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郴永大道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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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度郴永大道建设劳动竞赛活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度郴永大道建设劳动竞赛活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度郴永大道建设劳动竞赛活动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郴政办函[2013]68号【发布部门】郴州市政府【发布日期】2013.04.23【实施日期】2013.04.2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度郴永大道建设劳动竞赛活动方案》的通知(郴政办函〔2013〕68号)资兴市、苏仙区、永兴县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2013年度郴永大道建设劳动竞赛活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4月23日2013年度郴永大道建设劳动竞赛活动方案按市委、市政府要求,郴永大道2013年底前全线建成通车。

为加快推进郴永大道建设,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市委、市政府决定于2013年3月1日-12月31日在郴永大道项目建设中开展以“比进度、比质量、比安全、比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劳动竞赛活动,并对各项目业主进行考核评比。

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要求2013年底完工通车。

二、阶段具体目标上半年以路基土石方、排水管道、桥梁桩墩台施工,场地建设及备料为主;下半年以路面铺装、梁体预制、梁体架设安装、桥面铺装为主。

(一)路基土石方工程3月1日至7月31日前完成路基土石方工程,其中5月底前完成土石方,6月份完成50%路基精加工,7月31日前完成全部路基精加工,有市政管网工程及桥梁预制场的路段路基精加工可延迟到8月20日完工。

(二)管网工程4月1日至8月31日完成下水管道(污水管、雨水管)铺装,其中4月份完成20%,5月份完成20%,6月份完成20%,7月份完成20%,8月份完成20%。

(三)路面工程1.级配碎石、水泥稳定碎石拌合场建设及备料。

①3月1日至4月30日完成场地土石方及场地硬化;②5月1日至5月31日备足级配碎石层材料数量的20%以上;③5月1日至6月30日备足水稳层材料数量的20%以上;④5月1日至6月30日完成级配碎石、水泥稳定碎石拌和设备安装及调试。

中共郴州市委办公室、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郴州市严肃财经纪律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中共郴州市委办公室、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郴州市严肃财经纪律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中共郴州市委办公室、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郴州市严肃财经纪律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郴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9.12•【字号】郴办字[2012]96号•【施行日期】2012.09.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共郴州市委办公室、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郴州市严肃财经纪律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郴办字[2012]96号)各县市区委、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市属以上企事业各单位: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的意见》(湘办[ 2011]67号)要求,市委、市政府决定建立郴州市严肃财经纪律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机构成立郴州市严肃财经纪律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瞿海任组长,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刘光跃,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李评任副组长,市纪委(监察局)、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等为成员单位(详见附件)。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主要负责协调处理联席会议相关日常事务,由谢革非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彭劲松同志任常务副主任,全良娥、李凌仪、何忠文同志任副主任,各成员单位委派1名联络员。

二、工作内容围绕把严格维护财经纪律贯穿于事前、事中、事后等各个环节,强化对严肃财经纪律工作的指导,沟通信息,交流情况,分析动态,研究问题,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一)学习中省、市委、市政府关于严肃财经纪律的文件、讲话和指示精神,研究贯彻落实的意见。

(二)成员单位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统筹安排,科学部署,既要确保所有的单位都在监督范围内,又要避免重复检查。

(三)通报我市在严肃财经纪律工作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普遍性问题,提出解决的意见和建议;通报拟出台的有关严肃财经纪律工作的政策规定,听取意见。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郴州市价格诚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郴州市价格诚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郴州市价格诚信建设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郴州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1.11.23
•【字号】郴政办函[2011]261号
•【施行日期】2011.11.23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郴州市价格诚信建设工作领
导小组的通知
(郴政办函〔2011〕26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部门管理机构、直属事业单位,中省驻郴各单位:
因工作需要,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郴州市价格诚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李评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许永善市政府副巡视员
雷和平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章斌市物价局局长
成员:陈华勋市物价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何广恕市商务局(市招商合作局)副局长
李映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许毅敏市工商局副局长
李红兵市质监局副局长
李贤智市人民银行副行长
王艾成市物价局党组成员、市价格监督检查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物价局,由王艾成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郴州市城区主次干道综合改造提质工作方案的通知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郴州市城区主次干道综合改造提质工作方案的通知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郴州市城区主次干道综合改造提质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郴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7.13•【字号】郴政办函[2009]154号•【施行日期】2009.07.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郴州市城区主次干道综合改造提质工作方案的通知(郴政办函[2009]154号)北湖区、苏仙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中省驻郴各单位:《郴州市城区主次干道综合改造提质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七月十三日郴州市城区主次干道综合改造提质工作方案为加快推进“两城”建设和“三创”工作,提升我市市容市貌水平,市政府决定对市城区主次干道进行综合改造提质。

为确保综合改造提质工作顺利完成,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一)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实现或优于原设计效果。

(二)完善配套设施,美化空间环境。

对路面铺装、人行道设置、绿化布置、路面(空间)构筑物进行整理、完善、规范和装饰,实现功能性、人文性、景观性的统一。

二、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郴州市城区主次干道综合改造提质工作指挥部,负责综合改造提质工作的统一调度、协调、管理和考核。

由市委常委、副市长陈社招,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厅级干部张成城,市规委常务副主任周江任顾问,市政府副秘书长张扬平任指挥长,郭炜东、范辉平、梁成规、刘国平、刘新林等同志任副指挥长,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城管和行政执法局、市公路局、市城投中心、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北湖区政府、苏仙区政府、郴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郴州电业局、郴电国际、市电信公司、南方水务有限公司等为成员单位,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城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协调办”)。

三、工作内容(一)实施主体城市主干道由市城管和行政执法局、市建设局负责改造实施,改造资金由市财政局和市城投中心安排和调配(见附件1)。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郴州市人民政府2018年立法计划》的通知-郴政办函〔2018〕46号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郴州市人民政府2018年立法计划》的通知-郴政办函〔2018〕46号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郴州市人民政府2018年立法计划》的通知正文:----------------------------------------------------------------------------------------------------------------------------------------------------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郴州市人民政府2018年立法计划》的通知郴政办函〔2018〕4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中省驻郴各单位:《郴州市人民政府2018年立法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遵照执行:一、认真落实立法计划。

各起草单位要高度重视出台项目的起草工作,主要负责人亲自过问,分管负责人全程参与,组织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抽调骨干力量组成专门班子,并充分保障起草时间和经费,确保在2018年5月10日前按要求将送审稿报送至市政府法制办。

各调研论证项目承办单位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积极推进调研论证工作,充分论证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和条文的主要内容,在2018年6月底向市政府法制办报送论证工作进展情况,在2018年8月底前报送立法建议稿文本及相关资料。

二、切实提高立法质量。

起草单位要主动适应全面深化改革的需要,服务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立法对改革发展的引领作用。

要坚持以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把立法的着力点放到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保护上,放到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对公权力的规范、制约和监督上。

要坚持问题导向,增强制度措施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确保条文务实管用。

市政府法制办要依法把关,及时纠正起草部门乱设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扩大部门职权、增设机构、增加编制、增加财政经费等问题,杜绝部门利益法制化现象。

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

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或者各方面存在较大分歧的,起草单位要认真听取各方意见,特别是听取基层群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行政相对人的意见。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郴州市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郴州市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郴州市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郴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5.13•【字号】郴政办发[2009]18号•【施行日期】2009.05.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郴州市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郴政办发[2009]1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中省驻郴各单位:《郴州市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O九年五月十三日郴州市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方案为全面整治市城区道路交通秩序,加快推进郴州“两城”建设,市政府决定,2009年5月-2012年5月在市城区开展为期3年的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

为确保综合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开展市城区基础设施建设“三年大会战”为契机,通过完善市城区道路基础设施,依法整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精心优化城区交通组织,切实提高道路通行效率,促进城市交通可持续发展,提升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和服务水平,为我市“两城”建设创造一流的交通环境。

二、整治范围北湖区、苏仙区、郴州经济开发区所辖市城区(其他县市可参照执行)。

三、工作目标通过开展综合整治,实现市城区道路交通秩序“一年大见成效,两年达到城市畅通工程一等管理水平,三年创造一流的城市交通环境”的总体目标,具体要求如下:(一)基本杜绝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假军警车)、套牌车辆上路行驶;(二)基本杜绝影响城市形象的渣土运输车、农用车、潲水车、三轮车、板车等闯禁行驶;(三)基本杜绝军牌车、警车等特种车辆交通违法现象;(四)限制和规范摩托车、货车、电动助力车,基本杜绝摩托车和货车在“限摩”区、“限货”时段闯禁行驶等交通违法现象;(五)基本杜绝机动车乱行、乱停、随意调头等交通违法现象;(六)基本杜绝机动车违反禁鸣规定;(七)基本杜绝行人、非机动车随意横穿城市道路、不按标线通行等交通违法行为;(八)基本杜绝占用人行道停车及马路市场、夜宵摊点等占道经营和沿街叫卖、乞讨、发放卡片等严重影响交通的违法现象;(九)基本杜绝阻碍执法、屡查屡犯等违法现象。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郴州市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及责任分工安排》的通知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郴州市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及责任分工安排》的通知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郴州市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及责任分工安排》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8.03.26
•【字号】郴政办函〔2018〕41号
•【施行日期】2018.03.2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郴州市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及责任分工
安排》的通知
郴政办函〔2018〕4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中省驻郴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根据《郴州市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郴发〔2016〕11号),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郴州市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及责任分工安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并提前谋划、积极推进未来几年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力争在全省率先实现“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目标,为落实“产业主导、全面发展”战略、加快建设“五个郴
州”、打造湖南“新增长极”、率先建成全面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26日郴州市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及责任分工安排。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郴州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郴政办函[2011]82号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郴州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郴政办函[2011]82号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郴州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正文:----------------------------------------------------------------------------------------------------------------------------------------------------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郴州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郴政办函〔2011〕8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郴州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郴州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坚决遏制道路交通较大以上事故,减少事故总量,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好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0〕27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函〔2011〕22号)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和安全发展的理念,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着力解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综合治理”的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机制,确保道路交通秩序明显好转,确保临水临崖路段和交通事故频发路段隐患得到有效治理,确保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总人数和较大以上事故起数明显下降,坚决遏制重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二、组织领导本次整治工作由市人民政府统一部署,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市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督促指导和相关协调工作。

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成员组成,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整治办,设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日常工作。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市政府口岸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郴政办函〔2019〕6号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市政府口岸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郴政办函〔2019〕6号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市政府口岸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正文:----------------------------------------------------------------------------------------------------------------------------------------------------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市政府口岸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郴政办函〔2019〕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中省有关单位:因工作需要,市政府决定建立市政府口岸工作部门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原郴州市共建文明口岸活动领导小组予以撤销。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主要职责在市政府领导下,联席会议统筹协调全市口岸工作,研究确定并推进实施口岸重大改革方案和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全市口岸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推进口岸通关中各部门的协作配合;指导和协调全市口岸信息化建设;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联席会议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召集人,市政府协管副秘书长和市商务局局长担任副召集人,市发改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政府口岸办)、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税务局、市外汇管理局、郴州海关为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市政府口岸办),由市政府口岸办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

联席会议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人担任。

三、工作规则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副召集人主持。

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

在全体会议之前,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及其他事项。

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印发有关方面并抄报市政府,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四、工作要求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口岸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积极开展工作;按要求参加联席会议和联络员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互通信息,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口岸工作。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郴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郴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郴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郴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10.10•【字号】郴政办发[2010]36号•【施行日期】2010.10.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郴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郴政办发〔2010〕3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部门管理机构、直属事业单位,中省驻郴有关单位:《郴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年十月十日郴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郴州市委郴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郴州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郴委〔2010〕5号)和《中共郴州市委郴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郴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郴委〔2010〕6号),设立郴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一)取消已由省、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1.根据国家和省颁布的投资核准目录和项目规模(限额)标准,调整全市投资核准目录和项目规模(限额)标准,进一步缩小投资审核范围,下放投资审核权限。

2.地方规划和专项规划、专项产业政策,除按规定需报国家和省、市政府审批的外,由县市区政府和行业管理部门在国家、省、市级规划和政策的指导下分别制定。

3.深化投资体制改革,进一步确立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更好地发挥县市区政府和行业管理部门在投资管理方面的作用。

(三)集中精力抓好全市宏观调控重点是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年度计划;搞好国民经济综合平衡,维护全市经济安全;加强全市经济运行监测,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加强全市投资宏观管理,调控全社会投资总规模;加强全市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增强扩大开放条件下经济协调发展的能力;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推动缩小地区发展差距;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统筹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协调推进专项经济体制改革。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郴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郴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郴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郴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1.27•【字号】郴政办发[2011]7号•【施行日期】2011.01.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郴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郴政办发〔2011〕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部门管理机构、直属事业单位,中省驻郴各单位:《郴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七日郴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郴州市委郴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郴州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郴委〔2010〕5号)和《中共郴州市委郴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郴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郴委〔2010〕6号),设立郴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一)将原市建设局的职责和市房产管理局有关组织拟订房产开发和管理政策、计划并指导监督实施的职责划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将组织实施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职责划入市房产管理局,相关的事务性技术性工作委托市房产管理局承担。

(三)委托市房产管理局承担全市有关房产开发和管理工作。

(四)取消已由省、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五)取消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个人执业资格行政审批的审查事项。

(六)加强住房保障职责,加快建立住房保障体系,着力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

(七)加强村镇建设管理职责,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加强和推进建筑节能,改善人居生态环境,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

二、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城乡建设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承担牵头推进新型城市化战略的工作。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推进工资集体协商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郴州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0.11.03
•【字号】郴政办函[2010]246号
•【施行日期】2010.11.03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领
导小组的通知
(郴政办函〔2010〕24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部门管理机构、直属事业单位,中省驻郴各单位:
因工作需要,市政府决定成立郴州市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首建中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窦翔燕市政协副主席、市总工会主席
成员:吴峰市政府副秘书长
谢考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朱民权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
刘米莎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市企业家协会常务副会长
张素兰市国税局副局长
叶朝辉市地税局副局长
陈长春市非公经济工会联合会主席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总工会,由朱民权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阳华、胡淑兰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一○年十一月三日。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郴州市市本级重大项目决策程序实施细则》的通知-郴政办发〔2016〕2号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郴州市市本级重大项目决策程序实施细则》的通知-郴政办发〔2016〕2号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郴州市市本级重大项目决策程序实施细则》的通知正文:----------------------------------------------------------------------------------------------------------------------------------------------------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郴州市市本级重大项目决策程序实施细则》的通知郴政办发〔2016〕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中省驻郴各单位:《郴州市市本级重大项目决策程序实施细则》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1月20日郴州市市本级重大项目决策程序实施细则为贯彻落实《湖南省省本级重大项目决策程序规定(试行)》(湘政办发〔2015〕23号)和《湖南省省本级重大项目决策程序实施细则》(湘政办发〔2015〕58号)精神,进一步规范市本级重大项目决策程序,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重大项目决策范围(一)重大基础设施项目。

地方铁路项目、城际铁路项目、高速公路项目、新建通用机场和干(支)线机场改扩建项目、重大水运基础设施项目、综合交通枢纽项目;火力发电项目、河流或库区跨县市区的水电站项目、核电站项目、跨县市区建设的风电站项目、跨市及跨县市区的输油输气管网项目;新建大中型水库项目、大中型灌区项目和跨县市区河流上建设的水事工程、重大防洪工程项目。

(二)重大公益设施项目。

市本级新建和改扩建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文化、体育、科技等大型场馆建设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项目;需市本级安排财政性建设资金,且总投资1亿元及以上的市属高中等院校、公立医院新建、改扩建或整体搬迁项目。

(三)重大公共服务设施项目。

具有管理信息平台性质且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市级党政专用通信网、市级电子政务网等市级网络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国家未出台建设标准的市直党政机关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郴永大道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郴永大道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郴永大道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郴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11.10•【字号】郴政办函[2011]253号•【施行日期】2011.11.10•【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郴永大道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郴政办函〔2011〕253号)苏仙区、资兴市、永兴县人民政府,郴州有色金属产业园区管委会(郴州出口加工区管理局),市直有关部门:因工作需要,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郴永大道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郴永大道建设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等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组长:李评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副组长:张爱国市委常委陈社招市政府副市长首建中市政府副市长张扬平市政府秘书长成员:吴峰市政府副秘书长刘志伟市政府副秘书长、郴州有色金属产业园区管委会(郴州出口加工区管理局)党委书记、主任(局长)杨赛保市政府副秘书长、市纪委常委、市优化办常务副主任彭生智苏仙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副区长(主持区政府工作)方南岭资兴市政府市长谢春永兴县政府县长何晓芳市发改委党组书记谢革非市财政局局长吴祥祥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卢少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张湘酃市交通运输局局长颜新民市水利局局长邵昌葵市林业局局长曹元生市环保局局长徐延波市规划局局长吴小波市公安局副局长郴永大道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负责郴永大道建设的具体调度协调及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吴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湘酃同志任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从成员单位抽调。

所需办公经费从郴永大道项目前期工作经费中安排。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日。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郴州市2016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郴政办函〔2016〕29号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郴州市2016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郴政办函〔2016〕29号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郴州市2016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正文:----------------------------------------------------------------------------------------------------------------------------------------------------关于印发《郴州市2016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郴政办函〔2016〕2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中省驻郴各单位:《郴州市2016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2月25日郴州市2016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2016年全市安排重点项目129个,总投资1445.2亿元,年计划投资327.51亿元。

按项目性质分:新增项目48个,总投资530.81亿元,年计划投资143.86亿元;续建项目81个,总投资914.39亿元,年计划投资183.65亿元。

按项目类别分:产业发展类项目80个,总投资1134.96亿元,年计划投资216.78亿元;基础设施与民生类项目44个,总投资263.3亿元,年计划投资98.23亿元;其他类项目5个,总投资46.94亿元,年计划投资12.5亿元。

按项目地域分:市直和两区两园项目82个,总投资894.34亿元,年计划投资223.99亿元;其他县市项目47个,总投资550.86亿元,年计划投资103.52亿元。

备选项目不纳入日常调度考核范围。

干线公路建设改造项目享受市重点项目待遇,由项目所在地各县市区调度。

附件:郴州市2016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表——结束——。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政府系统建设开放型政府主要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政府系统建设开放型政府主要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政府系统建设开放型政府主要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郴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3.24•【字号】郴政办函[2009]83号•【施行日期】2009.03.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政府系统建设开放型政府主要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郴政办函[2009]8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中省驻郴各单位:《全市政府系统建设开放型政府主要工作任务分工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三月二十四日全市政府系统建设开放型政府主要工作任务分工方案为贯彻落实市政府三届三次全体会议精神,明确2009年市政府系统各部门(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在建设开放型政府中的主要工作任务和责任,经市政府同意,制定本分工方案。

一、总体目标2009年,在推进政府开放式决策、办事和行政审批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与群众沟通互动、政府机关规范有序运转、接受社会对政府机关监督、公务员作风和队伍建设等重点领域,制定切实可行的举措,按期完成任务,取得明显成效。

二、工作任务及分工(一)积极推进开放式决策1.制定出台市政府科学民主决策程序规定工作内容:以市政府名义出台文件,规范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建立健全相关制度。

时间要求:4月出台文件,5月1日起施行。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经研室、市政府法制办。

2.健全重大决策专家咨询和论证制度工作内容:建立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咨询专家库,对涉及全市经济建设、社会事业发展中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行政决策,邀请相关行业的专家参与可行性论证、技术咨询和决策评估。

时间要求:6月30日前完成。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

3.完善社会公示和听证制度工作内容:对涉及重大民生问题的公共政策事项的决策,依法组织听证。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郴州大道改扩建工程百日攻坚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郴政办函[2011]62号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郴州大道改扩建工程百日攻坚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郴政办函[2011]62号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郴州大道改扩建工程百日攻坚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郴州大道改扩建工程百日攻坚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郴政办函〔2011〕62号)北湖区、苏仙区、资兴市、桂阳县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郴州大道改扩建工程“百日攻坚”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四日郴州大道改扩建工程“百日攻坚”活动实施方案为加快推进郴州大道改扩建工程建设进度,确保工程按期完工,市政府决定,2月20日至5月30日(共100天)开展郴州大道改扩建工程“百日攻坚”活动。

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制订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统一思想,振奋精神,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整合资源,强化保障,通过奋战100天,确保郴州大道改扩建项目在2011年5月31日前完成年度计划投资100%,完成工程形象进度100%(经批准可延期完成的部分节点除外)。

具体目标:(一)资兴段1.道路部分(包括道路工程、园林绿化及道路附属工程)。

2月12日至28日完成左幅剩余2公里的粗粒式、中粒式沥青混凝土施工;3月11日至4月30日完成绿化、边坡、排水沟、道路接口、路灯等工程;4月20日至5月30日完成人行道、交通标志标牌等附属工程。

2.桥梁部分。

6月30前全面完成白溪大桥施工建设任务,完成桥梁预应力空心板安装及桥面、护栏工程。

3.道路两侧10米内绿化及沿线山头绿化。

4月15日前完成道路两侧10米内绿化种植任务;4月30日前完成沿线山头绿化种植任务。

(二)苏仙段1.道路部分(包括砌体工程、道路工程、园林绿化及道路附属工程)。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郴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1.27•【字号】郴政办发[2011]6号•【施行日期】2011.01.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郴政办发〔2011〕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部门管理机构、直属事业单位,中省驻郴各单位:《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七日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郴州市委郴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郴州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郴委〔2010〕5号)和《中共郴州市委郴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郴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郴委〔2010〕6号),设立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政府办公室”),为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处理市人民政府日常工作的机构。

一、职责调整(一)划入原由市人民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承担的电子政务工作职责。

(二)加强应急管理、政务督查、综合绩效评估、政务公开和电子政务建设工作,强化服务职责,进一步发挥参谋助手和运转枢纽作用。

二、主要职责(一)协助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二)研究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请示市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或对市政府部门间的分歧事项提出处理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审批、决定。

(三)负责市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四)督促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对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文件、会议决定事项及市政府领导同志有关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报告市政府领导同志。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107国道城区段改造工程指挥部的通知-郴政办函[2010]77号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107国道城区段改造工程指挥部的通知-郴政办函[2010]77号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107国道城区段改造工程指挥部的通知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10.03.29施行日期2010.03.29文号郴政办函[2010]77号主题类别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正文:----------------------------------------------------------------------------------------------------------------------------------------------------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107国道城区段改造工程指挥部的通知(郴政办函〔2010〕7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中省驻郴各单位:因工作需要,市政府决定成立107国道城区段改造工程指挥部。

指挥部成员如下:指挥长:陈社招市委常委、副市长副指挥长:雷纯勇市政协副主席张成城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厅级干部成员:刘志伟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城投中心主任郭炜东市发改委副主任、市重点办党组书记李被生市经委副主任朱国家市财政局副局长邝良义市监察局副局长、市优化办副主任陈一华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刘运华市建设局副局长、市质安站站长吴小波市公安局副局长侯连君市交通局副局长郭冠雄市环保局纪检组长唐朝利市房产工会联合会主席潘郴华市城投中心副主任刘尧利市城投中心副主任邓吉春市公路局副局长李哲民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雷土桂郴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刘小国耒宜高速公路管理处副处长刘新林市规划局副总规划师李亮学北湖区委常委、副区长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城投中心,由刘志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结束——。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郴州市整顿教辅材料市场领导小组的通知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郴州市整顿教辅材料市场领导小组的通知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郴州市整顿教辅材料
市场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郴州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1.05.09
•【字号】郴政办函[2011]127号
•【施行日期】2011.05.09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郴州市整顿教辅材料市场领
导小组的通知
(郴政办函〔2011〕12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因工作需要,市政府决定成立郴州市整顿教辅材料市场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雷晓达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李干弟市政府副秘书长
谭家胜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周余武市教育局局长
廖美琳市文化局局长
廖满珠市监察局副局长
成员:邓伟元市教育局副局长
何先平市文化局副局长
江初成市物价局副局长
张国政市工商局副局长
刘晓军市委宣传部新闻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宣传组、资料组、查办案件组、打击盗版组、整改组。

宣传组负责做好有关宣传工作,资料组负责各类综合材料起草工作,查办案件组负责查处相关人员,打击盗版组负责对全市教辅材料市场的整顿,整改组负责对全市教辅材料开展大整顿。

二○一一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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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郴永大道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郴政办函[2011]253号
【发布部门】郴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1.11.10
【实施日期】2011.11.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郴永大道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郴政办函〔2011〕253号)
苏仙区、资兴市、永兴县人民政府,郴州有色金属产业园区管委会(郴州出口加工区管理局),市直有关部门:
因工作需要,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郴永大道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郴永大道建设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等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李评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张爱国市委常委
陈社招市政府副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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