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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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施工地点两端各500~1000米处列车运行方向(双向在列车运行正方 向)的左侧路肩上,设置作业标防护。
营业线在区间线路上施工时,使用移动停车信号的防护如下:
第三节 营业线作业要求
第一条;营业线施工作业基本要求: 把外部劳务和民工管理纳入本单位职工管理范围,必须签订安全生产协
议。对外部劳务和民工要进行上岗前的安全教育、培训、考核;作业时 必须由技术熟练、懂安全、善管理的职工带领;民工在营业线上进行作 业,必须由经考试合格的正式职工带班和设施工防护。施工防护员必须 先于职工、民工上班,晚于职工、民工下班。 凡是影响营业线行车安全的所有施工项目,施工期间不管有无设备管理 单位人员在旁监护,都必须有经培训合格的专职安全(防护)员现场监 护,安全(防护)员须持证佩带明显标识上岗,检查安全防护是否到位、 规范,监督施工人员是否按规范操作,及时处置事故隐患,消除不安全 因素。
第二条 涉及营业线及可能影响行车安全的施工必须做到(8不准1卡死): (1)没有制定周密的施工方案和有效的安全措施不准施工; (2)没有签订施工合同和施工安全协议不准施工; (3)没有召开技术交底会不准施工; (4)施工相关人员没有进行培训和持证上岗不准施工; (5)施工负责人不明确和包保盯控干部没有到岗不准施工; (6)施工配合人员没有到岗不准施工; (7)施工防护人员不到位不准施工; (8)安全人员没有到岗不准施工; (9)卡死施工开通前的确认及点后整修和检查关。

要 求: 基于对铁路安全高速、跨越式发展和铁路营业线施工高风险的特点,铁
道部和有关部门最近几年不断实行更新出台一系列的铁路施工安全生产 法律法规、标准及规范。铁路施工单位在接到新文件信息后,自己要学 习,更要及时组织项目部、及施工队学习,传达新文件精神,并贯彻落 实,对搞好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至为重要。
第一章 有关铁路营业线施工的有关法律法规、 标准规范和要求
使用的有效条例、规范、文件 1、《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01号) 2、《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道部令第29号) 3、《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 4、《铁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10410.2--2019) 5、铁路工务、行车安全细则 6、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2019)190号 7、各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细化措施、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
Biblioteka Baidu 第二条 营业线施工施工登销记制度
(1)进行施工时,做好一切施工准备,于施工开始前40分钟,由驻站 联络员在车站《行车设备施工检查登记簿》内登记,通过车站值班员向 列车调度员申请施工,由调度员向有关车站和单位发布实际施工调度命 令。
(2)封锁施工时,施工单位在车站设驻站联络员,施工地点设现场防 护员,驻站联络员和现场防护员应由经过考试合格的人员担当。驻站联 络员与现场防护员要保持随时通信状态,掌握施工现场和列车运行情况, 做好邻线通过列车时的安全防护,发现异常及时通知车站值班员和施工负 责人。
4、营业线施工上道作业人员,必须穿戴规定的防护服装和防护用品, 要求快速旅客列车到达施工地点前10分钟,必须停止影响列车安全运行 的一切施工,且人员、机具等均应撤离至安全地带,复线和站内线路上 作业来车必须停止作业两线间不得停留人员,工具不得侵入限界。
5、非内部职工不能担任营业线施工驻站联络员、安全防护员、道口看 守员等特殊工种。
第四节 施 工 作 业
第五节 既有线施工规定
路基开挖作业规定 1、当连续3根枕木下被挖空时,必须用扣轨加固线路。 2、支护应紧跟开挖,每次列车通过、爆破及下雨后均应检查,发生开
裂、变形时应及时加强支护。 3、开挖地段应设专人检查、看守,当发现有坍塌或线路状态有变动时,
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 4、既有线上施工应加强对路基下沉变形、原有路堑边坡稳定性的观测,
作业时间的规定;
(3)已纳入局月度施工计划或运输部门电报批准的,但未在车站运统46登记的,行车调度未批准的施工作业;
(4)私自利用综合“天窗”点、未在车站运统-46登记,未经行车部门 批准的施工作业;
(5)在天窗点内未完成,在消点后仍在施工作业的; (6)在天窗点前进行明令禁止的施工作业; (7)凡行车调度未下达施工命令,未明确施工给点起止时分而提前进
及时整治既有线路基病害,确保行车安全。 5、汛期施工,应避开雨季施工,确需在雨季施工的,必须提出施工方
案,制定安全措施,方可施工。
桥涵作业规定 1、顶进桥涵作业应在列车运行的间隔时间内进行。开挖工作坑时,路
基边坡应加固防护。基坑开挖时按规定设置安全边坡、基坑支护和夜间 安全防护等措施。 2、顶梁时不得两端同时施顶 3、起落梁时,桥头两端线路应同步起落,并做好轨道的养护。 4、框架式桥涵顶进挖土作业时,不得掏洞取土和倒坡挖土,列车通过 时,机械设备发生故障时,顶进暂停期内,雨天时均不得挖土。 5、在工作坑坡顶的一定范围内,不得堆放料具和弃土。机械开挖时, 铲斗不得碰撞梁体或桥涵主体结构。 6、严禁施工人员接近或跨越顶铁,站在已经就位的顶铁上。 7、桥涵顶进到位后,必须立即施作八字墙,如遇路基土质不良或下雨 必须对桥涵两端路基采取有效的防护加强措施。 8、桥涵作业区域应设置围栏。所有施工辅助结构应有足够的强度和刚 度。吊机、张拉工作架及墩台顶等处均应安装防护栏杆、上下梯子、人 行走道等安全设备。夜间作业应有良好的照明设备。
架梁作业安全规定 1、架梁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 2、架梁前,必须向作业人员进行详细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签字认
可。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岗前安全和操作技能教育 3、架梁区域上、下方人员都必须戴、扣好安全帽,禁止闲杂人员进入。 4、架梁作业现场必须有相关领导、技术员和安全员24小时跟班监控。 5、顶落梁时,必须在梁体下翼缘两侧设置保险枕木垛,紧随梁起落加
第二章 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一些 基本知识
第一节 营业线施工定义及要求
营业线施工定义:指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设备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各种 施工,分为施工作业和维修作业。
第一条;营业线施工要求
1、营业线要点施工实行“住勤制”,指定专人(经培训合格的驻站联 络员持证上岗)到车站办理登记、销记手续,反馈施工现场的信息。
建筑限界包括客货共线铁路建筑限界 (ν≤160km/h)、客货共线铁路建筑 限界(160km/h<ν ≤ 200km/h)、铁路双层集装箱运输装载限界及客货共 线铁路双层集装箱运输建筑限界和客运专线铁路建筑限界
(200km/h<ν ≤ 350km/h) 。 第四条 营业线防护备品
信号与标志(作业标、停车信号牌、减速信号牌、“T”字牌、减速地点 标、信号灯火炬、喇叭、响墩、红黄信号旗、对讲机、短路铜线等)
第三条 在既有线旁作业人员应遵守“八严禁”的内容要求 (1)严禁防护人员不穿黄色服装上岗; (2)严禁防护人员随意显示停车信号; (3)严禁施工人员在既有线上坐卧休息或行走; (4)严禁未按规定设防护进行施工; (5)严禁各种施工机具,材料侵入限界; (6)严禁在列车运行中扒车、跳车; (7)严禁抢道钻车; (8)严禁在两线间避车。
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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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 有关铁路营业线施工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 要求
第二章 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一些基本知识
第一节 营业线施工定义及要求 第二节 营业线施工防护办法 第三节 营业线作业要求 第四节 施 工 作 业 第五节 既有线施工规定 第六节 人身安全防护措施
2、封锁施工采用三级防护,即驻站联络员、两端施工防护人员(遇曲 线和不能通视等情况,增设中间防护员)和现场安全员;以上人员配备 必需的通讯联络设备和防护设备。
3、作业前,应认真作好技术、安全交底,明确安全注意事项,按规定 设置好防护,施工作业中,要随时掌握好进度和安全质量,施工完毕, 要检查,确认线路状态良好,机具、材料无侵限才能收工。
(3)施工单位在实际施工调度命令的起止时间作业完成后,经施工、 设备管理单位检查达到放行列车条件,由施工负责人(或驻站联络员)、 设备单位检查人(或设备单位指定人员)办理开通登记(施工销记), 车站值班员签认后,由车站值班员报告调度员开通线路。
第三条 铁路限界;
对机车车辆和接近线路的建筑物、设备所规定的不允许超越的轮廓尺寸, 为铁路限界。基本分为建筑接近限界和机车车辆限界。
际情况,由双方制订具体条款);
(5)双方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包括共同安全职责和双方各自安全 职责);
(6)违约责任和经济赔偿办法(包括发生铁路交通责任事故时双方所 承担的法律责任);
(7)安全监督和配合费用(部铁建设函[2019]52号《营业线施工配合 费计费暂行标准》);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内容。
走; (16)冬季穿越轨道时不得带耳塞或将棉帽护耳放下; (17)不得在铁路上闲谈、休息、吃饭、坐卧、放置物品。
第五条 营业线边、危险场所施工应在施工地段醒目的位置设置警告、警 示标识、标语等,提醒相关人员及行人注意安全。
营业线在进行拆卸、安装、更换、测试、移动既有设备作业时,必须坚 持“三不动”、“三不离”的安全制度。
6、在既有线边施工的物资、设备、车辆不得侵入建筑限界;在与营业 线基本等高并行的地段施工,靠既有线一侧距钢轨2米外设置明显的限 界桩和拉限界绳,限界桩、绳要求:限界桩可采用木杆、竹杆、钢管, 限界桩须钉立牢固,限界桩地面以上1-1.2m高,5-10m一个桩,刷红白 或黑白相间的油漆,20cm分节,限界桩距既有钢轨2m以上,限界绳用 塑料编织网、三角旗绳或绳索,无特殊情况施工人员不越过限界绳,设 备、材料不得侵入限界绳内。
第二节 营业线施工防护办法
凡影响行车施工的地点应设置防护标志。 区间施工时,单线应在两端车站、双线应在来车方向的车站设驻站联络
员,施工现场设防护员。 施工占用线路作业时,应根据线路速度等级,使用停车手信号进行防护。 施工人员听到防护员发出的预报信号后,应做撤离准备。当施工负责人
发出停工命令时,应立即撤除妨碍行车的一切障碍物。 在区间线路上进行的作业不妨碍行车安全时,可不设置防护信号;但应
(1)三不动:未联系登记好不动;对设备的性能、状况不清楚不动; 正在使用中的设备不动。
(2)三不离:设备有异样,未查清原因不离;影响设备正常使用,未 修复不离;工作完毕,未试验良好不离。
第六条 营业线杜绝八项“无计划施工”或“黑施工”
(1)凡未列入路局月度施工计划或无路局运输部门通报批准的施工; (2)凡是超出局月度施工计划电报批准的施工作业范围、作业项目、
(9)严禁防护人员随意显示行车信号; (10)严禁未按规定设防护进行施工; (11)严禁各种施工机具、材料侵入限界; (12)严禁在列车运行中,扒车、跳车; (13)严禁在两线间避车; (14)横越线路时,必须遵守“一站、二看、三通过”的规定,需绕行
车辆时,其距车辆不得少于5米; (15)营业线复线边步行上、下班应集体在路肩上面对列车来车方向行
第四条 营业线施工作业纪律 (1)禁止酒后上班; (2)禁止私自乱动铁路上的任何设备; (3)禁止攀登车辆、钻越车底和从车底、车钩上传递工具、材料; (4)禁止向运行中的机车司机招手和拦截火车; (5)禁止在线路上、道岔区、车厢底下休息、行走; (6)禁止劳务工、未定职职工单独上道作业; (7)禁止安全防护人员擅离岗位; (8)严禁防护人员不按规定着装上岗;
行的“天窗”点的施工作业;
(8)在天窗点外从事天窗点内的施工作业项目。
第七条 营业线施工前必须签订施工安全协议书
安全协议书的基本内容应包括: (1)工程概况(施工项目、作业内容、地点和时间、影响范围); (2)施工责任地段和期限; (3)双方所遵循的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 (4)安全防护内容、措施及专业结合部安全分工(根据工点、专业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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