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2020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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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省级海洋功能区划编制技术要求》的通知(2010年修订)

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省级海洋功能区划编制技术要求》的通知(2010年修订)

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省级海洋功能区划编制技术要求》的通知(2010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海洋局•【公布日期】2010.10.15•【文号】海管字[2010]83号•【施行日期】2010.10.1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海洋资源正文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省级海洋功能区划编制技术要求》的通知(海管字〔2010〕83号)沿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海洋厅(局),局属有关单位:为了进一步规范省级海洋功能区划编制工作,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我局修订完成了《省级海洋功能区划编制技术要求》。

现印发给你们,请按此要求,加快省级海洋功能区划编制工作。

2009年12月8日印发的《省级海洋功能区划修编技术要求(试行)》(海管字[2009]88号)同时废止。

附件:省级海洋功能区划编制技术要求二○一○年十月十五日附件:省级海洋功能区划编制技术要求(国家海洋局二○一○年十月)目录1 定义.1.1 海洋基本功能1.2 海洋基本功能区1.3 海洋功能区划2 总则2.1 目标2.2 基本原则2.3 任务2.4 范围2.5 期限2.6 成果3 海洋基本功能区类型.3.1 分类体系3.2 功能区类型定义4 编制程序.4.1 资料收集和补充调查4.2 专题研究与分析评价4.3 区划5 成果编制要求.5.1 区划文本5.2 区划登记表5.3 图件5.4 区划编制说明5.5 区划报告5.6 区划管理信息系统附录1:省级海洋功能区划文本编写大纲.附录2:省级海洋功能区划登记表样表.附录3:省级海洋功能区划图件制作要求.附录4:《省级海洋功能区划编制技术要求》主要修订说明.省级海洋功能区划编制技术要求为了进一步规范省级海洋功能区划的编制工作,根据《海域使用管理法》、《海洋环境保护法》、《海岛保护法》、《省级海洋功能区划审批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在《海洋功能区划技术导则》(GB/T 17108-2006)基础上,制定本要求。

撸起袖子加油干开创海域管理工作新局面

撸起袖子加油干开创海域管理工作新局面

撸起袖子加油干开创海域管理工作新局面潘新春【期刊名称】《海洋开发与管理》【年(卷),期】2017(034)0z1【总页数】4页(P19-22)【作者】潘新春【作者单位】国家海洋局海域综合管理司【正文语种】中文海域综合管理关乎沿海百姓福祉、海洋经济发展、海域开发秩序、海洋生态安全,必须全力做好工作。

海域综合管理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全国海洋工作会议部署,大力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加快转变海域开发利用方式,坚持海域开发利用保护与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相统一,全面提高海域开发利用质量和效率,实施围填海管控和海岸线分类保护、利用与整治修复制度,深化海域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建设海上构筑物电子信息系统,开展海域使用管理法修订和海洋功能区划修编工作,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提升海域资源开发利用保护的治理能力,为我国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和海洋强国建设提供有力支撑和基础保障,为助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海洋经济健康快速发展做出贡献。

海域资源管理要着重做好以下八个方面的工作:根据国家生态文明建设总体方案中关于对资源和空间管理提出的更高更严格的要求,做好海域综合管理顶层设计,建立基于生态系统的海域综合管理制度体系。

修订《海域使用管理法》。

开展对《海域使用管理法》的研究与评估并制定修订方案,重点对围填海计划指标管控,岸线分类保护、修复、修测和开发利用,区域建设用海规划,用海生态建设,重大项目用海预审,海域使用权市场化出让,海域使用权的抵押、流转,不动产登记,海域使用金动态调整机制等进行深入研究,并将其内容纳入海域法中。

开展全国和省级海洋功能区划修编工作。

海洋功能区划修编以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科学确定海域功能,合理划定严格保护、限制开发、优化利用岸线及相邻海域,合理布局生产、生态、生活空间;合理布局港口码头等基础设施、能源电力等基础产业和特色海洋产业园区用海。

自然资源部公告2020年第46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发布《海域价格评估技术规范》等12项行业标准的公告

自然资源部公告2020年第46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发布《海域价格评估技术规范》等12项行业标准的公告

自然资源部公告2020年第46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发布《海域价格评估技术规范》等12项行业标准的公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自然资源部
•【公布日期】2020.06.28
•【文号】自然资源部公告2020年第46号
•【施行日期】2020.06.28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标准化
正文
自然资源部公告
2020年第46号
自然资源部关于发布《海域价格评估技术规范》等12项行业
标准的公告
《海域价格评估技术规范》等12项推荐性行业标准已通过全国海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审查,现予批准、发布,自2020年10月1日起实施。

编号及名称如下:HY/T 0288-2020 海域价格评估技术规范
HY/T 0289-2020 海水淡化浓盐水排放要求
HY/T 0290-2020 压力式海啸浮标系统技术要求
HY/T 0291-2020 海上失事目标物搜寻预报产品规范
HY/T 0292-2020 近海预报海区划分
HY/T 0293-2020 海洋灾害应急响应启动等级
HY/T 0294-2020 海啸浮标作业规范
HY/T 0295-2020 海绵种属分子鉴定技术规程
HY/T 0296-2020 北极海洋生态系统评价指南
HY/T 0297-2020 海洋灾害风险图编制规范
HY/T 0298-2020 滨海旅游区裂流灾害风险排查技术规程
HY/T 0299-2020 海洋观测仪器设备室内动力环境模型试验方法总则
自然资源部
2020年6月28日。

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

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

附件1: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试行)目录1 范围 (5)2 规范性引用文件 (5)3 术语和定义 (5)4 总则 (5)4.1论证原则 (5)4.2论证内容 (5)4.3论证工作程序 (6)5 海域使用论证等级划分 (6)5.1等级划分 (6)5.2分级论证要求 (8)6 资料收集与现场勘查 (8)6.1基本要求 (8)6.2资料收集 (8)6.3现场勘查 (9)7 项目所在海域概况分析 (10)7.1资源影响简要分析 (10)7.2生态影响简要分析 (10)7.3环境影响简要分析 (11)7.4重点问题专题分析 (11)8 项目用海与海洋功能区划和相关规划符合性分析 (11)8.1与功能区划符合性分析 (11)8.2与相关规划符合性分析 (11)9 利益相关者分析 (12)9.1利益相关者的界定 (12)9.2利益相关者影响分析 (12)9.3项目用海对国家权益、国防安全的影响分析 (12)10 项目用海合理性分析 (12)10.1选址合理性分析 (12)10.2用海方式合理性分析 (13)10.3面积合理性分析 (14)10.4期限合理性分析 (14)11 项目用海的主要不利影响分析 (14)11.1项目用海的风险分析 (14)11.2项目用海对资源、生态的损耗及影响分析 (15)12 结论、建议与对策 (15)12.1结论与建议编写要求 (15)12.2海域使用管理对策措施 (16)1 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开展的海域使用论证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7108 海洋功能区划技术导则HY070 海域使用面积测量技术规范GB/T 12763 海洋调查规范GB 17378 海洋监测规范海籍调查规程海域勘界技术规程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海域使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水、领海持续使用特定海域三个月以上的排他性用海活动。

2010年海域使用管理公报

2010年海域使用管理公报

2010年海域使用管理公报2011-05-18 | 作者:| 来源:国家海洋局| 【大中小】【打印】【关闭】概述2010年是“十一五”的收官之年。

全国各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深入践行科学发展观,坚持把合理配置资源、保障经济发展作为第一要务,积极参与宏观调控,创新管理思路,突出管理重点,海域管理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新一轮海洋功能区划编制工作有序开展,全国海洋功能区划文本编制完成,省级海洋功能区划编制工作进展顺利。

围填海管理全面加强,围填海计划指标得到严格执行。

优先保障国家能源和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海洋产业的用海需求,全年报国务院批准重大建设项目用海16个。

海上风电开发建设用海管理得到规范,海砂开采海域使用权市场化配置初显成效。

国家海域动态监视监测管理系统业务化运行工作扎实推进,海域使用权属数据整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质量年”活动全面开展,海域使用论证监管工作力度不断加大。

海域海岸带整治与修复工作正式启动。

2010年全国颁发海域使用权证书2481本,确权海域面积19.38万公顷,征收海域使用金90.74亿元。

1 基本情况1.1 海洋功能区划江苏省海洋功能区划专家评审会充分发挥海洋功能区划统筹作用。

新一轮海洋功能区划编制工作有序开展,全国海洋功能区划文本编制完成,印发《省级海洋功能区划编制技术要求》,组织召开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江苏省海洋功能区划专家评审会。

国家海洋局副局长张宏声开展海域管理专题调研成立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海洋厅(局)及有关研究单位推荐的44名专家组成的全国海洋功能区划专家委员会。

经国务院批准,下发《关于规范省级海洋功能区划修改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省级海洋功能区划修改的前提条件和报批程序。

1.2海域权属管理我国首个海砂开采海域使用权挂牌竞价成功进一步优化项目用海审批程序,提高审批工作效率,坚持把合理配置资源、保障经济发展作为第一要务,优先保障国家能源和交通等基础设施、重点海洋产业的用海需求,全年报国务院批准了16个重大建设项目用海。

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2011年海域使用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国海管字[2011]28号

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2011年海域使用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国海管字[2011]28号

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2011年海域使用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正文:---------------------------------------------------------------------------------------------------------------------------------------------------- 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2011年海域使用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国海管字〔2011〕28号)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海洋厅(局),计划单列市海洋局,局属各单位:现将《2011年海域使用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2011年海域使用管理工作要点二○一一年一月十七日2011年海域使用管理工作要点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海域使用管理法》颁布十周年。

全国海域管理工作总的要求是:以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十二五”规划的建议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重点推进海洋功能区划编制、围填海管理、海域使用权市场化建设、海域整治和修复等四项工作,切实规范海域使用秩序,提高海洋开发、控制、综合管理能力,充分发挥海域管理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海洋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一、加强统筹协调,完成新一轮海洋功能区划编制工作(一)完成全国海洋功能区划编制和报批工作。

国家海洋局会同有关部门和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2002年国务院批准的《全国海洋功能区划》基础上,制定《全国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

(二)完成省级海洋功能区划编制和报批工作。

省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省级海洋功能区划,经国家海洋局组织有关部门开展成果评审后,由省级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

(三)严格实施海洋功能区划。

在全国和省级海洋功能区划修编得到国务院批准之前,必须严格执行现行海洋功能区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

凡不符合全国和省级海洋功能区划的项目不予受理和审查。

水产养殖业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制订技术导则 HJ 1217

水产养殖业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制订技术导则 HJ 1217

地方水产养殖业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制订技术导则1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地方水产养殖业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制订的基本原则、技术路线、主要技术内容的确定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地方水产养殖业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的制修订。

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

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未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3097海水水质标准GB3838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11607渔业水质标准GB15562.1环境保护图形标志—排放口(源)GB17378(所有部分)海洋监测规范GB18486污水海洋处置工程污染控制标准GB/T12763(所有部分)海洋调查规范HJ91.1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493水质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HJ494水质采样技术指导HJ495水质采样方案设计技术规定HJ945.2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制订技术导则HJ945.3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制订技术导则《关于印发排放口标志牌技术规格的通知》(环办〔2003〕95号)《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制修订工作规则》(国环规法规〔2020〕4号)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环境水体environmental water body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等地表水体、海域水体,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水体。

3.2水产养殖aquaculture1繁殖、培育和收获水生动植物的生产活动。

3.3封闭式水产养殖closed aquaculture在相对封闭的池塘、工厂化水产养殖车间等开展的水产养殖。

其中,池塘水产养殖指利用人工开挖或天然的露天池塘进行的水产养殖。

工厂化水产养殖指在人工养殖池中通过控制养殖水体的温度、光照、溶解氧等因素进行的水产养殖。

3.4开放式水产养殖open aquaculture采用筏式、网箱、吊笼、底播或以人工投苗、自然增殖等形式在湖泊、水库、河流、海洋中开展的水产养殖。

《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2020修订版)》

《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2020修订版)》

《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修订版)》(征求意见稿)目次1适用范围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1)3术语和定义 (1)4总则 (3)4.1论证原则 (3)4.2论证依据 (3)4.3论证内容 (4)4.4论证成果 (4)4.5论证程序 (4)4.6论证等级 (4)4.7论证范围 (6)4.8论证重点 (7)5论证基础资料 (7)5.1资料内容 (7)5.2资料基本要求 (7)5.3现场踏勘 (8)5.4海洋调查资料 (8)6项目基本情况与用海必要性分析 (10)6.1项目基本情况 (10)6.2项目用海需求 (10)6.3项目用海必要性 (10)7项目所在海域概况 (11)7.1海洋生态概况 (11)7.2海洋资源概况 (11)8资源生态影响分析 (11)8.1资源影响分析 (11)8.2生态影响分析 (12)9海域开发利用协调分析 (12)9.1海域开发利用现状 (12)9.2项目用海对海域开发活动的影响 (12)9.3利益相关者界定 (13)9.4相关利益协调分析 (13)9.5项目用海与国防安全和国家海洋权益的协调性分析1310 项目用海与国土空间规划符合性分析 ........................................................... 13 10.1 所在海域国土空间规划功能区基本情况 ....................................................... 13 10.2 对周边海域国土空间规划功能区的影响分析 ................................................... 13 10.3 项目用海与国土空间规划的符合性分析 . (13)11 项目用海方案分析 .......................................................................... 14 11.1 用海选址合理性分析 ....................................................................... 14 11.2 用海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 ................................................................... 14 11.3 用海方式合理性分析 ....................................................................... 15 11.4 岸线利用合理性分析 ....................................................................... 15 11.5 用海面积合理性分析 ....................................................................... 15 11.6 用海期限合理性分析 ....................................................................... 16 12 生态保护修复和使用对策 ..................................................................... 16 12.1 项目用海主要生态问题 ...................................................................... 16 12.2 生态保护修复重点与目标 ................................................................... 16 12.3 生态保护修复措施 ......................................................................... 16 12.4 生态保护修复实施计划 ..................................................................... 16 12.5 海域使用对策 .. (16)13 结论 (17)附 录 C (规范性附录) 资料来源说明 附 录 D (资料性附录)论证重点参照表附 录 F (资料性附录)论证报告重要图件名录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格式和内容 18 附 录 B (规范性附录)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格式与内容21 25 27 附 录 E (资料性附录)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摘要3031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1适用范围本文件规定了海域使用论证的内容、工作程序、技术方法和要求。

《海域使用面积测量规范》(报批稿)编制说明

《海域使用面积测量规范》(报批稿)编制说明

《海域使用面积测量规范》行业标准(报批稿)编制说明标准编制组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一、编制标准的背景、目的和意义我国管辖的海域蕴藏着丰富的自然资源,这些资源是国家的宝贵财富。

随着陆地资源的不断匮乏,人们越来越多的关注海洋资源的开发与利用。

但海域资源是有限的,必须加强海域使用管理工作,提高海域资源的利用率。

为了规范、统一海域使用面积的测量方法,确保测量数据的准确可靠,促进海域得到科学、合理、有序的开发利用,2003年原国家海洋局发布实施了海洋行业标准《海域使用面积测量规范》(HY/T 070-2003),规定了海域使用面积测量的原则、方法、步骤和数据处理方法等内容。

该标准的实施,解决了海域使用面积测量工作的盲目性和不规范性,维护了国家海域所有权和海域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的贯彻、实施提供了技术依据。

近年来,随着海域使用面积测量技术的快速发展,该规范所规定的一些技术内容已经不能适应目前实际工作需要,急需总结标准实施以来的经验,根据海域使用管理新的要求,对标准内容进行补充和修改完善。

《海域使用面积测量规范》修订是一项政策性和技术性强的工作,修订后的规范应充分体现界定技术和测绘技术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使技术规范更加科学、适用,为我国海域使用面积测量工作提供可靠的技术支撑,促进我国海域的合理开发利用。

《海域使用面积测量规范》标准应用的范围广泛,适用于相关海域使用管理部门、海域使用论证、海域使用面积测量等技术单位,用海企业以及涉及海域管理的科研院所,适用于从事海域使用管理研究的科研人员和海域使用面积测量的工程技术人员。

二、工作简况(包括任务来源、计划项目编号、参加单位、主要工作过程、标准主要起草人及其所做的工作)1、任务来源、计划项目编号、参加单位根据原国家海洋局“关于下达2017年《海域使用分类》等93项海洋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通知”(国海科字[2017]459号),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为国家海洋标准计量中心,参加起草单位为国家海洋局南海规划与环境研究院。

填海项目海域使用动态监测技术规程试用稿

填海项目海域使用动态监测技术规程试用稿

填海项目海域使用动态监测技术规程(试用稿)目录1重要内容和合用范围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1 重要内容......................................................................................... 错误!未定义书签。

1.2 合用范围......................................................................................... 错误!未定义书签。

2规范性引用文献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 术语和定义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1 海域使用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2 利益相关者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3纵向............................................................................................... 错误!未定义书签。

地方水产养殖业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制订技术导则HJ 1217—2023

地方水产养殖业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制订技术导则HJ 1217—2023

11适用范地方水产养殖业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制订技术导则HJ 1217—2023围本标准规定了地方水产养殖业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制订的基本原则、技术路线、主要技术内容的确定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地方水产养殖业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的制修订。

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

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未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 3097海水水质标准GB 3838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11607渔业水质标准GB 15562.1环境保护图形标志—排放口(源)GB 17378(所有部分)海洋监测规范GB 18486污水海洋处置工程污染控制标准GB/T 12763(所有部分)海洋调查规范HJ 91.1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 493水质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HJ 494水质采样技术指导HJ 495水质采样方案设计技术规定HJ 945.2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制订技术导则HJ 945.3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制订技术导则《关于印发排放口标志牌技术规格的通知》(环办〔2003〕95号)《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制修订工作规则》(国环规法规〔2020〕4号)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环境水体environmental water body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等地表水体、海域水体,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水体。

3.2水产养殖aquaculture繁殖、培育和收获水生动植物的生产活动。

3.3封闭式水产养殖closed aquaculture在相对封闭的池塘、工厂化水产养殖车间等开展的水产养殖。

其中,池塘水产养殖指利用人工开挖或天然的露天池塘进行的水产养殖。

工厂化水产养殖指在人工养殖池中通过控制养殖水体的温度、光照、溶解氧等因素进行的水产养殖。

3.4开放式水产养殖open aquaculture采用筏式、网箱、吊笼、底播或以人工投苗、自然增殖等形式在湖泊、水库、河流、海洋中开展的水产养殖。

天津渤化化工发展有限公司“两化”搬迁改造项目填海工程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

天津渤化化工发展有限公司“两化”搬迁改造项目填海工程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
2. 建设项目所在海域环境状况概述..................................................................................................9 2.1. 建设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现状..................................................................................................9 2.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10
根据工程性质敏感点分布海域水动力特征以及各单项评价内容的评价等级确定本项目海洋水文动力环境评价范围为以工程为中心工程所在位置向北至南港工业区北防波堤向南至环境敏感区大港滨海湿地海洋特别保护区南边界向东延伸15km向西至海岸线总面积约450km2海洋地形地貌与冲淤环境海洋水质海洋沉积物环境评价范围根据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海洋水文动力环境评价范围可以满足海洋地形地貌与冲淤环境海洋水质海洋沉积物环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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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渤化化工发展有限公司“两化”搬迁改造项目填海工程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1. 建设项目概况
1.1. 建设项目地点和背景
一、建设项目地点 本项目位于南港工业区西港池以南、南港六街以东、南港九街东侧规划道路 以西。 二、相关背景 天津市是我国北方最大的港口城市,对内是华北、西北地区的主要出海通道, 对外面向东北亚,与日本、朝鲜半岛隔海相望,具有特殊的区位优势。《国务院 关于推进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有关问题的意见》(国发[2006]20 号),确立了 滨海新区的发展已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滨海新区提出“一核双港、九区支撑、 龙头带动”的发展战略。南港工业区属于《天津市空间战略研究》“双港”中的 南港区和“九区”之一,未来滨海新区的石化、冶金等重化产业均转移或新建于 此,南港工业区承接了滨海新区乃至天津市的重、化产业。 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的指示精神,深入 推进“美丽天津、安全天津”建设,化解安全和稳定风险、促进节能减排和环境 改善、推动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优化城市空间和产业布局、提升渤化集团核心 竞争力,天津市政府第 63 次常务会议(2015 年 12 月 31 日)决定实施天津渤化 化工发展有限公司“两化”搬迁改造项目。 天津渤化化工发展有限公司“两化”搬迁改造项目选址于天津南港工业区西 港池南侧。拟建设10套主装置、罐区以及配套的公用工程、辅助工程和行政办公 区。填海面积约305公顷。 本项目由库区、中部工艺装置区、南部工艺装置区、铁路仓储区 4 个功能区 组成,前 3 个功能区东西向布置在南港六街与南港九街之间,南北向布置在西港 池与港虹路之间,3 个功能区由规划的红旗路及绿化工程、创新路隔离;铁路仓 储区布置南港九街东侧。填海工程主要利用独流减河和青静黄河闸下滩涂及大港 区港池和航道疏浚土吹填,项目所在区域现状标高约为 3.5m(1972 年天津大沽 高程系),本项目填海工程已基本完成,施工顺序为围堤和隔堤建设、疏浚吹填。 设计成陆高程为库区为 5.5 m,其它 3 个区块为 3.75 m,高程 3.5m 以上采用陆上

我国现行海域资源与土地资源配置方式的比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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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第2期海洋开发与管理49我国现行海域资源与土地资源配置方式的比较研究相慧,陈培雄,张鹤,李欣瞳,周鑫(自然资源部第二海洋研究所杭州310012)摘要:为提髙海域资源市场化配置的效率,文章对比分析我国海域与土地使用权权属及其取得方式的异同。

研究结果表明:海域使用权与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不同,海域申请审批与国有建设用地审查报批流程的不同之处主要在于审查层级和须提交的研究专题不同;海域与国有建设用地“招拍挂”出让流程的不同之处主要表现在与年度使用计划的衔接、出让方案的审批权限、对前期专题的要求以及资源收储状况方面。

关键词:海域资源;土地资源;海域有偿使用;市场化配置;资源配置中图分类号:P74;F301;F061.6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5—9857(2021)02—0049—04A Comparative Study on the Current Allocation of Sea AreaResources and Land Resources in ChinaXIANG Hui,CHEN Peixiong,ZHANG He,LI Xintong,ZHOU Xin(Second Institute of Oceanography,MNR,Hangzhou310012,China)Abstract:Inordertoimprovethee f iciencyof marketizationa l ocationof marineresources,this paper made a comparative analysis of the similarities and differences of ownership and acquisition methodsofseaareaandlanduseright.Theresultsshowedthat:therighttouseseaareas was different,from the right,to use state-owned land.The difference between the approval of sea area applicationsandtheexaminationandapprovalofstate-ownedconstructionlandmainlyliedinthe different,of review level and special research report.The differences of transfer process of“bid-ding,auctionandlisting”betweenseaareasandstate-ownedconstructionlandwereshowninthat di f erentconnectionwiththeannualuseplan,di f erentapprovalauthorityofthetransferscheme, di f erentrequirementsforthepreliminaryprojects,anddi f erentstatusofresourceacquisitionand storage.Keywords:Sea area resources,land resources,Paid use of sea area,Market-oriented distribution, Resourcea l ocation收稿日期:2020-04-07;修订日期:2021-01-26基金项目:原国家海洋局海域司课题项目“海域价格评估方法及管理制度专题研究”.作者简介:相慧,工程师,硕士,研究方向为海域资源市场化配置制度50海洋开发与管理2021年0引言资源配置是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

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2010版)

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2010版)
海底输水管道、无毒无害物质输送管道等
长度≥20km
敏感海域

其它海域

长度(3~20) km
敏感海域

其他海域

长度≤3 km
所有海域

海底石油天然气等输送管道、有毒有害及危险品物质输送管道、海洋排污管道等。
长度≥5 km
敏感海域

其他海域

长度﹤5 km
所有海域

海底电(光)缆
所有规模
所有海域

固体矿产开采用海
4
论证重点依据项目用海类型、用海方式和用海规模,结合海域资源环境现状、利益相关者等确定,应关注以下方面:
1——项目用海属大规模填海造地的,应将水动力和冲淤变化影响分析、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用海面积合理性分析列为论证重点;
2——项目用海选址不具有唯一性的,应将用海选址合理性分析列为论证重点;
3——项目用海采用大面积开挖海床或水下爆破等施工方式的,应将资源环境影响分析列为论证重点;

其他海域

倾倒(工程)量(50~100)万m3
敏感海域

其他海域

倾倒(工程)量≤50万m3
所有海域

防护林种植
用海面积≥30公顷
所有海域

用海面积﹤30公顷
所有海域

注1:并行铺设的海底电缆、海底管道等的长度,按最长的管线长度计。
注2:新增温排水和污水达标排放应考虑原排放规模。
注3:敏感海域主要包括海洋自然保护区、海洋特别保护区、重要的河口和海湾等。
所有海域

围海养殖用海
用海面积≥100公顷
所有海域

海域使用论证中论证等级确定的探讨

海域使用论证中论证等级确定的探讨

海域使用论证中论证等级确定的探讨贾后磊;张志华;王健国;孙娟;谢健【摘要】依据海域使用管理的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结合近年来的工作实践,分析了<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试行)中论证等级判定存在的问题,探讨了以采用用海方式、用海规模和项目所在海域特征为判据,同时考虑项目涉海工程施工工艺,进行海域使用论证等级划分的具体方法.【期刊名称】《海洋开发与管理》【年(卷),期】2011(028)003【总页数】4页(P13-16)【关键词】海域使用论证;论证等级;用海方式【作者】贾后磊;张志华;王健国;孙娟;谢健【作者单位】国家海洋局南海海洋工程勘察与环境研究院,广州,510300;国家海洋局海域和海岛管理司,北京,100860;国家海洋局海域和海岛管理司,北京,100860;国家海洋局海域和海岛管理司,北京,100860;国家海洋局南海海洋工程勘察与环境研究院,广州,510300【正文语种】中文2008年国家海洋局颁布实施了《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 (试行)[1],提出用海项目海域使用论证实行等级划分制度。

根据论证等级的不同,按相应要求内容开展论证工作,以使海域论证具有针对性和科学性。

划分论证等级是海域使用论证工作的关键技术之一,其目的是为了区分不同论证等级用海项目论证工作的内容、范围、深度和技术要求,使海域使用论证工作更具合理性和可行性。

具体划分方法是,先确定划分等级的依据和判据,再建立论证等级和判据之间的关系。

不同的论证等级决定了海域使用论证的工作深度和详细程度,因此,论证等级的划分决定了整个海域使用工作的质量和科学性、可行性。

笔者结合近年来海域使用论证工作中遇到的部分实际问题和对导则的思考,对现行导则(试行)中论证等级的划分问题做了一些尝试性的探讨。

为了全面、有效地规范海域使用论证工作,使不同用海类型、规模和方式的用海项目论证重点各有侧重,体现海域使用论证的特点。

现行导则 (试行)中依据项目的用海类型和用海规模将论证等级划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 (表 1)。

《近岸海域生态环境质量评价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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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近岸海域生态环境质量评价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编 制 说 明《近岸海域生态环境质量评价技术导则》编制组2015年10月目录1 项目背景 (27)1.1 任务来源 (27)1.2编制过程 (27)2 标准制订的必要性分析 (27)2.1相关法律法规需求 (27)2.2相关环保工作的需求 (28)2.3国外相关发展状况 (28)2.4国内近岸海域环境评价及相关标准现状 (33)2.5我国近岸海域环境监测现状 (42)2.6 建立规范的必要性 (44)2.7 监测工作基础 (44)3 标准制定技术路线与实施方案 (45)3.1 制订目的 (45)3.2 编制依据 (45)3.3 编制原则 (45)3.4编制方法 (46)3.5技术路线 (46)4 导则主要技术内容 (48)4.1 适用范围与主要内容 (48)4.2 关于总体框架和主要内容 (48)4.3 引用标准 (48)4.4 名词术语 (48)4.5单项评价指标及分级标准 (50)4.6生态环境质量综合评价 (66)4.7近岸海域生态环境质量变化评价 (69)4.8附录 (69)5对实施本导则的建议 (70)6参考文献 (70)1 项目背景1.1 任务来源为构建国家生态环境质量评价技术体系,全面反映国家近岸海域生态环境状况,规范和统一国家近岸海域生态环境评价要求,2013年国家环境保护部《关于下达2013年度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环办[2013]106号)下达任务,由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组织编制《近岸海域生态环境质量评价技术导则》(项目统一编号为2013-2),浙江省舟山海洋生态环境监测站、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和天津市环境监测中心参加项目的编写工作。

1.2编制过程2013年7月,成立标准编制组,各单位进行了分工。

同时,委托海南环境监测中心站、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和青岛环境监测中心站作为试用单位,为标准适用性验证提供支持。

海域使用论证格式

海域使用论证格式

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的通知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海洋厅(局),局属各有关单位,海域使用论证资质单位:为指导和规范海域使用论证工作,提高海域使用审批的科学化水平,我局对《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试行)》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海洋局国海发[2008]7号文件颁布的《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试行)》、《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写大纲》同时废止。

二0一0年八月二十日附件:《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目次1 适用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总则. 24.1 论证原则. 24.2 论证内容. 24.3 论证成果. 34.4 论证程序. 34.5 论证依据. 34.6 论证等级. 34.7 论证范围. 64.8 论证重点. 65 资料收集与现场调查. 65.1 资料内容. 65.2 资料要求. 65.3 现场勘查. 75.4 现状调查. 76 项目用海必要性分析. 86.1 项目基本情况. 86.2 项目申请用海情况. 96.3 项目用海必要性. 97 海域概况简要分析. 97.1 自然环境概况. 97.2 海洋生态概况. 97.3 自然资源概况. 97.4 开发利用现状. 98 项目用海资源环境影响分析. 108.1 项目用海环境影响分析. 108.2 项目用海生态影响分析. 108.3 项目用海资源影响分析. 108.4 项目用海风险分析. 109 海域开发利用协调分析. 119.1 项目用海对海域开发活动的影响. 119.2 利益相关者界定. 119.3 相关利益协调分析. 119.4 项目用海对国防安全和国家海洋权益的影响分析. 1110 项目用海与海洋功能区划及相关规划的符合性分析. 11 10.1 项目用海与海洋功能区划的符合性分析. 1110.2 项目用海与相关规划的符合性分析. 1211 项目用海合理性分析. 1211.1 用海选址合理性分析. 1211.2 用海方式和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 1211.3 用海面积合理性分析. 1311.4 用海期限合理性分析. 1412 海域使用对策措施分析. 1412.1 区划实施对策措施. 1412.2 开发协调对策措施. 1412.3 风险防范对策措施. 1412.4 监督管理对策措施. 1413 结论与建议. 1413.1 结论. 1413.2 建议. 15附录A(规范性附录)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格式和内容. 16附录B(规范性附录)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格式与内容. 19附录C(规范性附录)资料来源说明. 22附录D(资料性附录)论证重点参照表. 23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1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海域使用论证的内容、工作程序、技术方法和要求。

围填海工程生态建设技术指南(试行)

围填海工程生态建设技术指南(试行)

围填海工程生态建设技术指南(试行)为指导围填海工程设计和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生态建设方案专章的编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和《围填海管控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生态文明建设有关要求,制订本指南。

1 适用范围本指南规定了围填海工程生态建设的内容和技术要求。

本指南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水和领海范围内涉及围填海工程的生态建设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指南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指南。

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GB/T 18190 海洋学术语GB/T 19485 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GB/T 51015-2014海堤工程设计规范HY/T 123 海域使用分类LY/T 1938-2011 红树林建设技术规程建设项目用海面积控制指标海办发〔2017〕22号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指南。

3.1 海湾 bay; gulf被陆地环绕且面积不小于以口门宽度为直径的半圆面积的海域。

[GB/T 18190—2000,定义2.1.19]注:本指南中的海湾不含辽东湾、渤海湾、莱州湾和北部湾。

3.2 河口 river mouth; estuary具有常年径流入海河流且终端受潮汐和径流共同作用的海域。

[GB/T 19485,定义3.2]。

3.3 开阔海域 open sea area无天然屏障或者无人工建筑物掩护,直接承受外海波浪作用、受近海潮流影响较大的海域。

4 总则4.1目的开展围填海工程的生态建设,旨在采取系统性、综合性的技术方法和工程措施,尽可能地减少围填海工程对海洋资源和海洋生态系统的影响,修复受损生境,提升新形成岸线的公众开放程度和景观生态效果,构建自然化、生态化、绿植化的新海岸。

4.2原则4.2.1生态优先、因地制宜应结合工程用海的实际功能需求,充分考虑当地自然资源现状、生态禀赋、水文动力、地形地貌和海洋灾害等自然条件,提出合理可行的生态化建设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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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修订版)》(征求意见稿)目次1 适用范围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1)3术语和定义 (1)4总则 (3)4.1 论证原则 (3)4.2 论证依据 (3)4.3 论证内容 (4)4.4 论证成果 (4)4.5 论证程序 (4)4.6 论证等级 (4)4.7 论证范围 (6)4.8 论证重点 (7)5论证基础资料 (7)5.1 资料内容 (7)5.2 资料基本要求 (7)5.3 现场踏勘 (8)5.4 海洋调查资料 (8)6项目基本情况与用海必要性分析 (10)6.1 项目基本情况 (10)6.2 项目用海需求 (10)6.3 项目用海必要性 (10)7项目所在海域概况 (11)7.1 海洋生态概况 (11)7.2 海洋资源概况 (11)8资源生态影响分析 (11)8.1 资源影响分析 (11)8.2 生态影响分析 (12)9海域开发利用协调分析 (12)9.1 海域开发利用现状 (12)9.2 项目用海对海域开发活动的影响 (12)9.3 利益相关者界定 (13)9.4 相关利益协调分析 (13)9.5 项目用海与国防安全和国家海洋权益的协调性分析 (13)10项目用海与国土空间规划符合性分析 (13)10.1 所在海域国土空间规划功能区基本情况 (13)10.2 对周边海域国土空间规划功能区的影响分析 (13)10.3 项目用海与国土空间规划的符合性分析 (13)11项目用海方案分析 (14)11.1 用海选址合理性分析 (14)11.2 用海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 (14)11.3 用海方式合理性分析 (15)11.4 岸线利用合理性分析 (15)11.5 用海面积合理性分析 (15)11.6 用海期限合理性分析 (16)12生态保护修复和使用对策 (16)12.1 项目用海主要生态问题 (16)12.2 生态保护修复重点与目标 (16)12.3 生态保护修复措施 (16)12.4 生态保护修复实施计划 (16)12.5 海域使用对策 (16)13结论 (17)附录 A (规范性附录)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格式和内容 (18)附录 B (规范性附录)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格式与内容 (21)附录 C (规范性附录)资料来源说明 (25)附录 D (资料性附录)论证重点参照表 (27)附录 E (资料性附录)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摘要 (30)附录 F (资料性附录)论证报告重要图件名录 (31)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1 适用范围本文件规定了海域使用论证的内容、工作程序、技术方法和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水、领海内项目用海的海域使用论证工作,其它用海论证工作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3097 海水水质标准GB/T 12763(所有部分)海洋调查规范GB 17378(所有部分)海洋监测规范GB/T 17501 海洋工程地形测量规范GB/T 18314 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 18421 海洋生物质量GB 18668 海洋沉积物质量GB/T 19485 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GB/T 20257(第1-3部分)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HY/T 123 海域使用分类HY/T 124 海籍调查规范HY/T 251 宗海图编绘技术规范HY/T 080 滨海湿地生态监测技术规程HY/T 081 红树林生态监测技术规程HY/T 082 珊瑚礁生态监测技术规程HY/T 083 海草床生态监测技术规程建设项目用海面积控制指标(试行)海办发〔2017〕22号围填海工程生态建设技术指南(试行)国海规范〔2017〕13号围填海工程生态保护修复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自然资办发〔2018〕36号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海域使用持续使用特定海域三个月以上的排他性用海活动。

[HY/T 123 定义2.1]3.2 海域使用类型根据不同的海域使用方式和特点所形成的海域差异性划分的海域类别。

[HY/T 123 定义2.2]3.3 用海方式根据海域使用特征及对海域自然属性的影响程度划分的海域使用方式。

[HY/T 123 定义2.3]3.4 填海造地筑堤围割海域填成土地,并形成有效岸线的用海方式。

[HY/T 123 定义2.5]3.5 非透水构筑物采用非透水方式构筑不形成围海事实或有效岸线的码头、突堤、引堤、防波堤、路基等构筑物的用海方式。

[HY/T 123 定义2.7]3.6 透水构筑物采用透水方式构筑码头、海面栈桥、高脚屋、人工鱼礁等构筑物的用海方式。

[HY/T 123 定义2.8]3.7 宗海被权属界址线所封闭的用海单元。

[HY/T 251 定义3.1]3.7.1 宗海图记载宗海位置、界址点、界址线及其与相邻宗海位置关系的各类图件的总称。

注:包括宗海位置图、宗海界址图和宗海平面布置图。

宗海位置图指反映项目用海地理位置、平面轮廓及其与周边重要地物位置关系的图件。

宗海界址图指反映宗海图及内部单元的界址点分布、界址范围、用海面积、用途、用海方式及其相邻宗海信息的图件。

宗海平面布置图指反映统一用海项目内多宗宗海之间平面布置、位置关系的图件。

[HY/T 251 定义3.2]3.7.2 宗海内部单元宗海内部按用海方式划分的海域。

[HY/T 251 定义3.3]3.7.3 界址点用于界定宗海及其内部单元范围和界线的拐点。

[HY/T 124 定义3.4]3.7.4 界址线由界址点按顺序连接而成的线。

[HY/T 251 定义3.5]3.8 利益相关者受到项目用海影响而产生直接利益关系的单位和个人。

3.9 近岸海域距大陆海岸较近的海域。

注:已公布领海基点的海域指领海外部界限至大陆海岸之间的海域,渤海和北部湾一般指水深10m 以浅海域。

[GB/T 19485 定义3.3]3.10 沿岸海域近岸海域之内靠近大陆海岸,水文要素受陆地气象条件或径流影响大的海域。

一般指距大陆海岸10km以内的海域。

[GB/T 19485 定义3.4]3.11 敏感海域海洋生态服务功能价值较高,且遭受损害后较难恢复其功能的海域。

主要包括自然保护区,海洋特别保护区,重要滨海湿地,海湾,重要河口,特殊生境(红树林、珊瑚礁、海草床等),重要渔业水域,珍稀濒危海洋生物天然集中分布区,潟湖及其通道,领海基点及其周边海域(5km内),岛礁及其周围海域(5km内),海洋自然历史遗迹和重要自然景观等。

3.12 海洋生态保护修复以自然恢复为主人工措施为辅,因地制宜地对受损海洋生态系统的结构、功能、生物多样性和持续性等进行全面有效保护与修复的过程。

4 总则4.1 论证原则海域使用论证工作应遵循科学、客观、公正的原则。

坚持节约优先,促进海域资源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坚持保护优先,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坚持生态用海,促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坚持陆海统筹,以海定陆,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坚持国家利益优先,维护国防安全和国家海洋权益。

4.2 论证依据4.2.1 法律法规海域使用论证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应齐全、有效,引用时应标明发文机关、文号、实施时间等内容。

4.2.2 标准和规范海域使用论证采用的标准和规范应齐全、有效,引用时应标明发布机构、标准号(文号)、实施时间等内容;采用国际标准及其它相关标准时,应明确所采用的标准名称、类别和标准值。

4.2.3 项目技术资料项目技术资料宜包括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报告、相关专题调查和研究报告等,引用时应标明资料来源、完成时间等内容。

4.3 论证内容海域使用论证内容主要包括:a) 项目用海必要性分析;b) 项目所在海域概况;c) 资源生态影响分析;d) 海域开发利用协调分析;e) 项目用海与国土空间规划的符合性分析;f) 项目用海方案分析;g)生态保护修复和使用对策。

4.4 论证成果海域使用论证成果为海域使用论证报告。

根据论证工作的要求不同,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分为报告书和报告表。

报告书编制应符合附录A的要求,报告表编制应符合附录B的要求。

4.5 论证程序海域使用论证工作分为准备工作、实地调查、分析论证和报告编制四个阶段。

准备工作阶段:研究有关技术文件和项目基础资料,收集历史和现状资料,开展项目用海初步分析,确定论证等级、论证范围和论证内容,筛选、判定论证重点等,制定海域使用论证工作方案。

实地调查阶段:根据项目用海需求走访相关部门和用海单位、个人,了解周边海域使用权属与实际使用情况;开展现场勘查,了解项目所在海域的地形地貌特征、海岸线位置和开发利用现状。

根据收集的相关资料情况,开展必要的现状调查。

分析论证阶段:依据所获得数据、资料,分析论证项目用海必要性、资源生态适宜性、开发活动协调性、项目与国土空间规划符合性、用海方案合理性等,提出生态保护修复方案和论证结论。

报告编制阶段:根据分析论证的内容和结论,编制海域使用论证报告。

4.6 论证等级海域使用论证等级按照项目的用海方式和用途、用海规模和影响范围内的海域特征,划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

论证等级判定依据表1进行。

当项目用海存在表1中未包含的用海方式或用途时,可根据用海特征、用海规模、对海域自然属性的影响程度等,按相近的用海方式判定论证等级。

同一项目用海按不同用海方式、用海规模和海域特征判定的等级不一致时,采用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确定论证等级。

一级、二级论证应编制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三级论证应编制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根据项目用海情况和所在海域特征,必要时可对相关内容开展专题论证,形成专题报告。

表1 海域使用论证等级判据4.7 论证范围论证范围应依据项目用海情况、所在海域特征及周边海域开发利用现状等确定,应覆盖项目用海可能影响到的全部区域。

一般情况下,论证范围以项目用海外缘线为起点进行划定,一级论证向外扩展15km,二级论证8km,三级论证5km;跨海桥梁、海底管道等线型工程项目用海的论证范围划定,一级论证每侧向外扩展5km,二级论证3km,三级论证1.5km。

论证范围应以平面图方式标示,说明其地理位置、范围和面积等内容。

4.8 论证重点论证重点依据生态用海管理要求,针对项目海域使用类型、用海方式和用海规模,结合海域资源生态现状、海域开发利用现状等确定,应注意以下情形:——填海造地用海、火电厂和核电厂等工业用海应关注用海必要性分析;——位于或者穿越开发活动密集海域的,应关注海域开发利用协调分析;——项目用海选址不具有唯一性的,应关注用海选址合理性;——位于敏感海域的用海,改变海岸自然形态和功能的用海,处于自然形态保持基本完整、生态功能与资源价值较好、开发利用程度较低岸线的用海,均应关注用海选址合理性;——海砂开采用海应关注对海岸侵蚀、海床稳定和地形地貌的影响;——项目用海占用或利用岸线的,应关注岸线利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用海方式有替代方案的,应关注用海方式合理性分析;——项目用海涉及填海造地的,应关注水动力和冲淤变化、海域开发利用协调性、平面布置合理性、用海面积合理性和生态保护修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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