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酒的国家标准精编版
各种香型白酒的主要国标数据
各种香型白酒的主要国标数据————————————————————————————————作者:————————————————————————————————日期:ﻩ各种香型白酒的主要国标数据1、GBT 20823-2007特香型白酒:高度酒理化要求:(41—68度)香气:且浓、清、酱三香,但匀不露头,复合香气。
总酸(以乙酸计)/(g/L):优级≥0.5、一级≥0.4。
总酯(以乙酸乙酯计)/(g/L):优级≥2、一级≥1.5。
丙酸乙酯/(mg/L):优级≥20、一级≥15。
低度酒理化要求:(18—40度)香气:且浓、清、酱三香,但匀不露头,复合香气。
总酸(以乙酸计)/(g/L):优级≥0.4、一级≥0.25。
总酯(以乙酸乙酯计)/(g/L):优级≥1.8、一级≥1.2。
丙酸乙酯/(mg/L):优级≥15、一级≥10。
2.GBT10781.1-2006 浓香型白酒:高度酒理化要求:(41—68度)香气:浓郁的已酸乙酯为主体的复合香气。
总酸(以乙酸计)/(g/L):优级≥0.4、一级≥0.3。
总酯(以乙酸乙酯计)/(g/L):优级≥2、一级≥1.5。
已酸乙酯/(g/L):优级1.2~2.8、一级0.6~2.5。
低度酒理化要求:(25—40度)香气:浓郁的已酸乙酯为主体的复合香气。
总酸(以乙酸计)/(g/L):优级≥0.3、一级≥0.25。
总酯(以乙酸乙酯计)/(g/L):优级≥1.5、一级≥1。
已酸乙酯/(g/L):优级0.7~2.2、一级0.4~2.2。
3.GBT 10781.2-2006 清香型白酒:高度酒理化要求:(41—68度)香气:香气纯正,具有乙酸乙酯为主体的优雅.谐调的复合香气。
总酸(以乙酸计)/(g/L):优级≥0.4、一级≥0.3。
总酯(以乙酸乙酯计)/(g/L):优级≥1、一级≥0.6。
乙酸乙酯/(g/L):优级0.6~2.6、一级0.3~2.6。
低度酒理化要求:(25—40度)香气:香气纯正,具有乙酸乙酯为主体的优雅.谐调的复合香气。
白酒国标执行标准
白酒国标执行标准
国家标准《酒精饮料分类及技术要求》(GB/T 10337-2008)规定,白酒的定义为:以糯米、
大米、小麦、高粱、玉米等为原料,经发酵、蒸馏而制成的酒精饮料,其酒精度在40%~53%
之间。
白酒的技术要求主要有以下几项:
(1)酒精度:白酒的酒精度应在40%~53%之间,不得低于40%,不得高于53%。
(2)酸度:白酒的酸度应在0.15%~0.4%之间,不得低于0.15%,不得高于0.4%。
(3)水分:白酒的水分应在0.8%~1.2%之间,不得低于0.8%,不得高于1.2%。
(4)添加物:白酒不得添加任何有害物质或添加剂,其中除了少量的糖、甜味剂和香料之外,不得添加其他任何物质。
(5)颜色:白酒的颜色应为清澈、无色透明,不得有杂质和沉淀物。
(6)气味:白酒的气味应清香,不得有异味。
全国白酒行业纯粮固态发酵白酒行业规范精编WORD版
全国白酒行业纯粮固态发酵白酒行业规范精编W O R D版IBM system office room 【A0816H-A0912AAAHH-GX8Q8-GNTHHJ8】全国白酒行业纯粮固态发酵白酒行业规范第一条为促进中华民族传统食品产业的健康协调发展,建立并实施白酒行业生产经营自律行为,形成白酒行业自主管理,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行业自律机制,提高传统纯粮固态发酵白酒产品质量信誉,继承和发展中国白酒酿造技术,保障食品安全,促进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白酒市场的繁荣与发展,依据《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工商领域行业协会若干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行业规范。
第二条本行业规范适用于全国白酒生产经营企业。
第三条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白酒专业委员会作为全国白酒行业自律组织,通过实施本行业规范,加强白酒企业生产经营纯粮固态发酵白酒产品的自律性管理,开展行业服务,进行行业监督、检查和协调,引导消费。
第二章行业生产行为规范第四条白酒行业生产的纯粮固态发酵白酒是指以高粱、玉米、小麦、大米、糯米、大麦、荞麦和豆类为原料(不包括薯类),在泥窖、石窖和陶质、瓷质、水泥等容器中,经全固体状态或半固体状态(适用于米香型白酒)自然发酵,并经高温蒸馏制得的白酒产品。
第五条依照第四条要求组织生产的白酒生产经营企业,产品达到相关国家标准,并符合《纯粮固态发酵白酒审定规则》要求,可申请使用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白酒专业委员会纯粮固态发酵白酒标志,并受本行业规范的约束。
第六条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白酒专业委员会与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共同研究制定发布《纯粮固态发酵白酒审定规则》。
第七条取得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白酒专业委员会纯粮固态发酵白酒标志,须向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白酒专业委员会提出申请。
第八条向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白酒专业委员会提出申请的企业,须经企业所在地区的省级食品行业组织审查、同意并推荐,第九条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白酒专业委员会对申请企业进行下列审核。
1、组织行业专家对申请单位的工艺技术和生产流程进行实地考察、评价;2、委托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对产品进行理化指标检测;3、组织行业专家对产品进行感官指标鉴评;4、检测和鉴评审查后,作出书面审核意见。
中国白酒执行标准
中国白酒执行标准中国白酒是中国传统酒类中的一种,历史悠久,文化深厚。
作为中国特色酒类产品,中国白酒一直受到国内外消费者的喜爱和追捧。
为了保障中国白酒的质量和安全,中国国家相关部门对中国白酒制定了一系列的执行标准,以确保中国白酒的品质和食品安全。
首先,中国白酒的执行标准主要包括原料、生产工艺、产品质量等方面。
在原料方面,中国白酒的执行标准规定了白酒的主要原料应当采用优质的大米、小麦、玉米等粮食,严格控制原料的质量,确保白酒的原料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在生产工艺方面,中国白酒的执行标准规定了白酒的酿造工艺、发酵工艺、蒸馏工艺等,要求生产企业严格按照标准的要求进行生产,确保白酒的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质量稳定。
在产品质量方面,中国白酒的执行标准规定了白酒的品质指标、检测方法等,要求生产企业对白酒的品质进行严格控制,确保白酒的品质符合国家标准。
其次,中国白酒的执行标准对白酒生产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进行了严格的监管。
执行标准规定了白酒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条件、生产设备、生产场所、卫生条件等,要求生产企业必须符合相关的生产条件和要求,才能够获得生产许可证,开展白酒生产经营活动。
同时,执行标准还规定了白酒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控制体系、质量检测手段、产品质量追溯体系等,要求生产企业建立健全产品质量管理体系,确保白酒产品的质量安全可靠。
最后,中国白酒的执行标准还对白酒产品的包装、标识、储存、运输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执行标准规定了白酒产品的包装材料、包装形式、包装标识等,要求包装材料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包装标识真实可靠,确保消费者能够清晰地了解产品的相关信息。
同时,执行标准还规定了白酒产品的储存条件、运输要求等,要求生产企业和销售商对白酒产品进行储存和运输时,必须符合相关的要求,确保白酒产品的质量不受损害。
总的来说,中国白酒执行标准的出台,为中国白酒的生产和经营提供了明确的规范和指导,有利于保障中国白酒的品质和食品安全,提升中国白酒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也为消费者提供了更加安全、放心的白酒产品。
白酒的国家标准(2020年整理).pptx
3 运输
运输时必须用篷布遮盖,避免强烈震荡、日晒、雨淋、装卸时应轻拿轻放。
4 贮存
存放地点应保持清洁、阴凉、干燥、严防日晒、雨淋、严禁火种,不得 直接接触潮湿地面,不得与腐蚀性、有毒物品堆放在一起,纸箱垒叠高度不超过 6 层,仓库温度应保持在 10-25℃,以 15℃为最适宜
具有本品固有的风格
4、理化指标
项目 酒精度,%(V/V) 总酸(以乙酸计),g/L 总酯(以乙酸乙酯计),g/L 己酸乙酯,g/L 固形物,gL
优级 35.0-39.0 0.35-1.50 ≥2.00 1.20-2.00 ≤0.70
一级 35.0-39.0 0.30-1.80 ≥1.50 0.60-2.00 ≤0.70
余味悠长
余味较长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具有本品突出的风格 具有本品明显的风格 具有本品固有的风格
4、理化指标
项目 酒精度,%(V/V) 总酸(以乙酸计),g/L 总酯(以乙酸乙酯计),g/L 己酸乙酯,g/L 固形物,gL
优级
0.50-1.70 ≥2.50 1.50-2.50 ≤0.40
一级 41.0-59.0 0.40-2.00 ≥2.00 1.00-2.50 ≤0.40
二级
0.30-2.00 ≥1.50 0.60-2.00 ≤0.40
注:(1)酒精度允许公差为±1.0%(V/V)。
(2)酒精度 40.0-49.0 度,固形物可为 0.50g/L。 (3)优级、一级、二级酒均不得加入非自身发酵产生的物质。
5、卫生指标
按 GB2757 执行
学海无涯
白酒的标准
白酒的标准发布:四川川沱酒业有限公司来源:添加时间:2008-10-29 16:29:31 浏览次数: 55 次白酒的标准1、蒸馏酒及配制酒卫生标准2、浓香型白酒的国家标准3、低度浓香型白酒的国家标准4、白酒检验规则第一节GB2757-81 蒸馏酒及配制酒卫生标准蒸馏酒是指以含糖或淀粉原料,经糖化发酵蒸馏而制得的白酒。
配制酒是指以发酵酒或蒸馏酒作酒基,经添加可食用的辅料配制而成。
1、感官指标透明无色液体(配制酒可有色),无沉淀杂质,无异嗅臭异味。
2、理化指标注:以上系指60度蒸馏酒的标准,高于或低于60度者,按60度折算。
第二节 GB10781.1-89 浓香型白酒的国家标准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浓香型白酒产品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以粮谷为原料,经固态发酵、贮存、勾兑而成,具有己酸乙酯为主体的复合香气的蒸馏酒。
本标准不适用于40度以下的低度浓香型白酒。
2、引用标准GB10345 白酒试验方法GB2757 蒸馏酒及配制酒卫生标准3、感官要求4、理化指标注:(1)酒精度允许公差为±1.0%(V/V)。
(2)酒精度40.0-49.0度,固形物可为0.50g/L。
(3)优级、一级、二级酒均不得加入非自身发酵产生的物质。
5、卫生指标按GB2757 执行第三节 GB11859.1-89 低度浓香型白酒的国家标准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40度以下的浓香型白酒产品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以粮谷为原料,经固态发酵、贮存、勾兑而成,具有己酸乙酯为主体的复合香气的蒸馏酒。
本标准不适用于40度以下的低度浓香型白酒。
2、引用标准GB2757 蒸馏酒及配制酒卫生标准GB5009 食品卫生检验方法(理化部分)GB10344 饮料酒标签标准GB10345 白酒试验方法GB10346 白酒检验规则3、感官要求白酒的标准发布:四川川沱酒业有限公司来源:添加时间:2008-10-29 16:29:31 浏览次数: 56 次4、理化指标注:酒精度允许公差为±1.0%(V/V)。
白酒执行标准
米香型白酒
质检总局和标委会
2006-07-18
2007-05-01
GB/T 23547-2009
浓酱兼香型白酒
质检总局和标委会
2009-04-14
2009-12-01
GB/T 14867-2007
凤香型白酒
质检总局和标委会
2007-01-19
2007-07-01
GB/T 16289-2007
2007-01-19
2007-07-01
GB 10343-2008
食用酒精
质检总局和标委会
2008-12-29
2009-10-01
白酒执行标准
质检总局和标委会
2007-01-19
2007-07-01
GB/T 26761-2011
小曲固态法白酒
质检总局和标委会
2011-07-20
2011-12-01
GB/T 20821-2007
液态法白酒
质检总局和标委会
2007-01-29
2007-07-01
GB/T 20822-2007
固液法白酒
质检总局和标委会
豉香型白酒
质检总局和标委会
2007-01-19
2007-07-01
GB/T 20823-2007
特香型白酒
质检总局和标委会
2007-01-19
2007-07-01
GB/T 20824-2007ຫໍສະໝຸດ 芝麻香型白酒质检总局和标委会
2007-01-19
2007-07-01
GB/T 20825-2007
老白干香型白酒
白酒执行标准
标准编号
标准名称
发布部门
白酒的执行标准大全
白酒的执行标准大全
白酒按照国家标准分为三类,有不同的执行标准,分别是固态法白酒、液态法白酒和固液法白酒。
白酒的执行标准分别如下:
一、固液态的执行标准:
1、固态法白酒的执行标准GB/T10781。
2、固液法白酒的执行标准是GB/T20822。
3、液态法白酒的执行标准是GB/T20821。
另外白酒不同香型的执行标准也不一样,详情如下:
1、酱香型白酒:GB/T26760-2011。
2、清香型白酒:GB/T107812-2006。
3、浓香型白酒:GB/T10781-2006。
4、米香型白酒:GB/T107813-2006。
5、凤香型白酒:GB/T14867-2007。
6、浓酱兼香型白酒:GB/T23547-2009。
固态法白酒就是纯粮酒,而液态法和固液法都是酒精勾兑酒而成。
白酒执行标准是国家要求必须标注的一种生产标准,通过白酒执行标准代码,就可以看出一款酒是不是纯粮酒,这为喝酒的朋友提供了极大便利。
纯粮食酿造白酒执行标准号
纯粮食酿造白酒执行标准号①1、固态法(纯粮食酒)执行标准: GB/T10781.1(浓香型)、GB/T 10781.2(清香型)、GB/T 26760(酱香型);以上执行标准都是纯粮食酒酿造的执行标准,也就是人们所说的好酒。
2、液态法(食用酒精)执行标准:GB/T20821;此类执行标准是以食用酒精为酒基。
3、固液法(纯粮食酒+食用酒精)执行标准:GB/T20822;此类执行标准是粮食酒加食用酒精勾调出来的白酒,也就是人们俗称的“酒精勾兑白酒”。
②纯粮固态发酵法酿造白酒的国家标准有以下标准:GB/T 10781.1-2006 浓香型白酒GB/T 10781.2-2006 清香型白酒GB/T 10781.3-2006 米香型白洒GB/T 26760-2011 酱香型白酒GB/T 14867-2007 凤香型白酒GB/T 16289-2007 豉香型白酒GB/T 20823-2007 特香型白酒GB/T 20824-2007 芝麻香型白酒GB/T 20825-2007 老白干香型白酒GB/T 2524-2001 浓酱兼香型白酒GB/T 18356-2007 地理标志产品贵州茅台酒③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就得先弄清楚白酒分哪些香型。
我们知道白酒的香型有十多种,常说的有浓香型,酱香型,清香型和兼香型。
发酵的方式大体上又可以分为固态发酵和液态发酵。
每个工艺标准是不一样的,比如说浓香型,它的标准就是10781.1④1、纯粮食酒的标准代号,除GB/T 20821GB/T 20822外多数是纯粮酒。
2、在国标中采用液态和固态的生产工艺的标准分别是:GB/T 20821、GB/T 20822,所以以后见到这两种标识大概率判断为酒精酒;纯粮酒的标准一般按照香型进行标注,纯粮食酒的标准代号有GB/T 10781、GB/T 26760、GB/T 14867、GB/T 16289、GB/T 20823、GB/T 20824、GB/T 20825,GB代表着国家标准,比较权威性,DB和QB是地标和企标,参考性不稳定,同时有些酒会用如GB 2757是所有酒类生产企业必须遵守的卫生标准,一般无需标注。
中国白酒常见执行标准汇总(酒友必看)
中国白酒常见执行标准汇总(酒友必看)二、产品标准GB10343—2008食用酒精GB/T1078.1.1—2006浓香型白酒GB/T10781.1—2006《浓香型白酒》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GB/T10781.2—2006清香型白酒GB/T10781.3—2006米香型白酒GB/T14867—2007凤香型白酒GB/T16289—2007豉香型白酒GB/T20821—2007液态法白酒GB/T20822—2007固液法白酒GB/T20823—2007特香型白酒GB/T20823—2007特香型白酒》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GB/T20824—2007芝麻香型白酒GB/T20825—2007老白干香型白酒GB/T23547—2009浓酱兼香型白酒GB/T26760—2011酱香型白酒GB/T26761—2011小曲固态法白酒地理标志产品标准GB/T18356—2007地理标志产品贵州茅台酒GB/T18356—2007《地理标志产品贵州茅台酒》第1号修改单GB/T18624—2007地理标志产品水井坊酒GB/T19327—2007地理标志产品古井贡酒GB/T19328—2007地理标志产品口子窖酒GB/T19329—2007地理标志产品道光廿五贡酒(锦州道光廿五贡酒)GB/T19331—2007地理标志产品互助青稞酒GB/T19508—2007地理标志产品西凤酒GB/T19961—2005地理标志产品剑南春酒GB/T19961—2005《地理标志产品剑南春酒》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GB/T21261—2007地理标志产品玉泉酒GB/T21263—2007地理标志产品牛栏山二锅头酒GB/T21820—2008地理标志产品舍得白酒GB/T21822—2008地理标志产品沱牌白酒GB/T22041—2008地理标志产品国窖1573白酒GB/T22045—2008地理标志产品泸洲老窖特曲酒GB/T22046—2008地理标志产品洋河大曲酒GB/T22211—2008地理标志产品五粮液酒GB/T22735—2008地理标志产品景芝神酿酒GB/T22736—2008地理标志产品酒鬼酒酒友买酒,大多关注品牌和酒精度,很少有人看执行标准。
白酒的执行标准及说明(二)
白酒的执行标准及说明(二)
白酒的执行标准及说明
一、概述
白酒是中国传统的酒类饮品,有着悠久的历史和独特的文化内涵。
为了保证白酒的质量和安全,国家制定了严格的执行标准及说明。
二、执行标准
1.国家标准:白酒的执行标准主要根据国家《白酒行业
标准》进行制定和监管,包括酒精度、香型、色泽、透明度等要
求。
2.行业标准:除了国家标准,各个地方还有相应的行业
标准,针对当地的白酒特色和传统工艺进行规定和补充。
3.企业标准:每个酒厂都有自己的内部标准,以保证自
家产品的质量和口感。
三、标准说明
在白酒的执行标准中,有一些基本的说明内容:
1. 酒精度
•白酒的酒精度是指白酒中酒精的含量,根据国家标准,普通白酒的酒精度范围在38%-65%之间。
2. 香型
•白酒的香型是指白酒独特的香味特征,主要根据醇香、酱香、清香、米香等进行分类和评定。
3. 色泽与透明度
•白酒的色泽通常呈透明状,有时会出现微黄或微红色,但不得有浑浊或混浊现象。
4. 口感与品质
•白酒的口感主要包括醇厚、柔和、清爽等特点,在标准中有详细的描述和评定标准。
5. 包装要求
•标准还对白酒的包装要求进行了规定,包括容器的材质、尺寸、标志和包装方式等。
四、总结
白酒的执行标准及说明对于保证白酒的质量和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企业和消费者都应了解和遵守这些标准,以确保生产和消费的白酒具
有良好的品质和口感。
同时,相关部门也应加强监管,保证标准的执
行和有效性。
以上是关于白酒的执行标准及说明的相关介绍,希望能对你有所
帮助。
白酒的标准
白酒的标准(优质范文三篇)篇1:白酒的标准白酒的执行标准主要分为以下几类:1. 按酿造工艺划分:固态法白酒标准:执行标准为GB/T10781。
这是以粮谷等原料,通过纯粮固态发酵方法酿造的白酒。
这种工艺要求高,生产周期较长,所产出的白酒品质较高,具有浓郁的香味和独特的口感。
例如,采用该标准的泸州老窖特曲酒,窖香纯正,香气醇厚、风格沉稳。
固液法白酒标准:执行标准是GB/T20822。
这类白酒是用固态法白酒(不低于30%)与液态法白酒勾调而成。
它结合了固态法白酒的风味和液态法白酒的成本优势,既有一定的固态酒香味,又能降低生产成本。
液态法白酒标准:执行标准为GB/T20821。
以含淀粉、糖类物质为原料,采用液态糖化、发酵、蒸馏所得的基酒(或食用酒精),再用香醅串香或用食品添加剂调味调香。
这种工艺生产效率高,成本较低,酒质相对较差。
2. 按香型划分:浓香型白酒:执行标准为GB/T10781.1。
原料以粮谷为主,采用传统固态法发酵,经蒸煮、糖化、发酵、蒸馏、陈酿、勾兑而成。
具有以己酸乙酯为主体复合香的浓郁香气,绵甜醇厚,香味协调,尾净爽口。
比如五粮液、剑南春等都是典型的浓香型白酒。
清香型白酒:执行标准是GB/T10781.2。
原料多为高粱等粮谷,采用清蒸清烧、地缸发酵等传统工艺。
其风味清香纯正,醇甜柔和,自然谐调,余味爽净。
像山西汾酒就是清香型白酒的代表。
酱香型白酒:执行标准为GB/T26760。
原料为高粱、小麦等,采用独特的“12987”工艺,即一年生产周期、两次投料、九次蒸煮、八次发酵、七次取酒。
具有酱香突出,幽雅细腻,酒体醇厚,回味悠长的特点。
例如贵州茅台、国康1935等都是酱香型白酒。
米香型白酒:执行标准是GB/T10781.3。
原料以大米为主,采用小曲发酵等工艺。
口感蜜香清雅,入口绵柔,落口爽净,回味怡畅。
凤香型白酒:执行标准为GB/T14867。
兼具清香型和浓香型白酒的特点,酒体清雅但不寡淡、馥郁但不腻歪,入口醇和,落口干净。
白酒行业的相关国家标准
卫生部
1991-06-07
1992-03-01
GB 14147-93
陶瓷包装容器铅、镉溶出量允许极限
技监局
1993-02-15
1993-10-01
GB 19778-2005
包装玻璃容器铅、镉、砷、锑溶出允许限量
质检总局和标委会
2005-05-23
2005-12-01
GB 14944-1994
食品包装用聚氯乙烯瓶盖垫片及粒料卫生标准
GB/T 10346-2006
白酒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质检总局和标委会
2006-07-18
2007-05-01
GB 23350-2009
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
质检总局和标委会
2009-03-31
2010-04-01
SN 0048-1992
出口白酒检验规程
进出口商检局
1992-11-16
质检总局和标委会
2007-01-19
2007-07-01
GB/T 16289-2007
豉香型白酒
质检总局和标委会
2007-01-19
2007-07-01
GB/T 20823-2007
特香型白酒
质检总局和标委会
2007-01-19
2007-07-01
GB/T 20824-2007
芝麻香型白酒
质检总局和标委会
2008-10-19
2009-06-01
QB/T 4258-2011
酿酒大曲术语
工信部
2011-12-20
2012-07-01
QB/T 4259-2011
浓香大曲
工信部
【解读】GBT10781.1-2021《白酒质量要求第1部分:浓香型白酒》国家标准
【解读】GBT10781.1-2021《白酒质量要求第1部分:浓香型白酒》国家标准2021年3月11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2021年第3号中国国家标准公告”,GB/T10781.1-2021《白酒质量要求第1部分:浓香型白酒》国家标准正式发布,本标准代替GB/T 10781.1-2006《浓香型白酒》,实施日期为2022年4月1日。
本次修订是本标准的第三次修订。
白酒尤其是低度浓香型白酒在贮存一段时间后,在自然条件下,总酸和总酯发生可逆的平衡反应,酸类和酯类是白酒中重要的风味物质,酸酯含量的变化将会影响白酒风格。
本次修订重点解决白酒产品在贮存期间酸酯平衡的科学、客观表达问题。
标准主要变化内容如下:一、标准修订主要工作过程2013年-2015年:白酒标委会联合浓香型白酒分委会开展一系列标准基础研究工作,包括实验室方法比对与验证、样品征集与普查、数据统计分析与处理等,并完成报批工作。
2016年-2018年: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两次针对《浓香型白酒》(报批稿)公开征求社会意见。
2018年-2020年:国家标准委组织开展食品质量标准清理工作,厘清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与推荐性国家标准关系,以质量提升为目的,明确提出构建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相对应的食品质量标准体系。
为切实发挥国家标准技术引领作用,按照食品质量标准体系的建设原则,根据各方反馈意见,白酒标委会和浓香型白酒分委会组织相关方多次针对标准报批稿进行讨论、修改和完善。
2021年3月,《白酒质量要求第1部分:浓香型白酒》国家标准正式发布。
二、主要修订内容1、标准名称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清理复审工作具体要求和结论,白酒系列产品标准全部整合,并从标准名称中明确本标准为质量标准。
因此本标准名称修改为“白酒质量要求第1部分浓香型白酒”。
《白酒质量要求》拟分为以下几部分:——第1部分:浓香型白酒;——第2部分:清香型白酒;——第3部分:米香型白酒;——第4部分:酱香型白酒;——第5部分:豉香型白酒;——第6部分:凤香型白酒;——第7部分:特香型白酒;——第8部分:浓酱兼香型白酒;——第9部分:芝麻香型白酒;——第10部分:老白干香型白酒;——第11部分:馥郁香型白酒;……同时为增强文化自信和准确表达白酒内涵,将白酒的英文译文修改为“baijiu”,便于国际交流。
2023年白酒新国标解读:白酒新旧标准变化情况说明
2023年白酒新国标解读:白酒新旧标准变化情况说明2022年5月21日,《白酒工业术语》及《饮料酒术语和分类》两项国家标准正式发布,2022年6月1日,这两项新的酒类国家标准(GB/T15109-2021、GB/T17204-2021)(新国标)进入正式实施,2022年6月15日《调香白酒》团体标准(T/CBJ2111—2022)开始实施。
下面,对白酒新国标的变化情况进行解读。
一、白酒定义的变化新标准将白酒定义为:以粮谷为主要原料,以大曲、小曲、麸曲酶制剂及酵母等为糖化发酵剂,经蒸煮、糖化、发酵、陈酿、勾调而成的蒸馏酒。
对于固态法白酒,强调用曲为大曲、小曲、麸曲等糖化发酵剂。
而旧国标(GB/T 15109-2008)将白酒定义为:以粮谷为主要原料,用大曲、小曲或麸曲及酒母等为糖化发酵剂,经蒸煮、糖化、发酵、蒸馏而制成的饮料酒。
这样变化的意义在于,让分类定义和消费者对白酒的认知度高度契合,并形成一个共识,白酒是用纯传统工艺酿造的蒸馏酒。
二、调香白酒不是白酒根据GB/T15109-2021《白酒工业术语》对调香白酒的定义,调香白酒是以固态法白酒、液态法白酒、固液法白酒或食用酒精为酒基,添加食品添加剂调配而成,具有白酒风格的配制酒。
这也是标准里面最大的变化,调香白酒被划入配制酒的分类中,以后都不算白酒了。
这样变化的意义在于,白酒不允许添加非自身发酵产生的呈香呈味和呈色这些物质,老百姓可以放心喝酒。
三、白酒需以粮谷为原料新标准GB/T 15109-2021《白酒工业术语》,明确了白酒必须要以粮谷为主要原料,而且对于粮谷也有了明确的定义,指的是谷物和豆类的原粮和成品粮,谷物包括稻谷、小麦、玉米、高粱、大麦、青稞等,其中并没有包含薯类粮食。
新国标中,液态法白酒基酒原料从“含淀粉、糖类的物质”修改为“粮谷”,这意味着红薯等薯类及甘蔗、糖蜜将不再作为白酒原料。
新国标要求液态法白酒和固液法白酒不得使用非谷物食用酒精和食品添加剂。
各种香型白酒的主要国标数据
各种香型白酒的主要国标数据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各种香型白酒的主要国标数据1、GBT20823-2007特香型白酒:高度酒理化要求:(41—68度)香气:且浓、清、酱三香,但匀不露头,复合香气。
总酸(以乙酸计)/(g/L):优级≥、一级≥。
总酯(以乙酸乙酯计)/(g/L):优级≥2、一级≥。
丙酸乙酯/(mg/L):优级≥20、一级≥15。
低度酒理化要求:(18—40度)香气:且浓、清、酱三香,但匀不露头,复合香气。
总酸(以乙酸计)/(g/L):优级≥、一级≥。
总酯(以乙酸乙酯计)/(g/L):优级≥、一级≥。
丙酸乙酯/(mg/L):优级≥15、一级≥10。
2.浓香型白酒:高度酒理化要求:(41—68度)香气:浓郁的已酸乙酯为主体的复合香气。
总酸(以乙酸计)/(g/L):优级≥、一级≥。
总酯(以乙酸乙酯计)/(g/L):优级≥2、一级≥。
已酸乙酯/(g/L):优级~、一级~。
低度酒理化要求:(25—40度)香气:浓郁的已酸乙酯为主体的复合香气。
总酸(以乙酸计)/(g/L):优级≥、一级≥。
总酯(以乙酸乙酯计)/(g/L):优级≥、一级≥1。
已酸乙酯/(g/L):优级~、一级~。
3.清香型白酒:高度酒理化要求:(41—68度)香气:香气纯正,具有乙酸乙酯为主体的优雅.谐调的复合香气。
总酸(以乙酸计)/(g/L):优级≥、一级≥。
总酯(以乙酸乙酯计)/(g/L):优级≥1、一级≥。
乙酸乙酯/(g/L):优级~、一级~。
低度酒理化要求:(25—40度)香气:香气纯正,具有乙酸乙酯为主体的优雅.谐调的复合香气。
总酸(以乙酸计)/(g/L):优级≥、一级≥。
总酯(以乙酸乙酯计)/(g/L):优级≥、一级≥。
乙酸乙酯/(g/L):优级~、一级~。
4.米香型白酒:高度酒理化要求:(41—68度)香气:米香纯正、清雅。
总酸(以乙酸计)/(g/L):优级≥、一级≥。
白酒的标准
白酒的标准中国白酒常见执行标准汇总(酒友必看)判断一款酒水的好坏,执行标准是重要依据。
常见白酒标准可以分为两种:酒精勾兑酒(液态法、固液法)、纯粮酒(固态法)。
一、酒精勾兑酒(液态法、固液法)酒精勾兑酒是主要采用酒精生产方法来生产白酒的工艺,一般用来生产中低档白酒。
它机械化程度高,劳动生产率高、淀粉出酒率高,辅料少,原料广泛。
酒精勾兑酒的生产分为四种:1、串香、浸蒸法这种方法是用酒精串蒸酒糟或酒醅,或者将酒糟酒醅用酒精浸泡后蒸馏取酒。
2、固液勾兑法这种方法以食用酒精为基础,适当加入固态法生产的酒头、酒尾或部分纯粮酒。
3、调香法这种方法以食用酒精为基础,加入具有白酒香气的香味液,或者香精香料勾兑而成。
4、全液态法完全按照酒精生产的方式来生产白酒。
液态法白酒执行标准:GB/T20821-2007固液法白酒执行标准:GB/T20822-2007以上两个标准的酒,都是酒精勾兑产品。
目前市场畅销的酒精勾兑酒有两款:某老窖的二曲酒,和某山的白牛二。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国酒精勾兑酒的产量约占白酒总产量的60%以上。
(此数据出自《白酒生产技术全书》)二、纯粮酒(固态法)纯粮酒的标准分为两种,一种是通用标准,还有一种是地理标志产品标准。
通用标准指的是不同品牌、不同产品,都可以使用的国家标准。
常见的通用标准有14个:浓香型:GB/T10781.1-2006清香型:GB/T10781.2-2006米香型:GB/T10781.3-2006特香型:GB/T20823-2007凤香型:GB/T14867-2007豉香型:GB/T16289-2007兼香型:GB/T23547-2009酱香型:GB/T26760-2011董香型:DB52/T550-2013芝麻香型:GB/T20824-2007馥郁香型:GB/T22736-2008老白干香型:GB/T20825-2007小曲固态白酒:GB/T26761-2011云南小曲清香:DB53/T092-2008地理标志产品,相对通用标准更严格,它是指产自特定地域,所具有的质量、声誉或其他特性本质上取决于该产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经审核批准以地理名称进行命名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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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酒的国家标准
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
GB10781.1-89 浓香型白酒的国家标准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浓香型白酒产品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以粮谷为原料,经固态发酵、贮存、勾兑而成,具有己酸乙酯为主体的复合香气的蒸馏酒。
本标准不适用于40度以下的低度浓香型白酒。
2、引用标准
GB10345 白酒试验方法
GB2757 蒸馏酒及配制酒卫生标准
3、感官要求
4、理化指标
注:(1)酒精度允许公差为±1.0%(V/V)。
(2)酒精度40.0-49.0度,固形物可为0.50g/L。
(3)优级、一级、二级酒均不得加入非自身发酵产生的物质。
5、卫生指标
按GB2757 执行
第三节 GB11859.1-89 低度浓香型白酒的国家标准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40度以下的浓香型白酒产品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以粮谷为原料,经固态发酵、贮存、勾兑而成,具有己酸乙酯为主体的复合香气的蒸馏酒。
本标准不适用于40度以下的低度浓香型白酒。
2、引用标准
GB2757 蒸馏酒及配制酒卫生标准
GB5009 食品卫生检验方法(理化部分)GB10344 饮料酒标签标准
GB10345 白酒试验方法
GB10346 白酒检验规则
3、感官要求
4、理化指标
注:酒精度允许公差为±1.0%(V/V)。
5、卫生指标
6、试验方法
感官要求,理化要求的检验按GB10345 执行。
卫生指标的检验按GB5009执行。
7、检验规则
标签标志按GB10346、GB10344执行
第四节 GB10346-89 白酒检验规则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白酒产品的检验规则与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香型、类型白酒产品的验收与检查。
2、引用标准
GB10344 饮料酒标签标准
GB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3、检验规则
(1)验收
a、生产厂每次勾兑、调配、包装出厂的质量相同、均一并具有相同质量证
明书的产品即为一批。
b、生产厂必须按本标准规定逐批进行检验,保证产品质量,并应附有质量检
验部门签署的质量合格证,不合格产品一律不得出厂。
c、受货方有权从该产品中抽样,按产品技术要求与本标准规定进行检验。
检
验结果,如有一项不符要求时,可重新自两倍量包装中中抽样复检,如有异议,应在规定时间(受到获30天以内),与生产方共同协商解决。
d、当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发生异议时,可请上级法定质量检验部门种菜,费
用由败诉方承担。
(2)取样方法
批量在500箱以下,随机抽取4箱,每箱取一瓶(以500ml计),其中两瓶作感官和理化检验用,其余两瓶由供需双方共同封印,作为仲裁样品保存半年。
4、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1)标志、标签
按GB10344 饮料酒标签标准执行。
(2)包装
a、内包装必须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玻璃瓶或其它材料包装;外包装必须用合格
的瓦楞纸箱或其它包装材料装运;箱内要有防震、防撞得间隔材料,每箱内要附有产品质量合格证。
b、包装箱上应注有厂名、酒名、规格、批号、瓶数、日期。
并有“小心轻
放”、“怕潮”、“向上”等字样及标志,其使用方法按照 GB191 的规定执行。
c、内外销瓶装酒一般可分为500、250、125mL等三种规格,20℃时,容量允许
公差±3%。
(3)运输
运输时必须用篷布遮盖,避免强烈震荡、日晒、雨淋、装卸时应轻拿轻放。
(4)贮存
存放地点应保持清洁、阴凉、干燥、严防日晒、雨淋、严禁火种,不得直接接触潮湿地面,不得与腐蚀性、有毒物品堆放在一起,纸箱垒叠高度不超过6层,仓库温度应保持在10-25℃,以15℃为最适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