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排污企业环保整顿工作方案
2024年环保行动打击违法方案
2024年环保行动打击违法方案____年环保行动打击违法方案为了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管和执法力度,____年环保行动将打击违法行为作为重点任务之一。
本方案旨在通过建立更加严格的法律法规体系、加强执法力量和提高公众意识,全面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和打击力度,以维护生态环境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一、建立更加严格的法律法规体系1.修订完善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加大对环境破坏行为的打击,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违法行为,将从严追究责任,并且提高罚款金额和刑事责任。
2.建立健全环境监管机制,明确各级政府环保职责。
强化环保部门的执法职责,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协作,形成合力打击违法行为。
3.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和环保意识。
通过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公众自觉遵守环保法规,共同参与环境保护工作。
二、加强执法力量1.增加环保执法人员数量,提高执法效果。
加大对环保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他们的专业素质和能力水平。
2.完善执法手段和技术设备,增强执法力量。
采用现代科技手段,如无人机、卫星遥感等,实现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实时监控和追踪。
三、加强对污染源的监管1.加大对排污企业的监管力度。
加强对污染源的排查和核实工作,确保污染企业合规排放。
2.建立污染企业黑名单制度,对多次违规排污的企业加大处罚力度,限制其生产经营活动。
3.加强对重点污染行业的监管,提高行业准入门槛,推动行业清洁生产。
四、加强对自然资源的保护1.建立自然保护区和生态保护红线制度,严禁对生态敏感区域的开发和破坏。
2.加强对非法采矿和非法捕捞行为的打击,严厉打击破坏自然资源的违法行为。
3.加强对野生动物贸易的打击,加大对非法野生动物交易的力度,严惩相关犯罪行为。
五、加强环境监测和数据分析1.完善环境监测体系,提高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加强对空气、水质、土壤等环境指标的监测,对异常情况及时发现和处理。
2.加强环境数据的分析和利用,建立数据共享和交流机制。
“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一、背景分析散乱污企业指的是那些不具备环保手续、违法违规排污,造成环境污染的企业。
这些企业的存在不仅严重危害了人们的生活环境和健康,也与国家的生态文明建设背道而驰。
为了全面建设美丽中国,实施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势在必行。
二、目标和任务1.目标:通过清理整治散乱污企业,促进环境质量的提升,保障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权益。
2.任务:(1)建立健全整治机制:成立专门组织,负责协调各级政府、环保部门和相关企业共同参与行动,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确保行动的顺利进行。
(2)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散乱污企业的执法力度,对违法行为及时立案并进行处理,并公开曝光典型案例,形成震慑效果。
(3)排查散乱污企业:组织力量对各地的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健全散乱污企业信息库,对排查出的散乱污企业进行登记备案。
(4)对散乱污企业进行整治:对排查出的散乱污企业进行分类整治,根据情况采取不同的整治措施,包括责令停产整顿、限期改造、关闭取缔等,确保企业达到环保要求。
(5)推动转型升级:通过政策引导和资金支持,促进散乱污企业的转型升级,推动其走向绿色发展之路。
三、具体措施1.建立健全机制(1)成立专门组织:成立由环保部门、政府相关部门和企业代表组成的专门行动组织,负责统筹规划、协调推进、评估总结等工作。
(2)制定相关政策和法规:依法制定相关政策和法规,明确散乱污企业整治的目标、方针和措施,确保行动的顺利进行。
2.打击违法违规行为(1)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对散乱污企业的执法力度,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公开曝光典型案例:定期公开曝光一批违法违规的散乱污企业案例,加大舆论的监督力度,形成震慑效果。
3.排查散乱污企业(1)组织力量进行排查:组织环保部门和相关调查人员对各地的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对未按照要求取得环保手续的企业进行登记备案。
(2)建立信息库:建立健全散乱污企业信息库,包括企业基本信息、违法违规情况等,以便随时掌握企业的情况和进展。
关于开展小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
关于开展小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全面取缔整治不符合当地产业布局规划和不在工业聚集区的“散乱”企业。
严厉打击无证无照、证照不全、违法建设、违规经营的“散乱”企业经营行为。
下面是语文迷小编整理的关于开展小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关于开展小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1】为贯彻落实《郑州市XX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和《郑州市XX年度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坚决打赢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我镇大气、水环境质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根据《新密市整治小散乱污企业实施方案》(新密防领办〔XX〕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按照全面排查、分类整治、依法依规、限期到位的要求,全面整治“小散乱污”、“八小”企业,充分发挥环境监管网格力量,突出城市郊区、城乡结合部、饮用水源地、生态水系河道附近等重点区域,打击环境违法,消除环境隐患。
二、整治内容(一)小散乱污企业不符合产业政策、当地产业布局规划,污染物排放不达标,以及土地、环保、工商质监等手续不全的。
重点是有色熔炼加工、橡胶生产、制革、化工、陶瓷烧制、铸造、丝网加工、轧钢、耐火材料、碳素生产、石灰窑、砖瓦窑、废塑料加工、小汽修、露天喷漆,以及涉及涂料、油墨、胶粘剂、有机溶剂等使用的印刷、家具等小型制造加工企业,使用燃煤小锅炉的小洗浴、小服装加工企业。
(二)“八小”企业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制革、印染、造纸、炼焦、塑料加工、电镀、染料、农药等“八小”企业,以及提供集中式干洗、水洗服务的企业。
三、整治步骤和措施整治时间:XX年2月至8月。
第一阶段:全面排查阶段(2月3日至2月28日)各网格、各村、各有关单位充分发挥环境监管网格作用,对整治范围内的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分类登记造册,建立清单台账,各二、三级网格长是本网格的责任人。
第二阶段:综合整治阶段(3月1日至7月31日)1.对发现的整治范围内的企业进行分类整治。
2024年污水排放整治工作方案
2024年污水排放整治工作方案
一、根据环保部门的统一部署,全面加强对各类污水排放的监管和治理工作。
在污水排放整治工作中,首先要做到精准监测,并及时掌握污水排放量、污染物浓度等关键数据,以确保监管工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同时,要积极开展污水排放源头治理工作,推动企业进行设备更新、污水处理技术改进等措施,降低污水排放的浓度和量。
二、加大对污水排放违规行为的惩罚力度,确保污水排放行为受到及时的惩处。
对于发现的违规排放行为,需要依法依规对其进行处罚,并严格执行相关环境保护法规,以有效遏制污水排放的违法行为。
同时,要完善污水排放监管体制,加强对执法机构和人员的培训和监督,确保污水排放监管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
三、加强对污水排放治理技术研究和推广应用的支持,提高污水处理设施的技术水平和处理效率。
借助科技创新,推动新型污水处理技术的研发和应用,提高污水处理设施的效率和质量,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同时,要积极开展对污水处理技术的宣传推广工作,引导企业和居民使用环保型污水处理设施,提高污水处理的普及程度和效果。
四、加强对污水排放整治工作的考核和评估,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体系,激励相关部门和单位积极履行监管和治理责任。
通过开展污水排放整治工作的考核评估,可以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提高治理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推动污水排放整治工作不断向好的方向发展。
环保散乱污企业实施方案
环保散乱污企业实施方案
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快,环境污染问题日益凸显,其中环保散
乱污企业成为重要的环境治理对象。
为了有效治理这一问题,我们
提出以下环保散乱污企业实施方案。
首先,加强监管力度。
政府部门应当加大对环保散乱污企业的
监管力度,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环保散乱污企业的日常
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进行严厉处罚,形成严密的监管网,确保企
业严格遵守环保法规。
其次,推动技术升级。
环保散乱污企业往往因为技术设备陈旧,无法有效控制排放,因此政府应当引导企业进行技术升级,推广环
保技术装备,提高企业的环保治理水平,降低排放污染物的数量和
浓度。
另外,加强宣传教育。
政府部门应当加强对环保散乱污企业的
宣传教育工作,引导企业树立环保意识,推动企业主动履行社会责任,加强环保投入,积极参与环保活动,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形成
全社会共同关注环保的良好氛围。
此外,建立激励机制。
政府可以通过税收优惠、财政补贴等方式,对环保散乱污企业进行激励,鼓励企业主动投入环保治理,推动企业自觉履行环保责任,形成积极向上的环保氛围。
最后,加强协同治理。
环保工作需要各方共同参与,政府、企业、社会组织等应当加强合作,形成合力,共同推动环保散乱污企业的治理工作,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格局。
综上所述,针对环保散乱污企业,我们应当加强监管力度,推动技术升级,加强宣传教育,建立激励机制,加强协同治理,形成多方合力,共同推动环保治理工作,实现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的良性循环。
希望各方共同努力,共同营造良好的环保氛围,推动我国环保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密云区“散乱污”企业及企业集群清理整治强化工作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密云区“散乱污”企业及企业集群清理整治强化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10.19•【字号】密政办字〔2017〕45号•【施行日期】2017.10.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其他规定正文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密云区“散乱污”企业及企业集群清理整治强化工作方案》的通知密政办字〔2017〕45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地区、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工作,经区领导同意,现将《密云区“散乱污”企业及企业集群清理整治强化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10月19日密云区“散乱污”企业及企业集群清理整治强化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北京市细化落实方案》(京大气〔2017〕1号)、《关于进一步开展“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工作的指导意见》(京经信委函〔2017〕261号)、《进一步强化涉污“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工作方案》(京大气办〔2017〕39号)、《“散乱污”企业及企业集群清理整治强化工作方案》(京经信委函〔2017〕358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区“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继续强化“散乱污”企业及企业集群清理整治工作。
对已上账并完成清理整治的88家“散乱污”企业开展涉污复查;2017-2018年秋冬季期间,重点开展涉大气污染排放的“散乱污”企业和企业集群清理整治;2017年12月起,实现“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
二、工作原则聚焦污染治理,通过对涉污“散乱污”企业进行集中连片清理整治,改善区域环境质量;全面排查上账,开展拉网式排查,涉及大气污染排放的“散乱污”企业应全面上账;严格依法治理,“散乱污”企业的认定、处罚和治理都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实施。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4.05.08•【字号】晋政办发[2004]27号•【施行日期】2004.05.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04]27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为贯彻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等六部委局关于开展环保专项行动的要求,省人民政府制定了《全省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各级政府要进一步提高对开展环保专项行动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环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00四年五月八日全省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了贯彻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根据国务院领导关于继续开展环保专项整治行动的指示精神和国家环保总局、国家发改委、监察部、国家工商总局、司法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管局《关于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通知》(环发〔2004〕57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省人民政府决定从2004年4月开始至11月底,在全省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以下简称环保专项行动)。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依法办事,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扶优汰劣,改善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推动全省经济结构调整,保障我省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范围及重点根据《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实际,2004年在全省开展环保专项行动重点解决以下几方面的问题:(一)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稳定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
违规处置污泥排查整治方案
违规处置污泥排查整治方案1. 背景污水处理厂是消纳城市生活污水的重要设施。
污水处理过程中,会产生固体污泥,其处理及处置一直是环保工作的重点和难点。
但是,在规范污泥处理的同时,也存在一些违规行为。
例如,违规处置污泥,存在偷排、倾倒、非法转移等违法行为,严重危害环境和公共安全。
2. 目的制定违规处置污泥排查整治方案,旨在规范污泥处理行为,减少违法行为,维护环境和公共安全。
3. 适用范围本方案适用于污水处理厂所在区域内存在污泥违规处理行为的情况。
4. 实施措施4.1 污泥违规处理的排查对污水处理厂所在区域进行全面排查,明确存在污泥违规处理行为的情况。
对于轻微违规行为,可要求整改,进行监管;对于严重违规行为,采取强制措施,进行查处。
4.2 污泥处理及处置规范针对污泥处理及处置环节,建立规范制度,开展法律法规和标准宣传教育,提高企业和居民的环保意识。
在污泥处置领域,加强监管,对不符合规定的企业和个人,进行严格处罚。
4.3 奖惩措施采取奖惩措施,对于在污泥处理和处置中表现出色的企业和个人,给予适当的奖励。
对于违法行为,实行“谁违法,谁受罚”的原则,对责任单位和个人进行严格处罚。
4.4 加强信息共享建立污泥治理信息联网平台,加强信息的共享与传递,实现“全流程监管”,提高污泥违规处理的举报率。
5. 实施效果评估对本方案实施后的效果进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优化和完善方案,确保环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6. 结论本方案的制定和实施,是对污泥违规处理行为的一次有力打击,有助于规范污泥处理和处置行为,保护环境和公共安全,为城市的健康发展提供更好的保障。
关于集中整治小散乱污企业方案
关于集中整治小散乱污企业方案近年来,随着我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和环保意识的增强,越来越多的小散乱污企业被纳入到环境保护监管的视野中,成为环保部门整治的重点对象。
针对这一问题,环保部门提出集中整治小散乱污企业方案,旨在最大限度地减少小散乱污企业对环境的污染程度,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
一、方案的实施范围该方案主要针对一些规模较小、污染物排放量不大、把控能力较弱的小散乱污企业进行整治,并对违规排放污染物的企业实施强制性整改措施。
这些小散乱污企业主要包括一些传统制造业、化工行业、建材行业、纺织行业和食品行业等。
二、方案的实施方式针对小散乱污企业的整改,环保部门实行分类推进、精准施策的方式。
根据企业污染情况的严重程度、改造难度等因素,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
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对于污染较为严重、违规排污行为明显的小散乱污企业要严厉执法,强制性整改。
环保部门将会提供协助,对企业进行督促检查,并强制落实整改措施。
2. 对于污染物排放量逐年增多、污染防治工作薄弱的小散乱污企业,环保部门将会采取逐年加强监管的方式,推动企业加强环保投入、减少污染排放。
3. 对于污染物排放量偏低、环保设施已完善的小散乱污企业,环保部门将会采取奖励政策,给予相应的环保补贴,激励企业进一步提升环保水平,发展可持续经济。
三、方案的实施目标小散乱污企业是我国环境污染的重要来源,也是环境治理的重点难点。
集中整治小散乱污企业旨在缩小环境污染的范围,提高环境质量,并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
1. 通过整治行动,减少小散乱污企业对环境的污染,降低环境污染的治理成本。
2. 促进小散乱污企业转型升级,提高企业环保意识和环保水平,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
3. 保障公众生态安全,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四、方案的实施措施为了确保方案的落实,环保部门将采取以下措施:1.加强督查力度,对小散乱污企业的环境污染情况进行跟踪监测,确保企业实施整改措施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
“散乱污”环保专项整治方案
“散乱污”环保专项整治方案一、背景与目标近年来,我国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尤其是“散乱污”企业对环境造成了巨大破坏。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确保人民群众生态环境权益,特制定本方案。
目标是到2023年底,全面完成“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工作,实现环境质量的明显改善。
二、工作原则1.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精准发力。
2.坚持源头治理,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地方政府监管责任。
3.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严肃查处违法行为。
4.坚持系统治理,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优化空间布局,提升环保水平。
三、整治范围1.散乱污企业:指不符合产业政策、环保要求、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
2.散乱污现象:指非法排污、乱堆乱放、违规建设等行为。
3.散乱污区域:指城市周边、乡村、山区等环境敏感区域。
四、主要任务1.排查摸底:各级政府要组织相关部门对辖区内的“散乱污”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建立档案。
2.整改提升:对排查出的“散乱污”企业,按照“一企一策”原则,制定整改措施,督促企业整改到位。
3.取缔关停:对严重违法的企业,依法予以取缔关停,确保整治效果。
4.产业结构调整: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引导企业向绿色、低碳、循环方向发展。
5.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加大环保投入,完善环保设施,提升污染治理能力。
6.生态环境修复:对受损生态环境进行修复,恢复生态功能。
五、实施步骤1.启动阶段(2023年1-3月):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
2.排查阶段(2023年4-6月):对辖区内的“散乱污”企业进行排查,建立档案。
3.整改阶段(2023年7-9月):对排查出的“散乱污”企业进行整改,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措施。
4.验收阶段(2023年10-12月):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确保整治效果。
六、保障措施1.政策支持:加强政策引导,鼓励企业转型升级,支持绿色产业发展。
2.资金保障:加大财政投入,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散乱污”企业整治方案(3篇)
“散乱污”企业整治方案为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开展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切实深化“散乱污”企业集中整治,有效减少污染排放,促进大气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打赢蓝天保卫战,根据《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攻坚行动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___年是实现“__五”规划和蓝天治理三年作战计划的收官之年,对“散乱污”企业持续开展整治是打好污染治理攻坚战,打赢蓝天保卫战的重要举措。
将进一步加大排查力度,提高整改质量,严防“一刀切”,实现动态(范本)“清零”。
二、主要工作(一)明确整治标准,不搞“一刀切”。
严防“散乱污”整治工作“一刀切”,行为走偏,脚步走乱,对涉及民生的生产行为坚决防止扩大化,杜绝把农产品加工、家庭养殖、仓库等作为“散乱污”整治对象,防止一味的采取关停取缔措施,避免整治处置简单粗暴,给群众造成不必要损失。
(二)加大排查力度,做到“全覆盖”。
针对“散乱污”企业“小型化”“家庭化”“作坊化”和部分“散乱污”企业在工业小区内从事低端生产、违法排污的现象,将对辖区内“散乱污”企业和干道两侧进行拉网式排查,逐村明确排查责任人,逐一企业进行登记备案,建立工作清单,实行销号管理,切实做到全覆盖、无死角、无遗漏。
(三)实施精准打击,做到“严执法”。
要严格按照标准对“散乱污”企业分类排查施治,对关停取缔类“散乱污”企业,要按照“两断___”的标准关停取缔到位,彻底铲除反弹土壤;对整改提升类“散乱污”企业,按照“一企一案,一业一册”要求,开展巡查督查、明查暗查,结合常规检查和突击抽查,实现整改提升类企业全时段监控,实现治污设施稳定运行、达标排污。
三、重点任务(一)精准施策,加大排查力度。
针对部分“散乱污”企业在工业小区内从事低端生产、违法排污的现象,将对本地___伏动力电用电情况进一步排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二)攻坚克难,全面开展“回头看”。
对照___年、___年、___年三年以来涉及“散乱污”企业清单,对已完成整治的企业和上级交办的“散乱污”问题开展全面“回头看”,并展开辖区内拉网式大排查,坚决杜绝整改不彻底、死灰复燃等问题。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5.08.30•【字号】赣府厅发[2005]48号•【施行日期】2005.08.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发[2005]48号2005年8月30日)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江西省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江西省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005〕34号)要求,确保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以下简称环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稳定的环境问题为重点,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为手段,建立政府负责、部门联动、公众监督、企业自律的环境监管机制,集中整治企业违法排污行为,努力遏制污染反弹,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
二、整治重点(一)群众投诉的重点污染问题。
解决群众两次以上举报,或举报后两年内仍没有解决的大气污染、饮用水源地污染、危险废物污染和城镇噪声扰民等问题。
(二)死灰复燃的“十五小”、“新五小”企业,原国家经贸委第6号、第16号、第32号令中要求应淘汰而未淘汰的污染严重、危害群众身体健康的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生产技术落后、二次污染严重、直接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废五金电器、电线电缆和电机加工利用企业,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的重点行业和地区。
(三)矿产开发、交通、能源等基础建设项目开发过程中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问题,自然保护区突出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问题。
企业违法排污整改方案
企业违法排污整改方案背景环保事业是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中的基础,企业作为经济的支柱,必须严格遵守环保法规。
然而,一些企业为了降低成本,违法排放污染物,严重危害了环境和人民的健康。
因此,对于那些存在违法排污行为的企业,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行整改。
整改方案针对企业违法排污行为,我们提出以下整改方案:1. 停止违法行为首先,企业应立即停止违法排污行为,切断污染源头。
同时,通过整合各种资源,制定行之有效的排放限制措施,控制污染物的排放浓度和排放总量,直到达到国家规定标准为止。
2. 投资更新污染处理设施对于老的、不符合排放标准的污染处理设施,企业应当予以更新。
通过新设污染治理设备、改造改进原有污染治理设备等方式,确保治理设备的效能,从根本上减少企业的排放污染物。
3. 建立环境监控系统为了确保排放达标,企业应该在前期建设环境监控系统,对企业的污染源进行全面监控,包括互联网等远程监控系统,确保数据及时透明,相关部门能够实时获取监控数据,有效监管企业排污行为。
同时,也需要进行相应的数据处理和存储,作为后期数据查询的基础。
4. 完善管理体系对于存在违法排污行为的企业,只有完善自身的管理体系,才能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因此,企业应该建立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在制度中规定对违规者的纪律处罚、与环保问题相关的人员培训等,确保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总结环保是保护生态环境、推进人民健康的根本目标,企业作为社会负责任的主体,应该自觉遵守环保法规,推进清洁生产。
只有所有企业在环境保护、交通运输、能源等方面共同努力,才能保护人类安全和健康。
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三篇
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三篇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为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建设宜居宜住,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环境质量不断好转,更好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按照“居场排查整治、条线整治验收、邀请上级执法”的工作原则,夯实属地居场责任,强化排查整改,严格责任追究,推动“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工作开展,实现全街道“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
二、整治对象重点整治不符合产业政策,无排污设施或污染物排放不达标,以及相关手续不全等“散乱污”企业,主要特征是(一)未取得生产经营资格,无相关合法合规手续;(二)企业未取得排污许可证(含登记),污染物非法排放、无组织排放;(三)无污染防治设施、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备,不能对产生的污染物进行有效收集处理,或污染防治设施不具备达标排放能力,超标排放;(四)生产区、仓储区、办公区、生活区等脏乱差,厂区扬尘、地面积尘严重,有害气味严重,功能分区不合理,物料、成品、废弃物等存放杂乱无章,严重影响环境质量;(五)有重大安全隐患,安全生产措施不到位;(六)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落后生产工艺、技术及装备,违规生产国家禁止的产品;(七)在居民集中区生产经营,污染较重,严重影响居民生活,被群众举报,反映强烈;(八)其他被认定为“散乱污”的企业。
三、整治范围重点在仓库、厂中厂、待拆迁厂房和其他易产生“散乱污”企业地方开展排查整治。
整治对象包括但不限于废塑料加工、印刷、表面涂装、家具、汽修、废品回收加工等领域的小型制造加工企业,以及涉及使用切削液、涂料、油漆、油墨、胶粘剂有机溶剂等化工原料的小型企业或加工点。
四、工作步骤(一)排查建档(2022年2月5日至2月10日)。
以村居为网格单位,开展“散乱污”企业排查,建立“散乱污”企业清单,先停后治。
各居场于2月10日前将排查清单上报街道“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组。
(二)实施整治(2022年2月11日至3月10日)。
2024年企业污染整治方案
2024年企业污染整治方案
是当前环境保护工作的紧迫任务,企业是重要的污染源之一,应当引起高度重视。
为了有效治理企业污染,我国制定了一系列措施和方案。
首先,要建立健全企业污染防治法律法规体系,加强对企业污染行为的法律监管。
对于违法排放、污染环境的企业,要依法进行惩处,形成强有力的法律震慑,推动企业自觉遵守环境法规,减少排放。
其次,要推动企业加大环保投入,提高环保设施运行效率。
政府可以通过税收优惠、补贴等方式,激励企业增加环保投入,更新改造环保设施,提高污染处理效率,减少对环境的破坏。
另外,要强化企业环境管理,建立健全企业环保责任制度。
企业应当自觉承担起环保责任,建立完善的环保管理体系,加强对排放情况的监测和管控,确保达到环保标准。
总之,通过以上措施,可以有效治理企业污染,减少对环境的破坏,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双赢。
希望各级政府和企业共同努力,共同推动企业污染整治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为建设美丽中国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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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岚政办发〔2006〕40号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岚山区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国家、省、市驻岚各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的专项行动,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岚山区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岚山区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二○○六年七月三日岚山区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根据全国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市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贯彻温家宝总理重要批示和全国第六次环境保护会议以及国家环保总局等七部委(局)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把环保专项行动作为推动各级政府树立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手段,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危害群众环境利益的环境违法行为,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
二、范围和重点在巩固以往环保清理整顿专项行动成果基础上,扩大清理整顿范围,集中治理污水、废气和其他严重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的问题。
(一)集中整治威胁饮用水源安全的污染和隐患。
对饮用水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的环境违法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关停取缔所有设在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的有污染物排放的企业,严格控制网箱养殖活动。
集中整治对饮用水源构成重大污染事故隐患的排污企业,重点整治沿岸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存在的环境安全隐患。
(二)集中整治工业园区的环境违法问题。
重点整治化工、冶炼、印染、造纸、制革、酿造和废旧物资加工等企业集中的工业园区的违法排污问题。
(三)集中整治建设项目环境违法问题。
切实加大对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检查力度。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太原市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05.08.17•【字号】•【施行日期】2005.08.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城市环境保护正文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办:《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005〕34号)精神,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监察部等六部委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政府办公厅晋政办发〔2005〕55号文件,市政府决定从2004年6月起至11月底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以下简称环保专项行动)。
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以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速改善省城环境质量,保障群众健康为目标,以整治违法排污企业,解决群众关注、反映强烈的问题为重点,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为市民创造良好的生活工作环境。
二、范围、重点及要求在巩固2003、2004年环保专项行动成果的基础上,紧密结合《太原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环保局市经委关于取缔关闭淘汰污染严重企业和落后生产设施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并政办发〔2005〕13号,扩大清理整治范围,集中治理污水、废气、噪声、生态破坏和其它环境污染问题。
(一)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稳定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1、对2003年以来群众投诉的问题进行全面清理,凡群众投诉至今仍没有解决的,作为市级挂牌督办案件。
县(市、区)人民政府制定解决方案,明确时限、落实责任,切实加以解决。
环保产业中排污企业违规问题的整改建议
环保产业中排污企业违规问题的整改建议一、背景介绍近年来,随着环保意识的增强和环境法律法规的加强,人们对于排污企业的关注度不断提高。
然而,仍有部分企业存在排放超标、违法违规等问题,严重影响了生态环境和人民群众的健康。
因此,对于这些违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变得尤为重要。
二、违规问题与原因分析1. 排污超标:一些企业对于自己的污染物排放指标没有严格把控,导致超出国家或地方标准;2. 违法违规:少数企业为了降低成本和提高利润,采取非法手段进行生产和排放。
常见违规行为包括未办理环评手续、未配置污染治理设施等;3. 缺乏监管:一些地方或管理部门对于排污企业监管力度不够,导致企业懈怠以及隐秘操作。
三、整改建议1. 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加大对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特别是针对排污企业的各项法律法规。
通过加强宣传教育,提高企业和公众对环保法律法规的认知,增强大家的环保意识。
2. 强化监管力度政府要加大对于排污企业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一套科学、合理、有效的监管机制。
加强人员培训,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
定期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违规问题。
3. 激励措施与处罚机制并重为了鼓励良好行为,并促使违规企业改正错误,可以采取激励措施与处罚机制相结合的方式。
激励措施可以包括给予符合环保标准的排污企业税务优惠、资金扶持等;而对于违规者,则要依法严厉处罚,并采取限产停产等手段进行整改。
4. 促进技术创新与应用鼓励排污企业进行科技研发和技术创新,并推广应用先进的治理设备和工艺。
政府可以通过财政补贴或其他扶持政策来支持这些企业,促进环保产业的发展与进步。
5. 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管加强对排污企业的社会监督,鼓励公众参与到环境治理中来。
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互联网等途径,加大曝光力度,推动舆论监管。
倡导企业进行自查自纠,增强企业的自我约束意识。
6. 深化国际合作与交流排污问题是全球性的环境挑战,要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
学习借鉴先进国家和地区的管理经验,吸纳最新的技术成果和治理方法。
环保督查整治工作调整方案
环保督查整治工作调整方案前言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对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态环境构成了严重威胁。
为了加强环保工作,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市环保局决定调整环保督查整治工作方案。
背景分析当前,我市环保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其中,环保督查整治工作中出现的以下问题较为突出:1. 部分企业对环保要求重视不够,存在违规排污现象;2. 部分环保执法人员工作不力,对违规企业监管不严,导致环境治理的效果不佳;3. 环保监测手段滞后,无法对所有企业全面监控,存在盲点。
因此,为了解决以上问题,提高环保督查整治工作的效果,市环保局制定了调整方案。
调整方案一、明确责任1. 市环保局将加大对环保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
2. 部门间加强合作,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环保工作。
3. 清晰划分企业和政府责任,建立起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相结合、互相监督的机制。
二、完善监管体系1. 提高环保监测技术,采用先进的监测手段,包括遥感、卫星监测等,实现对所有企业全面监测,消除监管盲区。
2. 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对企业环保工作进行跟踪检查,确保企业的环保措施落实到位。
3. 引入第三方机构进行环境监测和评估,增加监管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三、加大惩罚力度1. 加强对违规企业的惩罚力度,对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处理,提高违规成本。
2. 鼓励公众参与监督,设立举报奖励机制,鼓励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到环保督查整治工作中来。
四、宣传教育1. 加大对企业和公众的环保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和企业的环保责任感。
2. 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环保教育活动,加强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
五、加强信息化建设1. 建设环保监管信息系统,实现对企业环保数据的统一管理和综合分析。
2. 提高信息化水平,实现在线举报和投诉受理,提高行政效能。
结语通过对环保督查整治工作进行调整,我们相信将有效地提高环保工作的效果,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可持续发展的进程。
环保整改监督方案
环保整改监督方案1. 背景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环境问题日益严重。
政府和社会各界对环境保护越来越重视,但仍存在一些企业和个人对环保法规漠视,违法排污等问题时有发生,危害生态环境与公众健康。
为了加强环境保护,维护公共利益,制定环保整改监督方案,对违法排污行为进行监督与整改,实现环境保护的目的。
2. 目的本方案的目的是规范环保行为,明确环保责任,强化整改监督,促进企业和个人合法排放废气、废水和废固体。
通过监管威慑作用,营造良好的环保氛围,实现环保的可持续发展。
3. 引导方式在实施环保整改监督方案时,必须有正确的引导方式。
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3.1 提高环保意识广泛开展环保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环保的认识和重视,激发各方面的环保意识。
同时,对企业和个人加大环保法规宣传力度,使其能够正确了解相关环保法规和政策,并意识到违法排污行为的后果。
3.2 建立健全环保制度各级政府要建立健全环保制度,逐步完善环境管理和监督体系,构建环保法制建设体系,严格执行环保法,规范环保行为,加强对环保事项的管理和监督。
3.3 加强环保督查加强对违反环保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行为的督查,及时发现和查处违规排污行为。
对于查处的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借以起到警示教育作用。
3.4 激励鼓励鼓励合法排污的企业和个人,激励环保领域有成就和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彰显新时代环保行业的优秀代表和突出贡献者,以期激发各界对环保行业的认同和支持。
4. 实施步骤4.1 制定环保整改计划各级政府根据当地情况,制定环保整改计划。
包括:环保目标与任务、整改措施与时限、监督与管理机制等方面。
并及时将整改计划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4.2 抓好环保整改工作各级政府要按照整改计划,加强对企业和个人实施环保整改、污染治理工作,针对污染治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4.3 加大督察力度政府通过加强对环保督察,通过巡查、抽查和定期检查等方式,及时发现和查处违规排放行为,对不符合环保标准的企业或个人立即停产、停业、停供电、停供气,追究刑事或行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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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排污企业环保整顿工作方案
违规排污企业环保整顿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解决当前危害群众健康、影响我县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根据国务院八部委和省、市政府工作部署,XX年继续在全县组织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以下简称环保专项行动)。
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促进污染减排为中心,以保护饮用水源安全、遏制“两高一资”行业污染反弹为重点,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积极防范环境风险,着力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维护社会稳定,为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和“扩内需、保增长、调结构、惠民生”要求提供环境执法保障。
工作重点及要求
(一)集中整治威胁饮用水源安全的污染和隐患
曲阳桥乡、北早现乡、正定镇、诸福屯镇、南楼乡在生活饮用水地下水源保护区边界设立地理界标和警示标志。
对生活饮用水地下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环境违法问题进行排查,彻底取缔一级保护区内的所有污水排放口,并对垃圾堆放场、畜禽养殖场进行排查,登记造册,上报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县环保局对全县排水企业进行排查,建立排水企业档案,对饮用水源构成重大污染事故隐患的排污企业进行集中整治,重点是整治滹沱河、磁河水系地下水源保护区以及南水北调沿线生产企业存在的环境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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染隐患,XX年6月底前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
对直接导致饮用水源地下水质超标的排污企业,要进行停产整治;对严重威胁环境安全的,要报请县政府依法关闭。
县工业促进局XX年6月底前制定饮用水一、二级保护区范围内企业的关停、搬迁计划;XX年年底前关停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范围内重污染企业和化工仓储单位。
(二)对城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加大整治力度
县环保局要加快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进度,加密现场监察频次,提高运行负荷和出水达标率。
督导污水处理厂对污泥进行无害化处理,保证设施正常运行,安装自动监测设备并按规定与环保部门联网。
同时加强对排水企业的监督检查,增加检查和监测频次,对超标排放和存在偷排行为的企业,下达限期或停产整改通知,并依照《水污染防治法》规定高限处罚。
县建设局加强污水处理厂主管网维护,确保管网畅通,严禁因堵塞发生污水溢流现象;XX年10月底前完成跃进沟明渠改造,保证所有污水进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诸福屯镇要于XX年10月底前完成镇排污管网建设,保证辖区所有污水进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科技工业园管委会负责园区排污管网与城区主管网的连接,确保企业污水进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县城管局对垃圾填埋场进行集中整治,及时覆盖绿化,防止直排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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滤液和渗滤液超标排放。
(三)着力查处“两高一资”行业重污染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开展钢铁行业、涉砷行业、化工行业、废旧塑料加工及“十五小”和“新六小”等重污染企业专项检查
县环保局要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使用落后淘汰工艺、设备的企业、废旧塑料加工场点及“十五小”和“新六小”等重污染企业开展拉网式排查,及时查处或移交有关乡镇和部门处理。
县发改局要认真落实国家产业政策,优化产业结构调整,对不符合产业政策、不符合准入条件,未经审批擅自开工或建设投产的建设项目,要按照国家产业调整的时限要求予以淘汰或关闭。
县安监局要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管,对所有化工企业进行排查,建立健全化工企业档案,促使企业完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因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引发环境污染。
督导企业健全环境应急机制,完善环境应急预案,指导、督促已停产企业做好值班工作。
各乡镇全面检查清理涉砷行业企业,重点查处没有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或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符合产业政策和环境准入条件,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的企业;没有治理设施,污染物超标排放的企业;含砷废渣堆放处置不符合要求的企业;未按规定进行危险化学品登记的企业。
各乡镇要保持对废旧塑料加工场(点)及“十五小”和“新六小”等重污染企业的高压打击态势,坚决杜绝反弹,做到发现一起,关闭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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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
县供电局要对各违法排污企业采取断电措施,防止发生反弹现象。
县工商局要对取缔关闭企业依法注销或吊销其营业执照,对无照经营的非法企业依法取缔。
(四)加强分散燃煤锅炉拆除和烟尘、二氧化硫专项治理
县环保局对集中供热覆盖区域所有分散燃煤锅炉予以拆除,使用集中供应的热源。
加强对燃煤电厂及燃煤大户烟尘和二氧化硫治理工作的日常督导,督促完成烟气治理工作。
各乡镇对辖区所有燃煤锅炉及燃煤窑炉进行排查和登记造册,上报县环保专项领导小组,拆除建成区、高速公路、国道及省道两侧可视范围内冒黑烟1吨以下立式燃煤锅炉,其它各类燃煤锅炉及燃煤窑炉要在年内达到《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否则停用。
县发改局与供热企业加强协调,不断推进建成区内集中供热工作,扩大覆盖区域面积。
(五)加大执法力度,开展二次扬尘污染综合整治
县环保局对各企业煤堆、灰堆、料堆和各煤炭销售、加工场点及所有堆(贮)煤场围档遮盖或定期洒水抑尘情况进行检查,防止二次扬尘污染。
县建设局加强对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的控制和管理,所有建设工程无控制扬尘污染实施方案或方案不符合规定的不得施工,施工现场出入口必须实行高标准硬化,并设置车轮清洗设施,防止将泥沙带出场外;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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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建筑物要采取喷淋压尘措施,拆除后的垃圾7天内要全部清运完毕;对未按规定采取围档、遮盖等防尘措施的,要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要依法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对城区裸露土地进行绿化或采取防尘措施。
(六)扎实开展环境安全排查
县环保局要加强环境安全排查,对应急措施不到位、应急建设跟不上、应急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坚决打击。
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上旬)
根据县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各乡镇、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情况,确定整治重点,制定实施方案。
(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中旬—10月)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对威胁饮用水源安全的污染和隐患、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填埋场、“两高一资”等重污染企业影响环境问题以及分散燃煤锅炉、烟尘、二氧化硫污染、二次扬尘污染问题进行集中整治。
6月5日、9月5日前分两次将阶段整治情况报送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汇总后,上报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督导检查阶段(8月—11月)
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各乡镇及有关部门环保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不定期进行督导检查。
(四)总结验收阶段(11月)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认真总结环保专项行动成效与不足,提出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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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效管理措施。
11月5日前,将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送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汇总后,上报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正定县XX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县委常委、副县长周雪军任组长,县政府办副主任李荟萍、县环保局局长焦越平任副组长,县环保局、发改局、监察局、司法局、建设局、工商局、安监局、供电局、城管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全县环保专项行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县环保局局长焦越平任办公室主任,县环保局党组成员周新亭任办公室副主任,抽调相关单位人员集中办公。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工作责任制,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实施。
县政府将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督查督办。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检查和督导,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5月10日前,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领导小组名单及联系方式一并报送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加强协调形成合力
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环保、发改、监察、司法、建设、工商、安监、供电、城管等部门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席会议每半月召开一次,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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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面。
(三)加大挂牌督办和后督察力度
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将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环境污染问题作为重点查处事项,挂牌督办,落实责任,跟踪督查,做到查处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
围绕阶段工作重点,分期挂牌督办一批社会影响较大的环境违法案件和突出环境问题。
进一步加强挂牌督办案件的管理和后督察工作,建立重点案件管理档案,完善督办制度,公示督办结果。
县监察局将对各级、各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进行行政监督,对因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
(四)加强舆论宣传和公众监督
县环保局要充分发挥“12369”环保热线作用,畅通监督渠道,积极鼓励公众广泛参与。
根据阶段工作重点,结合实际,制定宣传计划,确定宣传重点,积极协调新闻媒体做好宣传和跟踪报道工作。
县司法局要主动组织环保法制的宣传与教育活动,为开展环保专项行动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对群众维护环境权益的行为提供必要的法律帮助。
(五)严格报告制度
环保专项行动期间,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每周要向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工作进展情况,重要情况和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随时报告,重点环境污染问题和查处的典型案件要及时上报,不得瞒报。
县环保专项领导小组要每周刊发专项行动工作简报,按时上报市环保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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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行动领导小组和县有关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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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NKS
谢谢您的阅览
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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