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文明施工费计价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前言建设工程是国民经济的重要部门,其安全文明施工是保障工程质量和工人安全的重要手段。
因此,对建筑企业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及管理,不仅可以提高企业竞争力,更可以保障施工人员权益,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本文档旨在提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
适用范围本文档适用于所有参与建设工程的建筑企业、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业主单位等。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定义及形成原因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是指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为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和环境的卫生所需要的一系列费用。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形成原因如下:1.建筑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为保障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减少环境污染所需的费用;2.法规强制规定的环境保护和安全措施的费用;3.建筑材料、设备和机械的环保标准所需的费用。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计价方法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计价方法应符合以下标准:1.根据建设工程所需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制定预算;2.根据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实际需求,确定实际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3.实行明细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控制制度;4.工程结算中必须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确权。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计价方法应当充分考虑以下因素:1.工程规模;2.建设环境;3.工程施工方式;4.施工期限;5.周边环境要求;6.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价格指数。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管理建筑企业应开展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管理工作,包括以下内容:1.建筑企业应当建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计价管理制度;2.建筑企业应当按照建设工程实际情况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制度实施费用控制;3.建筑企业应当建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评审和验收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使用建筑企业应严格按照计划使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不得将资金挤占、挪用或用于不正当用途。
总结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是保障施工人员安全、环境卫生和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
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概述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是为了加强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环境保护管理,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的人员和环境安全。
本文档旨在规范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计价和管理,保障施工项目的安全和环保要求得到切实落实。
1. 目的本文档的目的是明确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计价与管理方法,以确保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和环保要求能够得到充分满足。
通过科学的计价和有效的管理,促进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合作,提高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意识和环境保护意识,降低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环境风险,保护工人和自然环境的健康。
2. 定义2.1 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指用于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期间实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所需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安全设备的购置、安全培训的费用、施工现场的灭火设备及水源采购费用等。
2.2 施工单位:指承担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任务的企业或个人。
2.3 监理单位:指对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的企业或个人。
3. 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方法3.1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计价应根据建设工程项目的性质、规模、施工地点等因素进行科学合理的估算。
3.2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计价应参考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以及项目特点,确保费用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3.3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计价应遵循透明公开的原则,要求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在计价过程中要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确保费用的公正合理。
4. 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管理4.1 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管理制度,明确各自的责任和义务。
4.2 施工单位应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合理配置安全设备和施工人员,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4.3 监理单位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环保要求得到切实落实。
4.4 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核算和审计机制,确保费用的合规和有效使用。
《四川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
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建发[2006]107号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为进一步提高我省建设工程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水平,切实改善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保证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落实到位,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建办[2005]89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川府发[2004]20号)文件精神,结合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实际,我厅制定了《四川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本办法与现行2000定额、2004清单计价定额及配套的文件规定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二、取消《四川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SGD1-2000、《四川省装饰工程计价定额》SGD2-2000、《四川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SGD3-2000、《四川省维修工程计价定额》SGD4-2000中“水平防护架”( 1D0024、2G0012、3A0216、4D0010)、“垂直防护架”(1D0025、2G0013、3A0217、4D0011)、“建筑物垂直封闭”(1D0026、2G0014、4D0012)定额项目。
取消2000定额中“施工单位离基地25km以外施工时,临时设施费增加20%”的规定。
取消《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F册“措施项目”中“水平防护架”(FB0185、FD0253)、“垂直防护架”(FB0186、FD0254)、“建筑物垂直封闭”(FB0187)清单计价定额项目。
三、本办法从2006年8月1日起执行。
原我厅印发的《关于转发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的通知》(川建发[2005]143号)同时废止。
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1. 背景在建设工程的施工过程中,为了保障工人和周围环境的安全,有必要采用一系列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这些措施的实施同时也会产生一定的费用,即施工措施费。
如何合理计价管理施工措施费,成为建设工程管理中的重要问题。
2.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安全防护措施:安装安全网、安全门、护栏等设施;2.安全警示标志:对施工现场进行明显标识,避免人员误入;3.文明施工措施:避免扰民,保持周围环境整洁;4.依法办事措施:遵从法律法规,履行施工义务;5.其他必要措施:如建立安全组织、实行定期安全检查等。
3. 施工措施费的计算施工措施费的计算,应该根据不同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进行分类,然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计算。
1.安全防护措施:需要根据安装设施的类型、数量、施工周期等因素计算费用;2.安全警示标志:需要根据标志的数量、种类、施工周期等因素计算费用;3.文明施工措施:需要根据清理、整理、清洗等工作量计算费用;4.依法办事措施:需要根据递交、审核、备案等环节计算费用;5.其他必要措施: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计算。
4. 施工措施费的管理施工措施费的管理应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1.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应该由专人进行规划和管理,并制定好规范的管理流程;2.施工措施费的计算应该进行主体责任划分,明确计算各项费用的具体责任人员;3.施工措施费的支付应该在验收合格后进行,严禁超标支付和私自弥补损失,否则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5. 总结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既是一项必要的管理措施,又能很好地促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
因此,我们应该加强对施工措施费的管理和监督,保障建设工程的正常运行。
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价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价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证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落实到位,切实改善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保护施工现场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XX 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府发电[2010]59号)的规定,结合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XX 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类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其配套工程。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是指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品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
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由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及临时设施费组成。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
第四条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保护环境有特殊要求、危险性较大的工程,超过本办法规定的标准,需增加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招标人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时,应单独列项和计算费用,投标人投标时根据招标人的要求和工程特点结合投标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在措施项目中单独报价。
第五条安全文明施工费分基本费、现场评价费两部分计取。
1、基本费基本费为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文明措施的基本保障费用,根据工程所在位置分别执行工程在市区时、工程在县城、镇时、工程不在市区、县城、镇时三种标准,具体标准及使用说明详见附件2。
2、现场评价费现场评价费是指承包人执行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规定,经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机构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和《XX 省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暂行办法》(川建发[2006]151号)对施工现场承包人执行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规定进行现场评价,并经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测定机构测定费率后获取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增加费。
安全文明施工费计价方法(3篇)
安全文明施工费计价方法安全文明施工费是在工程施工中为了保障施工安全、文明施工而产生的费用。
对于工程项目来说,安全文明施工费的计价非常重要,不仅需要考虑到施工过程中所需的安全设施和文明施工措施,还需要考虑到施工过程中工人的劳动力成本和施工资源的消耗。
因此,合理计算安全文明施工费可以帮助项目方控制成本、提高施工质量和效率。
本文将介绍三种常见的安全文明施工费计价方法。
一、单项计费法单项计费法是根据施工过程中所需的具体安全设施和文明施工措施进行费用的估算和计算。
该方法适用于工程项目比较简单、安全设施和文明施工措施明确的情况下。
具体计算步骤如下:1.确定项目所需的安全设施和文明施工措施,包括围挡、临时照明、安全警示标识等。
2.查询相关资料和标准,了解各项设施和措施的价格和使用寿命。
3.根据施工期间每个设施和措施的使用周期,计算出每天的消耗量。
4.根据设施和措施的价格和使用周期,计算出每天的费用。
5.将每天的费用累计到整个工程期间,即可得到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费。
二、比例计费法比例计费法是根据工程项目的总造价和施工工期,按照一定的比例来确定安全文明施工费。
该方法适用于工程项目比较复杂、安全设施和文明施工措施比较多的情况下。
具体计算步骤如下:1.确定工程项目的总造价和施工工期。
2.查询相关资料和标准,了解合理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比例。
3.根据工程项目的总造价和安全文明施工费比例,计算出安全文明施工费。
4.将安全文明施工费平均分摊到施工工期,得到每天的费用。
三、定额计费法定额计费法是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和类型,以及施工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一套固定的计费标准。
该方法适用于工程项目的性质相对稳定、安全设施和文明施工措施的需求较为规律的情况下。
具体计算步骤如下:1.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和类型,确定各项安全设施和文明施工措施的需求。
2.制定一套固定的计费标准,包括每项设施和措施的价格和使用周期。
3.根据实际施工情况,计算出每项设施和措施的数量。
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
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对于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要求越来越高。
在建筑工程领域中,工程现场的安全和文明施工已经成为必备的要素之一。
因此,对于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措施进行费用计算和管理也显得非常重要。
本文将介绍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希望能对广大工程建设业的人员有所帮助。
一、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措施费用的原则在计算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措施费用时,需要遵循以下原则:1.严格遵守国家规定: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措施需要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和标准,任何违法行为都是不允许的。
2.根据实际情况计算: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措施费用需要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进行计算,不能以偏概全,更不能将费用浪费于不必要的地方。
3.技术先进、经济合理: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措施需要采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方法,既能保证工程质量,又能减少费用支出。
二、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措施费用的计算方法在计算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措施费用时,需要考虑以下因素:1. 安全防护设施费用工程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主要包括各类屏障、立柱、安全网、安全带等。
这些设施的价格和数量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计算,通常的方法是根据工程量进行单价计算和总价计算。
2. 操作规程和技术措施费用操作规程和技术措施是保证施工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重要手段,需要对每个岗位进行规范的培训和实施。
因此,对于操作规程和技术措施的费用需要进行明确的计算。
3. 安全设备维护保养费用对于已经购买的安全设备,需要进行规定周期的维护保养,以保证设备的正常使用和保养。
因此,需要根据设备的种类、数量以及维护保养周期进行计算。
4. 安全投保费用安全投保费用是指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投保,保障工人和物资的生命财产安全。
通常包括现场施工责任险、第三方财产险和人身意外伤害险等。
5. 安全检测费用为了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需要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测。
检测费用根据检测周期和检测范围进行计算。
6. 安全奖惩机制所需费用安全奖惩机制对于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是非常有益的。
安全文明施工费计价方法
安全文明施工费计价方法安全文明施工费是在建设工程中用于保障施工环境安全和施工过程文明的费用,是一项重要的费用项目。
对于工程施工单位和业主来说,掌握安全文明施工费的计价方法和计算过程,能够更好地进行预算和控制施工成本。
一、安全文明施工费的基本内容和范围安全文明施工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施工现场安全设施费:用于购买、安装和维护施工安全设施,如安全警示牌、安全防护网、安全帽等。
2.施工环境保护费:用于保护施工现场周边环境,如噪音防护、扬尘控制等。
3.施工作业人员培训费:用于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4.施工现场文明施工费:用于维护施工现场的整洁和文明,如施工垃圾清理、马路清扫等。
安全文明施工费计价方法(二)安全文明施工费的计价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1.定额法:根据施工规模和工程类型,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的定额标准进行计算。
例如,规定每平方米施工场地需支付一定的安全文明施工费用。
2.百分比法:按照工程造价的一定百分比来计取施工费用。
例如,规定工程造价的2%用于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
3.目标成本法:将安全文明施工费作为一个目标成本,通过分析和预测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安全和文明问题,确定一个合理的目标成本,然后由施工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来控制和分配费用。
4.综合法:将以上几种计价方法综合考虑,根据具体工程情况和施工单位的经验,灵活选择适合的计价方法。
三、安全文明施工费的计算过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的计算过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确定安全文明施工费的计价方法:根据工程特点和管理要求,确定使用具体的计价方法。
2.确定安全文明施工费的计算依据:确定费用计算的依据,如工程总投资、工程造价等。
3.确定安全文明施工费的计算比例或定额:根据工程特点和相关规定,确定计算比例或定额。
4.计算安全文明施工费的具体金额:将计算依据和计算比例或定额代入计算公式,得出具体的安全文明施工费金额。
5.监控和控制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支出:在施工过程中,要根据实际情况监控和控制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支出,确保费用的合理使用。
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概述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为确保工人和现场工作人员的安全,并维护施工场地的安全、整洁和环保,需要采取一定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这些措施需要一定的费用支持。
本文将介绍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计价管理办法。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计价原则1.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应该遵循“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具体而言,建设单位要负责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的质量和效果,而施工单位应该负责实施施工措施,并出具相应的施工措施费用结算报告。
2.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计价应该基于实际施工情况,并应该逐步向施工单位的自主管理和自负盈亏转变。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计算方法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根据现场特点和需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1.现场清洁卫生费用–包括工人安全卫生带、工地围栏和垃圾清理等–根据垃圾量和清理次数计价2.安全生产措施费用–包括安全带、安全网、安全帽等安全设施的购买–根据实际需求计价3.环保费用–包括建筑垃圾清理和处理费用、节能材料和设备使用费用等4.钢管脚手架使用费用–如果施工过程中需要使用钢管脚手架,施工单位应该支付使用费用–根据使用时间计价5.施工帐篷或 temporary shelter 使用费用–如果施工过程中需要帐篷或temporary shelter,施工单位应该支付使用费用–根据使用时间计价根据实际施工需要,上述费用应该交由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管理费管理。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管理为确保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正确计算、管理和使用,需要建立以下管理机制:1.施工单位应该制定施工措施费用结算报告。
该报告应该详细列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所需的费用,并列出费用支出的详细清单。
2.建设单位应该对施工措施费用结算报告进行审核。
建设单位应该根据质量和效果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进行审核,并确保责任明确、费用透明。
3.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管理费用应该由建设单位统一管理和监控。
建设单位应该设置专门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管理部门来管理这些费用,确保费用的合理使用和管理。
四川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价管理规定
四川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价管理规定Document number:WTWYT-WYWY-BTGTT-YTTYU-2018GT四川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价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证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落实到位,切实改善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防止扬尘污染,保护施工现场环境,根据《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的规定,结合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类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其配套工程。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是指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品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防止施工过程对环境造成污染所需要的费用。
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由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及临时设施费组成。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
第四条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为不可竞争费用。
在编制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时应足额计取,即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按基本费费率加现场评价费最高费率计列。
环境保护费费率=环境保护基本费费率×2文明施工费费率=文明施工基本费费率×2安全施工费费率=安全施工基本费费率×2临时设施费费率=临时设施基本费费率×2第五条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保护环境、临时设施有特殊要求和危险性较大的工程,超过本办法规定的标准,需增加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招标人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时,应单独列项和计算费用,投标人投标时根据招标人的要求和工程特点结合投标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在措施项目中单独报价。
河南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
附件河南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我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证安全文明专项费用有效使用,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作业条件和文明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技术标准,制定《河南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各类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包括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饰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古建园林工程。
维修改造工程和拆除工程也应参照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是指按照有关规定,企业为满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要求,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和作业条件所需要的费用。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是由建设部财政部印发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措施费中的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组成。
第五条我省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设为三部分计价,即:基本费、现场考评费、奖励费。
(附表1)基本费指为保障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措施必需投入的基本费用。
现场考评费指需经考评组考核,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按规定测算核定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增加费。
奖励费指承包方创建省、市文明工地称号后,发包方应当支付承包方的奖励费用。
第六条凡是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级及市级以上)安全通报批评的工程,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工程,现场安全考评不合格的工程,不得计取现场考评费和奖励费。
第七条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实行单项工程测算制度。
现场考评费实行动态管理。
未经考评、测算的工程不计取现场考评费。
第八条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列入不可竞争费用,不参加商务标评分。
有关单位在编制工程预算、标底或拦标价以及投标报价时,应按规定(附表1)足额计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全部费用,在工程造价结算以及审核时,按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核发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核定表》对造价进行调整。
最新四川省安全文明施工费管理办法
最新四川省安全文明施工费管理办法四川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价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证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落实到位,切实改善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保护施工现场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府发电[2010]59号)的规定,结合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类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其配套工程。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是指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品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
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由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及临时设施费组成。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
1第四条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保护环境有特殊要求、危险性较大的工程,超过本办法规定的标准,需增加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招标人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时,应单独列项和计算费用,投标人投标时根据招标人的要求和工程特点结合投标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在措施项目中单独报价。
第五条安全文明施工费分基本费、现场评价费两部分计取。
1、基本费基本费为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文明措施的基本保障费用,根据工程所在位置分别执行工程在市区时、工程在县城、镇时、工程不在市区、县城、镇时三种标准,具体标准及使用说明详见附件2。
2、现场评价费现场评价费是指承包人执行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规定,经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机构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和《四川省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暂行办法》(川建发,2006,151号)对施工现场承包人执行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规定进行现场评价,并经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测定机构测定费率后获取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增加费。
江苏省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
江苏省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我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证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落实到位和专款专用,切实改善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标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各类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包括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饰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古建园林工程。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是指工程施工期间为满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职工健康生活所发生的费用。
内容详见附件一。
我省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分为基本费、现场考评费和奖励费三部分。
基本费为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发生的安全文明措施的基本保障费用。
现场考评费是指施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规定,经考评组织现场核查打分和动态评价获取的安全文明措施增加费。
奖励费是指施工单位根据与建设单位的约定,加大投入,加强管理,创建省、市级文明工地的奖励费。
第四条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以分部分项工程费为计费基础,结算时按审定的分部分项工程工程费进行调整。
具体费率标准见下表。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费率表注:表中所列工程均为单独发包工程第五条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为不可竞争费。
在工程预算、投标报价或标底中应足额计取。
其基本费用按规定标准列入其他项目费中投标人部分;现场考评费和奖励费以最高暂定费率列入其他项目费中招标人预留金部分。
直接发包工程,应按本办法的规定及费率标准在报价中计取建设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第六条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有特殊要求和危险性较大的工程,需增加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及方案论证、审查等费用的,由施工单位在措施费中单独计取。
第七条现场考评一般在单项工程完成工程量约70%后,依据施工单位的申请,由造价管理机构、建筑安全监督机构、监理等单位组成考评组织,现场核查打分。
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也可根据本地区工程建设实际情况确定具体考评方案和考评组织。
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办法前言建设工程是国民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程中重要的组成部分。
建设工程施工的安全和文明水平直接关系到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的生产和生活安全。
在建设工程施工中,为了保证工程施工的安全和文明,实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是非常必要的。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管理的基本原则1.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必须计入工程造价;2.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应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进行科学合理的制定;3.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应根据工程的具体实施情况及其可行性进行实施调整;4.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管理应有专人负责,确保投入和使用符合规定。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价的内容及计算原则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包括了安全设施和工地环保设备,编号为SFCTG001,具体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固定资产折旧费、管理费、利润及税金,其中,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占总费用的比重不低于80%。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计算原则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根据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种类、规模、使用时间、数量等实际情况进行科学合理的计算; 2. 严格结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技术防护规程》等规定,对安全生产措施的种类、内容、与施工工序的配合程度、施工过程中容易形成危险的作业节点和作业区域等进行综合考虑来确定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3. 针对具体工程计划,在施工总预算中确定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比例。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支付方式及管理要求1.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由建设单位按年度计划在建设工程施工费总预算中予以计入,工程根据实际需要分批支付;2.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支出必须有专人负责审核,做到严肃认真;3.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如果需要增加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则应当向建设单位提出申请,经批准后予以施工。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的建议1.坚持按照相关规定设置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使得建设工程安全可视化;2.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建设工程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3.加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使用管理,确保使用资金的透明化、科学化、规范化;4.加强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监督,确保资金的合理有效运用,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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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价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证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落实到位,切实改善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保护施工现场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府发电[2010]59号)的规定,结合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类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其配套工程。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是指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品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
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由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及临时设施费组成。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
第四条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保护环境有特殊要求、危险性较大的工程,超过本办法规定的标准,需增加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招标人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时,应单独列项和计算费用,投标人投标时根据招标人的要求和工程特点结合投标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在措施项目中单独报价。
第五条安全文明施工费分基本费、现场评价费两部分计取。
1、基本费基本费为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文明措施的基本保障费用,根据工程所在位置分别执行工程在市区时、工程在县城、镇时、工程不在市区、县城、镇时三种标准,具体标准及使用说明详见附件2。
2、现场评价费现场评价费是指承包人执行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规定,经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机构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和《四川省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暂行办法》(川建发[2006]151号)对施工现场承包人执行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规定进行现场评价,并经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测定机构测定费率后获取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增加费。
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机构依据检查评价情况确定最终综合评价得分及等级。
最终综合评价等级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级。
(1)最终综合评价等级为优良者,计取现场评价费。
计算方法为:得分为80分者,现场评价费费率按基本费费率的40%计取,80分以上每增加1分,其现场评价费费率在基本费费率的基础上增加3%,中间值采用插入法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第三位四舍五入。
现场评价费费率计算公式如下:现场评价费费率=基本费费率×40%+基本费费率×(最终综合评价得分-80)×3%。
(2)最终综合评价等级为合格者,得分高于70分(含70分)低于80分,安全文明施工费按基本费计取,不计取现场评价费。
(3)最终综合评价等级为不合格者,只计取安全文明施工费中的临时设施基本费。
3、工地地面应做硬化处理而未做的,其安全文明施工费中的文明施工费按应计费率的60%计取。
4、施工期间承包人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不计取安全文明施工费中的安全施工费。
第六条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为不参与竞争费用。
在编制概算、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时应足额计取,即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按基本费费率加现场评价费最高费率计列。
环境保护费费率=环境保护基本费费率×2文明施工费费率=文明施工基本费费率×2安全施工费费率=安全施工基本费费率×2临时设施费费率=临时设施基本费费率×2第七条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临时设施”费未按第六条规定费率报价的,评标时应按规定的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标准重新计取该投标人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并对其投标报价进行调整修正。
投标人不接受修正结果,或修正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时公布的招标控制价,其投标应作废标处理。
第八条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现场评价:1、对按规定应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机构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和《四川省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暂行办法》(川建发[2006]151号)对施工现场承包人执行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规定进行检查和打分,并根据历次检查得分及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获奖情况确定最终综合评价得分及等级。
经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的工程,最终综合评价得分不低于85分;经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的工程,最终综合评价得分不低于90分。
2、对发包人直接发包的,纳入总包工程现场评价范围但不单独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现场评价的专业工程,其安全文明施工费按该工程总承包单位的《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评价及费率测定表》(详见附件3)测定的费率执行。
3、对按规定可以不办理施工许可证且未办理施工许可证的,不纳入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机构现场评价的工程,由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根据该工程情况确认。
4、承包人不能出具《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评价及费率测定表》的,承包人不得收取安全文明施工费。
第九条安全文明施工费的费率测定:为保证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落实到位,对按规定应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工程,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临时设施四项措施费实行费率测定制度。
1、工程竣工后,承包人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评价及费率测定表》到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测定。
未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县(区、市)所属建设工程项目,其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的测定机构由县(区、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报市、州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
2、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测定机构应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评价情况测定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
测定工作应在收到测定资料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
第十条安全文明施工费的结算管理:1、对按规定应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工程,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凭《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评价及费率测定表》测定的费率办理竣工结算,承包人不能出具《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评价及费率测定表》的,承包人不得收取安全文明施工费。
2、对按规定可以不办理施工许可证且未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工程,承包人凭《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评价及费率测定表》确认的该工程可以不办理施工许可证且未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手续,其安全文明施工费按基本费费率标准计取。
3、对建设单位直接发包未纳入总包工程现场评价范围,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机构也不单独进行现场评价的工程,其安全文明施工费以建设单位直接发包的工程类型按基本费费率标准计取。
4、发包人直接发包的专业工程纳入总包工程现场评价范围的,其安全文明施工应纳入总承包单位统一管理,总承包单位收取相应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费的30%。
发包人在拨付专业工程承包人的安全文明施工费用时,应将其中的30%直接拨付总承包单位。
第十一条对采用总价包干的工程,在确定包干总价时安全文明施工费暂按基本费费率加现场评价费最高费率计列,竣工结算时,安全文明施工费按本办法规定计算并对包干总价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进行调整。
第十二条发包人与承包人应当在施工合同中明确安全文明施工费总费用以及费用预付计划、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
合同工期在一年以内的,发包人预付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得低于基本费的70%;合同工期在一年以上的(含一年),预付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得低于基本费的50%,其余费用应当按照施工进度依据合同约定支付。
实行工程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应当在分包合同中明确安全文明施工费用由总承包单位统一管理。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由分包单位实施的,由分包单位提出专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方案,报总承包单位批准后实施并由总承包单位支付所需费用。
第十三条施工合同备案时,施工合同备案管理机构要查看施工合同中是否明确约定了安全文明施工费预付计划、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
合同中未明确的,施工合同备案管理机构不予备案。
第十四条发包人申请领取工程施工许可证时,应当将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计划作为保证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的具体措施提交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未提交的,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
第十五条发包人应当按照本规定及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并督促承包人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发包人未按本规定及合同约定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的,由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正的,责令该建设工程停止施工。
造成人身伤亡事故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对发包人、承包人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理。
监理单位发现发包人未按本办法规定及合同约定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的,应及时提请发包人支付,拒不支付的,有责任向工程所在地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报告;发现承包人未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有权责令其整改,对承包人拒不整改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发包人和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必要时依法责令暂停施工。
第十七条承包人应当确保安全文明施工费专款专用。
承包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组织实施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有权向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工程总承包单位对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的使用负总责。
总承包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及合同约定及时向分包单位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
总承包单位不按本规定和合同约定支付费用,造成分包单位不能及时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导致发生伤亡事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主要责任,造成经济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应当按照现行标准规范对施工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发包人支付及承包人使用安全文明施工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九条发包人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核对工程竣工结算时,应当依据本办法规定及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测定机构出具的《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评价及费率测定表》确定的费率计算安全文明施工费。
造价工程师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不按本办法规定计算安全文明施工费的,依据《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07号)第十九条、二十条进行处罚。
第二十条工程监理单位存在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的;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承包人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的;承包人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未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进行处罚。
第二十一条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一)对没有提交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用支付计划的工程颁发施工许可证的;(二)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三)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其他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