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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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一、项目背景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电子政务成为现代政府管理的重要手段和推动公共服务创新的关键路径。

为了进一步推进电子政务建设,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国家计划启动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本报告旨在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为项目实施提供科学依据。

二、项目目标1. 提高政府部门的信息化水平:通过建设电子政务系统,实现政府部门信息的精确、快速流通与共享,改善行政办公效率。

2. 推动政府服务创新:通过引入信息技术手段,优化政府公共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为公民和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3. 加强政府与社会各方的沟通和互动:通过电子政务系统,在政府与社会各方之间建立高效便捷的信息沟通渠道,促进民主参与,增强政府透明度。

三、项目可行性分析1. 技术可行性项目所需的技术和设备已经成熟,具备良好的实施基础。

相关技术团队在国内外类似项目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能够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和运维。

2. 经济可行性通过电子政务系统的建设和优化,可以提高政府行政办公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实现资源的合理调配。

根据预测数据,项目在一定时间内可实现投资回报,并带来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3. 社会可行性电子政务系统建设有助于促进政府与社会各方之间的互动和沟通,增强政府的透明度,提高社会满意度。

同时,改善政府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对于民众和企业来说也是一种福利。

四、项目实施方案1. 系统设计在项目实施前,首先需要进行详细的需求调研和业务分析,明确电子政务系统的功能和设计要求。

在此基础上,完成系统的整体架构设计和子系统的划分,确保系统具备高扩展性和可维护性。

2. 系统开发和测试根据设计方案,进行系统的开发和测试工作。

开发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安全性、可靠性和用户体验,确保系统能够稳定运行,并具备良好的可用性。

3. 系统上线和推广完成系统开发和测试后,进行系统的上线部署和推广工作。

同时,配备专业团队进行培训,提升政府部门和用户对系统的使用能力,确保系统得到充分利用。

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1. 引言国家电子政务工程是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的重要举措,旨在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加强政府与公民、企业的互动与沟通,促进政府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本文将围绕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的可行性进行研究,旨在评估该项目的可行性,并提出建设建议。

2. 项目背景随着互联网和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得以迅速提上日程。

该项目旨在提高政府部门的管理效率、优化政务服务、加强政府与公民的互动、增强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和公开性等。

然而,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面临着各种挑战和阻碍,因此有必要进行可行性研究,以制定合理的建设方案。

3. 可行性分析3.1 政策环境分析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的实施必须符合相关政策法规和战略指导。

当前,我国已经制定了一系列相关政策和规划文件,为电子政务工程的建设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3.2 技术条件分析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依赖于先进的信息技术和通信技术。

当前,我国的信息技术水平和互联网基础设施相对发达,为电子政务工程的建设提供了坚实的技术基础。

3.3 经济可行性分析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的实施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

在这方面,我国的财力状况相对较强,能够保障项目的经济可行性。

同时,在政府投资之外,还可以吸引社会资本的参与,进一步增强项目的经济可行性。

3.4 社会影响评估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的实施将对政府、企业和公民产生深远的影响。

从政府角度看,电子政务工程将提升政府效能、优化政府决策、推进政务服务创新等;从企业角度看,电子政务工程将降低企业的交易成本、提高市场竞争力;从公民角度看,电子政务工程将提供更加便捷的政务服务、加强与政府的互动。

4. 建设建议4.1 完善政策支持进一步完善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的政策支持,加强顶层设计,明确责任分工,形成政策合力。

4.2 加强技术研发投入更多的资源,加强电子政务工程建设所依赖的核心技术的研究和开发,推动技术创新。

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发展改革委令第55号)

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发展改革委令第55号)

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加强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保证工程建设质量,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及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使用中央财政性资金的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电子政务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电子政务项目主要是指:国家统一电子政务网络、国家重点业务信息系统、国家基础信息库、国家电子政务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相关基础设施、国家电子政务标准化体系和电子政务相关支撑体系等建设项目。

电子政务项目建设应以政务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为主线,以国家统一电子政务网络为依托,以提高应用水平、发挥系统效能为重点,深化电子政务应用,推动应用系统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建设符合中国国情的电子政务体系,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发挥电子政务对加强经济调节、市场监管和改善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的作用。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项目建设单位是指中央政务部门和参与国家电子政务项目建设的地方政务部门。

项目建设单位负责提出电子政务项目的申请,组织或参与电子政务项目的设计、建设和运行维护。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项目审批部门是指国家发展改革委。

项目审批部门负责国家电子政务建设规划的编制和电子政务项目的审批,会同有关部门对电子政务项目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申报和审批管理第六条项目建设单位应依据中央和国务院的有关文件规定和国家电子政务建设规划,研究提出电子政务项目的立项申请。

第七条电子政务项目原则上包括以下审批环节: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

对总投资在3000万元以下及特殊情况的,可简化为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初步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

第八条项目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编制要求》(附件一)的规定,组织编制项目建议书,报送项目审批部门。

项目审批部门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并委托有资格的咨询机构评估后审核批复,或报国务院审批后下达批复。

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

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

编制说明

说明一 可行性研究报 告将第三章和第四 章合并为一章“需 求分析和项目建设 的必要性”。

说明二 可行性研究报告 应充分利用项目建议 书的相关信息对需求 分析进行更进一步的 详细阐述。
编制说明

第五章 总体建设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第四章)
建议书与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基本相同。
1、建设原则和策略





编制说明


第一章 项目概述
项目概述。简述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含共建单 位)及负责人和责任人、报告编制单位、编制依 据、建设背景、建设目标、建设规模、建设内容 (任务)、建设周期、投资估算、资金来源、效 能指标等主要情况,为后续对项目建设内容的分 析奠定基础和预设前提。 变化内容。对于可行性研究报告,要根据项目前 期工作的进展情况、前期审查研究情况,简述对 于项目建议书批复所调整变化的内容。
2、总体目标与分期目标(注重目标的可量化与可考核)
项目建设目标是考核电子政务效能实现的重要体现,也是项目信息 系统建设的重要依据。 项目建设目标涉及5~10年的电子政务总体建设目标和2~3期的分 期建设目标。 根据前述需求分析,提出项目建设的总体目标,包括:政务目标、 业务目标、工程建设目标和建设规模、效益目标等。 分阶段提出政务目标、业务目标、工程建设目标和建设规模、效益 (效能)目标等,清晰界定各期目标的边界和演进的内容,并用定性和 定量(可考核、可量化的指标)相结合的方式对目标进行刻画。
编制工作依据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及中央、国务 院有关文件。 《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和 《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以及《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规划》等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工程建设项目 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有关土地、环保、节能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其它与电子政务项目相关的技术、经济文件,如标 准、方法与参数等。

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发展改革委令第55号)

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发展改革委令第55号)

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加强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保证工程建设质量,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及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使用中央财政性资金的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电子政务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电子政务项目主要是指:国家统一电子政务网络、国家重点业务信息系统、国家基础信息库、国家电子政务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相关基础设施、国家电子政务标准化体系和电子政务相关支撑体系等建设项目。

电子政务项目建设应以政务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为主线,以国家统一电子政务网络为依托,以提高应用水平、发挥系统效能为重点,深化电子政务应用,推动应用系统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建设符合中国国情的电子政务体系,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发挥电子政务对加强经济调节、市场监管和改善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的作用。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项目建设单位是指中央政务部门和参与国家电子政务项目建设的地方政务部门。

项目建设单位负责提出电子政务项目的申请,组织或参与电子政务项目的设计、建设和运行维护。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项目审批部门是指国家发展改革委。

项目审批部门负责国家电子政务建设规划的编制和电子政务项目的审批,会同有关部门对电子政务项目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申报和审批管理第六条项目建设单位应依据中央和国务院的有关文件规定和国家电子政务建设规划,研究提出电子政务项目的立项申请。

第七条电子政务项目原则上包括以下审批环节: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

对总投资在3000万元以下及特殊情况的,可简化为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初步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

第八条项目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编制要求》(附件一)的规定,组织编制项目建议书,报送项目审批部门。

项目审批部门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并委托有资格的咨询机构评估后审核批复,或报国务院审批后下达批复。

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建议书、可研、初设编制要求.doc

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建议书、可研、初设编制要求.doc

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加强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保证工程建设质量,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及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使用中央财政性资金的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电子政务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电子政务项目主要是指:国家统一电子政务网络、国家重点业务信息系统、国家基础信息库、国家电子政务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相关基础设施、国家电子政务标准化体系和电子政务相关支撑体系等建设项目。

电子政务项目建设应以政务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为主线,以国家统一电子政务网络为依托,以提高应用水平、发挥系统效能为重点,深化电子政务应用,推动应用系统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建设符合中国国情的电子政务体系,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发挥电子政务对加强经济调节、市场监管和改善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的作用。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项目建设单位是指中央政务部门和参与国家电子政务项目建设的地方政务部门。

项目建设单位负责提出电子政务项目的申请,组织或参与电子政务项目的设计、建设和运行维护。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项目审批部门是指国家发展改革委。

项目审批部门负责国家电子政务建设规划的编制和电子政务项目的审批,会同有关部门对电子政务项目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申报和审批管理第六条项目建设单位应依据中央和国务院的有关文件规定和国家电子政务建设规划,研究提出电子政务项目的立项申请。

第七条电子政务项目原则上包括以下审批环节: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

对总投资在 3000 万元以下及特殊情况的,可简化为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初步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

第八条项目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编制要求》(附件一)的规定,组织编制项目建议书,报送项目审批部门。

项目审批部门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并委托有资格的咨询机构评估后审核批复,或报国务院审批后下达批复。

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加强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保证工程建设质量,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及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使用中央财政性资金的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电子政务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电子政务项目主要是指:国家统一电子政务网络、国家重点业务信息系统、国家基础信息库、国家电子政务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相关基础设施、国家电子政务标准化体系和电子政务相关支撑体系等建设项目。

电子政务项目建设应以政务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为主线,以国家统一电子政务网络为依托,以提高应用水平、发挥系统效能为重点,深化电子政务应用,推动应用系统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建设符合中国国情的电子政务体系,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发挥电子政务对加强经济调节、市场监管和改善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的作用。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项目建设单位是指中央政务部门和参与国家电子政务项目建设的地方政务部门。

项目建设单位负责提出电子政务项目的申请,组织或参与电子政务项目的设计、建设和运行维护。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项目审批部门是指国家发展改革委。

项目审批部门负责国家电子政务建设规划的编制和电子政务项目的审批,会同有关部门对电子政务项目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申报和审批管理第六条项目建设单位应依据中央和国务院的有关文件规定和国家电子政务建设规划,研究提出电子政务项目的立项申请。

第七条电子政务项目原则上包括以下审批环节: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

对总投资在3000万元以下及特殊情况的,可简化为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初步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

第八条项目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编制要求》(附件一)的规定,组织编制项目建议书,报送项目审批部门。

项目审批部门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并委托有资格的咨询机构评估后审核批复,或报国务院审批后下达批复。

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提纲

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提纲

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提纲需要根据《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2019年57号》相关的信息进行更新、修改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编制要求(提纲)第一章项目概述1、项目名称2、项目建设单位及负责人,项目责任人3、初设及概算编制单位4、初设及概算编制依据5、建设目标、规模、内容、建设期6、总投资及资金来源7、效益及风险8、相对可研报告批复的调整情况9、主要结论与建议第二章项目建设单位概况1、项目建设单位与职能2、项目实施机构与职责第三章需求分析1、政务业务目标需求分析结论2、系统功能指标3、信息量指标4、系统性能指标第四章总体建设方案1、总体设计原则2、总体目标与分期目标3、总体建设任务与分期建设内容4、系统总体结构和逻辑结构第五章本期项目设计方案1、建设目标、规模与内容2、标准规范建设内容3、信息资源规划和数据库设计4、应用支撑系统设计5、应用系统设计6、数据处理和存储系统设计7、终端系统及接口设计8、网络系统设计9、安全系统设计10、备份系统设计11、运行维护系统设计12、其它系统设计13、系统配置及软硬件选型原则14、系统软硬件配置清单15、系统软硬件物理部署方案16、机房及配套工程设计17、环保、消防、职业安全卫生和节能措施的设计18、初步设计方案相对可研报告批复变更调整情况的详细说明第六章项目建设与运行管理1、领导和管理机构2、项目实施机构3、运行维护机构4、核准的项目招标方案5、项目进度、质量、资金管理方案6、相关管理制度第七章人员配置与培训1、人员配置计划2、人员培训方案第八章项目实施进度第九章初步设计概算1、初步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编制说明2、初步设计投资概算书3、资金筹措及投资计划第十章风险及效益分析1、风险分析及对策2、效益分析附表:1.项目软硬件配置清单2.应用系统定制开发工作量核算表附件:初步设计和投资概算编制依据,有关的政策、技术、经济资料。

发改委55号令

发改委55号令

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加强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保证工程建设质量,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及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使用中央财政性资金的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电子政务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电子政务项目主要是指:国家统一电子政务网络、国家重点业务信息系统、国家基础信息库、国家电子政务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相关基础设施、国家电子政务标准化体系和电子政务相关支撑体系等建设项目。

电子政务项目建设应以政务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为主线,以国家统一电子政务网络为依托,以提高应用水平、发挥系统效能为重点,深化电子政务应用,推动应用系统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建设符合中国国情的电子政务体系,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发挥电子政务对加强经济调节、市场监管和改善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的作用。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项目建设单位是指中央政务部门和参与国家电子政务项目建设的地方政务部门。

项目建设单位负责提出电子政务项目的申请,组织或参与电子政务项目的设计、建设和运行维护。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项目审批部门是指国家发展改革委。

项目审批部门负责国家电子政务建设规划的编制和电子政务项目的审批,会同有关部门对电子政务项目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申报和审批管理第六条项目建设单位应依据中央和国务院的有关文件规定和国家电子政务建设规划,研究提出电子政务项目的立项申请。

第七条电子政务项目原则上包括以下审批环节: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

对总投资在3000万元以下及特殊情况的,可简化为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初步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

第八条项目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编制要求》(附件一)的规定,组织编制项目建议书,报送项目审批部门。

项目审批部门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并委托有资格的咨询机构评估后审核批复,或报国务院审批后下达批复。

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55号令)

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55号令)

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加强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保证工程建设质量,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及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使用中央财政性资金的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电子政务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电子政务项目主要是指:国家统一电子政务网络、国家重点业务信息系统、国家基础信息库、国家电子政务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相关基础设施、国家电子政务标准化体系和电子政务相关支撑体系等建设项目。

电子政务项目建设应以政务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为主线,以国家统一电子政务网络为依托,以提高应用水平、发挥系统效能为重点,深化电子政务应用,推动应用系统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建设符合中国国情的电子政务体系,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发挥电子政务对加强经济调节、市场监管和改善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的作用。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项目建设单位是指中央政务部门和参与国家电子政务项目建设的地方政务部门。

项目建设单位负责提出电子政务项目的申请,组织或参与电子政务项目的设计、建设和运行维护。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项目审批部门是指国家发展改革委。

项目审批部门负责国家电子政务建设规划的编制和电子政务项目的审批,会同有关部门对电子政务项目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申报和审批管理第六条项目建设单位应依据中央和国务院的有关文件规定和国家电子政务建设规划,研究提出电子政务项目的立项申请。

第七条电子政务项目原则上包括以下审批环节: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

对总投资在3000万元以下及特殊情况的,可简化为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初步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

第八条项目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编制要求》(附件一)的规定,组织编制项目建议书,报送项目审批部门。

项目审批部门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并委托有资格的咨询机构评估后审核批复,或报国务院审批后下达批复。

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一、项目概述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以及互联网的普及应用,电子政务正成为现代政府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推进国家电子政务的发展,本报告对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进行了可行性研究,旨在评估项目的可行性,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二、项目目标1. 提升政府效能:通过电子政务的引入,实现政府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协同办公,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2. 加强政务公开:通过搭建电子政务平台,提供在线政务服务和信息公开渠道,促进政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并推动反腐败工作的开展。

3. 优化政府服务:通过电子政务平台的建设,提供便捷的在线服务,改善人民群众办事体验,推进政府服务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三、项目可行性分析1. 技术可行性:当前电子政务的技术手段已经相对成熟,可以借鉴其他国家的先进经验和技术成果,降低项目的技术风险。

2. 经济可行性:电子政务的建设将提高政府效益和服务质量,减少资源浪费和人力成本,从长远来看,具有可观的经济效益,符合国家利益和发展方向。

3. 社会可行性:电子政务将加强政府与公民之间的信息传递和互动,促进民主决策的参与,提高公共服务的透明度和监督机制,具有广泛的社会支持度。

4. 环境可行性:电子政务平台能够有效减少文件印刷、传真等纸质文档的使用,减少环境污染,推动绿色办公。

四、项目实施方案1. 建设电子政务平台:搭建统一的电子政务平台,实现各政府部门之间信息的互通互联,提供在线办公、服务和公开渠道。

2. 推广电子政务应用:通过培训和推广,引导政府部门和公众广泛使用电子政务平台,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3. 完善安全保障机制:加强信息安全管理,确保电子政务平台的数据安全和服务稳定,保护国家和公民的信息安全。

4. 加强监督和评估: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和绩效评估体系,对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五、项目风险分析1. 技术风险:在电子政务建设过程中,可能会遇到技术难题,如系统兼容性、网络安全等问题,需要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参与项目并提前做好技术风险应对措施。

国家发改委55号令 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发改委55号令 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55号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全面加强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保证工程建设质量,提高投资效益,特制定《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9月1日起施行。

主任马凯二〇〇七年八月十三日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加强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保证工程建设质量,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及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使用中央财政性资金的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电子政务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电子政务项目主要是指:国家统一电子政务网络、国家重点业务信息系统、国家基础信息库、国家电子政务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相关基础设施、国家电子政务标准化体系和电子政务相关支撑体系等建设项目。

电子政务项目建设应以政务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为主线,以国家统一电子政务网络为依托,以提高应用水平、发挥系统效能为重点,深化电子政务应用,推动应用系统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建设符合中国国情的电子政务体系,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发挥电子政务对加强经济调节、市场监管和改善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的作用。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项目建设单位是指中央政务部门和参与国家电子政务项目建设的地方政务部门。

项目建设单位负责提出电子政务项目的申请,组织或参与电子政务项目的设计、建设和运行维护。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项目审批部门是指国家发展改革委。

项目审批部门负责国家电子政务建设规划的编制和电子政务项目的审批,会同有关部门对电子政务项目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申报和审批管理第六条项目建设单位应依据中央和国务院的有关文件规定和国家电子政务建设规划,研究提出电子政务项目的立项申请。

第七条电子政务项目原则上包括以下审批环节: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

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有关要求

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有关要求

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有关要求
1、以下要求适用于使用中央财政性资金的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

2、本要求所称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主要是指:国家统一电子政务网络、国家重点业务信息系统、国家基础信息库、国家电子政务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相关基础设施、国家电子政务标准化体系和电子政务相关支撑体系等建设项目。

3、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应以政务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为主线,以国家统一电子政务网络为依托,以提高应用水平、发挥系统效能为重点,深化电子政务应用,推动应用系统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建设符合中国国情的电子政务体系,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发挥电子政务对加强经济调节、市场监管和改善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的作用。

4、项目建设单位是中央政务部门和参与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建设的地方政务部门。

项目建设单位负责提出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的申请,组织或参与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建设和运行维护。

5、申报项目建议书时,须附需求分析报告,以及审批部门组织专家提出的咨询意见。

6、中央和地方政务部门共建的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申报项目建议书时,须附地方财政部门或发展改革部门出具的建设资金承诺文件。

7、申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时,其申报材料须由具备相关专业甲级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

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可研、初设编制要求

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可研、初设编制要求

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加强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保证工程建设质量,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得决定》及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使用中央财政性资金得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电子政务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电子政务项目主要就是指:国家统一电子政务网络、国家重点业务信息系统、国家基础信息库、国家电子政务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相关基础设施、国家电子政务标准化体系与电子政务相关支撑体系等建设项目。

电子政务项目建设应以政务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为主线,以国家统一电子政务网络为依托,以提高应用水平、发挥系统效能为重点,深化电子政务应用,推动应用系统得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与业务协同,建设符合中国国情得电子政务体系,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发挥电子政务对加强经济调节、市场监管与改善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得作用。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项目建设单位就是指中央政务部门与参与国家电子政务项目建设得地方政务部门。

项目建设单位负责提出电子政务项目得申请,组织或参与电子政务项目得设计、建设与运行维护.第五条本办法所称项目审批部门就是指国家发展改革委.项目审批部门负责国家电子政务建设规划得编制与电子政务项目得审批,会同有关部门对电子政务项目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申报与审批管理第六条项目建设单位应依据中央与国务院得有关文件规定与国家电子政务建设规划,研究提出电子政务项目得立项申请。

第七条电子政务项目原则上包括以下审批环节: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方案与投资概算。

对总投资在 3000 万元以下及特殊情况得,可简化为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初步设计方案与投资概算.第八条项目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编制要求》(附件一)得规定,组织编制项目建议书,报送项目审批部门。

项目审批部门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并委托有资格得咨询机构评估后审核批复,或报国务院审批后下达批复。

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可研、初设编制要求

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可研、初设编制要求

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立工程管理暂行方法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全面加强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立工程管理,保证工程建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及相关规定,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本方法适用于使用中央财政性资金的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立工程〔以下简称“电子政务工程〞〕。

第三条本方法所称电子政务工程主要是指:国家统一电子政务网络、国家重点业务信息系统、国家根底信息库、国家电子政务网络与信息平安保障体系相关根底设施、国家电子政务标准化体系和电子政务相关支撑体系等建立工程。

电子政务工程建立应以政务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为主线,以国家统一电子政务网络为依托,以提高应用水平、发挥系统效能为重点,深化电子政务应用,推动应用系统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电子政务体系,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本钱,发挥电子政务对加强经济调节、市场监管和改善社会管理、公共效劳的作用。

第四条本方法所称工程建立单位是指中央政务部门和参与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立的地方政务部门。

工程建立单位负责提出电子政务工程的申请,组织或参与电子政务工程的设计、建立和运行维护。

第五条本方法所称工程审批部门是指国家开展改革委。

工程审批部门负责国家电子政务建立规划的编制和电子政务工程的审批,会同有关部门对电子政务工程实施监视管理。

第二章申报和审批管理第六条工程建立单位应依据中央和国务院的有关文件规定和国家电子政务建立规划,研究提出电子政务工程的立项申请。

第七条电子政务工程原那么上包括以下审批环节:工程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

对总投资在3000 万元以下及特殊情况的,可简化为审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工程建议书〕、初步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

第八条工程建立单位应按照?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立工程工程建议书编制要求?〔附件一〕的规定,组织编制工程建议书,报送工程审批部门。

工程审批部门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并委托有资格的咨询机构评估后审核批复,或报国务院审批后下达批复。

国家发改委55号令

国家发改委55号令

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加强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保证工程建设质量,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及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使用中央财政性资金的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电子政务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电子政务项目主要是指:国家统一电子政务网络、国家重点业务信息系统、国家基础信息库、国家电子政务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相关基础设施、国家电子政务标准化体系和电子政务相关支撑体系等建设项目。

电子政务项目建设应以政务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为主线,以国家统一电子政务网络为依托,以提高应用水平、发挥系统效能为重点,深化电子政务应用,推动应用系统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建设符合中国国情的电子政务体系,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发挥电子政务对加强经济调节、市场监管和改善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的作用。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项目建设单位是指中央政务部门和参与国家电子政务项目建设的地方政务部门。

项目建设单位负责提出电子政务项目的申请,组织或参与电子政务项目的设计、建设和运行维护。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项目审批部门是指国家发展改革委。

项目审批部门负责国家电子政务建设规划的编制和电子政务项目的审批,会同有关部门对电子政务项目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申报和审批管理第六条项目建设单位应依据中央和国务院的有关文件规定和国家电子政务建设规划,研究提出电子政务项目的立项申请。

第七条电子政务项目原则上包括以下审批环节: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

对总投资在3000万元以下及特殊情况的,可简化为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初步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

第八条项目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编制要求》(附件一)的规定,组织编制项目建议书,报送项目审批部门。

项目审批部门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并委托有资格的咨询机构评估后审核批复,或报国务院审批后下达批复。

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提纲

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提纲

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提纲需要根据《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2019年57号》相关的信息进行更新、修改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编制要求(提纲)第一章项目简介1、项目名称2、项目建设单位和负责人、项目责任人3、项目建议书编制依据4、项目概况5、主要结论和建议第二章项目建设单位概况1、项目建设单位与职能2、项目实施机构与职责第三章项目建设的必要性1、项目提出的背景和依据2、现有信息系统装备和信息化应用状况3、信息系统装备和应用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差距4、项目建设的意义和必要性第四章需求分析1、与政务职能相关的社会问题和政务目标分析2、业务功能、业务流程和业务量分析3、信息量分析与预测4、系统功能和性能需求分析第五章总体建设方案1、建设原则和策略2、总体目标与分期目标3、总体建设任务与分期建设内容4、总体设计方案第六章本期项目建设方案1、建设目标与主要建设内容2、标准规范建设3、信息资源规划和数据库建设4、应用支撑平台和应用系统建设5、网络系统建设6、数据处理和存储系统建设7、安全系统建设8、其它(终端、备份、运维等)系统建设9、主要软硬件选型原则和软硬件配置清单10、机房及配套工程建设第七章环保、消防、职业安全、职业卫生和节能1、环境影响和环保措施2、消防措施3、职业安全和卫生措施4、节能目标及措施第八章项目组织机构和人员1、项目领导、实施和运维机构及组织管理2、人员配置3、人员培训需求和计划第九章项目实施进度第十章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1、投资估算的有关说明2、项目总投资估算3、资金来源与落实情况4、中央对地方的资金补贴方案第十一章效益与风险分析1、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分析2、项目风险与风险对策附表:1、项目软硬件配置清单2、应用系统定制开发工作量初步核算表3、项目总投资估算表4、项目资金来源表附件:项目建议书编制依据及与项目有关的政策、技术、经济资料。

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电子政务成为了现代政府重点发展的方向之一。

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是一个涵盖信息化、网络技术、电子商务、公共管理等多方面的大型工程,旨在提高政府的行政效能、服务水平和公共管理能力。

本文将从可行性角度出发,分析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的重要性、优势、难点以及应该采取的建设措施。

一、项目重要性随着信息化的高速发展,社会经济已经进入了数字时代。

信息技术的应用已经彻底改变了我们的生活和工作方式。

在政务方面,电子政务将带来颠覆性的变化。

首先,电子政务将有利于政府与企业之间的互动。

政府可以通过电子政务平台发布政策文件、行政许可、招投标信息等,企业可以通过平台在线预约、上传所需资料、办理手续等。

这种方式不仅使政府行政流程更加透明、高效,也使企业服务获得提升和便利。

其次,电子政务将有利于政府与公民之间的互动。

公众可以通过电子政务平台,获取政府公告、办事指南、公共服务等信息,同时可以在线提交申请、查询进度等,这将有利于政府在效率和公正方面的提高。

最后,电子政务将对政府管理进行全方位的优化和升级。

通过建设和实施电子政务,政府可以整合各部门数据资源、改善工作流程,做到精简办事流程、快速处理数据、提高行政效能。

二、项目优势1. 信息共享能力强在电子政务的帮助下,政府可以从各个部门和地区集中收集和整合政府信息,通过网上办公和数据交换,在全国范围内实现政府信息的共享和发布,避免了传统手段下的人为限制。

2. 更好的数据安全性政府信息的保密对社会的安全和平稳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信息的安全性一直是政务处理的核心问题。

电子政务建设可从硬件设备、软件系统和数据管理这些方面来确保数据的安全性。

3. 提高政府服务效率电子政务可以加快事务的处理速度及质量,更加方便市民与企业,提高政府的服务满意度。

政府与市民之间的交流不再以文件的传递和审批为主,而是通过网络和各种电子商务手段进行在线交流,大大加快了办事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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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目标涉及5~10年的电子政务总体建设目标和2~3期的分 期建设目标。
根据前述需求分析,提出项目建设的总体目标,包括:政务目标、 业务目标、工程建设目标和建设规模、效益目标等。
分阶段提出政务目标、业务目标、工程建设目标和建设规模、效益 (效能)目标等,清晰界定各期目标的边界和演进的内容,并用定性和 定量(可考核、可量化的指标)相结合的方式对目标进行刻画。
说明二
可行性研究报告 应充分利用项目建议 书的相关信息对需求 分析进行更进一步的 详细阐述。
19
编制说明
第五章 总体建设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第四章)
建议书与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基本相同。
1、建设原则和策略 2、总体目标与分期目标(注重目标的可量化与可考核)
项目建设目标是考核电子政务效能实现的重要体现,也是项目信息 系统建设的重要依据。
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 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
编制要求
主讲人:徐红 二OO七年十月九日
1
讲授主要内容
编制要求适用范围 编制工作依据 编制工作基本原则 编制工作重点 编制工作要求 编制格式和提纲 编制说明
2
编制要求适用范围
适用于中央政务部门编制的国 家电子政务建设项目的项目建 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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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说明
2、业务功能、业务流程和业务量分析
业务逻辑分析是按照政务职能实现政务目标、 业务目标、作业目标的重要体现,是提出信息系统 功能、性能需求和信息量测算的重要依据。
业务逻辑分析包括业务功能、业务结构、业务 流程描述和业务量(作业量、人员劳动量、作业处 理量)的测算。
业务逻辑一般可分解为信息监测作业、行政执 法作业、内部管理作业、财政功能作业、宏观决策 作业、社会应急作业和政务公开作业等。
17
编制说明
4、系统功能和性能需求分析
系统功能和性能需求分析是信息系统支撑政务目标、业 务目标、作业目标实现的重要体现,也是系统软硬件选型和 合理配置的参考依据。
结合业务逻辑分析和信息数据量分析,分析信息系统的 功能需求和性能需求;对系统的处理能力、存储能力和传输 能力进行总量分析,提出系统能力的总量指标;结合现状和 差距,提出信息系统装备的处理、存储、传输能力的增量指 标,分析信息应用系统的功能增量。
通过文字和图表等描述政务信息系统整体框架,包括 本政务系统内部结构和与外部系统间的联系,并区分出已 建系统及功能和新增系统及功能。
21
编制说明
强化项目综合效益的提高。 一是详细比选设备和软件的性能与价格,提高装备配
置的合理性和投资效益; 二是详细分析系统对业务运行支撑能力、系统复用能
力、可持续发展能力和系统运行管理能力; 三是系统对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带动信息
化和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所产生的社会经济效益; 四是所建电子政务项目对行为规范、公共服务、决策
强化项目建设方案的先进、适用和可扩展性。要求项目建 设方案应与现状、需求、差距、投资逻辑对应,方案先进 且成熟,更重要的是适用(装备能力适度),以实现较高 的系统效能,且系统具有可扩展性和安全性,以利提高项 目的投资效益。
6
编制工作重点
强化项目对我国信息装备制造业贡献。要求以同等优先的 原则,通过招投标和政府采购方式选择国产的信息化装备 (含硬件和软件),带动我国信息装备制造业的发展。
对于省级(及以下)地方政务 部门编制的电子政务项目建议 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可参照 本要求执行。
3
编制工作依据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及中央、国务 院有关文件。
《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和 《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以及《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规划》等文件。
20
编制说明
3、总体建设任务与分期建设内容 总体建设规模、建设任务和分期建设内容是实现项目
总体建设目标和分期建设目标的具体体现。 结合项目总体目标和政务信息化现状,提出项目总体
建设规模和建设任务;结合项目分期目标和政务信息化发 展状况,提出分期工程建设内容。 4、总体设计方案
总体设计方案是项目涉及的电子政务系统整体架构 体系,包括本电子政务系统内部结构和与外部系统间的联 系,并能够区分出已建系统及功能和新增系统及功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工程建设项目 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有关土地、环保、节能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其它与电子政务项目相关的技术、经济文件,如标
准、方法与参数等。
4
编制工作基本原则
从政府部门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和改善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 能出发,注重促进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提升电子政务应用水平、带 动信息产业发展、充分发挥项目对加强和完善宏观调控等方面的作 用。
支持所产生政策的社会引导作用; 以利项目的绩
(1)项目立项的任务━━旨在结合国家和本部门电子政务现状和实际需求, 分析项目建设的必要性,确定项目建设的原则和目标,并提出项目建设 内容、方案框架、组织实施方式、投融资方案和效益评价等方面的初步 设想。
(2)项目建议书编制侧重点━━项目建设必要性、需求分析、总体建设方 案框架、主要建设内容、投资估算与资金来源、项目对行使政务职能的 贡献等内容。
并分别提出主机设备、存贮设备、网络设备及通信线路、
系统软件(含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等)、应用软件、
终端外设、安全系统等信息系统关键组成部分支撑能力的功
能需求、性能需求和量化的系统支撑能力指标(包括总量和
增量)。
18
编制说明
说明一
可行性研究报 告将第三章和第四 章合并为一章“需 求分析和项目建设 的必要性”。
对项目建设单位信息化建设现状的分析,是项目主要建 设内容建设必要性与合理性的重要参考,是对已有资源综合 利用和确定项目新增资源配置的参考基础。
详细描述项目建设单位现有网络系统、数据资源开发利
用、数据处理与存储系统、应用系统、安全系统、运维系统
等装备状况、系统能力、业务应用水平和普及状况,列出现
有的主要软硬件设备清单。
10
编制说明
第一章 项目概述
项目概述。简述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含共建单 位)及负责人和责任人、报告编制单位、编制依 据、建设背景、建设目标、建设规模、建设内容 (任务)、建设周期、投资估算、资金来源、效 能指标等主要情况,为后续对项目建设内容的分 析奠定基础和预设前提。
变化内容。对于可行性研究报告,要根据项目前 期工作的进展情况、前期审查研究情况,简述对 于项目建议书批复所调整变化的内容。
11
编制说明
第二章 项目建设单位概况
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对项目建设单位的描述基 本相同
项目建设单位的描述应包括:
项目申报单位
项目共建单位
项目实施单位
项目建设单位的基本情况是项目建设的重要依托,对项 目建设单位基本情况的阐述和分析,表现出项目承建单 位的建设资格和能力。
简述项目申报单位、共建单位、实施单位的性质、主要
咨询评估
审核批准
8
编制工作要求
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
(1)项目可行性研究的任务━━旨在通过对实施条件和项目 实际需求的进一步分析,提出项目建设的原则、目标、内容、 方案、组织实施方式、投融资方案和效益评价。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侧重点━━需求分析、建设方 案、建设投资的细化、各项建设条件的落实、项目的效益和 风险分析等内容。可行性研究报告是项目建议书的深化。
从提高项目投资效益、规避投资风险的角度出发,注重电子政务项 目现状及需求分析、建设目标、建设方案、投资规模、资金落实、 运行管理、绩效评价的分析论证,力求项目建设方案的合理、适用 与可行,以发挥电子政务系统效能,推动系统的互联互通、信息共 享和业务协同。
从以人为本的角度出发,注重项目实现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维护 不同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能力和效果。
职能(职责)、组织机构、人员(技术力量)情况、相
关工作和承担项目的主要建设责任等内容。
12
编制说明
第三章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本章是立项阶段的重要内容。
1、项目提出的背景和依据
简述有关政策法规、体制改革、社会环境以及政务职能、 业务管理、技术手段等方面对项目建设的有关需求。
2、现有信息系统装备和信息化应用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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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说明
第四章 需求分析
本章是立项阶段的重要内容。需求分析不仅是项目 建设必要性的重要体现,而且是项目信息系统建设的重要 依据。
政务目标分析 业务逻辑分析 信息量分析 系统能力分析
1、与政务职能相关的社会问题和政务目标分析
在需求分析中,应按照项目建设单位政务职能,明确 提出项目建设所要解决和改善的社会问题,分析产生这些 社会问题的根源,提出解决项目所涉及社会问题的政务目 标、实现政务目标的相关业务目标、实现业务目标的相关 作业目标、实现关键作业目标的信息化目标(手段)。
(3)项目建议书编制要求━━项目建设单位主要依据中央和国务院的有关 文件精神、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规划,并参考项目需求分析报告、项 目审批部门组织专家对需求分析报告提出的评议意见,按照本文件的要 求,本着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开展项目建议书编制工作。
(4)项目建议书报送和审批流程━━
项目建议书
审批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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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说明
3、现有信息系统装备和信息化应用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差距 结合项目需求分析,描述现有的信息系统装备和信息
化应用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差距。 注意:需求、现状、差距和建设内容应尽可能逻辑对应。 4、项目建设的意义和必要性
结合需求和现状,以及要实现的政务目标、业务目 标和信息化系统建设目标,从电子政务项目在加强国家宏 观调控、市场监管、改善社会管理、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等方面简述项目建设的意义。从行使政 务职责的角度、从满足业务需求的角度论述各项建设内容 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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