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身份是指行为人在身份上的特殊资格或者特殊地位

合集下载

司法考试:【讲义】新东方理论强化班刑法-刘凤科讲义

司法考试:【讲义】新东方理论强化班刑法-刘凤科讲义

专题一罪刑法定原则第三条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一)思想基础1.基本含义: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2.思想渊源:三权分立学说与心理强制说。

3.思想基础:民主主义与尊重人权主义(预测可能性)。

(二)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内容1.成文的罪刑法定:排斥习惯法等。

2.事前的罪刑法定:溯及既往的禁止。

3.严格的罪刑法定:合理解释刑法,禁止类推解释。

4.确定的罪刑法定:刑罚法规的适当。

(1)明确性:刑法的规定必须清楚、明了,不得有歧义,不得含糊不清。

(2)禁止处罚不当罚的行为。

(三)刑法的解释1.立法解释、司法解释与学理解释2.刑法解释的目标与态度3.刑法解释的理由(1)文理解释(2)体系解释(3)历史解释(4)比较解释(5)目的解释4.刑法解释的技巧(方法)(1)平义解释(2)扩大解释(扩张解释)(3)缩小解释(限制解释)(4)反对解释(5)补正解释专题二犯罪构成要件要素的分类(一)记述的构成要件要素与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二)积极的构成要件要素与消极的构成要件要素(三)客观(违法)的构成要件要素和主观(责任)的构成要件要素(四)成文的构成要件要素与不成文的构成要件要素(五)共同的构成要件要素与非共同的构成要件要素专题三不作为真正(纯正)不作为犯与不真正(不纯正)不作为犯。

作为与不作为的关系:(1)作为与不作为的竞合。

(2)作为与不作为的结合。

不真正不作为犯的成立条件:1.作为义务的发生根据(1)基于对危险源的支配产生的监督义务。

(2)基于与法益的无助(脆弱)状态的特殊关系产生的保护义务。

(3)基于对法益的危险发生领域的支配产生的阻止义务2.作为可能性3.结果回避可能性:不履行作为义务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危害结果4.不作为与作为的等价性:法益侵犯的等价性与法律条文中动词包含不作为方式专题四结果加重犯结果加重犯的成立条件:1.行为人实施基本犯罪行为,造成了加重结果,基本犯罪行为与加重结果之间具有直接因果关系。

行为主体

行为主体

行为主体1、概念:行为主体是刑法规定的实施犯罪行为的主体。

2、分类:自然人和单位3、自然人特殊身份的含义:特殊身份是指行为人在身份上的特殊资格,以及其他与一定的犯罪行为有关的,行为人在社会关系上的特殊地位或者状态。

○2特殊身份总是与一定的犯罪行为密切联系的,与犯罪行为没有联系的资格等情况,不是特殊身份。

特殊身份既可能是终身具有的身份,也可能是一定时期或临时具有的身份。

○3身份犯的含义:客观构成要件要求自然人具备特殊身份或者刑罚的加重减轻以具有特殊身份为前提的犯罪。

○4身份犯的分类:真正身份犯与不真正身份犯【注】:○1真正身份犯:行为人只有具备某种特殊身份,才能构成犯罪。

这种身份就是定罪身份或构成身份。

如贪污罪的主体身份是国家工作人员。

○2不真正身份犯:行为人不具有某种特殊身份,不影响犯罪的成立,但是影响量刑。

这种身份也称为量刑身份或加减身份。

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诬告陷害罪的,从重处罚。

○5特殊身份既可能是终身具有的身份,也可能是一定时期临时具有的身份。

○6作为客观构成要件要素的特殊身份,是只针对该犯罪的实行犯(正犯)而言。

○7刑法将特殊身份规定为某些犯罪的客观构成要件要素原因是:◇1有些犯罪只能由具有特殊身份的人实施。

◇2有些行为只能具有特殊身份的人实施,其法益侵害性才能达到值得科处刑罚的程度。

◇3为了保护特定法益,将某种犯罪作为加重类型,而规定特殊身份。

◇4有些不作为性质的犯罪,由于相关法律只是对具有特定身份的人规定了相应的法律义务,故只有具有该特定身份的人不履行相应的法律义务,才可能成立不作为犯罪。

○8特殊身份的分类:以特定职务为内容的特殊身份;以特定职业为内容的特殊身份【注】:常见罪名关于身份的要求:(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构成身份的犯罪:报复陷害罪(第254条),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罪(第294),渎职犯罪。

①放纵走私罪(第411条)的定罪身份:海关工作人员。

②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第404条)的定罪身份:税务机关工作人员。

司法考试单选题

司法考试单选题

• 甲潜入乙的住宅盗窃,将乙的皮箱(内有现金3万 元)扔到院墙外,准备一会儿翻墙出去再捡。偶尔 经过此处的丙发现皮箱无人看管,遂将其拿走, 据为己有。15分钟后,甲来到院墙外,发现皮箱 已无踪影。对于甲、丙行为的定性,下列哪一选 项是正确的? • A.甲成立盗窃罪(既遂),丙无罪 • B.甲成立盗窃罪(未遂),丙成立盗窃罪(既遂) • C.甲成立盗窃罪(既遂),丙成立侵占罪 • D.甲成立盗窃罪(未遂),丙成立侵占罪
• 3.关于正当防卫,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 A.制服不法侵害人后,又对其实施加害行为, 成立故意犯罪 • B.抢劫犯使用暴力取得财物后,对抢劫犯立 即进行追击的,由于不法侵害尚未结束,属于合 法行为 • C.动物被饲主唆使侵害他人的,其侵害属于 不法侵害;但动物对人的自发侵害,不是不法侵害 • D.基于过失而实施的侵害行为,不是不法侵 害
• 甲意图勒死乙,将乙勒昏后,误以为乙已经死亡。 为毁灭证据,又用利刃将所谓的“尸体”分尸。 事实上,乙并非死于甲的勒杀行为,而是死于甲 的分尸行为。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甲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未遂)罪和过失致 人死亡罪 • B.甲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未遂)罪、过失致 人死亡罪和侮辱尸体罪 • C.甲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既遂)罪和侮辱尸 体罪 • D.甲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既遂)罪
• 关于期待可能性,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A.行为人是否具有故意、过失,与是否具有 期待可能性,是两个不同的问题。换言之,具有 故意、过失的人,也可能没有期待可能性 • B.行为人犯罪后毁灭自己犯罪的证据的行为 之所以不构成犯罪,是因为缺乏期待可能性 • C.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因遭受自然灾害外流 谋生而重婚的,之所以不以重婚罪论处,是因为 缺乏期待可能性 • D.身无分文的乞丐盗窃他人财物得以维持生 存的,因为缺乏期待可能性,不应认定为盗窃罪

犯罪主体概述

犯罪主体概述

第一节犯罪主体概述一、犯罪主体的概念犯罪主体,是指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自然人和单位。

第一,犯罪主体必须是人(包括自然人和拟制的人),其他动物或自然力不能成为犯罪主体。

第二,犯罪主体必须是实施犯罪行为的人,没有行为就没有犯罪,没有实行犯罪行为的人,就非犯罪主体。

第三,作为犯罪主体必须对其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二、自然人犯罪主体的要件(一)自然人犯罪主体的一般要件1、达到刑事法定年龄2、具有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刑事责任能力)(二)自然人犯罪主体的特殊要件——特殊身份特殊身份是指行为人在身份上的特殊资格,以及其他与一定的犯罪行为有关的,行为主体在社会关系上的特殊地位或者状态。

(三)特殊身份的类别1、以特殊职务为内容的特殊身份。

国家工作人员的认定(1)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立法、行政、司法、军事机关等)。

(2)在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3)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

(4)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审理经济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记要》“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具有两个特征:一是在特定条件下行使国家管理职能;二是依照法律规定从事公务。

具体包括:依法履行职责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履行审判职责的人民陪审员;协助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从事行政管理工作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等农村和城市基层组织人员;其他由法律授权从事公务的人员。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93条第2款的解释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协助人民政府从事下列行政管理工作属于“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①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管理②社会捐助公益事业款物的管理③国有土地的经营和管理④土地征用补偿费用的管理⑤代征、代缴税款⑥有关计划生育、户籍、征兵工作⑦协助人民政府从事的其他行政管理工作2、以特定职业为内容的特殊身份3、以特定法律义务为内容的特殊身份4、以特定法律地位为内容的特殊身份5、以持有物品为内容的特殊身份6、以参与某种活动为内容的特殊身份7、以患有特定疾病为内容的特殊身份8、以不具有特定资格为内容的特殊身份9、以居住地和特定组织成员为内容的特殊身份三、单位犯罪的主体要件(一)概念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为本单位或者本单位全体成员谋取非法利益,由单位的决策机构按照单位决策程序决定,由直接负责人员具体实施的犯罪。

刑法学复习2

刑法学复习2

第二编犯罪论第四章犯罪概说第一节犯罪的概念一、犯罪的一般概念我国刑法是本质特征与法律特征相结合的犯罪定义。

刑法第13条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据此,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就是犯罪。

二、犯罪的基本特征(一)、犯罪基本特征的确定本书持二特征说中的第一种观点,即犯罪的本质特征是应受刑罚处罚程度的社会危害性,法律特征是刑事违法性。

(二)、犯罪的本质特征是应受刑罚处罚程度的社会危害性。

社会危害性是指行为对法益的侵犯性(包括侵害与侵害的危险或威胁),即刑法第13条所列举的对国家法益、公共法益、集体法益、以及公民法益的侵犯性。

(三)、犯罪的法律特征是刑事违法性。

1、刑事违法性的概念:指犯罪是违反刑法规范的行为,或者说犯罪是触犯刑律的行为,也可以说犯罪是刑法所禁止的行为。

这便是形式意义上的刑事违法性,或称形式违法性。

2、刑事违法性的实质对违法性实质的理解是从刑法的目的论引申出来的。

违法性的实质是社会危害性(法益侵犯性)。

3、刑事违法性的结构客观的违法性论:只要客观上违反法律,就具有违法性。

主观的违法性论:将法规范理解为对行为人的命令规范,只有理解规范并能够按照规范作出意思决定的人所实施的人才谈得上有无违法性问题(命令说)。

我国现行刑法采此说。

4、刑事违法性的根据结果无价值论:对于行为现实引起的对法益的侵害或者威胁(危险)所作的否定评价。

(结果恶)是本书的倾向行为无价值论:对于与结果切断的行为本身的样态所作的否定评价。

(行为恶)5、刑事违法性的意义(四)、但书的含义与功能第二节犯罪的本质一、犯罪的本质概述权利侵害说:犯罪是侵害他人权利的行为法益侵害说:犯罪是对法所保护的生活利益侵害或者引起危险(威胁)。

犯罪主体的特殊身份

犯罪主体的特殊身份
(2)作为犯罪主体要件的特殊身份,仅仅是 针对犯罪的实行犯而言的,至于教唆犯与 帮助犯,并不受特殊身份的限制。

自然身

份与法 定身份


的 类
定罪身 份与量

刑身份
自然身份,是指人因自然因素 所赋予而形成的身份。
法定身份,是指人基于法律 所赋予而形成的身份。
定罪身份,即决定刑事责任存的 身份,又称为犯罪构成要件的身 份。 量刑身份,即影响刑事责任程度 的身份,又称为影响刑罚轻重的 身份。
(1)在我国刑法中,对行为类似的特殊主体的
犯罪一般都较一般主体的犯罪规定的刑罚相对重
一些。
(2)在我国刑法总则规范中,设有一些因犯罪
主体的身份而影响刑罚轻重的规定。
(3)在我国刑法分则规范中,规定对某些犯罪
若行为人具有特殊身份的就要从重处罚。
3.①特殊身份是指行为人在身份上的特殊资格,以及 其他与一定的犯罪行为有关的、行为人在社会关系 上的特殊地位或者状态。②由于特殊身份必须与一 定的犯罪行为有关,所以,性别、国籍等不可能成 为特殊身份,首要分子则属于特殊身份。③挪用公 款罪是真正身份犯,只有国家工作人员可以构成挪 用公款罪,但非国家工作人员可以成为挪用公款罪 的共犯。④根据《刑法》第三百零七条的规定,司 法工作人员犯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的,从重处罚。 这种情形称为不真正身份犯。关于上段话正误的判 断,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08B.2.3 A.第①句错误,其他正确 B.第②句错误,其他正确 C.第③句错误,其他正确 D.第④句错误,其他正确
B.第②句错误,其他正确
四、特殊群体的刑事处遇
(一)未成年犯罪人
1、从宽处理原则 17.3 14—18岁应当从轻或减轻

刑法学名词解释大全

刑法学名词解释大全

刑法学名词解释大全1.刑法:是规定犯罪及其法律后果(主要是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2.司法解释:指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就审判和检察工作中如何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所作的解释。

3.立法解释:指在刑法颁布后,由立法机关对刑法规定的含义所作的解释。

4.论理解释:指参酌刑法产生的缘由、理由、沿革及其他相关事项,按照立法精神,阐明刑法真实含义的解释方法。

5.反对解释:指根据刑法条文的正面表述,推导其反面含义的解释方法。

6.体系解释:指根据刑法条文在整个刑法中的地位,联系相关法条的含义,阐明其规范意旨的解释方法。

7.比较解释:指将刑法的相关规定或外国立法与判例作为参考资料,借以阐明刑法规定真实含义的解释方法。

8.扩大解释:指刑法条文的字面含义通常比刑法的真实含义窄,于是扩张字面含义,使其符合刑法的真实含义。

9.文理解释:指根据刑法用语的文义及其通常使用方式阐释刑法意义的解释方法。

10.刑法的体系:是指刑法的组成与结构。

我国刑法典分为:①总则;②分则;③附则。

第二章1.禁止事后法(禁止溯及既往):是指只能适用行为时的法律,而不得适用行为后的法律(溯及既往)。

2.罪刑法定原则:基本含义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即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3.平等适用刑法原则:是指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4. 法律主义:罪刑法定主义所要求的法律主义,是指规定犯罪与刑罚的法律必须是成文的法律;法官只能根据成文法律定罪量刑。

5. 罪刑相适应原则:即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刑事责任相适应,罚当其罪。

6.刑法基本原则:是指贯穿全部刑法规范,具体指导和制约全部刑事立法和司法意义,并体现我国刑事法制的基本精神的准则。

1.属地管辖原则:是指一个国家对其领域内的人,不问其国籍,都有进行规制以维护本国秩序的权力。

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四川地震灾区延期考试真题试卷二

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四川地震灾区延期考试真题试卷二

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四川地震灾区延期考试试卷⼆提⽰:本试卷为选择题,由计算机阅读。

请将所选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勿在卷⾯上直接作答。

⼀、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根据《刑法》第⼀百⼀⼗⼀条的规定,为境外的机构、组织、⼈员⾮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构成犯罪。

司法解释将其中的"情报"解释为"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尚未公开或者依照有关规定不应公开的事项"。

这⼀解释属于下列何种解释? A.补正解释 B.当然解释 C.反对解释 D.缩⼩解释 2.甲因为盗窃⼄的⾃⾏车(价值460元)被抓获,公安机关对其作出⾏政拘留15⽇的处罚。

在被⾏政拘留期间,甲主动交代了盗窃丙的摩托车(价值2万元)的犯罪事实,该事实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

对甲主动交代盗窃摩托车⼀事的⾏为应如何定性? A.⾃⾸ B.坦⽩ C.⽴功 D.重⼤⽴功 3.①特殊⾝份是指⾏为⼈在⾝份上的特殊资格,以及其他与⼀定的犯罪⾏为有关的、⾏为⼈在社会关系上的特殊地位或者状态。

②由于特殊⾝份必须与⼀定的犯罪⾏为有关,所以,性别、国籍等不可能成为特殊⾝份,⾸要分⼦则属于特殊⾝份。

③挪⽤公款罪是真正⾝份犯,只有国家⼯作⼈员可以构成挪⽤公款罪,但⾮国家⼯作⼈员可以成为挪⽤公款罪的共犯。

④根据《刑法》第三百零七条的规定,司法⼯作⼈员犯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的,从重处罚。

这种情形称为不真正⾝份犯。

关于上段话正误的判断,下列哪⼀选项是正确的? A.第①句错误,其他正确 B.第②句错误,其他正确 C.第③句错误,其他正确 D.第④句错误,其他正确 4.甲意图勒死⼄,将⼄勒昏后,误以为⼄已经死亡。

为毁灭证据,⼜⽤利刃将所谓的"⼫体"分⼫。

事实上,⼄并⾮死于甲的勒杀⾏为,⽽是死于甲的分⼫⾏为。

关于本案,下列哪⼀选项是正确的? A.甲的⾏为构成故意杀⼈(未遂)罪和过失致⼈死亡罪 B.甲的⾏为构成故意杀⼈(未遂)罪、过失致⼈死亡罪和侮辱⼫体罪 C.甲的⾏为构成故意杀⼈(既遂)罪和侮辱⼫体罪 D.甲的⾏为构成故意杀⼈(既遂)罪 5.关于期待可能性,下列哪⼀选项是错误的? A.⾏为⼈是否具有故意、过失,与是否具有期待可能性,是两个不同的问题。

犯罪主体特殊身份对定罪量刑的意义

犯罪主体特殊身份对定罪量刑的意义


影响和决定人的刑事责任能力程度即人在刑法意 义上的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的。 只有知识和智力成熟且精神正常的人,才具有刑 事责任能力。 刑事责任能力的分法
(一)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二)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 (三)相对无刑事责任能力


(四)减轻刑事责任能力



人在刑法意义上的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即影响 和决定人的刑事责任能力程度)有两个方面的因素:① 知识和智力成熟程度;主要受到人幼年向成年成长的年 龄因素的制约。②精神即人的大脑功能正常与否,受到 人是否患精神疾病及精神疾病的种类、程度和特点的影 响。 根据年龄,精神状况等因素影响刑事责任能力责任能力 有无和大小的实际情况,各国刑事立法对刑事责任能力 程度采用三分法或四分法。 三分法将刑事责任能力分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完全无 刑事责任能力和限定(减轻)刑事责任能力三种情况。 四分法是除上述三种情况外,还有相对无刑事责任能力 的情况。

2、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
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是相对负刑事责任
年龄阶段。 法律要求他们对自己实施的严重危害社会 的行为即“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敌人重伤 或死亡、抢劫、强奸、贩卖毒品、放火、 爆炸、投放危种情形是指八种犯罪行为还是八种罪名? ——行为 例如,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绑架撕票的, 是否承担刑事责任?构成何种罪? (2)该款规定的“抢劫”是否包括刑法第269条规 定的“转化型抢劫”? 2006年最高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 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 岁的人盗窃、诈骗、抢夺他人财物,为窝藏赃物、 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当场使用暴力,故意伤害 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或者故意杀人的,应当分别以 故意伤害或者故意杀人定罪处罚。

刑法题库——精选推荐

刑法题库——精选推荐

刑法题库《刑法总论》300分题库⼀、单项选择题部分(1×36分)1、甲男明知⼄⼥只有13周岁,误以为法律并不禁⽌征得幼⼥同意后的性交⾏为,于是在征得⼄⼥的同意后与⼄⼥发⽣了性交。

甲的⾏为属于下列何种情形?A.幻觉犯,不构成奸淫幼⼥罪B.法律认识错误,构成奸淫幼⼥罪C.对象认识错误,构成奸淫幼⼥罪D.客体认识错误,不构成奸淫幼⼥罪答案:B2、关于犯罪主体,下列哪⼀选项是正确的?A.甲(⼥,43岁)吸毒后强制猥亵、侮辱孙某(智障⼥,19岁),因强制猥亵、侮辱妇⼥罪的主体只能是男性,故甲⽆罪B.⼄(15岁)携带⾃制⽕药枪夺取妇⼥张某的挎包,因⼄未使⽤该⽕药枪,故应当构成抢夺罪C.丙(15岁)在帮助李某扣押被害⼈王某索取债务时致王某死亡,丙不应当负刑事责任D.丁是司法⼯作⼈员,也可构成放纵⾛私罪答案:C或D3、张某和赵某长期⼀起赌博。

某⽇两⼈在⼯地发⽣争执,张某推了赵某⼀把,赵某倒地后后脑勺正好碰到⽯头上,导致颅脑损伤,经抢救⽆效死亡。

关于张某的⾏为,下列哪⼀选项是正确的?A.构成故意杀⼈罪B.构成过失致⼈死亡罪C.构成故意伤害罪D.属于意外事件答案:B4、甲的摩托车被盗数⽇,某天,甲在街上看到⾃⼰的摩托车停放在马路边,⽴即报警,在警察来之前,眼看⼄要骑摩托车离开,甲为了拦阻⼄,⼀拳打倒⼄,将车追回。

甲的⾏为属于?A.正当防卫B.⾃救⾏为C.事后防卫D.紧急避险答案:B5、关于假释,下列哪⼀选项是错误的?A.甲系被假释的犯罪分⼦,即便其在假释考验期内再犯新罪,也不构成累犯B.⼄系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对⼄不能假释C.丙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年,缓刑三年。

缓刑考验期满后,发现丙在缓刑考验期内的第七个⽉犯有抢劫罪,应当判处有期徒刑⼋年,数罪并罚决定执⾏九年。

丙服刑六年时,因有悔罪表现⽽被裁定假释D.丁犯抢劫罪被判有期徒刑九年,犯寻衅滋事罪被判有期徒刑五年,数罪并罚后,决定执⾏有期徒刑⼗三年,对丁可以假释答案:B6、1997年3⽉刑法修订⾄今,全国⼈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颁布了⼏个单⾏刑法和⼏个刑法修正案?A.⼀个单⾏刑法和六个修正案B.⼀个单⾏刑法和⼋个修正案C.两个单⾏刑法和六个修正案D.两个单⾏刑法和⼋个修正案答案:B7、王某于1995年3⽉1⽇因犯抢劫罪被判有期徒刑15年,⾄2007年12⽉仍在狱中服刑,对王某能否适⽤假释?A.因王某属于暴⼒性犯罪被判处⼗年以上有期徒刑,不得假释B.适⽤旧刑法,不得假释C.适⽤新刑法,可以假释D.适⽤旧刑法,符合规定的可以假释答案:D8、下列⾏为中认为是犯罪的是?A.王某在公共汽车上盗窃了李某20元钱B.刘某吸⾷毒品的⾏为C.张某希望通过求神拜佛的⽅法杀害朱某,朱某真的于某⽇死亡D.14周岁的⽥某实施绑架⾏为并杀害了⼈质答案:D9、谭某近来因赌博⽋了不少外债,准备在外弄点钱财,⼀天他开着摩托车看见马路边有⼀⼈⼿中提着⼀个⿎⿎的包,⼼想包⾥肯定有钱,随即加⼤摩托车马⼒,飞车夺⾛了该包,谭某得⼿后回家打开包⼀看,发现⾥⾯并没有很多钱财,同时包⾥还有⼀把⼿枪和警官证等相关证件。

刑法题库——判断题

刑法题库——判断题

1.成立故意犯罪,不要求行为人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

2.甲唆使不满16周岁的乙强奸妇女丙,但乙只是抢夺了丙的财物一万元后即离开现场,甲应成立强奸罪、抢夺罪的教唆犯。

3.教唆未成年人贩卖毒品的,成立贩卖毒品罪,应当从重处罚。

4.教唆未成年人贩卖毒品的,被教唆的未成年人一律不承担刑事责任。

5.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必须责令他的父母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6.已满75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从宽处理。

7.已满75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可以免除处罚。

8.行为人吸毒后因神智异常而实施犯罪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9.特殊身份是指行为人在身份上的特殊资格,以及其他与一定的犯罪行为有关的、行为人在社会关系上的特殊地位或者状态。

集团犯罪中的首要分子也属于特殊身份。

10.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即使造成不法侵害人死亡,也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11.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是防卫过当。

防卫过当应当负刑事责任。

12.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是避险过当。

避险过当应当负刑事责任。

13.律师在法庭上为了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已泄露他人隐私的,属于紧急避险。

14.法律允许任何人在发生危险的时候进行紧急避险,因此而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15.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16.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17.对于中止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18.共同犯罪仅指共同故意犯罪。

对于共同过失犯罪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而不以共同犯罪论处。

19.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对于被教唆的未成年人,不承担刑事责任,只追究教唆人的刑事责任即可,并且对其从重处罚。

20.减刑只适用于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缓的犯罪分子。

04-自然人犯罪主体

04-自然人犯罪主体
(4)国有公司、企业负责人。即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长、董事、经理、副经理等管理层的 负责人员。这类主体主要规定在刑法分则第三章中。
(5)军人。即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军内在编人员和预备役人员。这类主体主要规定在 刑法典分则第十章中。
(6)邮政工作人员。 2.从特定工作或者业务上规定犯罪主体特殊身份。主要是与公共安全有关的人员以及与市 场经营有关的人员。 3.从特定法律义务上规定犯罪主体特殊身份。主要有两种情况: (1)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例如,逃税罪必须由纳税义务人、扣缴义务人构成。 (2)家庭成员或者负有抚养、监护义务的人。例如,虐待罪必须由家庭成员构成;遗弃罪必 须由负有扶养、监护义务的人构成。 4.从特定法律关系的主体上规定犯罪主体特殊身份。主要有两种情况: (1)证人、鉴定人等诉讼参与人。例如,伪证罪只能由刑事诉讼中的证人、鉴定人、记录人、 翻译人构成。 (2)在押罪犯等案件当事人。例如,破坏监管秩序罪、组织越狱罪、暴动越狱罪只能由依法 被关押的罪犯构成。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 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 公务的人员。这类主体主要规定在刑法分则第八章中。
(3)司法工作人员。依据刑法典第九十四条规定,司法工作人员,是指负有侦查、检察、审 判、监管职责的工作人员。这类主体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主要规定在刑法分则第九章和第 四章中。
(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指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具体包括在国家各级权力机关、 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军事机关,以及各级共产党机关、政协机关、共青团机关、妇联机关等
工作的工作人员。这类主体主要规定在刑法分则第九章中“渎职罪”中。 (2)国家工作人员。依照刑法典第九十三条规定,包括: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在

刑法学第7章犯罪主体

刑法学第7章犯罪主体
1.行为能力说,认为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辨认和控制自己行 为的能力。
2.承担责任能力所,认为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承担刑事责任 的能力。
3.折中说,认为责任能力既是行为能力,又是承担责任的能 力。
4.区别说,认为责任能力与行为能力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行 为能力是指与人的年龄、精神状况及意思无关的身体活动能 力。责任能力则应指行为人实施危害行为时,能够理解自己 行为的性质、后果和社会政治意义,并能够控制自己行为, 从而对自己所实施的行为能够承担刑事责任的能力。
犯罪论之犯罪主体
三、生理缺陷
刑法第19条规定:“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 轻或者免除处罚。”
1.必须是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
2.“可以”,不是必须,但表达了立法者的倾向。
四、刑事责任能力的程度
(一)完全责任能力: 凡年满18周岁、精神和生理功能健全而智力 与知识发展正常的人,是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
刑法学
西南大学法学院
犯罪论之犯罪主体
第一节 犯罪主体概述
一、犯罪主体的概念
1.犯罪主体,是实施了犯罪行为、依法应承担刑事责 任的人。
2.犯罪主体分为自然人和单位,犯罪主体要件分为一 般要件与特殊要件。
二、研究犯罪主体要件的意义
定罪意义 量刑意义
1、首先是区分罪与非罪的重要标准。
2、犯罪主体对于正确区分此罪与 彼罪的界限,也具有重要意义。

犯罪论之犯罪主体
二、特殊身份的类型 第四节特殊身份
1.以特定职务为内容的特殊身份
如国家工作人员:a.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b.在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c.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

刑法知识选择题500道

刑法知识选择题500道

刑法在线考试题库之三:多项选择题1.刑法的渊源(广义的刑法)包括(ABC )。

A刑法典B单行刑法C附属刑法D刑事诉讼法2.从解释的方法上来划分,刑法的解释可分为(BC )A学理解释B文理解释C论理解释D立法解释3.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解释规定:“刑法第228条、第342条、第410条规定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森林法、草原法等法律以及有关行政法规中关于土地管理的规定。

”这一解释属于(AC )A立法解释B学理解释C有权解释D类推解释4.关于刑法的解释,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BD )A立法解释是由立法机关作出的解释,属于有权解释。

B立法解释毕竟是解释,所以,立法解释不得进行类推解释。

C司法解释也具有法律效力,当司法解释与立法解释相抵触时,应适用新解释优于旧解释的原则。

D司法解释虽然具有法律效力,但其效力低于立法解释的效力。

5.对刑法的解释,以下理解正确的是? (ABD )A根据解释方法的不同,刑法解释可以分为文理解释和论理解释。

如果文理解释的结论合理,就没有必要采取论理解释的方法B扩大解释是对用语通常含义的扩张,不能超出用语可能具有的含义;如果完全超出用语可能具有的含义,则是违反罪刑法定原则的类推解释C将正在使用中的运钞车解释为金融机构属于扩大解释,将自动取款机解释为金融机构则属于类推解释D将信用卡诈骗罪中的“信用卡”解释为“具有消费支付、信用贷款、转帐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功能或者部分功能的电子支付卡”,属于扩大解释6.我国刑法明确规定的基本原则包括(ABD )A罪刑法定原则B罪刑相适应原则C罪责自负原则D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7.关于罪刑法定原则,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BCD )A刑法应当采取成文的形式,排斥习惯法B刑法的效力禁止溯及既往,即禁止事后法,但不禁止有利于行为人的事后法C刑法的适用禁止类推D刑法规定应当明确,禁止绝对不确定刑8.下列关于罪刑相适应原则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BCD )A罪刑相适应原则要求刑法不溯及既往B罪刑相适应原则要求刑事立法制定合理的刑罚体系C罪刑相适应原则要求刑罚与犯罪性质、犯罪情节和罪犯的人身危险性相适应D罪刑相适应原则要求在行刑中合理地运用减刑、假释等制度9.我国刑法在空间效力上所采用的原则包括哪些?(ABCD )A属地原则B属人原则C保护原则D普遍原则10.下列情况属于我国刑法规定的在我国领域内犯罪的是(BCD)A犯罪人居住在我国领域内的B犯罪行为发生在我国领域内的C犯罪结果发生在我国领域内的D犯罪行为和犯罪结果都发生在我国领域内的11.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必须具备哪些条件才能适用我国刑法?( ABC )A我国刑法规定该外国人所犯之罪法定最低刑是3年以上有期徒刑B必须侵犯了我国的国家利益或公民利益C按犯罪地法律也应受刑罚处罚D必须违反了国际公约12.下列哪些犯罪行为应实行属地管辖原则?( AC )A外国人乘坐外国民航飞机进入中国领空后实施犯罪行为B中国人乘坐外国船舶,当船舶行驶于公海上时实施犯罪行为C外国人乘坐中国民航飞机进入法国领空后实施犯罪行为D中国国家工作人员在外国实施我国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13.关于刑事管辖权,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BD )A甲在国外教唆陈某到中国境内实施绑架行为,中国司法机关对甲的教唆犯罪有刑事管辖权B隶属于中国某边境城市旅游公司的长途汽车在从中国进入E国境内之后,因争抢座位,F 国的汤姆一怒之下杀死了G国的杰瑞。

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刑法同步练习试题(1)-中大网校

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刑法同步练习试题(1)-中大网校
(46)叶某涉嫌盗窃罪,甲市公安局侦查终结后移送该市检察院审查起诉。甲市检察院审查后,将该案交A区检察院审查起诉。A区检察院审查后认为需要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A区检察院应当如何退回?( )
(47)<A href="javascript:;"></A>李某系某大型企业运输队司机。1999年10月7日下午,李某在厂内驾车从甲车间往乙车间运送生产原料。由于中午饮酒较多加上没有休息,李某非常困倦,精力不集中,结果在乙车间内倒车准备卸货时,操纵不慎,撞倒车间内一排原料箱,将两名女工当场砸倒在地,一名重伤,一名经抢救无效死亡。李某的行为构成:( )
(27)下列所述的各项诉讼权利中,所有的当事人都享有的权利是:( )
(28)甲于某日晨在路边捡回一名弃婴,抚养了3个月后,声称是自己的亲生儿子,以3000元的价格卖给乙。如何认定甲的行为?( )
(29)某甲是我国某国家机关的高级公务员,多次利用其工作便利,与境外某机构相勾结,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某甲的行为构成哪种犯罪?( )
(43)某甲和某乙合谋盗窃一电器仓库,由某乙先配制一把“万能钥匙”,数日后,某乙将配制的钥匙交给某甲,二人约定当晚12点在仓库门口见面后行窃。晚上,某乙因害怕案发后受惩,未到现场。而某甲如约到现场后,因未等到某乙,便用“万能钥匙”打开库房,窃得手提电脑二部,价值人民币2万元,销赃后得赃款13000元。事后,某甲分300元给某乙,某乙推脱后分文未取,某乙的行为属于下列哪个选项?( )
(22)乙某为了躲避持刀抢劫犯甲某的追赶。在一胡同拐弯处踹开一住户大门进入躲避。不幸将一老太太撞倒在地造成小腿骨折。乙某的行为属于:( )
(23)甲教唆乙去杀丙,乙同意并做好准备后,甲悔悟,并劝说乙放弃杀丙计划,乙不听,仍去杀死了丙。甲的教唆行为属于:( )

网络安全法都有哪些主要的内容

网络安全法都有哪些主要的内容

网络安全法都有哪些主要的内容随着网络的发展,网络安全也开始被人们重视,因此,在法律上,也有了网络安全法。

以下是由店铺为大家整理的网络安全法的主要内容,希望能帮到你们。

网络安全法的主要内容第一条为了保障网络安全,维护网络空间主权和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信息化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建设、运营、维护和使用网络,以及网络安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法。

第三条国家坚持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发展并重,遵循积极利用、科学发展、依法管理、确保安全的方针,推进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和互联互通,鼓励网络技术创新和应用,支持培养网络安全人才,建立健全网络安全保障体系,提高网络安全保护能力。

第四条国家制定并不断完善网络安全战略,明确保障网络安全的基本要求和主要目标,提出重点领域的网络安全政策、工作任务和措施。

第五条国家采取措施,监测、防御、处置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网络安全风险和威胁,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免受攻击、侵入、干扰和破坏,依法惩治网络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网络空间安全和秩序。

第六条国家倡导诚实守信、健康文明的网络行为,推动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采取措施提高全社会的网络安全意识和水平,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促进网络安全的良好环境。

第七条国家积极开展网络空间治理、网络技术研发和标准制定、打击网络违法犯罪等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推动构建和平、安全、开放、合作的网络空间,建立多边、民主、透明的网络治理体系。

第八条国家网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网络安全工作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国务院电信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和其他有关机关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网络安全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网络安全保护和监督管理职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第九条网络运营者开展经营和服务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遵守商业道德,诚实信用,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接受政府和社会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行政职业能力测试-44_真题-无答案

行政职业能力测试-44_真题-无答案

行政职业能力测试-44(总分98.5,考试时间90分钟)常识判断单项选择题1. 甲与乙签订一项买卖合同。

约定:甲向乙支付定金5万元,如果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应支付违约金8万元,后来乙违约,甲打算向法院提起诉讼,下列哪种诉讼请求既能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的利益,又能获得法院的支持?______A. 请求乙支付违约金8万元B. 请求乙双倍返还定金10万元C. 请求乙支付违约金8万元,同时请求返还定金5万元D. 请求乙双倍返还定金10万元,同时请求乙支付违约金8万元2. 自然人下落不明满几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______A. 1年B. 2年C. 3年D. 5年3. 萧某对李某作出承诺:只要李某把邻居家的小狗偷来,就付给酬金200元。

该行为属于______。

A. 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B. 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C. 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D. 犯罪行为4. 根据《产品质量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 装修材料、建设工程的质量都可以适用该法B. 对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以抽查为主要方式C. 产品的生产者或者销售者承担检验费用D.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5. 下列甲乙关系不属于姻亲的是______。

A. 甲是乙的表姐夫B. 甲是乙的岳母C. 甲是乙的养子D. 甲是乙的妯娌6. 根据《食品安全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 对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实施监督的部门分别为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B.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对食品实施免检C. 名人在虚假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食品,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由食品生产经营者和销售者承担连带责任D.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在进行抽样检验时,不需购买样品7. 一方以欺诈的手段订立的,且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属于______。

A. 无效的民事行为B. 可撤销的民事行为C. 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D. 有效的民事行为8. 甲被车撞伤倒地,行人乙拦下一辆出租车,将甲送往医院,乙支付了车费,其间,甲的手机丢失,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______。

刑法知识选择题500道

刑法知识选择题500道

刑法在线考试题库之三:多项选择题1.刑法的渊源(广义的刑法)包括(ABC )。

A刑法典B单行刑法C附属刑法D刑事诉讼法2.从解释的方法上来划分,刑法的解释可分为(BC )A学理解释B文理解释C论理解释D立法解释3.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解释规定:“刑法第228条、第342条、第410条规定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森林法、草原法等法律以及有关行政法规中关于土地管理的规定。

”这一解释属于(AC )A立法解释B学理解释C有权解释D类推解释4.关于刑法的解释,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BD )A立法解释是由立法机关作出的解释,属于有权解释。

B立法解释毕竟是解释,所以,立法解释不得进行类推解释。

C司法解释也具有法律效力,当司法解释与立法解释相抵触时,应适用新解释优于旧解释的原则。

D司法解释虽然具有法律效力,但其效力低于立法解释的效力。

5.对刑法的解释,以下理解正确的是? (ABD )A根据解释方法的不同,刑法解释可以分为文理解释和论理解释。

如果文理解释的结论合理,就没有必要采取论理解释的方法B扩大解释是对用语通常含义的扩张,不能超出用语可能具有的含义;如果完全超出用语可能具有的含义,则是违反罪刑法定原则的类推解释C将正在使用中的运钞车解释为金融机构属于扩大解释,将自动取款机解释为金融机构则属于类推解释D将信用卡诈骗罪中的“信用卡”解释为“具有消费支付、信用贷款、转帐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功能或者部分功能的电子支付卡”,属于扩大解释6.我国刑法明确规定的基本原则包括(ABD )A罪刑法定原则B罪刑相适应原则C罪责自负原则D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7.关于罪刑法定原则,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BCD )A刑法应当采取成文的形式,排斥习惯法B刑法的效力禁止溯及既往,即禁止事后法,但不禁止有利于行为人的事后法C刑法的适用禁止类推D刑法规定应当明确,禁止绝对不确定刑8.下列关于罪刑相适应原则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BCD )A罪刑相适应原则要求刑法不溯及既往B罪刑相适应原则要求刑事立法制定合理的刑罚体系C罪刑相适应原则要求刑罚与犯罪性质、犯罪情节和罪犯的人身危险性相适应D罪刑相适应原则要求在行刑中合理地运用减刑、假释等制度9.我国刑法在空间效力上所采用的原则包括哪些?(ABCD )A属地原则B属人原则C保护原则D普遍原则10.下列情况属于我国刑法规定的在我国领域内犯罪的是(BCD)A犯罪人居住在我国领域内的B犯罪行为发生在我国领域内的C犯罪结果发生在我国领域内的D犯罪行为和犯罪结果都发生在我国领域内的11.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必须具备哪些条件才能适用我国刑法?( ABC )A我国刑法规定该外国人所犯之罪法定最低刑是3年以上有期徒刑B必须侵犯了我国的国家利益或公民利益C按犯罪地法律也应受刑罚处罚D必须违反了国际公约12.下列哪些犯罪行为应实行属地管辖原则?( AC )A外国人乘坐外国民航飞机进入中国领空后实施犯罪行为B中国人乘坐外国船舶,当船舶行驶于公海上时实施犯罪行为C外国人乘坐中国民航飞机进入法国领空后实施犯罪行为D中国国家工作人员在外国实施我国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13.关于刑事管辖权,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BD )A甲在国外教唆陈某到中国境内实施绑架行为,中国司法机关对甲的教唆犯罪有刑事管辖权B隶属于中国某边境城市旅游公司的长途汽车在从中国进入E国境内之后,因争抢座位,F 国的汤姆一怒之下杀死了G国的杰瑞。

(3)第三单元 构成要件该当性

(3)第三单元  构成要件该当性

4、 机关 国家行政机关 立法机关 司法机关 军队 政党 行政机关
5、团体 团体,又称为社会团体,是指各种群众 团体组织,例如人民群众团体(工会、共 青团、妇联等)、社会公益团体、学术研 究团体、文化艺术团体、宗教团体等。
(二)认定 1、私营企业 1999年6月18日《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 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明确指出:“刑 法第三十条规定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 既包括国有、集体所有的公司、企业、事业单 位,也包括依法设立的合资经营、合作经营企 业和具有法人资格的独资、私营等公司、企业、 事业单位”。
2、作为可能 判断标准:主观能力与客观条件 3、结果回避可能 4、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5、不作为与作为具有等价性
(三)持有
1、作为说 2、不作为说 3、独立行为说 英美法系:独立的状态犯 大陆法系:作为 本书观点:作为
(四)实行行为相关客观要素
行为主体——自然人——身份
特殊身份是指行为人在身份上的特殊资 格,以及其他与一定的犯罪行为有关的, 行为人在社会关系上的特殊地位或者状 态。
二、实害与危险
“危险概念是一个危险的概念。” 具体危险 结果 抽象危险 行为
三、种类
(一)属于构成要件要素的危害结果与不属 于构成要件要素的危害结果 定罪结果 量刑结果 (二)物质性危害结果与非物质性危害结果
(三)严重危害结果与非严重危害结果 (四) 直接结果与间接结果 定罪与量刑
四、结果与犯罪的分类
李某(男)与张某(女)热恋,后李提出分手, 但张不同意。某日,张跑到李家,与李言谈不 和发生争吵。张在李家里当着李的面喝下自备 的农药。5分钟后,李见张的嘴角流出唾沫, 即独自锁门外出,后张被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问题:李是否应负刑事责任?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特殊身份是指行为人在身份上的特殊资格或者特殊地位。

真正身份犯要求定罪身份在开始犯罪时就具有,定罪身份只针对实行犯而言。

报复陷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定罪身份非法拘禁、诬告陷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量刑身份非法搜查、非法侵入、妨害作证罪、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司法人员-量刑身份真正不作为犯只能有刑法明文规定。

持有型犯罪属于作为犯罪。

作为犯与故意、过失犯罪没有对应关系。

有时犯罪工具与行为对象合二为一--使用假币罪,销售伪劣产品罪并非每个犯罪都有行为对象--脱逃罪并非每个犯罪只有一个行为对象-抢劫罪--人身,财物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和虐待罪,将收拾人自杀作为结果加重犯。

抢夺罪致人死亡不是结果加重犯,抢夺罪&过失致人死亡择一重正当防卫:侵害行为仅限于人的行为。

正当防卫&紧急避险不属于不法侵害,不能正当防卫。

对正当防卫的反击属于故意侵害行为,对紧急避险属于紧急避险不法侵害包括故意,过失,意外事故假想防卫&假想避险--不能是故意,否则为故意犯罪。

只能是过失or意外事件特殊正当防卫--针对的是行凶杀人抢劫(no携带凶器抢劫--没有暴力)强奸(no昏睡强奸)绑架等等暴力(not非暴力和轻微暴力)行为犯罪的故意--行为人的定罪身份、行为、行为对象(不要求具体准确--毒品的种类)、危害结果(有些不要求)有认识。

不要求对违法性有认识。

应当从减:14~18岁,75岁过失犯罪可以从减:75岁故意犯罪,半精神病人,未遂,教唆犯未遂,自首&立功应当从减免:从犯可以从减免:预备犯,盲聋哑,轻罪自首应当减免:胁从犯,防卫过当,避险过当可以减免:重大立功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该免除。

免除是指免除刑罚处罚,不意味着免除非刑罚处罚(训诫赔偿)14~16八类罪:抢劫不包括时候转化的抢劫不能犯(行为无危险):客观角度--行为时--联系(not偶然无实害结果)--行为有无危险对象不能犯--沙漠中误将稻草人当做仇人;手段不能犯--拿生锈的坏枪杀人;迷信犯--诅咒对向犯(共同犯罪):双方罪名法定刑都相同--重婚罪;都不同--行贿罪&受贿罪,只处罚一方共同正犯,无法查明,无需查明,都既遂同时犯,无法查明,都未遂(造成轻伤的,轻伤未遂不做犯罪处理,做无罪处理)同时犯,能够查明,都既遂(指重叠因果关系下)共同过失,无法查明,都无罪承继的共同正犯--犯罪既遂前加入(继续犯例外)。

Eg:甲抢劫A,乙承继,均踢一脚导致A死亡查明甲造成的,甲定抢劫致人死亡,乙定抢劫罪查明乙造成的,甲乙成立抢劫致人死亡无法查明的,甲定抢劫致人死亡,乙定抢劫罪间接正犯(支配他人)--欺骗,权力组织,强迫如果是身份犯罪,要求间接正犯也具有定罪身份,否则只能构成教唆犯教唆犯--故意引起他人犯罪决意。

行为人本身有犯意的则构成帮助犯。

行为人本身有轻罪意图,教唆人重罪的,成立重罪教唆犯。

行为人有重罪意图的,教唆人成立轻罪帮助犯间接教唆,按所教唆的罪定罪首要分子--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聚众犯罪的首要分子除了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一定是主犯外,其他情形的首要分子和主犯没有一一对应的关系聚众犯罪不一定都是共同犯罪(正犯+共犯:按正犯定罪)身份共犯+身份正犯=身份共犯+无身份正犯=身份正犯+无身份共犯=(正犯+正犯)身份正犯+无身份正犯=身份正犯+身份正犯= (例外:贪污罪&职务侵占罪--根据地位高、低职权大小,eg:贪污罪+贪污罪共犯)共同正犯|||正犯+共犯的认识错误(打击错误,对象错误):同一犯罪构成的--一人既遂全体既遂不同犯罪构成的--超出共同犯罪的范围的,独自承担责任教唆犯&间接正犯的认识错误以间接正犯的意思,利用他人犯罪,但产生了教唆的结果--以教唆犯处理以教唆犯的意思,实施教唆行为,但产生间接正犯的结果--以教唆犯处理实行犯过剩:质的过剩(没有类型化的因果关系)--甲望风,乙入室盗窃后又强奸的,甲对强奸不负责量的过剩(有类型化的因果关系)--甲望风,乙入室伤害转化为杀人,甲乙在故意伤害范围内成立共同犯罪,对死亡结果承担过失责任。

甲定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帮助犯,乙定故意伤人罪既遂共犯中止:(预备阶段)共同正犯--明确告知让他人意识到,主谋者须有效阻止他人;教唆犯--有效打消犯罪意图;帮助犯--消除帮助作用,明确告知退出,离开现场or索回自己的帮助工具。

(实行阶段)共同正犯--自动放弃,有效阻止管制:3-1-3,判决执行之日,禁止令(只适用管制缓刑):禁止设立公司企事业单位--从事金融活动--禁止从事相关生产经营活动--禁止高消费;禁止进入娱乐场所--群众性活动场所--校区及周边地区;未经对方同意接触被害人、证人、控告人、举报批评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接触同案犯期限等于或少于管制缓刑,不得低于3个月,2个月。

先行羁押导致管制低于3个月的,不受前款限制拘役:1-6-1,判决执行之日有期徒刑:6-15,20,25,判决执行之日无期徒刑: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死刑:犯罪18,审判怀孕,审判75(残忍手段除外)罚金:选处,单处,并处,并处或单处没收财产:没收个人合法财产(违法的收缴,no家属财产,保留必要生活费用。

判处前有正当债务的,经申请退还合并:相同种类合并执行,不同种类并处,分别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管制中,未经批准不得行使(1)(2)项权利必须附加: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无期徒刑死刑累犯:满18,故意,有期徒刑,5年特殊累犯:满18,故意(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累犯不得适用缓刑,假释自首:尚未归案,即在被讯问强制之前,自动地置于司法机关的控制之下,并如实供述。

亲首,代首,陪同首(捆绑的不算)明知他人报案仍在现场等待;一般性排查讯问;形迹可疑的盘问投案后逃跑,不是自首,回来的是自首:被动归案后逃跑的,只对脱逃罪成立自首。

隐瞒量刑情节的也算如实供述;翻供的,一审判决前又如实的,成立。

特别自首:已经被强制,供述尚未掌握的其他的不同种的罪行。

“已经掌握的罪行”必须是成立的罪行。

共同犯罪必须供述同案犯。

揭发同案犯的其他犯罪是立功犯数罪的,供述不分的,成立自首交通肇事后归案的是自首,逃逸后归案的也是自首单位犯罪可以成为自首的主体坦白立功:检举揭发;重要线索;阻止犯罪;协助抓捕;突出贡献一、根据司法机关安排,约见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二、根据司法机关安排,当场指认辨认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三、带领司法机关抓获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四、提供其他犯罪嫌疑人的联络方式,地址。

(no同案犯)缓刑(没有先减后并或者先并后减):有期徒刑3年以下,轻悔再不良,可以宣告18,怀孕,75--应当宣告。

判决确定之日起,先行羁押不得折抵考验期。

期满:不再执行,不能成立累犯缓刑只适用于主刑,有附加刑的仍需要执行。

漏罪--期内发现--撤销缓刑,数罪并罚,符合条件可以再次适用漏罪--期满发现--另行起诉审判新罪--撤销,数罪并罚遵守法律,服从监督;活动报告;会客规定;离开批准。

与管制不同,没有剥夺(2权利)假释:有期徒刑实际执行1/2以上的--考验期为剩余刑期。

无期徒刑实际执行13年的--10年。

假释之日起。

禁止对象--累犯&新八类单独判处10年以上的(即使减刑后10年以下也不得假释)。

单处10年以下合并10年以上的,可以假释。

假释不得适用禁止令。

期满执行完毕,能够成立累犯漏罪--期内发现--撤销缓刑,数罪并罚,先并后减漏罪--期满发现--另行起诉审判新罪--撤销,数罪并罚,先减后并遵守法律,服从监督;活动报告;会客规定;离开批准。

与管制不同,没有剥夺(2权利)缓刑,假释已经经过的考验期,不算已经执行的刑期减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实际执行1/2以上,无期徒刑实际执行13年以上,无次数限制死缓减为无期后,再减不得少于25年;死缓减为有期后,再减不得少于20年无期减为有期的,裁定减刑之日起,先行羁押期间不能折抵追诉:犯罪之日起(not犯罪既遂之日)最高刑不满5年,经过5年;不满10年,经过10年;10年以上,经过20年,仍必须追诉报最高检批准。

延长(不受期限的限制):机关受理后,逃避侦查审判的;被害人控告的,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中断:前罪的时效从后罪成立之日起计算判决确定(生效)之日: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缓刑(死缓),无期徒刑,死刑判决执行(签发)之日:管制(含剥夺政治权利)、拘役、有期徒刑判决实际执行之日简单罪状、空白罪状-不违反罪刑法定原则注意规定:挪用特定款物罪----挪用公款罪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金融诈骗罪、盗窃罪ect挪用公款罪----贪污罪抗税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病药品罪---走私、贩卖毒品罪法律拟制:(过失拟制为故意。

行为中如果故意使用暴力,为注意规定。

已构成本罪又故意的,数罪并罚)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杀人罪刑讯逼供罪、暴力取证罪-----故意伤害罪、杀人罪虐待被监管人员罪-----故意伤害罪、杀人罪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杀人罪非法组织卖血罪、强迫卖血罪---故意伤害罪(“伤害”是重伤。

过失致人死亡的,定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消极安乐死--无罪;积极安乐死--故意杀人罪相约自杀---没死的一方--故意杀人罪教唆他人自杀--故意杀人罪(共犯从属性的例外)传染疾病的--故意伤害罪;明知有性病卖淫嫖娼的--传播性病罪暴力涉及飞行安全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非法拘禁罪、侮辱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妨害公务罪、抗税罪、强迫卖血罪,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以故意伤害(重伤)罪论处(因为前面的罪太轻)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组织(招募、引诱、经营、中介)他人(真实意思)出卖(不以营利为目的)活体器官未经生前同意---盗窃、侮辱尸体罪未经同意;不满18岁;强迫欺骗---故意伤害、杀人罪捐献的,出卖自己的,单纯购买的---不构成本罪强奸:暴力、胁迫、昏睡强奸、骗奸幼女承诺无效。

(不知是幼女的)过失强奸无罪,造成伤害结果的成立伤害罪。

强奸致人死亡--过失&(为了奸淫目的)间接故意。

如果是出于故意,泄愤,报复的,数罪并罚强奸被拐卖妇女---拐卖妇女罪加重非法拘禁罪--要求被害人意识到自己的自由被剥夺的事实,除非被害人处于昏睡状态。

为索取债务(也包括真是的非法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债务人,亲属)的,向(债务人,亲属)成立非法拘禁罪,不成立绑架罪。

绑架致人死亡要求行为与死亡有因果关系,否则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拐卖(以出卖为目的的拐骗、绑架、收买、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罪:(拐到手既遂,不以卖出去)奸淫、诱骗强迫卖淫的、出售给卖淫组织的拐卖妇女儿童罪&强制猥亵妇女儿童罪,数罪并罚以出卖为目的的绑架,偷盗买往境外的(不定组织偷越国边境罪)拐骗儿童后,出卖的--拐卖儿童罪拐骗儿童后非法拘禁--拐骗儿童罪。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