担相应监护职责的情形除外。
第二章事故与责任第八条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应当根据相关当事人的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依法确定。
因学校、学生或者其他相关当事人的过错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相关当事人应当根据其行为过错程度的比例及其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承担相应的责任。
当事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主要原因,应当承担主要责任;当事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非主要原因,承担相应的责任。
学生意外事故处理规定
学生意外事故处理规定一、概述本规定旨在规范学生意外事故的处理流程,确保学生在意外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得到有效的救助和处理。
二、定义1. 学生意外事故:指学生在校内或校外发生的意外事件,包括但不限于交通事故、伤害事故等。
2. 学生:指在本校注册并接受教育的学生。
三、责任与义务1. 学校责任:1.1 学校应提供安全的研究和生活环境,积极预防和减少学生意外事故的发生。
1.2 学校应设立专门的紧急救援团队,负责处理学生意外事故,并在事故发生后及时启动救援机制。
1.3 学校应建立健全的事故报告和记录制度,并保护学生个人隐私。
2. 学生义务:2.1 学生应自觉遵守学校安全和纪律规定,确保自身安全。
2.2 学生在遇到意外事故时,应第一时间向学校报告,并积极配合学校进行相关调查。
四、处理流程1. 发生学生意外事故后,学生应立即向所在班级或学校报告。
2. 班级或学校会立即启动紧急救援机制,保障学生的安全和健康。
3. 学校将成立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和分析,并采取相应措施预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4. 学校将根据事故情况,为受伤学生提供医疗救治和心理辅导等支持服务。
5. 学校将与相关部门合作,妥善处理法律事务和保险理赔等问题。
五、处罚与赔偿1. 学校将对学生违反安全规定造成意外事故的行为进行相应处罚,以维护学校的安全秩序。
2. 学校将根据法律法规和保险责任,为学生提供相应的赔偿和补偿。
六、其他1.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全体学生。
2. 学生有权对本规定提出建议和投诉,并向学校相关部门或者校领导反映。
3. 本规定的最终解释权归学校所有。
参考文献引用文献时请确保内容可确认和验证。
学校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规定
学校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规定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一、总则1.为了预防和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保护学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在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或校外活动中,以及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场所内发生的学生人身损害事故。
3.所有干部和教师在组织教育教学活动或校外活动时,应当始终把安全放在第一位,精心组织和安排,制定应急预案,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
4.在组织教育教学活动前,教师应当进行学生缺勤追因工作,并结合授课内容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
在教育教学活动过程中,教师应当尽到监管职责,预防和消除安全隐患,并在发生伤害事故时及时采取措施救助受伤学生。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要安排好班里的特异体质学生。
5.各处室、班级和教师要严格执行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加强对校内的设施设备、校舍、消防及其他硬件设施的安全检查,并及时上报检查出的问题。
重大隐患相关科室责任人要马上到场监控,并安排立刻整改落实。
其他隐患上报后,相关科室要纳入工作计划,逐步落实,不留隐患。
6.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应当遵循依法、客观公正、合理适当的原则,及时、妥善地处理,保护学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7.时刻保证信息畅通,严格执行报告制度。
二、处理程序一)救护:学生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当事老师应当立即采取干预措施,救助受伤学生,以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如果伤情特别严重,应立即拨打120联系救护。
二)报告:在对学生进行初步救治的同时,应立即向处室分管领导报告,详细说明学生伤情及受伤原因。
分管中层在第一时间内联系班主任及时告知学生的监护人。
2.中层向校级领导报告时,应立即安排车辆送学生到医院,并携带适量现金,与班主任和当事人一起做好学生救治工作。
同时,向分管业务的副校长、分管安全的副校长和校长汇报事情原委及事态发展。
如果事态严重,校方应迅速组织有关处室和人员赶赴现场指导事故处理工作,尽快恢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教育部令第12号关于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通知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2号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2002年6月25日教育部令第12号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在校学生伤害事故,保护学生、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学校实施的教育教学活动或者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以及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内发生的,造成在校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的处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学生伤害事故应当遵循依法、客观公正、合理适当的原则,及时、妥善地处理。
第四条学校的举办者应当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和生活设施。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学校安全工作,指导学校落实预防学生伤害事故的措施,指导、协助学校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第五条学校应当对在校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健全安全制度,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预防和消除教育教学环境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当发生伤害事故时,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救助受伤害学生。
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应当针对学生年龄、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的不同,采用相应的内容和预防措施。
第六条学生应当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纪律;在不同的受教育阶段,应当根据自身的年龄、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避免和消除相应的危险。
第七条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下称为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工作。
学校对未成年学生不承担监护职责,但法律有规定的或者学校依法接受委托承担相应监护职责的情形除外。
第二章事故与责任第八条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应当根据相关当事人的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依法确定。
因学校、学生或者其他相关当事人的过错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相关当事人应当根据其行为过错程度的比例及其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承担相应的责任。
学校安全和学生伤害事故的应急处理程序和报告制度
学校安全和学生伤害事故的应急处理程序和报告制度seek; pursue; go/search/hanker after; crave; court; woo; go/run after学校安全和学生伤害事故的应急处理程序和报告制度一、事故应急处理程序:为保障学校有一个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和稳定有序的教学秩序,切实保障学校财产、学校周边环境和全体师生的安全,依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有关规定,特制定大河坎中学学校安全和学生伤害事故的应急处理程序:1、学生在课间活动中,追逐打闹、跌倒碰伤、撞伤、互相间撕打扭伤等所引起的伤害,班主任把学生送到学校卫生室进行简单处理;如伤害较重,年级组长、班主任应及时把学生送往附近的医院治疗;同时通知监护人到医院配合治疗,做好受伤学生家长的稳定工作.同时,班主任或年级组长将事故情况首先向值周领导报告,值周领导组织安保处、年级组长及相关班主任及时调查事因,分清责任,提出处理办法.2、在体育课上擅自行动或运动不当等造成的伤害,除现场急救外,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由体育教师和相关班主任将受害者送到附近医院治疗,并通知其监护人.同时,班主任或体育教师将事故情况首先向值周领导报告,值周领导组织安保处、年级组长及相关班主任及时调查事因,分清责任,提出处理办法.3、学生在上学、放学途中,发生伤害,学校教职工在获悉情况后,要立即将事故情况首先向值周领导报告,值周领导组织安保处、年级组长及相关班主任及时组织人员赴现场了解情况,组织急救或送往附近医院,通知监护人,并及时报警.4、学生在校内食堂用餐后或饮用水后发生不适,第一时间发现情况的学校科任教师、班主任、宿舍管理员、校警等立即向值周领导报告并将学生护送到附近医院诊断治疗,由班主任通知学生的监护人;若大面积发生学生不适情况,学校值周领导应立即组织总务处、年级组长、班主任进行抢救,并向校长报告,同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保护现场及48小时留样食品;2小时内分别向所在地卫生监督所、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卫生监督所调查取证;如为疑似人为投毒,必须及时报警,控制人员流动,配合公安部门调查取证. 5、学校房屋给学生带来伤害时,值周领导应立即组织安保处、总务处、政教处、教导处、年级组及班主任将学生撤离到安全地带,就地组织抢救,并拨打“120”,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将学生送医院治疗,同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6、场地、设施等给学生带来伤害时,使用场地、设施者立即将情况报告给值周领导并就地组织急救,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将学生送医院治疗,同时由班主任通知学生的监护人.7、组织学生外出参观和社会实践活动等引起伤害时,组织者就地组织急救,并拨打“120”,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将学生送医院治疗,同时向值周领导报告,值周领导组织安保处、年级组长及相关班主任及时调查事因,分清责任,提出处理办法并知学生的监护人.8、校内任何发现火情的人应及时拨打“119/110”,并向值周领导报告,值周领导组织总务处、安保处、教导处、政教处、年级组长及相关班主任在消防人员未到达之前,及时疏散学生到安全地带,尽量避免人身伤害;如为疑似人为纵火,必须及时报警,控制人员流动,配合公安部门调查取证.二、事故报告制度:1、学校需要进行报告的事故范围是情形严重的学生伤害事故:即可能导致残疾;学生个体死亡;群死群伤;涉及面广,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导致社会不稳定因素等伤害事故. 2、发生学生伤害事故时,第一时间发现情况者应首先向值周领导报告,值周领导和相关处室向校长报告,校长决定是否向教育主管部门汇报有关情况.3、当学生伤害事故涉及到其他行政部门管辖范围时,值周领导和相关处室向校长报告,校长报告其他有关部门.主要有公安、消防、卫生防疫、疾控中心等部门4、学校教职工对学生伤害事故的报告必须及时,不得拖延报告,更不得隐瞒不报.报告必须本着真实的原则,不得谎报,同时应有报告记录.5、情形严重的学生伤害事故发生后,学校应及时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先行口头报告,同时尽快完成书面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学校应当将事故处理结果书面报告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三、学生意外事故处理工作要求: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处室、年级组、班主任要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和贯彻科学发展观的重要高度来认识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积极做好学生意外伤害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工作,确保学生人身安全.2、认真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做好学生教育教学活动和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以及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的安全.3、加强学生安全防范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和自我保护意识.4、加强对学校的校舍、场地、教育教学、生活设施的安全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要及时限期整改,不留隐患.5、在组织教育教学活动或者组织学生校外活动,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做好每个环节的安全工作,做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严格履行安全职责,确保不发生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6、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发生后,依法处理学生伤害事故,保护学生、学校的合法权益.7、保证信息畅通,严格执行报告制度.。
学校学生意外事故发生后处置程序
学校学生意外事故发生后处置程序
一、事故发生后立即报告
1.学校工作人员应当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学生意外事故。
报告
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及情况等相关信息。
二、事故现场处理
1.学校工作人员应当立即采取措施确保现场安全,防止事故扩
大和二次伤害发生。
2.如果有学生受伤,应及时进行急救处理,并将伤者送往医院
进行进一步治疗。
三、联系家长和监护人
1.学校工作人员应当及时与受伤学生的家长或监护人取得联系,通知他们事故的情况,并积极提供协助。
2.在联系家长或监护人的过程中,应当保持沟通畅通,回答其
提出的问题,并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建议。
四、事故调查和记录
1.学校应当成立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并记录相
关证据和资料。
2.调查组应当及时向学校主管部门报告调查结果,并根据调查
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五、处理赔偿事宜
1.学校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判断事故责任,并与受害学生或
家长协商解决赔偿问题。
2.在处理赔偿事宜时,学校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合法的原则,确保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六、预防措施和教育宣传
1.学校应当加强安全教育和意外事故预防工作,提高学生的安
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学校还应当定期组织安全演练和培训,提高学校工作人员的
危机处理能力和应急处置水平。
以上为学校学生意外事故发生后的处置程序,请学校工作人员
严格按照程序操作,确保事故能够及时、科学、有效地得到处理,
并加强预防工作,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一条为了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规范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程序,维护学校的正常教育秩序,促进学校和家庭的良好沟通与合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生伤害事故是指学生在校园内或校外发生的意外事故,导致学生身体或心理受到伤害的情况。
学生伤害事故包括但不限于交通事故、触电事故、溺水事故、火灾事故、校园欺凌、意外摔倒等。
第三条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程序如下:一、发现事故:学校教职工、学生或家长发现学生伤害事故时,应立即向学校报告。
二、报告事故:学校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赶赴现场,并在第一时间对伤势进行初步判断。
同时,应将事故情况报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
三、紧急救助:根据受伤学生的情况,学校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紧急救助,并及时将伤势较重的学生送往医院进行治疗。
四、事故调查:学校应成立事故调查组,对学生伤害事故进行调查,并将调查结果报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
五、通知家长:学校应立即通知受伤学生的家长,并及时向家长报告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处理情况。
六、伤势监测和康复:学校应监测受伤学生的伤势情况,并根据需要组织相应的康复治疗和辅导。
七、事故登记和统计:学校应对学生伤害事故进行登记和统计,并定期报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
第四条在处理学生伤害事故过程中,学校应注意保护学生隐私,确保信息安全,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附件:2. 学生伤害事故调查报告表3. 学生伤害事故登记表法律名词及注释:1. 教育主管部门:指地方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州教育厅等上级教育管理机构。
2. 学校:指各级各类学校,包括公立学校和私立学校。
困难及解决办法:1. 学校人员不足:学校可以合理调配教职工资源,加强培训,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2. 伤势较重学生的救助和治疗困难:学校可以与医院等卫生机构建立联络机制,加强合作,确保伤势较重学生能够及时得到救助和治疗。
3. 家长对处理结果不满意:学校应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和协商,尊重家长的合理诉求,寻求解决之道。
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事故是生活中无法预测和完全避免的,特别是在学校中,学生意外伤害事故时有发生。
学校对于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处理办法至关重要,既关系到学生的安全和权益,也是学校管理水平的一种体现。
本文将就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处理办法进行探讨。
一、事故预防与教育事故的发生可以通过加强事故预防和教育来减少。
学校应该制定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和权限,加强事故的预防和控制。
同时,学校还应该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让他们能够及时发现和避免事故的发生。
二、事故报告与记录一旦发生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学校应该立即进行报告,并及时记录相关的情况。
事故报告应该包括事故的发生时间、地点、原因、伤害程度以及应急处理情况等详细信息。
相关记录不仅有助于了解事故的原因和规律,还可以为今后的事故预防和处理提供参考。
三、急救与紧急处理对于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学校应该配备有急救设备和急救人员,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进行紧急救治。
急救人员应该具备相关的急救技能和知识,能够在事故现场进行有效的急救处理,保护学生的生命和健康。
同时,学校还应该制定急救预案,明确各项急救工作的责任和流程,确保急救工作的高效进行。
四、家长和学生的参与家长和学生在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处理中起着重要的角色。
学校应该及时通知家长,向他们详细汇报事故的情况,并与家长共同商讨后续处理措施。
同时,学校还应该在事故发生后与学生进行沟通,关心他们的身体和心理健康,为他们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五、事故调查与责任追究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往往伴随着一定的责任问题。
学校应该成立事故调查组,对事故的原因和责任进行彻底调查,查明责任人员和责任程度。
根据调查结果,学校应该对责任人员进行相应的处罚和教育,以起到惩戒和警示作用。
同时,学校还应该完善事故责任追究机制,建立健全相应的法律法规,确保责任的明确和公正。
六、善后与赔偿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善后和赔偿。
学生意外伤害处置程序
学生意外伤害处置程序随着学生人数的增加以及学校活动的频繁进行,学生意外伤害的发生频率也呈现上升的趋势。
因此,学校必须建立一套完善的学生意外伤害处置程序,以保障学生的安全和健康。
本文将分十二个小节详细介绍学生意外伤害处置程序的内容和要点。
1. 事故发生后的第一时间应立即进行紧急治疗。
学生意外伤害发生后,教师或班主任等相关工作人员应立即进行紧急治疗。
例如,当学生发生呼吸困难或失去意识时,应迅速进行人工呼吸和心脏按压,以保持生命体循环的正常运转。
2. 及时报告学校相关部门。
一旦发生学生意外伤害,学校相关部门(如教务处、医务室等)应第一时间得知,并及时进行登记和处理。
这有助于学校全面了解伤害情况,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3. 协助学生家长与医院沟通交流。
当学生意外伤害需要转诊至医院时,学校应主动联系学生家长,并协助他们与医院进行沟通交流。
这有助于双方更好地了解伤情和治疗方案。
4. 学校调查和报告伤害原因。
学生意外伤害发生后,学校应迅速展开调查,并尽快查明伤害发生的原因。
此外,学校还应向相关部门汇报伤害情况,并对学生伤害事故进行统计与分析,以便日后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
5. 提供必要的心理疏导与支持。
学生意外伤害不仅对身体造成伤害,还可能对学生的心理产生负面影响。
因此,学校应提供必要的心理疏导与支持,帮助学生及时缓解痛苦、恢复心理健康。
6. 学生伤害的赔偿与保险理赔。
如果学生意外伤害导致了经济损失,学校应与学生家长共同商议,确定赔偿方案。
同时,学校应及时与保险公司沟通,确保学生伤害能够得到合理的保险理赔。
7. 召开相关会议进行事故分析。
学校应召集相关教职员工、学生代表以及家长代表,召开相关会议,对学生意外伤害进行系统的事故分析。
通过集思广益,学校可以更好地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安全管理措施。
8. 编写学生意外伤害报告。
学校应在事故发生后,编写学生意外伤害报告,详细记录伤害的情况、原因以及处理过程。
这有助于学校日后的安全管理和事故预防。
学生校园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第二章
事故与责任
(八)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学校发现, 但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导致不良后 果加重的; (九)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 生,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 程、职业道德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 (十)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负有组织、管理未 成年学生的职责期间,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 但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的; (十一)对未成年学生擅自离校等与学生人身安全直接 相关的信息,学校发现或者知道,但未及时告知未 成年学生的监护人,导致未成年学生因脱离监护人 的保护而发生伤害的; (十二)学校有未依法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的。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学生应当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纪律;在不同的受教 育阶段,应当根据自身的年龄、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避免 和消除相应的危险。
第七条 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下称为监护人)应 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 护工作。 学校对未成年学生不承担监护职责,但法律有规定的 或者学校依法接受委托承担相应监护职责的情形除外。
第二章
事故与责任
第九条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 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 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 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 因素的; (二)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 全管理制度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重 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的; (三)学校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等不 符合国家或者行业的有关标准、要求的;
第二章
事故与责任
(四)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 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 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五)学校知道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患有不适宜 担任教育教学工作的疾病,但未采取必要措施的; (六)学校违反有关规定,组织或者安排未成年学 生从事不宜未成年人参加的劳动、体育运动或者 其他活动的; (七)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 种教育教学活动,学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但未 予以必要的注意的;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全文)-模板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全文)第一条为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在校学生伤害事故,保护学生、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学校实施的教育教学活动或者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以及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内发生的,造成在校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的处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学生伤害事故应当遵循依法、客观公正、合理适当的原则,及时、妥善地处理。
第四条学校的举办者应当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和生活设施。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学校安全工作,指导学校落实预防学生伤害事故的措施,指导、协助学校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第五条学校应当对在校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健全安全制度,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预防和消除教育教学环境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当发生伤害事故时,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救助受伤害学生。
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应当针对学生年龄、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的不同,采用相应的内容和预防措施。
第六条学生应当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纪律;在不同的受教育阶段,应当根据自身的年龄、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避免和消除相应的危险。
第七条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下称为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工作。
学校对未成年学生不承担监护职责,但法律有规定的或者学校依法接受委托承担相应监护职责的情形除外。
第二章事故与责任第八条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应当根据相关当事人的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依法确定。
因学校、学生或者其他相关当事人的过错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相关当事人应当根据其行为过错程度的比例及其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承担相应的责任。
当事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主要原因,应当承担主要责任;当事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非主要原因,承担相应的责任。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试行稿)
一、总则
1.为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保护学生、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即墨市学生伤害事故过错责任追偿暂行实施办法》、《即墨市教育系统应急处置方案》等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2.在学校实施的教育教学活动或者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以及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内发生的,造成在校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的处理,适用本办法。
3. 所有干部、教师在组织教育教学活动或者组织学生校外活动时,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做好每个环节的安全工作,做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制定相关应急预案。
4. 所有教师在组织教育教学活动前,均应做好学生缺勤追因工作,并结合授课内容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组织教育教学活动过程中应当尽到监管的职责,采取必要的措施,预防和消除教育教学环境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当发生伤害事故时,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救助受伤害学生。
(特别注意安排好班里的特异体质学生。
)
5. 各处室、班级和教师要严格落实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任课教师课前查、班主任日查、级部主任周查,学校安全管理小组月查。
要加强对学校的水电气设施设备、校舍、消防及其他硬件设施的安全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要及时上报。
重大隐患相关科室责任人要马上到场,对隐患进行监控,并安排立刻整改落实,其他隐患上报后,相关科室要纳入工作计划,逐步落实,不留隐患。
6. 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应当遵循依法、客观公正、合理适当的原则,及时、妥善地
处理,
保护学生、学校的合法权益。
7.时刻保证信息畅通,严格执行报告制度。
二、处理程序
(一)救护:学生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当事老师应当立即采取干预措施,救助受伤害学生,以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如果伤情特别严重,应立即拨打120联系救护。
(二)报告
1.向处室分管领导报告。
对学生进行初步救治的同时,应马上通知到处室分管中层,详细说明学生伤情及受伤原因。
分管中层在第一时间内联系班主任及时告知学生的监护人。
2.中层向校级领导报告。
分管中层接到通知应马上做好以下几项工作:首先安排车辆(公车在家安排公车,公车不在家就近协调其他车辆或打车)与班主任及当事人一起送学生到医院,并携带适量的现金,与家长一起做好学生救治工作;与此同时向分管业务的副校长、分管安全的副校长和校长汇报事情原委及事态发展(原则上应在事情发生15分钟内汇报完毕)。
如果事态严重,校长、分管副校长应迅速组织或协调有关处室及人员赶赴现场指导事故的处理工作,尽快恢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3.如果伤害案件涉及到违法犯罪,要及时保护现场并由分管领导向公安部门报案。
4.如果事态特别严重,分管校长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5.分管青岛市校方责任险的领导,应在24小时内向保险公司和校方责任险报案。
(三)调查
学生伤害事故发生后,当事教师和班主任要第一时间调查事情真相。
对于较大的伤害事故,学校要成立专门的调查小组对事故发生的原因和过程进行调查,了解事情原委。
调查工作要注意做好证据收集和保存工作,包括人证、物证和当事人陈述等。
调查取证过程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并让当事人各方参与调查取证的全过程。
(四)协商
受伤害学生在治疗期间,相关责任人应进行探视,了解伤情发展。
治疗过程中或结束后(视不同情况而定),分管中层应协调相关教师与伤者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进行协商,协商解决的内容包括当事人各方承担责任的大小和赔偿的多少。
如果多次协商未果,则可建议对方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五)理赔
根据协商的情况,相关责任双方要在治疗结束后及时做好理赔工作。
学校积极协调青岛市教育风险办和保险公司等相关单位进行理赔。
理赔达成后,双方责任人按照程序签订相关协议,协议一式三份,要说明事情原委及处理结果,并就赔偿事宜达成共识,各方签字、按手印后生效。
上述工作结束后,当事责任人应将事故发生过程的书面稿、调查的证言证词、理赔的各种协议整理好送分管安全副校长处存档以备解决后续问题。
三、责任追究
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结束后,学校将视责任双方承担的责任,根据学校规章制度,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若当事人在履行工作过程中,已尽到教育监管的职责,遵守相关安全制度要求,所涉及的赔付问题由学校承担。
若当事教师在履行工作过程中导致学生伤害事故,有下列直接责任情形之一的,除根据学校相关制度要求,进行纪律、行政处罚外,学校还将根据《即墨市学生伤害事故过错责任追偿暂行实施办法》要求,进行经济追偿。
1.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
2.擅离工作岗位或应到岗位而未到岗的;
3.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受到伤害当事老师不及时采取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
4.违反规定组织或安排不适宜未成年人参加的劳动、体育活动或其他活动的;
5.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其他活动,应采取安全措施而不采取的;
6.活动场地、实验设备设施等有重大隐患未发现,或发现也未采取措施的;
7.对未成年学生擅自离校等与学生人身安全直接相关的信息,当事老师发现或者知道,但未及时告知班主任或学校相关领导,导致未成年学生因脱离监护人的保护而发生伤害的;
8.因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与其工作无关的个人行为,或者因学生、教师及其他个人故意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造成学生人身损害的,由致害人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或职业道德的行为。
追偿具体数额将根据情节轻重、损害后果大小考虑,追偿数额为学校应赔偿的数额的30%----100%。
由体罚和变相体罚导致的赔偿,学校追偿率为100%。
由两人或两人以上过错造成的同一赔偿事故,追偿数额由当事多人根据责任大小按比例共同承担。
具体见《即墨市学生伤害事故过错责任追偿暂行实施办法》。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小学
2015-9-18如有侵权请联系告知删除,感谢你们的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