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核算作业指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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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1.1为了规范会计核算,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充分满足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的经济决策需要。

2.适用范围

1.2适用于辽宁宝地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部”)及所属子公司。

3.术语与定义

公司会计核算实行“四统一”,即:统一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统一会计科目,统一会计科目代码,统一会计核算软件,以保证财务报告编制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财务报告数据的真实完整。

4.会计核算基本原则

2.1公司会计核算的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分期、货币计量、客观性、实质重于形式、相关性、可比性、一贯性、及时性、明晰性、权责发生制、配比、谨慎性、历史成本和重要性等基本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2.2公司应按本制度规定的“辽宁宝地建设有限公司标准会计科目”(以下简称标准会计科目)和使用范围使用会计科目。

2.3会计人员必须定期核对账目,发现不符,应查明原因,及时调整,保证账目记录准确无误。

2.4公司应按照《财务会计报告条例》有关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的要求,对外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会计报告。

2.5公司应按时向股东方和相关部门报送财务会计报告及其他财务信息,一般情况下,应当于月度终了后5个工作日内提供;中期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于月度终了后20个工作日内提供;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可适当顺延30个工作日内提供。向税务等政府机关报送财务会计报告的日期,从其规定。

2.6公司对其他单位投资如占该单位资本总额50%以上(不含50%),或具有实质控制权的,应当编制合并会计报表。

2.7各公司应当遵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切实采取措施,加强会计核算相关基础工作。

辽宁宝地建设有限公司会计核算作业指引编号:LNBD-ZY-CW03

版号:A/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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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3.1收入

3.1.1销售商品收入。公司在房地产销售在房地产完工验收合格,签订了销售合同,及取得了买方按销售合同约定交付房产的付款证明时,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

3.1.2公司提供劳务而发生的收入确认按以下原则:

1)在同一年度内发生并完成的,按完成合同法即在劳务已经提供,收到价款

或取得收取款项的证据时,确认劳务收入的实现;

2)如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的会计年度,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

靠估计的情况下,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相关劳务收入。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不能可靠估计的情况下,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已经发生并预计能够补偿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收入。

3.1.3公司让渡资产使用权而发生的收入,在满足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和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等两个条件时,分以下情况确认收入:

1)利息收入按照他人使用本公司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2)使用费收入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3.1.4严禁收入不入账或收入挂账而不结转销售等隐瞒、截留收入等情况,切实按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结算当期利润。

3.2存货

3.2.1公司存货分为开发成本、开发产品、拟开发土地、材料物资、低值易耗品等。

3.2.2开发产品的实际成本包括土地获得价款、开发前期费用、建筑安装工程支出、基础设施支出、开发项目完工之前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及开发过程中的其他相关费用,开发产品采用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成本。

3.2.3公司对购入或以支付土地出让金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尚未投入开发前,单列“拟开发土地”科目进行核算。项目整体开发时,将其全部转入开发成本;项目分期开发时,将分期开发用地部分转入开发成本,期末未开发土地仍保留在“拟

开发土地”项目。

3.2.4公司外购材料物资(含甲供材料)、低值易耗品按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甲供材料采用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成本,其他外购材料物资一般采用加权平均法。

3.2.5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摊销法摊销。

3.2.6公司采用永续盘存制对存货进行核算。

3.3长期股权投资

3.3.1公司对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区分不同的取得方式以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等确定初始投资成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记入初始投资成本。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作为应收项目单独核算,不作为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3.3.2公司对被投资单位能够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或者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均采用成本法核算。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对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以被投资单位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计净利润的分配额为限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超过部分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

3.3.3公司总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能够实施控制被投资单位的投资按权益法进行调整。

3.3.4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公司在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享有或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的份额,确认投资损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3.3.5公司对因减少投资等原因对被投资单位不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改按成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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