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日照分析标准及依据A4
国家现行住宅+日照标准
国家现行住宅日照标准国家现行住宅日照标准所谓采光权,通常是指房屋的所有人或使用人享有从室外取得适度光源的权利,比日照范围更大。
现阶段没有相关法律规定,一般以《民法通则》的相邻权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为准:我们国家现在刚好是以24m作为标准,当建筑物小于等于24m时,规范就把它定位多层。
当建筑物大于等于24m是规范就定它为高层居住建筑日照间距按下列公式计算:L=i:H式中:L=建筑间距i=日照间距系数H=南侧建筑的计算高度(新建遮建筑)1、《物权法》第八十五条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按照其规定; 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第八十九条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的规定大城市住宅日照标准为大寒日?2小时,冬至日?1小时,老年人居住建筑不应低于冬至日日照2小时的标准;在原设计建筑外增加任何设施不应使相邻住宅原有日照标准降低;旧区改造的项目内新建住宅日照标准可酌情降低,但不应低于大寒日日照1小时的标准。
国家现行住宅日照标准住宅室内的日照标准,一般根据冬至日或大寒日的有效日照时数来衡量。
国家2002年修订的《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明确了城市住宅的最低采光标准。
此规范将我国划分为7个建筑气候区,按建筑气候分区和城市规模大小将日照标准分为3个档次,即第?、?、?、?气候区的大城市不低于大寒日日照两小时,第?、?、?、?气候区的中小城市和第?气候区的大城市不低于大寒日日照3小时,第?气候区的中小城市和第?、?气候区的各级城市不低于冬至日日照1小时。
2002年,建设部对《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进行修订。
其中要求,住宅日照应符合如下标准:大寒日不少于两小时,冬至日不少于1小时,旧区改建项目内新建住宅日照可酌情降低,但不宜低于大寒日照1小时的标准。
房屋的采光权受到侵害,适用的法律依据有:1,《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
高层建筑日照分析规则
附录一高层建筑日照分析规则一、日照分析是指:建设单位为了确定对拟建高层建筑和对相邻建筑可能产生日照影响而委托设计单位对拟建高层建筑进行日照分析,编制《日照分析报告》。
《日照分析报告》是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核高层建筑规划设计方案的依据之一。
规划设计方案调整导致建筑位置、外轮廓、户型、窗户等改变的,应随调整方案重新报送《日照分析报告》。
二、《日照分析报告》应当由具备规划设计或建筑设计资质的单位编制。
日照分析应当采用通过建设部鉴定的日照分析软件或行业标准方法。
三、日照分析适用于居住建筑和医院病房楼、休(疗)养院住宿楼、幼儿园、托儿所和中小学教学楼、老年公寓等建筑(以下简称文教卫生建筑)。
四、日照分析应当保证受遮挡建筑主要朝向窗户的日照有效时间,次要朝向按规定的建筑间距控制,不做日照分析。
条式建筑以垂直长边的方向为主要朝向,点式建筑以南北向为主要朝向〔南北向指正南北向和南偏东(西)45度以内(含45度),东西向指正东西向和东(西)偏南45度内(不含45度)〕。
居住建筑一户住宅的主要朝向有两个以上居室受遮挡的,最少应有一个居室满足日照有效时间规定;一个居室有几个朝向的窗户的,其主要朝向的窗户应满足日照有效时间规定,其他朝向的窗户不做日照分析。
休(疗)养院的病房、疗养室和幼儿园、托儿所的活动室、卧室以及中、小学的教室,保证日照时间的窗户是指主要朝向的窗户。
五、计算基准面按以下规则确定:(见附图一、二)(一)一般窗户以外墙窗台面为计算基准面。
(二)转角直角窗户、转角弧形窗户;凸窗等,一般以居室窗洞开口为计算基准面。
(三)两侧均无隔板遮挡也未封窗的凸阳台,以居室窗户的外墙窗台面为计算基准面,对阳台顶板所产生的遮挡影响可忽略不计。
(四)两侧或一侧有分户隔板的凸阳台,凹阳台以及半凹半凸阳台,以阳台栏杆面与外墙相交的墙洞口为计算基准面。
六、相邻建筑日照分析范围的确定(一)日照分析范围分为:遮挡建筑(指拟建高层建筑)的影响范围(位于遮挡建筑的北侧)和影响被遮挡建筑的分析范围(位于被遮挡建筑的南侧)。
日照分析报告常见问题及众智分析报告步骤
二、基本问题1、什么是高度角?如何计算高度角?高度角是指直射阳光与水平面夹角。
计算公式为:( 式中h为高度角、δ为太阳赤纬、φ为当地纬度 )关于有效太阳高度角:是由地方相关部门设定的,青岛为15°(<15°的阳光太弱,可以忽略不计),众智日照分析软件中可以在参数-系统设置里把最小入射角改为15°,而界面的有效太阳高度角不点开。
2、什么是方位角?如何计算方位角?方位角指的是直射阳光与水平投影和正南方位的夹角,正南为0º,午前为负值。
方位角的计算公式为:( 式中A为方位角,δ为太阳赤纬,φ为当地纬度 )。
3、北京时和真太阳时的区别?北京时:东经120º时的平太阳时,中国的标准时。
真太阳时:太阳连续两次经过当地观测点的上中天(当地正午12时)的时间间隔为1真太阳时,1真太阳日分为24时真太阳时。
北京时和真太阳时的换算公式;真太阳时=北京时间+时差-(120º-当地经度)/15º在我们软件中的:时间差=时差-(120º-当地经度)/15º所以得到:真太阳时=北京时间+时间差注:青岛的标准--用北京太阳时,而且把开始北京时调成8:00,结束北京时调成16:00.4、影长是如何计算的?L= H ∗ ctgh其中H—竿高,L—影长,h—太阳高度角5、节气与日照分析计算的关系根据国家日照分析相关规范如:《住宅建筑设计规范GB50096-1999》中的条文,各地区应根据建筑气候区划来决定日照标准日和有效日照时间带等。
日照标准日通常指的是大寒日或冬至日,因为冬季里这一天的赤纬角度最大,对日照来讲是日照最不利的一天。
6、退让比如何进行计算呢?退让比的计算公式:1:Ctg(高度角h)7、运行软件前如何修改软件的启动设置?新版日照软件可以运行在AutoCAD2000/2002/2004/2005/CAD2006及相应的其他系列产品(AutoMap、Civil 3D)等平台上。
建筑日照计算参数标准[附条文说明]
建筑日照计算参数标准[附条文说明]建筑日照计算参数标准是指在建筑设计中,为了满足日照需求而需要进行的一系列计算参数标准,包括建筑高度、挡阳高度、道路宽度等一系列指标。
下面将对建筑日照计算参数标准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建筑高度建筑高度是日照计算中最为基本的参数之一。
通常情况下,建筑高度应该根据地块的大小、环境属性、用途等综合考虑,确定最合适的高度。
比如,在低密度建筑区,建筑高度应该适当提高,以获得更好的采光和通风效果;而在中高密度建筑区,需要考虑到小区内的日照状况,为了保证小区内每个住户都能享有足够的阳光,建筑高度需要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
二、挡阳高度挡阳高度是指日照计算中遮阴物离地面的高度。
通常情况下,挡阳高度应该按照建筑高度、地块所在位置、周围环境等因素来确定。
比如,在南方地区,为了尽可能利用阳光,挡阳高度可以控制在2.5米左右;而在北方地区,由于日照时间相对较短,挡阳高度适当提高,可以提高室内采光和通风效果。
三、建筑朝向建筑朝向也是影响日照计算的重要因素。
通常情况下,北面和西面的建筑更容易受到阳光的影响,而南面和东面的建筑则更容易受到日晒。
因此,在设计建筑物时,可以选择南北朝向并尽可能采用大面积的采光窗,以获得更多的阳光。
四、采光面积采光面积也是日照计算中重要的参数之一。
通常情况下,采光面积应该按照建筑功能、使用需求等综合来计算,以满足建筑物内部采光需求。
比如,在住宅建筑中,客厅、卧室、厨房等区域都需要有采光窗,以便获得足够的阳光和通风。
五、道路宽度道路宽度也是日照计算中重要的参数之一。
通常情况下,道路宽度应该根据地块的大小、环境属性、交通流量等综合考虑,以保证交通流畅和安全。
同时,道路的宽度也会影响周围建筑物的日照状况。
比如,在两个建筑物之间的道路如果过宽,就会造成建筑物遮阴现象,影响室内采光效果。
六、树林水体在日照计算中,树林、水体等自然因素也会影响建筑物的日照状况。
通常情况下,建筑物周围的树林、水体等景观需要和建筑物的设计风格相协调,以美化环境的同时,最大程度地保护建筑物的采光状况。
日照分析报告
日照分析报告第一篇:日照分析报告日照分析报告一、日照分析所依据的基础资料包括:1.1包含日照分析范围内所有现状建筑的现势地形图及其电子数据;1.2包含日照分析范围内所有已批规划建筑和在批规划建筑的有关资料及其电子数据;1.3申报建筑的总平面图、单体平面图、立面图、屋顶平面图和剖面图图纸及其电子数据;图纸和电子数据应能体现十字坐标、建(构)筑物±0.0高程和高度、建筑物层高、建筑的屋顶构筑物的位置和高度等具体技术参数;2.日照分析所依据的基础资料的收集。
2.1 地形图及其电子数据必须由具备资质的测绘单位提供。
2.2 已批规划建筑和在批规划建筑的有关资料可向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查询。
2.3 申报建筑的相关资料由其设计单位提供。
3.资料提供单位应在所提供资料上加盖本单位印章,并对所提供资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二、日照分析计算要求1.需采用建设部推广使用的SUN日照分析软件2.涉及窗户分析的计算要求。
2.1日照分析计算受影面按以下规则确定:一般窗户以外墙窗台面为基准计算;异形窗户按正向最大投影近似为一般窗户计算。
2.2 以经确认的日照分析计算受影面左右两个端点为计算点。
2.3 有阳台(含凸阳台、凹阳台)的窗户也应以窗台面的左右两个端点为计算点。
对阳台顶板、阳台分户隔板或凹阳台的墙体本身所产生的遮挡影响同时进行分析。
2.4 满窗日照的窗户计算高度(含落地门窗、组合门窗、阳台封窗等门窗形式)按离室内地坪0.9米的外墙高度计算。
3.涉及其它分析要素的计算要求。
3.1 计算建筑的屋顶部分,包括屋脊、凸出屋面的水箱、电梯间、楼梯间、构架等设施必须按实际造型建模, 并纳入计算。
3.2 桥梁、山体、围墙的遮挡影响无需纳入计算。
3.3 各计算建筑间的高差须纳入计算。
4.计算的误差要求。
4.1 分析结果存在5分钟以内误差视为正常。
4.2 因天体运行轨迹不同而产生的日照变化视为正常误差。
三、日照分析报告内容要求1.日照分析单位的资质证书复印件(盖单位章)2.日照分析委托书应包括:2.1委托方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人、联系方式;2.2受托方名称、资质证书编号、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人、联系方式;2.3委托项目名称、所在位置;2.4日照分析成果用途、委托要求、提供资料说明。
规划设计中日照分析的若干规定
规划设计中日照分析的若干规定规划设计中的日照分析是指在城市规划设计过程中,对建筑物或城市中不同区域的日照情况进行评估和分析。
它旨在优化建筑物的布局和设计,以提高光照质量、减少能源消耗和改善居住环境。
日照分析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规定。
1.日照分析对象的选择日照分析对象可以是单个建筑物、小区、街区、整个城市等。
在规划设计中,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选择合适的日照分析对象。
2.日照分析的时间和周期日照分析应该基于一定的时间和周期进行,以全面了解不同季节、不同时间段的日照情况。
通常选择一年四个季节的典型日子进行分析,如春分、夏至、秋分、冬至等。
3.日照分析的方法和工具日照分析可以使用不同的方法和工具进行,如手绘法、数学模拟法、物理模型法和计算机模拟法等。
在规划设计中,通常采用计算机模拟法进行日照分析,并利用专业软件进行模拟和分析。
4.日照分析的指标和标准日照分析的指标和标准是判断日照质量是否符合要求的重要依据。
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指标和标准:-日照时间:指建筑物或区域在一定时间段内受到太阳直射照射的时间,一般要求达到一定的小时数。
-日照角度:指太阳在空中的高度角,一般要求太阳高度角在特定范围内。
-遮阳系数:指建筑物或区域受到阴影遮挡的程度,一般要求遮阳系数在特定范围内。
-光照均匀度:指建筑物或区域内光照的均匀程度,一般要求光照均匀度达到特定的水平。
5.日照分析结果的应用日照分析的结果应该及时准确地反馈给规划设计人员,用于指导建筑物和城市布局的优化和改进。
根据日照分析的结果,可以调整建筑物的朝向和高度,设置绿化和景观,优化道路和街区布局,改善居住环境等。
6.日照分析的法律法规要求日照分析在一些地区可能会受到法律法规的要求和限制。
规划设计人员在进行日照分析时,需要了解当地的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设计方案符合规定。
7.日照分析的可持续性考虑在日照分析中,应该考虑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如提高建筑物的能源利用效率,减少能源消耗,改善室内环境等。
日照分析报告标准
附件一日照分析报告标准(一)日照分析报告应包含以下内容:1.委托方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
2.受托方名称、资质证书编号、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
3.日照分析项目情况:3.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地点、用地周边情况、委托分析要求及周边电子地形图。
3.2本基地内拟建建筑基本情况:编号、使用性质、层数、建筑高度、底标高等(如下表所示);拟建建筑总平面图1:500—1:2000基地内拟建建筑:3.3. 根据本基地拟建主体建筑的阴影覆盖范围确定的客体建筑的基本情况:编号、使用性质、层数、建筑高度、底标高等(如下表所示);客体范围图1:500—1:2000。
基地外阴影分析范围内的客体建筑:3.4. 参与叠加分析的本基地外主体建筑的基本情况:编号、使用性质、层数、建筑高度、底标高等(如下表所示);主体范围图1:500—1:2000。
基地外参与叠加分析的主体建筑:(二)日照分析项目情况:(三)日照分析标准及依据(四)日照分析基础资料及其来源说明;(五)进行日照分析所使用的分析软件(六)日照分析技术参数设置(七)日照分析结果1、日照分析模型总平面图1:500—1:2000 :包括所有主体与客体建筑,注明建筑编号、位置、高度。
2、日照分析模型轴测图1:500—1:2000。
3、线上日照分析图1:500—1:20002线上日照分析图4、客体建筑窗位图1:500—1:1000 :注明每个客体建筑的窗位、窗编号。
5、窗日照分析表:第3项中线上分析不满足的立面上的窗,建设前、后的日照时间对照表,不满足日照标准的窗用红色加粗显示(如图6)。
图6窗报批表6、日照分析结论:不满足日照标准的建筑的编号,建设前和建设后不满足日照标准的窗数和户数;恶化的窗数和户数;委托方盖章、日照分析单位盖章。
注:如线上日照分析结果均满足日照标准,则无需提供第4、5项内容。
-3-附件二日照分析报告书样例日照分析报告书项目名称:XXXXX委托单位:XXXXX 4-5-6说明1、报告依据(1)国家有关标准规范。
日照分析报告参数规定
西安市日照审核管理规定(试行)一、日照分析对象1、居住类:居住用地内的住宅、老人公寓、集体宿舍、大、中、小院校的学生宿舍。
2、文教卫生类:中、小学校的教学楼(教学用房),幼儿园及托儿所的活动室及寝室,医院病房楼和休(疗)养建筑。
二、日照分析对象应满足的日照标准1、住宅和集体宿舍等应满足大寒日不少于2小时日照标准。
(大寒日日照分析有效时段为8:00-16:00)2:医院的病房楼、休(疗)养建筑,中、小学的教学楼,老年公寓,幼儿园,托儿所等特殊建筑应满足冬至日不少于3小时日照标准(陕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冬至日日照分析有效时段为9:00-15:00)3、在原有建筑外增加设施不应使受其遮挡的分析对象原有日照标准降低。
4、拟建地块北侧地块为居住、医疗卫生、教育用地时,如该地块为多层控制区,则用地红线北侧12米应满足日照标准要求,如该地块为高层控制区,则用地红线北侧15米应满足日照标准要求;拟建地块北侧为道路时,应保证道路红线或绿线北侧建筑最小退让距离处满足日照标准要求。
(具体退让距离参照《陕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5、每套住宅以该户型主要朝向为主朝向,每套住宅至少应有一个居住空间能获得日照,当一套住宅中居住空间总数超过四个时,其中应有二个获得日照。
(居住空间指除厨房、餐厅、储藏室、卫生间以外的房间)6、日照的有效时间指累计日照时间,以大寒日为标准分析时,累计日照时间不得超过2个连续时间段;以冬至日为标准分析时,累计日照时间不得超过3个连续时间段。
7、日照分析应采用众智日照分析软件8.2或8.2以上版本。
三、日照分析参数标准1、地理位置:西安市,经度,108°55′;纬度,34°15′2、阳历日期:与当年的阴历日期对应3、阴历日期:当年的大寒日(或冬至日)4、有效日照时间:大寒日:8:00-16:00(太阳时),冬至日:9:00-15:00(太阳时)5、总图采用平面区域分析方法,采样间隔为3米×3米;各建筑采用沿线分析方法对其住宅首层进行分析,采样间隔2米×2米;沿线分析不能通过时,应加入户型进行窗户分析,以满窗通过为准(对于窗宽大于2.4米的窗户按照2.4米计算)。
日照分析
建筑日照分析标准在城市规划和建筑设计中,如何有效地使建筑物获得充足的日照是保证居室卫生、改善居室小气候、提高舒适度等居住环境质量的重要因素。
在建筑设计中,为了保证室内环境的卫生条件,必须确定一个衡量日照效果的最低限度的指标,并作为设计的依据,这个指标就是日照分析标准。
现在最常见的是以日照时间作为衡量日照效果的标准,因为其直观且易于控制。
目前,在我国日照时间是唯一的日照标准,也是建筑设计和规划设计中日照分析、设计的唯一参照标准。
世界各国由于地理位置、气候条件、生活习惯、居住卫生要求和节约用地原则的不同,每个国家的建筑日照标准都不一样。
前苏联提出,采用普通玻璃商的居住建筑,夏季应有不少于4—5h的日照,春秋季应有不少于1.5h的日照。
德国柏林建筑法则规定,所有居住面积每年须有250d 且每天有2h的日照。
美国公共卫生协会推荐,至少应有一半居住用房,在冬至日中午有1—2h日照。
我国幅员辽阔,特别是南北向纬度差很大,气候相差悬殊,故不能简单地用统一的日照标准来加以规范。
制定日照标准,需根据气候划分区域,并经过分析论证,方能制定出适合各个地区的日照标准。
建筑日照标准,作为关系居住环境的重要因素之一,是我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我国现阶段尚未制定单独的标准,只在其他相关规范中有不同程度的体现。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5.1.3条规定:每套住宅至少应有一个居住空间获得日照,该日照标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1999)5.1.1条规定:每套住宅至少应有一个居住空间能获得日照,当一套住宅中居住空间总数超过4h,其中宜有两个获得日照。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的有关规定:宿舍半数以上的居室,应能获得同住宅居住空间相等的日照标准;托儿所、幼儿园的主要生活用房,应能获得冬至日不低于3h的日照标准;老年人住宅、残疾人住宅的卧室、起居室,医院、疗养院内半数以上的病房和疗养室,以及中小学半数以上的教室应能获得冬至日不低于2h的日照标准。
标准日照分析报告书样例
建设项目日照分析报告项目名称:建设单位:(章)设计单位:(章)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三日日照分析报告一、建设单位(委托方)名称:地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联系人:联系:二、设计单位(受托方)名称:地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联系人:联系:资质证书编号:三、日照分析项目情况(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以下简称委托方),就拟建B-1#~B-18#住宅建筑对其基地外北侧阴影X围内确定的客体建筑别墅1~16幢及拟建B-1#~B-18#住宅(详见附图一)的日照影响,委托我公司进行分析。
建设地点:用地X围:(二)基地内拟建建筑:(三)基地外阴影分析X围内的客体建筑:(四)基地外参与叠加分析的主体建筑:注:上表中的高度为建筑最高部位(含水箱、电梯井或构架)的高度(具体进行日照分析计算时建筑高度以日照分析图上所标示的诸屋面标高为准)。
拟建建筑的阴影X围,主、客体建筑位置关系,建筑标高以及客体建筑窗位如附图所示。
四、日照分析标准及依据本日照分析报告的标准依据《XX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有关条款,要求“……高层居住建筑与低层独立式住宅的间距,应保证受遮挡的低层独立式住宅的居室冬至日满窗日照的有效时间不少于连续两小时;与其他居住建筑的间距,应保证受遮挡的居住建筑的居室冬至日满窗日照的有效时间不少于连续一小时……”,以下简称“住宅日照标准”;“……医院病房楼、休(疗)养院住宿楼、幼儿园、托儿所和大中小学教学楼与相邻建筑的间距,应保证被遮挡的上述文教卫生建筑冬至日满窗日照的有效时间不少于3小时……” ,以下简称“文教卫生建筑日照标准”。
五、分析资料的来源说明由委托方提供:1、B期电子版总平面图及B-1#~B-18#拟建建筑各单体的平立面图。
2、A期建筑中对B期拟建建筑有遮挡影响A-3#、A-4#、A-7#、A-8#、A-9#、A-10#、A-13#、A-14#、A-16#平立面图。
3、别墅1~16幢平立面图。
根据委托方提供的情况,除上述主、客体建筑外,按规划管理部门要求的主客体分析X围内目前尚无其他在建或已经批准方案待建的建筑。
日照分析与建筑日照标准规定
•作为国家或行业标准,规定过严 过死难以照顾不同地区的日照条件 差异,不利于标准的实施;过于宽 泛则失去统一标准的本意,如何把 握好度是关键问题
日照分析的误差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凡是影响日照分析两大要素的因子都可能引起日
照分析结果的偏差
太阳高度角计算公式:
sinh S sin sin cos cos cost 太阳方位角计算公式:
注:以窗户为分析对象
现行日照标准的参数解读
《城市测量规范》CJJ/T 8-2011*
9.4.7 日照分析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日照分析使用的软件应经过鉴定,并应获得当地城市规划主管 部门的认可。
2 建筑的日照标准应符合当地城市规划主管部门的规定。
3 日照分析方法可采用窗户分析方法、单点分析方法、多点沿线 分析方法或多点区域分析方法。对于能够确定窗户位置的生活 居住特征建筑,可采用窗户分析方法或单点分析方法;对于未 完成单体方案的已批规划建筑、申报建筑和在批规划建筑或者 无法确定窗户位置的生活居住特征建筑可采用多点沿线分析方 法或多点区域分析方法;活动场地可采用多点区域分析方法。
现行日照标准的参数解读
•计算起点
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 范》的解释,底层窗台面应为 “距室内地坪0.9m高的外墙位 置”,即建筑主体墙面。
第一层含义:“起 点”——日照时间应从 建筑底层计算
第二层含义:距室内 地坪0.9m的平面与外 墙相交得到的是一条 线(线段)
第三层含义:该线段 位于建筑主体墙面上
气候区划
日照标准日 日照时数(h) 有效日照时
间带(h) 计算起点
Ⅰ、Ⅱ、Ⅲ、VII气候区
大城市
--市日照分析技术规程汇总
~~市日照分析技术规程1总则1.1为落实《〜〜市建筑间距和日照分析规划管理规定》,统一生活居住类建筑的日照分析技术要求,制定本规程。
1.2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中心城区、镇区内申报建设工程项目,应向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交日照分析报告的,均须按本规程进行日照分析。
2日照分析依据的主要规范和标准1)《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2)《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3)《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4)《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5)《宿舍建筑设计规范》JGJ36-20056)《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标准》GB/T50340-20037)《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JGJ49-888)《疗养院建筑设计规范》JGJ40-879)《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8710)《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50099-201111)《建筑日照计算参数标准》GB/T50947-2014日照分析依据的规范和标准应以最新版本为准。
4分析范围的确定4.1被遮挡生活居住类建筑的确定:被遮挡生活居住类建筑在申报建筑高度1.5倍扇形日照阴影范围内确定,但该扇形半径最大不超过150米。
(见图1)注:孤形有两个中心点:正南向为A、B点(上图),非正南向为M、N点(下图)。
4.2被遮挡生活居住类建筑确定后,在其东、西方向各80米、南向100米范围内确定其它遮挡建筑,部分进入分析范围的遮挡建筑须整体纳入分析范围。
(见图2)图24.3在上述范围内,修建性具体规划和建筑方案已经审批、待建、在建的各类建筑,须参加日照分析;限制性具体规划已经审批或已核发规划条件的地块,应根据控规或规划条件确定的用地性质和技术指标进行方案模拟参加日照分析;规划未审批的地块,应进行日照模拟分析。
5分析方式的确定5.1限制性具体规划阶段采纳多点沿线分析方法或平面区域分析方法进行日照模拟分析Q5.2修建性具体规划阶段5.2.1同时申报修建性具体规划方案和建筑设计方案的,应采纳窗户分析方法进行分析并提交日照分析报告。
日照分析标准国家标准规范
日照分析标准国家标准规范日照是指太阳光线照射到地面的时间和强度,是城市规划和建筑设计中非常重要的考虑因素。
国家对于日照分析制定了一系列的标准和规范,以保障人们的生活质量和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本文将对日照分析标准国家标准规范进行详细的介绍和解析。
首先,国家标准规范对于日照分析的时间范围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根据不同的用途和地理位置,国家规定了不同的日照时间要求,以确保人们在不同场所能够获得适当的日照照度。
这些规范的制定是基于对人体健康和舒适度的考虑,同时也考虑了建筑物的能源利用效率和环境可持续性。
其次,国家标准规范对于日照分析的测量方法和工具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在日照分析过程中,需要使用一系列的测量工具和设备来获取准确的数据。
国家标准规范规定了这些测量工具的精度和准确度要求,以及测量方法的标准化流程。
这些规范的制定是为了保证日照分析的科学性和可靠性,为城市规划和建筑设计提供准确的依据。
另外,国家标准规范还对于日照分析的数据处理和结果呈现进行了规定。
在进行日照分析后,需要对所获得的数据进行处理和分析,以得出合理的结论和建议。
国家规定了数据处理的方法和标准,同时也规定了结果呈现的格式和要求。
这些规范的制定是为了保证日照分析的结果能够清晰地呈现给相关的决策者和设计师,为他们提供科学的依据。
总的来说,国家标准规范对于日照分析的各个环节都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以保障城市规划和建筑设计的科学性和可持续性。
这些规范的制定是基于对人们生活质量和城市发展的考虑,是国家对于日照分析重要性的充分认可。
在实际的工作中,我们需要严格遵守这些规范,确保日照分析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以上就是对日照分析标准国家标准规范的详细介绍和解析,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
在今后的工作中,让我们共同遵守国家标准规范,为城市规划和建筑设计提供科学的支持,共同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日照分析规范条文
国家相关日照分析规范条文1.1《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条文2002版(1)老年人居住的建筑不应低于冬至日日照2小时标准.(2)在原设计建筑外增加任何设置不应使相邻住宅原有日照标准降低。
(3)旧区改建的项目内新建住宅的日照标准可酌情降低,但不应低于大寒日日照1小时的标准。
住宅建筑日照标准表5.0.2-1建筑气候区划Ⅰ、Ⅱ、Ⅲ、Ⅶ气候区Ⅳ气候区Ⅴ、Ⅵ气候区大城市中小城市大城市中小城市日照标准日大寒日冬至日日照时数(h)≥2 ≥3 ≥1 有效日照时间带8~16 9~15 计算起点底层窗台面注:⑴建筑气候区划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第A。
0。
1条的规定。
⑵底层窗台面是指距离室内地坪0。
9米高的外墙位置。
附录A。
0。
1中国建筑气候区划图1。
2《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2003年版)的条文5。
1.1 每套住宅至少应有一个居住空间获得日照,当一套住宅中居住空间的总数超过四个时,其中宜有两个获得日照,居住空间是指卧室、起居室(厅)。
5.1。
2 获得日照的居住空间,其日照标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关于住宅建筑日照标准的规定。
1。
3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3-2005)第5。
1.3条日照条文一、残疾人住宅的卧室、起居室应能获得冬至日不少于2小时的日照标准。
二、疗养院半数以上疗养室应能获得冬至日不少于2小时的日照标准.1。
4《宿舍建筑设计规范》(JGJ 36-2005)第4.1。
3条日照规定宿舍半数以上的居室,应能获得同住宅居室空间相同的日照标准.1.5《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标准》(GB/T 50340—2003)第3.2.6条规定老年人居住用房冬至日满窗日照不宜小于2小时的日照标准。
1。
6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条文2002版一、医院病房楼应满足冬至日日照不低于2小时的日照标准。
二、居住区(含小区与组团)内的组团绿地应满足不小于1/3的绿地面积在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线范围之外。
房屋日照标准
房屋日照标准房屋日照标准是指根据建筑物周围环境的特点和建筑物自身的特性,对建筑物所在位置的日照条件进行要求和规定的标准。
房屋日照标准的制定,旨在保障建筑物的采光和通风条件,提高居住和工作环境的舒适度,保障居民的健康和生活质量。
一、日照标准的制定依据。
房屋日照标准的制定,主要依据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1. 建筑物周围环境的特点,包括周围建筑物的高度、密度和布局,周围道路和绿化带的情况,周围地形和地貌等因素。
2. 建筑物自身的特性,包括建筑物的朝向、高度、体量、立面形式等因素。
3. 居住和工作环境的需求,包括居民对于采光、通风和舒适度的需求,以及工作场所对于光照条件的要求等因素。
二、日照标准的具体要求。
根据建筑物所在位置的不同,对于日照标准的具体要求也会有所差异。
一般来说,日照标准会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1. 采光条件,建筑物内部的自然采光是保障居民健康和生活质量的重要因素。
因此,日照标准通常会规定建筑物内部主要功能区域的采光条件,包括日照时间、光照强度等要求。
2. 通风条件,良好的通风条件对于居住和工作环境的舒适度至关重要。
因此,日照标准也会对建筑物的通风条件进行规定,包括通风口的设置、通风效果的要求等。
3. 遮阳条件,在一定的范围内,适当的遮阳可以有效地减少建筑物内部的热量积聚,提高居住和工作环境的舒适度。
因此,日照标准也会对建筑物的遮阳条件进行规定,包括遮阳设施的设置、遮阳效果的要求等。
4. 日照影响评价,在建筑物设计和规划阶段,需要对建筑物周围环境的日照情况进行评价,以确定建筑物的日照条件是否符合标准要求,是否需要采取相应的改善措施。
三、日照标准的意义和作用。
房屋日照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障建筑物周围环境的采光和通风条件,提高居住和工作环境的舒适度,保障居民的健康和生活质量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1. 保障居民的健康和生活质量,良好的日照条件可以有效地改善建筑物内部的采光和通风条件,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减少居民的生活压力,有利于居民的身心健康。
日照分析
日照分析出来的都是一些不同颜色数字,红色代表日照时间在1小时以内;黄色代表日照时间在1小时至2小时之间;绿色代表日照时间在2小时至3小时之间;青色代表日照时间在3小时至4小时之间;蓝色代表日照时间在4小时至5小时之间;紫色代表日照时间在5小时至6小时之间;白色或者说黑色代表日照时间在6小时至7小时之间;灰色代表日照时间在7小时至8小时之间。
回答人的补充 2009-09-28 15:23日照分析是指利用日照分析相关软件,建立完整的地球与太阳数学模型,从几何和光学的角度利用计算机进行大量的数学计算,解决物体的阴影和影响的关系,以此准确地分析出任意地点、任意时间的任意建筑物的细部状况,对建筑群体间相互影响进行分析,以求更加科学合理地安排建筑物的位置,为居住区创造出更加舒适的环境。
费点事吧,成都的规定给大家看哈。
成都市建筑日照分析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加强和规范建筑日照分析管理工作,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修订版)和《成都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结合成都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成都市中心城区域,中心城区域以外其他各区(市)县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日照分析及复核要求需做日照分析的建筑应由建设单位提供日照分析成果。
成都市规划管理局可对建设单位报送的日照分析成果进行复核。
复核单位在规定周期内完成复核,复核结果作为规划管理部门进行建筑工程规划管理的依据。
对日照分析计算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再次复核,日照分析结果若经再次复核基本一致即作为最终结果。
第四条日照分析对象及标准1.每套住宅至少应有一个卧室或起居室(厅)大寒日日照不低于2小时(三环路以内住宅大寒日日照不低于1小时)。
2.老年人、残疾人专用住宅应有一个卧室或起居室(厅)冬至日日照不低于2小时。
3.托儿所、幼儿园的生活用房冬至日底层日照不低于3小时。
4.医院、疗养院半数以上病房和疗养室冬至日日照不低于3小时。
日照标准及分析流程
24
03 建立日照模型
2
建筑主体
建筑剖面图
建筑平面定义图
定义好的建筑 主体立面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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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建立日照模型
3
建筑构件
建筑日照计算参数标准
4.0.2 3 遮挡建筑的阳台、檐口、女儿墙、屋顶等造成遮挡的部分均应建模,被遮挡建筑的上述部分 如需分析自身遮挡或对其他建筑造成遮挡,也应建模; 4.0.2 5 进行窗户分析时,应对被遮挡建筑外墙面上的窗进行定位;
41
05 选择分析方法
4
方案调整
可调整建筑位置、高度、角度来满足日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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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选择分析方法
4
方案调整
可在调整建筑位置、高度、角度的同时,动态观察日照变化情况
在有地形 影响的项 目中,分 析结果生 成在坡地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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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选择分析方法
3 建设前后日照情况的变化
对拟建建筑未建前规划用地周边现状建筑的日照情况做分析,再与拟建建筑建成后的日照情况做分析 对比,以明确项目建设前后日照情况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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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选择分析方法
4
方案调整
通过圆锥面功能,了解遮挡情况,为方案调整提供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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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确定分析范围
1
主客体分析
高层建筑,根据设置的计算规则,确定合理的分析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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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确定分析范围
2
阴影分析
非高层建筑,根据实际遮挡情况,确定分析范围。
逐时阴影
轮廓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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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确定分析范围
3
叠加影响
相邻地块权益
拟建用地相邻地块为空地或近期将改造的用地,应根据用地性质确定其日照标准之后进行日照分析 苏州规定(2018)
05选择分析方法38区域分析数字线型两种表现形式05选择分析方法39区域分析多种分析方法平面区域分析立面区域分析面域分析坡地区域分析分析结果在建筑群体内的任意平面区分析结果在建筑群体内的任意立面区分析结果在建筑群体内的斜面区域在有地形影响的项目中分析结果生成在坡地05选择分析方法40建设前后日照情况的变化对拟建建筑未建前规划用地周边现状建筑的日照情况做分析再与拟建建筑建成后的日照情况做分析对比以明确项目建设前后日照情况的变化05选择分析方法41方案调整通过圆锥面功能了解遮挡情况为方案调整提供方向05选择分析方法42方案调整可调整建筑位置高度角度来满足日照要求05选择分析方法43方案调整可在调整建筑位置高度角度的同时动态观察日照变化情况05选择分析方法44方案调整可在调整建筑位置高度角度的同时动态观察日照变化情况05选择分析方法45窗户分析窗户分析方法是最精确的分析方法沿线都满足的情况下窗户也会有不满足的情况分析计算操作102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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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分析标准及依据
一、《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的条文(2002版)
5.0.2.1住宅日照标准应符合表5.0.2-1规定,对于特定情况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老年人居住的建筑不应低于冬至日日照2小时的标准。
(2)在原设计建筑外增加任何设施不应使相邻住宅原有日照标准降低。
(3)旧区改建的项目内新建住宅的日照标准可酌情降低,但不应低于大寒日日照1小时的标准。
注:①建筑气候区划分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第A.0.1条规定。
②底层窗台面是指距室内地平0.9m高的外墙位置。
○3南阳建筑气候区划为Ⅲ类,大城市;南阳市经纬度:东经112°33′北纬33°2′。
见附图A.0.1
7.0.4.1中心绿地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5)组团绿地的设置应满足有不少于1/3的绿地面积在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线范围之外的要求,并便于设置儿童游戏设施和适于成人游憩活动。
附表A.0.3——公共服务设施各项目的设置规定
二、《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自2012年8月1日起实施。
原《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2003年版)同时废止。
7.1.1每套住宅应至少有一个居住空间能获得冬季日照。
7.1.2需要获得冬季日照的居住空间的窗洞开口宽度不应小于0.60m。
7.1.3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应有直接天然采光。
三、《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一2005)的条文,自2005年7月1日起实施。
5.1.3建筑日照标准应符合下列要求:
(1)每套住宅至少应有一个居住空间获得日照,该日照标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有关规定;
(2)宿舍半数以上的居室,应能获得同住宅居住空间相等的日照标准;
(3)托儿所、幼儿园的主要生活用房,应能获得冬至日不小3h的日照标准;
(4)老年人住宅、残疾人住宅的卧室、起居室,医院、疗养院半数以上的病房和疗养室,中小学半数以上的教室应能获得冬至日不小于2h的日照标准。
四、《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 50340-2003,自2003年9月1日起实施。
3.2.6 老年人居住用房应布置在采光通风好的地段,应保证主要居室有良好的朝向,冬至日满窗日照不宜小于2小时。
五、《中小学校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099—2011,自2012年1月1日起实施。
原《中小学校建筑
设计规范》GBJ 99—86同时废止。
4.3.3 普通教室冬至日满窗日照不应少于2h。
4.3.4 中小学校至少应有1间科学教室或生物实验室的室内能在冬季获得直射阳光。
六、《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编号为JGJ 39—87,自1987年12月1日起试行。
托儿所、幼儿园的生活用房应布置在当地最好日照方位,并满足冬至日底层满窗日照不少于3h(小时)的要求,温暖地区、炎热地区的生活用房应避免朝西,否则应设遮阳设施。
七、《宿舍建筑设计规范》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 36-2005,自2006年2月1日起实施。
4.1.3宿舍半数以上居室应有良好朝向,并应具有住宅居室相同的日照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