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参与采纳意见的说明(1)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
由于本项目 2017 年 12 月 13 日委托环评单位编制该项目的环评报告,而《环境影 响评价工作参与办法》于 2018 年 4 月 16 日由生态环境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因此,未能满足《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参与办法》第九条:建设单位 应当在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 7 个工作日内,通过其网站、建设项目所在地公 共网站网站或者建设项目所在地相关政府网站进行第一次公示,但我单位根据原公参暂 行办法进行了第一次公告,公示了①建设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② 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③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④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 和途径;⑤同时发放了问卷调查表。
生活垃圾的处理主要有填埋、堆肥以及焚烧,建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占用大量的土 地,且容易造成大气、水源以及土壤的二次污染;城市生活垃圾堆肥由于垃圾成分复杂, 堆肥成本高,产品应用有限,经济效益不明显,且容易造成重金属迁移、病菌等二次污 染;垃圾焚烧发电作为当今有效的垃圾处理手段,其占地少、处理周期短、无害化程度 高、资源化效果好,建设焚烧环保发电项目,不仅可以有效地控制二次污染,进一步提 升环卫工作的面貌,改善人居环境,而且也能满足公众环保意识的快速提升,在许多发 达国家得到广泛应用,也已经成为中国大、中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发展趋势。
我单位于 2017 年 12 月 13 日确定了项目环评编制单位,2018 年 5 月 15 日进行了 第一次评审会,在这期间,我公司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参与暂行办法》进行了 2 次公示,并根据项目的敏感程度进行相关知识的宣传以及座谈会、参观调研等一系列工 作。在报告的修改期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参与办法》于 2018 年 4 月 16 日由生态环 境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因此,未能满足《环境影响评价 工作参与办法》第九条至第十一条的规定,本次编制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根据 已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格式要求进行编制,根据实际 做出的公众参与工作编制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书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环境影响评价(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简称EIA)是指在规划和实施新项目时,对项目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进行科学、全面的评估的过程。
公众参与是环境影响评价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旨在通过广泛征求公众的意见和建议,使决策过程更加透明、公正,确保项目的环境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内,并促进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具有一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首先,公众是受到环境影响的直接利益相关者,也是项目所在地区的居民和社会成员。
他们对项目的环境影响有着独特的感知和认识,可以提供珍贵的意见和建议,帮助决策者更好地了解项目对环境的潜在影响。
其次,公众参与可以提高决策的合法性和可接受性,避免因决策者的个人偏见和权力过度集中而导致的不公正决策。
通过广泛征求公众的意见,可以充分考虑各方利益和需求,实现公正平衡,提高项目决策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最后,公众参与可以培养公民责任感和环保意识。
通过参与决策和监督,公众可以更加了解环境问题的重要性,增强环保的意识和主动性,推动社会向可持续发展方向迈进。
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的实施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和程序。
首先,公众参与应该早期介入,确保公众在项目决策的早期阶段就能够了解项目的内容和可能的环境影响,并能够提出自己的关注点和疑问。
其次,公众参与应该具有平等性和透明度,即所有参与者都应该有平等的机会了解和表达自己的意见,决策过程应该公开透明,确保信息的对称性和真实性。
再次,公众参与应该包括多种形式和多个阶段,可以通过公众听证会、社区座谈会、在线调查等方式进行,确保不同群体的需求和意见得到充分考虑。
最后,公众参与应该是双向的,即不仅要真诚听取公众的意见,还要向公众反馈决策结果和采纳的意见,并解答公众的疑问,增加决策的可信度和透明度。
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的具体操作可以采用以下步骤。
首先,制定参与计划,明确参与的目标、范围和方式。
其次,开展公众信息披露,向公众公开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和评价结果,通过多种媒体向公众广泛宣传项目信息。
松桃县蓼皋镇大坪盖锰矿(整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
松桃县蓼皋镇大坪盖锰矿(整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1、概述松桃县蓼皋镇大坪盖锰矿位于松桃县城南西平距45km处的寨英镇中山—大坪盖一带,属寨英镇管辖,是由贵州省松桃百川矿业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整合项目。
根据黔国土资函[2008]356号《关于铜仁地区锰矿整合和合理调整布局补充方案审查意见的函》,大坪盖锰矿由原松桃县大坪盖锰矿(5万t/a)和松桃县中山锰矿(5万t/a)整合而成。
根黔国土资储备字[2010]57号“关于《贵州省松桃县大坪盖锰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的证明”,截至2009年3月,矿区范围内锰矿保有资源量(122b+333+2s22)527.32万吨,其中:(122b)145.93万吨,(333)225.13万吨,(2s22)156.26万吨。
矿山在2010年6月20日经贵州省国土资源厅以(黔国土资矿管函[2010]441号)“关于印发《松桃县蓼皋镇大坪盖锰矿(整合)开发利用方案审查意见》的函”同意对专家评审意见予以备案。
根据贵州省国土资源厅颁发的采矿许可证(C5200002011022120106059,有效期限自2011年2月至2031年2月),开采规模10万t/a,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矿区范围由14个拐点坐标圈定,矿区面积为5.2732km2,开采深度由1350m至700m标高。
根据开发利用方案,本矿开采矿层为一层,设计划分为两个采区开采,开采顺序为:一采区→二采区。
设计采用平硐-斜井开拓,“房柱法”进行采矿。
设计利用已有原中山锰矿848主平硐作为主平硐,利用已有原大坪盖锰矿主斜井作为副斜井,利用已有原大坪盖锰矿回风斜井作为回风斜井;整合后保留原中山锰矿848工业场地作为整合后848工业场地,利用原大坪盖锰矿干溪工业场地作为整合后的干溪工业场地。
矿山产品方案为开采销售原矿,地面工业场地内采用窄轨、汽车运输,场外由汽车外运销售。
本项目属于锰矿井工开采类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主要体现在采矿活动引起的地表塌陷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影响,地表沉陷可能对评价范围内公路、河流、村寨房屋等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或破坏;采矿可能会使矿层上覆含水层地下水漏失,使矿区内泉水干涸,以及矿山地面生产活动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等对区域环境造成的污染影响。
2023年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之环评技术导则与标准自我检测试卷A卷附答案
2023年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之环评技术导则与标准自我检测试卷A卷附答案单选题(共30题)1、某新建高速公路位于2类声环境功能区。
依据该高速公路设计车流量计算得到距高速公路中心线300m处夜间噪声贡献值为50dB(A),400m处夜间噪声预测值为50dB(A)。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该项目声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应为高速公路中心线两侧()范围内。
A.100mB.200mC.300mD.400m【答案】 C2、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生态现状调查阶段的工作内容不包括()。
A.调查区域内涉及的气候、土壤、水文等非生物因子特征B.调查区域内涉及的生态系统类型,结构、功能和过程C.调查区域内受保护的珍稀濒危物种、土著种和特有种D.调查区域内生态替代方案的选线、选址合理性【答案】 D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 2.2—2018),大气污染源排放的污染物按存在形式分为()。
A.一次污染物和二次污染物B.颗粒态污染物和气态污染物C.基本污染物和其他污染物D.直接污染物和间接污染物【答案】 B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试行)》,土壤环境现状监测布点的原则为()。
A.现有数据与现场监测相结合B.均布性与代表性相结合C.上、下风向对照原则D.近多远少原则【答案】 B5、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属于大气环境影响预测的步骤。
A.确定评价等级B.确定评价范围C.确定气象条件D.确定面源排放温度【答案】 C6、根据《地下水质量标准》,以下可不作为地下水质常规监测项目的是()。
A.氨氰B.氰化物C.溶解性总固体D.总大肠菌群【答案】 A7、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高锰酸盐指数Ⅲ类、Ⅳ类标准限值分别是()。
A.4mg/L、6mg/LB.4mg/L、10mg/LC.6mg/L、10mg/LD.10mg/L、15mg/L【答案】 C8、地形数据的来源应予以说明,地形数据的精度应结合评价范围及()进行合理选择。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普陀区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规定》的通知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普陀区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9.07.30•【字号】•【施行日期】2019.09.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普陀区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规定》的通知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上海市普陀区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规定》已经2019年7月2日区政府第6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2019年7月30日上海市普陀区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规定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的公众参与活动,促进民主决策,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沪委办发〔2017〕14号)等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定义)本规定所称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以下简称“公众参与”),是指区政府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时,应当听取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方面的意见,并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团体、基层组织、社会组织意见的活动。
本规定所称的重大行政决策,是指列入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的事项。
第三条(适用范围)区政府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前开展公众参与的,适用本规定。
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基本原则)区政府鼓励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的制定,公众参与实行公开、平等、广泛和便民的原则。
除依法需要保密或者为了保障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以及情况紧急需要立即作出决定的情形外,应当组织公众参与。
第五条(实施单位)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公众参与活动,由决策承办单位负责具体实施。
第六条(参与方式)决策承办单位应当采取便于社会公众参与的方式充分听取意见,依法不予公开的决策事项除外。
蒙西~晋中特高压交流工程公众参及说明
蒙西~晋中特高压交流工程公众参与说明建设单位:国家电网公司2018年4月 北京目 录1 公众参与原则 (1)2 公众参与组织形式 (1)2.1 实施主体 (1)2.2 公众参与对象 (1)2.3 公众参与的方式 (1)3 环评信息公开 (1)4征询公众意见 (9)4.1 环评信息公示期间征询意见 (9)4.2 现场问卷调查 (9)4.3 公众意见统计分析 (9)4.4公众参与的合法性、有效性、代表性和真实性 (11)4.5公众意见采纳与否的说明 (12)5公众参与结论 (12)1 公众参与原则为推进和规范建设本项目的建设,保障公众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维护公众环境权益,建设单位开展了本工程的公众参与工作。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同时依据工程沿线环保部门相关管理规定,本工程的公众参与工作以依法、有序、公开、便利的原则开展。
2 公众参与组织形式2.1 实施主体本工程公众参与调查及公示工作,由建设单位国家电网公司实施。
2.2 公众参与对象本工程公众参与对象主要为工程沿线相关单位、可能受影响的公众。
2.3 公众参与的方式本工程选址、选线过程中,有相关单位及专家的参与。
建设单位先后采取首次信息公示、报告书简本公示和第二次信息公示等方式发布本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并发放公众意见调查表,征求公众意见。
3 环评信息公开本工程环评信息公开实施过程见表3-1。
(1)第一次信息公示建设单位委托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后,在蒙东电力公司和山西电力公司对外网站进行了第一次信息公示,如图3-1、3-2所示。
(2)第二次信息公示通过工程分析,在充分的环境现状调查、现状监测、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后,编制完成环评报告书简本后,建设单位于2017年8月24日在蒙东电力公司和山西电力公司网站进行了环评信息第二次公示,并提供了环评报告简本的链接,如图3-3、3-4所示。
建设单位于2017年8月26日在内蒙古自治区《北方新报》、2017年8月25日在山西省《山西青年报》进行了公示,如图3-5、图3-6所示。
陕西高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技术改造升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模板】
XX公司技术改造升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建设单位:XX公司二0二0年七月1概述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旨在了解社会各界的态度和观点,使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和运行更加完善,更加合理。
在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实施公众参与,可提高评价的有效性,并在公众参与的活动中提高了全民的环境保护意识,进一步促进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完善,保护生态环境,提高环境质量,确保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
实施公众参与有利于最大限度地发挥项目的综合效益和长远利益,使建设项目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三者得到统一。
公众参与是为了充分了解社会各界人士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和观点,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因此公众参与力求调查对象的广泛性、代表性、合理性和科学性,以确保整个调查过程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本项目实施公众参与评价。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的规定,使公众更了解拟建项目的建设内容,XX公司委托核工业二〇三研究所进行《XX公司技术改造升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相关规定,在环评报告委托编制期间,分别通过网站公示、张贴公示和报纸公示等多种方式对项目情况进行了公示。
公示期间,建设单位未收到公众对本项目在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
在向生态环境部主管部门上报环境影响报告书前,建设单位根据相关要求组织编制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并于2020年6月11日对拟上报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在网络上进行了信息公示,同时在三秦都市报先后进行两次登报公示,公开的内容不包含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过程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开展,公众参与过程有效、结果可信。
2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情况2.1公开内容及日期我公司于2020年4月9日委托核工业二〇三研究所开展《XX公司技术改造升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在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7个工作日内,即于2020年4月14日在XX公司网站在线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链接【网址】)。
环评报告公示:公众参与与说明、方式与途径
目录1概述 (1)2公示信息及征求意见 (2)2.1公开内容及日期 (2)2.2公示方式 (2)2.3公众意见情况 (6)3征求意见稿公示情况 (7)3.1公示内容及时限 (7)3.2公示方式 (8)3.3查阅情况 (12)3.4公众提出意见情况 (13)4其它公众参与 (13)5公众意见处理情况 (13)5.1公众意见概述和分析 (13)5.2公众意见采纳情况 (13)5.3公众意见未采纳情况 (14)6其它 (14)7承诺 (14)1概述热镀锌(galvanizing)也叫热浸锌和热浸镀锌,是将钢、铸铁等金属浸入熔融液态锌金属或锌合金中获得镀层的一种工艺技术。
是一种有效的金属防腐方式,主要用于各行业的金属结构设施上。
是将除锈后的铸件浸入450℃左右融化的锌液中,使铸件表面附着锌层,从而起到防腐的目的。
近年来,随着高压输电、交通、通讯事业迅速发展,对铸件的防护需求越来越高,热镀锌型材需求量也不断增加。
为了满足市场需求,提高产品的竞争力,同时实现企业自身的发展,贵州华宏正元交通工程有限公司拟在贵州省铜仁市玉屏县大龙镇蔡溪村(大龙经济开发区石阡产业园),租赁大龙经济开发区石阡产业园已建成的标准化厂房,实施“年产8万吨热镀锌生产线新建项目”。
拟建项目生产工艺成熟可靠、选择的设备先进,产品质量稳定,生产成本低,是我国热镀锌加工最先进的技术。
主要是热镀锌加工,本项目主要为输电线路铁塔、通讯铁塔、铁构架及铁构件进行热镀锌,年热镀锌8万吨构件,其生产工艺流程如下:原料→酸洗→水洗→助镀→热浸镀锌→冷却→无铬钝化→检验→包装→交付。
在项目建设和设备选购上选用当前国际国内和最新《国家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导向目录》推荐使用的低污染、低排放、低能耗、低水耗、经济高效的清洁生产工艺和先进的生产设备,保证生产工艺和装置的先进性,资源、能源利用的可持续性,并根据热浸镀锌生产技术要求,按照现行国内先进的技术规范对工厂进行设计和建设,新建生产车间按照国内最高标准建成标准化生产车间,确保产品质量全部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
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生态环境部•【公布日期】2018.07.16•【文号】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施行日期】2019.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影响评价正文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已于2018年4月16日由生态环境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2018年7月16日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第一条为规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保障公众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可能造成不良环境影响并直接涉及公众环境权益的工业、农业、畜牧业、林业、能源、水利、交通、城市建设、旅游、自然资源开发的有关专项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和依法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
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除外。
第三条国家鼓励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遵循依法、有序、公开、便利的原则。
第四条专项规划编制机关应当在规划草案报送审批前,举行论证会、听证会,或者采取其他形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草案的意见。
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听取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鼓励建设单位听取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
第六条专项规划编制机关和建设单位负责组织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过程的公众参与,对公众参与的真实性和结果负责。
专项规划编制机关和建设单位可以委托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或者其他单位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具体工作。
第七条专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本办法未作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的相关规定执行。
环评公众参与建议意见
环评公众参与建议意见随着环保意识的提高,人们对环境问题越来越关注。
环境影响评价(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简称EIA)是一项重要的环境保护工作,旨在评估某个项目对环境可能带来的影响,并制定相应的措施进行管理和保护。
公众参与是环评过程中的重要环节,通过公众参与,可以增加环评的透明度和公正性,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下面我将列举一些环评公众参与建议意见,希望能对相关部门的决策有所帮助。
1. 加强信息公开和公示制度,及时向公众公布环评报告和评估结果。
公众有权了解项目的环境影响和风险,并对相关决策提出合理建议。
2. 建立多种形式的公众参与机制,如举办听证会、座谈会等,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环评过程,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3. 提供专业培训和教育,提高公众对环评的认知和理解能力。
通过增加公众的环保知识,使其更好地参与环评过程,发挥自己的作用。
4. 加强环评专家的独立性和专业性,确保评估结果的客观性和科学性。
避免利益冲突和不当干预,保证环评过程的公正性。
5. 鼓励公众组织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评工作,发挥其在环保领域的专业经验和影响力。
通过多方合作,共同推动环评工作的顺利进行。
6. 强化对环评报告的审查和监督,确保评估结果的真实可信。
建立独立的监督机构,对环评过程和结果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7. 提高公众对环评决策的参与度和决策权。
通过开展民意调查和问卷调查等方式,了解公众对环评决策的态度和建议,为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8. 加强对公众意见的反馈和回应,及时回复公众提出的问题和建议。
公众参与环评过程是一种权利和责任,相关部门应积极回应公众的关切和要求。
9. 加大对环评公众参与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环评工作的知晓度和参与意愿。
通过媒体宣传、社区教育等方式,普及环评知识,鼓励公众参与环保事业。
10. 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明确公众参与环评的权利和义务。
通过法律的保障,确保公众在环评过程中的参与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建设规划方案的公众参与与民众意见采纳
建设规划方案的公众参与与民众意见采纳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和社会意识的觉醒,公众参与城市建设规划的呼声越来越高。
传统上,城市规划是由政府和专业规划师制定的,而公众参与的机会相对较少。
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对城市规划的关注度不断提高,对自己居住环境的质量要求也越来越高,因此,建设规划方案的公众参与和民众意见的采纳变得尤为重要。
公众参与城市建设规划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
首先,公众参与可以增加规划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城市规划不再是少数人的决策,而是广大市民共同参与的过程,这可以避免一些利益集团的干预,确保规划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其次,公众参与可以提高规划的质量。
专业规划师可能会忽略一些细节或者无法全面考虑市民的需求,而市民参与可以提供更多的意见和建议,使规划更加完善。
最后,公众参与可以增强市民的归属感和参与感。
市民参与规划的过程中,可以更好地了解规划的目标和内容,从而更好地为自己的城市贡献力量,增强对城市的认同感。
然而,要实现公众参与城市建设规划并采纳民众意见,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首先,公众参与的方式和渠道需要得到改进。
目前,很多城市规划的公众参与仅仅是通过一些简单的问卷调查或者听取市民的意见,这种形式的参与很难真正反映市民的需求和意见。
因此,需要建立起一套完善的公众参与机制,包括公开听证会、专家座谈会、市民代表参与等,以确保市民能够真正参与到规划的制定过程中来。
其次,公众参与的结果需要得到充分重视和采纳。
市民参与规划的目的是为了提供更好的建议和意见,而不仅仅是形式上的参与。
因此,政府和规划师需要真正倾听市民的声音,并将其纳入到规划方案中去。
最后,公众参与需要建立在公开透明的基础上。
市民对规划的参与需要有明确的渠道和途径,同时规划的制定过程也需要向公众公开,以确保公众对规划的监督和参与。
对于公众参与城市建设规划的意义和必要性,我们不能忽视。
城市建设是一个复杂而庞大的系统工程,需要考虑到众多的因素和利益关系。
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潍坊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
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潍坊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潍坊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9.12.30•【字号】潍政发〔2019〕9号•【施行日期】2019.12.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潍坊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各重点企业,各高等院校,各人民团体:《潍坊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已经2019年12月20日市政府第四十九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潍坊市人民政府2019年12月30日潍坊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提高行政决策质量,保障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科学性、民主性,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令第713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潍坊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作出、执行和调整等活动。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是指由市政府依照法定职权,对关系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社会涉及面广,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作出的决定。
主要包括下列事项:(一)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全局性、战略性、长期性的重大政策措施;(二)编制各类总体规划、重要的区域规划和专项规划;(三)决定重大政府投资项目、重大国有资产处置和重大公共建设项目;(四)决定土地管理、生态环保、资源保护等事关可持续发展的重大事项;(五)制定城乡建设、住房保障、公共交通、社会救助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的保障性措施;(六)制定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教育科技、文化体育等重大社会事业的政策措施;(七)制定社会治安、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涉及公共安全以及社会稳定等方面的重大事项和措施;(八)确定和调整重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政府定价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九)决定供水、供热、供电、供气等涉及基本民生的重大事项;(十)需要政府决策的其他重大事项。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1概述泰和医院二期工程项目位于长沙市开福区芙蓉北路529号周南中学新校区对面,二期建设用地面积为37996.68m2,总建筑面积为178167.53m2,主要建设有病房楼、办公科研综合楼、培训+值班宿舍、康复楼(一)、康复楼(二)。
总投资为30000万元,项目建成后将新增934张病床。
本项目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对项目情况进行了一系列的公示。
2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情况2.1公开内容及日期为了增加公众参与的有效性,发布环境信息公告,保证公众的知情权显得尤为重要。
本项目与环评单位签订合同日期为2018年7月28日,本项目于2018年8月2日在湖南省环保管家公共服务平台上进行了第一次环评信息公示,首次公示时间在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7个工作日内,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
2.2公开方式2.2.1网络本项目选择于2018年8月2日在湖南省环保管家上进行公示,该网站了解的人相对较多,属于湖南人民政府网的管理平台,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和代表性。
公示网址为https:///eia/gongshi/373.html;公示截图如下:图1网上公示截图2.2.2公众意见情况项目建设单位于2019年6月对项目拟建场址附近的单位、居民进行了调查走访,通过调查结果可知,附近居民及企业均同意本项目的建设。
3征求意见稿公示情况3.1公示内容及时限本项目于2019年6月5日在湖南环评与排污许可信息网上进行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示以及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公示。
同时于2019年6月11日及2019年6月13日进行了报纸公示,并提供了查阅纸质书的地址及公众意见表及征求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示期间并无收到反对意见。
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满足《办法》要求。
3.2公示方式3.2.1网络本次网络公示选取的是湖南环评与排污许可信息网,于2019年6月5日进行了公示,公开期限不少于10个工作日,该网站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及公众认可性,是可行的,且该网站专门进行湖南的环评项目及排污许可相关的公示,符合项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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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XXXXX项目环评
公众参与意见的采纳说明
为使建设项目可能引起的重大环境问题在环境影响评价中得到辨析,有利于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顺利进行,并能充分考虑当地群众的看法和意见,接受群众监督,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我单位在年处理50万吨铝土矿废渣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期间,采取了一次公示、二次公示、入户访谈、发放调查表和召开公众参与座谈会等形式开展了公众参与调查。
在登封市环保局、评价单位、当地村组干部以及广大群众的积极支持下,公众参与工作进行顺利,达到了预期目的。
调查结果表明,当地政府和群众普遍关心、支持本项目建设,希望本项目能够早日建成,带动当地经济发展,为当地群众造福。
同时,大家也希望我单位认真落实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加强各项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使项目施工期和营运期污水、废气、噪声等做到严格控制、达标排放。
同时也希望环保部门加强对项目后期建设和运营期间的日常监督检查,使各项环保措施切实落到实处。
我公司将积极采纳群众提出的各项意见,并在此说明和承诺如下:
l、在工程后期施工中,将严格遵守国家的环保法律法规,认真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按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及环境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的要求,保证环保投资到位,认真进行实施,使各项环保要求切实落到实处。
2、由公司副总专项负责,积极和文物保护管理部门沟通,完成
文物勘探手续,在手续办理之前及环评批复前不再进行任何建设。
3、在运营期间,加强环境管理,确保污染物实现稳定达标排放,选矿废水实现零排放,尾矿实现全部综合利用。
坚决做到不偷排漏排污染物。
4、积极接受河南省环保厅、郑州市环保局和登封市环保局日常监督检查,积极配合政府环保部门的工作,按要求认真做好各项环保工作。
5、建立环保管理机构,配备环境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建立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台账和环境管理档案,确保环保设施连续稳定运行。
6、项目建成后,优先安排附近村民就业,积极处理好与村民的关系,坚持经常走访周围村民,沟通,解决的新情况、新问题,并保持与群众的融洽关系,坚决遏制各类环境纠纷事件发生。
7、修建生活污水集水池,生活污水经处理后供村民旱季灌溉农田。
同时,希望当地政府和广大群众继续关心和支持我公司的项目建设,在加快企业发展的同时能够更好的造福当地乡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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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