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西方人性观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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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跟西方人性观的异同
——指导老师:高春华摘要:人性,已经是人类讨论的永恒的话题。虽然依旧各执己见,但综合古今中外各家所长,透过他们的论述,我们放佛可以窥见人性的一些端倪——中西方的人性学说大致相同,但他们的主流却是不同的。
关键词:人性、东西方、善、恶、
人性跟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英国著名哲学家大卫·休谟说过:“一切科学对于人性总是或多或少的有些关系,任何科学,不论似乎与人性离得有多远,他们总会通过这样或那样的途径回到人性。”因此,作为一个人,思考人性这个问题,是与生俱来,与身同在的问题。我们只有了解了人性,才能对以后生活方方面面问题,有更深入的分析与了解。
中国关于人性的理论主要有:性善论、性恶论、信无善无恶论、信有善有恶论、三品论。中国古代、现代,关于人性的主流依然是性善论。
1、性善论。孔子在《论语·阳货》里曾说:“性相近也,习相远也。”他对人性的基本设定是人的本性普遍切近,习养造成了千差万别。虽没有明确的指出人性本善,但从其他的著作中我们可以看出,人性本善的方面还是占很大一部分。孟子却直言不讳的提出了人性本善论,在他认为,人性中,天生充满了仁、义、智、礼等。以至于儒家的启蒙教育经典《三字经》的开编就讲到:“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的人性本善论的观点。
2、性恶论。儒家的第三个代表荀子曾说:“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荀子认为,人天性本恶,是后天的培养才使恶变善。但是,善只能附着在本性之上,而不能取代本性。他的本恶论,对后世的法家影响很大。
3、无善无恶论。战国时期的告子认为,“生之谓性”,“食色,性也”。人性和水一样,“水无分于东西”,性也“无分于善不善”。从告子的言论中我们可以发现,他所信奉的人性并没有本善与本恶,就犹如水无分于东西一样,全看后天的引导。后天的环境影响在人性的善恶论上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4、有善有恶论。西汉的扬雄是汉代儒学的重要代表人物,他在《法言》中提出了“人之性也善恶混”的人性论思想。他主张人生来就具有“善”“恶”这两种不同的自然属性。后天的培养与教育将这两个方面充分的发扬,才造就了一个人的善恶。如:“人之性也,善恶混,修其善,则为善人,修其恶,则为恶人。”
5、性三品论。西汉的董仲舒认为,人性可分为上中下三种:圣人之性为上品,中民之性为中品,斗筲之性为下品。他在继承前代思想的基础上,将孟子的"性善说"和荀子的"性恶说"加以调和,认为人性中包含了"善质"、"恶质"两种因素,并将情感因素归入"恶质"的范畴,进而提出以"王教"来完善人性的方法。
西方关于人性的理论主要有:性善论、性恶论、等。
1、性恶论。西方的性恶论主要源于基督教的“原罪说”。由于人类的祖先亚当和夏娃禁不住蛇的诱惑,偷吃了智慧果实而犯了“原罪”,因而亚当和夏娃的子子孙孙也有犯罪的内因,也要为自己的祖先承担责任。此外,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康德也主要持人性本恶论的观点。如柏拉图曾经说过:“人类必须有法律并且遵守法律,否则他们的生活就会像最野蛮的野兽那样坏。人性总是把人拉向贪婪和自私······”由于西方基督教的影响,性恶论在西方占了主流。
2、性善论。性善论的代表人物卢梭,他的思想主要解释人性本善。他确信一个依照人性建立的社会永远正确,并且对于人性的保存最有助益。
3、有善有恶论。持有善有恶论的主要有弥尔顿。他曾经说到:“在亚当的那个苹果皮上,善与恶的知识就像连在一起的孪生兄弟一样跳进世界里来了,也许正是由于这一劫数,亚当才知道有善恶·······”
如同莎士比亚所说:“有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汉姆雷特。”人性在东西方的文化里面,也存在着不同的理解。只不过中国的主流学说是性善论,而国外的是性恶论。中国的性善论造就了中国人一般都以道德的理念要求自己,道德的范围一般要高于法律。西方的性恶论造就了他们形成了一套比较成熟的法律制度,来抑制人们向“恶”的方向发展。但总的来说,东西方的人性学说都殊途同归——最终的目的都是引导人们向善的方向发展。
一、中国文化中的人性观
人性善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主流思想。代表人物有孔子,他把仁作为人之根本属性,且其政治主张是:“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整部《论语》更充满了圣人、君子、仁义。另一个代表是孟子,他在孔子的基础上进一步阐述了人性善的思想。如,他说的“人性之善也,犹水之就下也,人无有不善,水无有不下”,“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羞恶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恻隐之心,仁也;羞恶之心,义也;恭敬之心,礼也;是非之心,智也。仁义礼智,非由外砾我也,我固有之也,弗思耳矣。”[1],“人之初性本善”,“人皆可以为尧舜”,说明一个人是否会是恶人还是好人,关键在你是否能“尽心”、“知性”,挖掘、培养这些善的萌芽。
因为认为的是人性善,所以中国古代强调“教化世人”,也就是教育和感化普通百姓。这种思想认为,既然人的本性是好的,恶习只是后来感染的,所以治理社会就应该从道德教育入手,劝人们放弃恶习,回到先天性的“善”的境地,社会就会安宁了。孔子说:“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这就是说,光靠政令与刑法来约束民众,那么即使大众不敢违法乱纪,也会虚应故事,没有真正地建立廉耻之心。所以,儒家轻法制,重道德。儒家认为,如果以道德和礼制来教导百姓,将使得他们自爱自重,心悦诚服。从“性善论”出发,还很容易导致这样的结论:人性都是善的,那么,被神化为天子的君主、皇帝,他的人性本善,就更不必说了。因此,人性本善论成了皇帝君临天下的“合法”根据。君王专权在手,本来就很容易干坏事,本该受到比常人更严格的监督,但山于他的人性本善,全国人民都深信他一定会大公无私,绝不会担忧他会干什么坏事了。皇帝只须监督下属,用不着谁来监督他。这就理所当然地导致等级森严的人治社会。“人性善”给专制提供了理论根据,而且给专制者披上了伪善的合法外衣,钳制了中国人的思想发展。
在中国历史上也出现过别的关于人性的理念。比如性恶论,其代表人物便是荀子,他的基本观点是“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荀子·性恶》)。荀子认为人的自然本能导致人求私存利,而个人追求私利物欲是社会纷争和动乱的根源。因此,社会才有必要建立起严密的礼法制度来改造约束人性之恶。还有就是人性自然论,如老子的人性自然——主张无为、寡欲、绝圣、弃智、不争不言;古之善为道者,“非以明民,将以愚之”,将一切权力集中到“善为道”的圣贤手中。还有韩非子,他说:“……故舆人仁而匠人贼也,人不贵则舆不售,人不死则棺不买,情非慢人也,利在人之死也。”(《韩非子》),因此韩非子主张顺着人性自然而然地发展,他认为正因为人具有好利恶害的本性,所以就要因循人性,利用法律制度的赏罚机制来控制引导人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