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安全监管工作中遇到的几个问题(新版)
基层安全生产监管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
基层安全生产监管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基层安全生产监管是指在企业、工厂等基层单位开展的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工作。
当前,我国基层安全生产监管存在着一系列问题,如监管力量不足、监管手段滞后、监管体制不完善等。
这些问题导致了一些安全生产事故频发,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的威胁。
有必要对基层安全生产监管现状进行深入分析,并提出应对措施和对策,以提高基层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效能和水平。
一、基层安全生产监管现状问题分析1.监管力量不足目前我国基层安全生产监管力量相对薄弱,一些地区的监管人员数量不足,部分监管单位缺乏专业化人才,监管力量不足,导致监管执法难度增加,安全隐患得不到有效监管,容易引发安全事故。
2.监管手段滞后一些基层安全生产监管单位的监管手段滞后,很多还停留在传统的监管模式上,缺乏信息化技术手段,监管手段落后于安全生产的要求,无法满足现代化生产要求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需求。
3.监管体制不完善现行的基层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存在着职责不清、监管部门重叠、监管机构之间缺乏有效沟通协作等问题,导致监管体制不够完善、监管工作效率低下。
1.完善监管体制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建设,建立健全监管职责划分和协作机制,明确各级各部门的监管职责,确保监管工作科学、高效、有序开展。
2.强化监管力量增加基层安全生产监管人员数量,加强对监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监管人员的专业素养和监管能力,提高基层安全生产监管的整体水平。
3.引入现代化技术手段推广信息化技术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的应用,建立健全基层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化平台,对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和分析,提高对安全隐患的识别和排查效率。
4.提高监管力度加大对基层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力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机制,开展定期、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及时整改,并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
5.加强宣传教育加强对基层企业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意识和责任意识,使企业主动自觉地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管理和监督。
基层安全生产监管面临的困惑和对策
基层安全生产监管面临的困惑和对策在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进程中,“安全发展”的理念正逐步深入人心,“以人为本,安全为天”的观念正在形成共识,人们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也在不断提升。
这对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来说,无疑是难得的历史性机遇。
但是,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随着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进一步强化,其重要性与现实性之间的矛盾和差异也凸现了出来,特别是县级以下安全监管工作面临诸多困惑,使基层安全监管“希望与困难同在,机遇与挑战并存”。
一、安全生产监管外部环境存在的主要问题1、领导认识有待深化。
从表面上来看,现在各级领导对安全生产都普遍重视了,大会小会都强调安全生产。
但事实上,有的“领导重视”只是出于对责任追究的担心和预防,害怕辖区内出现安全生产事故会追究自己的领导责任,话讲到了,要求也提了,如果出现安全生产事故,自己似乎就无责可追了,并非出于对“安全发展”重要性的深刻认识,并非出于执政的责任感和危机感。
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真正重视的话,不但要在会上说,还要在会后做,如开展调查研究,听取部门汇报,研究解决问题,督促检查落实,严格责任追究等等,平时这些工作除了分管的负责同志外,党政主要领导和其他负责同志很少去做,所以,这种重视是肤浅的,缺乏认识上的基础和支撑。
2、受制于经济发展环境的制约。
现在全国各地都在竞相开展招商引资工作,有的地方为了引进外资和项目,不惜在安全生产监管上让步和大开绿灯,“三同时”可以不做,消防设施建设可以不搞审核和验收,甚至对“三合一”、“四合一”、“多合一”现象也不去纠正。
有些被招来的项目,被监管部门查处后,动不动就找领导告状,以投资环境不好为由抵制监管和查处,领导为了“安商”,有时暗示监管部门“网开一面”。
3、安全生产投入不到位。
许多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没有把安全设施建设纳入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总体规划,即使有了规划,在实施上也存在着“欠账”和“滞后”的问题,没有像重视道路、供水、供电、供气那样重视安全设施建设。
当前基层安全生产监管面临的问题及对策
近几年,我国安全生产形势异常严峻,处于安全事故高发期,我国安全事故每年死亡13万多人,居世界第一,安全事故每天的死亡人数与“非典”死亡总人数相当,每年造成的经济损失相当于一个三峡工程。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发展迅猛,而安全基础却没有根本改善,跟不上发展的步伐,表现为“平房的基础,高层的建筑,上重下轻,成了“倒三角形”,经济越发展越不稳定,潜在的安全危险就越大,难以把握事故防范主动权,安全事故发生的随意性很大,往往使人防不胜防。
特别是2019年郑煤集团的10•20事故(死亡148人),我省铜川陈家山煤矿的11•28事故(死亡166人),这两起矿难再一次用血的教训给安全生产敲响了警钟。
面对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做为一个基层安全生产工作者,肩负的职责不得不引起对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思考,我认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六个落实难问题,直接影响困惑着安全生产,甚至成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顽症”。
——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难。
尽管每年各级领导都与基层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但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上存在好多问题,一是缺乏有效性。
有的领导签订责任状是为了推卸责任和应付上级的安全检查,“空”对“空”,有的根本说不出所签责任状的内容。
二是缺乏对等性。
缺乏双方约束机制,制度中只规定下级应怎么做,应负何安全责任,而未对领导规定应做什么,缺乏权利与义务的对等性。
三是缺乏可操作性。
有些责任状由于不是从当地的实际出发,而是照抄、照搬、照转,开传达室,千篇一律,没有可操作性。
四是缺乏监督性。
责任状签完后,有的人就把它束之高客,中间没人监督,成了一纸空文。
五是缺乏责任追究的严肃性。
政府领导和部门分工负责是辩证统一的关系,事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和全局的重要工作,政府必须统一领导、统一部署、明确分工,主要领导要负总责,在此基础之上,各部门各司其职、分工协作,这才能抓好落实。
——无形的工作落实难。
这里说的无形的工作,是指安全意识的培养、安全规章制度的落实、安全氛围的建设等。
基层安全生产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基层安全生产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摘要:本文针对基层安全生产监管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通过加强宣传教育和技术指导,可以提高公众和企业的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从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与此同时,建立专门的技术团队,定期对企业进行安全评估,并提供改进建议和技术指导,可以帮助企业解决安全隐患,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关键词:基层安全生产;存在问题;对策一、引言1. 背景介绍:基层安全生产监管是保障企业和员工安全的重要环节。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类企业不断涌现,但在安全生产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
例如,一些基层监管单位对安全法律法规的认识不足,导致缺乏有效管理和监督;部分企业存在违规操作和安全隐患未能及时发现等问题。
因此,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解决存在的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2. 目的和意义:本论文旨在研究分析基层安全生产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针对性的对策,以提升监管效率和保护企业和员工的安全[1]。
通过深入研究和解决这些问题,可以提高基层监管单位对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推动整个社会的安全生产水平的提高,降低事故发生的风险,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3. 研究方法:该论文采用文献调研、实地调研、访谈等方法进行研究。
通过收集、分析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以及基层监管单位的工作报告和数据报表,获取全面准确的信息。
同时,通过与基层监管人员和企业代表进行访谈,了解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为后续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提供参考。
二、基层安全生产监管存在的问题1. 缺乏法律法规的完善a. 司法解释和执法标准不明确:在基层安全生产监管中,存在司法解释和执法标准不明确的问题。
缺乏统一的解释和标准,容易导致执法过程中的主观判断和随意性,影响了监管的公正性和有效性[2]。
b. 制度设计不完善:基层安全生产监管缺乏完善的制度设计,如监督责任、问责机制等方面存在不足。
缺乏科学、严格的制度,容易造成工作推诿、监管责任不落实等问题。
安全监管行政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安全监管行政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安全监管行政执法是法律赋予安监部门的重要职责,执法水平和质量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法律的尊严、政府的权威和安监部门的形象。
近年来,我国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设,依法治“安”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
但基层的行政执法工作还不同程度存在一些问题。
一、存在的问题1. 乡镇执法都是上级部门委托执法,已经颁布的行政法律、法规、规章,许多实施主体均为县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主管部门,乡镇政府事实上不具有执法主体资格。
2. 执法人员大多不是法律专业出身,缺乏对行政法律法规的系统学习,在行政执法工作中凭经验机械片面地理解适用法律法规的条款,对有些违法行为的定性把握不准,在行政执法过程中难免出现误差。
3.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还不够规范,立案、备案、听证、复议、结案等程序不到位,甚至有一定的随意性。
4. 对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力度不够。
5. 个别群众只要权利不要义务,只顾个人利益,没有全局观念,给我们基层工作造成了很多被动,镇上除了大量做工作外,没有具体处理的法律依据。
二、工作建议针对以上问题提出以下建议:1.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要积极主动更新法律知识结构,对法律法规的掌握要全面系统,除学习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外,更应学习和掌握《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行政监察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立法法》等基本知识。
2. 建议上级相关部门加强业务培训和指导,不断提升乡镇安全监管委托执法水平和能力。
同时,派出执法人员和乡镇执法人员一起开展联合执法,在执法过程中对乡镇执法人员进行业务指导,迅速提升乡镇安办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不断充实基层安监力量,夯实乡镇安全监管基础。
3.安监部门要加强行政执法制度建设,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廉政制度,使行政执法立案、备案、行政复议、应诉、结案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和程序规定。
4. 按要求认真制定行政执法责任制,依法定责、分解量化、职责到位,并强化实施。
基层安全生产监管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
基层安全生产监管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工业化进程加快,安全生产监管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
基层安全生产监管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如监管措施不够严格、监管力量不足、监管手段单一等。
针对这些问题,需要采取有效的对策,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监管,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一)监管措施不够严格基层安全生产监管中存在着监管措施不够严格的问题。
一方面,一些地方在执法过程中存在法律法规不够严格执行的情况,对违法行为处理不力,导致违法企业得不到有效的处罚,安全隐患难以得到有效纠正。
一些企业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监管部门未能及时发现并采取有效措施,导致安全生产隐患长期存在,形成严重的安全隐患。
(二)监管力量不足基层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监管力量不足也是一个突出的问题。
一方面,一些地方监管部门人员数量不足,面对繁重的监管任务难以保障监管工作的开展。
一些监管部门人员素质和业务能力不足,难以胜任复杂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影响了监管工作的效果。
(三)监管手段单一在基层安全生产监管中,存在监管手段单一的问题。
目前,部分地方的安全生产监管仍然停留在传统的巡查检查阶段,而没有采取更加有效的监管手段,如信息化监管、科技监管等手段,导致监管工作效率低下,难以满足现代化监管的需求。
二、基层安全生产监管对策研究(一)加强监管力量建设针对基层安全生产监管中监管力量不足的问题,应当加强监管力量建设,包括加大监管部门的人员数量,提高监管人员的素质和业务能力。
还可以通过引入外部专业人员,加强监管队伍的建设,提高监管工作的效果。
(二)完善监管体制机制在基层安全生产监管中,需要完善监管体制机制,加强监管部门之间的合作,形成监管工作的合力。
还可以建立监管信息共享机制,促进监管数据的共享,提高监管工作的效率。
还可以建立健全监管的奖惩机制,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形成震慑效果。
基层安全生产监管需要通过提升监管手段和技术来提高监管工作的效果。
可以引入信息化监管、科技监管等先进手段,提高监管工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基层安全生产监管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
基层安全生产监管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
随着国家安全生产政策的不断加强,安全生产成为了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而基层单位作为生产现场中的重要一环,安全监管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然而,当前我国基层安全生产监管存在一些问题,本文将对其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以期解决这些问题。
一、问题概述
1.基层安全管理参差不齐
由于基层单位规模小、管理层次低、人员素质不足等因素,使得基层安全管理的水平参差不齐,经常存在盲目乐观、忽视细节等问题。
2.安全防护意识淡薄
一些基层单位对安全防护工作存在认识不足、责任意识不强等现象,往往只有在事故发生后才会引起重视。
3.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
基层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往往存在缺陷,如制度用语、标准不明确、制度执行效率低等问题。
4.监管人员专业素质不高
当前,基层安全监管人员专业素质不高,缺乏相应的培训和学习机会,难以胜任监管工作。
二、解决对策
1.加强对基层安全管理的规范和指导
应当公布基层安全管理的标准和规范,并向基层单位提供指导,帮助其加强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应当通过多种途径,向基层单位的从业人员普及安全防护意识,增强其安全意识,防止事故的发生。
应当制定详细的安全管理制度,对制度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修订,确保制度可行性、可操作性和有效性。
4.加强监管人员的培训和学习
三、结论
基层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是保障生产安全的重要一环,如能加强规范监管、教育普及、健全制度、提高监管人员素质,将有助于落实安全生产政策,避免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基层安监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基层安监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当前乡镇安监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内容提要:处于安全监管一线的乡镇,既是各项安全监管措施的直接落实者,也是安全监管责任的首要承担者。
当前乡镇安监工作主要存在机制不全、环境制约、执法乏力、设备落后、人力匮乏等问题,我们要从机制立安、环境促安、依法治安、科技推安、人才兴安等方面提出对策,加强乡镇安监工作,确保社会和谐。
关键词:乡镇安监工作问题对策安全生产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事关千家万户生命安全、健康和幸福。
处于安全监管一线的乡镇,既是各项安全监管措施的直接落实者,也是安全监管责任的首要承担者。
研究乡镇安监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存在的问题及分析1、机制不全。
一是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些规定过于原则,配套法规不健全,有的规定操作性不强,导致在安全生产领域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问题普遍存在。
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条至八十八条(第八十四条除外)规定,对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等几种情形,要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
因为没有相关的配套法规或司法解释对“停产停业整顿”规定具体的执行措施,在乡镇安监执法工作中,如何去操作,感到法律依据不足。
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二条虽然规定了“停产停业整顿”的几种情形,但仍未规定具体的执行措施,只是在第五十八条规定了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时,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但这一条规定还是过于原则,毕竟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是一个时间上比较长、程序上比较复杂的过程。
二是监管机构存在职能交叉、政出多门的现象,安监部门的监管职能变成了协调职能。
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安监、质监、消防、公安、工商、教育、交通、建设等部门都有职权去抓各自分管领域的安全工作,看上去各司其责,实际是部门多头管理,职责不清。
容易造成有利的谁都想管,没有好处的往往踢皮球。
基层安全监管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基层安全监管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建议基层安全监管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建议1. 引言基层安全监管作为保障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全的重要工作,承担着预防事故、减少安全风险的重要责任。
然而,在实践中,我们不难发现基层安全监管工作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本文将对这些问题进行全面评估,并提出建议,以期提升基层安全监管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2. 问题分析2.1 缺乏专业人才在基层安全监管工作中,缺乏专业人才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
由于基层安全监管要求丰富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但是在一些地区和部门,相关从业人员的培养和引进不够。
这导致工作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对于复杂的安全问题的处理和管理能力不足。
2.2 责任意识淡薄在一些地方,基层安全监管工作中的责任意识存在淡薄现象。
一些基层安全监管人员对于自己的职责、任务和权力并未充分认识,只是敷衍了事,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
另一些企事业单位也未能给予基层安全监管工作足够的重视和支持,导致安全隐患得不到及时发现和处理。
2.3 资金和设备不足基层安全监管工作所需的资金和设备投入相对不足。
由于资源不足,一些地区和单位在安全监管方面的投入相对较低,导致监管手段和能力的限制,影响工作效果。
3. 建议3.1 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针对缺乏专业人才的问题,应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
相关部门可以加大对基层安全监管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他们的专业技能和管理水平。
另可以通过优惠政策、岗位待遇等方式,吸引更多的专业人才参与基层安全监管工作。
3.2 加强责任意识的培养为了解决责任意识淡薄的问题,需要加强对基层安全监管人员的责任意识培养。
相关部门可以加强对基层安全监管人员的培训,提升他们对于职责和任务的认识。
另应加大对企事业单位的宣传和教育力度,提高他们对于基层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视和支持。
3.3 增加投入,提升监管能力为了解决资金和设备不足的问题,应加大对基层安全监管工作的投入。
可以通过增加财政拨款,提供更多的资金支持。
另可以通过政府采购、企业捐赠等方式,提供更先进的监管设备,提升工作效率和能力。
基层安全生产属地监管存在的问题与解决对策
基层安全生产属地监管存在的问题与解决对策基层安全生产属地监管存在的问题与解决对策安全生产“属地监管”就是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职责分工,对本行政区域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进行督促检查和管理。
近几年来,各级政府及各监管部门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分级属地监管责职,安全生产形势得到进一步好转。
但是,由于“属地监管”职责、范围和权限不明确。
造成安全生产监管中出现交叉重叠、有责无权和监管盲区的现象。
下面结合当前安监工作现状,谈一谈基层安全生产“属地监管”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对策。
一、存在的问题(一)法律对安全生产“属地管理”的职责、范围没有明确,造成多头监管。
《安全生产法》第八条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职责、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九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乡镇的“监督检查”与县直各部门的“综合监督管理”的内容交叉重叠,这在执法实践中就出现县直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和乡镇政府重复多头对同一个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的状况。
这让企业接应不暇,影响了企业正常生产。
(二)规范性文件与法律规定不一致,造成安全生产监管出盲区。
如**政发〔2011〕12号文件规定:“监管对象属中、区直企业的,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日常安全生产执法由市级行使,其他企业由县级行使”。
此规定与上位法《安全生产法》第八条,第九条规定不一致,造成在天峨县辖区内的中直企业龙滩水力发电厂出现无安全生产监管机构监管状况。
市安监局以属地监管为由,不予监管,龙滩水力发电厂。
以**政发〔2011〕12号文件规定为由不愿接受县级安监部门监管,使该厂多年一直处于监管的盲区中。
(三)监管部门能力有限难以履行监管职责。
基层安全监管人员未经专业培训,没有全面掌握安监法规和安监基本常识,因此很难保证他们履行属地监管职责。
如一些乡镇分管安全领导和安监助理,对企业设施的消防间距,材料的耐火等级和与周边的安全距离全然不知,经多次到辖区内的企业检查,但不力安全隐患都不发现,直到引发事故才认识隐患的存在。
基层安全监管工作存在问题及对策
中文摘要外文摘要1 引言县、区级安全监管部门是整个安全生产监管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处于安监工作的前沿。
其职能和作用发挥如何,直接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安全方针、政策措施和工作部署能否落实到位。
安全生产监管方式,是安全生产监管的形式、内容和效果的统一,它关系安全生产监管的能力和效力,关系安全生产形势能否持续稳定好转。
安全生产监管方式的选择与确定,取决于监管部门的法定职权、监管范围与监管对象的总体水平。
但目前基层安监局、乡镇政府、生产经营单位在监管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解决好这些问题,促使监管工作迈上新台阶,是地方政府和安监部门重要的任务。
2 安全监管,基层安监局存在的问题2.1 监管能力有待加强基层安监局基本都是近五、六年间成立的,组成人员大多从基层其它撤并部门和乡镇抽调而来,具有相关监管专业知识的人员甚少,且从事安全监管工作的时间短,专业技术水平不高。
专业知识的缺乏,导致这些安全监管人员不能正确理解领会国家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以及总局的工作部署,直接影响着监管工作成效,甚至有可能造成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等行为。
2.2 工作量大,力不从心由于安监局组建时间不长,在行政执法机关中属于“年轻”的队伍,除了履行综合监督职能外,还要负责工矿商贸企业的行业监管,所监管的企业少则数百,多则上千。
单靠只有个位数的执法人员,要行使监督检查这样细致的工作是根本不可能的。
2.3 缺乏专业人才,治标难治本为企业查找出一些事故隐患,一定程度上可以减少企业事故发生的机率。
但安监局所监管的企业种类繁多,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还有其他各类生产企业,就危险化学品生产来说,各种产品的特性、生产工艺各不相同,专业性极强。
安监局自身不可能配备有各类专业技术人才,所以大多现场发现的隐患都是一些皮毛的内容。
2.4 部门之间工作协调不够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离不开各相关部门的积极配合,法制越健全,部门之间的协作越重要。
因为法律授予各职能部门不同的管理权限,安监局行使某些监察职能时必然要涉及其他部门,有些方面的业务工作也需要其他部门的配合。
当前安全监管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整理版
当前安全监管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整理版一、缺乏有效监督与执法力度在当前安全监管工作中,存在着监管力度不足、执法效果不明显的问题。
一方面,一些监管部门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导致监管工作不到位,对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不够及时。
另一方面,执法力度不够,对违规企业的处罚力度不足,难以形成有效震慑作用,未能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信息不畅、沟通闭塞与此同时,安全监管工作中信息交流不畅、沟通闭塞也是一个主要问题。
一些监管部门之间信息共享不够,对企业、项目之间的安全隐患情况了解不深入,沟通不及时、不畅通,导致了很多问题无法及时发现和解决。
信息不畅的情况下,监管工作往往会变得被动和松懈,无法有效地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三、人员素质不高、监管能力有待提升另外,当前安全监管工作中人员素质不高、监管能力有待提升也是一个比较严重的问题。
一些从事安全监管工作的人员经验不足、专业知识不够,导致在实际执行监管任务时出现差错和漏洞,影响了监管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监管部门需要进一步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其专业素质和监管能力,以应对复杂多变的安全监管形势。
四、法律法规不完善、执行不到位此外,法律法规不完善、执行不到位也是当前安全监管工作中存在的一个主要问题。
一些安全监管法律法规存在漏洞和不足,未能完全覆盖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导致有些安全事故难以有效遏制。
同时,一些法律法规虽然健全,但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着问题,执行力度不够,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和执行存在误区,影响了监管工作的效果。
五、责任不明、执行不力最后,安全监管工作中责任不明、执行不力也是一个主要问题。
一些监管部门在发生安全事故时难以明确责任,责任划分模糊,导致责任推诿和拖延。
同时,一些负有安全监管责任的单位和个人在执行过程中态度消极、能动性不强,对安全隐患和问题存在漠视和轻视的情况,从而严重影响了监管工作的开展和效果。
综上所述,当前安全监管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主要包括缺乏有效监督与执法力度、信息不畅、人员素质不高、法律法规不完善、责任不明等方面。
基层安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措施
基层安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措施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近几年来一直强调安全监管工作要重心下移、关口前移,抓好基层基础。
目前基层安全监管现状到底怎样?笔者就这一问题进行了调研,调研结果反映出当前基层安全监管工作现状甚忧,存在着诸多问题亟待解决。
一是基层监管部门人员安全素质降低,专业技术人才奇缺。
安全监管部门不仅担负着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的工作,综合协调各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同时还直接监管着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器材等四个行业,所涉及的行业多,所需的专业知识面广,几乎涵盖了除军工、核技术之外的所有生产经营领域。
而基层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基本都是近三、四年间成立的,组成人员大多是基层其它撤并部门和乡镇抽调来的,具有相关监管专业知识的人员甚少。
据统计安徽省某市及所属四县二市二区监管系统中,在职人员中矿山、烟花爆竹专业大专院校毕业生无一名,化工专业毕业的本科毕业生也仅两名,限于基层编制的限制,无法招录专业人员进入安全监管队伍,同时由于基层安全监管工作责任大,工作条件差,待遇又相对较低,即使想招也不一定能招来。
监管人员的专业知识贫乏,安全素质不高,直接影响着监管工作成效,甚至有可能造成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等行为。
二是各级政府对安全监管部门的安全投入少,安监队伍技术装备水平差,安全监管手段落后。
《安全生产法》颁布实施五年来,各级政府及其主要领导对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认识有所提高,但仍有部分县(市、区)、个别部门和单位对安全生产认识不够,抓得不实,应付得多,落实国家政策要求少,尤其是一些地方党委认为安全生产是政府的事,对安全生产的关注程度和重视程度存在较大的问题。
认识上的偏差导致政府对安全生产的投入很少,有的地方政府甚至于未安排年度安全生产专项经费,安监部门所必须的技术装备无法添置,安全生产执法监督检查依然只能靠眼看、手摸、鼻子闻等原始手段,大量的安全隐患不能被及时发现,有时还可能产生执法中的判断误差,导致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发生,影响了执法效果和执法部门的权威。
基层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存在的几个问题及建议(标准版)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基层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存在的几个问题及建议(标准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基层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存在的几个问题及建议(标准版)随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和法律、法规的逐步健全,安全生产态势也趋于稳定好转,作为一名基层安全生产监管人员,从这几年的工作实际中也感到了各层各级对此项工作的高度重视。
但在长期的基层工作实践中感到还有一些问题亟待解决,如不认真处理,将仍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瓶颈,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大部分企业安全生产欠帐较多。
这是个老话题,也说了多少年,但这个现状一时仍难以改变,主要是因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成立之前,“三同时”工作一直没有抓好,有不少企业没有搞过“三同时”,因而这些企业都存在着轻重不同的安全生产隐患。
有的企业因实力雄厚,重视程度较高,能投入大量的资金进行整改、补救,逐步消除了安全生产隐患;不少生产经营形势不好的企业,安全生产投入严重不足,不但原有的隐患得不到整改,新的安全隐患还不断增加,这样的企业设备老化、带病运行,安全监控设备缺乏,生产作业条件不符合规定要求,特别是一些处于停产、半停产的企业,事故隐患长期得不到整改,极易发生事故。
二、监督管理工作缺乏主动性。
由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范围扩大,监督管理的对象增多,安全生产监察任务加重,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经常处于被动应付的工作状态,缺少对安全生产本质的再认识和剖析,对事故的本质和规律的揭示,运用新的、科学的理论指导企业安全生产。
精选范文--基层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存在的几个问题及建议
基层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存在的几个问题及建议随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和法律、法规的逐步健全,安全生产态势也趋于稳定好转,作为一名基层安全生产监管人员,从这几年的工作实际中也感到了各层各级对此项工作的高度重视。
但在长期的基层工作实践中感到还有一些问题亟待解决,如不认真处理,将仍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瓶颈,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大部分企业安全生产欠帐较多。
这是个老话题,也说了多少年,但这个现状一时仍难以改变,主要是因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成立之前,“三同时”工作一直没有抓好,有不少企业没有搞过“三同时”,因而这些企业都存在着轻重不同的安全生产隐患。
有的企业因实力雄厚,重视程度较高,能投入大量的资金进行整改、补救,逐步消除了安全生产隐患;不少生产经营形势不好的企业,安全生产投入严重不足,不但原有的隐患得不到整改,新的安全隐患还不断增加,这样的企业设备老化、带病运行,安全监控设备缺乏,生产作业条件不符合规定要求,特别是一些处于停产、半停产的企业,事故隐患长期得不到整改,极易发生事故。
二、监督管理工作缺乏主动性。
由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范围扩大,监督管理的对象增多,安全生产监察任务加重,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经常处于被动应付的工作状态,缺少对安全生产本质的再认识和剖析,对事故的本质和规律的揭示,运用新的、科学的理论指导企业安全生产。
三、个体、私营企业监管工作还不到位。
长期以来,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集中在抓国有、集体企业以及改制后的新企业上,这些企业的各项管理制度已较为规范,执行得也比较严格,发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也较少。
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深化,个体、私营企业越来越多,分布的行业越来越广,因利益趋动,业主的安全生产观念淡薄,各项制度形同虚设。
由于客观因素,安全生产监察人员习惯于同国有、集体以及改制后的新企业打交道,对这些企业的安全监管积累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监管方法,对个体、私营企业过问不多,就是监管也是近几年的事,怎样有效监管仍在摸索,这就形成了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薄弱环节。
当前安全监管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精选文档】
当前安全监管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对企业的监管执法方面1.监管执法的精细化程度不够。
主要表现:局部检查多,全面监督少;表面检查多,深入分析少;查细小问题多,查大系统、大隐患少;查静态问题多,查动态问题少(生产过程中的违章指挥、操作,颁发许可证后的安全条件监管)。
主要原因:一是监管人员少,力量分散,专业不齐全,二是监管目的不明确,监管方案不具体,不详细,甚至没有监管方案,三是监管时间短,有时难免走马观花,应提倡分级监管。
2.行政处罚裁量随意性较大。
主要表现:一是同一违法事实,运用法律不一致。
二是同一处罚条款,不同县市区局、不同科室,不同承办人之间处罚尺度把握不一致。
主要原因:一是对法律法规选择和适用的基本原则把握不准,对上位法与下位法、新法于旧法、特别法与普通法的从属关系理解不准;二是公正、公平执法的意识不强;三是有执人情法、关系法的现象;四是法律、法规、规章之间相互矛盾、冲突,存在“打架”问题。
3.执法程序不合法、不完善、不闭合。
主要表现:一是该复查未复查或没有及时复查(特别是不复查会留下很大隐患);二是处罚告知后未留足够的陈述、申辩或听证时间即做出处罚决定;三是只有处罚告知没有处罚决定;四是对事故的处罚案卷中没有调查取证文书,直接下达处罚告知。
主要原因:一是对程序合法的重要性认识不够(程序不合法,执法行为不合法);二是监管人员自我保护意识不强;三是对法律、法规规定执法程序把握不准;四是缺乏内部监督约束机制。
4.执法文书的制作存在漏洞,案卷管理不严。
主要表现:一是文书制作不注重细节,填写不规范,漏填、随意省略。
特别是一些县市区局,此类情况不少,如检查路线、许可证号、违法事实的描述;二是法律条款引用不具体,没有确切表述到条、款、项;三是违法事实的描述与法律、法规条款不能准确吻合(如未持证上岗与无证上岗概念不一致);四是未使用重大处罚集体讨论文书;五是执法文书不按时整理归档,统一管理。
原因在于: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认为小问题无关大局;二是嫌麻烦图省事;三是档案管理制度执行不严,四是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专业知识欠缺。
当前安全监管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安全监管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安全监管工作是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工作,然而在当前社会实践中,仍然存在一些主要问题,需及时解决。
本文就当前安全监管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一、执法力度不足在当前安全监管工作中,一些部门在执法力度上存在不足的问题。
有的执法人员在执行职务时不够严格,对违法行为处理不力,导致安全隐患得不到有效清除。
此外,一些地方政府对于相关企业的安全生产问题监管不到位,监管执法力度有待加强。
针对这一问题,应当加大执法力度,健全执法机制,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执法效率,强化安全监管部门的执法能力,确保安全生产工作得到有效开展。
二、安全监管措施滞后有些安全监管措施存在滞后性,不能及时应对新型安全隐患。
随着科技发展和社会进步,新的安全问题不断涌现,但安全监管措施却没有相应升级,导致监管工作失之于随机应变,无法有效防范安全风险。
为解决这一问题,应加强安全监管措施的革新和更新,及时对新型安全隐患进行研判和预防,借助科技手段提升监管效能,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三、责任落实不到位在当前安全监管工作中,责任落实不到位是一个重要问题。
一些企业和地方政府对于安全生产问题推诿扯皮,责任不明确,导致安全隐患无法得到有效解决,发生事故后难以追究责任。
针对这一问题,应完善责任体系,明确各方责任,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职责,倡导“责任到人”的原则,加大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的检查力度,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四、信息公开透明性不足在安全监管工作中,信息公开透明性不足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
有关安全监管的信息获取渠道不畅通,信息披露不及时,公众对于安全隐患的了解有限,导致安全问题难以得到有效整改。
为解决这一问题,应加强安全信息公开,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提高信息透明度和可获取性,加强舆情监测和应对,及时公布相关安全信息,推动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安全监管工作。
五、监管职能部门协同性不强当前安全监管工作中,监管职能部门协同性不强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基层反映:基层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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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好安全监管工作,设置装备摆设一支训练有素、业务优良、作风过硬、严格执法的基层安全监督办理干部队伍是要害,而做好下层安监步队设置装备摆设工作,可以将安全羁系触角进一步延伸,淘汰安全监管死角。
一、基层安全监管步队近况以贵港为例,目前贵港市安监局编制21人,其中行政编制19人,工勤编制2人,设有8个科室,实有人数13人,有4个科室只有1名行政执法人员,监察支队也只有6人到位。
五个县市区安监局共有编制45人,有9个股室只有1名行政执法人员,远不能满意一样平常羁系执法必要,另外部分基层安全监管干部难以适应现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要求。
主要表现在:(一)法制观念淡薄,执法水平较低。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宁静生产必须依法办理。
部分基层安全监管干部受计划经济体制管理模式下工作惯性和头脑定势的影响,思想观念和工作要领变化烦懑,依法羁系本领较弱。
(二)职员变更培训不敷,素质参差不齐。
由于安全监管工作费力、责任重大,一般人都不乐意到这个岗亭工作,近几年宁静干部变更较为频仍,专业人员缺乏,素质参差不齐,造成部分县市区、州里安全监管乏力,甚至出现“断层”。
(三)政治经济待遇低,工作缺乏激情。
一些工作突出的安监干部,没有得到提拔和重用;安全监察支队和部分监察大队参公题目不停没有得到办理,待遇普遍偏低,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基层安全监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基层安全监管队伍应具备的基本素质(一)强烈的法制意识和较为全面的执法知识。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实施有效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必须依法举行。
基层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存在的几个问题及建议
基层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存在的几个问题及建议(最新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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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安全监管工作中遇到的几个问题.doc
基层安全监管工作中遇到的几个问题从事安监工作几年以来,笔者对现行的某些做法理解不透,在此与大家交谈探讨。
具体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事故责任如何划分?以前的事故责任分类为主要责任、次要责任、一般责任,而现行的法规将其分为主要责任、重要责任、一般责任,如何区分主要责任与重要责任谁轻熟重,字典里当然有明确的解释,但一般人要从语言文字的角度还不好理解,原来的主次之分一目了然,而现在我们要给一般当事人解释重要责任就是指以前的次要责任,转变一个角度解释这又是何必呢?我想还是用以前的主次之分来得通俗易懂。
二、事故赔偿执行何种标准才最具实效性?我国现行的事故赔偿标准有农村人口和城镇人口的不同,交通事故、工伤事故、意外伤害事故的赔偿标准和方式也各不相同,但在各行业、各领域都还有法可依,特别是《工伤保险条例》的操作性比较强。
但是,目前在煤炭行业内事故赔偿标准要求职不得低于20万元,各行业的事故赔偿标准就出现了比较混乱的局面,处理事故时当事人都要向高于20万元的水平去争取,而某些生产事故根据地区经济水平、供养人口的多少等情况是不会超过20万元的。
为了体现当事人的权利,也为法律的公平,只有不去依从各行法规制定的标准,甚致出现当事人漫天要价的情况,处理时难度非常之大,相当于公然向《工伤保险条例》等法规挑战,如此长期下去的话,我们的一些赔偿法规会失去它应有的效力,保护了受害者的利益,但用工方的利益又何从谈起呢?不但体现不了法律的公平性,安监部门处理的难度也会越来越大,使我们的工作处于被动局面。
伤亡事故赔偿标准是否可以统一标准和计算方法?从事安全监管的法律工作者们是否可以考虑这个问题?三、事故赔偿能否依责论赔?目前,工矿商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除前面所说的标准不容易确定外,还有就是《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工方实行无责任赔偿,除非能证明受害者是故意违章。
但事实上在事故致因理论的三个因素中,人的不安全行为占相当大的比重,要证明受害者特别是死者是故意违章几乎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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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安全监管工作中遇到的几
个问题(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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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安全监管工作中遇到的几个问题(新
版)
从事安监工作几年以来,笔者对现行的某些做法理解不透,在此与大家交谈探讨。
具体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事故责任如何划分?
以前的事故责任分类为主要责任、次要责任、一般责任,而现行的法规将其分为主要责任、重要责任、一般责任,如何区分主要责任与重要责任谁轻熟重,字典里当然有明确的解释,但一般人要从语言文字的角度还不好理解,原来的主次之分一目了然,而现在我们要给一般当事人解释重要责任就是指以前的次要责任,转变一个角度解释这又是何必呢?我想还是用以前的主次之分来得通俗易懂。
二、事故赔偿执行何种标准才最具实效性?
我国现行的事故赔偿标准有农村人口和城镇人口的不同,交通事故、工伤事故、意外伤害事故的赔偿标准和方式也各不相同,但在各行业、各领域都还有法可依,特别是《工伤保险条例》的操作性比较强。
但是,目前在煤炭行业内事故赔偿标准要求职不得低于20万元,各行业的事故赔偿标准就出现了比较混乱的局面,处理事故时当事人都要向高于20万元的水平去争取,而某些生产事故根据地区经济水平、供养人口的多少等情况是不会超过20万元的。
为了体现当事人的权利,也为法律的公平,只有不去依从各行法规制定的标准,甚致出现当事人漫天要价的情况,处理时难度非常之大,相当于公然向《工伤保险条例》等法规挑战,如此长期下去的话,我们的一些赔偿法规会失去它应有的效力,保护了受害者的利益,但用工方的利益又何从谈起呢?不但体现不了法律的公平性,安监部门处理的难度也会越来越大,使我们的工作处于被动局面。
伤亡事故赔偿标准是否可以统一标准和计算方法?从事安全监管的法律工作者们是否可以考虑这个问题?
三、事故赔偿能否“依责论赔”?
目前,工矿商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除前面所说的标准不容易确定外,还有就是《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工方实行无责任赔偿,除非能证明受害者是故意违章。
但事实上在事故致因理论的三个因素中,人的不安全行为占相当大的比重,要证明受害者特别是死者是故意违章几乎是不可能的。
但作为安全管理而言,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只要有三违的现象存在,就应该为因此而发生的事故承担责任。
法律要求用工方实行无责任赔偿,如此一来,劳动者对自己的违章行为就会很盲目,因为出了事故也不会承担责任。
为此,法规就起不到警示教育的作用。
2008年5月以前的《道交法》也规定交通事故发生后,机动车方要负全责,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后,新的《道交法》对此已作修改。
在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的赔偿能否借签其做法,改为依责论赔呢?
四、高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的门坎是高了吗?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规定,企业要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
必须具备安全条件评价等条件和由省级以上的安全生产监管部门颁证,这里所说的安全条件评价必须由与安全监管部门无关的中介服务机构出据,这样就给企业造成了一个过高的门坎。
监管部门要求企业必须那样做,中介机构就等你找上门来那样做,其间的费用等问题常常不容易达成一致意见。
其次是“许可证”必须由省级以上的安监部门颁发,规模大的企业容易办到,而在边远山区规模仅有50万元以下的小型企业,效益又不是很好,要让其千里迢迢,花费较多的费用到省城去办证,他是否会考虑其经济效益?这样无疑增加了办证的难度。
《生产许可证条例》实施这么多年来,为何还有很大部分小企业得不到证件?难道只是基层安监部门工作不力吗?建议将一定规模以下的小型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真接放到市县级以下安全监管部门。
五、谁为这些隐患买单?
各部门有各部门的法规,执行自己的部门法规无凝是正确的,但在各自执法同时,却有可能为其他的行业和领域造成安全隐患。
比如说,国土建设部门在审批某些建设项目时未与其他部门协商,造成高压电力安全隐患,整改隐患时该由谁去买单?
遇到上述情况,可能各自都有各自的理由,都没有违法,部门法规之间相互又没有制约的条款。
业主说,我建房是通过法定的部门审批的,是合法的。
那么,又该由谁来为类似的这些隐患买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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