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型灌区管理办法
中型灌区管理办法
中型灌区管理办法灌区是农业灌溉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提高农业生产效益、保障农业灌溉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具有重要作用。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利用中型灌区,加强对灌区水资源的保护与调度,制定中型灌区管理办法显得尤为必要。
本文将从灌区管理的必要性、管理原则和措施三个方面论述中型灌区管理办法的重要性。
一、灌区管理的必要性中型灌区作为一种人工灌溉系统,具有灌溉面积广、水源众多、农田分布复杂等特点,因此,灌区管理的必要性不可忽视。
首先,灌区管理可以提高农业生产效益。
中型灌区的灌溉设施庞大,灌溉工作涉及面广,只有通过科学的管理,才能保障农业灌溉的正常进行。
有规范的管理办法能够保证水资源的合理分配,提高灌溉效率,从而提高农作物的产量和质量。
其次,灌区管理可以保护水资源。
中型灌区的水资源有限,如果管理不善,将会导致水资源的浪费和污染。
通过建立管理办法,合理规划水资源利用,加强水资源的监测和保护,可以有效防止水资源的过度开发,保护水源地环境,保证水质安全。
最后,灌区管理可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中型灌区在提供农业灌溉服务的同时,也为周边农村带来了经济机会。
有效管理灌区可以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带动农民增收,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乡村振兴的目标。
二、中型灌区管理原则中型灌区管理应依据以下原则进行:1. 综合管理原则:灌区管理应采取综合管理的方式,将灌区内的水资源、灌溉设施、灌溉技术等各个方面纳入管理范畴,全面进行协调、调度和监管。
2. 公平公正原则:灌区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保障灌区内各个农户的合法权益,确保灌溉水资源的公平分配、公正利用。
3. 预防为主原则:灌区管理应以预防为主,加强灌溉系统的维修与保护,提前排查和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防患于未然。
4. 节约用水原则:灌区管理应倡导节约用水,推广高效节水技术和设备,在不影响农业生产的前提下,减少灌溉用水量,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5. 制度保障原则:灌区管理应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健全的管理机制和监督机制,确保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大中型灌区管理办法
大中型灌区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大中型灌区的管理,保障农田水利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农业生产的顺利进行,制定本管理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大中型灌区。
第二条大中型灌区是指灌溉用水面积达到一定规模,需建设和管理水利工程的灌溉区域。
第三条大中型灌区的管理原则是科学、统一、高效、安全。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四条大中型灌区的管理由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该机构可以是政府部门、农田水利管理局、或委托的专业机构。
第五条大中型灌区管理机构应设立完善的组织机构,包括领导机构、技术机构和监督机构。
第六条大中型灌区管理机构应有专业的技术人员,具备相关水利、农业、环境等方面的知识和经验。
第三章灌区规划第七条大中型灌区管理机构应制定灌区规划,确保灌区的合理利用和可持续发展。
第八条灌区规划应包括水资源状况评价、用水需求分析、灌溉工程布局等内容,确保灌区的高效用水和农业生产的稳定性。
第九条灌区规划应充分考虑水资源、土地利用、环境保护等因素,合理安排水利设施的建设和调度。
第四章水资源管理第十条大中型灌区管理机构应制定科学合理的水资源管理方案,确保灌区用水的合理供应。
第十一条水资源管理方案应包括水资源的调查、评估和分配原则等内容。
第十二条大中型灌区管理机构应加强水资源监测和水质管理,确保灌溉用水的水质达标。
第五章灌溉设施管理第十三条大中型灌区管理机构应制定灌溉设施管理制度,确保灌溉设施的正常运行和有效使用。
第十四条灌溉设施管理制度应包括设施维护保养、灌溉计划制定、灌溉水量控制等内容。
第十五条大中型灌区管理机构应定期进行设施巡查和维修,及时处理设施故障,保证农田正常灌溉。
第六章收费管理第十六条大中型灌区管理机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收费政策,并征收相应的费用。
第十七条收费政策应公开透明,合理合法,并应向灌区用户提供相应的服务。
第十八条大中型灌区管理机构应加强对灌区收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确保资金的专款专用。
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十九条大中型灌区管理机构应加强对灌区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中型灌区建设与管理制度范文
中型灌区建设与管理制度范文中型灌区建设与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型灌区建设与管理的行为,倡导可持续发展,保护生态环境,提高农田水利设施利用率和农业水资源利用效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中型灌区建设与管理,适用于建设有强制性配备管理民主决策机制、财务决算机制以及选聘合格及以后服从民意的职责分工的灌区范围,其中包含小灌区管理要求,全文中仅标明特别要求,为了规范该灌区的建设和日常管理。
第三条中型灌区建设与管理,以提供灌溉水为主,包括水资源管理、水库库水调度、取水口和排水口标志的设置管理、灌溉渠道调度及相关设施和设备的维护与管理。
第四条灌区管理机构应设立相应的职能机构,组成完整的管理团队。
第五条建设和管理中型灌区的,应当满足水资源供应充足、技术设备先进、管理服务完善、居民意愿得到尊重等要求。
第六条中型灌区的建设与管理,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农村水利建设的管理要求进行。
第七条中型灌区建设与管理应加强科学研究,积极推广先进技术与设备,提高农业水资源利用效益。
第二章中型灌区建设第八条中型灌区建设应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适度规模、综合利用的原则,充分考虑水资源和农田资源条件,确定灌区年供水量、水平均分配配水量和工程用水量,并确定农田水利设施的种类、规模和设计标准。
第九条中型灌区建设项目应提前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按照环境保护要求,落实水土保持措施,保证工程建设与水源保护的协调。
第十条中型灌区建设应采用先进技术和设备,提高工程建设的水平和质量,并对工程进行设计、施工、验收等过程中的质量控制。
第十一条在中型灌区建设中,要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注重组织动员,加强与群众的沟通和协商,确保群众的利益得到保护。
第十二条中型灌区建设项目的投资应按照财务全面核算的要求,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提高资金利用效益。
第三章中型灌区管理第十三条中型灌区管理机构应明确管理职责,制定合理的管理制度,健全管理机制。
大中型灌区管理办法
大中型灌区管理办法近年来,随着农业发展和水资源利用的不断增加,大中型灌区的管理日益成为一个重要的课题。
为了保证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改善农田灌溉条件,提高农业水利效益,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大中型灌区管理办法势在必行。
本文将从管理目标、管理机构、管理方针和管理措施等方面,探讨大中型灌区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
一、管理目标大中型灌区管理的首要目标是确保农田顺利灌溉,保障农作物的水分需要。
其次,还需要合理分配水资源,提升农业水利办法。
此外,大中型灌区的管理还应注重环境保护,减少水土流失,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
二、管理机构为了有效地进行大中型灌区的管理,需要建立一个专门的机构负责灌区的日常运行和管理工作。
该机构应由相关水利部门和农业部门共同组成,设立专门的灌区管理部门,并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三、管理方针大中型灌区管理的方针应以科学高效为基本原则,确保农业生产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管理方针还应注重节约用水,推广节水技术,提高农田水利设施的效益。
此外,管理方针还应兼顾农民的利益,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通过改善农田灌溉条件,增加农民的收入。
四、管理措施1. 水资源管理:建立健全水资源管理制度,实行统一调度和分配。
合理制定灌溉计划,根据灌区的实际情况,科学安排灌溉时间和量,确保农田的水分需要。
同时,加强水资源的保护,减少污染源,提高水的质量。
2. 灌区设施管理:加强对农田水利设施的检查和维护工作,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修缮老化设施,增加新设施,提高设施的使用效率。
同时,推广现代化的农田水利设施,如滴灌和喷灌技术。
3. 节水措施:加强节水宣传教育,提高农民的节水意识。
推广节水灌溉技术,如精确灌溉、滴灌、喷灌等。
优化灌溉方式,合理利用降雨和地下水资源,减少农田的水分损失。
4. 环境保护措施:加强对农田的保护,减少水土流失,防止农药和化肥对水环境的污染。
推广生态灌溉技术,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
5. 农民参与:鼓励农民积极参与灌区管理,加强对农民的培训,提高其管理水平。
大中型灌区管理办法
大中型灌区管理办法一、总则大中型灌区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和提升大中型灌区的管理水平,确保农田灌溉的科学性、高效性和可持续性。
本办法适用于国内所有大中型灌区管理单位和相关从业人员。
二、灌区规划与设计1.灌区规划灌区规划应综合考虑灌区的地理环境、水资源潜力、需水量以及农业发展需求等因素,确保灌区规划科学合理。
规划应明确灌区边界、主要灌溉渠道和节点,同时考虑到水土保持、水质保护等方面的要求。
2.灌区设计灌区设计应确保灌水系统的安全可靠和高效运行。
设计人员应进行充分的勘测和数据分析,确定合理的灌溉定额和灌溉周期。
设计方案应考虑水资源的节约利用和灌溉设施的耐用性,并合理设置监测和控制设施。
三、灌区管理1.灌溉计划制定灌区管理单位应根据不同作物的需水特点和气象条件,制定灌溉计划。
计划内容包括灌溉定额、灌溉时间和灌溉方式等,以保证灌溉的科学性和高效性。
2.灌溉设备管理灌区管理单位应对灌溉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同时,鼓励灌区使用先进的灌溉技术和设备,如滴灌、喷灌等,以提高灌溉效果和节约用水。
3.水资源管理灌区管理单位应制定科学的水资源管理办法,确保灌区用水的合理配置和优化利用。
管理单位应建立水资源监测系统,及时了解水资源的供需情况,并根据需要进行灌溉水的调度。
4.灌溉效果评估灌区管理单位应建立灌溉效果评估机制,定期评估灌区的灌溉效果和农田的产出情况。
评估结果可用于调整灌溉计划和改进管理措施,提高灌区的综合效益。
四、灌区维护和修复1.灌溉渠道维护灌区管理单位应定期清理灌溉渠道,修复渠道漏损和破损,保证灌溉渠道的畅通和安全。
对于老化和损坏严重的渠道,应及时进行修复或改建。
2.土壤保护灌区管理单位应加强土壤保护工作,推广有机肥料和绿色农业技术,减少农药和化肥的使用,提高土壤的肥力和水分保持能力。
3.生态环境保护灌区管理单位应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保护灌区周边的湿地、水源地和水生态系统。
禁止在灌区范围内进行破坏性开发和污染性活动。
大中型灌区管理办法
大中型灌区管理办法大中型灌区是我国农业生产的重要基础设施,对于保障粮食安全、促进农业现代化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实现大中型灌区的科学管理、高效运行和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管理职责与组织架构明确各级管理部门的职责是做好灌区管理的基础。
省级水利部门负责制定全省大中型灌区的发展规划和政策,监督指导灌区管理工作。
市级水利部门负责具体落实省级规划和政策,协调本地区灌区的水资源配置和管理工作。
县级水利部门则是灌区管理的直接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实施灌区的建设、运行维护和日常管理。
设立灌区管理机构,包括管理局、管理站等。
管理机构应配备专业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明确各自的岗位职责,确保灌区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水资源管理水资源是灌区的生命之源,必须科学合理地进行管理。
根据区域水资源总量和用水需求,制定年度用水计划。
实行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相结合的制度,确保水资源的合理分配和高效利用。
加强取水许可管理,严格控制灌区取水总量。
推广先进的节水技术和措施,如渠道防渗、滴灌、喷灌等,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建立水资源监测体系,实时监测灌区的水量、水质等情况,为水资源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三、工程建设与维护大中型灌区的工程建设要遵循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质量第一的原则。
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要经过充分的论证和审批程序,确保工程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加强工程建设管理,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保证工程建设质量。
定期对灌区工程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发现和处理工程隐患。
建立工程维修养护基金,保障工程维修养护工作的资金需求。
四、灌溉管理根据农作物的需水规律和土壤墒情,制定合理的灌溉制度。
优化灌溉调度,实现水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灌溉保证率和灌溉质量。
加强灌溉用水计量管理,实行按量收费制度,促进节约用水。
建立灌溉服务体系,及时解决农户在灌溉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高灌溉服务水平。
五、水费管理制定合理的水费标准,充分考虑水资源成本、工程运行维护成本和农民的承受能力。
大中型灌区管理办法
大中型灌区管理办法大中型灌区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实现大中型灌区的科学管理、高效运行和可持续发展,制定一套系统、全面且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势在必行。
一、灌区规划与建设(一)规划原则大中型灌区的规划应遵循因地制宜、统筹兼顾、综合利用、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充分考虑当地的水资源状况、地形地貌、土壤条件、种植结构以及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和前瞻性。
(二)建设标准灌区建设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包括渠道衬砌、建筑物配套、灌溉排水设施等。
严格把控工程质量,确保建设项目能够长期稳定运行,发挥预期效益。
(三)资金保障积极争取国家财政资金支持,同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灌区建设。
建立健全资金管理机制,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水资源管理(一)水量分配根据灌区的用水需求和水资源总量,制定合理的水量分配方案。
优先保障农业灌溉用水,兼顾生态用水和其他用水需求。
(二)用水调度建立科学的用水调度制度,根据不同季节、不同作物的需水特点,合理安排灌溉时间和水量。
加强水资源的实时监测和调控,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三)节水措施推广节水灌溉技术,如喷灌、滴灌、微灌等,减少水资源的浪费。
加强渠道防渗处理,降低输水损失。
同时,引导农民树立节水意识,形成良好的用水习惯。
三、工程设施管理(一)巡查维护建立定期巡查制度,对灌区的渠道、建筑物、机电设备等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加强日常维护保养,确保工程设施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二)安全管理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加强对危险区域的防护措施。
制定应急预案,应对可能出现的工程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三)更新改造对老化、损坏的工程设施及时进行更新改造,提高灌区的运行效率和安全性。
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提升工程设施的性能和质量。
四、灌溉管理(一)灌溉制度根据作物种类、土壤墒情、气候条件等因素,制定科学合理的灌溉制度。
指导农民按照灌溉制度进行灌溉,避免盲目浇水。
制定科学高效的大中型灌区管理办法
制定科学高效的大中型灌区管理办法关键信息项:1、灌区范围及面积2、管理目标与原则3、水资源分配与调度机制4、工程设施维护与管理责任5、用水计量与收费标准6、监督与考核机制7、违规处理与处罚措施11 总则111 本协议旨在制定科学高效的大中型灌区管理办法,以确保灌区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工程设施的良好运行以及农业生产的稳定发展。
112 本办法适用于大中型灌区的规划、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等活动。
12 灌区范围及面积121 明确灌区的地理位置和边界范围,精确界定涵盖的区域。
122 详细测量并记录灌区的总面积,包括耕地、林地、水域等不同类型的土地面积。
13 管理目标与原则131 管理目标为实现水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灌溉效率,保障农业生产用水需求,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132 遵循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原则,充分考虑生态环境需求,合理开发和保护水资源。
133 坚持公平公正原则,确保灌区各用水户在水资源分配和使用上享有平等的权利和机会。
134 实行科学管理原则,依靠现代科技手段和管理方法,提高灌区管理的科学性和精准性。
14 水资源分配与调度机制141 根据灌区的来水情况、用水需求和作物生长周期,制定科学合理的水资源分配方案。
142 建立水资源调度中心,统一负责水资源的调配工作,确保水资源的高效利用。
143 制定应急调水预案,应对突发的干旱、洪涝等自然灾害,保障灌区用水安全。
15 工程设施维护与管理责任151 明确灌区各类工程设施的产权归属和管理责任主体。
152 责任主体应定期对工程设施进行巡查、检测和维护,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153 建立工程设施维修基金,用于设施的大修和更新改造。
154 鼓励采用先进的技术和材料,提高工程设施的耐久性和可靠性。
16 用水计量与收费标准161 安装先进的用水计量设备,实现准确计量用水量。
162 根据用水性质和用水量,制定合理的收费标准,并向用水户公开。
163 用水户应按照规定及时缴纳水费,逾期未缴的应收取滞纳金。
中型灌区管理制度
中型灌区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中型灌区的管理和运营,保障农田灌溉水利设施的正常使用,提高农田水利工作效率,推动灌溉农业的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组织架构1.中型灌区管理委员会中型灌区设立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面统筹、协调和管理中型灌区的灌溉工作。
管理委员会成员包括灌区领导、农业专家、水利工程师等相关人员。
管理委员会设立专门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和工作协调。
2. 灌区分队根据灌区规模和灌溉区域的不同,设立不同的灌区分队,各灌区分队设立队长和相关工作人员,负责具体的灌溉工作。
三、灌溉水资源管理1.水资源节约和合理利用中型灌区管理委员会要根据农田的需水情况,科学调度灌溉水资源,保障农田农作物的灌溉需求。
在干旱季节,要加强对灌溉水的管理,提高用水效率,做到节约用水。
2.水资源保护中型灌区管理委员会要加强对水资源的保护,防止水质污染,监测和控制水质,保障农田灌溉水的安全和卫生。
四、灌区管理1.灌溉工程维护中型灌区管理委员会要确保灌溉设施的正常运行和维护,对水泵、水管道等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维修,及时处理设施故障,保障农田的正常灌溉。
2.技术指导中型灌区管理委员会要加强对农民的灌溉技术指导,通过培训和宣传,提高农民的灌溉水平,规范农民的灌溉行为。
3.灌区规划中型灌区管理委员会要制定灌区规划,包括农田灌溉的布局、灌溉设施的改造和升级等内容,为包括建设和发展提供指导。
五、农民参与1.农民管理委员会中型灌区设立农民管理委员会,包括农民代表和灌区相关工作人员,负责协调和管理农民的灌溉需求,保障农民的利益。
2.农民宣传教育中型灌区管理委员会要加强对农民的宣传教育,提高农民的灌溉水平,推动农民积极参与灌区管理工作。
六、监督管理1.监督机制设立监督机制,建立灌区管理考核制度,定期对灌区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对工作不力的人员和单位进行惩处或奖励。
2.信息公开中型灌区管理委员会要及时向公众公开灌区管理的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中型灌区管理办法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农业综合开发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原称农业综合开发水利骨干工程项目,以下简称“中型灌区改造项目”)管理,保证项目建设顺利实施,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有关政策规定,结合中型灌区改造项目的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型灌区改造项目是指对灌溉面积5~30万亩的中型灌区的灌排骨干工程进行配套完善和节水改造的项目,重点为农业综合开发中低产田改造提供灌排骨干工程条件。
通过加强农业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第三条中型灌区改造项目实行自下而上申报,自上而下审定。
坚持统筹规划、因地制宜、注重实效、择优立项的原则。
第四条中型灌区改造项目扶持的重点区域是农业主产区(特别是粮食主产区)、水资源短缺区,兼顾其他地区。
项目建设资金以地方投入为主,中央给予补助。
实行经济发达地区少补助、经济欠发达地区多补助的原则。
按项目管理资金,不留资金缺口。
第五条凡属农业综合开发扶持的中型灌区改造项目,均依照本办法管理。
第二章申报条件和主要建设内容第六条拟申报的中型灌区改造项目需符合下列条件:(一)与农业综合开发规划紧密衔接,并纳入《全国农业综合开发重点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建设规划》;(二)灌区位于或跨越农业综合开发县(市、区),灌溉面积为5~30万亩;(三)灌区骨干工程设施老化失修严重,效益衰减,对实施农业综合开发中低产田改造、提高当地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形成制约;(四)单个项目的总费用(即总投资,下同)一般不超过2000万元。
在此限额内,根据配套政策和实际需要,确定单个项目的中央财政资金扶持额度。
第七条中型灌区改造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一)干支渠(沟)道开挖疏浚;(二)干支渠道衬砌防渗;(三)干支渠(沟)系建筑物(农桥、涵洞、水闸、渡槽、倒虹吸管、隧洞等)配套完善和更新改造;(四)输水管道、暗渠建设及节水设备购置;(五)水源及渠首工程改建、维修及加固;(六)泵站(总装机容量不超过5000kW)及配套输变电工程(电压等级不超过35kV)新建、改造;(七)泵站、闸坝、干支渠管护设施及量水设施、施工临时工程设施等。
大中型灌区管理办法
大中型灌区管理办法灌溉是农业生产的重要手段之一,能够提高土地利用率、增加农作物产量,对于农业现代化进程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大中型灌区的管理一直是一个难题,需要制定科学合理的管理办法,以确保灌区的高效运行和可持续发展。
本文将探讨大中型灌区管理办法的一些重要方面。
一、灌区规划与组织灌区管理的首要任务是进行灌区规划与组织工作。
这包括确定灌区的范围和划分、灌区用水需求的评估和预测、灌区抽水、输水和分水系统的设计等。
在规划过程中,需要充分考虑灌区的地理特点、水源状况和农作物类型等因素,确保灌区的设计和组织能够满足农业生产的需求。
二、灌区用水管理合理的灌区用水管理是保障灌区正常运行的基础。
灌区管理办法应明确灌区的用水计量和计费方式,以及用水的限量和分配方式。
同时,要建立健全的用水监测系统,定期对灌区的用水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此外,还可以在灌区内推广水资源利用的节水技术,提高用水效率。
三、灌区设施建设和维护灌区设施的建设和维护是保障灌区顺利运行的关键。
管理办法应明确灌区设施的建设标准和质量要求,确保设施的安全可靠。
同时,还要制定定期检修计划,对灌区设施进行巡查和维护,及时排除设施故障,保证设施的正常运行。
四、灌区用水管理和农业生产的协调灌区用水管理和农业生产需要相互协调,以实现灌区的可持续发展。
管理办法应设立农作物种植计划,规定农作物的种植结构和面积,引导农民进行科学合理的农业生产。
同时,要加强对农民的培训和指导,提高农民的水资源利用意识和技能,推动农业生产的现代化。
五、灌区水资源保护与环境管理灌区水资源保护和环境管理是管理办法的重要内容。
管理办法应制定相应的水资源保护政策和措施,加强对水源地的保护和管理,防止污染和乱排乱放现象的发生。
同时,还要加强对农业生产过程中的农药和化肥使用的管理,减少对水环境的污染。
总结:大中型灌区管理办法是保障灌区高效运行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
通过对灌区规划与组织、灌区用水管理、灌区设施建设和维护、灌区用水管理和农业生产的协调,以及灌区水资源保护与环境管理等方面的措施,可以提高灌区的管理水平,推动灌溉农业的现代化进程。
大中型灌区管理办法
大中型灌区管理办法随着农业现代化的推进和水资源管理的日益重要,大中型灌区的科学管理成为保障粮食安全、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环节。
为了实现大中型灌区的高效运行和可持续利用,制定一套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势在必行。
一、总则大中型灌区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水资源优化配置原则:根据区域水资源状况和用水需求,合理分配水资源,确保水资源的高效利用。
2、可持续发展原则:兼顾当前和长远利益,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实现灌区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的协调统一。
3、科学管理原则: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和管理方法,提高灌区管理的科学性、精准性和信息化水平。
二、管理机构与职责明确管理机构的设置和职责分工是灌区管理的重要基础。
1、设立专门的灌区管理部门,负责灌区的规划、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
2、管理部门的职责包括:制定灌区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灌区工程建设和改造;负责水资源的调配和用水管理;开展灌区水利设施的维护和保养;监测灌区水质和水生态环境;组织开展灌区的科技推广和人员培训等。
三、工程建设与维护1、工程建设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灌区工程的规划和设计。
加强工程建设的质量管理,建立健全质量监督体系,确保工程质量。
合理安排工程建设进度,保障工程按时完工并投入使用。
2、工程维护制定定期巡检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理工程设施的损坏和故障。
建立工程维护档案,记录维护情况和维修记录。
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工程维护,确保维护工作的正常开展。
四、水资源管理1、水量分配根据灌区的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状况,制定合理的水量分配方案。
优先保障农业灌溉用水,同时兼顾工业和生活用水。
2、用水调度建立科学的用水调度机制,根据不同季节和用水情况,合理调整供水计划。
加强与上下游灌区和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确保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优化配置。
3、节水措施推广节水灌溉技术,如喷灌、滴灌等,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加强用水计量管理,实行按量收费,促进节约用水。
五、农业用水管理1、用水计划灌区农户应根据种植作物和面积,提前向管理部门申报用水计划。
大中型灌区管理办法
大中型灌区管理办法一、灌区划定与管理原则随着农业水利的发展,大中型灌区管理办法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和重视。
灌区划定与管理成为农业水利发展中的重要环节。
为此,制定灌区管理办法,既有助于规范灌区管理行为,又有利于提高灌溉效率及农田水资源的合理利用。
1. 灌区划定原则对于大中型灌区,划定的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依据地理条件和水资源:灌区应考虑地理位置、土壤类型、气候条件等因素,以及水资源的充沛程度和水质状况。
(2)依据农作物需求:不同农作物对水资源的需求量有所差异,灌区划定时要充分考虑主要农作物对水资源的需求。
(3)依据需求和供应能力:灌区划定时要考虑灌溉水源的供应能力,确保水量满足农田的需求。
2. 灌区管理原则大中型灌区的管理办法应遵循以下几个原则:(1)科学合理利用:在灌区管理中,应倡导科学合理利用灌溉水资源,采取措施确保水资源的充分供应和农田的合理灌溉。
(2)环境友好:灌区管理办法应注重环境保护,减少对地下水和土壤的污染,保护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3)公平合理分配:在灌溉水资源的分配中,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确保每个农户能够享有公平的灌溉权益。
二、灌区管理机构为了确保大中型灌区管理的顺利进行,需建立健全的管理机构。
灌区管理机构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灌区管理委员会灌区管理委员会是灌区管理的核心机构。
其职责包括制定灌区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预算、组织实施工作、监督和考核工作成效等。
2. 灌区管理人员灌区管理人员包括灌区经理、灌溉技术人员、水资源管理人员等。
他们负责具体的管理工作,包括水量测算、水源调度、农田灌溉技术指导等。
3. 农户委员会农户委员会是农户的代表机构,负责向灌区管理委员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需求,以及监督灌区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
同时,农户委员会还可以组织培训和宣传活动,提高农户的水资源利用效率。
三、灌区水资源管理灌区管理办法中对于水资源的管理至关重要。
合理有效的水资源管理可以提高农田灌溉的效率,保护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大中型灌区管理办法
大中型灌区管理办法灌区是指以灌溉为主要目的,由墒情气象条件、土地利用类型、农田水利设施等共同组成的一定范围的农田集合体。
为了统一管理、合理规划和高效利用大中型灌区资源,制定了《大中型灌区管理办法》。
本办法旨在确保农田水利设施的安全运行,优化水资源配置,提高农田灌溉效益,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一、灌区划定与规划1. 根据区域内农田水利设施的建设情况和现状,由相关部门划定大中型灌区范围,灌区划定应充分考虑地理条件、水源条件和农田用水需求等因素。
2. 制定大中型灌区规划,明确灌区的总体发展目标和规划布局。
规划中应包括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水资源调配、节水措施、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内容。
二、灌区管理机构1. 在大中型灌区内设立管理机构,负责对灌区的管理和运营工作。
管理机构应具备相关的技术力量和管理经验。
2. 管理机构要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确保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同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推进灌区管理工作。
三、灌区设施建设与维护1. 灌区内的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应根据规划要求进行,包括渠道、水库、水泵站等设施的建设。
设施的选址和设计要充分考虑地质条件、土地利用和土壤水分需求等因素。
2. 对灌区的设施进行定期检修和维护,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及时处理设施故障和损坏,保障农田用水正常供应。
四、水资源管理与调配1. 灌区内的水资源应按照合理、公平、高效的原则进行管理和调配。
根据不同农田的需水量和水质要求,科学合理地分配水资源。
2. 加强对水资源的监测和管理,建立健全的水量核算制度。
开展水域巡查和巡防工作,防止违法占用水源和水资源污染。
五、节水措施与灌溉技术1. 推广节水灌溉技术和设备,提高灌区的水资源利用效率。
采用滴灌、喷灌等低水耗技术,减少水分的浪费。
2. 开展农田水管理示范工程,引导农民科学合理使用水资源,提高农田的用水效益。
3. 加强农田水肥一体化管理,合理施肥和用水,减少水质污染。
六、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1. 加强灌区周边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禁止破坏灌区周边的湿地、林地等生态环境。
大中型灌区管理办法
大中型灌区管理办法随着农业发展和人口增长,大中型灌区的管理变得越来越重要。
为了有效管理这些灌区,并确保农田灌溉的顺利进行,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大中型灌区管理办法是至关重要的。
一、灌区规划和设计灌区规划和设计是灌区管理的基础,它要考虑土地利用、水资源供应、农田布局等因素。
在规划和设计过程中,需要充分考虑灌溉需求、土地类型、地形地貌等,以确保大中型灌区的高效利用和可持续发展。
二、灌溉设施建设与维护在灌区管理中,要注重灌溉设施的建设与维护。
灌溉设施包括水源、水渠、水闸、输水管道等。
要定期检查维护这些设施,及时修复和更换老化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
此外,还要合理规划灌溉水源,合理配置水资源,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三、灌溉管理与技术支持灌区管理中,灌溉管理是必不可少的一环。
要根据作物需水量、土壤含水量、气候条件等因素,制定科学合理的灌溉方案。
同时,要加强对农民的培训,提高其对灌溉管理的认识和技能。
此外,还要依托现代科技手段,为农民提供灌溉技术的支持,提高灌溉的效益和水资源利用率。
四、水资源管理与保护在大中型灌区管理中,水资源管理与保护是非常重要的。
要建立健全水资源的监测和管理机制,及时掌握水资源的动态变化,合理调度和利用水资源。
同时,要加强对水环境的保护,预防污染物的排放和水源地的破坏,确保大中型灌区的生态环境良好。
五、灌区农业综合开发大中型灌区管理办法中,要注重发展灌区农业的综合利用。
通过合理规划土地利用、种植结构调整,发展农田经济、旅游业、生态农业等,使大中型灌区实现农业与经济的良性循环。
六、灌区管理与监督为了确保大中型灌区管理的科学性和公正性,需要建立完善的灌区管理和监督体制。
要加强对灌区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其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
同时,要加强上级部门对灌区管理的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大中型灌区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综上所述,大中型灌区管理办法的制定对于保障农田的灌溉和灌区管理的科学性至关重要。
中型灌区管理办法
中型灌区管理办法中型灌区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中型灌区的管理,保障农业生产的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确定的中型灌区,包括新建、改建和扩建的中型灌区。
第三条中型灌区管理应坚持水资源利用效益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实行河道、渠系、水源地、水土保持和环境卫生的综合管护,做到科学规划、合理布局、适度开发、平衡供求、优质服务。
第四条中型灌区管理应坚持“谁用谁管、谁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政府领导、部门协作、企事业单位参与、社会监督的管理模式,建立健全管理体制机制,保障水利设施的安全稳定运行,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益和社会经济效益。
第二章中型灌区规划第五条中型灌区规划应体现国家水资源管理的总体要求和节约优先、保护优先、合理利用、综合治理的基本原则,具体要求包括:(一)坚持节约是中型灌区规划的核心要求,严格控制开发强度,优化水资源配置和利用结构,提高用水效率,确保有限的水资源在灌溉领域的合理分配和优化配置。
(二)坚持保护是中型灌区规划的基础要求,注重生态系统的保护,保证生物多样性和灌区参与者的可持续发展,减少水土流失和土地沙化等生态环境破坏。
(三)坚持合理利用是中型灌区规划的主导思想,以广泛的社会参与,合理安排土地利用,创造社会和经济发展的条件,促进当地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四)坚持综合治理是中型灌区规划的重要任务,实施优先治理任务,加强补偿机制,加强防洪、抗旱、水质保护等生态系统的治理和管理,提高灌区的应急处置能力和灾害预警系统的建设。
第六条中型灌区规划包括总体规划和分项规划。
总体规划应当在灌区范围内,综合考虑水资源、土地资源、社会经济等方面的因素和灌区发展需要,制定长中短期发展规划,确立底线、限额、红线,明确灌区发展的空间布局、功能定位、用水任务和水资源保障措施,编制项目建设总体方案和年度实施计划。
分项规划应当根据总体规划的规划纲要和各专项方案,开展具体方案的细化和实施计划的编制,明确项目的前期调研、勘察设计、施工建设、运行管理、保障措施、环境保护、社会事务等方面的内容。
大中型灌区管理办法
大中型灌区管理办法大中型灌区是农田灌溉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提高灌溉效率、保障农业生产,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管理办法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将对大中型灌区管理办法进行详细阐述,以提供参考。
一、管理体系建设大中型灌区管理应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包括灌溉工程管理委员会、灌区管理办公室等。
灌溉工程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审议和执行灌溉规划、灌区管理办法等;灌区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的管理工作,包括水源调度、用水计划、渠道维护等。
同时,应明确各级管理机构的职责和权限,以确保管理工作的高效运行。
二、水资源管理水资源是灌溉的核心,合理配置和利用水资源是大中型灌区管理的重要内容。
针对不同灌区的水量需求和水源情况,制定科学的用水计划,并加强水量的监测和测算工作。
此外,应建立健全灌区水资源使用权制度,明确各类用户的水资源使用权和管理责任,以激励合理用水和保护水资源。
三、渠道维护与管理良好的渠道维护对于保障灌区正常供水具有重要作用。
应建立健全渠道巡查、养护和维修制度,定期对灌区内的渠道进行清淤、疏浚和修复工作。
同时,加强渠道设施的管理,确保渠道的畅通和水质的安全。
四、水量测算和用水计量为了合理配置水量资源,需建立水量测算和用水计量工作。
通过科学的测算和统计方法,准确测算大中型灌区的灌溉面积、作物需水量和实际供水量,并建立灌区的用水计量系统,监控用水情况,为水量分配和用水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五、灌溉技术应用科学合理的灌溉技术是提高灌溉效率、节约用水的关键。
大中型灌区应推广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如滴灌、喷灌等,减少灌溉的水量损失和浪费。
同时,加强对农民的培训和指导,提高其对灌溉技术的认识和应用水平。
六、灌区管理信息化建设借助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立灌区的管理信息化系统,实现对水量、用水计量、渠道维护等数据的自动采集和实时监测。
通过信息化建设,能够更好地掌握灌区的管理情况,提高管理工作的效率和精确度。
七、灌区管理经费保障大中型灌区管理需要一定的经费支持,为了保障管理工作的持续开展,应建立稳定的资金来源和合理的资金使用机制。
中型灌区标准化管理实施方案
中型灌区标准化管理实施方案以下是 6 条主题为“中型灌区标准化管理实施方案”的内容:1. 咱先来说说为啥中型灌区要搞标准化管理,你想啊,要是灌区管理乱七八糟的,那水流能顺畅吗?就好比一辆车,零件都七零八落的,咋能跑得稳!咱得把各个环节都规范起来,让水该往哪儿流就往哪儿流,就像给庄稼开了条高速通道一样。
要做到人员管理严格、设备维护及时、灌溉流程清晰,这样才能让灌区高效运行呀,难道不是吗?2. 管理方案得细致全面呀!不能这儿漏一点那儿缺一块的。
可以想象一下,中型灌区就像一个大乐团,每个乐器都得配合好才能奏出美妙的乐章啊!设备就是乐器,工作人员就是乐手,只有让他们完美配合,才能演奏出灌溉的华美篇章。
所以呀,人员培训要到位,设备检查要认真,大家齐心协力,这个灌区才能牛起来呀!3. 咱要把安全问题时刻放在心上啊。
中型灌区到处是水呀,万一有个漏洞啥的,那可不是开玩笑的!就跟家里的水管漏水一样,不及时修好,那不得水漫金山啦!所以安全措施一定要过硬,日常巡查不能马虎,发现隐患马上解决,可不能等出了问题才后悔呀,对吧?4. 信息管理也很重要哇!现在都是啥时代啦,信息时代呀!咱得把灌区的各种数据都收集好、整理好,就像给灌区建个大数据库一样。
这样一旦有啥情况,咱马上就能找到问题所在,迅速解决,多方便呀!这就好比有了个智能导航,再也不怕迷路啦!咱得赶紧行动起来,把信息管理搞起来呀!5. 再来说说环保,中型灌区可不能成为污染源头呀!要是把水污染了,那不是害了庄稼也害了咱自己嘛!所以得注重环保措施,就像爱护自己的家一样爱护灌区的环境。
不用化肥农药的时候要放好,不能让它们乱跑乱污染,这不是很简单的道理嘛!6. 最后呀,我想说,实施这个标准化管理方案不是一天两天的事儿,这是要长期坚持的呀!不能今天做了明天就不管了。
想想看,健身还得天天坚持才有效果呢,何况是这么重要的灌区管理!咱得有恒心、有毅力,一直把这个方案好好执行下去,让咱的中型灌区越来越好,让咱的庄稼都能茁壮成长!这就是必须要做到的!我的观点结论:中型灌区的标准化管理实施方案至关重要,只有认真落实各项措施,注重细节和长期坚持,才能让灌区发挥最大效益,保障农业生产和生态环境。
淄博市水利局关于印发《全市大中型灌区标准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淄博市水利局关于印发《全市大中型灌区标准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淄博市水利局•【公布日期】2023.06.25•【字号】淄水农〔2023〕1号•【施行日期】2023.06.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标准化正文淄博市水利局关于印发《全市大中型灌区标准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淄水农〔2023〕1号张店区、淄川区、博山区、临淄区、周村区、高青县、沂源县水利局,市太河水库管理中心、市萌山水库管理中心:现将《全市大中型灌区标准化管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淄博市水利局2023年6月25日全市大中型灌区标准化管理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大中型灌区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工程效益,确保工程规范、高效、持续运行,根据省水利厅《关于做好大中型灌区、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的通知》《大中型灌区、灌排泵站标准化管理评价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2023年底前,马扎子引黄灌区实现标准化管理;2025年底前,太河水库灌区实现标准化管理;2030年底前,刘春家引黄灌区、萌山水库灌区、石马水库灌区、田庄水库灌区、红旗水库灌区、曹宅水库灌区、悦庄镇北营水库灌区、中庄镇社庄水库灌区、大张庄镇张家旁峪水库灌区、张家坡北店子一水库灌区、大张庄镇水营水库灌区、鲁村镇青杨圈水库灌区、鲁村镇石门水库灌区等13处大中型灌区实现标准化管理。
二、标准化评价方式及流程(一)县级自评由区县水利部门依据《实施细则》完成辖区内灌区标准化管理自评,分别对灌区组织管理、安全管理、工程管理、农业节水与用水管理、信息化管理、经济管理等6个方面工作开展及绩效情况进行全面评价。
评价内容均达到评价标准,且不存在负面清单所列情况,即为标准化管理合格。
自评合格后报市水利局组织市级评价,区县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自评报告和佐证材料等。
太河水库灌区、萌山水库灌区分别由市太河水库管理中心、市萌山水库管理中心组织自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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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农业综合开发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原称农业综合开发水利骨干工程项目,以下简称“中型灌区改造项目”)管理,保证项目建设顺利实施,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有关政策规定,结合中型灌区改造项目的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型灌区改造项目是指对灌溉面积5~30万亩的中型灌区的灌排骨干工程进行配套完善和节水改造的项目,重点为农业综合开发中低产田改造提供灌排骨干工程条件。
通过加强农业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第三条中型灌区改造项目实行自下而上申报,自上而下审定。
坚持统筹规划、因地制宜、注重实效、择优立项的原则。
第四条中型灌区改造项目扶持的重点区域是农业主产区(特别是粮食主产区)、水资源短缺区,兼顾其他地区。
项目建设资金以地方投入为主,中央给予补助。
实行经济发达地区少补助、经济欠发达地区多补助的原则。
按项目管理资金,不留资金缺口。
第五条凡属农业综合开发扶持的中型灌区改造项目,均依照本办法管理。
第二章申报条件和主要建设内容第六条拟申报的中型灌区改造项目需符合下列条件:(一)与农业综合开发规划紧密衔接,并纳入《全国农业综合开发重点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建设规划》;(二)灌区位于或跨越农业综合开发县(市、区),灌溉面积为5~30万亩;(三)灌区骨干工程设施老化失修严重,效益衰减,对实施农业综合开发中低产田改造、提高当地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形成制约;(四)单个项目的总费用(即总投资,下同)一般不超过2000万元。
在此限额内,根据配套政策和实际需要,确定单个项目的中央财政资金扶持额度。
第七条中型灌区改造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一)干支渠(沟)道开挖疏浚;(二)干支渠道衬砌防渗;(三)干支渠(沟)系建筑物(农桥、涵洞、水闸、渡槽、倒虹吸管、隧洞等)配套完善和更新改造;(四)输水管道、暗渠建设及节水设备购置;(五)水源及渠首工程改建、维修及加固;(六)泵站(总装机容量不超过5000kW)及配套输变电工程(电压等级不超过35kV)新建、改造;(七)泵站、闸坝、干支渠管护设施及量水设施、施工临时工程设施等。
第三章资金筹集和使用管理第八条中型灌区改造项目建设资金包括中央财政农发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和地方水利部门筹集资金(含灌区管理单位筹集资金,下同)。
同时,依照农村税费改革的有关政策规定,鼓励引导受益乡镇、农村集体和农民以筹资、投劳的方式参与项目建设。
第九条中央财政农发资金为一次性无偿补助。
单个项目的补助额按照项目工程量的大小、资金配套政策和精打细算的原则安排。
在中央财政农发资金的扶持上,鼓励地方财政资金和地方水利部门资金多配套、多筹集。
第十条地方财政资金配套比例执行所在省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配套比例政策。
地方水利部门资金按地方财政配套资金的同等比例筹集。
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和水利部门筹集资金须有可靠的资金来源。
第十一条中型灌区改造项目建设资金用于项目的勘测设计费、建设管理费、不可预见费,占该项目建筑及安装工程费的比例,分别为2.5%、3%、5%,在地方财政资金中列支。
第十二条项目建设资金应按照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管理。
各项资金要及时、足额拨付到位,严禁挪用、截留和抵扣。
财政资金按灌区管理单位的隶属关系实行县级财政或地级财政报账制,并做到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
各级水利部门和农发办事机构应配合审计部门做好资金审计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第四章申报程序和评估审定第十三条省级水利部门会同同级农发办事机构(农发办设在财政的为农发办,未设在财政的为财政部门和农发办,下同)根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有关政策和中长期发展规划,结合《全国农业综合开发重点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建设规划》,组织编制阶段性中型灌区改造建设规划,并据此建立项目库。
第十四条水利部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水利部农发办”)与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家农发办”)根据财力可能,于每年上半年,联合向各省(区、市)下达关于申报下一年度中型灌区改造项目的通知。
第十五条县级水利部门会同同级农发办事机构,根据当地农业综合开发规划和中型灌区改造建设的需要,在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基础上,共同向上级水利部门、农发办事机构提出项目申请。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主要内容包括:项目提要,项目所在地经济社会概况和灌区基本现状,灌区骨干工程存在的主要问题及项目建设的必要性,水供需平衡及水质分析,建设标准及规划设计方案,主要建设内容及工程量,费用估算及资金筹措,效益及经济评价分析,环境影响评价,建设管理及施工组织,运行管护及灌区管理体制改革,结论和建议。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需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提纲另行制定。
第十六条省级水利部门会同同级农发办事机构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审后,于每年8月底前联合向水利部农发办、国家农发办报送下一年度中型灌区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已申报项目可行但未立项实施的省(区、市),应暂缓申报新的项目。
第十七条水利部农发办负责对各地报送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技术审查,提出审查意见报送国家农发办。
国家农发办针对水利部农发办提出的审查意见,组织项目评估。
项目评估采取实地考察、现场答辩和专家评议等方式进行。
评估的重点包括项目建设的必要性、水土资源状况、采用的规划设计方案、费用估算、资金配套能力、项目效益情况和前期准备工作等。
实行项目评估责任制,参加评估的人员对评估项目有关内容的真实性和评估结论负责。
第十八条国家农发办根据资金可能和项目评估情况,商水利部农发办提出项目审定方案。
项目审定要力求布局合理,既体现向农业主产区倾斜,又兼顾各地的实际需要。
凡在建项目地方资金不到位及挪用、挤占、截留项目资金的,暂不安排新项目。
项目审定方案确定后,由国家农发办下达关于中型灌区改造项目的审定意见和项目投资控制指标。
第五章计划编报和批复下达第十九条水利部农发办根据国家农发办下达的中型灌区改造项目审定意见和项目投资控制指标向省级水利部门下达编报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
第二十条省级水利部门在接到编报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后,组织项目所在地水利部门、农发办事机构和灌区管理单位编报项目实施计划,并会同同级农发办事机构联合上报水利部农发办。
中型灌区改造项目实施计划依据审定意见和项目投资控制指标,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基础上编制,主要内容包括:项目提要,项目所在地经济社会概况及灌区基本现状,灌区骨干工程存在的主要问题及项目建设的必要性,水供需平衡及水质分析,建设标准及规划设计方案,主要建设内容及工程量,费用估算及资金筹措,效益及经济评价分析,环境影响评价,建设管理及施工组织,运行管护及灌区管理体制改革,有关表格(包括项目费用估算总表,项目经济社会及基本现状表,项目水供需平衡及经济评价结果表,项目建设任务、投资、效益计划表等),有关图纸(包括项目位置图和平面布置图等)。
项目实施计划中应体现项目技术审查、评估、审定意见等相关内容。
省级联合上报文件应专门对项目的地方财政资金和地方水利部门筹集资金作出明确承诺,并明确资金的具体来源。
第二十一条中型灌区改造项目实施计划由水利部和国家农发办联合批复下达。
省级水利部门和省级农发办事机构负责项目实施计划的转批下达。
省级水利部门负责项目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报告的审批。
第二十二条地方各级水利部门、农发办事机构和灌区管理单位要严格执行批复下达的项目实施计划。
如确需变更项目实施计划,应依据修订的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并按下述规定履行报批手续:(一)拟变更建设内容的投资额达到或超过批复下达的项目总投资额的15%的,由水利部会同国家农发办批复;(二)拟变更建设内容的投资额未达到批复下达的项目总投资额的15%的,由省级水利部门会同同级农发办事机构批复,并报水利部农发办备案。
(三)变更项目实施计划,应按上述要求在项目批准立项的当年12月底或次年6月底之前报送变更报告。
第六章建设实施第二十三条中型灌区改造项目的建设期一般为2年。
凡经批准立项的项目,要按期建成并达到规定的建设标准。
第二十四条项目实施计划一经批复,工程建设应先用地方配套和自筹资金,国家农发办视地方资金到位情况拨付中央财政农发资金。
第二十五条中型灌区改造项目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项目公示制。
项目法人为灌区管理单位,在项目前期准备阶段予以明确。
主要单项工程通过招标投标选择符合资质要求的施工单位承建,通过招标投标选择符合资质要求的监理单位进行监理。
要对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投资、资金来源和效益等进行公示。
第二十六条灌区管理单位依据经批准的中型灌区改造项目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报告,具体负责项目实施。
第二十七条各级水利部门和农发办事机构要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工程质量和资金安全。
第二十八条省级水利部门和农发办事机构于每年3月底前向水利部农发办、国家农发办报送上一年度项目计划完成情况统计表。
第七章竣工验收第二十九条省级水利部门会同同级农发办事机构负责竣工项目的验收准备工作,并向水利部农发办提交竣工项目验收申请。
验收申请文件应附有省级验收报告和项目验收统计表。
水利部农发办负责对当年竣工项目组织全面验收(或将部分竣工项目委托省级验收)。
第三十条竣工项目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建设任务完成情况,主要单项工程质量情况;投资计划完成情况,资金到位及使用管理情况;预期效益;运行管护及灌区管理体制改革情况;文档管理情况等。
第三十一条水利部农发办组织竣工项目验收,地方应提供下列资料:(一)项目建设竣工报告;(二)项目工程质量检验报告及监理报告;(三)项目财政资金到位及使用管理情况报告;(四)项目资金审计报告;(五)项目验收统计表;(六)项目竣工图纸;(七)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第三十二条水利部农发办在对竣工项目组织验收的基础上,向国家农发办提交竣工项目验收报告和抽查考评申请。
经国家农发办抽查考评合格,由水利部颁发验收合格证。
第八章运行管护及灌区管理体制改革第三十三条项目竣工后,应明确运行管护主体,及时办理资产移交和登记手续;建立健全各项运行管护制度,落实管护人员和管护经费,保证工程正常运行,长期发挥效益。
第三十四条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要求,深化灌区管理体制改革,建立新型的灌区运行机制,积极推行用水户参与灌溉管理模式,建立用水户协会。
要按照有关规定重新测算供水水价,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执行。
第九章附则第三十五条用土地治理项目资金安排扶持的中型灌区改造项目,比照本办法管理,其管理程序明确如下:(一)省级农发办事机构与同级水利部门协商后,于每年8月底前向国家农发办报送下一年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二)水利部农发办受国家农发办委托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技术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