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数学系第二学位实施办法及培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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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学院双学位教学计划及管理细则-北京大学数学科学学院

数学学院双学位教学计划及管理细则-北京大学数学科学学院

北京大学数学科学学院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双学位/辅修一,报名1,报名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没有不及格课程且已修课程的GPA在2.0以上。

(3)每人只能选修一个辅修或双学位专业。

2,报名办法:(1)时间: 5月(2)地点:数学科学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理科一号楼1295E室)(3)报名程序:凡申请报名的同学需先登陆北京大学校内信息门户网上提交并打印报名表,同时附已修课程成绩单并加盖院系教务章,一并交到数学科学学院教务办。

二,录取1,本双学位专业计划录取100人。

2,录取办法:根据申请人已修相关课程成绩和总GPA择优录取,数学成绩优秀者优先考虑。

3,初步录取名单,将于5月底在数学科学学院网页双学位一栏(/)公布;最终录取结果请查看“北京大学学生综合信息管理系统”。

三,学分和收费:1,修读双学位的学生应完成44学分;2,修读辅修的学生应完成35学分;3,双学位按学分收费,每学分150元。

若中途退课,所交学费一律不退。

每学期开学后前两周办理退双手续,请先登录校内门户提交申请,申请表签字后到数院教务办公室办理。

四,课程设置及学分:双学位课程:43学分补充说明:若学生在主修专业已经修读本双学位教学计划中某门课程或内容相近课程,则不可重复修读,应选修以下课程替代,重复修读成绩无效。

一门课程如在主修专业和本双学位教学计划中均有要求,只能计算一次学分。

辅修课程:35学分补充说明:若学生在主修专业已经修读本辅修专业教学计划中某门课程或内容相近课程,则不可重复修读,应选修以下课程替代,重复修读成绩无效。

一门课程如在主修专业和本双学位教学计划中均有要求,只能计算一次学分。

说明:双学位与数院本科生一起选课、上课、考试,同质化管理,每学期课表可到数院主页双学位一栏查看。

缓考课程再次选课不需要缴费,不及格课程重修需要在学期开学后第二周内到教务办公室办理缴费手续。

五,毕业及学位授予资格审定1,同时符合以下条件者,将根据北京大学的有关规定授予北京大学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双学位)理学学士证书:(1)完成主修专业学习,正常毕业并获得主修专业学士学位;(2)在主修专业学业结束时修完双学位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及学分,成绩合格;(3)在大四第二学期开学五周内提出证书资格申请。

高等学校培养第二学士学位生的试行办法-[87]教计字105号

高等学校培养第二学士学位生的试行办法-[87]教计字105号

高等学校培养第二学士学位生的试行办法正文:---------------------------------------------------------------------------------------------------------------------------------------------------- 高等学校培养第二学士学位生的试行办法([87]教计字105号1987年6月6日国家教育委员会、国家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发布)为了尽快地培养一批国家急需的知识面宽、跨学科的高层次专门人才,以适应四化建设的要求,自1984年以来,经原教育部和国家教委批准,少数高等学校试办了第二学士学位班。

从初步实践和社会反映来看,采取第二学士学位的方式,有计划地培养某些应用学科的高层次专门人才,与培养研究生方式相辅相成,更能适合四化建设的实际需要。

为了顺利地开展这项工作,现就高等学校培养第二学士学位生的有关问题,暂作如下规定:一、培养第二学士学位生,在层次上属于大学本科后教育,与培养研究生一样,同是培养高层次专门人才的一种途径。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中所规定的十个学科门类(即: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一般地凡是已修完一个学科门类中的某个本科专业课程,已准予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再攻读另一个学科门类中的某个本科专业,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项要求,成绩合格,准予毕业的,可授予第二学士学位。

如果国家有特殊需要,经国家教委批准,在同一学科门类中,修完一个本科专业获得学士学位后,再攻读第二个本科专业,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项要求,成绩合格,准予毕业的,也可以授予第二学士学位。

但是,目前有些高等学校在教学改革中,为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拓宽知识面,允许跨专业选修课程的学生,不能按攻读第二学士学位对待,不得授予第二学士学位。

三、鉴于高等学校的容量有限,而培养本专科学生的任务又很重,第二学士学位生只能根据国家的特殊需要有计划地按需培养,不大面积铺开,招生规模要从严控制,原则上限在部分办学历史较久,师资力量较强,教学科研水平较高的本科院校中试行。

修读辅修专业双学位实施方案

修读辅修专业双学位实施方案

修读辅修专业双学位实施方案引言:辅修专业和双学位是指在主修专业的基础上,学生可以选择修读另外一门专业并获得相应的辅修证书或学位。

辅修专业和双学位方案的实施可以为学生提供更加广泛的知识和技能培养,拓宽学生的就业市场和升学机会。

本文旨在探讨修读辅修专业和双学位的实施方案。

一、辅修专业方案1.辅修专业的选择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职业规划选择适合的辅修专业。

辅修专业的选择应当有规定的范围,包括与主修专业相关的学科或跨学科的学科。

2.学分要求3.修读时间和安排辅修专业的修读时间应当与主修专业的学习时间有一定的重叠,以方便学生合理安排课程。

具体可通过时间表的调整或在课程上设置弹性选课的方式来实施。

4.辅修专业证书二、双学位方案1.双学位的选择学生可以选择修读与主修专业相关或者互补的另一门学位。

双学位的选择范围应当有规定,以保证学位的合理性和专业性。

2.学分要求修读双学位所需学分应当有明确的要求。

学生需要修读一定数量的学位专业课程,并达到一定的学分数才能获得双学位。

3.修读时间和安排修读双学位通常需要比较长的时间,学院应当帮助学生安排好主修专业和双学位课程的学习时间,以保证学生能够顺利毕业。

4.双学位证书修读双学位并成功完成学分要求的学生可以获得相应的学位证书。

学位证书的颁发应当符合学校和学科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和审核流程。

三、辅修专业与双学位的课程设置1.主修专业和辅修专业的相关课程设置学院应当为主修专业和辅修专业提供相关的课程,以确保学生能够获得相关专业的基础知识和技能。

同时,学院可以为跨学科的辅修专业提供跨学科的课程,以满足学生的需求。

2.主修专业和双学位专业的共同课程设置学院应当为主修专业和双学位专业提供一部分共同的课程,以减轻学生的学习负担。

共同课程可以在专业课程中设置,也可以单独设置。

3.辅修专业和双学位专业的实践教学学院应当为辅修专业和双学位专业提供相关的实践教学机会,以帮助学生将理论知识应用到实际中。

第二学位 培养方案

第二学位 培养方案

第二学位的培养方案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 培养目标:明确第二学位的培养目标,例如培养具有专业知识和技能的
高级人才,为行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持等。

2. 课程设置:根据培养目标,设置相应的课程体系,包括必修课程、选修
课程和实践课程等。

必修课程应涵盖该领域的基础知识和核心技能,选修课程则根据个人兴趣和职业规划进行选择,实践课程则注重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 教学方式:采用多种教学方式,如课堂教学、实践教学、在线教学等,
以适应不同学生的学习需求和特点。

4. 师资队伍:建立一支高水平的师资队伍,包括校内教师和校外专家,为
学生提供优质的教学和指导。

5. 实习实训:安排学生参加实习实训活动,以增强学生的实践能力和职业
素养。

6. 毕业要求:明确毕业要求,包括课程学习、实践环节、毕业论文等方面,以确保学生达到培养目标。

在制定第二学位培养方案时,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 与第一学位的专业相关度要高,避免过于重复或脱节。

2. 注重实践性和应用性,提高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 考虑学生的兴趣和职业规划,提供多样化的课程选择和实践机会。

4. 与企业和行业合作,共同制定培养方案和实习实训计划,以增强学生的就业竞争力。

总之,第二学位的培养方案需要注重培养学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同时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以满足社会和行业的需求。

陕西师范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数学专业课程计划(1)

陕西师范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数学专业课程计划(1)

数学与应用数学辅修专业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为了充分发挥学校各学科的教育资源优势,让学有余力的学生,在完成主修专业的同时,自愿进行跨院系、跨学科学习。

旨在培养数学功底扎实,具有在工科专业或数学学科和其它学科进一步深造和发展潜力的复合型人才;接受系统的数学训练、数学功底扎实,具有双学位的复合型人才;接受系统的数学训练、数学功底扎实的高素质教师。

二、专业主干课程数学分析、高等代数、几何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常微分方程三、学制学制2年四、学分要求本专业辅修学生最低需修满54个学分五、授予学位理学学士(不进行学历电子注册)六、各类课程结构及学分、学时比例七、数学与应用数学辅修专业教学计划表八、专业主干课程简介(一)课程名称:数学分析课程英文名称:Mathematical Analysis课程简介:《数学分析》是数学专业学生必修的最重要的基础课程之一,对学生良好的数学素质的形成及后续课程的学习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学习内容包括实数集与完备性,一元函数的极限、连续性,导数与微分,不定积分,反常积分等。

教材:《数学分析》,华东师范大学数学系主编(著),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年5月参考书目:1.《数学分析》,陈纪修主编(著),高等教育出版社,2001年7月2.《数学分析讲义》,刘玉琏、傅沛仁主编(著),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年9月主讲教师简介:1、曹小红,女,博士,教授,主要从事算子理论与算子代数的研究。

先后为本科生主讲过《数学分析》、《高等数学》、《文科高数》等课程。

在“Proc. Amer. Math. Soc.”、“J. Math. Anal. Appl.”、“L. Alg. Appl.”、“Studia Math.”等国内外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30余篇,入选“2006年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资助项目。

2、任亲谋,男,副教授。

任教期间曾三次获校级教学质量优秀奖。

曾讲授过《数学分析》、《复变函数》、《线性代数》、《高等代数》、《高等数学》、《亚纯函数值分布论》、《亚纯函数奇导方向》等,后两门为函数论硕士生开设,其余均为本科生课程。

大学实施双学位、辅修第二专业教育管理规定

大学实施双学位、辅修第二专业教育管理规定

大学实施双学位、辅修第二专业教育管理规定随着高等教育的发展,大学实施双学位、辅修第二专业的需求也越来越大。

为了适应这一趋势,大学制定了一系列的规定和管理措施,以确保教育质量和学生发展的平衡。

本文将介绍大学实施双学位、辅修第二专业教育的管理规定。

双学位与辅修第二专业的概念双学位指的是在完成主修专业课程要求的同时,学生还需完成其他专业的课程,最终获得两个不同的学位。

而辅修第二专业则是指在主修专业的基础上,学生可以选择修读其他专业的一部分课程,但只能获得相应专业的证书或者证明。

无论是双学位还是辅修第二专业,都为学生提供了更广阔的学术选择和发展机会,使其能够在不同领域获得更多的知识。

双学位、辅修第二专业的政策制定为了管理和实施双学位、辅修第二专业教育,大学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和规定。

首先,大学会明确双学位、辅修第二专业的课程设置和要求,确保学生的课程安排和学习进度合理。

其次,大学会为学生提供相应的指导和支持,包括选择课程、安排课程时间、指导学术方向等。

同时,大学还会为双学位、辅修第二专业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审核学生的申请、管理学生的学业进展等。

学生双学位、辅修第二专业的选择和申请在大学实施双学位、辅修第二专业教育中,学生需要根据自身的兴趣和需求做出选择,并按照学校设定的要求进行申请。

通常,学生需要在一定的学期内提交申请,包括填写申请表、提供相关材料等。

申请过程中,学生需要说明自己选择双学位、辅修第二专业的理由和目标,以及如何平衡与主修专业的学习。

学校会根据学生的申请材料和学术成绩等综合情况进行审核和决策。

学生在双学位、辅修第二专业期间的学习管理一旦学生成功申请到双学位、辅修第二专业,他们需要按照学校的规定和要求,合理安排课程时间和学习计划。

学校会为学生提供学习指导和支持,帮助学生理清学业发展方向和目标,并解决在学习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学生需要根据学校的教学安排,完成所选课程的学习,并参与相应的考试和评估。

双学士学位培养方案-吉林大学教务处

双学士学位培养方案-吉林大学教务处
双学士学位培养方案
吉林大学教务处 组织编写
吉林大学双学士学位培养方案
为了探索和创新学科综合环境下的人才培养模式,推动复合型交叉学科人才培养改革, 拓展大学生就业渠道,2010 年吉林省学位办批准我校金融学等 36 个专业的双学士学位教育, 2011 年起我校又陆续增设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多个专业双学士学位教育。
DUAL-DEGREE PROGRAMS FOR UNDERGRADUATE STUDENES OF JILIN UNIVERSITY 1
吉林大学双学士学位培养方案
六、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双学位指导性教学计划及其进程表
课课

程程

类性

别质

外语
先 导 课 程
必 修 课
计算机
学理
学期及学分分配
论秋春秋 春
数学学院 保险学(保险精算)专业双学位培养方案 .........................................................................13
行政学院 行政管理专业双学位培养方案 .............................................................................................17
专业 国际经济与贸易 金融学(金融理财) 保险学(保险精算) 社会学理论与调查方法 思想政治教育 法学 汉语言文学 新闻学 英语 日语 西班牙语 翻译英语 德语 商务英语 应用心理学 化学 生物技术 地质学 制药工程 计算机及应用 计算机网络技术
授予学位 经济学 经济学 经济学 法学 法学 法学 文学 文学 文学 文学 文学 文学 文学 文学 理学 理学 理学 理学 工学 工学 工学

本科学生辅修专业、双学位实施暂行办法

本科学生辅修专业、双学位实施暂行办法

本科学生辅修专业、双学位实施暂行办法为深化教育改革,适应社会需要,培养高素质的应用型人才,拓宽学生就业渠道,增强学生就业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学院鼓励学业优秀、学有余力的全日制本科生在学好主修专业的基础上,跨学科辅修专业、双学位,为对辅修专业、双学位教育进行规范管理,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一章辅修和双学位教育的教学要求第一条双学位教育,是指在校普通本科学生在保证完成主修专业的同时,学有余力,根据学院的有关规定,经自愿申请,学院考核同意,再完成跨学科门类的另一专业学位课程,达到授予学位条件后,可获得另一个学科门类学士学位的教育形式。

第二条辅修专业教育,是在校普通本科学生在修读本专业的同时,学有余力,根据学院的有关规定,经自愿申请,学院考核同意,选择其它专业作为辅修专业,完成规定课程学习,考试考核成绩达到及格成绩以上后,可获得学院颁发的辅修专业结业证书的教育形式。

第三条承办辅修专业、双学位教育的系部应根据专业特点和要求,比照该专业本科教学计划,制订辅修专业、双学位教育教学计划,经教务处核准后实施。

承办系部必须严格管理,选派讲师以上职称教师授课,保证教学质量。

第四条辅修专业、双学位的学习均实行学分制管理。

(1)辅修专业必修课程学分不少于20-25分,其中辅修理工科类专业必修课程学分不少于20分,辅修文、管、经、法、艺学科类专业必修课程学分不少于25分。

(2)双学位教育必修学分须在辅修学分基础上增加15-17学分,其中实践课程5学分,理工类专业的毕业设计12学分,其他专业学位论文10学分。

第五条辅修专业、双学位教育采用单独编班的教学形式,纳入学院统一的日常教学管理,由学院教务处统一下达教学任务;各系部可根据专业和学生人数自行决定班级规模,但独立编班人数不少于20人。

第二章申请辅修专业、双学位教育的条件及程序第六条申请辅修、双学位教育的条件(1)申请修读双学位的学生必须是已修满主修专业50学分,且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5以上的在校本科生。

陕西师范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数学专业课程计划

陕西师范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数学专业课程计划

数学与应用数学辅修专业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为了充分发挥学校各学科的教育资源优势,让学有余力的学生,在完成主修专业的同时,自愿进行跨院系、跨学科学习。

旨在培养数学功底扎实,具有在工科专业或数学学科和其它学科进一步深造和发展潜力的复合型人才;接受系统的数学训练、数学功底扎实,具有双学位的复合型人才;接受系统的数学训练、数学功底扎实的高素质教师。

二、专业主干课程数学分析、高等代数、几何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常微分方程三、学制学制2年四、学分要求本专业辅修学生最低需修满54个学分五、授予学位理学学士(不进行学历电子注册)六、各类课程结构及学分、学时比例七、数学与应用数学辅修专业教学计划表八、专业主干课程简介(一)课程名称:数学分析课程英文名称:Mathematical Analysis课程简介:《数学分析》是数学专业学生必修的最重要的基础课程之一,对学生良好的数学素质的形成及后续课程的学习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学习容包括实数集与完备性,一元函数的极限、连续性,导数与微分,不定积分,反常积分等。

教材:《数学分析》,华东师大学数学系主编(著),高等教育,2007年5月参考书目:1.《数学分析》,纪修主编(著),高等教育,2001年7月2.《数学分析讲义》,玉琏、傅沛仁主编(著),高等教育,2005年9月主讲教师简介:1、小红,女,博士,教授,主要从事算子理论与算子代数的研究。

先后为本科生主讲过《数学分析》、《高等数学》、《文科高数》等课程。

在“Proc. Amer. Math. Soc.”、“J. Math. Anal. Appl.”、“L. Alg. Appl.”、“Studia Math.”等国外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30余篇,入选“2006年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资助项目。

2、任亲谋,男,副教授。

任教期间曾三次获校级教学质量优秀奖。

曾讲授过《数学分析》、《复变函数》、《线性代数》、《高等代数》、《高等数学》、《亚纯函数值分布论》、《亚纯函数奇导方向》等,后两门为函数论硕士生开设,其余均为本科生课程。

重庆三峡学院的第二学士学位的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

重庆三峡学院的第二学士学位的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

重庆三峡学院的第二学士学位的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一、培养对象和报名条件(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二)当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理工类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以及近三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理工类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三)学生原本科专业与要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或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

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见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四)身体健康,符合专业录取的要求。

(五)如考生同时具有其他本科或研究生在读学籍,或有其他原因而无法在学信网注册学校学籍者,不得报名。

二、招生专业与计划专业名称学制招生人数授予学位数学与应用数学2年60人理学学士说明:限理工类本科专业毕业生报考,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类)本科专业毕业生不能报考。

三、招生报名及考核程序(一)网上报名1.报名时间:20XX年X月X日—X月XX日17:00截止.截止日期过后发送的报名表视为无效报名。

2.报名流程:登录重庆三峡学院主页公告栏,下载重庆三峡学院2022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及附件,填写附件中的报名信息表,并将报名信息表、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打包并统一命名为“第二学士学位申请+申请人姓名”发至邮箱(特别提醒:信息表中的免冠彩色证件照的图像文件大小在20一40KB之间,JPG格式)。

(二)资格审核与专业面试1.学校对报名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并将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名单在重庆三峡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示3日,公示无异议者方可参加网上专业面试,专业面试时间将以邮件或电话的方式向考生告知。

2.学校数学与统计学院组织通过资格审核的学生进行网上专业面试,着重考查学生的综合能力、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

四、录取办法(一)根据重庆市有关文件要求及实施细则,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学校按照专业面试成绩从高到低,在招生计划范围内择优录取。

大学学院双学位、辅修第二专业教育实施暂行办法

大学学院双学位、辅修第二专业教育实施暂行办法

学院双学位、辅修第二专业教育实施暂行办法为适应社会发展对复合型人才的需要,推进我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培养具有合理知识结构和较强社会适应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提高学生的就业创业能力,根据《XX省高等学校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管理暂行办法》及《XX省教育厅关于同意部分高等学校开展双学位、辅修第二专业教育的批复》,我校决定实施双学位、辅修第二专业教育。

为做好双学位、辅修第二专业教育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双学位是指同一学生修读主修专业并获得相应学位的同时",或修读主修专业并获得相应学位之后,修读辅修专业所获得的学位。

辅修第二专业是指同一学生修读主修专业并获得毕业证书的同时",修读辅修专业并获得毕业证书。

第二条双学位教育的辅修专业与主修专业不能同属一个学科门类,辅修第二专业与主修专业不能同属一个专业类。

第三条每位在校本科生只能修读一个辅修专业,且辅修专业的修读应在不影响主修专业修读的前提下进行。

第四条在校本科生的双学位、辅修第二专业教育应在学校规定的学制时间内完成°第五条我校的双学位、辅修第二专业人才培养工作,由主办学院参照原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相应的双学位、辅修第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并组织实施。

第二章修读条件第六条在校本科生,修读完成主修专业第一学年的课程学分,方可申请双学位、辅修第二专业教育。

第七条提出申请的本科生,己修主修专业所有课程成绩无不及格现象,且表现良好,无违纪行为。

第八条申请双学位、辅修第二专业教育应当支付相应的培养费用。

第九条为确保人才培养质量,同一专业招收的双学位、辅修第二专业教育学生数量不得超过当年招收的主修学生数量的50%。

第三章申请程序第十条学校每年6月中旬公布可以辅修的专业名称和招生名额,同时组织开展双学位、辅修第二专业教育的报名审批工作。

第十一条在校本科生修读双学位、辅修第二专业,应登陆教务系统学生端口,在线提交申请。

第十二条主修专业学院需严格按照本文件之规定,依据学习成绩等综合情况,认真审核提交修读申请的学生的资格。

大学辅修第二专业(学位)教育管理办法模版

大学辅修第二专业(学位)教育管理办法模版

大学辅修第二专业(学位)教育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人才培养机制改革,培养具有合理知识结构和社会适应能力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省高等学校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辅修第二专业是指同一学生修读主修专业并获得毕业证书的同时,修读辅修专业并获得毕业证书。

辅修第二学位是指同一学生修读主修专业并获得相应学位的同时或之后,修读辅修第二专业所获得的学位。

第三条辅修第二专业(学位)教育类型(一)我校普通本科在校生修读辅修第二专业教育,辅修第二专业学分达到规定要求的,与主修专业颁发同一毕业证书,同时标注主修专业与辅修专业名称。

(二)我校普通本科在校生修读辅修第二学位教育,辅修第二专业学分达到规定要求的,颁发辅修第二专业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举办条件第四条开设辅修第二专业(学位)教育的专业必须是办学时间较长、就业状况较好、教学条件充足的专业,一般应有三届以上毕业生。

第五条修读辅修第二专业(学位)的学生应为我校本科二年级学生。

第三章资格审批第六条学校教务处负责辅修第二专业(学位)教育资格的审批。

具备实施辅修第二专业(学位)教育资格的学院,应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招生简章及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报教务处审核。

未经批准,任何单位不得擅自开展辅修第二专业(学位)教育。

第四章教学管理第七条辅修第二专业(学位)教育的教学工作由学校教务处管理,统一安排教学进程。

辅修第二专业(学位)各教学环节管理(包括招生、配课、组织教学、学籍管理、毕业资格初审等)由辅修第二专业(学位)开设学院负责。

第八条辅修第二专业(学位)学生的学习活动由开设学院负责管理,并由开设学院为其配备指导教师。

第九条符合条件的学生可自由申请辅修第二专业(学位)教育。

辅修第二专业(学位)开设学院负责学生的资格审查。

第十条修读辅修第二专业(学位)的学生不脱离主修专业班集体。

学生取得主修专业毕业资格后,其学习、生活管理工作由开设辅修第二专业(学位)的学院负责。

大学关于本科学生修读第二学位、第二专业的试行办法

大学关于本科学生修读第二学位、第二专业的试行办法

XXXX大学关于本科学生修读第二学位、第二专业的试行办法一、目的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对复合型、创新型人才的需要,充分利用我校教学资源,发挥学校办学优势和特色,实现学科间的交叉渗透,使学生在校期间获得较宽厚的知识,增强社会适应性和就业、择业及转换职业的竞争能力,经山东省教育厅批准,我校拟在全日制本科学生中试行第二学位、第二专业教育。

二、对象和条件1.第二学位、第二专业在XXXX大学全日制本科在册学生中试行。

2.每一个学生只能申请一个专业为第二学位或第二专业。

3.申请修读第二学位、第二专业者须符合下列条件:①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道德品质良好。

②前两学期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50%,所学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在2.0以上。

③身体健康,能胜任同时修读两个专业学习任务。

4.学生在修读第二学位、第二专业期间,考试作弊或受到学校记过及以上处分者取消修读资格。

三、组织管理1.第二学位、第二专业教育是学校本科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学校的正常管理体系,并实行校、系(含系级学院,下同)两级管理。

教务处在分管校长领导下对学校的第二学位、第二专业教育实行统一管理。

2.各系负责本部门所设第二学位、第二专业教学计划的制订和实施,包括课程设置、教学大纲制订、教师配备、教学质量检查、教学条件的提供及实践教学的落实、教材的选定等。

学生所在系负责组织学生选报工作。

四、第二学位、第二专业课程设置1.第二学位:学生取得主修专业学位的同时,又取得不同学科门类第二专业资格,并符合授予学位条件者,即可取得第二学位(修读的学分、绩点需达到学位规定的要求)。

毕业后取得两种学位的证书。

第二学位培养方案的学分在75分以上(包括:专业基础课、专业方向课、相应的实践环节、毕业设计(论文)等)。

2.第二专业:学生在修读主修专业的同时,修读其它专业作为第二专业。

修满两个专业要求的学分数可取得两种专业毕业资格。

第二专业培养方案的学分在50-55分之间(包括:专业基础课、专业方向课、相应的实践环节、毕业设计(论文)等)。

学院辅修专业双学位管理办法

学院辅修专业双学位管理办法

学院辅修专业双学位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培养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复合型人才,激发学有余力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发挥个性特长,拓宽知识面,因材施教,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在本科生中实行辅修专业/双学位制度。

为规范辅修专业/双学位的管理,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设置辅修专业/双学位的程序(一)凡接受辅修专业/双学位学生的教学系部,须提出辅修专业/双学位的人才培养方案,其内容包括:1.辅修专业/双学位的人才培养目标、基本规格要求、核心课程、学分要求;2.教学计划表,包括辅修专业/双学位的课程名称、学时和学分数。

合计学分数不低于50学分;3.实践环节(实验、上机与课程设计、技能训练等)的安排及内容要求。

(二)上述报告交教务部审核,经主管院领导批准后由教务部向学生公布。

第三条学生申请修读辅修专业/双学位的条件及录取程序(一)凡思想品德良好,主修专业所有课程合格且学有余力者均可自愿申请修读辅修专业/双学位。

每个学生只能选修一个辅修专业/双学位。

(二)凡符合条件而又要求修读辅修专业/双学位的本科生,需在第三学期向学生系提出申请,填写《修读辅修专业/双学位申请表》,经学生系审核教务部批准后,交主办辅修专业/双学位的系(简称主办系)。

(三)主办系根据接受能力和学生学习成绩,择优录取,并在第三学期期末通知学生系。

录取名单由主办系报教务部备案。

(四)辅修专业/双学位报名人数如达不到最低开班人数,由主办系通知学生系该年级不开班的相关信息。

(五)修读辅修专业/双学位的学费标准按物价局规定执行,学生如不按期缴费注册,按自愿退修处理。

学生中途终止辅修,退费按物价局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辅修专业/双学位的教学管理(一)辅修专业/双学位的学习一般从第四学期开始。

(二)修读辅修专业/双学位的学生原则上单独编班组织教学,以保证达到规定的教学要求。

(三)辅修专业/双学位课程在每学期第三周开始上课,课程一般安排在晚上或周六日进行。

(四)修读辅修专业/双学位学生的学籍管理1.主办系负责管理辅修学生的学籍,登记辅修课程成绩。

双学位培养方案,计算机+数学

双学位培养方案,计算机+数学

双学位培养方案,以计算机和数学作为主要培养方向,是近年来高校教育领域的一大创新举措。

这一方案的实施不仅提高了学生的综合素质,也符合时代社会对于跨学科人才的需求。

以下将从多个角度对双学位培养方案进行深入的探讨和分析。

一、双学位培养方案的背景和意义1. 当今社会对跨学科人才的需求在当今信息时代,科技的发展日新月异,计算机和数学等理工科学科之间的交叉融合日益加深。

很多前沿领域都需要既懂技术又懂数学的跨学科人才,如人工智能、大数据等。

而传统的单一学科教育模式已经无法满足社会对于复合型人才的需求,双学位培养方案因此应运而生。

2. 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双学位培养方案可以帮助学生在两个领域都取得较高水平的知识和技能,培养学生跨学科的思维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这不仅可以提高学生的就业竞争力,也能够帮助学生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需求。

3. 推动学科交叉融合和创新通过双学位培养方案,可以促进不同学科之间的交流和合作,加速学科的交叉融合,激发科研创新活力。

这对于推动学科发展、促进科技创新具有积极的意义。

二、双学位培养方案的实施及效果1. 课程设置和教学安排双学位培养方案通常是在学生完成主修专业课程的基础上,增加一定数量的辅修专业课程。

学校会为学生量身定制合适的课程安排,确保其既能完成主修专业的学业,又能够顺利完成辅修专业的学习任务。

2. 学生毕业要求和学位授予经过双学位培养方案的学习,学生需要完成两个专业的学分要求,并通过相应的学位论文答辩和考试。

在符合学校规定的毕业要求后,学生可以获得两个专业领域的学士学位。

3. 学生就业情况及反馈通过调查了解可以发现,双学位培养方案的学生在就业市场上拥有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和更多的选择机会。

在企业中,这些复合型人才可以胜任更多不同领域的工作,并且更容易得到晋升和提升。

许多学生也非常认可双学位培养方案对于提升自身综合素质和就业竞争力的帮助。

三、双学位培养方案的不足及改进1. 课程设置和学分认定部分学校在双学位培养方案的课程设置和学分认定方面存在不够严谨和规范的情况,导致学生在学业安排上存在困难。

高等学校培养第二学士学位生的试行办法

高等学校培养第二学士学位生的试行办法

高等学校培养第二学士学位生的试
行办法
高等学校培养第二学士学位生的试行办法是由教育部制定的,旨在推进高等学校发展,提高人才培养水平。

主要内容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具有国家核定的一学士学位或同等学历;
2、按照学校规定的培养方案学习,全部修习课程达到学校要求;
3、通过考试并经学校论文答辩,获得相关学科的第二学士学位;
4、具有完善的个人道德和职业道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职业技能。

二、培养计划
1、培养计划应根据学校和学科特点制定,明确毕业要求;
2、第二学士学位的培养计划应包括必修课、选修课和实践性学习等内容;
3、第二学士学位的培养计划应体现学科特色,重点强化科技创新能力;
4、第二学士学位的培养计划应满足学生的职业发展需求,设计出能够让学生掌握实用技能的课程。

三、师资配备
1、学校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据培养计划,按照一定比例配备优秀师资;
2、学校应积极引进海外高端师资,丰富学生学习体验;
3、学校应配备优秀的教师,提供全面的实践性教学支持。

四、考试鉴定
1、高等学校认证的第二学士学位考试鉴定应按照国家规定进行;
2、对于考试成绩不合格且经过补考后仍不合格的学生,学校应当终止其培养;
3、第二学士学位考试鉴定应按照学校规定以及专业指南进行,确保学生获得合格证书。

五、答辩
1、答辩应由学校指定的专家小组审核,根据学生的答辩内容和论文质量,公正评定;
2、答辩应当公开,学校应邀请学科领域的专家参加,以保证公正性;
3、学校应根据答辩结果,给予学生称职者相应的第二学士学位证书。

数学科学系 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第二学士学位培养方案

数学科学系 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第二学士学位培养方案

清华大学本科培养方案和指导性教学计划数学科学系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第二学士学位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本着通识教育基础上的“厚基础,宽专业”的办学理念,培养具有扎实的数学基础知识和较强的数学应用能力的复合型人才。

使学生受到严格的科学思维训练,掌握数学学科的基本思想方法并有敏锐的应用意识。

二、基本要求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本科二学位毕业生应达到如下知识、能力和素质的要求:在学习并掌握微分方程、测度与积分、复分析、概率论(1)四门核心基础课程后,选修数学与应用数学方向的其他核心课程,参加相应的科研训练。

要求初步了解数学与应用数学方向基础知识和发展状况,具备开展自学、文献调研、论文写作、学术报告等各方面的综合能力。

三、学制与学位授予学制: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二年,按学分制管理。

授予学位:理学第二学士学位。

四、学分要求选本专业为第二学位的学生必须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40学分,其中课程30学分,综合论文训练10学分。

五、课程设置1.专业必修课程 15学分30420023 微分方程(1) 3学分30420334 测度与积分4学分40420624 概率论(1) 4学分先修测度与积分30420464 复分析4学分2.专业选修课 15学分30420384 抽象代数4学分40420614 泛函分析(1) 4学分40420664 偏微分方程4学分先修微分方程(1) 40420644 微分几何4学分30420444 统计推断4学分先修概率论(1) 30420433 线性回归3学分40420054 数值分析4学分40420534数学规划4学分1清华大学本科培养方案和指导性教学计划3.综合论文训练 10学分综合论文训练10学分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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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数学科学系
数学与应用数学第二学位项目2016年招生实施办法
(2016年4月)
数学科学系现开始数学与应用数学第二学位项目招生,具体实施办法说明如下:
一、主办单位
数学与应用数学第二学位项目由数学科学系主办,教务及日常管理工作由数学科学系教学办负责。

二、招生对象与条件
1.具有清华大学学籍的2015级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2.主修专业学习成绩优良,学有余力,没有选修其他辅修或者第二学位;
3.要求已修“微积分”和“线性代数”,已修数学课程平均成绩80分以上;
4.2016年4月招生,招生人数为30人。

三、报名
数学与应用数学第二学位修读手续每年办理一次。

准备修读数学与应用数学第二学位的同学须填写《清华大学本科生修读第二学位申请表》(网上下载),并按规定时间办理申请手续。

办理手续时间及流程如下表所示:
四、课程认定与选课
1.课程认定
第二学位实行学分制管理,每学期开学后根据学生选课情况扣费(100元/学分,通过银行系统代扣,与目前学费交纳方式相同)。

如因学生存款不足导致扣费不成功而导致课程认定失败,已选课程将不计入第二学位专业学分。

如本人不认定当学期课程,请于开学后前三周到数学系本科教学办签字确认。

否则,默认当学期培养方案中的数学课程均为双学位课程。

2.选课
与数学系学生合班上课,时间一般安排在周一至周五的第一大节-第四大节。

同其它主修专业课程一样可以参加中期退课。

根据第二学位培养方案、课程的先修课要求及课程开设具体情况来选择下学期要修读的课程。

五、其他
有关数学与应用数学第二学位的学籍管理按照“清华大学本科生攻读第二学士学位学籍管理办法”和“清华大学本科生修读辅修专业学籍管理细则”执行。

如学生在主修专业毕业时不再继续第二学士学位的学习且第二学士学位已修学分达到26学分者(包括必修15学分及选修11学分,不含毕业论文)可于第四学年秋季学期向数学系提出书面申请,符合条件者获得辅修专业证书。

申请数学与应用数第二学位证的同学需在第四学年春季学期开学二周内向数学系教务科提交毕业申请。

附件1:
数学与应用数学第二学位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本着通识教育基础上的“厚基础,宽专业”的办学理念,培养具有扎实的数学基础知识和较强的数学应用能力的复合型人才。

使学生受到严格的科学思维训练,掌握数学学科的基本思想方法并有敏锐的应用意识。

二、学制与学位授予
数学与应用数学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二年,按照学分制管理,一般需要2至3年完成。

学习结束后,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的,授予理学第二学士学位:1、符合第二学位学分和论文要求;2、符合所在院系(第一)学士学位要求。

三、学分要求与课程设置:
(1) 必修课程: 15学分
微分方程(I)(3学分),测度与积分(4学分),概率论(I)(4学分,先修测度与积分),复分析(4学分)
(2)选修课程:15学分
抽象代数(4学分),泛函分析(1)(4学分),偏微分方程(4学分,先修微分方程(I)),微分几何(4学分),统计推断(4学分,先修概率论(I)),线性回归(3学分),数值分析(4学分),数学规划(4学分)
以上数学课程一般需要较为严格的数学论证,有些内容以数学分析课程的内容为基础,建议同学自行补习相关部分。

在选修以上课程时应综合考虑课程内容应用性与数学理论系统性间的平衡。

(3)综合论文训练:10 学分
选取有实际背景的课题,应用学生所掌握的数学方法,重在建立数学模型,与第一学位论文不能雷同。

在做毕业论文的前一学期,学生需主动联系数学系老师做毕设指导老师,并提前一学期在数学系教务科登记信息。

附件2个人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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