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程序
海南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流程
海南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流程一、海南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流程图二、海南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流程图说明1、建设单位向承监质监站领取《海南省建筑(市政)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并据实填写,一式二份。
2、经验收符合有关规定的建筑(市政)工程,工程承监质监机构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向备案部门递交《建筑(市政)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3、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日内向备案部门递交备案文件,申请备案。
4、经备案部门验证,对于备案文件不齐的,不予受理。
备案文件齐全后,由备案部门受理并盖“备案文件收讫”章。
5、备案部门收到质监机构递交的《建筑(市政)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及建设单位递交的备案文件后,应在15日内对备案文件进行审查,对填写内容不清或发现有疑问时,应及时与相关质监机构和建设单位进行核实,必要时可到工程实地进行了解。
6、符合备案规定要求的,由备案部门加盖“海南省建筑(市政)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专用章”,颁发《海南省建筑(市政)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同时把《海南省建筑(市政)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一份退建设单位保存,一份由备案部门存档,并告知质监机构归档。
7、备案部门发现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过程中有违反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不符合备案规定要求的,工程质量达不到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的,工程遗留缺陷属涉及安全和使用功能隐患的,备案部门应当在收讫竣工验收备案文件15日内,在《海南省建筑(市政)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填写处理意见,将竣工验收备案文件资料退回建设单位,将《建筑(市政)工程质量监督报告》退回相关质监机构,并书面责令建设单位停止使用,限期整改,整改达到要求后,重新组织竣工验收,重新办理备案手续。
8、对下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行为的需给予行政处罚,由有行政处罚权的部门实施行政处罚。
构成犯罪的,则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①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未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备案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2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
竣工验收备案 管理流程
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流程
竣工验收备案是建筑工程完工后必须进行的程序,其管理流程
通常包括以下几个主要环节:
1. 竣工验收申请,施工单位在工程完成后,向相关主管部门提
交竣工验收申请,申请中应包括施工单位的基本信息、工程概况、
竣工图纸等相关资料。
2. 现场验收,主管部门安排相关技术人员对工程进行现场验收,包括建筑结构、消防设施、给排水系统、电气设备等方面的检查,
确保工程符合相关的建筑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
3. 资料审核,主管部门对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验收资料进行审核,包括竣工图纸、质量检测报告、安全鉴定报告等相关资料的完
整性和合规性。
4. 合格证书颁发,经过现场验收和资料审核合格后,主管部门
颁发竣工验收合格证书,确认工程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具备
正常使用条件。
5. 备案登记,主管部门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进行备案登记,包括工程基本信息、验收合格证书、竣工图纸等相关资料的归档管理,以备日后查阅和管理。
整个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流程需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进行操作,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保障建筑物的正常使用和管理。
同时,施工单位需要配合主管部门的工作,提供真实、准确的相关资料,以便顺利完成竣工验收备案程序。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是指建设工程在竣工验收合格后,由建设单位向有关部门提交相关材料,进行备案登记的一种管理制度。
这一制度的实施,有助于提高工程建设的质量,保障工程的安全使用,同时也有利于政府部门对工程建设的监督和管理。
我们来看看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的主要流程。
一般来说,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的流程包括以下几个步骤:施工单位完成工程建设后,进行自检,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建设单位组织专家进行工程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出具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建设单位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其他相关材料提交给有关部门,进行备案登记;有关部门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我们再来看看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的主要要求。
一般来说,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的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点:一是工程必须按照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完成,确保工程质量;二是工程竣工验收必须由建设单位组织,验收专家组应由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专家组成;三是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应详细记录工程的施工过程和验收结果,以便日后查阅;四是建设单位应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其他相关材料及时提交给有关部门,进行备案登记。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是一种有效的工程管理手段,它的实施有助于提高工程建设的质量,保障工程的安全使用,同时也有利于政府部门对工程建设的监督和管理。
因此,我们应该认真执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确保每一个工程项目都能达到预期的质量标准,为社会的发展做出贡献。
在未来,我们期待看到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在更多的工程项目中得到应用,为我们的工程建设提供更加坚实的保障。
同时,我们也期待看到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更好地服务于工程建设,服务于社会的发展。
工 程 竣 工 验 收 及 备 案 工 作 程 序
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工作程序一、工程竣工验收(一)、工程竣工验收准备工作1、工程竣工预验收(由监理公司组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参加):工程竣工后,监理工程师按照施工方自检验收合格后提交的《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申请表》,审查资料并进行现场检查;项目监理部就存在的问题提出书面意见,并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书》(注:需要时填写),要求施工方限期整改;施工方整改完毕后,按有关文件要求,编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交监理工程师检查,由项目总监签署意见后,提交建设单位。
2、工程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参加):(1)、施工方:a、施工方编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监理公司建设单位。
b、工程技术资料(验收前20个工作日) 监理公司(5个工作日内) 建设单位。
(2)、监理公司:编制《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建设单位。
(3)、勘察单位:编制质量检查报告建设单位。
(4)、设计单位:编制质量检查报告建设单位。
(5)、甲方建设单位:a、取得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专项验收合格文件。
b、提前15日把《工程技术资料》和《工程竣工质量安全管理资料送审单》交监督站(监督站在5日内返回《工程竣工质量安全管理资料退回单》给建设单位)。
c、工程竣工验收前7天把验收时间、地点、验收组名单以书面通知监督站。
(二)、工程竣工验收必备条件: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4、勘察单位和设计单位质量检查报告。
5、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6、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7、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8、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9、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10、有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验收合格证。
11、有公安消防出具的消防验收意见书。
12、有环保部门出具的环保验收合格证。
1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监督站等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广东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程序
广东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程序为规范备案管理工作行为,提高备案管理工作质量,根据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部令第78号)和《广东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粤建管字[2001]35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及省建设厅备案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广东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办公室(以下简称备案办公室),就竣工验收备案制定如下工作程序:1. 备案办公室负责办理省属、中央委托省管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省重点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工作。
2. 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持以下文件到备案办公室申请备案:(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见附表一);(2)施工许可证;(3)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4)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5)工程质量评估报告;(6)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7)勘察、设计文件质量检查报告;(8)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9)规划验收许可文件;(10)消防验收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11)环保验收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12)《工程质量保修书》;(13)《住宅质量保证书》(商品住宅);(14)《住宅使用说明书》(商品住宅);(15)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
所有报送的资料凡须总监理工程师签名的地方都须加盖注册监理工程师印。
4.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备案办公室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见附表二)、《施工安全评价书》(见附表三),和备案办公室要求的其他资料(见附表四)。
5.备案办公室在接到建设单位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部门报送的资料后,经审核凡符合备案条件的,向建设单位发出《工程竣工备案通知书》(见附表五)及《建设工程竣工备案文件收讫单》(见附表六)。
6.建设单位在收到《工程竣工备案通知书》后,向备案办公室领取《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以下简称《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见附表七,该表复印无效)。
建筑工程—市政道路工程的竣工验收及备案
建筑工程—市政道路工程的竣工验收及备案市政道路验收备案工作主要有3部分,分别为道路主体验收、专项验收、竣工备案。
一、道路主体验收道路主体验收主要为五方验收。
主要步骤为下:1) 总包单位上报工程竣工报告。
2) 监理单位核查技术资料、施工进度等,出具监理评估报告。
3) 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质监站进行五方验收。
4) 验收组人员签署验收意见单。
注意:建设单位应在竣工验收7天前明确验收时间、地点、验收组人员,书面通报质监站,质监站按时到现场监督。
质监站会提出整改问题,在总包整改完成回复质监站后,质监站出具终止监督报告,道路主体验收完成。
二、专项验收专项验收主要有交通设施验收、绿化验收、竣工档案验收、规划验收。
1、交通设施验收提交初验申请资料至青浦区交警支队,取得交警初验意见单后正式开放交通,三至六个月后提交终验申请资料至青浦区交警支队进行最终验收,取得终验意见单,根据终验意见单与交警部门签订交通设施移交协议后正式移交。
注意:交警初验单一般性通过交通分包去申报,同时注意安装交通进口交换机;获得交通终验需提供3个月信号灯电费账单。
2、绿化验收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绿化市容局验收小组成员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办理相关竣工验收合格手续和绿化竣工验收备案合格证。
竣工验收不合格,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施工整改,整改合格符合竣工验收标准,重新组织相关单位验收。
3、档案验收工程各参建单位(包含建设方、总包、监理以及交通设施、绿化等专业分包单位)根据《市政项目(工程)竣工档案归档范围》内容分别进行档案资料收集整理,然后通过档案咨询公司预约档案进行统一验收,一般经过初验、初验问题整改、终验后3-5 个工作日内可取得竣工档案审查意见单。
注意:资料管理一直是工程管理过程中薄弱环节;部门资料管理重点是做好资料台账整理及归档;总包资料管理要做定期检查,重点由监理做好现场资料整理归纳工作。
4、规划验收工程完成后,及时通知测绘院进场测量并出具竣工测量成果(雨污水管线跟踪测量及道路竣工验收测量报告),尽快完成档案验收并取得竣工档案审查意见单,然后在规划自然资源局工程建设项目在线申报系统上进行申报,并按网上告知事项内容进行相关材料收集,材料齐全后提交青浦区市民中心窗口,等待规资局执法大队审核,一般 5 工作日内可取得竣工规划资源验收合格证(市政管线及线性工程)。
2024年市政工程竣工验收方案模板
2024年市政工程竣工验收方案模板如下:一、前言本方案是根据市政工程竣工验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制定的。
旨在保障市政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促进市政工程的可持续发展。
二、验收范围本方案适用于2024年市政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道路、桥梁、排水、供水、供电等各类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三、验收程序1. 竣工验收前准备工作- 确认工程是否符合相关设计要求和标准;- 制定竣工验收方案,明确验收标准和程序;- 安排验收人员,包括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和监理单位代表。
2. 现场验收- 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包括材料、工艺、完好性等方面;- 实地测量和检验工程参数,如尺寸、坡度、强度等;- 对工程设备和设施进行检查,确保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3. 文件资料验收- 核对工程竣工图纸、验收报告等相关文件,确保完整、准确;- 审核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等相关资料,确认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四、验收标准1. 工程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并具有可靠性和耐久性。
2. 安全监测标准- 工程设施和设备安全可靠,保证正常使用和运行;- 监测数据和报告符合相关规定,保障工程安全性。
五、验收结果1. 合格验收- 工程符合验收标准和规范要求,经验收通过;- 出具竣工验收合格证明,确保工程的正常使用和维护。
2. 不合格处理- 对于不符合验收标准的问题,需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 重新进行验收,直至符合相关标准为止。
六、工程保修根据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确保工程质量保修责任有效履行,保障工程设施的正常运行和维护。
七、结束语竣工验收是市政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进行。
希望通过本方案的实施,能够保障市政工程的质量,提升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为城市发展贡献力量。
上海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程序
上海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办理程序为做好本市建筑建材业管理信息化建设,简化办事流程,规范办事程序,制定上海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办理程序。
一、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需具备的条件1、工程竣工验收已合格,并完成工程竣工验收报告;2、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已出具工程工程质量监督报告;3、已办理工程监理合同登记核销及施工合同(总包、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合同)备案核销手续;4、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等已结算。
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基本方法本市建设工程竣工备案采用计算机网上申报与书面材料受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计算机网上申报建设单位具备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条件时,凭《上海市建设工程项目卡》上的报建编号和卡号(报建限额以下的项目进行设计合同登记后取得《上海市建设工程项目概况表》,取得报建编号和卡号。
),通过上海建筑建材业网站()进行项目竣工验收备案申报。
网上申报软件系统将进行数据比对,比对通过后,建设单位可以打印《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申请表》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程明细表》,完成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网上申报。
保密项目携带相应资料直接到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受理服务中心窗口进行备案,无需网上申报。
(二)书面材料提交1、项目IC卡、2、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申请表原件(一份)3、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原件(一份)4、规划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复印件(原件复核)注:浦东新区规划局出具的为结构封顶监督检查意见书,其余为上海市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5、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复印件(原件复核)6、环保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复印件(原件复核)注:如提供试生产验收意见,则另附提供正式验收文件的承诺书7、城建档案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复印件(原件复核)8、建设项目防雷工程验收意见书复印件(原件复核)9、上海市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结算申请表原件(一份,已结算)10、上海市建设工程墙体材料使用情况核定表11、上海市民用建筑节能审查备案登记表原件12、工程款支付证明原件13、涉外工程安保验收认可文件14、有电梯的工程应提供:电梯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证明书原件15、有民防的工程应提供:民防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原件(三)竣工验收备案受理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流程图
⼯程竣⼯验收及备案流程图东莞市房屋建筑⼯程和市政基础设施⼯程竣⼯验收及备案流程图⼀、⼯程竣⼯,为验收作准备1、施⼯单位进⾏⾃查质量,⾃评质量等级。
2、施⼯单位填写《⼯程竣⼯验收申请表》向建设单位提出⼯程竣⼯验收;如实⾏监理的,先提交监理单位核查再报建设单位。
3、施⼯、监理单位填写《分部⼯程质量评定表》、《质量保证资料检查表》、《单位⼯程观感质量评定表》、《单位⼯程质量综合评定表》。
4、监理单位向建设单位作《⼯程质量评估报告》。
5、勘察、设计单位提出质量检查报告提交建设单位。
6、建设单位提请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进⾏专项验收。
7、建设单位应在竣⼯验收15个⼯作⽇前向质监机构提交验收组⼈员名单、验收⽅案连同⼯程技术资料和《⼯程竣⼯验收条件审核表》。
质监机构应在7个⼯作⽇内审查完毕。
⼆、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监理单位进⾏⼯程竣⼯验收1、⼯程已具备下列条件和⽂件⽅可组织竣⼯验收:1)、已完成⼯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2)、《⼯程竣⼯验收申请表》;3)、《⼯程质量评估报告》;4)、勘察、设计⽂件质量检查报告;5)、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管理资料;6)⼯程使⽤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的出⼚合格证和进⾏试验报告;7)、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付⼯程款;8)、施⼯单位签署的《⼯程质量保修书》;9)、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10)、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验收许可⽂件;11)、公安消防、环保部门分别出具的验收⽂件或者准许使⽤⽂件;12)、建设⾏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质监机构等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13)、建设⼯程施⼯安全评价论。
2、由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监理等有关单位⼈员组成验收组进⾏⼯程竣⼯验收。
3、质监机构对⼯程竣⼯验收的有关资料、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验收标准等情况实施现场监督。
三、⼯程竣⼯验收备案1、建设单位于⼯程竣⼯验收之⽇起15个⼯作⽇内向备案机关提交下列⽂件:1)、⼯程竣⼯验收报告(⼀式六份);2)、⼯程竣⼯验收备案表(⼀式六份);3)、⼯程竣⼯验收申请表;4)、房屋建筑⼯程质量保修书;5)、施⼯许可证;6)、施⼯图设计⽂件审查批准书(已审图的);7)、⼯程质量评估报告(监理公司);8)、勘察质量检查报告(勘察单位);9)、设计⽂件质量检查报告(设计单位);10)、规划验收许可⽂件(规划部门);11)、消防验收⽂件或准许使⽤⽂件;12)、环保验收⽂件或准许使⽤⽂件;13)商品住宅还应当提交《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说明书》;14)备案机关认为需要提交的基他⽂件。
市政工程验收流程
市政工程的验收流程根据《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市政工程验收流程如下:第六条工程竣工验收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一)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
实行监理的工程,工程竣工报告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二)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
对于重大工程和技术复杂工程,根据需要可邀请有关专家参加验收组。
(三)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书面通知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四)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1、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2、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3、实地查验工程质量;4、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形成经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应当协商提出解决的方法,待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第七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及时提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建设单位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评价,工程竣工验收时间、程序、内容和组织形式,工程竣工验收意见等内容.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还应附有下列文件:(一)施工许可证。
(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
(三)本规定第五条(二)、(三)、(四)、(八)项规定的文件。
(四)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五)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有关文件。
扩展资料市政工程(municipal engineering)是指市政设施建设工程。
在我国,市政设施是指在城市区、镇(乡)规划建设范围内设置、基于政府责任和义务为居民提供有偿或无偿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各种建筑物、构筑物、设备等。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流程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流程一、前期准备1.完成竣工图纸的编制。
2.编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申请书,包括建设单位的基本情况、工程项目概况、施工单位情况等内容。
3.编制建设项目竣工报告,包括建设项目概况、工程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施工工艺和材料、设备设施等内容。
二、竣工验收备案的申请1.向工程建设市政管理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包括竣工验收备案申请书、竣工报告、竣工图纸等。
2.收到申请后,工程建设市政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材料符合要求。
3.在接到申请材料后,工程建设市政管理部门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组织专家委员会进行审查、评定和签字。
三、现场验收1.确定验收时间和地点,通知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到场参加。
2.验收小组成员根据竣工图纸、技术规范和验收标准,对工程的基本情况、质量技术、安全隐患等进行检查和验收。
3.根据验收情况,现场验收小组填写《竣工验收备案报告》,注明验收结论。
四、审查备案1.工程建设市政管理部门将现场验收的结果材料以及竣工图纸、竣工报告等申请材料提交给专家委员会。
2.专家委员会对竣工验收备案报告进行评审,确认验收结果。
3.工程建设市政管理部门根据专家委员会的评审结果,对竣工验收备案报告进行审查和备案。
五、备案结果通知1.工程建设市政管理部门根据竣工验收备案报告的审查结果,出具《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通知书》,通知建设单位。
2.建设单位收到通知书后,应根据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将工程竣工验收结果公告,并按照规定提交材料,完成竣工验收备案。
六、监督和检查1.工程建设市政管理部门对竣工备案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备案工作的质量和程序的合法性。
2.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工程,工程建设市政管理部门将责令建设单位整改,直至符合要求为止。
综上所述,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流程包括前期准备、申请、现场验收、审查备案、备案结果通知以及监督和检查等环节。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按照相关要求,认真准备和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竣工验收备案的程序
竣工验收备案的程序
1.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并且符合《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的要求方可进行竣工验收。
2.由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详见1K420191),申请竣工验收,并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3.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勘察、设计、监理等单位组成的专家组实施验收。
4.建设单位必须在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书面通知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应及时提出竣工验收报告,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备案机关)备案。
6.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在竣工验收之日起5工作日内,向备案机关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8.备案机关在验证竣工验收备案文件齐全后,在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签署验收备案意见并签章。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一式两份,一份由建设单位保存,一份留备案机关存档。
市政道路建设工程验收流程解
市政道路建设工程验收流程解市政道路建设工程的验收是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一项重要环节。
验收流程的规范与否直接关系到该道路工程能否顺利投入使用。
本文将为读者介绍市政道路建设工程验收的流程及相关要点。
一、验收前准备工作1. 确定验收标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规范,确定市政道路建设工程的验收标准和要求。
验收标准应当包括工程质量、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内容。
2. 编制验收方案:根据工程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编制市政道路建设工程验收方案。
验收方案应包括验收的具体内容、程序和时间安排等。
3. 验收人员组成:确定市政道路建设工程验收的人员组成,包括工程设计、施工、质检等相关人员以及相关部门的专家和代表。
二、验收程序1. 验收申请:施工单位在工程竣工后向相关行政部门提出道路建设工程验收申请。
申请材料应包括验收方案、竣工图纸、工程质量检测报告等相关文件。
2. 现场勘查:相关行政部门组织验收人员进行现场勘查,查看工程竣工情况,对工程质量、安全、环境等进行全面评估。
3. 资料审查:验收人员对施工单位提供的验收资料进行审查,核实竣工图纸、工程质量检测报告等是否符合要求。
4. 技术论证:根据工程设计文件和验收资料,针对工程质量、安全、环境等方面进行技术论证和评估。
必要时可以邀请相关部门的专家进行评审。
5. 验收决策:验收人员根据现场勘查、资料审查和技术论证的结果,做出验收决策。
如果工程存在质量问题或不符合验收标准,可以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并延期进行验收。
6. 验收报告:验收人员根据验收结果,编制市政道路建设工程验收报告。
验收报告应包括工程质量、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评价,以及存在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
三、验收结果1. 合格验收:如果市政道路建设工程符合验收标准,验收人员将出具合格验收证书,并将其通知相关部门,以便办理相应的手续。
2. 不合格验收:如果市政道路建设工程存在质量问题或不符合验收标准,验收人员可以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直至达到验收要求。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制度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一、目的为规范工程竣工验收程序,确保工程质量的合格,保障各方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过程。
三、竣工验收备案的程序1.委托单位向施工方提交竣工验收申请;2.施工方组织相关技术人员、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进行验收前准备工作;3.竣工验收开始前,施工方应按要求整理好所有相关资料,并向委托单位提交验收材料清单;4.竣工验收现场应有委托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相关专家齐参与;5.竣工验收现场应对工程项目的各项质量标准进行检查,包括结构安全、防水隔热、通风采光等;6.验收过程中,如发现质量不符合标准的地方,应当及时记录,并要求施工方进行整改;7.验收合格后,施工方应制作竣工验收备案,将验收报告、相关资料等全部整理成册,备归档。
四、竣工验收备案的内容1.工程项目基本情况介绍:包括项目名称、地点、委托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2.验收人员名单:列明参与验收的人员及单位;3.验收过程记录:详细记录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4.验收报告:对工程项目的质量进行评定,包括结构安全、防水隔热、通风采光等;5.相关资料:包括施工图纸、施工日志、施工合同等。
五、竣工验收备案的归档与保存1.竣工验收备案应在验收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整理成册,并报公司领导审批;2.公司将竣工验收备案和相关材料归档保存,保存期限为20年。
六、责任分工1.委托单位负责提供工程项目资料及验收要求;2.设计单位负责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并协助施工方进行竣工验收;3.监理单位负责监督整个工程建设过程,并参与竣工验收过程;4.施工单位负责按要求完成工程建设,并整理相关资料备案;5.公司负责制定、落实并审核实施本制度。
七、制度的遵守与违反1.所有相关人员必须遵守本制度,否则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2.对于违反本制度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或引起争议的,相关责任人员将被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长沙市市政基础设施竣工验收备案程序
长沙市市政基础设施竣工验收备案程序一、程竣工验收前检查申报工程符合完工必备条件(见湘建质[2001]42号文中第九条一款),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申请报告》(监2001—10表)(包括附表)。
监理单位向工程竣工验收组(委员会)提交《工程质量评价报告》(监2001—8表)(包括附表)。
二、工程竣工验收前检查质监站派出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对工程进行竣工前检查,提出《工程资料审查结果通知书》和《工程预验收检查结果通知书》,如工程具备验收条件,通知建设单位按有关单位组织竣工验收。
三、工程竣工验收申报建设单位对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的工程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向质监站报送《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见监2001—11表)。
四、建设单位组织实施竣工验收建设单位对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的工程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内容要求(见湘建质[2001]42号文中第九条二、三款)组织验收。
质监站对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验收标准等情况进行监督。
五、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建设单位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应携备案表(见备2001—1)和验收报告(见备2001—2)(包括附表)等应提交的文件(见湘建质[2001]42号文中第十一条二款)到长沙市市政基础设施竣工备案办公室办理备案手续。
六、质监站在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5日内,向备案机关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七、备案情况汇总备案办公室发现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过程中有违反规定行为的,在收讫备案文件15日内责令停止使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
对符合竣工验收备案条件的工程将备案文件和质监站提交的《工程质量监督报告》按季度汇总于4、7、10月和次年的前5日内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长沙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站目录序号编号内容备注1 湘质监站统编监2001—1 工程质量监督申报书----------------------------精品word文档值得下载值得拥有----------------------------------------------2 湘质监站统编监2001—2 工程质量监督3 湘质监站统编监2001—3 工程质量监督计划4 湘质监站统编监2001—4 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审查表5 湘质监站统编监2001—5 工程质量监督记录6 湘质监站统编监2001—6 工程隐蔽验收记录及重点部位抽查统表7 湘质监站统编监2001—7 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8 湘质监站统编监2001—8 工程质量评估报告9 湘质监站统编监2001—9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10 湘质监站统编监2001—10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申请报告11 湘质监站统编监2001—11 工程竣工验申报告12 湘质监站统编监2001—12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13 湘质监站统编监2001—13 工程资料审查结果通知书14 湘质监站统编监2001—14 工程预验收检查结果通知书15 湘质监站统编监2001—15 建设工程质量整改通知书16 湘质监站统编监2001—16 工程质量事故报告17 湘质监站统编施2001—1 地基质量验收报告18 湘质监站统编施2001—2 基桩工程质量验收报告19 湘质监站统编施2001—3 基础工程质量验收报告20 湘质监站统编施2001—4 主体工程质量验收报告21 湘质监站统编施2001—5 单位工程质量评定表22 湘质监站统编施2001—6 市政工程质量保证资料评分表23 湘质监站统编施2001—7(1) 市政道路工程外观评分表24 湘质监站统编施2001—7(2) 市政桥梁工程外观评分表25 湘质监站统编施2001—7(3) 市政排水工程外观评分表26 湘质监站统编施2001—8(1) 市政道路工程实测实量评分表27 湘质监站统编施2001—8(2) 市政桥梁工程实测实量评分表28 湘质监站统编施2001—8(3) 市政排水工程实测实量评分表29 湘质监站统编施2001—9 市政工程质量保证资料评分表30 湘质监站统编施2001—10 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分表31 湘质监站统编施2001—11 见证取样送检委托书32 湘质监站统编施2001—12 工序质量评分表33 湘质监站统编施2001—13 部位质量评分表34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35 湘质监站统编备2001—2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36 湘质监站统编备2001—3 不同意备案通知书37 湘质监站统编备2001—4 基础设施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结果通知书----------------------------精品word文档值得下载值得拥有----------------------------------------------。
市政工程竣工验收流程
工程竣工验收总工办负责组织竣工验收会议。
竣工验收流程如下:第十五条竣工验收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工程竣工验收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1、施工单位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后,进行自检。
具备竣工条件后,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附竣工报告、质量保修书、质保金担保(银行出具保函)。
2、监理收到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组织初步验收,验收合格后,监理单位出具工程竣工验收评估报告。
3、工程部收到监理批复后的竣工申请报告后,检查是否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确定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及时通知总工办,并督促施工、监理单位整理竣工验收所需要的相关资料以及制定工程竣工验收方案及参加验收组成人员名单并填写工程概况表。
4、总工办接到工程部通知后,及时组织设计、勘察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前的检查工作,设计院填报工程竣工验收质量检查报告。
5、经济部负责监督检查质保金担保(银行出具保函)出具情况。
6、竣工内业经监理单位审查合格后,工程部进行复查,交由总工办审核,最终合格后提请城建档案馆进行工程技术资料及管理资料预验,预验合格后城建档案馆出具预验意见。
7、各方签署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七方责任主体两书)。
工程部负责建设、监理、施工、检测单位;总工办负责勘察、设计、审图单位。
8、竣工验收会议由总工办组织,内、外业检查具体事项安排由工程部负责。
9、经济部负责准备工程招标方案的批复,招标投标活动的有关资料(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资料)以及中标通知书和相关合同。
10、总工办负责准备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报告(或实施方案)以及有关的批复、施工图等资料。
11、竣工验收所提交的文件齐全后,总工办在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向市政监督站报送竣工验收通知书后附验收方案及验收组成人员名单。
同时申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第十六条公司领导主持竣工验收自查,设计、监理、施工、主要设备制造商、工程管理等单位及公司有关部门参加。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一、前言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城市建设过程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为了确保城市建设的质量和安全,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应运而生。
本文将详细介绍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
二、竣工验收备案的目的与重要性竣工验收备案是指建筑和基础设施工程竣工后,依据一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验收,并将验收情况备案记录的管理制度。
其主要目的在于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保障城市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竣工验收备案的重要性不可忽视,它对于规范施工行为、提升工程质量、保障民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作用。
三、竣工验收备案的主体与程序1. 竣工验收备案的主体竣工验收备案涉及的主体包括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
建设单位是主要负责工程的筹备、实施和组织的主体,设计单位则负责制定工程设计方案,施工单位承担具体的施工工作,监理单位则监督和控制整个工程过程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2. 竣工验收备案的程序a. 建设单位提出竣工验收备案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包括工程竣工报告、质量检测报告、验收资料等。
b. 主管部门组织专家组对工程进行现场检查和技术评审,核实工程质量是否达到验收标准。
c. 验收合格后,主管部门将竣工验收备案情况进行公示,并出具竣工验收备案证书。
四、竣工验收备案的标准与要求1. 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是竣工验收备案的核心要求之一,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标准进行设计、施工和监管,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
2. 安全验收标准安全是城市建设的首要保障,竣工验收备案中安全方面的要求不可忽视。
建设单位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安全措施,确保工程建设过程中不发生安全事故。
3. 施工标准施工标准是指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过程中需要遵守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包括施工工艺、施工方式、施工机械设备的选择和使用等,要确保施工过程规范、高效、安全。
五、竣工验收备案管理的问题与建议1. 问题:目前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存在着管理流程繁琐、操作不便等问题。
成都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备案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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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程序
一、市政工程竣工验收前的准备工作
竣工验收工作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建设各方共同参与;申报竣工验收的工程必须是以单位工程为单位进行的。
(一)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完成单位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合格证明、进场试验报告;
、有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工程质量合格文件;
、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及质量监督费;
、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以下简称质安站)或有关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已全部
整改完毕。
(二)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二、竣工验收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
同时,工程竣工报告须有总监理工程师签署的意见。
单位工程申请竣工验收报告应包括以下
内容:
、工程概况及完成情况;
、企业自评及监理核定的工程质量情况;
、施工技术资料和施工管理资料情况;
、有关附属设施(备)调试情况;
、有关检测项目检测的情况。
(二)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和其他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验收组成员必须具备验评员资格),制
定验收方案。
(三)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 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验收组人
员名单及工程竣工资料一起报质安站。
质安站收到上述资料后,审核竣工资料、验收组人员资格,全部符合有关要求后,通
知建设单位方可组织竣工验收。
(四)验收组进行竣工验收
、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
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
、实地查验工程实体质量;
、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做出全面评价(单位工程综合验收
记录表),形成经验收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在 日内提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工程竣工验收
报告是指建设单位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所形成的、以证明工程项目符合竣工验收条件、
可以投入使用的文件。
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建设单位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评价,工程竣工验收时间、程序、内容及组织形式,工程竣工
验收意见等内容。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还应附有下列文件:
( )施工许可证;
(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
( )工程竣工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质量检查报告以及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公安消防、环保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 )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 )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 )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 )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文件。
三、工程竣工验收监督
工程竣工验收监督是指质安站通过对建设单位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程序进行监督,对
经过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各方责任主体签字认可的质量文件进行查验,对工程实体质
量进行现场抽查,以监督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履行质量责任、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
况的活动。
(一)、质安站对以下工程竣工验收文件进行审查:
、施工单位出具的工程竣工报告。
包括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抽样检测资料等合格证
明文件,以及施工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整改报告等;
、勘察、设计单位出具的工程质量检查报告;
、监理单位出具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二)质安站对验收组成员组成、资格及竣工验收方案进行监督。
(三)质安站对工程实体质量进行抽测,对观感质量进行检查。
(四)形成工程竣工验收监督记录,且应包括以下内容:
、对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的评价;
、对观感质量检查验收的评价;
、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及程序的评价;
、对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的评价。
(五)本工作程序所称工程竣工报告,是指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向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提交的、以证明工程项目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文件。
工程竣工报告应包括分项工程验收表、子分部工程验收表、检测报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材料设备合格证、材料设备进场检验及复试报告等证明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技术标准的各类技术文件。
本工作程序所称工程质量检查报告,是指勘察单位或设计单位提交的、以证明工程满足设计文件的要求、设计变更内容已在工程项目上得以实现的文件。
本工作程序所称工程质量评估报告,是指监理单位提交给建设单位的、以证明工程项目已完成施工合同的全部内容、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技术标准规定、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文件。
四、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一)工程质量监督报告是指质安站在建设单位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向备案机关提交的、在监督检查(包括工程竣工验收监督)过程中形成的、评估各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履行质量责任、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以及工程是否符合备案条件的综合性文件。
(二)质安站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完成之日起 日内,向备案机关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三)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应根据监督抽查情况,客观反映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履行质量责任的行为及检查到的工程实体质量的情况。
(四)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应由负责该项目的质量监督人员编写,有关专业监督人员签认,质安站负责人审查签字并加盖公章。
(五)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工程概况和监督工作概况;
、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质量行为及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检查情况;
、工程实体质量监督抽查(包括监督检测)情况;
、工程质量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抽查情况;
、工程质量问题的整改和质量事故的处理情况;
、各方质量责任主体及相关有资格人员的不良记录,同时,将此记录转给工程科;
、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监督记录;
、对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建议;
、工程质量监督报告一式三份,质安站、建设单位及备案机关各存一份。
五、竣工验收备案工作程序
(一)受市建设委员会委托,市政环境卫生管理处负责我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是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备案机关,具体工作由质安站负责。
(二)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日内,依照本规定向质安站进行备案。
(三)建设单位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及其附录文件;
、建设项目(单位工程)竣工验收会签表;
、工程施工许可证;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
、单位工程质量综合验收文件;
、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证书。
(四)质安站收到建设单位报送的竣工验收备案的文件,验证齐全后,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签署文件收讫并加盖公章。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一式二份,一份由建设单位保存、一份留质安站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