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领失业补助金的通知(2020)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20.07.06•【字号】•【施行日期】2020.07.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失业保险正文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各市人民政府: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决策部署,更好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的重要举措,对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确保失业保险参保人员待遇应发尽发、应保尽保具有重要意义。
为扎实做好失业保险扩围工作,经省政府同意,现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40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做好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的有效衔接(一)关于阶段性实施失业补助金政策。
各地不得随意缩小受益人员范围,要本着“广覆盖、保基本、兜底线”的原则,根据基金结余情况、参保缴费年限等科学测算、合理确定失业补助金标准。
对于本通知下发前已按照《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就业工作的通知》(辽人社明电〔2020〕26号)和《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发放失业补助金相关问题的通知》(辽人社函〔2020〕17号)(以下简称辽人社函〔2020〕17号)领取失业补助金的参保失业人员,各统筹地区要做好政策衔接。
1.领取失业补助金不核减参保缴费年限,按照辽人社函〔2020〕17号已核减的参保缴费年限应予以恢复。
2.领金期限。
失业补助金领金期限统一为6个月,自申领当月或次月起按月发放,根据申领时间,实际发放时间最长可至2021年6月。
本通知下发之日前已按照辽人社函〔2020〕17号申领失业补助金的人员,此前核定可领取失业补助金月数不足6个月的,应延长至6个月;超过6个月的,按6个月执行。
河北省失业补助金网上申领操作指南
河北省失业补助金网上申领操作指南
为落实阶段性实施失业补助金政策,按照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实施方案》的规定,2020年3月至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
补助金标准为:参保缴费不满1年的,失业补助金标准按参保市城市低保标准执行;参保缴费满1年及以上的,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失业保险金标准、失业保险基金结余和城市低保标准等情况确定。
失业补助金只能申领享受一次。
为方便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享受补贴政策,在疫情防控期间减少人员聚集实行不见面服务,失业补助金采取网上申领,补贴资金发放到申领人社保卡银行账户。
失业人员使用手机随时随地可申领失业补助金。
手机APP申领操作流程如下:(附图片)
领取失业补助金的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参加职工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领取职工养老保险金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被判刑收监执行、死亡的,本人或亲属应主动申报停止领取失业补助金。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
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
天津市人社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补贴项目监管办法(试行)》的通知
天津市人社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补贴项目监管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20.03.18•【字号】津人社办发〔2020〕48号•【施行日期】2020.04.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失业保险正文市人社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补贴项目监管办法(试行)》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0〕48号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局机关各处室、市局所属各单位:现将《天津市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补贴项目监管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0年3月18日天津市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补贴项目监管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补贴项目管理,促进就业、失业和职业技能培训政策落实,确保资金安全,提高使用效益,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监管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98号)及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补贴项目,是指市人社局会同市财政局设立,专门用于促进就业创业、失业救助、提升职业技能的各类补贴项目(以下简称补贴项目)。
对通过一般公共财政预算安排的人社领域其他专项资金补贴项目的监管,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补贴项目监管遵循预防为先、效果为主、全程监管、客观公正的原则,坚持谁主管谁监管、谁经办谁负责,确保补贴项目经办和资金使用得到有效监督管理。
第四条市、区人社局和受委托实施补贴项目审核、资金拨付的部门应当严格执行相关法规政策规定,规范受理、审核、审批、支付流程,统一补贴项目审核要件、标准、要求,加强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核实。
对资金使用要全过程记录,实现受理、审核、审批、拨付、监管全过程留痕可溯。
加强相关工作人员政策、业务、财务、风险防控等培训,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业保险保障扩围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业保险保障扩围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20.07.08•【字号】•【施行日期】2020.07.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业保险保障扩围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雄安新区管委会公共服务局:为不折不扣推动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各项政策落地落实,根据人社部办公厅《关于抓紧推进失业保险保障扩围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明〔2020〕33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应对疫情影响、保障基本民生的一项重要决策部署,也是兜牢民生底线、更好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的有效手段,更是关键时期赋予人社部门的政治责任和职责使命。
各级人社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清这项政策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去。
要把落实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作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重要抓手,作为当前最紧迫的政治任务,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明确目标任务、倒排时间工期、压实工作责任。
?多措并举,抓紧贯彻落实。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在接到《河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实施方案的通知》(冀人社发〔2020〕18号)后的3个工作日内,会同财政部门下发文件,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会议安排部署,抓紧推进政策落地见效。
要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微博等渠道,做好政策宣传和问题解答,让失业人员知晓政策和办理途径。
有条件的市、县(市、区)可采取“点对点”短信告知等方式,精准推送政策信息。
要加强对经办人员和12333咨询人员业务培训,做好政策咨询和问题解答,统一答复口径,切忌生硬回答“不知道”、“没政策”。
2020年上海市失业保险金支付标准调整方案
2020年上海市失业保险金支付标准调整方案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
据悉,从4月1日起,上海月最低工资标准从1820元增至202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17元增至18元;失业保险金1-12个月每档标准增190元;2020医保年度职工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从36万元提到39万元。
就业补助、工伤保险标准都做了相应提高,其目的为更好地保障低收入劳动者及其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
关于调整上海市失业保险金支付标准的通知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切实提高失业人员的生活保障水平,根据《社会保险法》以及《上海市失业保险办法》(沪府发〔1999〕7号)的相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提高本市失业保险金支付标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对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按下列标准计发失业保险金:二、上述失业保险金支付标准自2020年4月1日开始执行,有效期为2年。
用人单位应在与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办理社保停保手续,申报资料。
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书面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档案等资料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管理其失业保险的经办机构备案。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3月30日【相关阅读:上海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及流程】【受理机构】:户籍所在区职业介绍所【咨询电话】:021-12333上海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如下在平整的足球场上进行,测试区域长30米,宽10米,起点线至第一标志物的距离为5米,各标志间距5米,共设5个标志物,标志物两侧边线各5米;测试用球为4号橡胶或皮质足球。
1、具有上海市城镇常住户口;2、法定劳动年龄内非自愿辞职;3、本次就业前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4、已办理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
申领上海失业金所需资料:1、劳动手册;2、失业保险登记表;3、失业保险金申领表;4、身份证;5、实名制银行结算户存折。
深圳申请失业补助金流程
深圳申请失业补助金流程一、深圳市户籍失业员工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1、在法定劳动年龄之内具有劳动能力并且失业;2、在深圳市连续工作一年以上;3、失业后按规定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意向;4、原工作单位按规定缴纳了失业保险费。
B.深圳失业救济金领取享受待遇1、失业救济金;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的生活困难补助金;3、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享受住院医疗保险和社区健康医疗中心的门诊待遇。
C.深圳失业救济金领取需提供材料1、填写《深圳市失业救济金申领审核表》;2、深圳市失业员工证复印件(验原件);3、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验原件);4、本市工、农、中、建四家国有商业银行中任一家银行个人活期储蓄存折(户名、帐号页)复印件(验原件)。
D.深圳失业救济金领取程序1、失业员工在失业登记部门办理失业登记后60日内,到深圳市社保机构失业保险部门办理申领手续(可就近到市局失业处或各分局失业科办理);深圳社保局、各区社保站地址电话2、申领的失业员工提供上述所需材料,经核准符合领取条件的,发给《深圳市失业员工失业保险待遇计发决定书》;不符合领取条件的,发给《深圳市失业员工审领失业保险不予受理决定书》;3、社保机构基金偿付部门复核并通过银行于次月15日前支付失业保险待遇。
E.深圳失业救济金计发标准(1)失业救济金的月发放标准为上年度市政府公布的最低月工资的80%;(2)失业救济金申领,失业员工必须在本市由单位连续缴交保险一年以上。
发放期限按失业员工失业前单位缴交保险每满6个月计发1个月,最高不超过24个月;(3)失业员工重新就业满一年后再次失业的,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时间按其重新就业后的保险缴交年限计算;(4)领取失业救济金期满时,距法定退休年龄(男职工60岁,女职工50岁)不足2年的失业员工,可申请延长失业救济金发放期限至退休时止。
F.深圳失业救济金停发情形失业员工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发其失业保险待遇。
领取失业保险金通知范文
领取失业保险金通知范文
尊敬的失业保险金申请人:
您好!经过核实和审批,您的失业保险金申请已经通过,现通知您领取相关补助金。
以下是详细信息:
1. 申请人信息:
姓名:[申请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申请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申请人联系电话]
2. 补助金额:
根据您的申请资料以及相关政策规定,您可获得的失业保险金补助金额为人民币[金额]元。
3. 领取方式:
您可以选择以下任意一种方式领取失业保险金补助:
a. 银行转账:请提供您的银行账户信息,我们将会在[日期]将补助金转入您的指定账户。
b. 领取办公室:请您于[日期]至[地点]领取补助金,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进行核对。
4. 注意事项:
a. 请您持身份证原件前往领取补助金,代领人员需提供代领者身份证原件及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b. 如选择银行转账,请务必提供准确无误的银行账户信息,避免延迟或退回资金。
c. 您将享受失业保险金的补助期为[天数]天,请在补助期限内领取相关补助金。
d. 若有任何问题或疑问,请联系我们的失业保险金咨询热线:[电话号码],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最后,感谢您对我们失业保险金制度的信任与支持。
希望这笔补助金能够帮助到您,渡过这段失业期,重新实现就业目标。
祝您生活愉快,再次感谢!
此致,
[您的单位名称]
[日期]。
失业保险金及失业补助金申领指南
失业保险金及失业补助金申领指南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有关文件精神,明确我市失业人员相关保障待遇的申领办法,转发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明确了我市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实施意见,具体申领指南:失业保险金申领对象参保失业人员申领条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申领材料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待遇标准市区1368.5元和1449元;两县分别为1258元和1332元。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同时享受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价格临时补贴等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申领方式1、网上办理:①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办理:略②本溪市网络申报地址:略2、现场办理:申领人携带社会保障卡复印件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经办机构联系方式附后)。
大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对象领金期满大龄失业人员发放条件2019年12月起,当期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 1 年的失业人员,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
待遇标准1258元/月,领金期间同时享受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价格临时补贴等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发放方式无需个人申领,对符合条件人员继续发放。
超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申领对象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尚未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失业人员。
申领条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1、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申领材料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待遇标准市区1368.5元和1449元;两县分别为1258元和1332元。
领金期间同时享受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价格临时补贴等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申领方式1、网上办理:①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办理:略②本溪市网络申报地址:略2、现场办理:申领人携带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至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经办机构联系方式附后)。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2024年修订)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2024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日期】2024.06.14•【文号】•【施行日期】2024.06.14•【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失业保险正文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2000年10月26日劳动保障部令第8号公布根据2018年12月14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19年12月9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订根据2024年6月14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三次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失业人员及时获得失业保险金及其他失业保险待遇,根据《失业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参加失业保险的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以及按照省级人民政府规定参加失业保险的其他单位人员失业后(以下统称失业人员),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适用本办法;按照规定应参加而尚未参加失业保险的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设立的经办失业保险业务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按照本办法规定受理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申请,审核确认领取资格,核定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期限及标准,负责发放失业保险金并提供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第二章失业保险金申领第四条失业人员符合《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指下列人员:(一)终止劳动合同的;(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三)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三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五)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第五条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应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受理其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备案,并按要求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等有关材料。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阶段性失业补助金申领发放工作的通知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阶段性失业补助金申领发放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20.07.09•【字号】深人社规〔2020〕9号•【施行日期】2020.07.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失业保险正文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阶段性失业补助金申领发放工作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20〕8号)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粤人社发〔2020〕117号)精神,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覆盖范围,确保失业人员待遇应发尽发、应保尽保,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领条件2020年3月至12月,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补助金:(一)在我市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二)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包括在我市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
二、补贴标准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按月领取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对参加失业保险缴费1年(含)以上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990元/月;对参加失业保险缴费不足1年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297元/月。
2020年3月至6月期间,对领取失业补助金人员发放价格临时补贴,补贴标准在原标准基础上提高1倍。
在核发失业补助金时,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其参保缴费时间按1年以上处理。
计发失业补助金,不核减参保缴费年限,重新就业并参保的失业人员,缴费时间累计计算。
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求职补贴、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等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三、停发条件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重新缴纳失业保险费、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以及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应停发失业补助金。
青岛领取失业补助金的流程
青岛领取失业补助金的流程
一、领取条件
1、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后仍处于失业状态的失业人员。
2、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
二、补助标准
1、缴纳失业保险费5年及以上的,补助标准为400元/月。
2、缴纳失业保险费1年(含)至5年的,补助标准为200元/月。
3、缴纳失业保险费不足1年及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的,补助标准为100元/月。
三、领取流程
1、用人单位应为职工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填写《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人员登记表》,并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15日内持上述两表格和职工个人档案,到单位所在地区(市)就业服务中心为职工办理解聘备案、移交个人档案并申请核定本次享受失业保险金的资格和期限,领取《失业登记通知单》并转交劳动者。
2、个人持《失业登记通知单》、户口簿和2寸照片一张,到户籍所在地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申办失业登记,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
3、个人可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有效居住证明,到常住地所在的街道(镇)人力资源保障服务中心提出申请登记。
对符合条件的,纳入常住地管理并将相关信息录入公共就业一体化系统,本人可在常住地的街道(镇)或社区(村)服务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申领失业补助金条件及办事指南
申领失业补助金条件及办事指南一、哪些人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都有哪些待遇答: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及其部委近期出台的一系列新政策、新举措,失业保险保障范围进一步扩展到所有城乡参保失业人员。
1. 前提条件:《社会保险法》和《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对参保缴费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
2. 适用人群:共有3类失业人员。
一是职工与用人单位合同到期未续签、正常解除合同、(人社部发〔2020〕被辞退、被开除等情形的失业人员;二是根据近期国家人社部、财政部《通知》40号),自2019年12月起,对领取失业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人员,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至法定退休年龄,最长不超过12个月;三是根据人社部2020年3 月下发的人社厅发〔2020〕24号和省人社厅《关于推进“畅通领、安全办”提升失业保险服务质效的通知》(鲁人社函〔2020〕10号)规定,以前失业因超过60日申领时限未能领取失业金,且目前仍未就业的人员。
3. 享有待遇:失业人员有5项待遇。
一是失业保险金;二是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三是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待遇;四是“价格临时补贴”的政策。
且在2020年3月至6月,价格临时补贴标准提高1倍发放。
二、超过60日申领期限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有何规定答:根据政策规定,以前失业因超过60日申领时限未能领取失业金,且目前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申领失业金可线上提交申请;也可到户籍地或常住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按申领时失业金标准发放。
发放时限,按其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核定。
三、失业保险金领取时限是多少答:根据山东省《失业保险规定》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时间,按其累计缴费时间核算。
满1年不满5年的,领金期限最长为12个月;满5年不满10年的,领金期限最长为18个月;满10年以上的,领金期限最长为24个月。
四、失业保险金标准是多少答: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失业保险金标准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挂钩,随最低工作标准调整而调整。
社会保险模拟习题+参考答案
社会保险模拟习题+参考答案一、单选题(共60题,每题1分,共60分)1、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 )等工作。
① 社会保险登记② 个人权益记录③ 社会保险待遇支付A、①②B、①③C、②③D、①②③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条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
命题单位:社保中心2、《关于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77号)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应按规定参加失业前( )的职工医保,由(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办理职工医保参保缴费手续。
A、参保地;参保地B、户籍地;户籍地C、户籍地;参保地D、常住地;常住地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关于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77号)中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应按规定参加失业前失业保险参保地的职工医保,由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办理职工医保参保缴费手续。
命题单位:失业保险司3、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由(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集中保存。
A、县级B、市级C、省级D、县级以上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规定 (试行)》第四条规定,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由县级以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集中保存。
命题单位:社保中心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的通知》规定,职业年金基金应当委托具有资格的( )作为投资管理人,负责职业年金基金的投资运营。
A、商业银行B、保险公司C、投资运营机构D、券商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的通知》中第十二条规定,职业年金基金应当委托具有资格的投资运营机构作为投资管理人,负责职业年金基金的投资运营;应当选择具有资格的商业银行作为托管人,负责托管职业年金基金。
命题单位:养老保险司5、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由( )构成。
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2023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一、申领失业保险金的三个前提条件缺一不可1、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缴费失业保险金超过一年以上。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符合以上条件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
二、申领步骤1、社保减员后持本人身份证到所在户籍社区居委会进行失业登记,填一下个人信息,签字按手印确保信息真实。
2、持身份证社保卡到离职公司所在地(区、县)政务大厅或公共就业服务中心进行申领失业金办理。
需要提供一张自己的银行卡,使用社保卡更方便,因为社保卡也具有借记卡功能。
三、失业保险金的领取金额和期限1、失业保险金标准应当低于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高于本市当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通常参考值计算公式为当地最低工资的70%。
2、领取期限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
其中,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的,可领取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累计缴费时间每增加1年,增加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从第5年开始,累计缴费时间每增加1年,增加1个月的失业保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及其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24个月。
三、注意事项1、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不需要缴纳医疗保险。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享受由失业保险基金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大额医疗保险费政策,个人不需缴费,也不需您到人社部门办理任何手续。
如果个人交医保就会冲突申请不到就业保险金。
2、自己可以参保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也就是说五险只交一险,不冲突。
3、个人原因离职没法申请失业保险金的可以考虑申请失业补助金。
4、申领失业金可以在线办理,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或掌上12333APP,或所有可申领电子社保卡的APP、小程序、公众号等平台线上领取,具体开设的线上申领渠道请以参保地实际开设情况为准。
自愿离职的还能给补偿金吗劳动者自己辞职不能领到补偿金。
宝鸡市陈仓区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一次性生活补助和临时生活补助申领办事指南(2020)
宝鸡市陈仓区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一次性生活补助和临时生活补助申领办事指南(2020)一、申领条件(一)失业保险金:对参保缴费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及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
自2019年12月起,延长大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可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至法定退休年龄。
(二)失业补助金:2020年1月至12月,符合下列规定的参保失业人员,经本人申请,可申领6个月失业补助金,标准按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执行。
1、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以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为标准确定)的失业人员;2、参保缴费不满一年或参保缴费满一年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3、对2020年1月至陕人社发〔2020〕22号文件下发前符合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但因重新就业等原因构成停领情形的失业人员,其未就业期间的部分可一次性补发。
(三)一次性生活补助:对《失业保险条例》规定的参保单位招用、个人不缴费且连续工作满1年的失业农民工,及时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
(四)临时生活补助:2020年5月至12月,对2019年1月1日之后参保不足1年目前仍处于失业状态的农民工,参照参保地城市低保标准,发放2个月的临时生活补助。
二、申领流程(一)线下申领流程:符合申领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一次性生活补助和临时生活补助条件人员,携带社保卡到经办机构窗口现场即时办理。
(二)线上申领流程:1、符合申领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一次性生活补助和临时生活补助条件人员,关注微信公众号“宝鸡人社12333”,点击“我要服务”--“失业保险服务”--“失业待遇申领登记”,仔细阅读失业待遇告知书后,点击“确定”,填写个人信息,点击“确认”,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
2、符合申领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一次性生活补助和临时生活补助条件人员,访问宝鸡市人社局官网(略),点击“社保公共服务平台--失业网上大厅--个人失业保险业务办理--失业金申领登记--网上办理”,点击“马上注册”,注册会员后登录,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
西藏失业补助金业务流程
西藏失业补助金业务流程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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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后如何领取失业补助金
离职后如何领取失业补助金失业保险是为了保障失业者的基本生活所设立的一项制度,对于离职后的人们来说,领取失业补助金是一种应有的权益。
然而,在领取失业补助金之前,离职者需要了解一些相关规定和步骤。
以下是关于离职后如何领取失业补助金的一些建议和指导。
一、了解失业保险制度在离职之前,离职者需要了解所在地区的失业保险制度,并了解自己是否符合领取失业补助金的条件。
一般来说,符合以下条件的离职者才有资格领取失业补助金:1. 有正式的劳动合同,并在单位工作满一定的时间。
2. 出于非本人原因而解雇或遭受到辞退。
3. 具备劳动能力,愿意并有主动找工作的意愿。
二、提供相关材料离职者需要准备好相关的材料来申请领取失业补助金。
一般来说,需要提供以下材料:1. 劳动合同和解雇通知书:劳动合同是离职者与雇主之间的法律约定,而解雇通知书是雇主对离职者解雇的书面通知。
2. 雇主出具的离职证明:离职证明是用来证明离职者在单位的工作时间和离职原因的文件。
3. 个人身份证明:需要提供有效的个人身份证明,比如身份证、户口薄等。
4. 社会保险证明:需要提供社会保险证明,证明离职者在就业期间按时缴纳过社会保险。
5. 其他证明材料:根据当地的具体要求,离职者可能需要提供其他的证明材料,比如失业登记证明等。
三、办理失业登记离职者需要前往当地就业服务中心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失业登记手续。
一般来说,需要填写相关的表格,并提供上述的相关材料。
办理登记时,离职者需要提供详细的个人信息和就业历史,以便工作人员审核。
四、等待审核和领取在办理完失业登记后,离职者需要等待相关部门的审核。
通常情况下,审核时间为1个月左右。
审核通过后,离职者可以前往指定的领取点领取失业补助金。
补助金的发放金额和期限根据当地的具体规定而定。
五、积极寻找新的就业机会领取失业补助金不意味着离职者可以无所事事,相反,离职者应该积极地寻找新的就业机会。
在领取失业补助金的同时,可以参加当地提供的就业培训和职业介绍活动,提高自己的竞争力。
失业补助金文件
失业补助金文件各位参保人: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失业补助金的申领受理期限延长至XX年XX月XX日,过期将不再受理,请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及时申领。
一、申领范围对XX年1-12月失业停保且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或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人员,延长失业补助金政策实施期限至XX年XX月XX日,参保人可在本月底前正常申领失业补助金。
二、发放标准(一)在XXX市累计参加失业保险缴费1年(含)以上的,失业补助金标准按XXX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的50%发放。
其中,待遇所属期属于XX年XX月之前的按XX元/月发放,12月之后(含12月)的按XX元/月发放。
(二)在XX市累计参加失业保险缴费不满1年的,按XX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的XX%发放。
其中,待遇所属期属于XX年XX月之前的按XX元/月发放,12月之后(含12月)的按XXX元/月发放。
三、申领途径(一)登录XX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全国统一入口、XX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https://XXXX)、XX人社APP,以及微信小程序“XXXXX”申领。
(二)若选择线下办理,可凭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到参保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服务窗口申领。
四、温馨提醒(一)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每人只能申领一次失业补助金;(二)失业补助金申领受理期限延长至XX年XX月XX日,逾期将不受理,请符合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抓紧时间申领。
(三)失业补助金申领受理期限延长至XX年XX月XX日,但是对于失业补助金的申领条件没有改变,依然是是XX年1-12月失业停保或领金期满人员,因此XX年新增失业人员或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人员不符合申领条件。
XX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20XX年XX月XX日。
失业补助金申请如何办理
失业补助⾦申请如何办理
办事项⽬
办理失业补助⾦申请
办理机构
失业⼈员户籍所在地的街道、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失业保险申领窗⼝。
办事依据
《上海市失业保险办法》[沪府发(1999)7号]和《关于印发<上海市失业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沪劳保就发(1999)17号]。
申办条件
不具备领取失业保险⾦条件,但有下列情形之⼀的失业⼈员:
1.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因⾮本⼈意愿中断就业,按规定办妥失业登记,在职期间缴纳失业保险费不满⼀年,⽣活确有困难(⼀般指患严重疾病)的;
2.领取失业保险⾦期满,因患严重疾病⽽短时间难以就业,或因其他原因造成⽣活的特殊困难的;
3.已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单位招⽤的本市农民合同制⼯⼈,连续⼯作满⼀年,解除劳动关系后⽆劳动收⼊,⽣活有特殊困难的。
申请材料
1.劳动⼿册;
2.户⼝簿;
3.退⼯证明;
4.《失业⼈员特殊困难申请表》;
5.本⼈书⾯申请;
6.⾝份证;
7.实名制银⾏结算户存折。
办事程序
本⼈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办理失业补助⾦申领⼿续,审核通过的,失业⼈员凭银⾏存折,在规定⽇期(⼀般为每⽉15⽇左右)直接到银⾏领取失业补助⾦。
审核未通过的,⼯作⼈员告知不能领取的原因。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武汉市失业保险管理办公室关于手机支付宝申领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的通知
武汉市失业保险管理办公室关于手机支付宝申领失业
保险金、失业补助金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武汉市失业保险管理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0.08.03
•【字号】
•【施行日期】2020.08.0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失业保险
正文
武汉市失业保险管理办公室关于手机支付宝申领失业保险
金、失业补助金的通知
因机构系统维护,请通过“手机支付宝”申领失业保险金或失业补助金的失业人员按以下路径操作:
支付宝首页搜索栏搜索“武汉人社”,点击进入“武汉人社”小程序,在“其他业务”栏中选择“失业保险金申领”或“失业补助金申领”模块并按要求录入相关信息即可完成申领手续。
武汉市失业保险管理办公室
2020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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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领失业补助金的通知(2020)
面对今年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根据人社部、财政部《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40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区人社局就业部门积极落实失业补助金政策,确保“应补尽补、应保尽保”。
现就如何申领失业补助金通知如下:
一、申领失业补助金时间
2020年7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二、申领失业补助金条件
(一)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一直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二)参保缴费不满一年的失业人员;
(三)参保缴费满一年因个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
三、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
根据省人社厅的提示要求,失业补助金的发放标准要在原来初定的基础上做出调整,使之更加公平合理,具体标准以第一批发放为准。
四、申领失业补助金流程
符合条件的职工可自行到西湖管理区人社局就业医保服务大厅(进门左边1、2号窗口)进行现场申报。
(一)按要求提交资料。
准确无误按要求填写申报表,特别是银行行号必须具体到开户行网点。
同时,准备好身份证和社保卡原件,工作人员需要复核并复印。
(二)交表签字离场。
申领人员将填好的表交到工作人员手里,并在《申领失业补助金提交资料签字表》上签字,工作人员会将签字表上的序号编入对应的《失业补助金申领登记表》的右上角,这时申领人员可以离场。
(三)审核回复意见。
工作人员对填写了《失业补助金申领登记表》的申领人员是否符合申领条件进一步核实,一个月内通过电话的方式向申领人告知其是否符合申领条件及其原因。
对于明显不符合条件的申领人员,由就业处工作人员当场向其解释清楚。
(四)按月发放资金。
符合申领失业补助金条件的人员,将从填写《失业补助金申领登记表》的时间的月份发放(每月15日前为当月,15日后为次月),最多可领取6个月。
当出现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死亡、应征服兵役、移民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等情况的,停发失业补助金。
西湖管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28日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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