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销合同(2019年)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产品购销合同

合同编号:

购货方(甲方):********有限公司

供货方(乙方):*********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购买乙方产品事宜达成一致,并于2019年01 月01 日在广州市白云区均禾街新石路266号签订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并以此作为解决双方争议的依据。

一、主体资质

1.1甲乙双方须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向对方提供真实有效得证照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包括《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业务对口人授权委托书、业务对口人联系方式、邮箱等。

1.2乙方若变更上述资料,应再变更后最长不超过30日内向甲方提供更新后的文件资料。如乙方变更的文件资料会严重影响本合同履行的,乙方应在变更后不超过7日内向甲方提供更新后的文件资料,甲方有权视变更情况解除合同,由此导致甲方受损的,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2甲方向乙方下单后,乙方需在接到订单后24小时内(法定节假日以假期过后的第一个工作日的24小时内)确认并答复甲方,乙方在约定时间内未答复甲方的视为乙方未履行答复义务,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该批订货总额的10%作为违约金。本协议有效期限内,乙方不得拒绝甲方对同一产品的重复订购。

2.3甲方所下订单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试销期

3.1 乙方同意给甲方予90天的新品试销期,试销期自甲方采购的首批货物送至指定仓库的第十日起开始计算。

3.2 试销期结束后,如产品在试销期内达到甲方首批购进量的60%以上,则甲方将该产品视为甲方正常销售品种;若产品在试销期内销量不能达到甲方首批购进量60%的,则甲方有权对产品进行清场处

理并终止与乙方该类产品的合作,乙方需在收到甲方退货通知后7天内将货物撤走,若乙方没有在规定时间将货物撤走的,货物出现的丢失、破损等情况甲方不负任何责任,且甲方有权向乙方要求支付相关保管费用。

3.3 试销期间内,甲方享有无理由退换货的权利,乙方随货物提供的赠品、宣传促销物料属于乙方对甲方的赠送物品,乙方不得主张赠品随货物退还的要求;乙方在收到甲方的退货通知后需在15天内将货物撤走,否则货物出现的丢失、破损等情况甲方不负任何责任,且甲方有权向乙方要求支付相关保管费用,该费用甲方可从应付乙方货款中直接扣减,应付款不足以扣减时,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3日内向甲方补足月余额。

3.4试销期结束后,因产品质量、滞销等问题,甲方决定退库的品种,乙方须予以办理退货手续。

四、供货价格

4.1 乙方应确保提供给甲方的供货价不高于当地、当期乙方给予其他营销商或代销商的供货价,保证甲方享受不低于其他连锁、终端的优惠待遇(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给予其他连锁、终端的赠品、返利、折让、返货等优惠待遇)。乙方须诚信履行该条款,且不得有虚假或变相提高供货价的行为,否则一经甲方查实,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由此造成的甲方损失,有权要求乙方按年度差额进行返还;同时,甲方有权单方提前终止本协议,并要求乙方承担每个条码2000元以上人民币的违约金。

4.2 如出现市场货源紧缺或升价,乙方应提前告知甲方并优先供货,并保证不少于3个月销售数量的原价货物。

4.3 乙方若需调整协议产品的供货价格时,应提前6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调整后的价格须经甲方认可后方可执行。否则,甲方有权按原价格入库、结算。双方对新价格未达成一致意见前,乙方不得擅自停止对甲方的供货,如因乙方擅自停止供货给甲方造成了经济损失,乙方需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且甲方有权在货款中直接扣减该费用。

4.4 因国家政策调低合作产品零售价致使甲方蒙受损失的,该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须在7日内根据甲方库存情况补差或退货。

五、交货

5.1货物由乙方负责送至甲方指定的仓库收货区,货物的运输、保险、装卸均由乙方负责,所涉及费用由乙方承担,且乙方须保证50件以内的单个品种货物为同一批号,特殊情况下也不得超过两个批号,送货单需用铅字打印或电脑打印形式,且送货单上必须有甲方和乙方的全称并注明货物的品名、规格、批号、产地、生产日期、有效期等。

5.2所有货物要有适合长途运输、和多次搬运、装卸的坚固包装,不能造成运输过程中货物的破损,并按货物特点,按需分别加上防潮、防霉、防锈、防腐蚀等保护措施,以保证货物在没有任何损坏的情况下安全抵达收获地点。

5.3交货地点:

5.4交货期限:若乙方为广州市内供应商,乙方需在接受甲方采购订单之日起 3天内将货物送至甲方收货地点;若乙方为广州市外广东省内的供应商,则乙方需在接受甲方采购订单之日起5天内将货物送至甲方收货地点;若乙方为广东省外的供应商,则乙方需在接受甲方采购订单之日起7-15天内将货物送至甲方收货地点。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天,乙方须按该批货物货款金额的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金。若该违约金未能弥补甲方实际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实际损失赔偿,且甲方有权在该批货款结算时直接扣减该笔金额。若乙方未能按量、按规格、保质将货物送至甲方指定交货地点的,甲方有权拒绝收货,并视为乙方逾期交货,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

六、费用及结算方式

6.1 甲乙双方同意的结款方式:

结算票据凭证:16%的增税发票

6.2 甲方以☑电汇☑银行承兑汇票☑支票形式支付给乙方货款。乙方单位名称应与收款单位名称完全一致,否则甲方有权拒付款。

6.3 动销不达60%或终止合作需要清场的产品,需在清场完成180天后才予以办理货款结算。

6.4 结算依据:

(1)结算票据:每批货款结算前,乙方须按甲方要求提供正规的增值税发票和送货凭证。乙方必须将票据送达(或快递)至甲方交发票地址,乙方未按要求提供票据而造成票据丢失,由乙方自行承担造成的一切责任。该地址如有调整,甲方将在甲方公司公告栏进行公告或由甲方另行通知。

(2)票据要求:乙方按双方约定的产品供货价及甲方收货并办理入库手续的产品数量为甲方开具正式等额的发票,乙方提供的发票上的企业名称、开户行、账户、纳税人识别号等内容必须与本协议填写的内容一致,开票日期间隔甲方收票日期不得超过15日,否则,甲方有权停止支付相关款项。乙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必须为国家税务机关认定的真实合法的税票,但如果相关发票使甲方不能或不足按相应产品的法定税率进行进项抵扣时,甲方可直接从乙方货款中扣除税款差额。

(3)乙方交票时间:乙方应在甲方固定的接受结算票据的时间交票,其他时间甲方将不办理收票业务;该日期如有调整,甲方将在甲方公司公告栏进行公告或由甲方另行通知。遇法定节假日,交票时间顺延至下一交票周期。

(4)若付款方式为支票、承兑汇票、现款,乙方须在本协议签署后十日内授权委托一名雇员作为货款结算人员,并出具正式授权委托书(委托书需加盖公章和财务专用章)给甲方;若乙方变更该人员,须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并另行向甲方出具正式委托书(委托书需加盖公章和财务专用章),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6.5 付款期限及方式:甲方按约定付款期限及约定方式支付货款给乙方。甲乙双方合作终止后,最后一批货款双方清理完全部遗留问题后6个月内结算。

6.6 若乙方更改指定收款银行账户,应及时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该书面通知需加盖乙方公司公章和财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