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景园林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施工图设计.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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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景园林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施工图设计

4施工图设计

4.1一般规定

4.1.1设计文件内容

1目录:按设计专业排列。

2设计说明:一般工程按设计专业编写施工图说明;大型工程可编写总说明。设计说

明的内容以诠释设计意图、提出施工要求为主。

3设计图纸:按设计专业汇编。

4施工详图:按设计专业汇编,也可并入设计图纸。

5套用图纸和通用图:按设计专业汇编,也可并入设计图纸。

6必要时可编制工程预算书且单独成册。

4.1.2只有经设计单位审核和加盖施工图出图章的设计文件才能作为正式设计文件交

付使用。

4.2总图(总平面图) 4.2.1总图(总平面图)的比例一般采用1:500、1:1000、1:2000。

4.2.2必要的设计说明。

4.2.3 总图(总平面图)设计应包括以下内容

1指北针或风玫瑰图;

2设计坐标网及其与城市坐标网的换算关系;

3单项的名称、定位及设计标高;

4采用等高线和标高表示设计地形;

5保留的建筑、地物和植被的定位和区域;

6园路等级和主要控制标高;

7水体的定位和主要控制标高;

8绿化种植的基本设计区域;

9坡道、桥梁的定位;

10围墙、驳岸等硬质景观的定位。

4.2.4总图应具备正确的的定位尺寸、控制尺寸和控制标高。

4.2.5工程特点需求的其它设计内容。

4.3竖向 4.3.1竖向设计图应包括设计说明和设计图纸。

4.3.2设计说明

1竖向设计的依据、原则。

2基地地形特点及土石方平衡。

3施工应注意的问题。

4.3.3竖向设计说明可注于图上,或纳入设计总说明。

4.3.4 设计图纸

1 平面图

1)平面图比例一般采用1:200~1:500。

2)标明基地内坐标网,坐标值应与总图的坐标网一致。

3)标明人工地形(包括山体和水体)的等高线或等深线(或用标高点进行设计),设计等高线高差为

0.10~1.00m。

4)标明基地内各项工程平面位置的详细标高,如建筑物、绿地、水体、园路、广场等标高,并要标明

其排水方向。

2 土方工程施工图,要标明进行土方工程施工地段内的原标高,计算出挖方和填方的工程量与土石方平衡表。

3 假山造型设计

1)平面、立面(或展开立面)及剖面图。

2)说明材料、形式和艺术要求并标明主要控制尺寸和控制标高。

4 地形复杂的应绘制必要的地形竖向剖面(断面)图。

1)竖向剖面图应画出场地内地形变化最大部位处的剖面图。

2)标明建筑、山体、水体等的标高。

3)标明设计地形与原有地形的高差关系,并在平面图上标明相应的剖线位置。

4.3.5 工程简单时,竖向平面图可与总平面设计图合并绘制。

4.4 种植4.4.1 种植设计图应包括设计说明和设计图纸。

4.4.2 设计说明

1 根据初步设计文件及批准文件简述工程的概况。

2 种植设计的原则、景观和生态要求。

3 对栽植土壤的规定和建议。

4 规定树木与建筑物、构筑物、管线之间的间距要求。

5 对树穴、种植土、介质土、树木支撑等作必要的要求。

6 应对植物材料提出设计的要求。

4.4.3 设计图纸

1 平面图

1)比例一般采用1:200、1:300、1:500;

2)指北针或风玫瑰图;

3)设计坐标应与总图的坐标网一致;

4)应标出场地范围内拟保留的植物,如属古树名木应单独标出;

5)应分别标出不同植物类别、位置、范围;

6)应标出图中每种植物的名称和数量,一般乔木用株数表示,灌木、竹类、地被、草坪用每平方米的

数量(株)表示;

7)种植设计图,根据设计需要宜分别绘制上木图和下木图;

8)选用的树木图例应简明易懂,同一树种应采用相同的图例;

9)同一植物规格不同时,应按比例绘制,并有相应表示;

10)重点景区宜另出设计详图;

2 植物材料表

1)植物材料表可与种植平面图合一,也可单列;

2)列出乔木的名称、规格(胸径、高度、冠径、地径)、数量宜采用株数或种植密度;

3)列出灌木、竹类、地被、草坪等的名称、规格(高度、蓬径),其深度需满足施工的需要;

4)对有特殊要求的植物应在备注栏加以说明;

5)必要时,标注植物拉丁文学名。

3 屋顶绿化设计应配合工程条件增加构造剖面图,标明种植土的厚度及标高,滤水层、排水层、防水

层的材料及树木固定装置,选用新材料应注明型号和规格。

4.5 园路、地坪和景观小品 4.

5.1 园路、地坪和景观小品设计应逐项分列,宜以单项为单位,分别

组成设计文件。设计文件的内容应包括施工图设计说明和设计图纸。施工图设计说明可注于图上。

4.5.2 施工图设计说明的内容包括设计依据、设计要求、引用通用图集及对施工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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