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大型固定设备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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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业公司煤矿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煤业公司煤矿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矿用设备器材的安全使用管理工作,保证矿用设备器材在计划、选型、购置、使用、维护、检修中符合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的要求,依据《煤矿安全规程》、《设备管理规程》、《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等,结合我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各相关部门在选购矿用设备器材时,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行业标准及集团公司的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

1、本制度中所称的矿用器材是指用于煤矿生产的支护材料、爆破器材、风筒、阻燃带、钢丝绳、矿用电缆等对煤矿安全生产影响较大的材料。

2、矿用设备的选型应当遵循技术先进、性能可靠、故障率低、操作简单、维修方便的原则,选购的设备有生产许可证和煤安标志,并且是有利于环境保护的产品。

第三条井下使用的防爆电器设备必须具有《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安全标志准用证》等。

第二章一般管理第四条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殊设备及附件的购置应选用经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的、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和《产品质量合格证》的生产厂家的合格产品。

第五条各煤业分公司每年四季度要向煤业公司提出年度矿用设备购置计划(综合折旧,安措等建议计划)。

第六条明确公司机运部对全公司设备进行业务管理,各煤业分公司机电科对该矿设备统一管理,各专业部门根据业务保安分工及时了解新技术、新规定,提出购置建议和技术要求,报公司机运部,机运部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技术可行性、配套性、先进性讨论并签订技术规格书或技术要求。

报煤业公司相关部门选型采购。

第七条各煤业分公司机电科要建立本单位的动态台帐,做到设备数量清、状态明、属性准、帐卡物一致。

设备台帐每月核对一次。

设备台帐与财务部门的固定资产台帐每年核对一次。

第八条设备投入使用前,各煤业分公司机电科必须对设备组织内部鉴定,并报公司机运部批准,同时使用单位的系统分管领导必须组织相关技术人员根据设备随机资料撰写相应的操作规程以及维护保养、定期检修等管理制度,并发布实施。

煤矿大型设备管理制度

煤矿大型设备管理制度

煤矿大型设备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保障煤矿大型设备的安全运行,提高设备的利用率和经济效益,同时降低事故发生的风险,特订立本《煤矿大型设备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全部煤矿大型设备的管理工作,包括设备的采购、入库、保养、维护和修理、报废等环节。

全部相关部门和人员必需严格依照本制度的规定进行操作,确保设备的安全性和高效性。

二、设备采购1.设备采购需依照企业的年度计划进行,采购部门负责组织采购工作。

2.采购前应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和技术评估,确保采购的设备符合企业的实际需求。

3.采购部门应与供应商充分沟通,明确设备的质量要求、售后服务和价格等方面的问题。

4.采购设备应严格依照企业的采购流程进行,包括需求确认、供应商选择、合同签订、货款支出等环节。

三、设备入库1.设备入库前应进行验收,验收部门应对设备的外观、质量、数量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

2.验收合格的设备应依照编号分门别类进行分类存放,并订立认真的设备台账,确保设备的可追溯性和管理的便捷性。

3.设备入库后,相关部门应对设备进行上线检测和试运行,确保设备能够正常运行,并适时发觉和解决潜在问题。

四、设备保养1.设备保养应依照订立的保养计划进行,保养部门负责组织和执行相关工作。

2.保养计划应包括保养内容、保养周期和保养方法等,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寿命延长。

3.保养人员应依照保养计划进行保养工作,并填写认真的保养记录。

五、设备维护和修理1.设备故障应适时报修,维护和修理部门应派专业的维护和修理人员进行维护和修理工作。

2.维护和修理人员应依照维护和修理流程进行工作,包括故障排查、配件更换、维护和修理记录等。

3.维护和修理后的设备应经过试运行和验收,确认其安全牢靠性和功能完好性。

六、设备报废1.设备报废需经过相关部门的评审和批准。

2.报废设备应进行彻底的停用处理,包括设备的清理、拆卸和报废证明的办理等。

3.报废设备的有价部分应适时进行处置,确保企业利益的最大化。

七、管理标准1.设备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设备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确保设备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和高效性。

三百子煤矿大型固定设备管理规定.doc

三百子煤矿大型固定设备管理规定.doc

三百子煤矿大型固定设备管理规定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煤矿安全生产的特别规定》、《煤矿安全规程》、《煤炭工业企业设备管理规程》等法律、法规精神,加强对大型固定设备和矿灯的使用及维修管理,确保大型固定设备和矿灯安全、经济、高效运行及使用,结合矿区机电管理的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一章大型固定设备的更新购置1、设备选型的原则是技术先进、安全可靠和经济合理,优质服务,并注意通用性、互换性和标准化;选购的设备应是经过鉴定、有生产许可证的、非淘汰型产品。

煤矿使用的涉及安全生产的产品,必须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2、各矿要根据长远发展规划和现有设备的安全技术状态制定设备的改造更新规划,对老化、技术性能落后、耗能高、效率低的设备要有计划地逐年进行更新。

3、大型固定设备及涉及到矿井安全生产的关键部件选型采购和配件储备,按淮矿经管〔2008〕57号文有关规定执行,设备选型要进行安全、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论证。

集团公司使用的同类设备生产厂家控制在3~5家,同一生产矿井使用的同类设备生产厂家控制在1~2家。

招标、比质比价采购的设备,其配件供应方式、价格以及售后服务作为标书及合同的必备条款。

4、大型固定设备选型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由机电处等有关业务处室牵头,在充分征求使用单位意见的基础上拟定技术协议;集团公司分管副总工程师组织相关单位进行技术洽谈,签订严谨、详尽、科学的技术协议,明确双方的义务、责任以及所购设备的技术培训、技术服务、试验或检验等事项;供应处根据技术协议组织商务谈判并签订商务合同。

大型固定设备的招标采购或比质比价采购由供应处组织。

供应商在信息库中选定,评审专家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为保证正确选用设备,须有业务主管部门和用户代表参加。

5、集团公司从未使用过的新型设备、以及试验涉及安全生产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引入前要由分管领导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考察、评估。

评估通过后方可安排试用。

试用单位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后才能试用,试用中做好日常记录,试用期满后提出试用评估报告报集团公司分管副总工程师和设备选型有关部门,试用评估报告审查合格后方可按采购程序采购。

煤矿大型设备管理规章制度

煤矿大型设备管理规章制度

煤矿大型设备管理规章制度为了加强机电设备管理,保证安全运转,充分发挥设备效能,延长使用年限。

机电设备管理,必须统一计划,统一购置,防止管理范围不清,盲目乱购,造成混乱,特制定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一、设备购置1、根据南局机发3号文规定,凡属设备购置都必须由局机动处统一购置,由各矿每年七、八月份编制每下一年度设备购置计划报局机动处统一平衡购置,本矿的设备购置计划,由矿属各区、科、队使用设备单位于每年七月一日以前将下一年所需设备编成计划交机动区,由机动区汇总,经矿长或机电矿长,机电副总工程师审核,批准报局机动处。

工程项目按设计批准资料;大型设备(如大绞车、大抽风机)专项报告局机动处,工程项目中途出现计划不周,少数及个别设备需要补充时,按该工程原批准资料由单位补充需要意见报告局机动处。

编制的范围:①生产施工维修所需的设备及仪器仪表;②工程项目所需的设备及仪器仪表;③自制设备的仪器仪表;④非工业生产用的文化生活设备,凡属于机电设备(小水泵、局扇、7KW以下电动机、矿车、干式变压器、DW系以下的低压防爆开关,电煤钻、风钻、风镐、矿灯、坑木台车)及检漏继电器等低易品部份由供销科汇报局供销处统一订购。

2、购置资金:矿里不存在设备购置资金,固定资产设备由局机动处统一购置,局财务处支付,其中11种小型设备及检漏继电器等,由局供销处统一购置支付。

3、矿一般不向外订购设备,如需购置时,必须由矿长或机电矿长批准方能购置。

二、设备管理:1、为了加强设备管理矿配专职设备管理员一人,综采队配设备管理员一人,其他各科、队及机电组设兼职设备管理纲员,实行群管与专管相结合。

2、矿里需使用设备时,由矿设备管理员向局设备租赁公司签订设备租赁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由局设备租赁公司编财产号在设备上钉牌或钻号,由设备租赁公司或本矿自己将设备运回矿上,设备管理人员验收按装箱单清点,验收将图纸说明书资料交技术资料室统一保管,设备管理人员将设备进入台帐。

煤矿设备管理制度范本(4篇)

煤矿设备管理制度范本(4篇)

煤矿设备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本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煤矿设备的安全、高效运行,保障生产安全和提高生产效率。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煤矿内所有设备的使用、维护和管理。

三、设备管理责任1. 煤矿设备管理由设备管理部门负责,设备管理部门应配备合适的人员,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

2. 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制定设备管理计划,确保设备的安全性、可靠性和正常运行。

3. 设备管理部门要对设备进行定期的巡检、维护和保养,及时发现和解决设备故障,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四、设备验收1. 新购设备在进入煤矿前,必须经过严格的验收程序。

2. 验收人员要对设备的质量、性能和安全性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和评估。

3. 验收人员应按照相关标准和规定,对设备的外观、结构、电气装置、润滑系统等进行检验。

4. 验收合格的设备方可投入使用,验收不合格的设备必须进行修理或退货。

五、设备保养1. 设备管理部门要制定设备保养计划,确保设备按时保养,避免设备故障和事故的发生。

2. 设备保养包括设备的清洁、润滑、调整等工作,按照设备制造商的要求和相关规定进行。

3. 设备保养记录要详细、准确地记录下来,记录包括保养人员、保养时间、保养内容等。

六、设备维修1. 设备管理部门要建立完善的设备维修制度,确保设备故障能够及时、有效地解决。

2. 设备维修要有专门的维修人员负责,维修人员要熟悉设备的维修方法和技术。

3. 设备维修要及时、准确地查找故障原因,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修理。

七、设备报废1. 设备管理部门要制定设备报废管理制度,明确设备报废的程序和标准。

2. 设备报废需经过设备管理部门的审批,报废程序要规范、合法,确保设备报废的公平公正。

3. 被报废的设备必须进行统一的处置,不能随意处理或私自转让。

八、设备安全1. 设备使用人员要经过专业培训,具备相关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2. 设备管理部门要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设备使用人员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3. 设备管理部门要加强设备的安全检查和监督,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

安顺煤矿设备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安顺煤矿设备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安顺煤矿设备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安顺煤矿设备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固定资产条件
使用期在一年以上且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的设备。

原煤炭部规定的十一种低值易耗品或小型工具不在此列,均列入成本。

2、矿财务科应建立设备固定资产台帐,并设专人负责。

按国家规定如实登记设备的原值、净值、重置价值、增值、残值、净残值,及时办理登记设备入账、报废、增减值手续。

3、固定资产的折旧标准,按行业规定,采用分类折旧法,服务年限和折旧率按国家规定执行。

4、设备资产的动态管理,包括闲置设备的封存与处理,设备移装、调拨、借用、租赁、报废等按设备管理制度中规定执行。

5、设备的库存管理按机电设备管理制度中规定执行,对设备仓库管理要求:
(1)存放设备要做到:按类分区,摆放整齐,横向成线,竖看成行,道路畅通,无垃圾杂物,保持库容清洁整齐。

(2)仓库要做好十防工作:一防火种,二防雨水,三防潮湿,四防锈蚀,五防变形,六防变质,七防盗窃,八防破坏,九防人身事故,十防设备损坏。

(3)仓库管理员要严格执行三不收不发制度,即设备质量有问题尚未经主管领导作出决定的暂不收不发,票据与
实物型号、规格、数量不符未经查明处理的暂不收不发,设备出入库手续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暂不收不发。

严格做到帐卡实物相一致。

(4)保管人员按设备的防锈期或根据设备状况向供应科提出防锈计划,供应科应尽快安排人员清洗和涂防锈油脂。

(5)设备库按月上报设备出库月报,交供应科和机电科,作为注销库存设备台帐的依据。

(6)设备出库按机电设备管理制度中规定执行,由机电科统一开单出库,使用单位领取。

煤矿关于特殊物料和大型设备运输的管理规定

煤矿关于特殊物料和大型设备运输的管理规定

****矿关于特殊物料和大型设备运输的管理规定为了贯彻落实煤矿生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障矿井生产建设的正常有序进行,确保安全运输,特制定我矿特殊物料和大型设备、运输的管理规定。

一、特殊物料和大型设备包括的范围如下:钢轨、管道、U型钢、长材、采煤机大件、支架、掘进机、装载机、刮扳机、皮带机架、机头、高开、大型水泵、大型电机、井下移动站、泵站等。

二、超重、超宽、超长、超高物件的范围凡是用矿车装载,当其重量超过3砘,宽度超过每侧矿车车沿0.2米。

高出矿车车没0.5米,长度超过车沿1米者均为特殊物料。

三、运输特殊物料和大型设备的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掌握起吊装卸、捆绑、搬运的知识和使用各种装卸、运输器具的技能、持证上岗。

该项运输工作必须执行“工作票”制度,装、运、卸全过程必须有专人统一指挥。

四、运输特殊物料和大型设备前要对物料和设备的体积、重量等进行全面了解。

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运输方案。

五、特殊物料的运输要用车盘装运(除轨道和管路特等需用矿车运输的情况除外)物料在装车盘时要坐中、坐正,如长度超过车盘连接位置时,要提前在车盘的连接孔处预置44型溜子锚链或保险撅环,要求用锚链时要用锚栏将链子连接,用合适的细丝封口,不能用其他的物品代替。

六、特殊物料的捆绑要求,在车盘上装运设备时要将设备四角用44溜子锚链将设备和车盘牢牢固定在一起,锚栏必须上齐,装载物料不得在车盘上移动和错位,轻放支架必须用、螺栓和压块、专用车盘固定牢靠。

七、考虑到受变坡点因素影响对装运钢轨和管路时可以采用矿车装运,但必须做到如下要求:钢轨、管路装矿车时位置必须坐中,每次装载数量要根据装轨道或管路的不同规格要在措施中明确规定,不准超装超运,装载完毕后要求用直径不少于Φ35㎜的棕绳将两端与矿车拉手或碰头捆绑捆牢。

八、运输特殊物料前运送人员必须了解整个运输线路的情况,不清楚能否安合适通过某一处巷道时,要求用模拟车通车试验,对弯道、巷道高度超过规定的地点做好详细记录,并用该运输环节制定安全措施,审批后贯彻执行。

煤矿大型固定设备管理规定八

煤矿大型固定设备管理规定八

煤矿大型固定设备管理规定八一、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煤矿大型固定设备的管理,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和工作人员的安全。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经验总结,制定本规定,以提高管理水平,减少事故风险,推动煤矿的可持续发展。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煤矿中存在的大型固定设备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输送机、破碎机、筛分设备等各类固定设备。

三、设备管理责任1.煤矿企业应当设立设备管理部门,明确设备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2.设备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负责设备的日常管理、维护和检修。

3.设备管理人员应及时了解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

四、设备管理流程1.设备登记与归档–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对新购设备进行登记和归档,包括设备的型号、规格、生产日期等信息。

–每个设备应有唯一的标识码,方便管理和追溯。

2.设备验收与调试–设备管理部门应组织验收人员对新购设备进行验收,确保设备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验收合格后,进行设备的调试和试运行,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3.设备维护与保养–设备管理人员应制定设备的维护计划,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

–维护过程中,应注意设备的润滑、清洁、紧固等工作,及时更换磨损部件。

4.设备故障与维修–设备故障时,设备管理人员应及时排除故障,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如无法自行处理,应联系专业维修人员进行维修,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

5.设备检测与评估–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测和评估,评估设备的运行状态和安全性能。

–如发现设备存在安全隐患或运行不稳定,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修复或更换。

6.设备报废与更新–设备达到使用寿命或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时,应及时报废并更新设备。

–设备报废前,应进行安全处理,防止对环境和人员造成伤害。

五、应急预案与演练1.煤矿企业应制定设备故障和事故的应急预案,明确相关责任人员和应急措施。

2.定期组织设备故障和事故的演练,提高工作人员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

六、培训与教育1.煤矿企业应组织设备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进行相关培训,提高专业技能和安全意识。

2024年煤矿设备管理制度

2024年煤矿设备管理制度

2024年煤矿设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煤矿设备的管理,保障矿产资源的开采和生产安全,维护矿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煤矿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的煤矿企业,并应当在煤矿设备管理中加以执行。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煤矿设备是指所有参与矿井生产、运输、排水、通风等作业的设备。

第四条煤矿设备包括但不限于钻机、掘进机、扫描仪、综采机、运输机械等。

第五条煤矿设备管理应当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提高生产效率,保障煤矿工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六条煤矿设备管理应当符合国家的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加强设备的检测、维护和维修工作。

第七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煤矿设备管理制度,制定相应的管理规定,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保证管理权责的明确和落实。

第二章管理要求第八条煤矿设备管理应当注重预防,提前进行设备的维护和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并排除设备存在的安全隐患。

第九条煤矿设备管理应当加强对设备的使用和维护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其技能水平和安全意识。

第十条企业应当建立设备台账,记录设备的使用情况、维护情况和维修情况,确保设备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第十一条煤矿设备管理应当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和大修,科学合理安排设备的使用时间和维修时间。

第十二条对于存在安全隐患且无法修复的设备,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进行报废处理。

第十三条对于煤矿设备的生产履行环境影响评价,确保设备的使用不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第十四条煤矿设备管理部门应当做好设备使用的记录,并及时处理设备发生的故障和事故。

第三章检测和维护第十五条煤矿设备的检测应当由经过培训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确保检测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六条煤矿设备的维护工作应当按照制定的计划进行,及时发现并排除设备存在的问题。

第十七条煤矿设备的维护应当按照设备的使用情况和工作环境的要求进行,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八条煤矿设备的维护工作应当做好记录,记录设备的维护时间、维护内容和维护人员。

煤矿大型固定设备管理规定

煤矿大型固定设备管理规定

煤矿大型固定设备管理规定煤矿大型固定设备特大型行政管理规定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中共中央煤矿安全生产的特别规定》、《煤矿安全规程》、《煤炭工业民营企业设备管理规程》等法律、法规精神,加强对大型固定设备和矿灯的使用及维修管理,确保大型固定设备固定设备和矿灯安全、经济、高效运行及使用,结合矿区机电电机管理的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一章大型固定设备的更新购置1、设备选型的原则是技术先进、安全可靠和经济合理,优质服务,并注意通用性、互换性和标准化;选购的设备应是经过鉴定、有生产许可证的、非淘汰型产品。

煤矿使用取用的涉及安全生产的产品,必须取得煤矿矿用产品线产品安全标志。

2、各矿要根据长远发展规划和现有设备的安全技术状态制定设备的改造更新规划,对老化、技术性能落后、耗能高、效率低的设备要有计划地逐年进行更新。

3、大型固定设备及涉及到矿井安全供货的关键部件选型采购和配件储备,按淮矿经管〔2021〕57号文有关规定执行,电子设备选型要进行安全、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论证。

集团公司使用的同类设备控制在3~5家,同一生产煤矿使用的同类设备重新配置生产厂家控制在1~2家。

招标、比质宿苞采购的设备,其配件供应方式、价格以及售后服务作为标书及合同的必备条款。

4、大型固定设备选型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处为由机电处等有关销售业务处室牵头,在充分征求使用单位选用意见的基础上拟定技术协议;政府机构集团公司分管副总工程师组织相关单位进行技术洽谈,签订严谨、详尽、科学的技术协议,明确双方的义务、责任以及所购设备的技术培训、技术服务、试验或检验等事项;供应处根据技术协议组织商务谈判并签订商务合同。

大型固定设备的招标采购或比质比价采购由供应处组织。

供应商在信息系统中选定,评审专家在专家库评审中随机抽取,为保证正确选用设备,应也须有业务主管部门和用户代表参加。

5、所用集团公司从未使用过的新型设备、以及试验涉及安全生产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引入前要由分管领导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考察、评估。

煤矿大型固定设备管理规定

煤矿大型固定设备管理规定

煤矿大型固定设备管理规定1. 引言本规定旨在规范煤矿大型固定设备的管理,确保煤矿生产安全和工作环境的改善。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规定。

2. 定义2.1 大型固定设备:指煤矿中主要用于采掘、运输、通风等工作的固定设备,如煤矿井下输送机、提升设备、通风设备等。

2.2 煤矿:指进行煤炭开采的生产单位。

2.3 管理机构:指煤矿中负责大型固定设备管理的专门机构。

3. 大型固定设备的安装与验收3.1 大型固定设备的安装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技术要求,并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公司进行安装。

3.2 安装完成后,应进行验收。

验收内容包括设备的安装质量、操作性能等方面。

4. 大型固定设备的运行维护4.1 每台大型固定设备都应有专人进行日常巡检,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4.2 设备的日常维护包括设备的清洁、润滑、故障排除等。

4.3 定期进行设备的检修,确保设备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5. 大型固定设备的更新与更新5.1 对于老化、损坏严重或技术性能不符合要求的大型固定设备,应及时进行更新或更换。

5.2 更新或更换前应进行技术评估和安全评估,确保新设备符合要求。

6. 大型固定设备的安全使用6.1 使用大型固定设备的人员应经过相关培训,具备相应的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

6.2 在设备运行过程中,应及时发现并排除设备故障,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6.3 禁止在设备上进行非正常操作或改装,以免引发意外事故。

7. 大型固定设备的事故处理7.1 发生大型固定设备事故时,应立即停止设备运行,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7.2 进行事故排查,找出事故的原因,并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8. 大型固定设备的档案管理8.1 每台大型固定设备应建立档案,并定期进行更新。

8.2 设备档案应包括设备的技术参数、安装验收记录、维护记录等。

9. 大型固定设备管理的责任分工9.1 煤矿中应设立专门的设备管理岗位,负责大型固定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9.2 设备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并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制度和规定。

大型固定设备(特种设备)管理规定最新(1)

大型固定设备(特种设备)管理规定最新(1)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惠阳煤业有限公司大型固定设备(特种设备)管理规定各科队:为进一步加强我矿大型固定设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范大型固定设备(特种设备)的运行、检查、检修和维护管理,确保大型固定设备(特种设备)安全、经济、高效运行,依据晋市煤销字【2018】300号文件内容,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本规定主要针对我矿大型固定设备(包括主通风机、空压机、主水泵)和当前我矿用于生产的特种设备(锅炉、空压机储气罐、压风管道、起重机械、场内机动车辆)管理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大型固定设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节能环保、综合治理”的原则。

一、一般规定1、矿井使用的大型固定设备必须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属于防爆电器的还必须取得“防爆合格证”。

特种设备必须是许可生产并经检验合格并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设备。

2、大型固定设备(特种设备)必须装设齐全并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机电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以及特种设备相关规定的保护及其它安全设施,且灵敏可靠,严禁甩保护运行。

3、设备零部件应完整齐全,设备完好,有铭牌、责任牌、完好牌、警示牌及电缆标志牌,配电设备有编号,有用途说明。

4、必须由具有检测检验资质的单位按规定定期对大型固定设备(特种设备)及相关部件进行检测检验和探伤,并有完整的测试记录和试验报告,煤矿要根据测试结果进行整改并留有记录存档。

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5、大型固定设备(特种设备)必须制定合理的运行标准和工作定额,定期进行精度、性能测定,发现效能降低或精度超限时,应进行调整或检修,严禁超负荷、超规范使用。

6、各种仪表必须由有资质的计量鉴定部门定期进行校验和整定;各仪表量程范围必须符合现场使用要求。

7、严禁擅自改变大型固定设备、特种设备及其设施的结构、功能和用途,如确实需要改造,必须拿出改造方案,报市公司机电部审批后,方可实施。

大型设备管理制度

大型设备管理制度

大型设备是矿山的咽喉,它关系到生产计划的稳步进行及人员的安全,是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

为保障大型设备安全运行,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一、普通规定1 、大型设备必须固定专人使用和操作,各大型设备操作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持证上岗。

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在未经专门安管部门培训并取得特殊工种操作证之前,严禁对设备进行操作。

2 、要制定针对各大型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计划,以操作规程、设备技术特征及岗位安全等内容进行培训,提高各大型设备操作人员素质。

3 、各大型设备必须要制订针对性的操作规程。

4 、各大型设备的操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

5、各大型设备的操作人员每班都要认真填写设备运行、交接班记录,维修人员要认真填写检修记录,以便机电科针对各设备的运行情况做出检修计划。

6、机电科对各大型设备要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制定出定期检修计划 (包括大修、停产检修),各使用单位必须严格遵照执行,并认真填写检修记录。

7 、大型设备大修、停产检修后必须由机电科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8、机电科要定期对使用中各大型设备进行安全隐患大排查,发现隐患要及时以“五定表”形式通知各使用单位进行整改,并进行验收。

9、机电科要根据长远发展规划和现有设备的安全技术状态制定设备的改造更新规划,对老化、技术性能落后、耗能高、效率低的设备要有计划地逐年进行更新,并制定大型设备投入计划。

10、使用中的大型设备要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要求礼聘有资质的部门进行检验。

11、新进大型设备严格按照《设备管理制度》《防爆电气设备入井检验制度》进行管理。

12、新进大型设备安装前,必须编制设备安装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措施要有设备安装的技术要求和标准,经业主单位组织人员审批。

安装时,施工人员要严格执行审批的设备安装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保证施工质量。

施工情况、安装技术数据要认真做好记录。

设备安装竣工后,要按有关规定和标准对安装好的设备进行静态试验及空负荷、轻负荷、重负荷试运转。

煤矿大型固定设备管理办法

煤矿大型固定设备管理办法

煤矿大型固定设备管理办法二〇一八年目录目录 (I)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各级管理及从业人员职责 (2)第三章设备检修管理 (5)第四章设备技术管理 (6)第五章设备检测、检验管理 (6)第六章设备运行、维护、检修管理 (10)第一节主提升系统 (10)第二节主通风机系统 (18)第三节主排水系统 (20)第四节压风系统 (22)第五节地面瓦斯抽采系统 (24)第七章内业和档案管理 (26)第八章附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矿井大型固定设备安全稳定运行,实现大型固定设备检查、维护、操作规范化、精细化管理,进一步提高技术管理水平,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办法》、安全生产行业标准及其他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大型固定设备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方针,坚持设备选型与使用相结合、日常维护保养与计划检修相结合、专业管理和技术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矿井主提升系统(主、副井提升机)、主通风系统、主排水系统、压风系统、地面瓦斯抽采系统等的管理。

第二章各级管理及从业人员职责第四条各级管理部门及人员职责(一)机电部主要职责1.负责编制公司机电、运输装备和管理的发展规划、计划,并全过程监督落实。

2. 负责煤矿大型机电设备、特种设备的选型、购置、验收、安装、修理、改造等工作。

3. 负责煤矿大型固定设备技术改造项目的方案论证、可行性研究以及改造技术方案的审定工作。

4. 负责制定煤矿大型固定设备管理制度,督促指导矿井认真执行;建立大型固定设备定期检修、检验、测试档案,及时掌握公司范围内大型固定设备运行状态。

5. 督促、指导矿井做好大型固定设备计划性、预防性检查、试验和检修等工作,杜绝设备“带病”运转,确保大型固定设备安全运行。

6. 督促、指导矿井做好主提升系统月度安全评价工作,全面推进矿井主要机电运输系统月度安全评价及设备准运管理机制运行。

煤矿机电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5篇)

煤矿机电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5篇)

煤矿机电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为加强设备管理,严格执行设备管理制度,管好、用好、维修好各种机电设备,确保安全生产和设备的正常运行与经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为提高鑫源公司的经济效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如下:机电管理科负责管理全公司生产的机电设备、电缆、大型材料以及所有零配件的使用、库存情况的统计和管理。

机电管理科必须经常深入井下现场,了解掌握井下和井上设备的运行、使用、备用、回收、待修、待报废等情况,并建立建全各种台帐,搞好各种图、牌、板管理,做到口勤、腿快、数量清、状况明,帐、卡、物、牌、板五对口。

采煤、掘进、开拓、通风、运输、巷修、抽准、机电一区、机电二区等单位,应配备一名兼职的设备管理人员,使专业管理和群众管理结合起来,共同搞好全矿机电设备的管理工作。

全矿机电设备、配件及大型材料必须建立建全各种台帐,属固定资产的要和财务相符。

使用单位要建立自己的分区台帐,分区台帐要建立一式两份,使用单位和设备组各一份,并每月与设备组对帐两次,上旬从1~____号为一次,下旬16~____号前为止,一次不对帐,罚款____元。

对帐的范围:包括各单位使用的设备、电缆长度、数量及规格型号,以及各种备用和待收设备,备用的配件等必须对帐清楚。

要严格执行机厂进出设备验收制度,特别要加强对矿用防爆电气设备的管理(包括五小设备和瓦斯监测仪器等)。

要严格执行防爆电气设备的检修质量和验收制度,并做好自修设备的检查和验收工作。

做到从检修、安装、运行、维护、检查等全过程管理,要做到检修按标准,入井有复查、安装有验收、运行有监督、维护有规范、检查有记录、台台有档案、失爆有责任追究制。

对不合格的设备一定不准下井使用,已下井使用造成后果的设备,要追究检修人员检修单位和验收人的责任,并按造成后果及影响的时间负责、要根据公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工资科定额组应加强对各单位领用下井,和回收上井的设备清单进行严格的审批,凡属领用下井设备,和回收上井设备的清单,必须有机电管理科设备组值周人员的签字后才能有效结帐。

矿井煤矿设备使用全生命周期管理规定24.1.29

矿井煤矿设备使用全生命周期管理规定24.1.29

矿井煤矿设备使用全生命周期管理规定为规范设备管理,提高设备周转和运行效率,保障矿安全生产、项目建设等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结合矿井实际情况,完善内部管理机制,根据《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一、设备的组织管理1、设备主管部门必须明确两名或两名以上设备验收管理员,其他专业必须明确一名设备管理员(参与设备验收),具体负责本专业设备账目的建立及对账等工作,并熟悉井上、下各场所设备状况。

2、各单位设备管理员必须建立健全机电设备台账,并及时更新设备管理平台系统,做到现场账物相符。

由设备主管部门负责不定期检查现场实物与台账对应情况,现场实物与台账不对应的,每台次对责任人罚款100元,联责机电区长罚款50元。

3、工区设备管理员每月15日负责到设备主管部门对账一次,到期不到设备主管部门对账的,每次对责任人罚款200元,联责机电区长、区长各罚款100元。

二、设备设计选型管理办法设计选型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政策。

遵循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原则,具有可靠性高、运行费用低、维修方便等特点。

选购的设备必须有鉴定证书和生产许可证,防爆设备必须有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防爆合格证和产品合格证。

设计选型后必须由本专业分管领导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审查、签字后,报矿领导审批,然后组织实施。

三、设备的购置管理办法1、根据矿井生产接续情况,每年四季度由各专业编制出下年度矿维简设备需求计划(包括安撤设备),机电专业汇总后报公司审查批准后,由物资公司统一组织招标采购。

2、根据矿井生产情况,每年四季度由各专业编制出下年度矿维修设备需求计划,机电专业汇总后报公司审查批准后,按照招标程序组织招标采购。

四、设备的验收管理办法1、矿维简设备到货后,设备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相关专业部室、供销分部、使用单位有关人员,按设备装箱单和技术文件要求查验设备、附件、随机配件及技术资料,验收发现缺件、破损、严重锈蚀、资料不全等问题,不予签字验收,由采购部门负责解决。

2024年某煤矿设备管理制度

2024年某煤矿设备管理制度

2024年某煤矿设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煤矿设备管理,提高设备安全性能和利用效率,保障生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某煤矿所有设备的管理和维护。

第三条设备管理部门负责本制度的执行和落实。

第四条本制度的内容包括设备的购置、验收、使用、维修、停用及报废等方面的管理要求。

第五条设备管理部门应当建立相应的设备档案及设备维保记录。

第二章设备购置与验收第六条设备购置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程序合法的采购。

第七条设备采购应当参照煤矿行业的技术标准,并咨询专业技术人员的意见。

第八条设备验收应按照国家标准和煤矿行业标准的要求进行,验收标准包括设备的质量、性能和安全性。

第九条设备验收应由设备管理部门组织进行,验收人员应具备相关的技术知识和资质。

第十条验收合格的设备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第三章设备的使用和维护第十一条设备使用时应严格按照设备说明书或者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第十二条设备管理部门应制定设备的日常检查和维护计划,并执行日常巡检和维护工作。

第十三条设备管理部门应做好设备的保养和润滑工作,并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

第十四条定期对设备进行大修,维护部门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维修工作。

第十五条设备管理部门应建立设备的故障记录,及时处理设备故障,并提出改进意见。

第十六条设备管理部门应加强设备使用人员的培训和技术指导,确保设备的正确使用。

第四章设备停用及报废第十七条设备在遇到以下情况时,应停用,并进行检修或报废处理:(一)设备出现严重故障,影响使用安全性的;(二)设备已经过技术寿命,无法正常工作的;(三)其他必须停用的情况。

第十八条停用的设备应由设备管理部门及时进行检修或报废处理,不得继续使用。

第十九条设备报废时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不得私自处理或外借。

第五章设备档案管理第二十条设备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设备的档案管理制度,记录设备的基本信息、技术数据、维护记录等。

第二十一条设备的档案应进行分类归档,方便查询和管理。

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规定

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规定

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规定一、设备管理要求1. 矿用设备、器材的选择应符合安全、环保和经济可行的原则。

2. 设备购买后,应进行备案登记,并编制设备台账,明确设备的基本信息和使用情况。

3. 设备的保养和维修应按照规定进行,并建立完善的保养维修记录。

4. 矿用设备、器材的使用前应进行必要的检修和试运行,确保设备的正常工作。

5. 设备的报废处理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并将相关情况报告至上级主管部门。

二、设备操作要求1. 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有相应的操作证书。

2. 设备操作人员应熟悉设备的结构、性能和操作方法,同时具备良好的操作习惯。

3. 设备操作人员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并严格遵守相关安全生产规定。

4. 设备操作过程中,操作人员应及时反馈设备的运行状况,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5. 设备操作结束后,应将设备归位,并做好必要的清理工作。

三、设备维修要求1. 设备的保养维修应按照定期和定点的原则进行,并制定相应的保养维修计划。

2. 设备保养维修工作应交由专业的维修人员进行,并记录维修情况。

3. 设备维修中,应及时采购和更换所需的零部件,并保证零部件的质量。

4. 设备维修结束后,应进行验收,并制定相应的验收记录。

5. 设备维修情况应及时向相关部门进行报告,并做好维修总结和经验积累。

四、设备安全管理要求1. 设备使用过程中,应随时检查设备的工作状态和安全装置的功能情况。

2. 设备发现故障或存在安全隐患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3. 设备的紧急停机装置应设置明显,并有操作人员熟悉操作方法。

4. 设备禁止进行无关操作和私自改动,严禁擅自拆卸设备使用的安全装置。

5. 设备的安全技术状态应通过定期检测和评估来进行监控和改进。

五、设备保密管理要求1. 设备使用过程中产生的相关数据和信息应加以保密,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存储和处理。

2. 设备操作人员应签署保密协议,并接受相关保密培训。

3. 设备保密管理应按照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执行,确保设备相关信息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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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大型固定设备管理规定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煤矿安全生产的特别规定》、《煤矿安全规程》、《煤炭工业企业设备管理规程》等法律、法规精神,加强对大型固定设备和矿灯的使用及维修管理,确保大型固定设备和矿灯安全、经济、高效运行及使用,结合矿区机电管理的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一章大型固定设备的更新购置1、设备选型的原则是技术先进、安全可靠和经济合理,优质服务,并注意通用性、互换性和标准化;选购的设备应是经过鉴定、有生产许可证的、非淘汰型产品。

煤矿使用的涉及安全生产的产品,必须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2、各矿要根据长远发展规划和现有设备的安全技术状态制定设备的改造更新规划,对老化、技术性能落后、耗能高、效率低的设备要有计划地逐年进行更新。

3、大型固定设备及涉及到矿井安全生产的关键部件选型采购和配件储备,按淮矿经管〔2008〕57号文有关规定执行,设备选型要进行安全、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论证。

集团公司使用的同类设备生产厂家控制在3~5家,同一生产矿井使用的同类设备生产厂家控制在1~2家。

招标、比质比价采购的设备,其配件供应方式、价格以及售后服务作为标书及合同的必备条款。

4、大型固定设备选型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由机电处等有关业务处室牵头,在充分征求使用单位意见的基础上拟定技术协议;集团公司分管副总工程师组织相关单位进行技术洽谈,签订严谨、详尽、科学的技术协议,明确双方的义务、责任以及所购设备的技术培训、技术服务、试验或检验等事项;供应处根据技术协议组织商务谈判并签订商务合同。

大型固定设备的招标采购或比质比价采购由供应处组织。

供应商在信息库中选定,评审专家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为保证正确选用设备,须有业务主管部门和用户代表参加。

5、集团公司从未使用过的新型设备、以及试验涉及安全生产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引入前要由分管领导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考察、评估。

评估通过后方可安排试用。

试用单位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后才能试用,试用中做好日常记录,试用期满后提出试用评估报告报集团公司分管副总工程师和设备选型有关部门,试用评估报告审查合格后方可按采购程序采购。

6、大型设备应由牵头业务处室负责组织使用单位等专业人员依据技术协议、商务合同、有关技术资料及质量标准进行出厂验收;其他设备由使用单位进行验收。

7、矿井主通风机的选型,由用户提供风机主要运行时期、困难时期的风量、负压等参数,经通风处确认后,机电处兼顾各个时期进行风机选型,以确保风机的性能和效率。

8、涉及到安全生产的关键部件(如主要电机、电控、风机风叶、主轴承、主提升绳、提升容器、天轮、井筒装备、液压站及制动器、摩擦衬垫、提升信号等)的更新改造和选型,要先进行充分调研,选用鉴定合格的产品,产品性能符合有关技术要求和设备的设计参数,并经集团公司业务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二章大型固定设备的安装9、设备到货后,要及时进行安装调试,投入使用。

暂时不使用的设备、部件等必须入库妥善保管,定期维修保养,防止日晒、雨淋、锈蚀、损坏和丢失,并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设备禁止拆套使用。

10、大型固定设备的安装应由业主单位施工。

如需外委安装,承揽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业主单位必须对承揽单位进行审查,并与承揽单位签订商务合同和安全技术协议,报集团公司业务部门备案。

11、设备安装前,安装人员应先熟悉设备的技术资料,编制设备安装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措施要有设备安装的技术要求和标准,经业主单位组织人员审批。

大型工程(主提升系统、主通风机、主排水系统等主要生产系统)安装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须报送集团公司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12、施工人员要严格执行审批的设备安装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保证施工质量。

施工情况、安装技术数据要认真做好记录。

13、设备安装竣工后,要按有关规定和标准对安装好的设备进行静态试验及空负荷、轻负荷、重负荷试运转。

对影响矿井安全生产的主要设备,如:主提升机(主轴装置、制动系统、电控系统)、主扇风机、主排水系统等,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性能技术测定。

14、各矿要做好设备安装、改造的竣工验收工作,设备的安装质量要严格按有关标准进行检验,隐蔽工程要进行中间验收;重安措和技术改造工程等由集团公司有关部门组织验收,其它由矿负责组织验收。

15、大型固定设备的安装、试运行、验收等资料,相关人员签字后存入大型固定设备档案。

第三章大型固定设备运行管理及维修保养16、大型固定设备运行必须制定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交接班制、巡回检查制、检修制、管技人员上岗制等各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由矿组织机电、安监等专业人员审查,成文后执行。

当设备或系统进行技术改造后应及时修改有关规章制度。

(1)操作规程:大型固定设备要按有关规定、标准、设备说明书等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操作规程。

操作人员要按照操作规程的要求集中精力,谨慎操作,作业规范。

(2)岗位责任制:按有关规定要求,结合本岗位特点,制定岗位责任制。

岗位人员应按岗位责任制规定持证上岗,履行岗位职责,不得擅离职守,保证工作质量及设备的安全运行。

(3)要严格交接班制度,交接班要在岗位现场进行,交班人员交班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接班人员必须进行安全确认,双方签字完成交接。

提升机司机不得在提升过程中进行交接。

(4)巡回检查制:包括巡回检查制度和巡回检查图表两部分,要求定时、定点、定线路、定内容、定要求地对设备进行检查;巡回检查时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汇报。

17、检修制度包括日常维护保养制度和定期检修制度,各矿要完善设备检修制度,。

(1)日常维护保养:是指有计划地做好设备的润滑、保养、检查、清洁等工作。

各矿要制定大型固定设备及主要生产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制度,定周期、定人员,明确设备的润滑加油方式、润滑剂牌号、加油量、加油周期等;设备保养包括运行设备保养和备用设备保养,保证设备防腐性能良好,做到“五不漏”;明确检查部位、检查周期、检查方法等;清洁内容包括环境、设备、电气设施等。

提升机制动盘要根据情况用干净棉纱经常擦拭,不得有油污。

(2)定期检修:各矿要根据相关规定要求及每台设备的性能、结构特点、工作条件、维修经验,制定大型固定设备及主要生产设备日检、周检、月检、季检、年检等检修的详细内容,内容要具体、全面,可操作性要强,内容应有检修部位、检修方法、检修标准等;要通过对设备认真地检查、检修,掌握设备状况,及时发现问题、处理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之中。

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检修要有责任人,并挂牌留名。

18、各种保护装置要保证灵敏有效,动作可靠,定期进行计算、整定、试验;仪表指示准确,每年校验一次。

19、矿井停产检修工作是一项涉及矿井生产、安全及原煤外运、入洗的重要工作;各矿要加强停产检修工作的管理,做到计划周密、准备充分、协调有力、保质保量地完成检修任务。

(1)根据《煤炭工业企业设备管理规程》的要求,全矿井的停产检修,应集中力量解决平时不能检修的主要设备缺陷以及对主要系统设备进行改造等,能平时检修的项目要在平时进行。

(2)各矿每年11底要按集团公司要求,编制下年度停产检修申报计划,上报机电处;全矿井停产检修8小时以上及主要提升系统停产3日以上的年度停产检修申报计划报集团公司;经审批后由集团公司形成文件下达各矿;各矿要认真执行下达的年度停产检修计划,不得随意更改。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计划,必须提前上报,说明原因,经集团公司领导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并明确答复后,方可更改检修计划。

(3)各矿要提前一个月编制本单位下一个季度的停产检修申报计划,上报机电处,由机电处平衡各矿的停产检修季度申报计划,安排指导各矿的停产检修计划的实施。

(4)各矿应提前半个月编制本单位的停产检修实施计划,上报机电处、局调度室、经营管理部、运销处等。

(5)除集团公司下达的停产检修计划外,各矿可根据设备情况自行安排本单位各系统设备的停产检修,主要运转系统设备停产4小时以上的检修项目,应每季度末总结,上报机电处;各矿每年停产检修总时间不应少于12天。

(6)矿井停产检修时,要成立以矿长为主的停产检修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停产检修工作,包括检修前的准备;审查、贯彻检修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协调供应、安全、煤炭销售等与检修工作的衔接;检查检修的进度与质量;负责设备试运转及竣工验收;保证检修任务的落实和检修期间的安全。

(7)每个检修项目都应有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较大工程或技改项目的施工组织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应提前15日报机电处。

(8)矿井停产检修实施前24小时,应向公司调度室汇报检修准备情况、开工准确时间。

开工后每小班应向公司调度室汇报一次主要项目的进度。

(9)施工完后,要按规定对设备进行试运转,符合要求才能投入运行;检修结束后,要及时组织验收,重大安全、技术改造项目由集团公司组织验收。

验收记录,试运转情况记录由检修单位整理归档。

(10)停产检修结束后15天内将检修总结、矿井停产检修项目验收表报集团公司机电处。

20、大中型设备检修项目以及对矿井安全、生产有较大影响的施工项目、突发事故的抢修必须由技术人员认真编写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施行;涉及到矿井重大安全的施工项目,要有应急预案。

21、大型固定设备的大修理是保证设备安全运行的重要工作,设备大修理要根据使用情况、设备缺陷制定修理方案,明确修理部位和技术要求;修理后要进行验收,检验修理效果。

对矿井的安全、生产有较大影响的主要设备(主提升机、主扇风机等)的大修理,大修理前要全面、认真地鉴定设备的技术状况,对症下药,制定详细、完善的修理方案,修理方案上报集团公司业务主管部门;如需外委修理,要审查承揽单位的资质,并与承揽单位签订商务合同和安全技术协议,报集团公司业务主管部门。

修理完成后,由矿机电负责人组织验收。

22、每次检修时,检修人员须经司机同意后,方可进行检修;检修完成后,首先试验安全保护装置,再进行空、轻、重载试运行;试车正常,经司机确认后,方可离开现场。

23、在线备用的固定设备,应按有关规定轮换运行,停下来的设备应及时维修,完好备用。

24、设备或系统发现有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向集团公司业务主管部门报告,并积极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各矿的重大安措、技术改造及主要设备的更新改造技术方案必须报集团公司业务主管部门审查,经可行性论证后才能列资金计划。

计划下达后,集团公司业务主管部门进行指导、协调;各矿要积极实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项目。

25、设备在使用中发生异常情况,司机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或扩大,并及时向机电科(保运一区)、调度所报告。

机电值班人员接到汇报要及时到现场检查处理,如发生重特大事故要立即向集团公司汇报情况,积极组织抢修,并在一周内写出书面报告上报集团公司业务主管部门。

26、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提升机司机、井下电钳工等)必须按有关规定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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