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危重孕产妇救治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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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危重孕产妇救治实施方案
. 急危重症孕产妇救治中心建设实施方案(试行)为加强我院急危重症孕产妇急救工作,根据原山东省卫计委《关于开展“六大中心”建设完善重点疾病防治康复体系的实施意见(XXXX年)》以及《市危急重症孕产妇管理救治实施方案》、《市危急重症孕产妇和新生儿转会诊及抢救管理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经医院研究决定建设急危重症孕产妇救治中心(以下称“中心”),并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意义通过建章立制和明确工作流程,进一步畅通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不断提高妇产科应急救治能力,以期达到更加及时、迅速、有序的抢救急危重症孕产妇,确保母婴安全,持续降低全县孕产妇死亡率。
二、适用范围在县域范围因各种妊娠合并症、并发症或其它因素危及孕产妇生命安全的急危重症孕产妇的抢救。
三、工作措施(一)完善组织架构。
为提高全县急危重症孕产妇救治工作质量和效率,及时协调救治相关工作,保障急危重症孕产妇获得及时有效救治,成立急危重症孕产妇救治中心建设领导小组、院内急救专家组,分别负责抓好组织协调及县域内急危重症孕产妇的救治、会诊、出诊、咨询、技术指导、技术培训和技术评估等任务。
(二)明确岗位职责。为提高协作意识和救治水平,建立院内急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协作制度,进一步明确医疗、医技、药剂及
职能部门职责,强化院内合作救助力度,形成“多科合作、全院联动”的救治响应机制、协作机制。
(三)梳理工作流程。为使急危重孕产妇救治工作科学有序,进一步制定和完善“急危重孕产妇急救转运流程”、“急危重症孕产妇会诊流程”、“产科新生儿科协作流程”等各项工作流程。
(四)配套工作制度。为使多科室协作意识和上下联动能力得到不断提升,建立和完善急危重孕产妇管理制度、首诊负责制度、抢救制度、会诊制度、转诊制度、信息登记报告制度、业务培训制度、急救演练制度、急救绿色通道制度、物资保障制度及质控会议制度、领导小组例会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
四、保障措施(一)统一思想认识。
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高龄孕产妇数量增加,发生孕产期合并症、并发症风险亦随之明显增加。
医院建设危急重症孕产妇救治中心,既是响应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更是通过健全运行机制,畅通绿色通道,确保危急重症孕产妇能够得到快速、高效的救治,有效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围产儿死亡率,保障医疗安全的一项有效重要措施。
全院上下尤其是相关科室及人员,要充分认识建设危急重症孕产妇救治中心的目的意义,严格遵守相应规章制度、规范和流程,充分履职尽责,为“中心”建设做出应有努力。
(二)加强调度检查。“中心”建设领导小组将强化工作调研,及时掌握“中心”运行情况,并按照相关制度要求定期召开会议,切实
解决“中心”运行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质量控制组要制定质控标准,认真抓好质控工作,定期分析急危重症孕产妇救治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并加以落实。(三)落实奖惩措施。为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和流程和岗位职责的落实,切实提高急危重症孕产妇应急抢救能力,有效控制孕产妇死亡率,对履职尽责并做出积极贡献的科室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因管理失误和医疗责任造成孕产妇死亡的科室和个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附件:
1、急危重症孕产妇救治中心组织架构
2、急危重症孕产妇救治中心相关工作制度
3、急危重症孕产妇救治中心相关流程二〇一九年四月日附件1:
急危重症孕产妇救治中心组织架构
一、急危重症孕产妇救治中心建设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一、目的意义通过建章立制和明确工作流程,进一步畅通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不断提高妇产科应急救治能力,以期达到更加及时、迅速、有序的抢救急危重症孕产妇,确保母婴安全,持续降低全县孕产妇死亡率。
二、适用范围在县域范围因各种妊娠合并症、并发症或其它因素危及孕产妇生命安全的急危重症孕产妇的抢救。
三、工作措施(一)完善组织架构。
为提高全县急危重症孕产妇救治工作质量和效率,及时协调救治相关工作,保障急危重症孕产妇获得及时有效救治,成立急危重症孕产妇救治中心建设领导小组、院内急救专家组,分别负责抓好组织协调及县域内急危重症孕产妇的救治、会诊、出诊、咨询、技术指导、技术培训和技术评估等任务。
(二)明确岗位职责。为提高协作意识和救治水平,建立院内急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协作制度,进一步明确医疗、医技、药剂及职能部门职责,强化院内合作救助力度,形成“多科合作、全院联动”的救治响应机制、协作机制。
(三)梳理工作流程。为使急危重孕产妇救治工作科学有序,进一步制定和完善“急危重孕产妇急救转运流程”、“急危重症孕产妇会诊流程”、“产科新生儿科协作流程”等各项工作流程。
(四)配套工作制度。为使多科室协作意识和上下联动能力得到不断提升,建立和完善急危重孕产妇管理制度、首诊负责制度、抢救制度、会诊制度、转诊制度、信息登记报告制度、业务培训制度、急救演练制度、急救绿色通道制度、物资保障制度及质控会议制度、领导小组例会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
四、保障措施(一)统一思想认识。
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高龄孕产妇数量增加,发生孕产期合并症、并发症风险亦随之明显增加。
医院建设危急重症孕产妇救治中心,既是响应上级主管部门
要求,更是通过健全运行机制,畅通绿色通道,确保危急重症孕产妇能够得到快速、高效的救治,有效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围产儿死亡率,保障医疗安全的一项有效重要措施。
全院上下尤其是相关科室及人员,要充分认识建设危急重症孕产妇救治中心的目的意义,严格遵守相应规章制度、规范和流程,充分履职尽责,为“中心”建设做出应有努力。
(二)加强调度检查。“中心”建设领导小组将强化工作调研,及时掌握“中心”运行情况,并按照相关制度要求定期召开会议,切实解决“中心”运行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质量控制组要制定质控标准,认真抓好质控工作,定期分析急危重症孕产妇救治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并加以落实。(三)落实奖惩措施。为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和流程和岗位职责的落实,切实提高急危重症孕产妇应急抢救能力,有效控制孕产妇死亡率,对履职尽责并做出积极贡献的科室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因管理失误和医疗责任造成孕产妇死亡的科室和个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附件:
1、急危重症孕产妇救治中心组织架构
2、急危重症孕产妇救治中心相关工作制度
3、急危重症孕产妇救治中心相关流程二〇一九年四月日附件1:
急危重症孕产妇救治中心组织架构
一、急危重症孕产妇救治中心建设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