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指导书学生实验报告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山东女子学院实验教学基本规范

实验教学工作是高等学校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组织好实验教学,规范实验教学过程,提高实验教学质量,特制订本规范。

一、实验教学文件

(一)实验教学大纲

1、实验教学大纲是实验教学的重要指导性文件,是组织实施实验教学、规范实验教学过程、检查实验教学质量、指导实验室建设的重要依据。凡列入人才培养方案的实验课均须制定实验教学大纲。

2、各课程承担单位应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和实验教学体系的要求,组织教研室负责人、任课教师和有经验的实验技术人员认真制定实验教学大纲。

3、实验教学大纲(附件1)的格式由教务处统一规定,实验教学大纲制定后应组织本学科专家进行审定,审定通过后,报教务处备案、汇编。

4、实验教学大纲的修订应配合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进行。实验教学大纲一经批准执行,不得随意变动。确属教学要求或硬件条件不满足等情况需要变更(包括新增、更改、删减)实验项目和内容的,必须以书面形式说明原因并提出申请,经分管院长审查同意后,报教务处审批备案。

(二)实验教学指导材料

1、实验教学指导材料是开展实验教学的基本依据。实验课程必须配备实验教材、实验指导书(具体格式见附件2)或实验讲义等实验教

学指导材料。附设实验课在所属的理论课教材中包含了实验部分的,可不单独配备。

2、根据实验指导教师要求,未经正式出版的实验指导材料可由学校统一印制并发放给学生使用,也可发布电子版供学生查阅。

3、选用正规出版的实验教材或实验指导书的,应由任课教师提出选用建议,经所在教研室共同讨论后,按照学校教材选用的相关规定进行征订。

4、鼓励学术水平较高、实验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实验技术人员根据教学实际要求,编写有特色的、高质量的实验指导书或实验讲义,并进行不断完善与更新。

5、学校每年年底开展一次优秀实验指导材料评选活动,参评对象为学校教师编写的、未经正式出版的、在学校实验教学中实际使用且之前未被评选过的实验教学指导材料,符合出版条件且有推广价值的实验教学指导材料优先纳入学校自编教材出版计划。

(三)实验报告

1、实验报告是记录学生实验过程、反映实验教学效果及对学生进行实验考核的重要依据。进行综合型、设计型实验的必须撰写实验报告,其他实验可根据任课教师的要求确定是否需要撰写实验报告。

2、实验报告(附件3)的格式由教务处统一制定。对实验报告有特殊要求的专业可自行设计后报教务处审批备案。

二、实验教学的管理和组织

(一)实验教学任务安排

1、实验教学任务的安排与理论教学任务的安排同步协调进行。每学期末,在教务处的统一安排下,课程承担单位及实验中心(实验室)负责完成实验任务和实验课表的编排。

实验课表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动。如确需调整,应由实验指导教师申请,课程承担单位同意,并报教务处审批、备案。

(二)实验教学分组

通识课实验每组1~2人,专业基础课实验每组2~4人,专业课实验每组4~6人(大型贵重设备除外);有特殊要求的实验项目,以满足该实验每组最少人数为限。同一个实验项目因人数多,设备数量无法满足分组要求的,应分批安排实验教学。

(三)实验教学过程

1、任课教师应在实验开始前进行必要的讲解,说明实验目的、实验原理、实验方法和注意事项等,并根据情况进行演示。

2、学生应按照实验指导材料的要求,认真进行实验。实验过程中要仔细观察与分析,准确记录实验过程,并在实验结束后按要求认真填写实验报告。

3、任课教师应根据学生的实验情况认真进行指导,上课时要坚守岗位,不得随便离开实验室,不得在上课时间批改实验报告或与从事其他事情。实验结束后教师应认真填写实验记录。

4、以表演、创作、设计、讨论等形式开展的实验,应以拍照(或摄像)等方式记录实验过程和实验结果;对计算机操作类实验,应保留操作文件。所有与实验教学有关的影像资料、代码等应统一刻盘,

(四)实验报告批阅

1、任课教师应认真批改学生的实验报告,实验报告批改结果应及时反馈给学生。

2、实验报告采取百分记分制。教师应根据学生在实验中和在实验报告书写中反映出来的认真程度、实验效果、理解深度、独立工作能力、科学态度等给予出恰当的评语和评分,并签署批改人姓名。

(五)实验教学资料保管

1、实验课程结束前实验指导教师应将学生的实验报告、程序代码、影像资料等全部收回,并进行统一整理。

2、课程实验教学资料与对应理论课教学资料一同保管。独立设置的实验课教学资料保存,参照理论课教学资料保管要求执行。

三、实验教学考核

1、实验教学应根据本门课程实际情况采取多元化的考核方式,如:笔试、实际操作考核、辩论、说课等。有实验报告的应将实验报告成绩按一定比例折算到实验课程总成绩。考核方式应能够客观反映学生实验知识和能力的培养与掌握程度,并有利于激励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的提高。

2、独立实验课必须单独考核。附设实验课可与其所属的理论课程一起考核,但其中应具有对实验单独考核的部分。实验教学的考核方式应在实验教学大纲中作出明确规定。

3、采用非笔试方式进行考核的,应采用一定的方式记录考试过

四、各课程承担单位可根据本规定,结合实验教学管理的情况和特点,制订相关的管理制度与规范。

五、本规范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1:实验教学大纲模板(暂不提供)

附件2:实验项目指导书

《****》课程

实验项目指导书

承担单位名称:

适用专业:

撰写人:

综合性实验指导书内容及格式要求:

综合型实验项目名称(黑体,四号,全文1.5倍行距)匹配课程代码及名称:

适用专业及本项目实验学时:

一、实验目的及要求(一级标题:黑体,小四号。下同)

正文部分(宋体,小四号。下同)

二、实验内容

正文部分

三、实验条件及设备要求

正文部分

四、实验相关知识点(本课程综合或多课程综合)

正文部分

五、实验实施步骤

(一)二级标题(黑体,小四号。下同)

1、三级标题(黑体,小四号。下同)

正文部分

2、三级标题

3、...

(二)二级标题

(三)...

六、实验报告要求

正文部分(明确学生实验报告的内容和具体要求)

七、实验成绩评定办法

主要评分点:原理描述、实验流程、调试过程、数据记录、解决问题的能力、资料搜集、实验结果、实验效果等。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