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哲学三大规律(2020年7月整理).pdf
马哲的三大规律原理
马哲的三大规律原理马哲的三大规律原理如下:一、质量互变规律任何事物的存在和发展都是质和量的统一,但这种统一不是凝固不变和单一形式的。
事物总是通过量变和质变的相互交替,实现由低级到高级、由简单到复杂的发展。
因此,就有必要了解事物发展变化的两种基本形式和状态,即质变和量变。
“量”是事物的规模、程度和速度以及它的构成成分在空间上的排列组合等方面的规定性。
物体的大小、运动的快慢、排列顺序、发展水平和速度等都是事物量的规定性及其表现。
“质”是一事物区别于他事物的直接规定性,是一个实物的内在规定性,世界上的事物之所以千差万别、形形色色,就是因为它们各有自己特殊的质的规定性;度是事物质和量辩证的“统一”,是事物保持自己质的界限、范围或幅度。
事物发展过程中度的界限叫临界点,是一定质的事物所能容纳的量的活动范围的最高界限和最低界限。
事物的量在度的范围内变化,事物不会发生质变;量变超出度的范围,事物就会发生质变。
事物发展的“度”,要求我们在任何时候都必须注意“适度”的原则,不能主观随意地超越和破坏事物的度。
也就是要注意“分寸”,掌握“火候”,把握“界限”。
“过度”和“不及”都是没有掌握好度的表现,切勿“过犹不及”。
量变和质变的关系是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
量变引起质变,质变又引起新的量变,一次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并不等于事物发展变化的终结。
新的事物又开始了新的量变,量变到一定程度时,又会引起新的质变,事物就是不断地经过“量变—质变—新的量变—新的质变”这样两种状态的循环往复,由低级到高级、由简单到复杂,永不停息地向前发展的,事物的变化发展是量变和质变的统一。
质变是由量变引起的,但不是所有的量变都能够引起质变的发生。
二者相互关系主要变现为: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质变引起新的量变,并为新的量变开辟道路;量变和质变相互渗透,量变过程中有部分质变,质变过程中又有量的扩张。
二、否定之否定规律唯物辩证法中“否定”的含义,指事物发展过程中的辩证的继承、扬弃,其实质就是“发展”。
(完整版)马克思主义哲学知识点汇总
马克思主义哲学知识点汇总一、唯物论〔2个核心、2大原理〕2个核心:物质、意识2大原理:唯物主义一元论〔世界物质统一性原理〕、物质和意识辩证关系原理二、辩证法〔2个核心、3大规律、4种方法、4对范畴〕2个核心:联系、开展3大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否认之否认规律、对立统一规律4种方法:归纳与演绎、分析与综合、抽象与具体、逻辑与历史相统一4对范畴:现象与本质、必然与偶然、原因与结果、可能与现实三、认识论〔3个核心、3大规律〕3个核心:实践、认识、真理3大规律:实践与认识的辩证关系原理、认识开展律、真理开展律四、历史观〔2个核心、1大规律、1个根本问题〕2个核心:社会、人2大规律:社会开展规律1个根本问题: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关系一、唯物论〔2个核心、2大原理〕2大概念〔一〕物质物质是指由物质具体形态中抽象概括出的一种共性——即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并能为人的意识所反映的客观实在性。
物质的唯一特性是客观实在性。
〔物质首先要确立的是它的客观实在性,也就是说它存在于人的意识之外,不依赖于意识存在可以独立存在。
同时它又可以为人的意识所反映。
〔二〕意识〔1〕意识产生的充分条件:人脑。
意识是物质的产物,但又不是物质本身,意识是特殊的物质——人脑的机能和属性。
〔2〕决定条件:社会实践〔语言促进〕。
社会实践特别是劳动在意识的产生和开展中起着决定作用,劳动为意识的产生开展提供了客观需要和可能,在人们的劳动和交往中形成的语言促进了意识的开展。
〔3〕意识的本质:意识是自然界长期开展的产物,是人脑特有的机能和属性,是物质世界的主观印象,是客观内容与主观形式的统一。
马克思:“观念的东西不外是移入人的头脑并在人的头脑中改造过的物质的东西而已〞。
这说明,物质决定意识,意识依赖于并反作用于物质。
2大原理〔一〕世界物质统一性原理这是马克思关于世界本质问题的一个根本原理。
包含三点内容:1、世界是统一的,世界的根源只有一个。
2、世界的统一性在于它的物质性,而不是某种“始基〞的物体。
谈谈我对马哲中三大规律的认识
谈谈我对马哲中三大规律的认识
马哲中的三大规律包括辩证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矛盾规律、运动规律和发展规律。
这些规律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核心概念,对于理解和解释社会现象、自然现象以及人类社会发展起着重要的指导作用。
首先,矛盾规律是马哲中三大规律中的核心之一。
矛盾是事物内部存在的相互对立的两个方面,它们通过斗争和转化推动事物的发展。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是矛盾规律的基本内容。
矛盾的普遍性指的是一切事物都包含着矛盾,而矛盾的特殊性则指的是每个事物都有其独特的矛盾性质。
矛盾规律揭示了事物内部矛盾存在的客观规律,指导我们正确处理和解决矛盾,促进事物的发展。
其次,运动规律是指事物的运动是永不停息的,一切事物都在不断运动变化中。
运动规律包括量变和质变的相互转化,事物的螺旋上升和曲折发展等方面。
量变指的是事物在数量上的增减变化,质变则是指事物在质量上的根本变化。
运动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动力和趋势,指导我们认识事物的发展趋势和规律。
最后,发展规律是指事物的发展是不断前进的、由低级向高级发展的过程。
发展规律包括事物发展的阶段性、曲折性和可预见性等方面。
事物的发展是在矛盾推动下不断发展的,通过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实现事物的完善和升级。
发展规律指导我们认识和把握事物的发展方向,
为我们实现事物的全面发展提供了指导。
综上所述,马哲中的三大规律是辩证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它们相互关联、相互作用,为我们认识和把握事物的本质、发展趋势提供了科学的方法和理论指导。
通过深入研究和应用这些规律,我们能更好地理解和改造世界。
2020考研政治常考的马原知识点:三大规律
【导语】学⽽不思则罔,在掌握知识点之后将其运⽤在解题中才是学习的好⽅法。
考研备考需要⼀点点积累才能到达效果,⽆忧考为您提供2020考研政治常考的马原知识点。
⼀起看看吧。
三⼤规律 对⽴统⼀规律、量变与质变规律、辩证否定规律 (1)对⽴统⼀规律 ⾸先,对⽴统⼀规律为什么是唯物辩证法的核⼼和实质。
原因: ①它揭⽰了事物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和永恒发展的内在动⼒,从根本上回答了事物为什么会发展的问题; ②是贯彻另两个基本规律和基本范畴的中⼼线索,也是理解这些规律和范畴的钥匙; ③它提供了⼈们认识、改造世界的根本⽅法-⽭盾分析法。
对⽴统⼀规律揭⽰着⽭盾的规律,⽭盾,也就是事物内部或事物之间所固有的既互相对⽴⼜互相统⼀的因素和倾向。
其次,对⽭盾的两个基本属性--同⼀性和⽃争性的理解尤为重要。
⽭盾的同⼀性,是指⽭盾双⽅相互依存、贯通的性质和趋势,它包含两⽅⾯的含义,⼀是⽭盾双⽅相互依存,互为存在前提,共处⼀个统⼀体中;⼆是⽭盾双⽅相互贯通、渗透在⼀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盾的⽃争性,是指指⽭盾对⽴⾯相互排斥、分离的性质和趋势。
⽭盾的⽃争性是事物变化和发展的内在基础。
⽭盾的同⼀性作⽤表现在:①它是事物发展的前提。
②它是⽭盾双⽅相互吸取有利于⾃⾝的因素,在相互作⽤中各⾃得到发展。
③它规定了事物向对⽴⾯转化的可能和发展趋势。
⽭盾的⽃争性作⽤表现在:①⼀个统⼀体内,促进⽭盾双⽅⼒量的变化,为事物质变创造条件。
②不同的统⼀体间,⼀种⽭盾统⼀体向另⼀⽭盾统⼀体过渡的决定⼒量。
第三、⽭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
⽭盾的普遍性即事事有⽭盾、时时有⽭盾;⽭盾的特殊性要求我们在具体实践中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盾分析法还包括"两点论"与"重点论"相结合的⽅法。
历年考研真题频繁考到这部分内容,尤其是最后的分析题部分,多数情况是出⼀则⼩故事让你⽤相关原理分析,因此,对对⽴统⼀规律的相关内容不能只是机械的背诵还要加以理解,否则很难取得⾼分。
关于马克思主义哲学三大规律
关于马克思主义哲学三大规律一对立统一规律规律对立统一规律又称矛盾规律。
矛盾指事物或事物之间的对立和统一及其关系。
矛盾即对立统一。
1.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及其相互关系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原理内容:同一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依存、相互贯通的性质和趋势。
它有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矛盾着的对立面相互依存,互为存在的前提,并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二是矛盾的对立面之间相互贯通,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斗争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分离、相互排斥的性质和趋势。
方法论: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相互联结、相互制约的原理,要求我们在分析和解决矛盾时,必须从对立中把握同一,从同一中把握对立。
内因和外因辩证关系,事物的内部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内因,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
外因是事物之间的相互联系、相互影响,是事物变化的条件,它能够加速或延缓甚至暂时改变事物发展的进程。
内因和外因辩证关系的原理对于我们分析问题和指导实践活动具有重要的意义,它是我国实行独立自主、自力更生和对外开放方针的重要哲学基础。
2.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及其相互关系1矛盾的普遍性原理内容: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有。
方法论:承认矛盾普遍性要求我们敢于承认矛盾,分析矛盾,揭露矛盾,寻找正确的方法解决矛盾。
2矛盾的特殊性原理内容:矛盾的特殊性是指具体事物在其运动中的矛盾及每一矛盾的各个方面都有其特点。
三种情形:一是不同事物的矛盾各有其特点;二是同一事物的矛盾在不同发展过程和发展阶段各有不同特点;三是构成事物的诸多矛盾以及每一矛盾的不同方面各有不同的性质、地位和作用。
方法论:分析矛盾特殊性,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3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
即共性与个性的关系。
矛盾的共性是无条件的、绝对的,矛盾的个性是有条件的、相对的。
任何现实存在的事物都是共性和个性的有机统一,共性寓于个性之中,没有离开个性的共性,也没有离开共性的个性。
3.矛盾发展的不平衡性原理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主要矛盾是指在事物发展过程中处于支配地位、对事物发展起决定作用的矛盾。
马原马克思主义哲学三大规律五大范畴和三个观点
三大规律、五大范畴和三个观点三大规律:对立统一规律:世界上任何事物的内部和事物之间都包含矛盾的两个方面,矛盾的双方既对立又统一。
事物的运动发展在于自身的矛盾运动,矛盾的斗争性和同一性、普遍性和特殊性(共性和个性、绝对和相对、一般和个别)统一于客观事实。
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变化的源泉和动力,它贯穿于唯物辩证法其它规律和范畴之中,是唯物辩证法科学体系的实质和核心。
量变质变规律:任何事物的变化都是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量变到一定程度引起质变,产生新质,然后,在新质的基础上又开始新的量变。
量变是质变的基础和必要的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量变质变规律揭示事物发展的形式和形态。
否定之否定规律:任何事物的发展变化都是新事物对旧事物的否定,是事物内部的肯定和否定两方面矛盾斗争的结果,是事物自我发展的过程,但是否定并不是全盘抛弃,而是“扬弃”,是克服和保留的统一。
新事物否定旧事物然后被更新的事物否定,一切事物都是如此“螺旋式”向前发展。
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趋势和道路,即事物的发展表现为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新事物是不可战胜的。
五大范畴:是对事物最普遍的辩证关系的概括和反映,是辩证思维的逻辑形式,它们从不同侧面揭示了物质世界的普遍联系和发展。
内容和形式:内容决定形式,形式为内容服务,内容必须通过形式表现,形式对内容具有反作用,内容和形式存在于统一体中,不可分割。
现象和本质:本质和现象是揭示客观事物内部联系和外在表现之间相互关系的范畴,二者既对立又统一。
现象是外在的、个别的、具体的、片面的、丰富的、生动的,而本质则是内在的、一般的、深沉的、单纯的。
但是二者又是统一的,没有脱离本质的现象也没有脱离现象的本质,现象是本质的外露和表现,现象背后隐藏着事物的本质,二者不可分割。
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
2、矛盾问题的精髓:
要把握矛盾特殊性的具体表现。
3、事物发展的内因和外因:
第一,事物发展的内因与外因的辨证关系原理及其现实意义在以往考试末以大题形式出现过,应予以重视。
第二,内外因辨证关系中不要以为内因决定外因;内因是事物发展的根据,并不等于内因决定外因。
世界的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
一、基本概念:
联系,发展,运动,静止,规律,现象,本质,原因,结果,必然性,偶然性,可能性,现实性,唯物辩证法,形而上学
二、重点难点分析
1、两种发展观的对立(唯物辩证法与形而上学的对立):
注意:形而上学理解的同一,是一种绝对相同,是抽象的同一,是排斥差别的同一。现实中不存在这种同一。形而上学与唯物辨证论对立的焦点就是,是否承认事物的内在矛盾性,是否承认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而唯物辩证法认为同一是包括差别、对立的同一。
第二,承认社会历史发展有规律,不等于承认历史事件可以重复出现。社会历史规律的重复性是指同类历史事件中共同的、本质的东西一再发生作用,并不是历史事件的重复发生。历史事件是历史活动中主客体、各种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它总是个别的、具体的,它是不可重复的,这一点与自然发展的规律有所区别。
4、透过现象揭示本质是认识规律的途径
第一,明确否定之否定的含义。
第二,发展的上升性、前进性,这是事物发展的总的趋势。事物的发展不是简单的循环。
第三,事物发展呈现周期性,特别要注意出发点的确定,事物发展的周期性是事物自身具有的,并不是人为加在客观事物上的。
第四,重复性,但不是简单的重复,不是简单的循环。
注意:第一,要掌握这一对范畴要现象不论是真象、还是假象,都是客观事物自身所具有的,假象不等于错觉。错觉是人们的一种错误的认识,属于主观领域的问题,而假象是客观事物本身所具有的,但假象容易引起错觉。
马克思主义哲学
马克思主义哲学知识点梳理一、辩证法:四大关系、三大规律、三大观点、主观能动性和客观规律性(统一) 。
1、四大关系:(1)可能性与现实性。
方法论:要求我们立足现实,创造条件使事物的可能性成为现实。
(2)必然性与偶然性。
必然性是指在事物联系和发展过程中一定要发生的、确定不移的性质或趋势,偶然性则是指在事物联系和发展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不确定的性质和趋势。
必然性离不开偶然性,偶然性背后都隐藏着必然性,必然性和偶然性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3)本质与现象。
现象是指事物的外部联系和表面特征。
现象又可以分为真像和假象,其中真象是对事物本质的真实的正面的表现,假象则是对事物歪曲的反面的表现。
二者联系:一方面任何本质都要通过现象表现出来,没有纯粹的、脱离现象的本质;另一方面,任何现象都包含本质,没有脱离本质的纯粹的现象。
(4)原因与结果:一种现象引起另一种现象或者一个过程引发另一个过程,这种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就是因果联系。
正确认识因果联系,有助于我们正确把握事物的本质和规律,有效利用原因和结果之间的相互作用,指导我们达到对世界的有效改造。
2、三大规律:(1)否定之否定规律:任何事物的内部都存在着肯定因素和否定因素。
肯定因素是维持现存事物存在的因素,否定因素是促使现有事物灭之的因素。
事物经过第一次否定,使矛盾得到初步解决而处于否定阶段的事物仍然具有片面性,还要经过再次否定,即否定之否定,实现对立后的统一,是矛盾得到解决。
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道路的前进行和曲折性的统一,任何事物都不是一帆风顺的,要求我们善于洞察事物发展中的各种肯能行,充分估计困难和曲折,经得起困难和挫折的考验,坚定信心,知难而上,开辟前世道路。
否定观(方法论)要求我们队一切事物采取科学的分析态度,同时看到事物的肯定方面和否定方面,在肯定肿看到否定,在否定中看到肯定,不能肯定一切和否定一切。
(2)量变与质变规律:量变是一种渐进性的,不是显著的变化。
马哲唯物辩证法——三大规律
马哲唯物辩证法——三大规律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与核心?(12名解;13、19简答)•事物的联系和发展是有规律的,规律是事物联系和发展过程中所固有的本质的、稳定的、必然的联系。
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主要有:•对立统一规律、量变质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其中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与核心。
•1.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运动、变化、发展的根本原因在于事物内部的矛盾性,科学地解释了事物发展的道路、方向、形式等问题。
•2.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和永恒发展的内在动力,事物普遍联系的实质就是事物之间由多方面的对立统一构成的矛盾体系;事物发展的实质就是新事物扬弃旧事物的过程,它体现着事物内部肯定方面与否定方面的对立统一的关系。
•3.对立统一规律是贯穿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以及唯物辩证法基本范畴的中心线索,是唯物辩证法全部规律和范畴的实质,也是理解这些规律和范畴的“钥匙”。
•4.唯物辩证法是世界观又是方法论,对立统一规律提供了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矛盾分析法,其核心是善于分析矛盾的特殊性,做到具体矛盾具体分析,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一切以时间、地点、条件为转移。
•综上,在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过程中,自觉坚持和正确使用对立统一规律是十分重要的。
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的辩证关系原理•矛盾(07年名解)矛盾是辩证法的基本范畴,是反映事物内部和事物之间对立统一关系的哲学范畴。
具有普遍性和客观性,是一切事物变化和发展的源泉。
对立和统一分别体现了矛盾的两种基本属性。
矛盾的对立属性又称斗争性,矛盾的统一属性又称同一性。
有条件的、相对的同一性和无条件的、绝对的斗争性相结合,构成了事物的矛盾运动,推动着事物的发展。
•矛盾的同一性(21年名解)指矛盾双方相互依存、相互贯通的性质和趋势,有两个方面的含义:1.矛盾着的对立面相互依存,互为存在的前提,并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
2.矛盾着的对立面相互贯通,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之基本规律
第三节 事物普遍联系与发展
二、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一)对立统一规律 矛盾的同一性——情形二
B、矛盾双方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失败乃成功之母
塞翁失马,焉知非福。
近墨者黑,近朱者赤。
柔弱胜刚强
第三节 事物普遍联系与发展
二、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一)对立统一规律
相传某一天,孔子领着他的学生去见老子,当时老 子正在闭目养神,少顷,老子睁开眼睛,孔子率众门生 向老子行礼,老子问孔子有何事,孔子说特来请教。注 意他们的对话: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之基本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律
第三节 事物普遍联系与发展
二、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一)对立统一规律
(1)矛盾的含义
反映事物内部或 事物之间对立统一关 系的哲学范畴。
同一性 斗争性
逻辑矛盾与辩证矛盾 的不同
人
具客
的
有观
思
的事
维
物
混
自
乱
身
所
第三节 事物普遍联系与发展
二、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一)对立统一规律
小男孩最大的劣势变成了他最大的优势。——矛盾双方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第三节 事物普遍联系与发展
二、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一)对立统一规律 矛盾的同一性——情形二
B、矛盾双方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男
可
石 头 可 以 变
以 变 女 吗 ?
小
鸡
吗
?
缺少转化的一定条件
第三节 事物普遍联系与发展
二、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一)对立统一规律 矛盾的同一性——情形二
老子:你看看我的牙齿怎么样? 孔子:啊,差不 多全掉光了。
2.20知识点 马克思主义哲学——辩证法三大规律
课外补充资料知识点马克思主义哲学——辩证法三大规律辩证法三大规律:对立统一规律、量变质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一、对立统一规律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亦称矛盾规律。
它揭示了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和事物发展的内在动力,是区分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的分水岭,是事物发展的根本规律。
1、两点论和重点论两点论就是要同时看到主要矛盾和非主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和非主要方面以及主次之间的辩证关系,不能只看一方面而忽视另一方面。
重点论就是在看到两个方面的同时,必须分清主次,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
【方法论】坚持两点论反对一点论,坚持重点论反对均衡论。
2、内因和外因内因指事物的内部矛盾,外因指事物与其他事物之间的外部矛盾。
内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根据和第一位原因,外因是事物存在和变化发展的必要条件,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
3、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矛盾的普遍性是指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每一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存在着自始至终的矛盾运动,即所谓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有。
矛盾的特殊性是指具体事物在其运动中的矛盾及每一矛盾的各个方面都有其特点。
【方法论】“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常见的哲学谚语】①两点论:金无足赤,人无完人;人非圣贤,孰能无过。
②重点论:牵牛要牵牛鼻子;好钢用在刀刃上;打蛇打七寸,擒贼先擒王。
③内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根据:打铁先得本身硬;苍蝇不叮无缝的蛋;好酒不怕巷子深;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④外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条件: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名师出高徒;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强将手下无弱兵。
⑤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看菜吃饭,量体裁衣;兵来将挡,水来土掩;一把钥匙开一把锁;解铃还需系铃人。
二、质量互变规律1、质、量和度质:一事物成为它自身而区别于其他事物内在规定性。
量:事物的规模、范围、程度;构成成分在空间上的排列组合。
度:一定事物保持自己的质的量的限度、范围。
2、量变、质变量变:事物数量的增减或场所的变更,是一种渐进的、不显著的变化。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第四章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
教 学 案 例
生产力与生产关系
发展生产与改善生活 物质与意识
生产力
发展生产 物质
生产关系
改善生活 意识
试分析:
(1)为什么说农业是基础行业
(2)为什么要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
(3)如何评价历史人物的功过
(4)抗日时期“攘外必先安内”政策的错误在 于哪里
3.矛盾解决形式的特殊性
(1)矛盾的一方克服另一方。 例如:战争
(1)新事物战胜旧事物是一个反复斗争的过程。
(2)事物发展中可能出现暂时的倒退。
事物发展趋势:前进的、上升的 事物发展道路:曲折的、迂回的
社会 发展 人的 一生
原始 社会
奴隶 社会
封建 社会
资本主 义社会
共产主 义社会
幼 年
童 年
青 年
壮 年
老 年
★思考:社会复辟与人类进步;人生挫折与逆境成才
三、否定之否定规律的方法论意义
原始人狩猎
人工插秧
收割机
(二)内因和外因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
1.内因与外因的含义
( 1 )内因即内部矛盾,是事物内部诸要 素间的对立统一。
( 2 )外因即外部矛盾,是一事物与它事 物间的对立统一。
2.内因与外因的关系
(1)内因是事物发展的根据,是 第一位的原因。 (2)外因是事物发展的条件,是 第二位的原因。 (3)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
3 、不要过于追求完美,任何事,任何人都有 两面
(二)矛盾特殊性的含义:矛盾的特殊性是 指不同事物的矛盾及每一侧面各有其特点。
世界上没有两片完全相同的叶子
——莱布尼茨
矛盾的特殊性(区分3对概念)
( 1 )就事物发展过程而言,有根本矛盾和非 根本矛盾之分。
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知识点
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一、辨证唯物主义是关于联系和发展的科学1辨证唯物主义是关于联系和发展的科学唯物辨证法的内容:三大规律和一系列范畴对立统一规律是最根本的规律:1)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2)对立统一规律是理解唯物辨证法其他规律和范畴的钥匙3)矛盾分析方法是最根本的认识方法二、唯物辨证法的三大基本规律1 对立统一规律(1)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矛盾的斗争性:指矛盾双方互相排斥,互相反对的性质矛盾的同一性:指矛盾双方互相联系,互相吸引的性质两层含义:1)互相依存2)互相贯通,互相转化矛盾同一性和斗争性的关系:相互区别,相互联系区别:1)在事物发展中的地位不同2)矛盾同一性是有条件的因而是相对的3)矛盾斗争性是无条件的因而是绝对的联系:1)矛盾的斗争性是同一性的基础和前提2)矛盾的同一性是斗争性的条件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关系原理告诉我们:在分析和处理任何矛盾的时候,必须在斗争中把握同一,在同一中把握斗争,反对任何割裂两者关系的片面性,要防止一种倾向掩盖另一种倾向(2)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1)对立面的统一和斗争推动着事物的发展矛盾同一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1矛盾一方的发展以另一方的某种发展为条件◊2矛盾双方互相利用,各吸取自身的有利因素而得到发展◊3矛盾双方互相贯通,规定着事物发展的基本趋势矛盾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1斗争性推动着矛盾双方的力量变化,为质变准备了条件◊2斗争性推动着事物发生根本性质的变化(3)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矛盾的普遍性:指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有(共性)矛盾的特殊性:指不同事物的矛盾及其侧面各有不同的特点(个性)矛盾在不同过程及阶段上的特殊性:根本矛盾——贯穿始终非根本矛盾——不贯穿始终—事物发展过程的阶段性矛盾及其各方面地位、作用的特殊性:主要矛盾:分矛盾主要方面、矛盾非主要方面非主要矛盾:分矛盾主要方面、矛盾非主要方面“两点论”和“重点论”矛盾的性质:对抗性矛盾——采取外部冲突方式来解决矛盾非对抗性矛盾(4)矛盾解决的基本形式:1)矛盾一方克服另一方2)矛盾双方“同归于尽”,为新的对立双方所取代3)有些矛盾经过一系列发展阶段,最后达到对立面的融合,即融合成一个新事物2 质量互变规律(1)质、量、度质:指一事物区别于他物的内在规定性。
马克思主义哲学辩证法之三大规律
马克思主义哲学辩证法之三大规律华图教育导语:马克思主义哲学看似比较晦涩,我们很多学员在复习时容易进入误区,跟着马哲一起晦涩,纠结于马哲的某些概念,在我看来大可不必,我们在复习马克思主义哲学重要的知识点辩证法时,只要把握好其最基础的知识点就可。
以下由华图教育李小舟老师给大家梳理一下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辩证法知识点,期望对广大学员有所帮助。
我们通常把马克思主义哲学辩证法其中重点掌握其中包括三大规律,即对立统一规律,量质互变规律,辩证否定观。
对立统一规律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
(揭示了发展的动力、联系的根本内容)①矛盾的同一性:矛盾双方相互联系、相互吸引,矛盾双方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矛盾的斗争性:矛盾双方相互排斥、相互分离的性质和趋势同一性和斗争性是矛盾的两个基本属性,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相互联结,不能脱离彼此。
在分析和处理矛盾时,必须做到:在对立中把握同一,在同一中把握对立。
②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
矛盾的普遍性:一是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即处处有矛盾;二是每一事物发展过程中存在着自始至终的矛盾运动,即时时有矛盾。
矛盾的普遍性是事物的共性,是无条件的、绝对的。
普遍性启示:看问题做事情要关注事情的实质和共性,不能被一些表面的现象的东西所蒙蔽。
矛盾特殊性是指具体事物所包含的矛盾及其每一矛盾的各个方面都有其特点,是一事物区别于其他事物的本质,是世界上事物之所以有差别的根据。
矛盾的特殊性是事物的个性,是有条件的,暂时的。
特殊性启示:要求我们做事情看问题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能一刀切,不分青红皂白地生搬硬套所谓的普遍原理和方法,要有针对性。
③两点论和重点论的辩证关系两点论----同时看到主要矛盾和非主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和非主要矛盾以及主次之间的辩证关系,不能只看到一方面忽视另一方面。
重点论----就是在看到两个方面的同时,必须分清主次,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
质变量变1、度是标志事物质和量统一的哲学范畴,是指出事物保持其质的稳定性的量的限度、幅度、范围,是和事物的质相统一的数量界限。
关于马克思主义哲学三大规律
关于马克思主义哲学三大规律矛盾的普遍性原理内容: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有。
方法论:承认矛盾普遍性要求我们敢于承认矛盾,分析矛盾,揭露矛盾,寻找正确的方法解决矛盾。
下面是为大家精心整理的文章,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对立统一规律规律对立统一规律又称矛盾规律。
矛盾指事物或事物之间的对立和统一及其关系。
矛盾即对立统一。
1.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及其相互关系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原理内容:同一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依存、相互贯通的性质和趋势。
它有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矛盾着的对立面相互依存,互为存在的前提,并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二是矛盾的对立面之间相互贯通,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斗争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分离、相互排斥的性质和趋势。
方法论: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相互联结、相互制约的原理,要求我们在分析和解决矛盾时,必须从对立中把握同一,从同一中把握对立。
内因和外因辩证关系,事物的内部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内因,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
外因是事物之间的相互联系、相互影响,是事物变化的条件,它能够加速或延缓甚至暂时改变事物发展的进程。
内因和外因辩证关系的原理对于我们分析问题和指导实践活动具有重要的意义,它是我国实行独立自主、自力更生和对外开放方针的重要哲学基础。
2.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及其相互关系(1)矛盾的普遍性原理内容: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有。
方法论:承认矛盾普遍性要求我们敢于承认矛盾,分析矛盾,揭露矛盾,寻找正确的方法解决矛盾。
(2)矛盾的特殊性原理内容:矛盾的特殊性是指具体事物在其运动中的矛盾及每一矛盾的各个方面都有其特点。
三种情形:一是不同事物的矛盾各有其特点;二是同一事物的矛盾在不同发展过程和发展阶段各有不同特点;三是构成事物的诸多矛盾以及每一矛盾的不同方面各有不同的性质、地位和作用。
方法论:分析矛盾特殊性,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3)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
即共性与个性的关系。
矛盾的共性是无条件的、绝对的,矛盾的个性是有条件的、相对的。
2020考研政治马原三大规律核心知识点总结
【导语】政治学科中,马原的学习务必要重视框架的作⽤,这既有利于⼤家的背诵,更有利于实际考试中分析题的作答。
⽆忧考整理了2020考研政治马原三⼤规律核⼼知识点总结,⼀起看看吧。
很多考⽣认为考研政治只要考前突击背诵⼀下,就可以拿⾼分了,实则不然。
马原作为考研政治中⽐较重要的⼀门学科,其内容⽐较抽象难懂,尤其是哲学部分,只靠死记硬背是很难得分的,今天⽼师就帮⼤家梳理⼀下哲学中的⼀⼤板块——辩证法的三⼤规律,这是我们哲学部分很重要的⼀个部分,也是今年考研政治马原部分极有可能命制分析题的,⼤家⼀定要重视起来。
辩证法的核⼼考点包括三个部分:两⼤特征、五对范畴和三⼤规律,其中三⼤规律是重中之重,尤其是对⽴统⼀规律,是分析题的重要命题点,不仅需要⼤家理解,⽽且需要识记下来。
下⾯就带⼤家梳理⼀下具体的内容: 考察形式:对⽴统⼀规律常以分析题的形式考察,是哲学部分的⼀个重要考点,去年这⾥没有命制考题,今年要引起重视,其他两⼤规律经常以选择题的形式考察。
(⼀)对⽴统⼀规律 1.对⽴统⼀规律是唯物辩证法体系中的实质和核⼼。
这是因为: (1)对⽴统⼀规律揭⽰了事物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和永恒发展的内在动⼒; (2)对⽴统⼀规律是贯穿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以及唯物辩证法基本范畴的中⼼线索,也是理解这些规律和范畴的“钥匙”; (3)对⽴统⼀规律提供了⼈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法——⽭盾分析法,它是对事物辩证认识的实质; (4)是否承认对⽴统⼀学说是唯物辩证法和形⽽上学对⽴的实质。
常考的是第⼀和第四点,⼀定要理解掌握。
2.⽭盾的同⼀性和⽃争性的辩证关系(重要的分析题考点) (1)含义:同⼀性是指⽭盾双⽅相互依存、相互贯通的性质和趋势;⽃争性是⽭盾着的对⽴⾯之间相互排斥、相互分离的性质和趋势。
(2)特点:⽭盾的⽃争性是⽆条件的、绝对的;⽭盾的同⼀性是有条件的、相对的。
(3)联系:①⽭盾的同⼀性是以差别和对⽴为前提的,是包含差别和对⽴的同⼀。
哲学三大规律
哲学三大规律对立统一规律对立统一规律即事物的矛盾规律,揭示了事物联系的根本内容和发展的动力,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
质量互变规律事物的质、量、度。
任何事物都具有质和量这两种规定性。
质是指一事物区别于它事物的内部的规定性。
量是指事物存在和发展的规律。
一定的事物都具有一定的质和一定的量。
是质和量的统一体。
?质与事物是直接同一的,一定的质就是一定的事物。
质是人们区分、认识具体事物的客观依据。
量与事物不是直接同一的。
事物在一定范围内量的变化,只要不引起质的变化,一事物仍保持其质的稳定性,仍是原来的事物。
这种保持事物质的数量界限就是度。
度是质和量的统一。
否定之否定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是事物矛盾运动的进一步展开,它所提示的是事物发展的道路和总趋势。
1、事物的肯定方面和否定方面。
肯定方面是指保持事物自身存在和性质稳定的方面;否定方面则是事物否定自身存在,促使事物质变走向死亡的方面。
肯定方面和否定方面是事物内部固有的相互依存、相互排斥的两个方面。
任何事物都是肯定和否定这两个方面的矛盾统一体。
2、辩证的否定。
(1)辩证的否定是事物的自身否定。
由于事物自身所固有的肯定因素和否定因素的对立统一,当事物的肯定方面占主导地位时,事物保持自身质的稳定性,处于量变阶段,而当矛盾双方长期斗争,否定方面战胜肯定方面而居于支配地位时,发生矛盾转化,量变也转化为质变,以致该事物死亡,发展为新事物。
(2)辩证的否定是事物发展和联系的环节:①否定是事物发展的决定性环节。
事物的发展是旧事物死亡和新事物产生,是质变;发展只能通过否定旧事物才能实现。
任何新事物都是在否定旧事物的基础上产生和发展起来的;没有否定,就没有旧事物的死亡和新事物的诞生,也就没有发展。
②否定是事物联系的环节。
否定是新事物代替旧事物,新旧事物有着本质的区别。
但是,新事物是从旧事物的结体中脱胎出来的,是在旧事物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新旧事物之间的这种内在的、必然的联系,正是通过否定这个环节实现的,表现出事物发展过程中连续性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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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三大规律
(1)对立统一规律
①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和源泉。
矛盾统一性在事物发展中作用的表现使矛盾双方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相互转化,矛盾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作用的表现是推动事物量变和质变。
②事物发展过程中的内因和外因的辩证关系及其方法论意义。
任何事物的变化发展都是内因与外因的统一,内因是根据,外因是条件,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
坚持内外因相统一的观点,坚持内因论反对外因论,又要反对忽视外因的片面观点。
坚持自力更生与对外开放的统一。
③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关系及其方法论意义。
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相互区别、相互联系,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任何事物都是共性和个性的统一,共性寓于个性之中,个性与共性相联系而存在。
坚持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相统一的观点,反对把两者剥离开来的形而上学观点,坚持从特殊到普遍再到特殊的认识秩序。
坚持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理论与实践。
④矛盾发展的不平衡性原理与方法论意义
事物的主要矛盾和非主要矛盾相互区别,相互作用,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坚持抓中心、抓重点、抓关键并兼顾其他。
矛盾的主要方面与非主要方面相互区别、相互作用,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坚持分清主次,分清本质和现象、主流和支流。
坚持唯物辩证法两点论和重点论相统一的观点和方法,坚持两点论,反对一点论,坚持重点论,反对均衡论。
⑤矛盾分析方法
矛盾分析方法是唯物辩证法方法论体系中的最根本的认识方法。
内容:分析矛盾特殊性的方法,“两点论”与“重点论”相结合的方法,抓关键、看主流的方法,在对立中把握同一与在同一中把握对立的方法,批判与继承相统一的方法等。
(2)量变质变规律
①质:一事物成为自身并区别于它事物的规定性。
事物质的规定性是由事物内部矛盾的特殊性所决定的。
量:事物存在和发展的规模、程度、速度以及它的构成成分在空间上的排列组合等可以用数量表示的规定性。
认识量的意义:是认识的深化和精确化;只有正确了解事物的量,才能正确估计事物在实践中的地位和作用。
度:事物保持自己质的数量界限,即事物的范围、幅度和限度。
它的极限叫关节点,超出了关节点,事物就形成了新的质量统一。
认识度才能确切地把握事物的质,不致混淆不同韵事物;认识度才能为实践活动提供正确的准则即适度原则,防止“过”或“不及”。
区分量变和质变的根本标志是事物的变化是否超出度,在度的范围内的变化是量变,超出度的变化是质变。
②量变与质变辩证关系的内容:相互区别、相互转化、相互渗透。
事物变化和发展的状态与形式,由量变到质变,由质变到量变,循环往复不断前进;量变中有部分质变,质变中有量的扩张。
③量变与质变辩证关系的意义:在理论上坚持量变和质变相统一的观点,反对把两者割裂开来的“激变论”和庸俗进化论的形而上学观点;在实践上,即要重视量变,又要重视质变。
(3)否定之否定规律
①辩证否定观原理:辩证的否定是事物的自我否定,是事物发展的环节和联系的环节,是扬弃。
坚持辩证否定观,反对形而上学否定观,正确对待中外文化遗产,坚持批判继承创新,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古为今用,洋为中用。
②否定之否定规律:事物变化发展的方向道路是由肯定到否定再到否定之否定的循环往复的过程。
坚持事物变化发展的前进性和曲折性相统一的观点与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