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铁路竣工验收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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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铁路竣工验收阶段工作

高速铁路竣工验收阶段工作

高速铁路竣工验收阶段工作一、一般规定1.高速铁路竣工验收分为静态验收、动态验收、初步验收、安全评估和国家验收等五个阶段。

2.静态验收、动态验收工作应由高速铁路公司和铁路局共同组织实施,高速铁路公司为组长单位,铁路局为副组长单位,设计、咨询、监理和施工单位为成员单位。

初步验收及安全评估由铁道部组织。

国家验收由国家主管部门或委托铁道部组织。

3.静态验收应依据《客运专线铁路工程静态验收指导意见》(铁建设〔20**〕XXX号)组织实施,在联调联试、动态验收前完成。

4.动态检测工作应在静态验收合格后,依据《铁路客运专线项目竣工验收暂行方法》(铁建设〔20**〕183号)、《高速铁路工程动态验收指导意见》等标准规定组织实施。

5.竣工验收使用的轨行车、检测车和实车的运行,必须符合国家、铁道部相关铁路运营规章制度的规定。

6.竣工验收组织单位应组织相关单位制定相应的安全作业规则,参检人员均应严格遵守有关安全规则,以确保竣工验收各阶段的安全。

二、单位工程验收1.高速铁路轨道工程应按照《高速铁路轨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完成单位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工程现场和工程资料满足静态验收条件要求。

2.建设各方应按照《铁路客运专线工程竣工验收暂行方法》、《客运专线铁路工程静态验收指导意见》、《高速铁路工程动态验收指导意见》等标准规定开展工程竣工验收的准备和验收工作。

三、静态验收1.静态验收工作应按承包商承包的合同标段逐段开展验收。

2.静态验收应分为准备阶段、检查验收阶段、复验阶段、专家组审查阶段。

3.静态验收的内容应包括内业检查和外业检查两大部分,内业检查应对内业资料的完整性、全面性开展检查,并列出内业检查的重点内容和数量;外业检查应包括观感质量检查、主要功能和实体质量抽查等。

4.参加静态验收的人员应开展专项培训。

专项培训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高速铁路工程设计、主要技术标准和工程建设情况;2)高速铁路工程主要设计、施工、验收标准规范及技术条件等;3)现行的高速铁路工程竣工验收方法、静态验收指导意见及其他有关高速铁路工程竣工验收的要求等。

铁路监理工程师网络继续教育考试题(2)之欧阳组创编

铁路监理工程师网络继续教育考试题(2)之欧阳组创编

一、单选题(共60题,共60分)1.按照《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未经()签字,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不得xxxxA.监理工程师B.施工单位负责人C.建设单位负责人D.设计单位负责人2.《高速铁路竣工验收办法》规定,()包括初步验收和正式验收。

A.先期验收B.专家评估C.安全评估D.正式验收3.GSM-R天线杆(塔)防雷不符合要求的是:()。

A.天线杆(塔)避雷针、防雷装置、接地引下线的安装位置及方式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技术标准的规定。

B.铁塔塔体的接地电阻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技术标准的规定C.避雷针安装牢固可靠D.塔体金属构件应保证电气断开4.在隧道的全段面爆破方案中,最早爆破的药眼为(A)A.掏槽眼B.光爆眼C.辅助眼D.底板眼5.邻近营业线B类施工,确不能设置防护设施时()A.纳入铁路局月度施工计划B.设置专职安全员C.编制专项安全施工计划D.不得施工6.监理的安全责任不包括()A.制定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保证措施B.制定针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方案C.按照安全生产监理细则实施监理D.制定针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方案7. 根据《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建设单位未组织铁路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的;或者验收不合格交付使用的;或者对不合格的铁路建设工程按照合格工程验收的,由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第十八条规定,未对铁路运营安全造成影响的,责令改正,出工程合同价款()的罚款。

A.0.5%以上1%以下B.2%C.2%以上3%以下D.3%以上4%以下8.根据《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B)制度。

严格工序管理,按规定通知监理单位对隐蔽··········A.合同管理B.施工技术交底C.质量预控D.质量检验9.铁路营业线建设项目,凡正式办理验收手续的线路及设备,均应由()负责维修养护。

关于发布《高速铁路竣工验收办法》

关于发布《高速铁路竣工验收办法》

关于发布《高速铁路竣工验收办法》关于发布《高速铁路竣工验收办法》的通知铁建设〔2012〕107号各铁路局,各铁路公司(筹备组):现发布《高速铁路竣工验收办法》,自2012年6月1日起施行。

铁道部前发《铁路客运专线竣工验收暂行办法》(铁建设〔2007〕183号)、《关于公布局部修改〈铁路客运专线竣工验收暂行办法〉内容的通知》(铁建设〔2011〕189号)同时废止。

其他与本办法相悖的,执行本办法。

已经开始验收的建设项目,要做好新老办法衔接工作,保证验收工作圆满完成。

附件:1.铁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附表2.初步验收报告3.高速铁路正式验收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二○一二年五月二十六日高速铁路竣工验收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高速铁路建设管理,规范高速铁路竣工验收工作,全面考核建设成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竣工验收是指高速铁路按设计要求建成后,由验收机构对其进行检查评价的过程。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新建高速铁路建设项目。

其他专门用于旅客运输的铁路建设项目按照执行。

第四条高速铁路竣工验收分为静态验收、动态验收、初步验收、安全评估、正式验收等五个阶段。

初步验收合格后进行安全评估,安全评估通过后可开通初期运营;正式验收合格后投入正式运营。

第二章竣工验收阶段、依据和内容第五条竣工验收阶段1.静态验收。

是对建设项目的工程按设计完成且质量合格、设备安装调试完毕且质量合格进行检查确认的过程。

2.动态验收。

是在静态验收合格后,通过联调联试、动态检测对列车运行状态下工程质量全面检查和确认,并通过运行试验对整体系统在正常和非正常运行条件下的行车组织、客运服务以及应急救援等进行检验的过程。

3.初步验收。

是在动态验收合格后,对工程建设情况,以及静态验收、动态验收情况进行确认的过程。

4.安全评估。

是经初步验收合格后,且初步验收发现的影响运营安全的问题得到解决后,对安全管理、设备设施、规章制度、人员素质等是否具备开通安全运营条件进行检查评价的过程。

国家铁路局关于《铁路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国家铁路局关于《铁路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国家铁路局关于《铁路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文章属性
•【公布机关】国家铁路局,国家铁路局,国家铁路局
•【公布日期】2023.10.19
•【分类】征求意见稿
正文
国家铁路局关于《铁路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征求意
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了加强铁路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管理,促进铁路建设工程高质量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铁路安全管理条例》《政府投资条例》等法律法规,国家铁路局组织对《铁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交接办法》(铁建设〔2008〕23号)和《高速铁路竣工验收办法》(铁建设〔2012〕107号)进行了修订,形成了《铁路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见附件)。

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将意见发送至***************.cn。

2.函寄至: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号院国家铁路局工程监督管理司(邮编:100891)。

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10月19日至11月19日。

附件: 《铁路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国家铁路局
2023年10月19日。

铁路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铁路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铁路建设工程竣H验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铁路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管理,促进铁路建设工程高质量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铁路安全管理条例》《政府投资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改建铁路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及其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条铁路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是指铁路建设工程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等要求建成后,竣工验收机构对其进行检查评价的过程。

第四条铁路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一般应分为静态验收、动态验收、初步验收、正式验收等四个阶段。

改建、简单和小型铁路建设工程可适当合并简化验收阶段。

铁路建设工程一般应按整个项目组织竣工验收;在确保运输安全的前提下,也可分期、分段组织竣工验收。

第五条铁路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第二章竣工验收组织第一节基本规定第六条铁路建设工程静态验收、动态验收、初步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运营等单位共同验收,根据需要可邀请有关专家参加验收。

建设单位上级管理单位认为有必要的,可以组织或指定其他单位组织验收。

铁路建设工程正式验收由工程可研或初步设计审批部门组织有关部门验收。

竣工验收工作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能力的单位(或机构)组织开展。

第七条铁路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可通过听取汇报情况、现场检查检测、专家评审等方式开展。

鼓励特种设备、消防、环水保等专项验收和铁路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联合开展。

第八条竣工验收依据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2•铁路建设工程审批(核准)及变更批复文件;3.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及批准的变更设计文件;4.合同文本以及补充协议;5.设备技术说明书;6.国家、行业及有关部门颁布的相关技术标准、规范以及其他质量验收依据。

第九条竣工验收的主要内容:1•检查铁路建设工程是否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合同建成,安全、环水保等辅助设施是否按规定与主体工程同步建成;2•检查铁路建设工程质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等;3.检查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4.检查铁路建设工程配套设备安装调试质量情况;5.检查联调联试、试运行情况;6.检查铁路工程建设竣工文件编制完成情况,竣工文件是否齐全、准确,是否符合归档要求。

高速铁路监理工程质量验收方案

高速铁路监理工程质量验收方案

高速铁路监理工程质量验收方案高速铁路监理工程质量验收方案随着我国高速铁路建设的不断推进,高速铁路监理工程质量的验收也日益受到关注。

监理工程质量验收方案,是建设高速铁路的一个重要环节,其主要目的是保证工程的品质,确保高速铁路的安全、稳定、可靠运行,为人民群众出行提供优质服务。

一、质量验收必备条件1. 技术资料准备高速铁路的监理工程质量验收,必须依据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对高速铁路的现场施工过程进行实时监督和检测,并负责收集、整理、维护和归档相关技术资料。

针对高速铁路监理工程质量验收,必须准备好有关的工程设计图纸、施工方案、质量检验记录、检验报告和验收报告等技术资料。

这些技术资料对于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和工作效率都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2. 验收机构设立高速铁路监理工程质量验收,需要设立专门的验收机构,确保验收工作的专业性和科学性。

验收机构应具备高水平的技术能力和严格的管理制度,同时还需要甄选一批经验丰富、素质良好的验收人员,为铁路工程的质量验收提供有力保障。

3. 施工现场监督高速铁路监理工程质量验收,必须建立严格的施工监督制度,进行现场监督和检验,保证施工质量的可控性和标准化。

监理人员需要随时到达现场,观察施工的进度和质量,及时记录和报告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并督促施工方进行改正和整改。

二、验收项目和标准1. 工程质量标准高速铁路监理工程质量验收需要参照国家行业标准,对高速铁路的建设质量进行科学评估。

验收过程中需要严格把关工程的技术规范、施工质量标准、检查合格证和工程监理书等相关材料,评估工程质量是否符合标准。

2. 工程材料验收在高速铁路的施工过程中,需要对施工材料进行严格的质量验收。

验收材料包括铁路轨道、动力设备、施工铁路沙石、电缆、钢材、机械设备等。

验收时,需要对材料的外观、尺寸、表面平整度、硬度等指标进行检测,以确保材料品质符合标准。

3.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高速铁路的施工质量验收是评估工程品质的关键环节。

高速铁路监理工程质量验收方案

高速铁路监理工程质量验收方案

高速铁路监理工程质量验收方案高速铁路监理工程质量验收方案是指在高速铁路工程建设中的监理过程中,通过一系列的质量检查和验收,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的方案。

本文将介绍高速铁路监理工程质量验收方案的主要内容和相关流程,并详细阐述其重要性和必要性。

一、高速铁路监理工程质量验收方案的主要内容1、初步验收。

在工程建设的初期阶段,监理部门会对工程开展初步验收,以确保工程的施工质量符合规范标准和要求,具备进一步施工的条件。

初步验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基础工程的验收:对高速铁路的基础工程进行验收,包括土方工程、基坑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等。

(2)主体结构的验收:对高速铁路的主体结构进行验收,包括隧道、桥梁、路基、施工平台等。

2、工序验收。

在工程施工的过程中,监理部门会对各个工序进行验收,确保工序完成的质量符合标准和规范。

工序验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施工工艺的验收:对高速铁路的各个施工工艺进行验收,包括浇筑混凝土、钢筋焊接等。

(2)安全施工的验收:对高速铁路的安全施工进行验收,包括施工场地的安全、作业人员的安全等。

3、后期验收。

在高速铁路工程的后期,监理部门会对工程的建设质量进行总体验收,以确保工程的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后期验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机电设备的验收:对高速铁路的机电设备进行验收,包括信号装置、通信设备等。

(2)环境保护的验收:对高速铁路的环境保护进行验收,包括噪声、污染等。

二、高速铁路监理工程质量验收方案的实施流程1、开会预确认。

在项目启动之前,监理部门会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进行会议预确认,明确各自的职责和任务。

2、前期备案。

在工程开展之前,监理部门会对工程的设计文件、施工方案、技术标准等进行备案审查。

3、过程监控。

在工程的施工中,监理部门会对各个阶段的施工过程进行监控,确保施工质量符合标准和要求。

4、交工验收。

在工程施工完成之后,监理部门会对工程进行交工验收,以确保工程的建设质量符合要求。

铁路工程竣工验收办法

铁路工程竣工验收办法
4
验收分类 2、按照验收性质分类
业主组织验收; 政府组织验收;
5
验收阶段划分 高速铁路竣工验收阶段划分
静态验收; 动态验收; 初步验收; 安全评估; 正式验收;
业主验收 政府验收
6
验收阶段划分
1.静态验收。是对建设项目的工程按设计完成且质 量合格、设备安装调试完毕且质量合格进行检查确认的 过程。
5.精测网复测已经完成,复测资料完备,复测成果已移交;
6.辅助工程(含公路立交桥)已经移交完毕;
7.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评定合格;
8.建设用地经依法批准;
9.竣工文件已按规定的编制内容和标准基本完成。
17
静态验收
静态验收条件
建设项目基本符合竣工验收标准,且达到开通运营条 件、确保运营安全的情况下,零星土建工程和少数非行车 设备尚未按设计规定的内容全部建成,可进行静态、动态 和初步验收,零星土建工程和少数非行车设备必须在正式 验收前完成施工和安装。
2.动态验收。是在静态验收合格后,通过联调联试、 动态检测对列车运行状态下工程质量全面检查和确认, 并通过运行试验对整体系统在正常和非正常运行条件下 的行车组织、客运服务以及应急救援等进行检验的过7程。
验收阶段划分
3.初步验收。是在动态验收合格后,对工程建设情 况,以及静态验收、动态验收情况进行确认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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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态验收程序
4.专业验收组应在确定的时间内完成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
提出处理意见、整改期限、复检时间等,建设单位组织相关责任单
位进行整改,专业验收组对整改问题进行复查,复查合格后填写专
业工程验收记录。静态验收领导小组协调专业间接口验收。
5.静态验收领导小组完成验收工作后编制静态验收报告

铁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交接办法(铁建23号文

铁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交接办法(铁建23号文

关于重新印发《铁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交接办法》的通知(铁建设[2008]23号)现将修订后的《铁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交接办法》予以发布,自2008年3月1日起实行。

铁道部前发《铁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交接办法》(铁建设[2001]117号)同时废止。

铁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交接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铁路建设项目管理,做好铁路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交接工作,全面考核建设工作成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竣工验收交接,是指铁路建设项目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内容建成,由验收机构对其进行综合评价考核,移交接管使用单位的整个过程。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新建、改建国家铁路和国家参与的合资铁路。

铁路客运专线竣工验收执行客运专线验收办法。

地方铁路、专用铁路和铁路专用线等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条铁路建设项目按照本办法组织竣工验收后,方可正式移交接管使用单位运营。

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建设项目一律不得交付,接管使用单位不得接管使用。

第五条达到竣工验收条件的建设项目应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建设项目,接管使用单位应及时接管并办理有关手续。

第二章竣工验收依据和条件第六条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分为静态验收、动态验收、初步验收、安全评估和正式验收等五个阶段。

改建项目、简单建设项目和小型建设项目可适当合并简化验收阶段。

建设项目一般按整个项目进行验收。

在确保运输安全的前提下,经批准后可分期、分段,并按批准的阶段组织验收,工程全部完工后,再办理整个项目的验收。

第七条竣工验收的依据:1.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颁布的建设标准;2. 国家和铁道部颁布的设计规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3. 经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4. 经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含批准的修改初步设计);5. 审核合格的施工图(包括经批准的变更设计文件);6. 设备技术说明书(从国外引进新技术或成套设备的,还应包括外方提供的设计文件和新技术或成套设备的国家标准等);7.经铁道部批准的相关补充标准、技术条件、暂行规范等,以及建设单位补充且经铁道部认可的相关技术标准等。

铁路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铁路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铁路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铁路工程竣工验收是铁路建设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是对工程建设成果的全面检验,也是确保铁路安全运营的关键步骤。

为了规范铁路工程竣工验收工作,保证工程质量和运营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竣工验收的依据和条件(一)依据铁路工程竣工验收应当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以及经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承包合同和设备采购合同等。

(二)条件1、主体工程及其配套工程(包括辅助工程、设施)已按设计文件建成。

2、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消防、劳动安全卫生等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建成,并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

3、设备安装调试完毕,经联调联试,达到设计要求。

4、建设用地手续已办理完毕。

5、竣工文件已按规定编制完成,并经审核合格。

6、施工单位已完成自验,监理单位已完成初验,建设单位已组织完成预验收,且发现的问题已整改完毕。

二、竣工验收的组织和职责(一)组织铁路工程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成立竣工验收委员会,下设专业验收组。

(二)职责1、建设单位负责组织竣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协调解决验收中的有关问题,对工程质量和竣工验收工作负责。

2、竣工验收委员会审查竣工验收报告,对工程建设内容、质量、安全等进行全面评价,提出验收结论。

3、专业验收组负责对本专业工程进行验收,提出专业验收意见。

三、竣工验收的程序(一)申请建设单位在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向相关主管部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

(二)审查主管部门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组织或委托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

(三)验收准备建设单位制定验收方案,组织成立验收委员会和专业验收组,准备验收资料和现场检查条件。

(四)现场验收验收委员会和专业验收组按照验收方案进行现场检查和测试,查阅资料,形成验收意见。

(五)形成验收报告建设单位根据验收意见,形成竣工验收报告。

(六)审批主管部门对竣工验收报告进行审批,作出验收结论。

四、竣工验收的内容(一)工程实体质量包括线路、桥梁、隧道、路基、轨道、站场、通信、信号、电力、牵引供电等工程的质量。

铁计[2012]264号《高速铁路环境保护、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铁计[2012]264号《高速铁路环境保护、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广州铁路(集团)公司文件
广铁建发〔2012〕301号
广铁(集团)公司转发铁道部关于印发
《高速铁路环境保护、水土保持设施
竣工验收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合资在建铁路公司,各建设指挥部(筹备组),工程管理所:现将《铁道部关于印发〈高速铁路环境保护、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铁计〔2012〕264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遵照执行。

广铁(集团)公司
2012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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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铁道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广州监督站,集团公司总工室、计统处。

广铁(集团)公司办公室 2012年12月11日发。

《高速铁路竣工验收及工务工程专业静态验收》讲义-文档资料

《高速铁路竣工验收及工务工程专业静态验收》讲义-文档资料

2020/6/6
3
铁道部工程管理中心 ENGINEERING MANAGEMENT CENTER
一、高速铁路竣工验收概述
1. 执行文件
2012年6月1日起施行原铁道部文件《关于发布<高 速铁路竣工验收办法>的通知》(铁建设〔2012〕107 号)。
2020/6/6
4
铁道部工程管理中心 ENGINEERING MANAGEMENT CENTER
1. 执行文件
①《高速铁路竣工验收办法》(铁建设〔2012〕107号) ②《高速铁路工程静态验收技术规范》(铁建设〔2013〕 44号)
2020/6/6
12
铁道部工程管理中心 ENGINEERING MANAGEMENT CENTER
二、高速铁路工程静态验收
2. 静态验收定义
对建设项目的工程按设计完成且质量合格、设备安 装调试完毕且质量合格进行检查确认的过程。
2020/6/6
14
铁道部工程管理中心 ENGINEERING MANAGEMENT CENTER
二、高速铁路工程静态验收
3. 静态验收条件 (9项)
⑥辅助工程(含公路立交桥)已经移交完毕; ⑦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评定合格; ⑧建设用地经依法批准; ⑨竣工文件已按规定的编制内容和标准基本完成。
2020/6/6
1. 执行文件 2. 静态验收定义 3. 静态验收条件 4. 静态验收程序及基本规定 5. 静态验收专业划分 6. 静态验收组织 7. 静态验收报告内容 8. 静态验收报告编制
2020/6/6
11
铁道部工程管理中心 ENGINEERING MANAGEMENT CENTER
二、高速铁路工程静态验收
一、高速铁路竣工验收概述

高速铁路竣工验收办法

高速铁路竣工验收办法

国家验收委员会
按相关规定成立国家验收委员会,具体负责国 家验收工作。验收委员会组成由铁道部提出方案 报国家主管部门批准。
竣工验收总体示意图 竣工验收总体示意图
静态验收
静态验收条件
主体工程及其配套工程(包括外部配套工 程及设备安装)已按设计文件建成; 环境保护设施、水土保持设施与主体工程 同步建成; 劳动、安全、卫生及消防设施与主体工程 同步建成;
----摘自《铁道部高速铁路技术系统集成管理办法 》
静态验收
子系统与专业关系
铁路专业包括路基、桥涵、隧道、轨道、 运输通信、信号、电力、电力牵引供电、给 水排水、站场等专业; 子系统由一个专业或多个专业组成,专业 和子系统之间存在一定程度的交叉;
静态验收 路基专业
桥涵专业
轨道专业
隧道专业 基础设施子系统
中国京沪高速铁路从北京至上海高铁工程在开通前, 从2011年3月17日至6月底进行了为期3个多月联调联 试和试运行。创造了超世界一流的铁路
动态验收 动态验收的条件
静态验收合格; 《动态验收实施方案》已经批准; 动态检测准备工作完成。
动态验收
动态验收的内容
动态验收的核心工作是动态检测、综合 调试和模拟试运行。 静态验收中也可能涉及到一些常规检测, 需要动用检测车或者实车运行。
业主验收 政府验收
验收组织方式
高速铁路竣工验收采用 建设单位自验、专家检查、
政府验收的方式。
验收权限
静态验收和动态验收工作由高速铁路公司组织 初步验收由铁道部组织; 铁道部安全监察部门组织安全评估; 国家验收由国家主管部门或委托铁道部组织;
静态、动态验收主体
竣工验收工作组
高速铁路公司成立竣工验收工作组,高速铁路公 司负责人为组长,接管使用单位负责人为副组长, 监理、勘察设计、咨询单位(如果有)负责人参加

高速铁路竣工验收办法

高速铁路竣工验收办法

高速铁路竣工验收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高速铁路建设管理,规范高速铁路竣工验收工作,全面考核建设成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竣工验收就是指高速铁路按设计要求建成后,由验收机构对其进行检查评价得过程。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新建高速铁路建设项目。

其她专门用于旅客运输得铁路建设项目按照执行。

第四条高速铁路竣工验收分为静态验收、动态验收、初步验收、安全评估、正式验收等五个阶段。

初步验收合格后进行安全评估,安全评估通过后可开通初期运营;正式验收合格后投入正式运营。

第二章竣工验收阶段、依据与内容第五条竣工验收阶段1、静态验收。

就是对建设项目得工程按设计完成且质量合格、设备安装调试完毕且质量合格进行检查确认得过程。

2、动态验收。

就是在静态验收合格后,通过联调联试、动态检测对列车运行状态下工程质量全面检查与确认,并通过运行试验对整体系统在正常与非正常运行条件下得行车组织、客运服务以及应急救援等进行检验得过程。

3、初步验收。

就是在动态验收合格后,对工程建设情况,以及静态验收、动态验收情况进行确认得过程。

4、安全评估。

就是经初步验收合格后,且初步验收发现得影响运营安全得问题得到解决后,对安全管理、设备设施、规章制度、人员素质等就是否具备开通安全运营条件进行检查评价得过程。

5、正式验收。

就是在开通初期运营一年以上由国家主管部门或委托铁道部组织对建设项目整体情况进行检查与评价得过程。

第六条竣工验收依据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2、经批准得可行性研究报告;3、经批准得初步设计(含变更设计)文件;4、审核合格得施工图;5、设备技术说明书;6、国家与铁道部颁布得设计规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第七条竣工验收主要内容1、检查工程就是否按批准得设计文件建成,配套、辅助工程就是否与主体工程同步建成;2、检查工程质量就是否符合国家与铁道部颁布得相关设计规范及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3、检查工程设备配套及设备安装、调试情况,国外引进设备合同完成情况;4、检查概算执行情况及财务竣工决算编制情况;5、检查联调联试、动态检测、运行试验情况;6、检查环保、水保、劳动、安全、卫生、消防、防灾安全监控系统、安全防护、应急疏散通道、办公生产生活房屋等设施就是否按批准得设计文件建成、合格,精测网复测就是否完成、复测成果与相关资料就是否移交设备管理单位,工机具、常备材料就是否按设计配备到位,地质灾害整治及建筑抗震设防就是否符合规定;7、检查工程竣工文件编制完成情况,竣工文件就是否齐全、准确;8、检查建设用地权属来源就是否合法,面积就是否准确,界址就是否清楚,手续就是否齐备。

铁道部文件(铁建设[2001]117号):铁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交接办法

铁道部文件(铁建设[2001]117号):铁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交接办法

铁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交接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铁路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交接工作,全面考核建设工作成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竣工验收交接,是指铁路建设项目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内容建成,由验收机构对其进行综合评价验收,移交接管使用单位运营或投产,并组成固定资产的整个过程。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新建、改建等国家铁路、国家与地方或企业合资铁路、地方铁路的新增固定资产项目。

《专用铁路和铁路专用线的建设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四条铁路建设项目按照本办法组织竣工验收交接后,方能正式移交接管使用单位运营或投产使用;未办理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建设项目一律不得交付使用。

第五条凡经验收合格的建设项目,接管单位应按验收机构确定的时间及时接管并办理有关手续。

第二章验收的依据、条件第六条验收的依据:(一)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发布的建设标准。

(二)经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含修改和调整文件)。

(三)经批准的设计文件(含变更设计)。

(四)设计时已颁布执行的规范。

(五)国家和铁道部颁布的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施工(含设备安装)验收规范。

(六)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对竣工报告的签署意见。

(七)设备技术说明书,从国外引进新技术或成套设备的建设项目以及中外合资的建设项目签定的合同和外方提供的设计文件、标准等资料。

(八)合同文件。

第七条验收条件(一)初验应具备的条件:1. 主体工程及其配套工程(包括外部配套工程及设备)已按设计要求建成,具备临菅运营或投产条件。

新建I级铁路正线和既有I级铁路正线改造行车速度达到60公里/ 小时。

2. 环境保护等设施与其主体工程同步建成或实施,并经审批本项目环境保护影响报告书(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

劳动安全卫生及消防设施与其主体工程同步建成或实施,并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

3. 建设征地使用核查、报审、发证工作基本完成。

4. 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或以上标准。

5. 设备安装调试完毕、试运转合格,其中从国外引进的设备按合同约定完成。

2018铁路监理工程师网络继续教育考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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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美 WORD格式 . 整理一、单选题(共60 题,共 60 分)1.按照《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未经()签字,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不得 xxxxA.监理工程师B.施工单位负责人C.建设单位负责人D.设计单位负责人2.《高速铁路竣工验收办法》规定,()包括初步验收和正式验收。

A.先期验收B.专家评估C.安全评估D.正式验收3.GSM-R天线杆(塔)防雷不符合要求的是:()。

A.天线杆(塔)避雷针、防雷装置、接地引下线的安装位置及方式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技术标准的规定。

B.铁塔塔体的接地电阻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技术标准的规定C.避雷针安装牢固可靠D.塔体金属构件应保证电气断开4.在隧道的全段面爆破方案中,最早爆破的药眼为(A)A.掏槽眼B.光爆眼C.辅助眼D.底板眼5.邻近营业线 B 类施工,确不能设置防护设施时()A.纳入铁路局月度施工计划B.设置专职安全员C.编制专项安全施工计划D.不得施工6.监理的安全责任不包括()A.制定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保证措施B.制定针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方案C.按照安全生产监理细则实施监理D.制定针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方案7.根据《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建设单位未组织铁路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的;或者验收不合格交付使用的;或者对不合格的铁路建设工程按照合格工程验收的,由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第十八条规定,未对铁路运营安全造成影响的,责令改正,出工程合同价款()的罚款。

A.0.5%以上 1%以下B.2%C.2%以上 3%以下D.3%以上 4%以下8.根据《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 B)制度。

严格工序管理,按规定通知监理单位对隐蔽··A. 合同管理B.施工技术交底C.质量预控D.质量检验9.铁路营业线建设项目,凡正式办理验收手续的线路及设备,均应由()负责维修养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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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局和建设单位按照审查意见进行整改。整改结束后,铁路 局和建设单位编写整改报告,整改报告报建设司,抄送计划司、安 监司、运输局、信息办、工管中心。
第五章 动态验收 第二十一条 动态验收条件 1.静态验收存在的问题整改完毕,静态验收合格; 2.联调联试、动态检测和运行试验大纲已经批准; 3.工机具、常备材料、交通工具已按设计文件配备到位。 第二十二条 动态验收程序 1.建设单位组织编写联调联试、动态检测和运行试验大纲,在 静态验收完成 30 日前报铁路局;铁路局组织初审,初审后报工管 中心;跨铁路局项目,工管中心要指定一个铁路局作为牵头单位, 牵头铁路局会同其他铁路局对大纲联合初审后上报工管中心。 工管中心牵头、有关部门参加,对大纲进行集中审查,由铁道 部总工程师签发铁工管函批复。 2.铁路局根据批准的大纲、既有线和高速铁路管理相关规定, 组织编制动态验收期间的行车和施工作业管理细则。
第十七条 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参 加初步验收和正式验收。
第四章 静态验收 第十八条 静态验收条件 1.主体工程及其配套工程、辅助工程已按设计文件建成; 2.环境保护设施、水土保持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建成; 3.劳动、安全、卫生及消防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建成; 4.承包单位按有关规范、标准对工程质量和系统功能自检合 格; 5.精测网复测已经完成,复测资料完备,复测成果已移交; 6.辅助工程(含公路立交桥)已经移交完毕;
第十五条 建设项目跨越两个及以上铁路局的,各铁路局负责 管内部分的静、动态验收工作,以及初步验收、正式验收的配合工 作;铁道部工程管理中心指定一个牵头铁路局,牵头铁路局做好牵 头工作。
铁道部可以委托铁路局对建设项目的单位工程先行组织初步 验收,初步验收报告报铁道部备案。
第十六条 铁道部成立由铁道部总工程师为组长的高速铁路验 收专家组;验收专家组下设工务工程、供电工程、电务工程、信息
第二章 竣工验收阶段、依据和内容 第五条 竣工验收阶段 1.静态验收。是对建设项目的工程按设计完成且质量合格、设 备安装调试完毕且质量合格进行检查确认的过程。 2.动态验收。是在静态验收合格后,通过联调联试、动态检测 对列车运行状态下工程质量全面检查和确认,并通过运行试验对整 体系统在正常和非正常运行条件下的行车组织、客运服务以及应急 救援等进行检验的过程。 3.初步验收。是在动态验收合格后,对工程建设情况,以及静 态验收、动态验收情况进行确认的过程。
7.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评定合格; 8.建设用地经依法批准; 9.竣工文件已按规定的编制内容和标准基本完成。 第十九条 静态验收程序 1.施工单位按照施工图和合同约定完成除第八条外的全部工 程施工和设备安装、调试并经自检合格,经监理单位同意后,向建 设单位申请验收,并报送《工程验收申请表》(见附件 1)。 2.静态验收领导小组审查达到验收条件后,铁路局和建设单位 向工管中心申请开展静态验收;申请报告内容包括项目完成情况、 验收方案、验收组织(根据建设情况,可分段分专业安排验收), 以及零星土建工程和少数非行车设备未完成施工情况等;工管中心 审查后向建设单位下达开始静态验收通知,通知抄送建设司、运输 局。 3.接到同意验收通知后,静态验收领导小组组织专业验收组按 照有关规定进行验收。 4.专业验收组应在确定的时间内完成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 提出处理意见、整改期限、复检时间等,建设单位组织相关责任单 位进行整改,专业验收组对整改问题进行复查,复查合格后填写专 业工程验收记录。静态验收领导小组协调专业间接口验收。 5.静态验收领导小组完成验收工作后编制静态验收报告。静态 验收报告报建设司,抄送计划司、安监司、运输局、信息办、工管 中心。
第六章 初步验收及安全评估 第二十四条 初步验收条件
1.静态验收、动态验收合格; 2.环境保护设施、水土保持设施经主管部门检查认可; 3.劳动、安全、卫生及消防设施经相关部门检查认可; 4.竣工文件按规定编制达到档案验收标准。 第二十五条 初步验收程序 1.动态验收合格并达到初步验收条件后,建设单位会同铁路局 向建设司报送初步验收申请报告(附初步验收申请表,附件 1)。 2.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向建设司提交《建设相关部门进行研究,认为达到初步验收条件 的,向铁道部提出初步验收建议及初步验收委员会组成建议。 4.初步验收委员会组织检查资料和现场确认,召开初步验收会 议,提出《初步验收报告》(附件 2),明确验收结论。 第二十六条 初步验收合格且初步验收发现的影响运营安全的 问题得到解决后,按照铁道部有关规定进行安全评估,形成《安全 评估报告》。 安全评估办法由铁道部安全监察部门另行组织制订。 第二十七条 安全评估通过后,按铁道部规定开通初期运营。
局处室人员,以及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现场或专业负责人参 加。
第十一条 动态验收由铁路局组织、建设单位配合,在静态验 收合格后进行。
铁路局牵头成立由铁路局负责人为组长,建设单位、检测单位 负责人为副组长,铁路局和建设单位处室(部门)负责人、检测单 位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动态验收领导小组,负责动态验收工作。
关资料是否移交设备管理单位,工机具、常备材料是否按设计配备 到位,地质灾害整治及建筑抗震设防是否符合规定;
7.检查工程竣工文件编制完成情况,竣工文件是否齐全、准确; 8.检查建设用地权属来源是否合法,面积是否准确,界址是 否清楚,手续是否齐备。 第八条 建设项目基本符合竣工验收标准,且达到开通运营条 件、确保运营安全的情况下,零星土建工程和少数非行车设备尚未 按设计规定的内容全部建成,可进行静态、动态和初步验收,零星 土建工程和少数非行车设备必须在正式验收前完成施工和安装。
跨铁路局的建设项目,由牵头铁路局组织编制。 3.铁路局确认具备动态验收条件后,动态验收领导小组按照批 准的大纲和管理细则启动动态验收。 跨铁路局的建设项目,各铁路局分别负责管内部分的动态验收 工作,牵头铁路局负责组织全线拉通调试和运行试验等工作。 工管中心牵头、运输局等相关部门参加,对动态验收工作进行 协调指导。 4.动态验收领导小组就动态检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研究,由建 设单位组织整改;整改问题复查合格后,填写《动态验收记录表》 (附件 1),检测单位编制动态检测试验报告。 5.动态验收完成后,铁路局和建设单位编制动态验收报告;动 态验收报告报建设司,抄送计划司、安监司、运输局、信息办、工 管中心。 《动态验收报告》应包括动态验收组织及人员、存在问题及整 改情况,验收结论等内容,并附相关数据和检测试验报告。 第二十三条 建设司将动态验收报告分送专业专家组正副组长 单位,专业专家组对动态验收情况及报告进行审查,审查意见送铁 路局和建设单位,抄送建设司、工管中心。 铁路局和建设单位按照审查意见进行整改,工管中心对整改工 作进行监督;整改结束后,铁路局和建设单位编制整改报告,整改 报告报建设司,抄送计划司、安监司、运输局、信息办、工管中心。
《静态验收报告》应包括静态验收过程、验收人员组成、验收 程序、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遗留的零星土建工程和少数非行车设 备、验收结论等内容,并附相关数据和试验报告。
第二十条 建设司将静态验收报告分送部专业专家组正副组长 单位。专业专家组对静态验收情况及报告进行审查,审查意见送铁 路局和建设单位,抄送建设司、工管中心。
工程、房建工程、客服设施、环水保专业专家组。验收专家组对静 态、动态验收情况及验收报告进行审查,对是否进行下一步工作提 出意见。
工务工程专业专家组由运输局为组长单位、工管中心为副组长 单位,供电工程专业专家组由运输局为组长单位、工管中心为副组 长单位,电务工程专业专家组由运输局为组长单位、工管中心为副 组长单位,信息工程专业专家组由信息办为组长单位、运输局和工 管中心为副组长单位,房建工程专业专家组由工管中心为组长单 位、运输局为副组长单位,客服设施专业专家组由运输局为组长单 位、工管中心为副组长单位,环水保专业专家组由计划司为组长单 位、工管中心为副组长单位,专业专家组组长单位和副组长单位共 同组建专业专家组。
第十二条 初步验收由铁道部初步验收委员会组织,在动态验 收合格后进行。初步验收委员会由铁道部领导、有关业务部门负责 人、质量监督机构负责人、验收专家组及专业验收组正副组长,建 设单位、运营单位负责人以及其他专家组成。
第十三条 安全评估在初步验收合格后进行,安全评估按铁道 部有关规定组织。
第十四条 正式验收由正式验收委员会组织,在初期运营一年 后进行;正式验收委员会由国家主管部门或铁道部按相关规定成 立。
第七章 正式验收 第二十八条 正式验收条件 1.初步验收合格且初期运营一年后; 2.初期运营中发现的问题整改完毕,初期运营状态良好; 3.《国有土地使用证》已经全部领取;
4.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经相应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 5.建设资金已全部到位,按合同与建设各方完成费用结算; 6.竣工决算已经编制完成并上报主管部门审查; 7.档案验收工作已完成。 第二十九条 正式验收程序 1.具备正式验收条件后,建设单位会同铁路局向铁道部上报正 式验收申请报告(附正式验收申请表,附件 1)。 2.建设司组织部内相关部门进行研究,经确认符合正式验收条 件的,向铁道部报告申请正式验收。 3.国家主管部门或铁道部组建高速铁路项目正式验收委员会。 4. 高速铁路项目正式验收委员会检查资料和文件,组织现场 检查,召开正式验收会议,对工程质量、初步验收结论以及初期运 营情况进行整体评价,形成正式验收结论,出具《正式验收证书》 (附件 3)。
高速铁路竣工验收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高速铁路建设管理,规范高速铁路竣工验收工 作,全面考核建设成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竣工验收是指高速铁路按设计要求建成 后,由验收机构对其进行检查评价的过程。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新建高速铁路建设项目。其他专门用于 旅客运输的铁路建设项目按照执行。 第四条 高速铁路竣工验收分为静态验收、动态验收、初步验 收、安全评估、正式验收等五个阶段。 初步验收合格后进行安全评估,安全评估通过后可开通初期运 营;正式验收合格后投入正式运营。
第三章 验收组织 第九条 竣工验收采用先期验收、专家检查、政府验收的组织 方式。先期验收包括铁路局和建设单位组织的静态验收和动态验 收;专家检查包括对静态验收、动态验收结果进行评审,为初步验 收、正式验收提供专家意见;政府验收包括初步验收和正式验收。 第十条 静态验收由铁路局组织,建设单位配合,在施工单位 自检合格、监理单位确认的基础上进行。 铁路局牵头成立由铁路局负责人为组长,建设单位负责人为副 组长,铁路局和建设单位处室(部门)负责人、监理、勘察设计、 施工单位负责人参加的静态验收领导小组,负责静态验收工作。 静态验收领导小组下设工务、通信、信号、信息、电力、牵引 供电、房建、客服设施、土地、环水保等专业验收组;专业验收组 由铁路局处室负责人任组长,建设单位部门负责人为副组长,铁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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