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绿色货运发展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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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绿色货运发展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作者:马智勇
来源:《全国流通经济》2020年第02期
摘要: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公布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创建城市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按照《通知》要求,河北省衡水市将全面提升城市绿色货运配送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本文简要分析衡水市在绿色货运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创建工作提出建议。
关键词:衡水市;绿色货运;对策
中图分类号:F542;;文献识别码:A;;文章编号:
2096-3157(2020)02-0042-02
随着全球日益加剧的能源危机,石油资源需求日趋紧张,对道路货运业的影响也越来越明显。另外,全球变暖不断加剧,油料燃烧与污染物排放在其中起着不可低估的作用。“绿色货运”正是在这种背景下提出的一种提高道路货运效率、推广节能减排技术、提倡安全生产,促进道路货物运输行业高效、绿色、安全发展的新理念。虽然绿色货运之路是大势所趋,但绿色货运在我国的发展却非常缓慢。因此,深入研究、探讨绿色货运发展的问题、对策等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实际意义。
一、衡水市绿色货运发展存在的问题
1.综合配送网络不够完善
河北省衡水市已建成形成较为完备物流运输通道和多级配送节点体系。但通道与节点间的有机融合,尤其是大进大出的干线运输与小批量多批次的城市配送之间的高效衔接仍需进一步加强,各层级物流节点的布局与功能协同不够完善。
2.通行管理政策没有细化
目前,衡水市执行对重中型货运车辆实行限时限区域通行管理通行的政策。对保障城市基本运行的其他城市配送车辆,特别是绿色能源及新能源配送车辆并未给予足够的通行优惠政策,对城市配送车辆通行管理政策进性细化。
3.新能源车辆推广力度不够
现阶段,新能源汽车的产品性能还不够成熟,故障率较高、续航里程短、电池衰减严重等问题导致大部分物流企業处于观望状态,使用积极性普遍不高。加之政府对于新能源配送车辆补贴力度较弱,导致衡水市新能源车辆普及率较低,城市配送绿色化程度不高。
4.物流市场环境亟需整合优化
衡水市物流业实现了快速发展,培育了一批龙头物流企业,引进了一些全国知名物流企业落户,但与国内发达地区相比仍处于起步阶段,物流市场环境仍不理想。全市物流企业仍以大量运输业主、货代企业为主,规模以上物流企业占比较少,绝大多数物流服务主体规模小,分布散,无照经营穿插其中,物流服务大多处于价值链的低端,服务差异化程度低,低价策略仍是此类中小企业竞争的手段,竞争手段不规范使物流市场的运行受到一定损害。
5.技术标准没有统一规范
衡水市城市配送技术标准不统一问题较为突出,主要表现为:各种运输方式之间的装备标准不统一;物流器具标准不配套;产品包装标准与物流设施标准之间缺乏有效的衔接;信息系统之间缺乏接口标准等。
二、衡水绿色货运发展对策
1.建设三级城市配送节点网络
对接《衡水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年)》和交通发展战略规划,调整优化物流园区、物流基地、配送中心三级物流节点布局。
一是提高物流园区的干支衔接能力。围绕衡水铁路物流基地、衡水菜鸟智慧综合物流园区等重大物流枢纽,建设一批通达全国、衔接高效、功能完善的现代化物流集聚区。
二是推进公共配送中心改扩建。推进衡水菜鸟公共配送中心和桃城区冀通快递物流园等加快建设。对有条件且地理位置满足城市配送服务半径需要的传统长途客运、货运站、公交首末站以及仓库等设施,进行标准化改造,将其升级改造为城市物流公共配送中心;推动一批企业自有自用的配送中心开展标准化改造,鼓励企业采用先进分拣设备、标准化设施、立体化仓库等先进设施设备,并向社会开放。
三是推动末端配送网点的共建共用。优化商业区、居民社区配送网点的布局和功能,在营业面积超过1000平方米的大型商业网点、批发市场建设货物接卸场地、临时堆场以及停车设施,并鼓励和引导企业将自用停车场、配送站点向社会开放。每5000人设置一个社区配送节点,利用社区居委会、物业管理用房、连锁商业网点、办公楼门卫传达室等资源设立末端配送网点,鼓励推广设置智能快递箱。
2.优化配送车辆通行管控政策
依托重点物流企业、大型物流园区、第三方物流企业建设共同配送车队。对符合条件的社会车辆,采取公司化经营权管理与车辆经营权管理相结合的模式进行整合。在权属不变的情况下,通过统一车辆标识的方式进行统一协调管理。
一是规范配送车队管理文件。与交警等部门联合制定共同配送车队管理文件,对条件、申请程序、核查、认定、经营模式、标识等各项工作进行规范。对符合标准条件的企业、车辆进行登记、备案。
二是加快淘汰不合规的城市配送车辆。制定衡水市城市配送车辆选型地方标准,淘汰不合规配送车辆,鼓励使用新能源及绿色环保车辆。中心城区入城燃油货运车辆总量,到2020年达到减少2000辆以上的目标。
三是加快落实通行、便利化停靠政策。结合《衡水市公安局关于鼓励倡导规范能源物流配送行业管理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在同时申请办理市区通行证的条件下,新能源货车享受优先办理。针对1.8吨及其以下的蓝牌新能源小型货车市区全线通行,早晚高峰禁行。针对1.8吨以上的蓝牌新能源货车除市区主要路段禁行外通行,早晚高峰禁行。
3.促进标准化新能源车辆更新改造
一是制定新能源城配物流车的准入标准。包括新能源车的车型、质量、续航里程、充电时间等标准的制定。
二是建立城市配送燃油货车的退出机制。推广新能源货车的应用,建立传统燃油城配货车的按比例退市计划。
三是持续对新能源城配物流车的补贴政策。充分用好财政政策,对纯电动物流车辆,延续补贴政策,鼓励新能源车应用的可持续发展。
四是完善新能源城配物流车充电配套设施建设。加快充电桩的配套设施建设,在货物集散地、货车停车场,根据各物流园区及货物集散地的具体情况设立充电桩。
4.推进货运配送全链条信息交互共享
构建政府监管平台、公共服务平台和企业商务平台三级信息平台体系,实现政府公共信息和企业脱敏信息的交换共享,提高城市配送的智能化组织和治理水平。
一是大力推进城市配送信息标准建设。解决涉及部门和行业间的资料编码标准、数据传输标准、信息系统标准、信息条形码标准、票据标准、运输器具标准等问题,为城市配送信息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