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重点人才工作项目化管理的实施意见
厦门市关于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厦委办发[2005]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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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关于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正文:---------------------------------------------------------------------------------------------------------------------------------------------------- 厦门市关于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厦委办发〔2005〕21号)为深入贯彻全国、全省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根据《中共厦门市委、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若干意见》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增强对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重要性的认识,明确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目标1、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性。
人才是兴国之本、富民之基、发展之源。
高层次人才集中代表一个地区人才队伍的整体水平和综合实力,是社会经济发展重要的战略资源。
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凝聚人才,培养人才,带动整个人才队伍建设,必将提高城市竞争力,对我市推动新一轮跨越式发展,做强做大经济特区,发挥在全省发展格局中的龙头带动作用,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起重要推动作用。
2、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总体目标。
构建一个体系,突出两个重点,围绕三个环节,造就高层次人才队伍。
即构建一个促进高层次人才施展才华和快速成长的支持和培育体系。
突出提升人才综合素质能力,突出增强高层次人才队伍活力。
紧紧围绕注重实践的培养环节、讲求实效的引进环节和人尽其才的使用环节。
造就一支执政为民的党政领导干部队伍,一批优秀企业家,一大批各类高级专业技术人才。
实施高层次人才整体性开发计划,着眼于吸引、遴选和造就各领域的领军人物和核心人才;着眼于培养、支持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重点高层次人才;着眼于培养数量充足的、在各行业发挥骨干作用的优秀人才。
到2010年,高层次人才队伍新增1.6万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占专业技术人才总量的14%,结构进一步优化,分布趋于合理,部分行业、领域形成人才优势,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人才充足。
中共牡丹江市委、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引进和培育急需紧缺人才激励创新创业的若干意见

中共牡丹江市委、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引进和培育急需紧缺人才激励创新创业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05.29•【字号】牡发〔2018〕12号•【施行日期】2018.05.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其他规定正文中共牡丹江市委、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引进和培育急需紧缺人才激励创新创业的若干意见牡发〔2018〕12号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更加科学精准地聚才育才用才,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助力牡丹江全面振兴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政策意见。
一、加快引进重点人才第一条引进“两院”院士,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或聘用合同,连续3年、每人每月给予1万元补贴,在牡丹江市购房的,一次性给予安家费100万元;柔性引进的,在牡丹江市工作期间,累计每人每月给予10万元补贴。
引进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国家“万人计划”入选者、“长江学者奖励计划”教授或相当层次的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或聘用合同,连续3年、每人每月给予5000元补贴,在牡丹江市购房的,一次性给予安家费50万元;柔性引进的,在牡丹江市工作期间,累计每人每月给予5万元补贴。
第二条引进省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省级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省级领军人才梯队学术(技术)带头人或相当层次的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或聘用合同,连续3年、每人每月给予3000元补贴,在牡丹江市购房的,一次性给予安家费30万元;柔性引进的,在牡丹江市工作期间,累计每人每月给予5000元补贴。
第三条凡符合全市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每年发布一次),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及以上劳动或聘用合同,并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双一流”或原国家“985工程”“211工程”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连续5年、每人每月分别给予2000元、1500元和1000元补贴,在牡丹江市购房的,一次性分别给予安家费10万元、5万元和4万元(在海外及港澳台地区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层次学历学位的毕业生,参照上述标准兑现相关政策)。
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有哪些优秀4篇

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有哪些优秀4篇(经典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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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聊城市委、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水城高层次人才重点支持计划的意见

中共聊城市委、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水城高层次人才重点支持计划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聊城市委,聊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11.30•【字号】聊发[2013]20号•【施行日期】2013.11.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中共聊城市委、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水城高层次人才重点支持计划的意见(聊发〔2013〕20号2013年11月30日)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加快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努力建设一支适应东融西借、跨越赶超要求的高层次人才队伍,制定实施水城高层次人才重点支持计划(也称“百人计划”)的意见如下:一、指导思想、任务目标和基本要求(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科学人才观,坚持党管人才原则,紧紧围绕我市东融西借、跨越赶超的战略布局,着眼于紧跟国内外科技发展前沿,着眼于本地人才开发和外地人才引进并重,着眼于提升我市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坚持高起点定位,高标准实施,高水平建设,精心打造在省内外具有重要影响的聊城人才工作品牌工程,切实发挥好人才在我市科学发展中的重要支撑作用。
(二)目标任务以实施“百人计划”为总抓手,通过评选表彰、重点培养、大力扶持等措施,利用10年左右时间,有计划、有重点地遴选支持一批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和人文社科等领域的领军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形成与“533高端人才引进计划”相互衔接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队伍建设体系。
(三)基本要求1.突出高端。
立足高端引领、优化结构,重点选拔支持一批能够代表我市一流水平、具有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能力的高层次人才,特别是有重大创新前景和发展潜力的中青年人才。
2.重点支持。
坚持以用为本、急需优先,重点人才重点支持,特殊人才特殊培养。
通过提供科研经费、事业平台等措施,对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等方面的高层次人才提供重点支持。
3.创新机制。
中共湖州市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管人才工作的若干意见

中共湖州市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管人才工作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湖州市委•【公布日期】2013.06.28•【字号】•【施行日期】2013.06.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共湖州市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管人才工作的若干意见(2013年6月28日)为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完善党管人才工作格局,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管人才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2〕22号)、《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管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浙委办〔2012〕125号)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党管人才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健全党管人才领导体系。
充分发挥各级党委(党组)在人才工作中的核心领导作用,党委(党组)书记带头抓好人才工作,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抓好分管领域或系统的人才工作。
县(区)和湖州开发区建立健全由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人力社保、经信、教育、卫生、民政等部门以及开发区、园区、学校、医院等人才资源比较集中的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建立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主要承担谋划大局、把握方向、整合力量、破解难题的职能。
二、完善党管人才运行机制。
建立健全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决策制度,每年召开领导小组会议2次以上,涉及人才工作的重要文件、重要活动安排等,要提交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重大事项要报同级党委(党组)审定。
提请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的文件和事项,要事先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事项,还要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听取专家的意见和建议。
健全完善分工协作机制,每年将人才工作要点、主要目标任务分解到各有关部门,对重点人才工作实行项目化管理。
相关部门要细化任务分工,落实具体措施,加强协作配合。
实行人才工作重要事项交办督办制度,对交办任务、承办单位进行跟踪指导和专项督查,推进工作落实。
中共国土资源部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人才工作的指导意见

中共国土资源部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人才工作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土资源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0.09.25•【文号】国土资党发[2010]51号•【施行日期】2010.09.2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中共国土资源部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人才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党发[2010]5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部机关各司局:为了深入学习贯彻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国家人才规划纲要》),进一步做好国土资源人才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国土资源人才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一)指导思想。
国土资源人才工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理念,按照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人才规划纲要》的要求,把构建新机制、促进国土资源事业改革发展作为人才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国土资源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专门人才开发为引领,以实施高层次创新型国土资源科技人才培养工程、国土资源管理与国土资源经济人才培养工程、地质找矿一线紧缺人才培养工程为重点,统筹推进国土资源人才队伍建设,为国土资源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目标任务。
到2020年,通过实施 3项重大人才工程和5项重大人才计划,使国土资源人才资源总量与国土资源事业发展需求基本相适应;人才素质大幅度提高,人才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人才分布和层次、类型等结构趋于合理;人才发展环境进一步改善,人才使用效能明显提高;人才竞争比较优势明显增强,在国土资源重点领域建成一批人才高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及政策制度创新取得突破性进展。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有关人才专项项目榜单推荐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有关人才专项项目榜单推荐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布日期】2023.07.25•【字号】•【施行日期】2023.07.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有关人才专项项目榜单推荐工作的通知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为推动企业进一步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夯实建设粤港澳大湾区高水平人才高地基础,支撑制造强省建设,根据有关人才专项工作部署,现将开展有关人才专项项目榜单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以“解决实际问题、完成榜单人才任务的能力”作为人才评价首要标准,设置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项目和青年拔尖人才项目,聚焦汽车制造及零部件、高端装备、新材料、集成电路、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碳达峰碳中和、新型储能等7个主要领域的发展需求和重点任务,遴选一批相关战略性产业集群发展中亟待攻关的重要工程技术问题榜单,通过“揭榜挂帅”支持企业引进培育一批具有突出技术创新能力、善于解决复杂工程技术问题的卓越工程师。
二、征集榜单各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照各领域榜单条件要求,制定相关方案公开征集榜单,积极联系发动符合条件的企业、行业协会以及相关平台机构研究制定榜单,每个榜单明确1个专业领域、明确榜单目标完成时限(一般不超过3年)。
各领域具体征集榜单要求如下:(一)汽车制造及零部件领域。
征集榜单对象为省内汽车产业链的整车制造及重点零部件相关企事业单位。
榜单主要内容为:1.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整车。
围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整车设计、研发、验证和制造,强化整车的性能开发以及整车集成技术创新,进行系统的优化和升级,提升汽车产品标准化、平台化、模块化水平。
2.动力总成。
围绕动力电池、驱动电机、电机控制器、功率模块(IGBT、碳化硅)、机电耦合装置、混合动力整车控制系统等纯电及混合动力系统核心部件,提升动力总成性能,降低能耗,提升系统效率。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人才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人才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12.09•【字号】浙政发[2011]97号•【施行日期】2011.12.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人才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浙政发〔2011〕97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现将《浙江省人才发展“十二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一一年十二月九日浙江省人才发展“十二五”规划为深入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加快推进人才强省建设,根据《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浙江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特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背景“十一五”时期是我省人才大发展的五年。
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省大力实施人才强省战略,人才发展取得显著成绩。
制定实施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十一五”人才发展规划等重大人才规划,人才强省战略布局基本形成,党管人才工作格局逐步完善。
出台加强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和欠发达地区人才开发、大学生“村官”选聘等政策意见,人才资源市场化配置机制不断健全,人才在经济转型升级中的保障和支撑作用进一步增强。
组织实施省特级专家制度、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千人计划”、151人才工程、重点创新团队推进计划等重大人才工程,大力培育引进人才科技创新载体,不断改善人才创新创业环境,为培养凝聚高层次人才和团队创新创业提供了良好平台。
2009年底,全省人才资源总量达到655万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22.8万人,高技能人才100万人。
“十一五”期间引进各类人才15.8万人。
人才事业的快速发展,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人才支持,也为未来发展奠定了坚实人才基础。
但是,当前我省人才发展总体水平仍存在一些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不相适应的问题,与一些先进省份相比仍有一定差距,主要是:人才优先发展的理念还没有完全确立,人才资源开发投入不足;人才结构性矛盾较为突出,高层次创新型人才、高技能人才短缺,高端人才、领军人才尤其紧缺;人才发展体制机制还不够完善,高层次人才发展平台较少,人才创新创业环境有待改善;企业在人才开发中的主体作用尚未充分发挥,人才国际化步伐需要进一步加快等等。
中共中国地质调查局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

中共中国地质调查局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地质调查局•【公布日期】2010.12.28•【文号】中地调党发[2010]38号•【施行日期】2010.12.2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共中国地质调查局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中地调党发〔2010〕38号)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部室: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国家人才规划纲要》)、《中共国土资源部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人才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党发〔2010〕51号)(以下简称《部人才工作意见》)和《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进一步加强中央公益性地质调查人才队伍建设,实施“人才强局”战略,特提出如下意见:一、深刻认识加强人才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人才是地质调查事业科学发展的第一推动力。
本意见中的人才是指在中国地质调查局系统工作的,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或专门技能,能够进行创造性劳动并为地质调查事业改革发展作出贡献的人,是地质调查人力资源中能力和素质较高的劳动者。
局党组历来高度重视人才工作,始终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土资源部党组关于人才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围绕国家资源环境工作要求和地质调查事业持续发展需要,加快人才队伍建设步伐,取得了明显成效。
建局以来,中央公益性地质调查人才队伍初具规模,结构进一步优化,能力素质明显提高,人才成长环境明显改善,为地质调查事业科学快速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人才保障。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地质调查事业发展的关键时期。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进程加快,资源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矛盾日益突出,全球资源垄断加剧,资源环境生态问题进一步凸显。
党中央深刻把握国内外发展的新变化、新特点,准确研判“十二五”时期所面临严峻资源环境的基础上,提出建设两型社会,落实节约优先战略,提出立足国内,加大地质工作投入,提高资源保障程度。
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快人才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

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快人才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字号】豫发〔2017〕13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快人才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豫发〔2017〕13号)人才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资源。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印发〈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发〔2016〕9号)精神,全面落实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深入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加快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最大限度激发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1.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调研指导河南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践行聚天下英才而用之的战略思想,树立大人才观,围绕打好“四张牌”和建设经济强省、打造“三个高地”、实现“三大提升”,聚焦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产业企业做强做优现实需要、人才创新创业突出问题,着力破除束缚人才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障碍,健全完善全链条育才、全视角引才、全方位用才的发展体系,加快构建具有河南特色和更具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优势,为决胜全面小康、让中原更加出彩提供坚实人才保障。
——解放思想、改革创新。
坚持市场导向和改革取向,借鉴先进经验,打破传统定势,加快转变政府人才管理职能,推进简政放权,落实用人主体自主权,形成有利于人才集聚和发挥作用的制度环境。
——聚焦问题、精准施策。
突出问题导向,纠正人才管理中存在的行政化、“官本位”倾向,针对不同领域、不同行业人才发展特点,坚持从实际出发,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把握关键,分类施策,增强改革的系统性、协同性、精准性。
——开放灵活、以用为本。
重点人才工作推进例会制度

重点人才工作推进例会制度为健全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完善重点人才工作闭环推进机制、责任落实机制、争先创优机制,进一步提升人才工作的精准性、实效性、规范性,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体要求坚持突出重点,聚焦高层次人才、高能级平台、高科技企业,着力做好人才引进、服务工作;坚持闭环管理,完善从工作清单生成、专班运作、例会推进到跟踪反馈的工作流程,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坚持数字赋能,深化数字化改革,优化工作流程,提升工作效能。
二、例会的工作重点例会主要面向各地各部门、人才个体在人才领域工作中遇到的、需要级层面协调推进(或研判审议)的事项:(1)人才工作领域的问题短板、难点堵点;(2)重要人才的引进及服务保障;(3)重点平台的建设及服务保障;(4)重大人才政策的制定及落实;(5)委政府重点工作、重点项目的人才智力保障;(6)上级或领导交办的重要事项。
三、例会的组织实施对需要通过例会推进的重点人才工作,实行“一周一梳理、一事一专案、一月一例会、一月一督办”。
例会按以下流程组织实施:1.议题收集。
主要来源于六个方面:一是各地各部门关于人才工作领域的差距和短板;二是上级或者领导交办的重要事项;三是各地各部门报送的、确需级层面协调推进的事项;四是委人才办通过调研、督查、座谈等方式收集的重要事项;五是重要人才反映的有关事项;六是人才集中反映的高频事项。
各地各部门每周对工作进行梳理,一般每周五可将《人才工作重点事项信息表》(见附件)报委人才办,重大事项即时报送、即时分解、即时办理。
委人才办收集的议题根据例会类别进行归类提交,需提请市委人才办或委政府研究的事项,经委人才办主任审定后上报。
2.例会推进。
例会原则上每月召开(遇有紧急任务的,可即时召开),主要任务是分配办理事项、听取专班汇报等。
根据事项层级,例会分人才座谈会、月度专题会、工作联席会三种类别召开,人才座谈会一般由委书记(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召集,月度专题会一般由委组织部长(委人才办主任)召集,工作联席会一般由委组织部分管负责人召集。
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全省人才奖励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全省人才奖励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人民政府,中共湖北省委员会•【公布日期】2008.11.19•【字号】鄂办发[2008]33号•【施行日期】2008.11.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全省人才奖励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鄂办发〔2008〕33号)各市、州、县党委和人民政府,省军区党委,省委各部委,省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厅局,各人民团体:《关于规范全省人才奖励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08年11月19日关于规范全省人才奖励工作的实施意见为进一步规范全省人才奖励工作,充分发挥人才奖励的有效激励作用,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中发〔2003〕16号)和《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的若干意见》(鄂发〔2004〕6号)“建立规范有效的人才奖励制度”的精神,结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以及省监察厅清理省直机关举办的各种评比表彰情况,现就规范全省人才奖励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人才奖励项目设置的原则、规格和立项1、人才奖励项目设置的基本原则。
人才奖励项目的设置,要充分体现“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从有利于推进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有利于激励各类人才创新、创业、创造,有利于在全社会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出发,坚持做到实事求是、统筹兼顾、科学合理。
2、人才奖励项目设立层次。
人才奖励项目根据各类人才的特点和人才工作的实际,分3个层次设立:(1)对在全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作出重大贡献的杰出人才,一般由省委、省政府联合或单独表彰奖励;(2)对在全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作出较大贡献、产生积极影响的优秀人才,一般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会同省级有关单位联合表彰奖励;(3)对在某一系统或行业内作出较大贡献的优秀人才,一般由该系统或行业主管单位单独表彰奖励。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07.03•【文号】•【施行日期】2018.07.03•【效力等级】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研机构与科技人员正文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2018年7月3日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以下简称“三评”)改革是推进科技评价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全国科技创新大会部署和《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要求,深入推进“三评”改革,进一步优化科研项目评审管理机制、改进科技人才评价方式、完善科研机构评估制度、加强监督评估和科研诚信体系建设,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定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以激发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为核心,以构建科学、规范、高效、诚信的科技评价体系为目标,以改革科研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为关键,统筹自然科学和哲学社会科学等不同学科门类,推进分类评价制度建设,发挥好评价指挥棒和风向标作用,营造潜心研究、追求卓越、风清气正的科研环境,形成中国特色科技评价体系,为提升我国科技创新能力、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世界科技强国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二)基本原则——坚持尊重规律。
遵循科技人才发展和科研规律,科学设立评价目标、指标、方法,引导科研人员潜心研究、追求卓越。
加强顶层设计,统筹和精简“三评”工作,简化优化流程,为科研人员和机构松绑减负,并形成长效机制。
——坚持问题导向。
聚焦“三评”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从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入手,找准突破口,更加注重质量、贡献、绩效,树立正确评价导向,增强针对性,突出实招硬招,提高改革的含金量和实效性。
【承德市委、市政府文件】中共承德市委、承德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承德市委、市政府文件】中共承德市委、承德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承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08.26•【字号】承发〔2016〕23号•【施行日期】2016.08.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正文【承德市委、市政府文件】中共承德市委、承德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中共承德市委承德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2016年8月26日)承发〔2016〕23号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冀发〔2016〕28号)精神,激发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五大发展理念和科学人才观,突出服务创新驱动发展的主线,大力实施“双引双育”工程,进一步解放思想、解放人才、解放生产力,充分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动力活力,为全面创新改革、建设经济强市提供坚实人才智力支撑。
二、推进人才管理体制改革(一)建立人才管理服务清单制度。
推动人才管理部门简政放权,规范人才招聘、评价、流动等环节中的行政审批和收费事项。
推进高层次人才产业园建设,支持高层次人才服务企业向创投、孵化等环节延伸。
实施更积极、更开放、更有效的人才政策,促进全社会创新创业蓬勃发展。
(市人社局、市科技局)(二)全面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
改进事业单位人事编制管理方式。
对符合条件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在财政保障政策不变的基础上,自主确定编制控制数、自主选人用人,实行备案制管理;用人单位对优秀人才可特设岗位,实行协议工资等分配形式,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管理。
科研院所可在核定机构编制限额内自主设置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调剂使用编制,实行高层次人才周转编制制度。
关于加强两高项目管理的意见方案汇编

关于加强两高项目管理的意见方案汇编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两高项目的规模和数量也在不断增多。
但是,由于项目管理的不合理和机制不完善,导致许多项目存在质量问题、工期延误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国家形象和人民群众的利益。
为了加强两高项目的管理,本文提出以下几点意见方案。
一、强化决策层的项目管理意识在两高项目管理中,决策层的作用至关重要。
决策者应意识到项目管理的重要性,并注重项目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同时,在项目的前期规划和实施过程中要加强指导和监督,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确保项目进度和质量。
二、完善项目管理机制加强项目管理的关键是要完善项目管理机制。
首先,应建立健全的项目预算制度和监督机制,严格控制项目预算和资金使用。
其次,要建立严格的工程招标制度,确保项目招标工作的公平和透明。
同时,还要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审核和监督,确保项目实施符合标准和规定,避免出现施工质量和安全隐患。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两高项目管理的另一个重要方面是人才队伍建设。
要加强对项目管理人员的培训和学习,提高其业务和管理水平。
此外,要注重选拔和培养有经验、有能力的项目管理人才。
只有建立一支全面、专业、高素质的项目管理团队,才能保证项目的高质量和高效率的实施。
四、加强信息化建设在现代化社会,信息化已成为项目管理的重要手段。
因此,要加强对项目管理信息化建设的投入,提高信息化技术的应用水平。
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的优势,建立一套完整的、覆盖全过程的项目管理信息化系统,实现项目管理的高效化和智能化。
综上所述,加强两高项目管理需要全社会的关注和参与,政府部门要坚持改革创新,强化项目监督和管理,企业要优化管理流程,提高管理水平,人才队伍建设要成为重点,加强培训和选拔,信息化建设要得到强化,提高控制水平,确保两高项目顺利实施,并获得更好的社会效益。
五、加强项目成果评估体系建设项目成果评估是提高两高项目管理水平和质量的关键环节。
评估体系应该建立一个全过程的监测和反馈机制,及时发现项目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并进行纠正和改进。
中共山东省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

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鲁发[2009]11号)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更好地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加快推进经济文化强省建设,现就加强全省人才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牢固树立科学的人才观和人才是第一资源的理念1.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人才工作。
人才兴则山东兴,人才强则山东强。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坚持德才兼备原则,把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作为衡量人才的主要标准,不拘一格选人才。
要强化“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理念,把科学发展的着眼点放在依靠科技、依靠人才上;要坚持“人才优先发展”理念,做到人才资源优先开发,人才结构优先调整,人才资本优先积累,人才投入优先保证;要突出“人才以用为本”理念,把用活、用好人才作为人才工作的中心环节,把用准人才、用其所长作为促进人才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的主要手段;要增强“人才竞争”理念,以更加开放的姿态主动参与国内外、区域间的人才竞争,以海纳百川的气魄凝聚各类优秀人才;要树立建设“人才山东”理念,统筹抓好各个层次和类别的人才资源开发工作,通过建人才强省,实现以人才强省,积极促进我省由人口大省向人才资源强省转变。
2.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人才工作。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人才资源开发的基础性、战略性、决定性作用,增强做好人才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人才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要大力弘扬改革创新精神,以解放思想为先导,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以现有人才的培养、使用为基础,以提升人才创新创业能力为核心,全面抓好人才的培养、使用和引进,勇于突破人才工作中的难点问题,不断创新人才工作思路和方法,突出工作重点,强化措施落实,努力把我省建设成为各类优秀人才集聚发展的高地、施展才智的舞台、建功立业的沃土。
二、加快集聚高端领军人才3.积极造就大批创新型领军人才。
突出战略重点,加快集聚创新型领军人才。
实施“泰山学者”二期建设工程,在岗位设置上向我省优势学科和优先发展的重点产业倾斜,在人选选聘上加大对国内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的引进力度。
人才工作项目化管理

人才工作项目化管理一、项目化管理的概念项目化管理是指将企业的运营、管理和决策等各个方面都转变为项目的形式进行管理,以达到更高效、更快速地实现企业目标的一种管理方式。
它是一种全新的管理模式,强调团队合作、注重目标达成、强调结果导向。
二、人才工作项目化管理的意义1. 提高人才工作效率人才工作涉及到招聘、培养、评价等多个环节,采用项目化管理可以使得每个环节都有明确的任务和目标,并且可以通过细致的计划和协同合作来提高效率。
2. 优化人才工作流程通过将人才工作分解为多个子项目,并且对每个子项目进行详细规划和控制,可以优化整个流程,减少重复劳动,提高效率。
3. 提高人才工作质量采用项目化管理可以使得每个环节都有明确的任务和目标,并且可以通过细致的计划和协同合作来保证质量。
4. 促进团队协作采用项目化管理可以使得团队成员之间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并且通过沟通和协作来实现项目目标,从而促进团队协作。
三、人才工作项目化管理的实施步骤1. 制定人才工作项目计划制定人才工作项目计划是项目化管理的第一步,包括确定项目目标、任务分解、时间安排、资源配置等内容。
2. 进行人才工作项目实施在进行人才工作项目实施时,需要对每个子项目进行详细规划和控制,并且通过细致的计划和协同合作来保证质量和效率。
3. 完成人才工作项目验收完成人才工作子项目后,需要进行验收,确保达到预期目标,并且按照预算和时间完成。
4. 评估人才工作项目成果评估人才工作项目成果是为了检查整个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且为下一次类似的项目提供经验教训。
四、如何有效地推行人才工作项目化管理1. 建立完善的组织架构建立完善的组织架构可以使得每个部门或者团队都有明确的职责和任务,并且可以更好地配合整个人才工作流程。
2. 培训员工培训员工是推行人才工作项目化管理的重要环节,需要让员工了解项目化管理的概念、流程和技巧,并且通过实践来提高能力。
3. 选择合适的工具和技术选择合适的工具和技术可以提高人才工作项目化管理的效率和质量,如使用项目管理软件、协同平台等。
关于加强人才培养引进和使用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于加强人才培养引进和使用工作的实施意见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以及党管人才原则,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加快构筑人才高地,为我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建设现代化都市新区战略目标的实施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大力实施人才强区战略的决定》(区委〔2004〕13号)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人才培养、引进和使用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以能力建设为核心,加快实施人才培养工程(一)进一步加强以区管干部和年轻后备干部为重点的党政人才培养1、有计划地选派一定数量的区管干部到重点高校学习深造;适时选派部分优秀中青年干部进行国内外培训、技能实践、党性锻炼等多形式培养。
2、鼓励党政干部参加学历教育,鼓励优秀公务员报考MPA,提升党政干部学历层次。
参加学历教育取得相应毕业证书或结业证书后,按下列规定报销学费:参加本科学历教育的,单位给予报销学费的80%;参加研究生学历教育未取得学位的,单位给予报销学费的60%,取得硕士或博士学位的给予报销学费的70%;取得本科第二学历的,单位给予报销学费的50%。
3、实施“750”培训工程,每年选派七个不同层面50名左右的优秀年轻干部、重点人才,参加各级党校、行政学校和重点高校理论培训班学习。
(二)进一步加强以优秀中青年人才为重点的专业技术人才培养4、根据省“151”和杭州市“131”优秀中青年人才培养计划,紧紧围绕全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实施余杭区“139”人才工程:培养10名40岁左右的、省内或市内领先的学术技术带头人,30名35岁以下的后备学术技术带头人,90名30岁左右的优秀专业技术骨干,并实行动态管理;力争到2010年,培养选拔出省“151”培养人选5名,杭州市“131”第一、二层次培养人选20名。
通过柔性引进方式在余杭工作一年以上的高层次人才,符合我区“139”培养人选条件的可列为培养人选;符合省、市有突出贡献专家等推荐选拔条件的可作为推荐人选。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3.03.04•【字号】辽人社发[2013]7号•【施行日期】2013.03.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辽人社发[2013]7号)各市、绥中县、昌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局,中、省直有关单位:现将《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3年3月4日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实施意见自1996年起,原省人事厅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了培养造就年轻学术技术带头人的专项计划--“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以下简称“工程”)。
到2012年底,入选“工程”的各类人才4255名,形成了多领域、分层次、多渠道选拔培养造就优秀年轻人才的工作体系,有力地推动了全省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实施人才强省战略,继续培养造就适应时代发展和科技进步的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九部门制发的《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人才强省,以选拔培养国家战略发展需要的中青年学术技术领军人才为目标,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建立健全人才科学识别和科学培养机制,创新培养模式、优化政策环境、强化保障措施,加快培养造就一批具有国内先进水平、保持学科优势、研究成果接近或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学术技术领军人才,引领和带动我省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发展,为建设富庶文明幸福新辽宁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
(二)总体目标。
从2013年起,用10年左右时间,有计划、有重点地在各学术技术领域选拔培养10000名左右“工程”人选,并从中择优选拔一批从事基础学科和基础领域研究的中青年高层次人才入选国家级“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国家和省级“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人选。
关于开展招商局人才工作实施方案

关于开展招商局人才工作实施方案为加快推进我市“人才强市”的建设工作,按照《关于开展人才项目管理的实施意见》的安排,现结合我局人才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贯彻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加大人才培养、银镜、激励、评价力度,创新人才工作载体,加大人才工作投入,促进卧室人才总量稳步增长,人才素质大幅提高,引才环境不断优化,为实现我市新一轮振兴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基本原则(一)创新理念,服务大局的原则。
牢固树立“围绕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理念,找准人才工作项目化管理的着力点和结合点,切实把人才优势转化为推动各项事业发展的强大合力。
(二)全面覆盖,服务群众的原则。
将人才项目化管理的理念渗透到工作中,结合到基层党建工作的各环节、各方面,实现党组织、党员全覆盖,各方面工作均实现项目化管理。
把项目化管理作为创先争优破解难题活动的重要载体,作为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办实事、惠民生的重要抓手,解决好基层党员群众关心关注的各类问题。
(三)整合资,统筹推进的原则。
我局将整合各类社会资和工作力量,认真搞好抓总;统筹推进,互促互补,形成党建力量整合、部门齐抓共管、发展成果共享,构建“大党建”的工作格局。
(四)分类指导,注重实效的原则。
突出重点,分类推进,稳步实施,推动人才工作项目多出务实的成果、多出管用的经验、多出可学的典型。
三、方法步骤推进人才工作项目化管理,主要包括项目申报、立项、实施、结题、验收、评估、激励等工作环节。
主要步骤是:(一)项目的申报及立项1.项目申报。
每年年初根据自身实际和工作基础,选定项目,编制好项目实施方案,说明项目实施的背景、意义、思路、措施、预期目标和实施计划等,填写项目申报表。
2.审批立项。
我局将确定的项目上报市人才办,经人才办审核合格后列入全市“年度人才项目库”。
(二)项目实施与结题1.建立台帐,落实责任。
申报项目经审批立项后,我局要落实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明确具体职责和工作要求,制定实施方案,细化任务、落实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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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重点人才工作项目化管理的实
施意见
舟人才办〔2009〕4号
关于开展重点人才工作项目化管理的实施意见
各县(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市直各单位党委(党组):为更好地贯彻落实《舟山市“十一五”人才发展规划》,加强全市人才工作统筹协调,实现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加快推进海洋人才高地建设,结合我市实际,就以项目化管理方式推进重点人才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大战略思想,围绕提升“三大定位”,推进“四海建设”目标,以创新人才工作载体,提升人才资源开发水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目的,通过谋划实施人才工作项目,进一步优化人才工作机制,促进人才队伍建设,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基本原则
以“党管人才”原则为总揽,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发展原则;自主申报,统筹安排原则;上下联动,共同实施原则;重点突破,整体推进原则。
三、实施程序
(一)项目申报
各地各部门根据本部门人才工作实际及全市人才工作的统一部署,着眼于解决人才队伍建设和人才资源开发面临的突出问题,在做好调查研究和可行性论证的基础上,确定人才工作项目,填写《舟山市重点人才工作项目申报表》,于4月30日前报市人才办(联系人:夏志刚,电话:2281023)。
(二)项目审批
市人才办组织有关人员对上报的项目进行评审后,提交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列为全市人才工作项目。
(三)项目实施
各地各单位制订具体的项目实施方案,明确具体的工作措施和阶段性工作要求,落实具体负责人。
对时间跨度大、难度高的项目,在设计阶段责任单位应与市人才办充分沟通、研讨,共同确定方案。
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强化过程控制,切实加强动态管理,及时报告进展情况、阶段性成果,经验、问题和建议等信息。
(四)结项验收
项目责任单位在项目完成后,须向市人才办提出结项申请,填写《舟山市人才工作项目结项报告表》,并报送项目完成情况、主要做法、实施效果等结项材料。
市人才办组织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验收,提出验收意见。
四、管理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
全市人才工作项目化管理工作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市人才办负责全市人才工作项目的综合协调工作。
项目责任单位和配合单位共同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牵头单位负主要责任。
各地各部门要把人才工作项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本单位人才工作项目的管理体系。
(二)资金投入
项目责任单位要列出专项资金用于项目建设,广辟项目建设投资渠道,健全政府、社会、项目受益单位和个人共同参与的多元资金投入机制,不断满足项目建设资金需求。
(三)跟踪服务
各地各单位要建立项目台帐,市人才办对立项的全市人才工作项目进行跟踪服务,通过调查研究,及时了解情况,掌握工作进度,加强综合协调,解决实际问题,保证人才工作项目顺利进行。
(四)检查督导
由市人才办适时组成项目督导组,对人才工作项目进行抽查、检查,做好项目建设的推进和年度考核工作。
(五)评比奖励
已结项项目均纳入评比奖励范围,项目评比以结项验收考核结果和平时掌握情况为依据,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对评为优秀等次的项目实施单位和表现突出的项目负责人,给予表彰奖励。
附: 1、舟山市重点人才工作项目申报表
2、舟山市人才工作项目结项报告表
舟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9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