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规范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技术规范书
一、总则
1、本技术规范书是2017-2018年度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室内覆盖系统、小区覆盖系统、WLAN系统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向投标方提出的技术要求,作为投标方制定技术应答书的依据。投标方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点对点应答,投标文件必须对招标文件的每一条款作出明确答复,不应使用诸如“已知”、“理解”、“同意”等非明确答复,否则可能导致投标无效。投标人须对每一款作出明确答复(如果需要,可给出详细的应答内容),否则将可能被视为放弃应答。诸如“已知”、“理解”、“明白”或“同意”等这样非确切的答复是不可接受的。如招标文件中所列指标有具体要求、参数或指标要求的,投标文件中除回答“满足”、“部分满足”或“不满足”外,还须列出具体要求、参数或指标。
2、对于本规范书提出的有关要求,投标方应在技术应答书中逐条应答,说明能否满足要求。如有不符合之处,须提出充分理由并加以详尽说明。对于相关技术参数指标、组织架构、组织运作等内容的应答,投标方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的测试报告或其他证明文件资料。
3、投标方按本技术规范书要求为招标方室内分布系统、小区覆盖系统、WLAN系统网络建设提供工程施工服务。“工程施工服务”是指室内分布系统、小区覆盖系统、WLAN系统建设中涉及的协助设计院进行工程勘测、站点方案设计配合、物业协调和谈判、系统安装、开通调试(不含主设备调测、交钥匙工程涉及设备的调测)、培训、保修和售后服务等一切服务。
4、投标方所提供服务和辅助材料的性能、功能应完全符合投标方申明的标准,并满足或高于招标方提出的要求。本技术规范书中未说明但国际、国家、行业标准、企业标准、中国联通集团及中国联通新疆分公司已有相关要求或建议的,投标方提供的服务和辅助材料的性能、功能应符合相应的最新要求或建议。
5、投标方应按应答承诺提供工程施工服务和辅助材料,不得擅自更换。
6、对于本技术规范书中未能提出的系统性能指标和不合理的功能配置,投标方应在建议书中加以补充说明,并提供有关详细资料。
7、投标方应派遣具备相应资质、熟悉设备、经验丰富的技术专家或技术人员提供优良的服务。
8、所有由投标方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由投标方提供的解决方案中所涉及到的所有项目包括技术,软硬件等)所引发的知识产权纠纷由投标方负责,招标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9、若因投标方提供的辅助材料品质不合格或工程服务质量不合格造成的费用或损失由投标方承担,由此造成重大损失的,招标方有权取消投标方的中标资格,并保留向投标方提出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10、招标方在任何时候保留和拥有对本技术规范书的解释权。招标方有权在签订合同前,根据需要修改和补充本技术规范书,修改补充后的最终技术规范书将作为合同的附件。
二、总体要求
1、本工程应符合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招标人对本次招标要求的质量标准为:优良。必须严格按照招标人和监理方签字认可的施工图纸施工,现场条件如果与设计图纸不符,必须及时与建设方和监理方联系,经建设方与监理方及设计方确认后方可继续施工。
2 、投标方在为招标方提供工程服务时,应严格遵守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室内覆盖、小区覆盖及WLAN工程相关的各类技术规范、设备规范、测试规范、施工规范、验收规范的要求,同时应严格按照中国联通集团和新疆联通2G、3G、4G、WLAN等相关技术标准和施工规范要求进行施工。
3、投标方需接受招标人制定的全疆统一的质量考核办法。(附件《中国联通新疆室内覆盖小区覆盖WLAN无线宽带接入验收评分表》)
4、对于不符合质量、施工、验收、设备、技术规范及标准要求的行为,投标方必须按期完成整改,招标方有权对投标方进行相应的处罚,处罚按第四章“商务规范书”中的约定执行。
5、如上述规范不能覆盖全部的施工内容,则应遵循国家相关行业的最新规范。
三、投标方人员和工具配备
1、投标人应提供足够的施工工具和设备,以保证本工程的顺利进行。
2、投标人应提供经验丰富的项目管理人员对本工程项目实施严格的管理。
3、投标方在招标方下辖各地州市分公司应能按照每个不同分公司的需求提供足够的施工人员、工具、车辆、仪器仪表和设备等资源配套,以保证招标方下辖分公司工程的顺利进行,并将配备的资源在招标方下辖分公司向招标方上报审批时做为附件一并上报。
4、本项目所配置专业技术人员须持证上岗,具有合法有效的国家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如登高证、电工证等);
四、施工管理
1、施工现场的用水、用电等由中标人自行解决,并负责协调施工过程中与招标人、设计方、当地有关部门及其他关系。在施工过程中应与其他工种施工单位配合施工。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服从招标人及其委托的监理单位等的管理。
2、凡涉及工程签证及设计变更等均以书面形式为准。
3、中标人必须重视施工质量,加强馈线布放、天线安装、设备安装等施工质量管理,站点完工后施工单位必须进行质量自检,形成质量自检结果文件;对于驻波比和馈线长度测试务必需要配合监理现场签证确认。
4、中标人委派的安全负责人对施工队员以及工程建设相关的参与人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保证安全管理到位。
5、由中标人负责物业协调相关事宜,物业合同签订后工程建设期内且不得少于一年的物业协调工作由中标人负责。
6、中标人应该保证入网测试质量,必须配备充足的测试终端,入网测试必须采用新疆联通运维部门提供的室分资源测试维护管理系统,由网优审核通过后方可验收移交割接入网,做好交维相关工作。中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在室分资源测试维护管理系统内填报完整站点基础信息。
7、工程项目竣工后由监理公司、建设单位、设计方、施工方等有关单位共同对工程进行验收。
8、竣工验收必须按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有关规定及中国联通集团、国家、行业的规定进行。
9、工程竣工终验后,投标人按规定对工程进行保修,保修时间为自通过终验合格之日算起,保修时间为一年。
10、中标人应该对施工人员和施工现场在施工过程中的卫生防疫、安全工作负完全责任,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相关费用。
11、招标人将通过下辖分公司或者委托监理公司对本工程进行严格管理,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的承诺及施工组织及计划安排,在施工过程中将严格按照投标文件中的内容执行。
12、投标人在隐蔽工程施工前必须提前24小时通知招标人和监理公司、发包方,经招标人和监理公司、发包方派驻代表检查、验收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1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申报的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工程正式实施时可配置的项目经理,除非经招标人认可,中标人不得随意更换项目经理。另外,中标人在本次招标中承诺的项目经理必须在工程的具体实施时常驻现场。
14、无论保修期内外(含工程期),凡因投标人施工造成的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造成人员伤亡,或设备造成损失,或对第三方造成损害,全部由投标方负责赔偿和承担责任。
五、工程系统技术要求
1、 GSM900系统室内覆盖要求系统满足以下的工作技术性能
(1)工作频段
根据国家无委的有关文件规定,联通公司GSM900MHz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系统的工作频段为: 909.000 MHz—915.000MHz(上行,移动台发,基站收)
954.000 MHz—960.000MHz(下行,移动台收,基站发)
上下行各6MHz带宽。
(2)频道间隔
相邻频道间隔为200KHZ,标称频率最后三位有效数字为000,
200,400,600,800(KHz)。
每个频道采用TDMA方式,分为8个时隙,即8个信道。
(3)双工收发频率间隔为45MHz。
2、DCS1800系统要求满足以下的工作技术性能
(1)工作频段
根据国家无委的有关文件规定,联通公司DCS1800MHz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系统的工作频段为:
1735.000 MHz—1745.000MHz(上行,移动台发,基站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