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治指南 全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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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期高血压病诊治指南

妊娠期高血压病诊治指南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诊断、评估和治疗SOGC指南摘要目的:指南总结了关于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高质量研究数据,并提出了合理的诊断、评估和治疗方法。

证据:所有建议的评估都采用了加拿大预防保健特别工作组的标准。

第一章:诊断和分类建议:血压的测量1、测量血压时患者应当取坐位,并保持上臂与心脏处于同一水平。

2、选择型号合适的袖带(袖带的长度应该是上臂围的1.5倍)。

3、Korotkoff氏第V音即提示舒张压。

4、如果一侧手臂测出的血压始终较高,应当固定这侧手臂测量血压。

5、子痫前期患者可以使用水银血压计、有标准刻度的无水银血压计、或校正过的自动血压计测量血压。

6、子痫前期时用自动血压计测量的血压值可能偏低,最好同时对照水银血压计或无水银血压计的测定值。

7、动态血压检测(24小时家庭测量)可以检测单发性诊所(白大衣)高血压。

8、如果患者打算在家监测血压,应当告知其正确的血压测量方法。

[Point=100]建议:高血压的诊断:1、高血压的诊断应根据办公室或在医院血压的测量值。

2、妊娠期高血压的定义是,相同手臂至少测量二次的平均舒张压≥90mmHg。

3、收缩压≥140mmHg的孕妇,应密切随访其舒张压有无增高趋势。

4、重度高血压定义为收缩压≥160mmHg或舒张压≥110mmHg。

5、对于非重度高血压,诊断前应有持续血压测量值的记录。

6、对于重度高血压,应该间隔15分钟重复测量方可确认诊断。

7、单发性诊所高血压定义为:在医疗场所测定的舒张压≥90mmHg,而家中自测血压<135/85mmHg。

建议:蛋白尿的测定:1、所有怀孕妇女都应检测尿蛋白。

2、在子痫前期低风险人群中,可用尿试纸筛查蛋白尿。

3、如果疑诊子痫前期,无论高血压孕妇出现血压进行性上升还是血压正常,都应该进行更多明确蛋白尿的诊断性检查:如尿蛋白:肌酐比值或24小时尿蛋白测定。

建议:显著蛋白尿的临床诊断:1、当尿试纸滴定蛋白尿≥2+时应强烈怀疑蛋白尿。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指南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指南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指南什么是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是指妊娠期间血压升高,而且伴有蛋白尿、水肿等症状。

根据出现的时间和病情轻重分为:妊娠期高血压、妊娠期蛋白尿、子痫前期、子痫。

其中子痫前期和子痫是一种严重并发症,可以威胁孕妇和胎儿的生命安全。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症状•血压升高:收缩压≥140mmHg和/或舒张压≥90mmHg;•蛋白尿:随机尿蛋白定量≥30mg/mmol(0.3g/24h);•水肿:眼睑、面部、手指、足踝等处水肿;•头痛、眩晕、恶心、呕吐等;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危害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严重程度与胎儿的成熟度有关,孕早期发病,胎儿一般成熟度低,病情较轻;孕晚期发病,胎儿成熟度高,病情一般较重。

妊娠期高血压、妊娠期蛋白尿和子痫前期不及时治疗可能会引起胎儿生长受限、早产、新生儿死亡等不良后果;而子痫则还会引发子痫惊厥、脑出血、胎盘早剥等严重并发症,甚至危及孕妇和胎儿的生命安全。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治疗早期预防和及时治疗是重要的原则。

医生会根据病情给予调控血压、利尿、抗惊厥、胎儿监测等治疗。

对于病情危重的孕妇,可能需要急诊剖宫产。

治疗期间需要孕妇定期检查,随时注意胎儿的情况。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自我管理孕妇本人也需要进行积极的自我管理,以减轻病情和保护自己和胎儿的健康:•每周至少测量3次血压,定期到医院检查;•饮食要注意清淡,控制盐分和高脂肪食物,同时保证营养充足;•适量运动,保证良好休息和睡眠;•保持心情愉快,避免过度疲劳和情绪波动;•咨询专业医生,遵循医嘱进行治疗;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发病率较高,对胎儿和孕妇的健康都带来了很大的威胁。

尽管医生可以给予及时的诊断和治疗,但孕妇本人也需要进行自我管理,配合医生的治疗,以达到最好的治疗效果。

提高孕妇对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认识,是减少其发病率和减轻病情的重要措施。

妊娠高血压疾病诊治指南

妊娠高血压疾病诊治指南

子痫前期
子痫
妊娠合并慢 性高血压 慢性高血压 并发子痫前 期
子痫前期基础上发生不能用其它原因解释的抽搐。 妊娠 20 周前收缩压≥140mmHg 和(或)舒张压≥90mmHg,妊娠期无 明显加重;
或妊娠20周后首次诊断高血压并持续到产后 12 周以后 慢性高血压孕妇妊娠 20 周前无蛋白尿,20 周后出现蛋白尿 ≥0.3g/24h;或妊娠前有蛋白尿,妊娠后尿蛋白明显增加或血压进一 步升高或出现血小板减少
用法:50mg~150mg PO,3~4 次/天。 拉贝洛尔 静脉注射:初始剂量 20mg,10min 剂量加倍最大单次80mg, 直至控制,每天最大总剂量 220mg。 静脉滴注:50mg~100mg 加入 5%GS 250ml~500ml,根据 血压调整滴速,待血压稳定后改口服
硝苯地平 用法:5mg~10mg 口服,3~4 次/天,
目的、目标 治 疗 方 案 -降 压 治 疗
目标
孕妇无并发脏器功能损伤,收缩压应控制在 130-155 mmHg ,舒张压应控制在80-105mmHg; 孕妇并发脏器功能损伤,则收缩压应控制在130-139 mmHg ,舒张压应控制在80-89mmHg。 降压过程力求下降平稳,不可波动过大,且血压不可低于 130/80mmHg,以保证子宫胎盘血流灌注。
治 疗 方 案
Mg++抑制运动神经末梢释放乙酰胆碱,阻断神经肌肉接头 间的信号传导,使骨骼肌松弛; 作用机制 Mg++刺激血管内皮细胞合成前列环素,抑制内皮素合成, 降低机体对血管紧张素Ⅱ的反应,从而缓解血管痉挛状态; Mg++使平滑肌细胞内钙离子水平下降,从而解除血管痉挛、 减少血管内皮损伤; Mg++可提高孕妇和胎儿血红蛋白的亲和力,改善氧代谢。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治指南(2015年)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治指南(2015年)

(chronichypertension with superimposed preeclampsia) 慢性高血压孕妇,孕20周前无蛋白尿,孕20 周后出现尿蛋白≥0.3 g/24 h 或随机尿蛋白≥ (+);或孕20周前有蛋白尿,孕20周后尿 蛋白定量明显增加;或出现血压进一步升高 等上述重度子痫前期的任何一项表现。
(1)妊娠期高血压:休息、镇静、监测母胎 情况,酌情降压治疗。 (2)子痫前期:预防抽搐,有指征地降压、 利尿、镇静,密切监测母胎情况,预防和 治疗严重并发症,适时终止妊娠。 (3)子痫:控制抽搐,病情稳定后终止妊娠, 预防并发症。 (4)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压:以降压治疗为主, 注意预防子痫前期的发生。 (5)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兼顾慢性高 血压和子痫前期的治疗。
2. 子痫(eclampsia):
子痫前期基础上发生不能用其他原因解释的
抽搐。
(三)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压
既往存在的高血压或在妊娠20周前发现收
缩压≥140 mmHg和(或)舒张压≥90 mmHg,妊娠期无明显加重;或妊娠 20 周 后首次诊断高血压并持续到产后12周以后。
(四)慢 性 高 血 压 并 发 子 痫 前 期
(二)一般治疗
1. 治疗地点:妊娠期高血压孕妇可居家或住院 治疗;非重度子痫前期孕妇应评估后决定是 否住院治疗;重度妊娠期高血压、重度子痫 前期及子痫孕妇均应住院监测和治疗。 2. 休息和饮食:应注意休息,以侧卧位为宜; 保证摄入足量的蛋白质和热量;适度限制食 盐摄入。 3. 镇静:保证充足睡眠,必要时可睡前口服地 西泮2.5~5.0 mg。
2. 注意事项:血清镁离子有效治疗浓度为1.8~ 3.0 mmol/L,超过 3.5 mmol/L 即可出现中毒症状。 使用硫酸镁的必备条件:(1)膝腱反射存在; (2)呼吸≥16次/min;(3)尿量≥25 ml/h(即 ≥600 ml/d);(4)备有10%葡萄糖酸钙。镁离 子中毒时停用硫酸镁并缓慢(5~10 min)静脉推 注 10%葡萄糖酸钙10 ml。如孕妇同时合并肾功 能不全、心肌病、重症肌无力等,或体质量较轻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治指南版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治指南版
• (1)血压持续升高:收缩压≥160mmHg和(或)舒张 压≥110 mmHg;
• (2)尿蛋白≥2.0 g/24 h或随机尿蛋白≥(++); • (3)持续性头痛、视觉障碍或其他脑神经症状; • (4)持续性上腹部疼痛等肝包膜下血肿或肝破裂症
状; • (5)肝酶异常:血丙氨酸转氨酶(ALT)或天冬氨酸转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治指南(2012)版
• 一、分类 • (一)妊娠期高血压 • 妊娠期首次出现高血压,收缩压
≥140mmHg(11llinHg=0.133 kPa)和(或)舒 张压≥90 mmHg,于产后12周恢复正常。 尿蛋白阴性。产后方可确诊。少数患者可 伴有上腹部不适或血小板减少。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治指南(2012)版
氨酶 (AST)水平升高;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治指南(2012)版
• (6)肾功能异常:少尿(24 h尿量<400 ml 或每小时 尿量<17 ml)或血肌酐>106 p.mol/L;
• (7)低蛋白 血症伴腹水或胸水; • (8)血液系统异常:血小板计数呈持续性下降并低
于100X109/L;血管内溶血、贫血、黄疸或血乳 酸脱氢酶(LDH)水平升高; • (9)心力衰竭、肺水肿; • (10)胎儿生 长受限或羊水过少; • (11)孕34周前发病(Ⅱ-2B)。
• (1)眼底检查; • (2)凝血功能; • (3)血电解质; • (4)超声等影像学检查肝、胆、胰、脾、肾等脏器; • (5)动脉血气分析; • (6)心脏彩超及心功能测定; • (7)B超检查胎儿 发育、脐动脉、子宫动脉等血流
指数; • (8)必要时行头颅CT 或MRI检查。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治指南(2012)版

2024年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治指南

2024年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治指南

2024年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治指南2024年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治指南:为大家解读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是妊娠期常见的并发症,严重威胁着母婴的健康。

为了更好地诊断和治疗妊娠期高血压疾病,2024年颁布了新的诊治指南。

本文将为大家详细解读这一指南,帮助大家了解和应对妊娠期高血压疾病。

一、明确疾病分类新指南将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分为以下三类:1、妊娠期高血压:血压≥140/90mmHg,发生在妊娠20周后,伴或不伴蛋白尿。

2、子痫前期:血压≥140/90mmHg,伴有蛋白尿≥0.3g/24h,可伴有其他器官或系统受累。

3、子痫:在子痫前期的基础上出现不能用其他原因解释的抽搐。

二、重视早期筛查为了尽早发现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新指南强调了早期筛查的重要性。

孕妇在妊娠20周后应定期监测血压和尿蛋白,以及进行全身检查,以便及时发现异常情况。

三、优化药物治疗新指南提出,对于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患者,药物治疗应首选拉贝洛尔、甲基多巴等降压药物,以降低血压并保持正常水平。

同时,根据病情轻重程度,可以联合使用多种药物进行治疗。

四、重视生活调理除了药物治疗,新指南还强调了生活调理在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治疗中的重要性。

患者应注意休息、饮食和运动,保持心情愉悦,避免紧张和压力过大。

五、加强母婴监护对于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患者,新指南要求加强母婴监护,定期进行超声检查和胎儿监测,以及评估母婴健康状况。

在必要时,应提前终止妊娠,以保障母婴的安全。

总之,2024年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治指南提出了新的分类、诊断和治疗方案,旨在提高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诊治水平,保障母婴的健康。

孕妇和相关医务人员应关注这一指南,了解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早期症状和治疗方法,做到早发现、早治疗,减少并发症的发生。

加强生活调理和母婴监护,为母婴的健康保驾护航。

1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指南2015

1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指南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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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处理
4.常用降压药物用法
1)拉贝洛尔: 为α、 β肾上腺素能受体阻滞剂。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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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服50~150 mg,3~4次/d。
静脉注射: 初始剂量20 mg,10 min后如未有效降压则剂量加倍,最大单 次剂量80 mg,直至血压被控制,每日最大总剂量220 mg。
静脉滴注:50~100 mg加入5%葡萄糖溶液250~500 ml, 根据血压调整滴
数分钟重复测定后即可以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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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诊断
(三) 蛋白尿的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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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孕妇每次产前检查均应检测尿蛋白或尿常规 (Ⅱ-2B)。
尿常规检查应选用中段尿。可疑子痫前期孕妇应检测24 h尿蛋 白定量。尿蛋白≥0.3 g/24 h或尿蛋白/肌酐比值≥0.3, 或随机尿 蛋白≥(+) 定义为蛋白尿。应注意蛋白尿的进展性变化以及排 查蛋白尿与孕妇肾脏疾病和自身免疫性疾病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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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分类
2.子痫
子痫前期基础上发生不能用其他原因解释的抽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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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分类
(三)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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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往存在的高血压或在妊娠20周前发现收缩压≥140 mmHg和 (或) 舒张压≥90 mmHg, 妊娠期无明显加重;
或妊娠20周首次诊断高血压并持续到产后12周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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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分类
(四)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
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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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疗目的:预防重度子痫前期及子痫的发生,降低母儿病死率,改善妊
娠结局。
治疗的基本原则:个体化治疗原则。
(1) 妊娠期高血压: 休息、 镇静、 监测母胎情况, 酌情降压治疗。 (2) 子痫前期: 预防抽搐,有指征地降压、 利尿、 镇静, 密切监测母胎 情况, 预防和治疗严重并发症, 适时终止妊娠。 (3) 子痫: 控制抽搐, 病情稳定后终止妊娠, 预防并发症。 (4) 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压: 以降压治疗为主, 注意预防子痫前期的发生。 (5) 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 兼顾慢性高血压和子痫前期的治疗。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治指南_2015(全文本)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治指南_2015(全文本)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治指南(2015)一、分类二、诊断三、处理四、预防五、管理附.HELLP综合征的诊断和治疗一、分类(一)妊娠期高血压(二)子痫前期—子痫(三)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压(四)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2012 版妊娠期高血压子痫前期(轻度、重度)子痫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压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一)妊娠期高血压妊娠20周后首次出现高血压,收缩压》140mmH和(或)舒张压》90mmHg, 于产后12周内恢复正常;尿蛋白检测阴性。

收缩压》160 mmHg和(或)舒张压》110 mmH为重度妊娠期高血压。

2012 版妊娠期首次出现高血压,收缩压》140 mmHg( 1 mm Hg=0.133 kPa)和(或)舒张压》90 mm Hg于产后12周恢复正常。

尿蛋白阴性。

产后方可确诊。

少数患者可伴有上腹部不适或血小板减少。

(二)子痫前期—子痫1. 子痫前期妊娠20周后出现收缩压》140 mmH和(或)舒张压》90 mmH g且伴有下列任一项:尿蛋白》0.3 g/24 h,或尿蛋白/肌酐比值》0.3 ,或随机尿蛋白》(+)(无法进行尿蛋白定量时的检查方法);无蛋白尿但伴有以下任何一种器官或系统受累:心、肺、肝、肾等重要器官,或血液系统、消化系统、神经系统的异常改变,胎盘-胎儿受到累及等。

2012 版轻度子痫前期【2015版已去除该项】:妊娠20周后出现收缩压》140 mm Hg 和(或)舒张压》90 mm Hg伴尿蛋白》0. 3 g /24 h或随机尿蛋白》(+)。

重度子痫前期:血压和尿蛋白持续升高,发生母体脏器功能不全或胎儿并发症。

重度子痫前期子痫前期孕妇出现下述任一表现可诊断为重度子痫前期:(1)血压持续升高:收缩压》160 mmHg^ (或)舒张压》110 mmHg(2)持续性头痛、视觉障碍或其他中枢神经系统异常表现;(3)持续性上腹部疼痛及肝包膜下血肿或肝破裂表现;(4)肝酶异常:血丙氨酸转氨酶(ALT 或天冬氨酸转氨酶(AST 水平升高;5)肾功能受损:尿蛋白>2.0 g/24 h ;少尿(24 h尿量<400 ml、或每小时尿量<17 ml )、或血肌酐>106卩mol/L ;(6)低蛋白血症伴腹水、胸水或心包积液;(7)血液系统异常:血小板计数呈持续性下降并低于100X 109/L ;微血管内溶血(表现有贫血、黄疸或血乳酸脱氢酶(LDH 水平升高);(8)心功能衰竭;(9)肺水肿;(10)胎儿生长受限或羊水过少、胎死宫内、胎盘早剥等。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治指南(2015)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治指南(2015)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治指南(2015)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是一种由多种因素引起的疾病,包括母体基础病理状况和妊娠期环境因素。

病情的缓急不同,可能会出现进展性变化并迅速恶化。

一)妊娠期高血压(XXX)是指在妊娠20周后首次出现高血压,收缩压≥140mmHg(1 mmHg=0.133 kPa)和/或舒张压≥90mmHg,且在产后12周内恢复正常,尿蛋白检测阴性。

重度妊娠期高血压是指收缩压≥160 mmHg和/或舒张压≥110 mmHg。

二)子痫前期-子痫(preeclampsia-eclampsia)是一种妊娠期高血压疾病。

子痫前期指妊娠20周后出现高血压和蛋白尿,或出现高血压伴有肝功能异常、肾功能异常、血小板减少等症状。

子痫是指在子痫前期基础上出现癫痫样发作或昏迷。

子痫前期和子痫是妊娠期高血压疾病中最常见、最危险的类型。

2诊断对于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诊断,应该根据患者的临床表现、体征和实验室检查结果进行综合评估。

在诊断时,需要排除其他可能引起高血压的原因。

对于子痫前期和子痫,需要密切监测患者的病情变化,及时采取治疗措施。

3治疗治疗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目标是保护母亲和胎儿的健康。

治疗方案应该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进行个体化制定。

对于轻度妊娠期高血压,常规措施包括定期随访、控制血压、监测尿蛋白等。

对于重度妊娠期高血压和子痫前期-子痫,应该及时采取药物治疗,如镁剂、降压药等。

在治疗过程中,需要密切监测患者的病情变化和胎儿的情况,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

4预防预防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关键是提高孕妇的健康素养和生活方式。

孕妇应该注意饮食、适当运动、保持心理健康等。

对于高危人群,应该进行定期检查和监测。

对于已经患有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孕妇,需要及时采取治疗措施,预防病情恶化,保护母亲和胎儿的健康。

孕妇出现高血压和(或)蛋白尿等症状。

二)体格检查:测量血压、尿检等。

三)实验室检查:检测肝酶、肾功能、血小板计数、LDH等指标。

四)影像学检查:B超检查胎儿生长情况、胎盘位置等。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治指南-(全文本).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治指南-(全文本).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治指南(2015)一、分类二、诊断三、处理四、预防五、管理附.HELLP综合征的诊断和治疗一、分类(一)妊娠期高血压(二)子痫前期----子痫(三)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压(四)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2012版妊娠期高血压子痫前期(轻度、重度)子痫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压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一)妊娠期高血压妊娠20周后首次出现高血压,收缩压≥140mmHg和(或)舒张压≥90mmHg,于产后12周内恢复正常;尿蛋白检测阴性。

收缩压≥160 mmHg和(或)舒张压≥110 mmHg为重度妊娠期高血压。

2012版妊娠期首次出现高血压,收缩压≥140 mmHg(1 mm Hg=0.133 kPa)和(或)舒张压≥90 mm Hg。

于产后12周恢复正常。

尿蛋白阴性。

产后方可确诊。

少数患者可伴有上腹部不适或血小板减少。

(二)子痫前期----子痫1.子痫前期妊娠20周后出现收缩压≥140 mmHg和(或)舒张压≥90 mmHg,且伴有下列任一项:尿蛋白≥0.3 g/24 h,或尿蛋白/肌酐比值≥0.3,或随机尿蛋白≥(+)(无法进行尿蛋白定量时的检查方法);无蛋白尿但伴有以下任何一种器官或系统受累:心、肺、肝、肾等重要器官,或血液系统、消化系统、神经系统的异常改变,胎盘-胎儿受到累及等。

2012版轻度子痫前期【2015版已去除该项】:妊娠20周后出现收缩压≥140 mm Hg 和(或)舒张压≥90 mm Hg伴尿蛋白≥0.3 g/24 h或随机尿蛋白≥(+)。

重度子痫前期:血压和尿蛋白持续升高,发生母体脏器功能不全或胎儿并发症。

重度子痫前期子痫前期孕妇出现下述任一表现可诊断为重度子痫前期:(1)血压持续升高:收缩压≥160 mmHg和(或)舒张压≥110 mmHg;(2)持续性头痛、视觉障碍或其他中枢神经系统异常表现;(3)持续性上腹部疼痛及肝包膜下血肿或肝破裂表现;(4)肝酶异常:血丙氨酸转氨酶(ALT)或天冬氨酸转氨酶(AST)水平升高;(5)肾功能受损:尿蛋白>2.0 g/24 h;少尿(24 h尿量<400 ml、或每小时尿量<17 ml)、或血肌酐>106μmol/L;(6)低蛋白血症伴腹水、胸水或心包积液;(7)血液系统异常:血小板计数呈持续性下降并低于100×109/L;微血管内溶血(表现有贫血、黄疸或血乳酸脱氢酶(LDH)水平升高);(8)心功能衰竭;(9)肺水肿;(10)胎儿生长受限或羊水过少、胎死宫内、胎盘早剥等。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最新诊治指南(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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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治指南(2012)版
• (三)降压治疗 • 降压治疗的目的是预防子痫、心脑血管意外和胎盘早剥等 严重母胎并发症。收缩压≥160 mm Hg和(或)舒张压 ≥110mmHg的高血压孕妇应降压治疗;收缩压≥140 mmHg和(或)舒张压≥90mmHg的高血压患者可使用降压治 疗。 • 目标血压:孕妇无并发脏器功能损伤,收缩压应控制在 130~155 mmHg,舒张压应控制在80~105 mmHg;孕 妇并发脏器功能损伤,则收缩压应控制在130~139 mmHg,舒张压应控制在80~89 mmHg。 • 降压过程力求下降平稳,不可波动过大,且血压不可低于 130/80mmHg,以保证子宫胎盘血流灌注(III-B)。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治指南(2012)版
• 1.基本检查:了解头痛、胸闷、眼花、上腹部疼 痛等自觉症状,检查血压、血尿常规、体质量、尿 量、胎心、胎动、胎心监护。 • 2.孕妇的特殊检查:包括眼底检查、凝血功能、 心肝肾功能、血脂、血尿酸和电解质等检查(Ⅲ-B)。 • 3.胎儿的特殊检查:包括胎儿发育情况、B超和 胎心监护监测胎儿宫内状况和脐动脉血流等(Ⅲ-B)。 • 根据病情决定检查频度和内容,以掌握病情变化 (Ⅲ-B)。
• 2.硝苯地平:为二氢吡啶类钙离子通道阻滞剂。 用法:5~10mg口服,3~4次/d,24 h总量不 超过60 mg。紧急时舌下含服10mg,起效快,但 不推荐常规使用。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治指南(2012)版
• 3.尼莫地平:二氢吡啶类钙离子通道阻滞 剂,可选择性扩张脑血管。用法:20~60 mg口服,2~3次/d;静脉滴注:20~40 mg加入5%葡萄糖溶液250 ml,每天总量不 超过360 mg。 • 4.尼卡地平:二氢吡啶类钙离子通道阻滞 剂。用法:口服初始剂量20~40 mg,3次 /d。静脉滴注:1mg/h起,根据血压变化 每10分钟调整剂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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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诊治指南(2015)一、分类二、诊断三、处理四、预防五、管理附.HELLP综合征的诊断和治疗一、分类(一)妊娠期高血压(二)子痫前期----子痫(三)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压(四)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2012版妊娠期高血压子痫前期(轻度、重度)子痫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压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一)妊娠期高血压妊娠20周后首次出现高血压,收缩压≥140mmHg和(或)舒张压≥90mmHg,于产后12周内恢复正常;尿蛋白检测阴性。

收缩压≥160 mmHg和(或)舒张压≥110 mmHg为重度妊娠期高血压。

2012版妊娠期首次出现高血压,收缩压≥140 mmHg(1 mm Hg= kPa)和(或)舒张压≥90 mm Hg。

于产后12周恢复正常。

尿蛋白阴性。

产后方可确诊。

少数患者可伴有上腹部不适或血小板减少。

(二)子痫前期----子痫1.子痫前期妊娠20周后出现收缩压≥140 mmHg和(或)舒张压≥90 mmHg,且伴有下列任一项:尿蛋白≥g/24 h,或尿蛋白/肌酐比值≥,或随机尿蛋白≥(+)(无法进行尿蛋白定量时的检查方法);无蛋白尿但伴有以下任何一种器官或系统受累:心、肺、肝、肾等重要器官,或血液系统、消化系统、神经系统的异常改变,胎盘-胎儿受到累及等。

2012版轻度子痫前期【2015版已去除该项】:妊娠20周后出现收缩压≥140 mm Hg 和(或)舒张压≥90 mm Hg伴尿蛋白≥0.3 g/24 h或随机尿蛋白≥(+)。

重度子痫前期:血压和尿蛋白持续升高,发生母体脏器功能不全或胎儿并发症。

重度子痫前期子痫前期孕妇出现下述任一表现可诊断为重度子痫前期:(1)血压持续升高:收缩压≥160 mmHg和(或)舒张压≥110 mmHg;(2)持续性头痛、视觉障碍或其他中枢神经系统异常表现;(3)持续性上腹部疼痛及肝包膜下血肿或肝破裂表现;(4)肝酶异常:血丙氨酸转氨酶(ALT)或天冬氨酸转氨酶(AST)水平升高;(5)肾功能受损:尿蛋白> g/24 h;少尿(24 h尿量<400 ml、或每小时尿量<17 ml)、或血肌酐>106μmol/L;(6)低蛋白血症伴腹水、胸水或心包积液;(7)血液系统异常:血小板计数呈持续性下降并低于100×109/L;微血管内溶血(表现有贫血、黄疸或血乳酸脱氢酶(LDH)水平升高);(8)心功能衰竭;(9)肺水肿;(10)胎儿生长受限或羊水过少、胎死宫内、胎盘早剥等。

2.子痫子痫前期基础上发生不能用其他原因解释的抽搐。

(三)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压既往存在的高血压或在妊娠20周前发现收缩压≥140 mmHg和(或)舒张压≥90 mmHg,妊娠期无明显加重;或妊娠20周首次诊断高血压并持续到产后12周以后。

(四)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慢性高血压孕妇,孕20周前无蛋白尿,孕20周后出现尿蛋白≥g/24 h或随机尿蛋白≥(+);或孕20周前有蛋白尿,孕20周后尿蛋白定量明显增加;或出现血压进一步升高等上述重度子痫前期的任何一项表现。

2012版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慢性高血压孕妇妊娠20周前无蛋白尿,20周后出现尿蛋白≥g/24 h或随机尿蛋白≥(+);或妊娠20周前有蛋白尿,加周后尿蛋白明显增加或血压进一步升高或出现血小板减少<100×109/L。

二、诊断结合患者病史、高血压、蛋白尿检测及相关辅助检查明确诊断。

(一)病史1. 注意询问患者妊娠前有无高血压、肾病、糖尿病及自身免疫性疾病等病史或表现,有无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史。

2.了解患者本次妊娠中高血压、蛋白尿等症状出现的时间和严重程度。

3.有无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家族史。

解读病史了解各种“病史”非常重要。

患者就医不及时,这就需要通过警觉性去发现这些隐匿疾病的存在。

对于肥胖者注意有无糖脂代谢问题;对于不良妊娠包括流产史、胎死宫内史、早发或重度子痫前期史、不明原因羊水过少史和早产史,以及早孕期胎盘后出血等,注意有无自身免疫性疾病或高凝等血液系统疾病;对于没有进行规律产前检查的孕妇,尽量获得所有的检查记录,从中查找是否存在预警信息,包括体重、水肿、宫高、血压、蛋白尿及血小板等化验指标的动态变化;注意妊娠后的饮食环境等不良状况,从而判断发病诱因和病程时限,酌情扩展相关检查。

(二)高血压的诊断1.血压的测量:测量血压前被测者至少安静休息5 min。

测量取坐位或卧位。

注意肢体放松,袖带大小合适。

通常测量右上肢血压,袖带应与心脏处于同一水平(Ⅱ-2A)。

2.妊娠期高血压定义为同一手臂至少2次测量的收缩压≥140 mmHg和(或)舒张压≥90 mmHg。

①密切随访:若血压低于140/90 mmHg,但较基础血压升高30/15 mmHg时,虽不作为诊断依据却需要密切随访。

②确诊高血压:对首次发现血压升高者,应间隔4 h或以上复测血压,如2次测量均为收缩压≥140 mmHg和(或)舒张压≥90 mmHg诊断为高血压。

③严重高血压:对严重高血压孕妇收缩压≥160mmHg和(或)舒张压≥110 mmHg时,间隔数分钟重复测定后即可以诊断。

(三)蛋白尿的检测所有孕妇每次产前检查均应检测尿蛋白或尿常规(Ⅱ-2B)。

尿常规检查应选用中段尿。

可疑子痫前期孕妇应检测24 h尿蛋白定量。

尿蛋白≥g/24 h或尿蛋白/肌酐比值≥,或随机尿蛋白≥(+)定义为蛋白尿。

应注意蛋白尿的进展性变化以及排查蛋白尿与孕妇肾脏疾病和自身免疫性疾病的关系。

(四)辅助检查1.妊娠期高血压:应注意进行以下常规检查和必要时的复查:(1)血常规;(2)尿常规;(3)肝功能;(4)肾功能;(5)心电图;(6)产科超声检查。

尤其是对于孕20周后才开始进行产前检查的孕妇,注意了解和排除孕妇基础疾病和慢性高血压,必要时进行血脂、甲状腺功能、凝血功能等的检查。

2. 子痫前期及子痫:视病情发展和诊治需要应酌情增加以下检查项目:(1)眼底检查;(2)血电解质;(3)超声等影像学检查肝、肾等脏器及胸腹水情况;(4)动脉血气分析;(5)心脏彩超及心功能测定;(6)超声检查胎儿生长发育指标;(7)头颅CT或MRI检查。

三、处理治疗目的:预防重度子痫前期及子痫的发生,降低母儿病死率,改善妊娠结局。

治疗的基本原则:个体化治疗原则。

(1)妊娠期高血压:休息、镇静、监测母胎情况,酌情降压治疗。

(2)子痫前期:预防抽搐,有指征地降压、利尿、镇静,密切监测母胎情况,预防和治疗严重并发症,适时终止妊娠。

(3)子痫:控制抽搐,病情稳定后终止妊娠,预防并发症。

(4)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压:以降压治疗为主,注意预防子痫前期的发生。

(5)慢性高血压并发子痫前期:兼顾慢性高血压和子痫前期的治疗。

方法:(一)评估和监测、(二)一般治疗、(三)降压治疗、(四)硫酸镁防治子痫、(五)扩容疗法、(六)镇静药物的应用、(七)利尿剂的应用、(八)纠正低蛋白血症、(九)促胎肺成熟、(十)分娩时机和方式、(十一)子痫的处理、(十二)产后处理(一)评估和监测1. 基本监测:注意头痛、眼花、胸闷、上腹部不适或疼痛及其他消化系统症状,检查血压、体质量、尿量变化和血尿常规,注意胎动、胎心等的监测。

2. 孕妇的特殊检查:包括眼底、凝血功能、重要器官功能、血脂、血尿酸、尿蛋白定量和电解质等检查,有条件的单位建议检查自身免疫性疾病相关指标。

3. 胎儿的特殊检查:包括胎儿电子监护、超声监测胎儿生长发育、羊水量,如可疑胎儿生长受限,有条件的单位注意检测脐动脉和大脑中动脉血流阻力等。

4. 检查项目和频度:根据病情决定,以便于掌握病情变化。

(二)一般治疗治疗地点:妊娠期高血压孕妇可居家或住院治疗;非重度子痫前期孕妇应评估后决定是否住院治疗;重度妊娠期高血压、重度子痫前期及子痫孕妇均应住院监测和治疗。

2. 休息和饮食:应注意休息,以侧卧位为宜;保证摄入足量的蛋白质和热量;适度限制食盐摄入。

3. 镇静:保证充足睡眠,必要时可睡前口服地西泮~mg。

(三)降压治疗1.降压治疗的目的是预防心脑血管意外和胎盘早剥等严重母胎并发症。

降压治疗指征:收缩压≥160 mmHg和(或)舒张压≥110 mmHg的高血压孕妇应进行降压治疗;收缩压≥140 mmHg和(或)舒张压≥90 mmHg的高血压患者也可应用降压药。

2.目标血压孕妇未并发器官功能损伤,收缩压应控制在130~155 mmHg为宜,舒张压应控制在80~105 mmHg;孕妇并发器官功能损伤,则收缩压应控制在130~139 mmHg,舒张压应控制在80~89 mmHg。

降压过程力求血压下降平稳,不可波动过大,且血压不可低于130/80 mmHg,以保证子宫-胎盘血流灌注(Ⅲ-B)。

在出现严重高血压,或发生器官损害如急性左心室功能衰竭时,需要紧急降压到目标血压范围,注意降压幅度不能太大,以平均动脉压(MAP)的10%~25%为宜,24~48 h达到稳定。

3.常用降压药物肾上腺素能受体阻滞剂、钙离子通道阻滞剂及中枢性肾上腺素能神经阻滞剂等药物。

常用口服降压药物有拉贝洛尔(I-A)、硝苯地平(I-A)或硝苯地平缓释片(II-B)等;静脉用降压药物,常用有:拉贝洛尔(I-A)、酚妥拉明(II-3B) ;孕期一般不使用利尿剂降压,以防血液浓缩、有效循环血量减少和高凝倾向(III-B)。

不推荐使用阿替洛尔和哌唑嗪(I-D)。

硫酸镁不作为降压药使用(II-2D)。

妊娠中晚期禁止使用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ACEI)和血管紧张素Ⅱ受体拮抗剂(ARB)(II-2E)。

4.常用降压药物用法1)拉贝洛尔:为α、β肾上腺素能受体阻滞剂。

用法:口服50~150 mg,3~4次/d。

静脉注射:初始剂量20 mg,10 min后如未有效降压则剂量加倍,最大单次剂量80 mg,直至血压被控制,每日最大总剂量220 mg。

静脉滴注:50~100 mg加入5%葡萄糖溶液250~500 ml,根据血压调整滴速,血压稳定后改口服。

2 )硝苯地平:为二氢吡啶类钙离子通道阻滞剂。

用法:口服5~10 mg,3~4次/d,24 h总量不超过60 mg。

紧急时舌下含服10 mg,起效快,但不推荐常规使用。

缓释片20 mg口服,1~2次/d。

3)尼莫地平:为二氢吡啶类钙离子通道阻滞剂,可选择性扩张脑血管。

用法:口服20~60 mg,2~3次/d。

静脉滴注:20~40 mg加入5%葡萄糖溶液250 ml,每天总量不超过360 mg。

4)尼卡地平:为二氢吡啶类钙离子通道阻滞剂。

用法:口服初始剂量20~40 mg,3次/d。

静脉滴注:每小时1 mg为起始剂量,根据血压变化每10分钟调整用量。

5)酚妥拉明:为α肾上腺素能受体阻滞剂。

用法:10~20 mg溶于5%葡萄糖溶液100~200 ml,以10 μg/min的速度开始静脉滴注,应根据降压效果调整滴注剂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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