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专业《民法原理与实务》课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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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专业
课程名称:民法原理与实务
课程编码:xxxxxx
适用专业:法律事务专业
学时:96
学分:6
一、课程定位
《民法原理与实务》,是法律事务专业的一门专业核心课程,本课程对学生理论联系实践分析民事案件、处理民事纠纷及提供法律服务等职业能力培养和职业素养养成起主要支撑作用。
按照以职业岗位工作任务为载体,以培养职业岗位的关键能力为核心,引导课程设置的原则,分析了企业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员、律师助理和法院书记员等职业岗位的典型工作任务,在明确该职业岗位关键能力和核心技能的基础上构建了体现职业岗位需求的课程体系(见下表)。
法律事务专业职业岗位工作任务分析表
本课程以专业课程体系中的法理、宪法等课程的学习为基础,同时服务于合同法原理与实务、民事诉讼法原理与实务、法律事务专业综合实训等后续职业技能课程。
二、课程理念和课程设计思路
1、课程理念
《民法原理与实务》课程以岗位典型任务的工作过程为导向制定课程标准。以实现专业培养目标为宗旨,以职业岗位要求为依据,以培养职业能力和职业素养为重点,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任务为载体,择其精典真案真做,进行技能训练,构建理论实践一体化的《民法原理与实务》课程,以适应专业人才的实际需要。
2、课程设计思路
首先,构建以工作任务为依据的课程内容体系,体现职业性。依据法律事务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与相关司法行政机关、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社区等实务部门的行业专家共同分析论证,确定就业岗位群,分析基层法律事务工作者职业岗位所对应的纠纷处理典型工作任务及其职业核心能力,明确职业岗位其所应具备的知识、能力和素质,特别是有针对性地分析了各职业岗位在民事案件处理方面的基本要求,重构课程内容体系。
其次,构建以“任务驱动”为主体的教学设计。为了实现课程的培养目标,需要有与基于工作过程的教学内容相匹配的教学组织和教学方法,为此,构建以“任务驱动”为主体的教学设计。
再次,构建课堂与实习地点一体化的实训基地。为进一步确保教学内容的组织,达到教学过程与工作过程的结合,做到学生学习过程与行动过程一体,该课程在教学过程中“请进来、走出去”。一方面,聘请实务部门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人才担任兼职教师,承担实训指导,使校内学习与工作情境一体化。另一方面,学生走出学校和课堂,为企业、社区的居民或务工人员提供法律纠纷处理服务,做到真案真做,丰富教学内容。
最后,构建多元化、开放化、过程化的教学评价体系。
三、课程目标
课程内容的选取,以实现专业培养目标为宗旨,以实务部门调研——工作任务分析——岗位能力剖析——课程内容的确定——用人单位论证反馈——课程内容的修正为基本路径重新整合课程内容,以充分体现职业岗位工作要求。
内容选取以我国现行法律为依据,以民事法律关系为基础,结合司法实践,将本课程分
为两大部分:第一部分民法基本理论分析,以民事权利为主线分四大模块,第二部分民事案件处理实务,将实际中发生的典型纠纷以民事案由为标准,划分为四大学习情境,每个学习情境下细分不同的工作任务。
第一编民法基本理论分析
第二编民事案件处理实务
五、实施建议:
1、教材编写建议:
本课程的教材,依教学人才培养方案、课程建设与课程标准的要求,按照工作任务精选教材内容,体现多样化、渐进性和开放性,突出重点,引导学生独立思考探索,培养学生的处理问题能力。同时作为专业实务性的课程,本课程并不局限于教材,教师可结合当前我国民事司法实践的现状,从宏观层面对一些民法热点问题引导学生作些前沿探讨。
2、教学方法与手段建议
在操作类知识和技能的学习中,采用“任务驱动”教学法,科学处理学生、教师和任务三要素的关系。在教学过程中,采用问题式教学法,根据学生已有的认知结构提出问题,然后
引导学生积极思维、大胆尝试、学会质疑、学会探究,主动参与到课堂教学中去,使学生不但处于一个接受知识的过程,而且处于一个自主探究、合作互动、运用知识实际操作的过程,培养学生独立发现问题、思考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
3、实践教学建议
搭建校外合作平台,充分利用校外实训基地资源,满足学生参观、实训和毕业实习的需要,并在合作中关注学生职业能力的发展和教学内容的调整。
4、教学组织建议
本课程是法律事务专业必修课,计划开设96学时。一般情况下,每周安排6学时。各
5、师资配备建议
由“双师型”教师或外聘兼职教师任课。
六、考核评价
确定操作为主、理论为辅,重在过程评价的课程考核评价方式。课程成绩由平时成绩与期末成绩进行综合评定,其中平时成绩占学科总评成绩的50%,根据学生的课堂表现、参与教学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材料驾驭能力、实训评价成绩等综合评定。期末成绩占学科总评成绩的50%,主要用以检测学生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七、编制说明
1、本课程由xxx系法律事务专业xxx老师开发。
2、执笔:xxx
3、审核:xxx
4、时间:2012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