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法 简答题
婚姻家庭法简答题及答案
婚姻家庭法简答题及答案一、婚姻家庭法简答题1. 什么是婚姻法?2. 婚姻法的主要功能是什么?3. 婚姻在法律上有哪些基本要素?4. 离婚是指什么?5. 婚姻法中对离婚的条件有哪些规定?6. 什么是夫妻财产制度?7. 婚姻法如何保护妇女和儿童的权益?8. 什么是家庭暴力?婚姻法对家庭暴力有何规定?9. 婚姻法如何规定夫妻之间的财产分割?10. 在婚姻法中,对抚养权的规定是什么?二、婚姻家庭法简答题答案1. 婚姻法是指对婚姻关系进行规范和管理的法律法规,旨在保护婚姻、维护家庭稳定。
2. 婚姻法的主要功能包括:确立婚姻的法律地位和婚姻的基本权利义务;规定离婚的条件和程序;保护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规定财产的归属和分割等。
3. 婚姻在法律上的基本要素包括:男女双方的自愿结婚意愿;合法婚姻年龄;无婚姻关系或离婚关系;无近亲婚姻等。
4. 离婚是指婚姻关系中一方或双方解除已成立的婚姻关系的行为。
5. 婚姻法对离婚的条件有多种规定,包括:感情不和;家庭暴力;重婚;通奸;分居满一定期限等。
离婚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满足其中一项或多项条件。
6. 夫妻财产制度是指夫妻共同财产的管理和分割制度。
根据婚姻法,分为夫妻共同财产制和夫妻个人财产制两种形式。
7. 婚姻法通过多项规定来保护妇女和儿童的权益,包括:禁止家庭暴力;保护妇女和儿童的人身权益;确立妇女和儿童的财产权利等。
8. 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发生的物理、心理、经济等方式的侵害行为。
婚姻法对家庭暴力有明确规定,禁止家庭暴力并保护受暴力侵害者的权益。
9. 婚姻法规定夫妻之间的财产分割原则为公平合理原则,即根据夫妻共同财产的性质、来源、贡献等因素进行公平分割。
10. 在婚姻法中,对抚养权的规定主要涉及子女抚养问题,婚姻法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确保子女得到父母的抚养和教育,并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来解决有关抚养权的争议。
由于本文属于婚姻家庭法的简答题及答案,不具有明显的章节划分,因此不设小节。
婚姻家庭法简答题及答案
婚姻家庭法简答题及答案1.简述亲权的法律特征。
答:亲权是基于父母子女之间的身份权而产生的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的统一。
它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亲权是基本的身份权。
亲权是父母基于其身份而发生的对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
亲权人在行使亲权是依法自主行使,任何人不得妨害和侵犯。
(2)亲权以管教和保护未成年子女为目的。
(3)亲权是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专有的权利和义务,父母对成年子女不享有亲权。
(4)亲权是权利和义务的统一,亲权不能任意抛弃。
2. 简述新颁布《婚姻法》所作的重要修订。
答:新颁布《婚姻法》所作的重要修订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1)关于总则。
增设了"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 的规定,并规定了婚姻双方和家庭成员的共同责任。
(2)关于结婚制度。
主要是增设了有关无效婚姻和可撤销的婚姻的规定,使我国的结婚制度更加完善。
(3)关于家庭关系。
在夫妻财产制上,一是改进了原有的法定夫妻财产制,二是规范了夫妻财产约定。
并对父母子女关系、兄弟姐妹、祖孙关系的相关规定也进行了必要的修改。
(4)关于离婚制度。
离婚的法定事由具体化,进行了若干列举性规定,这有利于保障离婚自由。
对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教育问题上,增设了父母探视权的规定。
在离婚后的财产处理等问题上,增设了在一定条件下一方对另一方有权请求补偿的规定。
(5)关于救助措施和法律责任。
新婚姻法增设了救助措施和法律责任一章。
3.婚姻家庭法的调整对象是什么?答:婚姻家庭法的调整对象可以概括为婚姻家庭关系。
(1)从调整对象的范围来看,婚姻家庭法既调整婚姻关系,又调整家庭关系;既包括婚姻家庭关系发生、变更和终止的动态运行的全过程,又包括由该动态运动所形成的主体间的权利和义务。
(2)从婚姻家庭法的调整对象的性质来看,既有婚姻家庭方面的人身关系,又有婚姻家庭方面的财产关系。
其中人身关系占于主导地位,财产关系以人身关系为先决条件,居于从属地位。
婚姻家庭法简答题及答案
婚姻家庭法简答题及答案1.简述亲权的法律特征。
答:亲权是基于父母子女之间的身份权而产生的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的统一。
它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亲权是基本的身份权。
亲权是父母基于其身份而发生的对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
亲权人在行使亲权是依法自主行使,任何人不得妨害和侵犯。
(2)亲权以管教和保护未成年子女为目的。
(3)亲权是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专有的权利和义务,父母对成年子女不享有亲权。
(4)亲权是权利和义务的统一,亲权不能任意抛弃。
2. 简述新颁布《婚姻法》所作的重要修订。
答:新颁布《婚姻法》所作的重要修订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1)关于总则。
增设了"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 的规定,并规定了婚姻双方和家庭成员的共同责任。
(2)关于结婚制度。
主要是增设了有关无效婚姻和可撤销的婚姻的规定,使我国的结婚制度更加完善。
(3)关于家庭关系。
在夫妻财产制上,一是改进了原有的法定夫妻财产制,二是规范了夫妻财产约定。
并对父母子女关系、兄弟姐妹、祖孙关系的相关规定也进行了必要的修改。
(4)关于离婚制度。
离婚的法定事由具体化,进行了若干列举性规定,这有利于保障离婚自由。
对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教育问题上,增设了父母探视权的规定。
在离婚后的财产处理等问题上,增设了在一定条件下一方对另一方有权请求补偿的规定。
(5)关于救助措施和法律责任。
新婚姻法增设了救助措施和法律责任一章。
3.婚姻家庭法的调整对象是什么?答:婚姻家庭法的调整对象可以概括为婚姻家庭关系。
(1)从调整对象的范围来看,婚姻家庭法既调整婚姻关系,又调整家庭关系;既包括婚姻家庭关系发生、变更和终止的动态运行的全过程,又包括由该动态运动所形成的主体间的权利和义务。
(2)从婚姻家庭法的调整对象的性质来看,既有婚姻家庭方面的人身关系,又有婚姻家庭方面的财产关系。
其中人身关系占于主导地位,财产关系以人身关系为先决条件,居于从属地位。
婚姻家庭法试题及答案
婚姻家庭法试题及答案一、选择题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下列哪项不是婚姻自由原则的体现?A. 男女双方完全自愿决定结婚B.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C. 婚姻双方应有共同的财产D. 禁止任何人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答案:C2. 在我国法律中,关于禁止结婚的近亲关系,以下哪项是正确的?A. 表兄妹之间可以结婚B. 堂兄妹之间可以结婚C. 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之间禁止结婚D. 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之间禁止结婚答案:C3. 离婚案件中,关于子女抚养权的判定,以下哪项是错误的?A. 以子女的最佳利益为原则B. 优先考虑母亲抚养C. 考虑子女的意愿D. 考虑父母双方的经济条件答案:B4.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以下哪种情况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A. 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B. 为个人投资所负的债务C. 为子女教育所负的债务D. 为购买家庭共同财产所负的债务答案:B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以下哪项措施不属于家庭暴力的预防?A. 建立家庭暴力档案B. 提供心理咨询服务C. 强制隔离施暴者与受害者D. 开展家庭暴力预防教育答案:C二、填空题1. 我国实行_________和_________相结合的婚姻制度。
答案:一夫一妻;男女平等2. 婚姻法规定,_________周岁以上,_________周岁以下,不得结婚。
答案:男不得早于22;女不得早于203.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应当_________分割。
答案:平等4. 家庭暴力受害人可以向_________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答案:人民法院5. 婚姻法规定,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这种赡养不以_________为条件。
答案:父母有无财产三、简答题1. 请简述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哪些?答案:婚姻无效的情形包括:未达到法定婚龄、已有配偶、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等。
2. 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哪些内容?答案: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等。
自考《婚姻家庭法》-(2012年教材)-选择题、名词解释题、简答题、论述题(全)
第一章婚姻家庭法概述一单选题1 .婚姻是为当时社会制度所确认的,男女两性互为配偶的结合,这是指()。
A.婚姻的自然属性B.婚姻的社会属性C.婚姻的一般概念D.婚姻的法律概念【答案解析】:所谓婚姻,是指为当时社会制度所确认的、男女两性共同生活互为配偶的结合。
(P51)2 .人类进入阶级社会,______成为主要的、典型的婚姻家庭形态。
()A.对偶婚制B.群婚制C.一夫一妻制D.伙婚制【答案解析】:人类进入阶级社会,一夫一妻制成为主要的、典型的婚姻家庭形态。
(P53)3 . 群婚制的低级形式是()。
A.亚血缘群婚B.非血缘群婚C.血缘群婚D.氏族外群婚【答案解析】:血缘群婚制是群婚制的低级阶段,这一阶段排除了不同辈分之间的两性关系,即只有同辈分的男女才可以结为夫妻。
(P54)4 .按照摩尔根在《古代社会》一书中提出的,后来为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中加以肯定的婚姻家庭进化模式,群婚制的高级形式是()。
A.血缘群婚B.普那路亚家庭C.杂婚D.交换婚【答案解析】:亚血缘群婚制是群婚制的高级阶段,又称为伙婚制或普那路亚家庭。
(P54)5 . 亚血缘群婚制时期的两性关系是()。
A.直系血亲间的集团婚B.同行辈的集团婚C.同行辈的集团婚中排除了兄弟姐妹D.一男一女的结合但并不牢固【答案解析】:在亚血缘群婚制阶段,两性结合的禁忌进一步扩张,同辈旁系血亲间的同婚被禁止,也就是说,兄弟姐妹之外的同辈男女可结为夫妻。
(P54)6 . 古罗马是高度发达的奴隶制国家,也是同时代的婚姻家庭法制最为完备的国家。
其中罗马家庭是宗法家长制的家庭,关于家长权的规定,最初载于()。
A.《十二铜表法》B.《法学阶梯》C.《萨利克法典》D.《里普里安法典》【答案解析】:古罗马时期,婚姻家庭规范散见于诸多法律文件中,早在公元前五世纪,《十二铜表法》就已经以法律的形式明确肯认了“家父”所享有的权威和利益。
(P56)7 .在罗马法上,只有_____才有主体资格。
婚姻家庭法试题及答案
婚姻家庭法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1. 根据《婚姻法》,下列哪项不是婚姻无效的情形?A. 重婚B. 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C. 未到法定婚龄D. 双方自愿答案:D2. 离婚后,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应由以下哪方决定?A. 父亲B. 母亲C. 法院D. 子女自己答案:C3. 夫妻共同财产不包括以下哪项?A. 婚后购买的房产B. 婚前个人存款C. 婚后共同经营的生意D. 婚后共同购买的汽车答案:B4. 根据《婚姻法》,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的债务,另一方是否需要承担?A. 需要B. 不需要C. 视情况而定D. 只有在知情的情况下需要答案:C5.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的遗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A. 是B. 不是C. 视情况而定D. 只有在遗嘱中明确说明的情况下是答案:A6. 根据《婚姻法》,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以下哪项收入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A. 工资B. 奖金C. 知识产权的收益D. 赠与所得答案:D7.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A. 平均分配B. 按需分配C. 按贡献分配D. 按过错分配8. 根据《婚姻法》,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以下哪项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A. 工资B. 奖金C. 知识产权的收益D. 赠与所得答案:D9.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支付标准由谁决定?A. 父亲B. 母亲C. 法院D. 子女自己答案:C10. 根据《婚姻法》,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以下哪项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A. 工资B. 奖金C. 知识产权的收益D. 赠与所得答案:A二、多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15分)1. 根据《婚姻法》,以下哪些情形属于婚姻无效?B. 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C. 未到法定婚龄D. 双方自愿答案:ABC2.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包括以下哪些?A. 平均分配B. 按需分配C. 按贡献分配D. 按过错分配答案:A3. 根据《婚姻法》,以下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A. 婚后购买的房产B. 婚前个人存款C. 婚后共同经营的生意D. 婚后共同购买的汽车答案:ACD4. 离婚后,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应考虑哪些因素?A. 父母的经济状况B. 子女的意愿C. 父母的健康状况D. 子女的年龄答案:ABCD5. 根据《婚姻法》,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以下哪些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A. 工资B. 奖金C. 知识产权的收益D. 赠与所得答案:ABC三、判断题(每题2分,共10分)1. 根据《婚姻法》,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的债务,另一方不需要承担。
婚姻家庭法考题答案
婚姻家庭法考题答案婚姻家庭法是指用来调整和保护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规范。
下面是关于婚姻家庭法的一些考题及其答案。
考题一:什么是婚姻自由原则?其具体内容有哪些?答:婚姻自由原则是指任何具备结婚条件的男女都享有自由选择配偶的权利,不受非婚姻因素的限制。
具体内容包括:1.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等违背意愿的婚姻行为;2. 双方必须自愿且达到法定结婚年龄;3. 不得强迫婚姻或拒绝离婚等。
考题二:请解释下列婚姻家庭法概念:婚前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离婚财产分割等。
答:婚前财产:指婚姻登记前,夫妻双方取得的财产。
按照婚姻法规定,婚姻登记前的个人财产属于婚前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指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劳动所取得的财产,以及在婚姻存续期间婚前财产增值所形成的财产。
离婚财产分割:指在离婚案件中,对夫妻共同财产、婚前财产以及个人财产的分割处理。
原则上,夫妻共同财产应当按照平等、公正的原则进行分割,而个人财产和婚前财产则属于个人所有,离婚时不进行分割。
考题三:请简述婚姻法对夫妻共同财产的保护措施。
答:婚姻法对夫妻共同财产采取了以下保护措施:1. 离婚时应当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合理的分割,确保双方利益平衡;2. 离婚案件中,可以要求对方提供财产清单,保证信息透明;3. 可以请求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防止对方恶意转移、隐匿财产。
考题四:请列举婚姻法规定的禁止家庭暴力的措施。
答:婚姻法规定的禁止家庭暴力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1. 禁止对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实施家庭暴力;2. 配偶有权请求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对方进行家庭暴力;3. 具备救助条件的政府和社会组织应当设立婚姻家庭暴力救助机构,为受暴力侵害的人提供帮助。
考题五:请论述婚姻法对离婚程序的规定。
答:婚姻法对离婚程序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 提出离婚申请的一方应当向婚姻登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2. 婚姻登记管理部门经过调解无果后,可以受理离婚申请;3. 离婚案件可以依法诉讼或者调解解决。
婚姻家庭法问答题汇总
婚姻家庭法问答题汇总一、婚姻法相关问题问:结婚登记程序有哪些?答:结婚登记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提交登记材料:双方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单身证明等材料到婚姻登记处提交。
2. 接受面谈:登记处工作人员将对双方进行面谈,了解双方的婚姻真实意愿等。
3. 领取登记表格:如果符合结婚条件,双方可以领取婚姻登记表格并填写完整。
4. 办理登记手续:将填写完整的登记表格、身份证等材料交给登记处工作人员进行办理,办理完成后领取结婚证。
问:婚前财产如何确定归属?答: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婚姻登记前已经存在的财产属于婚前财产。
婚姻登记后,夫妻共同努力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双方通过约定、赠与、继承、遗赠等方式所得到的财产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问: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是什么?答:根据婚姻法规定,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 平等原则: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应当基于平等的原则进行,男女双方在婚姻关系中地位平等。
2. 保护原则: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要保护婚姻关系中弱势一方的合法权益,特别是对于无过错方的保护。
3. 公平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根据双方的贡献和共同努力来确定比例,力求公平合理。
二、家庭法相关问题问:家庭暴力的定义是什么?答: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或配偶关系中一方对另一方实施的虐待、殴打、侮辱、威胁、恐吓等行为,给受害人身心健康造成伤害或引发恐惧的行为。
问:遗产继承中的异议如何解决?答:如果对遗产继承产生异议,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1. 协商解决:各继承人可以通过协商一致达成遗产分割方案。
2. 调解解决:可以通过家庭调解委员会等组织的调解进行纠纷解决。
3. 诉讼解决:如无法通过协商和调解解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法判决解决争议。
问: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如何确定?答: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权归属主要根据以下因素确定:1. 子女的实际利益:根据子女成长的实际需要,确定子女的抚养权归属。
婚姻家庭法简答题复习
婚姻家庭法简答题复习婚姻家庭法是一门研究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学科,旨在规范和保护婚姻家庭的合法权益。
以下是一些关于婚姻家庭法的常见问题及简要答案,供复习参考使用。
Q1: 结婚登记是婚姻关系产生的起始点,那么结婚登记的法律效力是什么?A1: 结婚登记是夫妻双方达成婚姻协议,并经民政部门审核认可后形成的法律行为,具有法律效力。
结婚登记既是确立婚姻关系的法律依据,也是夫妻享有婚姻权益和履行婚姻义务的前提。
Q2: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的财产如何处理?A2: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的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分别适用个人财产制度和夫妻共同财产制度。
个人财产是指婚前及婚后通过继承、赠与、遗产等方式取得的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劳动、共同投资或其他共同方式形成的财产,应平等分割。
Q3: 若婚姻关系出现问题,夫妻双方可以通过什么途径解决纠纷?A3: 夫妻间的婚姻关系有问题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调解解决或向法院起诉解决。
夫妻双方可以通过和谐协商解决家庭纠纷,如协议离婚;也可以通过人民调解组织进行调解;在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法律规定作出判决。
Q4: 在离婚时,婚姻关系的终止意味着什么?A4: 离婚是夫妻双方协议或法院判决下的婚姻关系终止。
离婚后,夫妻双方失去了婚姻关系所带来的权利和义务。
例如,离婚后,夫妻双方可以自由再婚,重新建立新的婚姻关系;同时,离婚后要根据法律规定,处理好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相关问题。
Q5: 对于婚姻中涉及到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法律如何规定?A5: 在婚姻中,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是指由父母亲共同履行的一项法定义务。
根据《婚姻法》规定,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应当由父母共同决定,共同履行。
若婚姻关系终止,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通常归属于能够更好地照顾和抚养子女的一方。
总结:婚姻家庭法是国家对于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规范和保护,涉及到婚姻登记、财产处理、纠纷解决、离婚等方面的法律问题。
婚姻家庭法律知识问答
婚姻家庭法律知识问答1. 什么是婚姻家庭法律?婚姻家庭法律是一系列法律规定,用于管理和保护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体系。
它包括了关于婚姻、离婚、抚养子女、财产分割等方面的法律条款和规定。
2. 在哪些方面受到婚姻家庭法律的保护?婚姻家庭法律保护了夫妻的婚姻权益,父母的抚养权和子女的权益,以及家庭财产的分配等方面。
3. 结婚的法定年龄是多少?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女性的法定结婚年龄为20岁,男性的法定结婚年龄为22岁。
4. 什么是大事婚姻?大事婚姻是指当事人双方一方或双方至少一方是未成年人的婚姻。
在中国法律中,对于大事婚姻有特殊的监护和审批程序。
5. 如何解决婚姻矛盾和纠纷?当夫妻之间出现矛盾和纠纷时,可以寻求婚姻家庭法律的帮助来解决。
可以通过调解、仲裁和诉讼等方式解决婚姻矛盾和纠纷。
6. 家庭暴力是什么?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的身体、精神或经济上的虐待。
它侵犯了个人的合法权益,是一种对婚姻家庭法律的严重违背。
7. 遗嘱的重要性是什么?遗嘱是指个人对自己财产的处理意愿的表达。
在婚姻家庭法律中,遗嘱起到了保护家庭成员权益和财产继承的重要作用。
8. 婚前财产如何保护?婚前财产是指婚姻关系建立前已经取得的财产。
在婚姻家庭法律中,可以通过签订婚前财产协议或确权等方式来保护婚前财产。
9. 子女抚养费的计算标准是什么?子女抚养费的计算标准主要由当事人的经济状况、子女的实际需求和其他相关因素来决定。
具体的计算方法可能会根据不同的情况有所不同。
10. 怀孕期间离婚会怎样处理?怀孕期间离婚的情况在婚姻家庭法律中被认为是特殊情况。
一般情况下,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是否延缓离婚手续的进行。
总结:婚姻家庭法律是维护和保护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体系,涉及到人们生活中重要的方方面面。
了解和掌握婚姻家庭法律知识对于维护个人权益和家庭和睦具有重要作用。
希望以上问答内容能够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婚姻家庭法律并在实际生活中得以应用。
婚姻法简答题和名词解释
婚姻法简答题和名词解释婚姻法是我国民法典中的一部分,对于婚姻家庭关系的建立、维护和解决纠纷等方面作出了详细的规定。
下面将针对婚姻法中的若干问题进行简答,同时解释相关的法律术语。
一、简答题1. 简述婚姻法对婚姻自由的保护。
婚姻自由是指公民自主选择、自由结婚的权利。
婚姻法保护婚姻自由的基本原则是“自愿、平等、协商”。
法律规定,任何人都有权自主选择对象,自由结婚;并且禁止强迫婚姻、买卖婚姻、包办婚姻等侵害自由婚姻权利的行为。
婚姻自由是婚姻法重要的基本原则之一,其保护了公民的人身自由权。
2. 解释婚姻法中的“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中的“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取得的的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制度主要体现了婚姻关系中的经济共同生活原则。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夫妻双方婚前财产转化而来的财产,以及婚姻期间共同劳动取得的财产等。
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不分男女,夫妻共同财产制度的实施旨在保护夫妻共同利益,促进夫妻间的经济互助和共同财产积累。
3. 简述婚姻法对夫妻财产自主管理的规定。
婚姻法规定,夫妻财产自主管理的原则是“彼此尊重,协商一致”。
夫妻财产自主管理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期间可以自主管理和支配各自的财产。
夫妻双方可以依据协议约定分配规则,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约定统一管理或是分别管理。
在财产自主管理过程中,夫妻双方应当相互尊重、平等协商,并共同承担婚姻关系中的经济责任。
二、名词解释1. 解释“离婚”。
离婚指的是夫妻双方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
婚姻法规定了多种离婚形式,包括协议离婚、诉讼离婚和冷静期离婚等。
当夫妻双方感情破裂且无法挽回时,根据法律规定可以依法办理离婚手续。
离婚需要符合法定的离婚事由,例如婚姻无效、重婚、实施家庭暴力、感情破裂等。
离婚是夫妻间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程序。
2. 解释“抚养权”。
抚养权是指未成年子女在父母离婚后,由哪一方负责抚养、教育及承担日常生活开支的权利和义务。
婚姻法简答题
婚姻法简答题婚姻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的重要分支,旨在保障公民合法结婚、维护婚姻家庭的稳定与和谐。
下面,我将简要回答几道婚姻法方面的问题。
1. 婚姻法中对结婚年龄有何规定?婚姻法规定结婚年龄为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
这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防止早婚现象的发生。
但是,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准予特殊情况下的早婚,如双方年满20周岁并经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
2. 婚姻法中对禁止与限制结婚的情形有哪些?婚姻法中禁止与限制结婚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a) 重婚:婚姻法明确规定,我国禁止一夫或一妻多妻制,任何一方有配偶在世时不得与他人结婚;b) 近亲婚姻:禁止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之间的婚姻;c) 未满16周岁禁止结婚:禁止未满16周岁的男女进行结婚登记;d) 疾病禁止结婚:患有医学上认为的不能维持婚姻生活的严重疾病时,应当禁止结婚登记。
3. 婚姻法中如何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问题?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得到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以及婚前财产中增值的部分。
而个人财产则是指婚前各自所有的财产、婚前受赠的财产以及继承、赠与的个人财产。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双方共同管理、使用和处分。
在夫妻离婚时,共同财产应当进行公平合理的划分。
如果无法达成协议,法院将依据法律规定,根据夫妻共同财产的性质、数量和来源等因素进行公正的划分。
4. 婚姻法中如何保障婚姻关系的稳定?为了维护婚姻关系的稳定,婚姻法提出了以下措施:a) 忠实义务:夫妻应当保持忠实,不得与他人发生婚外情;b) 权利义务平等:夫妻双方享有平等的权利和履行平等的义务,相互尊重,互助互爱;c) 婚姻关系的解除:法律规定了离婚的条件和程序,当婚姻关系已经无法继续或者无法实现夫妻共同生活目的时,可以申请离婚。
此外,婚姻法还规定了对家庭暴力行为的打击和预防措施,保护弱势一方的合法权益。
婚姻家庭法简答
1、述包办婚姻与买卖婚姻的关系。
包办婚姻是指第三者违反婚姻自由的原则,包办强迫他人婚姻的违法行为。
买卖婚姻,是指第三者以索取大量财物为目的,包办强迫他人婚姻的违法行为。
包办婚姻和买卖婚姻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其共同之处在于:两者都违背了当事人的意愿,对婚事实行包办强迫。
不同之处在于:买卖婚姻是以索取大量财物为目的,而买卖婚姻则必定是包办婚姻。
在认定婚姻的性质时,要注意区分包办和自主、包办者索取大量财物和当事人自愿赠与某些财物的界限,不应对包办婚姻、买卖婚姻作扩大的解释。
2、我国婚姻自由原则的内容和地位是怎样的?婚姻自由是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制度的重要基石,也是我国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
根据这项原则,公民有权按照法律的规定,自主自愿地决定自己的婚姻问题,排除任何人的强制与干涉。
在我国,婚姻自由为法律所确认和保护,社会主义建设的进展为公民行使这一权利创造了前所未有的条件,这是我国婚姻家庭制度改革的重要成果之一。
3、资产阶级婚姻自由的虚伪性和不彻底性表现哪些方面1、从本质上看,资产阶级婚姻自由反映了商品交换的自由。
2、资产阶级婚姻自由是用形式上的自由掩盖若干事实上的不自由。
3、资产阶级婚姻自由等待导致对婚姻自由的滥用。
4、我国一夫一妻原则有哪些基本要求?1、婚姻是一男一女互为配偶的结合,任何人均不得同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配偶。
2、有配偶者在婚姻终止即配偶死亡或离婚前不得再行结婚,否则即构成重婚。
3、为了维护一夫一妻制,应当反对破坏婚姻关系的通奸、姘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等不道德的婚外性关系,依法取缔各种形式的卖淫、嫖娼活动,彻底扫除这除这些社会丑恶现象。
5、资产阶级婚姻自由的产生及法律表现是什么?现代意义上的婚姻自由产生于资产阶级反对封建制度的斗争。
资产阶级打出了“自由、平等、民主”的旗帜,把婚姻自由也宣布为“天赋人权”。
随着封建主义制度为资本主义制度所代替,资产阶级把婚姻自由用法律形式固定下来,成为其标榜的一项法律原则。
法律自考婚姻家庭法一简答总结1
法律自考婚姻家庭法一简答总结1婚姻是人类社会的基本组织形式之一,而婚姻家庭法是社会法律体系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
本文将对法律自考婚姻家庭法一中的简答题进行总结和解析。
1. 简答题一(20分)题目:简述我国婚姻法的立法宗旨和基本原则。
答:我国婚姻法的立法宗旨是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婚姻家庭的健康发展。
基本原则主要包括平等自愿原则、男女一致原则、保护妇女和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原则、宽严相济原则、家庭利益最大化原则等。
2. 简答题二(15分)题目:简述我国婚姻的重要法律意义。
答:我国婚姻的重要法律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婚姻法对婚姻关系的成立、终止以及夫妻双方权益的确定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保障了婚姻关系的稳定与正常发展。
其次,婚姻法对夫妻双方的权利、义务进行了规范,为家庭生活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
再次,婚姻法规定了对子女的抚养、教育等权利和义务,强调了婚姻家庭对子女的重要性,有利于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
3. 简答题三(25分)题目:简述我国离婚制度的主要内容。
答:我国离婚制度主要包括三类离婚:协议离婚、诉讼离婚和决定离婚。
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达成协议,自愿解除婚姻关系;诉讼离婚是指一方提起诉讼,通过法院判决终止婚姻关系;决定离婚是指婚姻法对某些特殊情况下的离婚进行了规定,如家庭暴力、重大过失等。
此外,离婚制度还包括了对离婚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的解决办法。
4. 简答题四(30分)题目:概述我国婚姻法对夫妻财产制度的规定。
答:我国婚姻法对夫妻财产制度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主要包括三种财产制度:个人财产制、共同财产制和约定财产制。
个人财产制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前已有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离婚时保留自己的财产;共同财产制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后共同取得的财产,离婚时应进行公平分割;约定财产制是指夫妻双方可以通过协议约定自己的财产归属方式。
婚姻法还规定了财产转移、共同财产管理等方面的规定。
5. 简答题五(10分)题目:简述我国婚姻法对家庭暴力的处置原则和方式。
婚姻家庭法简答题
婚姻家庭法简答题第一篇:婚姻家庭法简答题简答题l 婚姻家庭制度的历史类型?人类社会曾出现过群婚制、对偶婚制和一夫一妻制三种类型。
群婚制与蒙昧时代相适应,对偶婚制与野蛮时代相适应,是原始社会的婚姻家庭制度。
一夫一妻制与文明时代相适应,是阶级社会的婚姻家庭制度。
A群婚制:又称集团婚制,是指一定范围内的一群男子与群女子互为夫妻关系的婚姻形式。
又包括a血缘群婚制:又称血缘婚,是群婚制的低级阶段,是指在一个血缘群体内,同辈份的男女之间可以互为夫妻,排除了直系血亲之间的两性关系。
B亚血缘群婚制:又称亚血缘婚等,是群婚制的高级阶段,是同辈份的男女之间的集团婚,它排除了同胞兄弟姐妹之间的通婚。
(从亚血缘群婚形态中衍生了人类第一个有规范的社会组织形式——氏族,形成了母系氏族。
亚血缘群婚制下,人类婚姻家庭制度发展到了一个新阶段,这是自然选择规律作用和人类自身认识提高的结果。
)B对偶婚制:是指一男一女在或长或短的时间内,过着相对稳定的配偶生活的婚姻形式。
C一夫一妻制。
2婚姻家庭法的特征?A适用范围的广泛性;B调整对象的身份性;C调整内容的伦理性;D法律规定的强制性。
婚姻家庭法的调整对象?婚姻家庭方面的人身关系和婚姻家庭中的财产关系。
婚姻家庭法的渊源?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地方性法规和民族自治地方的有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及援用、认可的有关案例、我国缔结和参加的国际条约。
5以发生原因为标准,可将亲属关系分为几大类?一是因婚姻而产生。
姻亲。
二是由血缘关系而产生。
血亲。
三是由收养、抚养等产生的。
6亲属关系发生和终止的法律事实有哪些?亲属关系的发生:结婚、人的出生、收养。
亲属关系的终止:1、血亲关系的终止:自然血亲关系不得任意解除,死亡是解除的惟一原因。
拟制血亲关系的终止除因死亡而终止外,还可因法律行为而终止,如解除收养关系。
2配偶关系的终止:配偶关系因一方死亡或离婚而终止。
3 姻亲关系的终止:姻亲关系因结婚而发生可因离婚或一方死亡而终止,夫妻离婚以后,一方与他方亲属之间的姻亲关系自然消灭。
自考婚姻家庭法简答题汇总(含答案)
自考婚姻家庭法简答题汇总(含答案)1、简析买卖婚姻及同借婚姻索取财物的区别。
买卖婚姻,是指第三人以索取大量财物为目的,强迫他人婚姻的违法行为。
买卖婚姻往往表现为第三人向男方要嫁女的身价以及贩卖妇女与人为妻。
买卖婚姻和借婚姻索取财物都是以索取一定数量的财物为结婚的条件,包办婚姻不是处于财产上的目的和动机,如果包办者从中索取大量财物,则应以买卖婚姻论处。
买卖婚姻和借婚姻索取财物都是以索取一定数量的财物为结婚的条件,二者的区别是:买卖婚姻是把妇女的人身当作商品,索娶嫁女的身价或者贩卖妇女,包办强迫他人的婚姻;借婚姻索取财物,则不存在包办强迫他人婚姻的问题。
2、简述收养的法律效力。
收养的法律效力是指成立收养关系所引起的法律后果。
按照法律后果的不同,收养的法律效力分为收养的拟制效力和收养的解消效力。
收养的拟制效力体现为: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发生父母子女的权利义务关系;被收养人与收养人的近亲属发生相应的亲属关系。
收养的解销效力体现为: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3、简述婚姻家庭的社会职能。
其社会职能包括:(1)实现人口再生产的职能。
(2)组织经济生活的职能。
(3)教育职能。
家庭教育是社会教育的组成部分。
4、简述20xx年婚姻法对xx年婚姻法修改补充的主要内容。
婚姻法对原法修改体现在:(1)在总则中,增设了“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的规定。
(2)在结婚制度中,增设了无效婚姻的规定(3)在家庭关系中,细化了法定夫妻财产制和约定财产制。
(4)在离婚制度中,增设了确认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例示性规定。
(5)增设了救助措施和法律责任一章。
5、简述我国亲属的种类。
根据男女平等原则,按亲属发生的原因,可将其分为:第一,配偶。
配偶在亲属关系中居于核心地位,是血亲的源泉、姻亲的基础。
第二,血亲。
血亲是具有血缘联系的亲属。
包括自然血亲和拟制血亲。
第三,姻亲。
姻亲是指以婚姻为中介而产生的亲属。
婚姻家庭法全国考试试题附答案
婚姻家庭法全国考试试题附答案婚姻家庭法是指在法律范围内,对于婚姻及家庭关系的规范和保护进行的一系列法律制度的总称。
对于广大法律从业人员,了解婚姻家庭法的相关知识至关重要。
下面是一份婚姻家庭法全国考试试题附答案,供读者参考。
试题一:婚姻法中对婚姻双方的年龄限制是多少?答案:婚姻法规定,男女结婚的最低年龄限制分别为男性22周岁,女性20周岁。
试题二:夫妻共同财产制度中,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规定是什么?答案:夫妻共同财产制度下,夫妻共有的债务由夫妻共同承担,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共同偿还。
试题三:何种情形下可以解除婚姻关系?答案: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婚姻关系可以解除的情形包括:一方重婚、一方有重大错误、家庭暴力、感情不和等。
试题四:子女的抚养权归属规定是什么?答案: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子女的抚养权,一般情况下归属于双方父母共同行使。
若无法达成一致,法院会依法判断并做出决定。
试题五:夫妻在婚姻生活中的相互义务有哪些?答案:夫妻在婚姻生活中,应当互相忠诚、互相尊重、互相帮助、互相照顾子女等。
试题六: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的归属规定是什么?答案: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婚前财产归属于个人所有,婚后财产分为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
夫妻在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分割,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
试题七: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答案: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原则是公平原则。
具体情况根据双方财产的性质、来源、数量等因素进行协商分割。
试题八:离婚后对子女的扶养费问题如何确定?答案:离婚后对子女的扶养费问题,一般情况下由离婚双方协商确定。
若无法协商,法院会根据子女的生活费用和离婚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因素确定扶养费的数额。
试题九: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哪些?答案:婚姻无效的情形包括:一方有配偶、近亲结婚、未办登记手续等。
试题十:夫妻离婚后,对于共同债务的清偿,法律是如何规定的?答案:夫妻离婚后,对于共同债务的清偿,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离婚时已知的共同债务,应当由双方共同偿还。
婚姻家庭法试题及答案
婚姻家庭法试题及答案一、名词解释题(每小题5分,共20分)1. 婚姻家庭2. 结婚3. 配偶权4. 家庭暴力二、简答题(每小题10分,共40分)1. 请简述我国婚姻家庭法的基本原则。
2. 请简述结婚的条件。
3. 请简述夫妻间的权利和义务。
4. 请简述我国婚姻家庭法对家庭暴力的处理措施。
三、案例分析题(每小题20分,共40分)1. 甲乙双方经人介绍相识,不久后登记结婚。
婚后,甲方发现乙方有重大疾病,但乙方在婚前并未告知。
请问甲方是否有权请求离婚?2. 丙丁双方结婚多年,生育有一子。
后因感情破裂,双方协议离婚。
在离婚协议中,双方约定儿子由丙方抚养,丁方每月支付抚养费500元。
离婚后,丁方未能按时支付抚养费。
请问法院如何处理?四、论述题(每小题20分,共40分)1. 请论述我国婚姻家庭法对夫妻财产制的规定及其意义。
2. 请论述我国婚姻家庭法对子女抚养权的规定及其原则。
答案:一、名词解释题1. 婚姻家庭:指由夫妻双方及其子女组成的社会生活单位,是家庭的基本形态。
2. 结婚:男女双方依照法律规定,通过结婚登记,建立夫妻关系的法律行为。
3. 配偶权:夫妻双方依法享有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
4. 家庭暴力: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二、简答题1. 我国婚姻家庭法的基本原则有:婚姻自由原则、一夫一妻原则、男女平等原则、保护家庭原则、计划生育原则。
2. 结婚的条件有: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男女双方均达到法定婚龄(男22岁,女20岁);男女双方均无配偶;双方不存在法律规定的禁止结婚的情形。
3. 夫妻间的权利和义务有:夫妻双方有姓名权、肖像权、荣誉权、隐私权等人身权利;夫妻双方有共同财产制、分别财产制等财产权利;夫妻双方有相互抚养、相互尊重、相互帮助等义务。
4. 我国婚姻家庭法对家庭暴力的处理措施有:采取措施制止家庭暴力;为受害人提供救助,如庇护所、法律援助等;加害人接受教育、心理治疗等;判决离婚。
婚姻家庭法试题及答案
婚姻家庭法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结婚的法定年龄是:A. 男22周岁,女20周岁B. 男20周岁,女18周岁C. 男23周岁,女21周岁D. 男25周岁,女23周岁答案:A2. 结婚登记应当在哪个机关进行?A. 民政部门B. 公安机关C. 人民法院D. 检察院答案:A3. 婚姻无效的情形包括:A. 重婚B. 未到法定婚龄C. 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D. 以上都是答案:D4. 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权应当如何确定?A. 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B. 由法院根据子女的意愿和双方的实际情况判决C. 由子女自己选择D. 由社区决定答案:B5. 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以下哪些内容?A. 工资、奖金B. 生产、经营的收益C. 知识产权的收益D. 以上都是答案:D6.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个人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A. 是B. 不是C. 视具体情况而定D. 不确定答案:C7.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是什么?A. 平均分配B. 按贡献大小分配C. 按需分配D. 协商分配答案:A8. 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可以如何处理?A. 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重新分割财产B. 向公安机关报案C. 向社区反映情况D. 无法处理答案:A9. 离婚后,一方对子女的探望权如何保障?A. 由双方协商确定B. 由法院判决C. 由社区调解D. 无法保障答案:B10. 婚姻家庭法中,关于家庭暴力的预防和制止措施包括哪些?A. 法律教育B. 社会救助C. 法律制裁D. 以上都是答案:D二、多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15分)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以下哪些情形属于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A. 直系血亲B. 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C. 养父母与养子女D. 继父母与继子女答案:ABC2. 婚姻家庭法中,哪些情况下可以申请宣告婚姻无效?A. 重婚B. 未到法定婚龄C. 一方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D. 一方在结婚时隐瞒了重要事实答案:ABCD3. 离婚时,以下哪些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A. 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B.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C. 一方的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D.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答案:ABCD4. 婚姻家庭法中,关于子女抚养权的确定,以下哪些因素是法院考虑的?A. 子女的意愿B. 双方的抚养能力C. 子女的年龄D. 子女的生活习惯答案:ABCD5. 婚姻家庭法中,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以下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B.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个人债务,原则上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C.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债务,如果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D.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债务,如果未经另一方同意,则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答案:ABC三、判断题(每题1分,共10分)1. 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其婚姻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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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l 婚姻家庭制度的历史类型?人类社会曾出现过群婚制、对偶婚制和一夫一妻制三种类型。
群婚制与蒙昧时代相适应,对偶婚制与野蛮时代相适应,是原始社会的婚姻家庭制度。
一夫一妻制与文明时代相适应,是阶级社会的婚姻家庭制度。
A群婚制:又称集团婚制,是指一定范围内的一群男子与群女子互为夫妻关系的婚姻形式。
又包括a血缘群婚制:又称血缘婚,是群婚制的低级阶段,是指在一个血缘群体内,同辈份的男女之间可以互为夫妻,排除了直系血亲之间的两性关系。
B亚血缘群婚制:又称亚血缘婚等,是群婚制的高级阶段,是同辈份的男女之间的集团婚,它排除了同胞兄弟姐妹之间的通婚。
(从亚血缘群婚形态中衍生了人类第一个有规范的社会组织形式——氏族,形成了母系氏族。
亚血缘群婚制下,人类婚姻家庭制度发展到了一个新阶段,这是自然选择规律作用和人类自身认识提高的结果。
)B对偶婚制:是指一男一女在或长或短的时间内,过着相对稳定的配偶生活的婚姻形式。
C一夫一妻制。
2婚姻家庭法的特征?A适用范围的广泛性;B调整对象的身份性;C调整内容的伦理性;D法律规定的强制性。
3 婚姻家庭法的调整对象?婚姻家庭方面的人身关系和婚姻家庭中的财产关系。
4 婚姻家庭法的渊源?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地方性法规和民族自治地方的有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及援用、认可的有关案例、我国缔结和参加的国际条约。
5以发生原因为标准,可将亲属关系分为几大类?一是因婚姻而产生。
姻亲。
二是由血缘关系而产生。
血亲。
三是由收养、抚养等产生的。
6亲属关系发生和终止的法律事实有哪些?亲属关系的发生:结婚、人的出生、收养。
亲属关系的终止:1、血亲关系的终止:自然血亲关系不得任意解除,死亡是解除的惟一原因。
拟制血亲关系的终止除因死亡而终止外,还可因法律行为而终止,如解除收养关系。
2配偶关系的终止:配偶关系因一方死亡或离婚而终止。
3 姻亲关系的终止:姻亲关系因结婚而发生可因离婚或一方死亡而终止,夫妻离婚以后,一方与他方亲属之间的姻亲关系自然消灭。
7禁止结婚的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包括哪些亲属?答:A同源于父母的两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即指父母所生的兄弟姐妹之间。
B同源于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三代亮度系血亲。
即指堂兄弟姐妹之间和表兄弟姐妹之间。
C同源于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其他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即指辈份不同的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包括叔、伯、姑、和侄女、侄子,舅、姨和、外甥女、外甥等。
8如何正确理解我国婚姻法中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的规定?第一、是双方自愿而不是一方愿意。
第二、结婚必须男女双方本人自愿,而不是父母或第三者的意愿。
第三、是完全自愿而不是勉强同意。
9我国婚姻法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答: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双方或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
范围有:A工资、奖金,以及以工资、奖金购置的各类动产、不动产均为夫妻共同财产。
B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
C 知识产权的收益。
D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E 其他共同所有的财产。
10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范围:A婚前个人所得及婚后约定为个人所得;B因病医疗费、残疾人补助费;C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为夫或妻一方的财产;D一方专用的日用品;E其他应归一方的财产。
11父母与婚生子女的权利义务包括哪些?答:A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
B父母有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义务。
C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D父母对子女的姓氏有同等决定权。
E父母子女间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12我国收养制度的原则是什么?答:一、有利于被收养的未成年人的抚养、成长的原则。
二、平等自愿的原则。
三、不违背社会公德的原则。
四、遵循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的原则。
13收养中收养人须具备的条件?答:实质要件(1)被收养人的条件:A年龄未满14周岁;B生父母双亡的孤儿;或是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或是生父母虽在,但因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2)收养人应具备的条件:A无子女即收养人不论是有配偶者还是无配偶者,必须无自己名义下的子女。
B年满30周岁这是取得收养人资格的最低法定年龄,不满30周岁的公民一般不得收养成他人子女。
若收养人为夫妻的,须夫妻双方均年满30周岁;C有抚养和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这是指收养人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者,具备抚养被收养人的必要经济条件,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能够从物质生活和教育诸方面为被收养人提供良好的条件和环境,使被收养人身心健康地成长。
D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3)送养人的条件:A生父母作为送养人的应符合: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生父母送养子女须双方共同送养;配偶一方死亡后,另一方要求送养未成年子女的,死亡一方的父母有优先抚养的权利,送养须先征求死亡一方父母的意见,若他们愿意并有能力抚养该孙子女或外孙子女时,另一方就不得送养。
B监护人作为送养成人时应注意:未成年人的父母均死亡的,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要求将其送养,须行政区得有抚养义务的人的同意。
如不同意送养、监护人又不愿意继续履行监护职责时,应依照《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变更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均不具备完全行为能力的,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不得将其送养,但父母对该未成年人有严重危害可能的,允许监护人将其送养。
(4)无配偶者收养子女:《收养法》规定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
(5)收养孤儿或或者残疾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收养成立的形式要件:A依法订立书面收养协议;B应当办理收养公证或向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
14收养成立的效力?答:一、养父母与养子女间形成法律拟制的父母子女关系,他们之间的权利义务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具体讲:A养父母对于不能独立生活的养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对于未成年的养子女的管教和保护的责任;B成年养子女对于养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C养父母与养子女互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相互间有继承遗产的权利;D养子女可以改随父或养母的姓氏,经当事人协商一致,也可以保留原姓。
二、养成子女与养成父母的近亲属间形成法律拟制直系或旁系血亲关系。
收养关系成立后,按收养法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依照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有权利义务关系的,包括孙子女、外孙子女与祖父母、外祖父母之间以及兄弟姐妹之间。
因此,养成子女与养父的父母和养母的父母之间形成法律拟制的孙子女、外孙子女与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近亲属关系懒惰养成父母的婚生子女之间形成法律拟制的兄弟姐妹近准确性关系。
相互间依法承担扶总会计养义务,依法享有遗产继承权。
三、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除。
收养关系成立后,养子女与生父母、(外)祖父母、亲兄弟姐妹等自然血亲之间的法律关系消除,相互间不再承担任何法定权利、义务。
这一立法宗旨在于稳定收养关系,使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近亲属间建立亲密和睦的家庭关系。
但是,养子女与原有自然血亲间的血缘关系并不消除,他们仍然不得与自己的直系自然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结婚。
在现实生活中,某些成年养子女不仅对总会计师父母尽了赡养义务,而且自愿给予生父母提供较多的扶养,于是,他们除了可继承养父母的遗产外,还可以“酌分遗产人”身份分得生父母的适当遗产。
15双方自愿离婚的条件?协议离婚的条件和程序?答:A申请离婚登记的男女双方确实是自愿。
B申请离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必须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C申请离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必须有合法的婚姻关系。
D登记离婚必须合法。
离婚的程序为申请、审查、批准。
16离婚后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有哪些?答:A夫妻均等分割原则;B适当照顾女方和子女利益的原则,这是由我国当前的主要经济地位决定的;C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应由抚养子女的一方代为管理;D夫妻对夫妻共同财产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判决;E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对一方有过错引起的离婚诉讼,不仅要分清是非责任,而且在侵害财产时,要照顾无过错方一方的利益。
17离婚与婚姻无效的区别?离婚与婚姻的撤销的区别?答:A婚姻无效与撤销的原因在婚姻成立之前或成立之时就存在,而离婚的原因都发生在婚姻成立之后;B离婚的请求权,只能由当事人自己行使,其他任何第三人无权代替。
而无效与可撤销婚姻的请求权除由当事人双方可一方自己行使外,还可以由利害关系人和国家有关部门申请宣告该婚姻无效或撤销;C离婚的请求权只能发生在双方当事人生存期间,当事人一方死亡后,无从进行离婚。
而婚姻无效或撤销的请求权除发生在双方生存期间,也可在双方或一方死亡后进行;D婚姻的无效和撤销一般应依诉讼程序认定,而离婚既可选择行政程序去婚姻登记机关处理,也可以选择诉讼程序由人民法院处理。
E离婚不具有溯及力,离婚之前的婚姻仍然为有效婚姻。
而婚姻无效则自始无效,婚姻被撤销后也视为自始无效。
F从法律后果看,婚姻的无效与撤销是对违法婚姻的解除,不存在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而是作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期间所生子女为非婚生子女,在“婚姻关系”被宣布元效或撤销后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的义务。
18依婚姻法的精神,简述法院处理离婚案件的指导思想是什么?答:我国新婚姻法始终坚持“保障离婚自由,反对轻率离婚”的立法精神,它已成为法院处理离婚纠纷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这是因为:(1)保障离婚自由,这是由婚姻关系的性质决定的,在我国,婚姻关系的建立应是男女双方基于爱情的结合,婚姻关系的存续同样应以爱情为基础,但爱情作为人类特有的一种情感是建立在主体的一定客观条件上的精神感受,是受主体意识和社会环境影响和制约的,而且始终处于发展变化之中。
婚姻立法并不能保证夫妻关系的持续稳定和牢固。
因此,一旦导致夫妻感情恶化、消失的事由,法律就应建立一种渠道或正当途径,使夫妻双方能够解除死亡婚姻的束缚,允许当事人有权重建幸福的家庭。
否则,法律一厢情愿地强制这种婚姻的继续,无疑对当事人、对社会、对子女、对家庭都是不利的。
(2)保障离婚自由,必须反对封建的婚姻观点,虽然我国改革开放20年来,社会经济文化生活发生前所未有的变化,但二千多年的封建婚姻观念仍占有一定的市场。
19新婚姻法规定的诉讼离婚条件是什么?答:A诉讼离婚必须由当事人一方提出离婚申请,其他任何第三者都不得诉讼当事人身份提出离婚诉讼,而只能依法作为诉讼代理人,代理夫妻一方参加诉讼活动。
B诉讼离婚限于一方要求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是双方都同意离婚,但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不能协商一致或对债务的性质及清偿责任的分担发生争议;或是在一方要求对方给予帮助而协议不成的,这些争议须人民法院调解或判决解决。
其中,是否能解除婚姻关系是先决条件,只有在此前提出才能处理其他几项问题,所以统称为诉讼离婚。
C 诉讼离婚只有人民法院才能受理与管辖,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