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近期建设规划(2011——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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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淮北市地方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5年本)的通知

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淮北市地方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5年本)的通知

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淮北市地方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5年本)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淮北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5.10.09•【字号】淮政〔2015〕48号•【施行日期】2015.10.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淮北市地方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5年本)的通知淮政〔2015〕48号濉溪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切实转变政府投资管理职能,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进一步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加强和改进宏观调控,现发布《淮北市地方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5年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企业投资建设本目录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须按国家、省和市有关规定报送项目核准机关核准。

企业投资建设本目录以外的项目,除外商投资项目不得由区级备案外,其余项目按照属地原则实行备案管理。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项目,按照本目录执行。

二、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省制定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总量控制目标、技术政策、准入标准、用地政策、环保政策、信贷政策以及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是企业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的重要依据,是项目核准机关和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城乡规划、行业管理等部门以及金融机构对项目进行审查的依据。

环境保护部门应根据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对环境影响大、环境风险高的项目严格环评审批,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三、对于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船舶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项目,要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各地、各部门不得以其他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备案新增产能项目,各相关部门和机构不得办理土地供应、能评、环评审批和新增授信支持等相关业务,并合力推进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各项工作。

四、项目核准机关要承接好下放的核准权限,改进完善管理办法,切实提高行政效能,认真履行核准职责,严格按照规定权限、程序和时限等要求进行审查。

淮北市“十二五”城镇建设发展规划(2011年~2015年)

淮北市“十二五”城镇建设发展规划(2011年~2015年)

淮北市“十二五”城镇建设发展规划(2011年~2015年)淮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二〇一〇年九月报告编写人员淮北市建设委员会同济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组长彭朝主任翁晓红高级工程师张维然教授、博士生导师副组长张林副主任应立伟副主任李文才副主任胡孝武副主任郑玉怀副主任组员付志东处长徐春芳注册咨询工程师王广珠处长王玉萍注册招标工程师邓廷金副处长张新云胡远文局长陈佳妮杨震总经理汪胜方永干总经理邹立远林伟谢亚玲注册咨询工程师3序言淮北市位于安徽省北部,地处苏、鲁、豫、皖四省之交,北接萧县,南临蒙城,东与宿州比邻,西连涡阳和河南永城。

海拔20-40米,南北长108 公里,东西宽60 公里,总面积2725 平方公里。

“十一五”期末淮北市建成区面积约62.97平方公里,城区人口约为81.1万人。

淮北市的区位优势明显、煤炭、生态等资源丰富,交通便捷,文化厚重,民风淳朴,社会经济快速持续发展。

“十一五”期间,淮北市市委、市政府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确定了转变发展方式、加快城市转型,大力实施工业化、城镇化、城乡一体化战略,建设“双百双宜”城市,城市由“依山筑城”向“依山傍水”的格局转变。

淮北市内外交通网络体系基本形成,在“一横一纵”对外高速公路格局下,主城区基本形成“五横六纵”便捷的道路网络体系。

此外,城镇公路也发展迅速。

道路交通事业的发展进一步缩短了淮北市与其他各地的时空距离,便捷了与相邻各省份的联系,加强了淮北市区与各镇区以及各镇区之间的沟通,促进了淮北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

园林绿化工作坚持以生态环境保护为目标,坚持科学规划、高标准建设、规范化管理,大力推进城镇园林绿化工作,进一步巩固和扩大了国家园林城市成果。

使淮北市由“依山筑城”向“依山傍水”转变,彰显出独具特色的山、水、林、景、城融为一体的生态特色。

城市供水能力迅速提高,在建设新供水管网的同时,更新改造老城区供水管网,推行精细化管理和采用高科技含量设备,降低了漏失率,确保供水安全。

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9.10•【字号】淮政办秘〔2015〕100号•【施行日期】2015.09.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淮政办秘〔2015〕100号濉溪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为加快“十三五”规划编制进度,提高规划编制质量,按照近期国家和省对“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总体部署,经市政府同意,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全市“十三五”规划编制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重要意义“十三五”时期是实现第一个百年目标和深入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时期。

在国内外发展环境错综复杂、不确定因素日趋增多的情况下,科学编制和实施好“十三五”规划,对于加快我市发展转轨、产业转型、城市转向、动力转换,建设精致淮北具有重要意义。

各县(区)和市有关部门要把规划编制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周密部署,密切合作,以改革创新的精神高质量、高水平地完成“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

二、准确把握“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总体要求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顺利实现,全面深化改革创新、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努力破解关系我市发展全局的重大矛盾和问题,进一步明确我市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主要措施,切实提高规划的科学性、指导性和约束力。

三、“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主要任务(一)编制总体规划。

全市“十三五”总体规划是指《淮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是编制全市各专项规划、县区规划以及制定各项经济政策和年度计划的主要依据。

“十三五”总体规划的规划期为五年。

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北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淮政办秘〔2015〕124号

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北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淮政办秘〔2015〕124号

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北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北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淮政办秘〔2015〕124号濉溪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淮北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4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5年11月16日淮北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绿色建筑是指在建筑的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13〕37号)和《安徽省民用建筑节能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令243号)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把生态文明融入城乡建设的全过程,树立全寿命周期理念,切实转变城乡建设发展模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提升建筑的整体质量和节能减排水平,合理改善建筑舒适度,推动我市城乡建设走上绿色、循环、低碳的发展道路,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二、主要目标到2017年末,全市30%的城镇新建建筑按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其中市区达到35%,各县区超过25%。

到2020年,新建建筑按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比例达到60%以上。

全市保障性住房和政府投资公共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三、主要任务(一)进一步强化建筑节能工作。

1.提高新建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

加强规划方案、建筑设计方案审查和施工图审查制度,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文件中确定的节能措施和设备是否落实到施工图设计上作为施工图审查的重要环节之一。

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重点工作及责任分解的通知

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重点工作及责任分解的通知

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重点工作及责任分解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淮政[2015]7号【发布部门】淮北市政府【发布日期】2015.02.26【实施日期】2015.02.2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重点工作及责任分解的通知(淮政〔2015〕7号)濉溪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市委常委会工作要点》和《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目标任务,市政府确定了12类39个方面103项重点工作,明确了各项工作的牵头负责领导、牵头责任单位和协同配合单位。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牵头负责领导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加强协调。

各牵头责任单位要切实履职尽责,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细化分解任务,认真组织实施。

各协同配合单位要主动参与,协助推进。

未列入牵头责任及协同配合单位的业务关联单位要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二、市政府将2015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加强调度,强化督查,对工作不力、推诿扯皮、进度缓慢的责任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附件:2015年重点工作及责任分解2015年2月26日附件2015年重点工作及责任分解一、着力推动重要领域改革(一)深化行政体制改革。

1. 实施政府机构改革,科学配置部门职能,理顺部门职责关系。

加快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牵头负责领导:分管市长牵头责任单位:市编办协同配合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2. 承接落实好国务院和省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继续精简市级行政审批项目。

牵头负责领导:分管市长牵头责任单位:市编办协同配合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务服务中心管委会3. 公布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涉企收费清单,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

牵头负责领导:分管市长牵头责任单位:市编办、市物价局协同配合单位:市政府各部门4. 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实行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

牵头负责领导:分管市长牵头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管委会协同配合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5. 实施办公用房管理制度改革。

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

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

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1.12.28•【字号】淮政办〔2011〕58号•【施行日期】2011.12.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淮政办〔2011〕58号濉溪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为加快推进我市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以下简称棚户区)改造工作,切实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根据住建部等五部委《关于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建保〔2009〕295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0〕8号)等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目标任务从2010年开始,用3到5年时间,结合开展保障性住房建设,基本完成全市棚户区改造,使棚户区群众居住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二、基本原则以人为本,依法运作。

棚户区改造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土地使用、资金使用管理、城市建设管理、城市房屋拆迁、工程建设等方面的规定,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妥善解决好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依法维护群众权益,切实让群众得到实惠,确保社会稳定。

科学规划,分步实施。

要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政能力,结合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合理确定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区分轻重缓急,优先安排连片规模较大、住房条件困难、安全隐患严重、群众要求迫切的项目,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

政府主导,市场运作。

棚户区改造属于公益性项目,政策性强,必须发挥政府的组织和引导作用,并在政策和资金等方面给予必要支持。

要发挥市场机制的基础性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充分调动企业和棚户区居民的积极性。

因地制宜,区别对待。

淮北市主城区亮化工程规划文本

淮北市主城区亮化工程规划文本

淮北市主城区亮化工程规划□■□目录第一部分规划布局篇一、城市概况二、规划范围与规划期限三、规划与设计依据四、亮化发展分析和战略(一)城区亮化发展分析(二)淮北亮化战略五、亮化总体格局六、功能区域夜景规划(一)主要道路及两侧重要建筑亮化规划1、道路功能亮化2、街道和建筑景观亮化2.1 现状分析2.2 主题规划2.3 设计原则2.4 具体设计(二)城市开放空间亮化规划(三)城市主要门户入口节点和道路亮化规划1、城市主要门户入口空间节点2、城市主要门户入口道路(四)濉河夜景风光带亮化规划七、亮度等级和照度控制八、色温、动感和光色控制九、远近期建设时序第二部分效果展示篇一、主要道路及两侧重要建筑亮化(一)孟山路(淮矿集团办公楼至人民路)(二)相山路(相山公园1号门至人民路)(三)长山路(矿工医院至人民路)(四)淮海路(凤凰山隧道口至东岗楼立交桥)(五)人民路(濉溪路至南湖路)二、城市开放空间亮化(一)标志性节点(二)广场和公园三、城市主要门户地区亮化(一)门户枢纽(二)出入口道路四、濉河夜景风光带亮化第三部分亮化管理篇一、数字照明管理二、分时控制系统三、总平面图四、灯具选型和说明(一)主要道路及两侧重要建筑(二)城市开放空间(三)城市主要门户地区(四)濉河夜景风光带第四部分投资概算篇一、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二、投资概算编制说明三、投资概算表四、电气系统方案设计说明五、景观亮化系统方案设计说明六、电力智能化及电力控制系统方案设计说明七、安全防护系统方案设计说明结语第一部分规划布局篇一、项目概况居苏豫皖三省之要冲、卧淮海经济区之腹心,淮北,这座历史悠久而又底蕴丰厚的城市,以能源之都的活力振兴、食品基地的绿色崛起、百湖相城的日新月异、运河故里的美丽文明,映射出现代城市的十足魅力。

相山区是淮北市主城区,区域面积约144.4平方公里,西接京九大通道,东临京沪大动脉,山环水抱,地理区位优越,生态禀赋独特,最能体现淮北“能源之都,百湖相城”的特色,无论是从城市形态构建还是从发展空间上看,都具有其它区不可比拟的基础和条件,作为全市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是淮北市整体城市特征和城市风貌的重要组成部分。

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动2015年重大项目谋划工作的实施意见-淮政办秘〔2015〕81号

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动2015年重大项目谋划工作的实施意见-淮政办秘〔2015〕81号

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动2015年重大项目谋划工作的实施意见正文:---------------------------------------------------------------------------------------------------------------------------------------------------- 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动2015年重大项目谋划工作的实施意见淮政办秘〔2015〕81号濉溪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项目工作的要求,结合市政府《关于推进2015年重大项目谋划及前期工作的意见》(淮政办秘〔2015〕28号),围绕重点领域和重大工程包等政策动向,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推动我市项目谋划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谋划项目工程包提出原则(一)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全局性、基础性、战略性意义的工程,促进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二)有利于调结构、补短板,加强薄弱环节建设,增加公共服务产品供给的项目。

(三)符合“十三五”及相关规划要求,符合我市产业发展定位和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

(四)具备一定工作基础,能够尽早推进见效的项目。

二、谋划项目工程包及责任单位(一)高铁、轨道交通包。

主要包括:高铁、城际轨道交通、市内轨道交通等项目。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二)公路水运交通包。

主要包括:国省干线公路、农村公路及水运项目。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三)老城区地下管网包。

主要包括:老城区范围内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通信、广播电视、工业等地下管线及其附属设施项目。

责任单位:市城乡建委(四)东部新城基础设施包。

主要包括:道路、管网、绿化等市政基础设施和商业、住宅、教育、文化、体育等社会基础设施。

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五)棚户区改造包。

主要包括:城市棚户区、国有工矿棚户区、中央下放地方煤矿棚户区和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项目。

雷山村村庄搬迁问题的答复

雷山村村庄搬迁问题的答复

雷山村属于烈山区重污染地区,周围有选煤厂、焦化厂、矸石电厂等污染较重企业,环境恶劣,道路不畅,铁路运输线交错,属烈山区规划的集中工业区,极不适宜居住;整个村庄基础设施陈旧,房屋等级差,缺乏规划,无序建设,建筑物间距、通风、安全、消防都没有考虑到位,村民私拉液化气管道,都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一直是捆饶当地政府和企业的头疼问题。

淮北市历届领导对此地居民生产生活都十分关心,出谋划策,提出一些有针对性的措施,希望能从根本上解决雷山村问题。

2010年淮北市启动了--全市村庄布点规划
2010-2030,初步设想,雷山村采用整体村庄搬迁的方式,向东搬迁至相对较为繁华的马场街居民集中安置点,从而使人口向优势地区集中,便于城市卫生、医疗、学校、基础设施等优势资源集中投放,资源共享,让雷山村居民也能感受到城市化所带来的便利,彻底远离污染。

淮北市村庄布点建设时序规划为三个阶段,近期实施:2010—2015年,中期实施:2016—2020年,远期实施:2021—2030年;雷山村属于近期实施村庄建设项目,但准确的操作时限还要根据烈山区政府制定的具体操作方案为准。

淮北发展规划

淮北发展规划

淮北发展规划淮北市位于中国安徽省中部,是该省重要的工业基地和交通枢纽之一。

为了推动淮北市的经济发展,未来几年内,淮北市应制定以下发展规划:一、产业结构升级:淮北市应继续加大对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农业的支持力度,促进产业结构的升级和转型。

积极引导和扶持跨国公司和高新技术企业进入淮北,提高城市的科技含量,推动经济的快速发展。

二、加大环保力度:淮北市是中国煤炭资源丰富的地区,但煤炭开采和利用过程中产生的环境污染也比较严重。

淮北市应加大对环保工作的投入,提高煤炭的清洁利用率,推进清洁能源的发展和利用,改善城市的环境质量,为居民提供更好的生活环境。

三、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淮北市应大力发展交通、水利和能源等基础设施,提高城市的综合竞争力。

在交通方面,应加快公路、铁路和航空等交通网络的建设,提高城市的物流能力;在水利方面,应加强水源的保护和管理,提高水利设施的建设水平;在能源方面,应加大对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和利用,减少对传统能源的依赖。

四、加强教育和科技创新:淮北市应加大对教育和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提高人才的培养质量和科技的创新能力。

加大对高校和科研机构的投入,提供更好的科研条件和人才培养环境;引进和培养一批优秀的科技人才,推动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助力淮北市的经济发展。

五、加强文化和旅游发展:淮北市应加大对文化和旅游产业的扶持力度,提升城市的文化底蕴和旅游业的竞争力。

加强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利用,传承和弘扬淮北的优秀文化传统;加大旅游资源的开发和宣传力度,打造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旅游景点和旅游品牌,吸引更多的游客前来淮北旅游。

以上是淮北市未来几年内的发展规划,希望通过这些发展规划的实施,能够推动淮北市的经济发展,提高居民的生活水平,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淮北市人民政府令第52号——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淮北市人民政府令第52号

淮北市人民政府令第52号——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淮北市人民政府令第52号

淮北市人民政府令第52号——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正文:----------------------------------------------------------------------------------------------------------------------------------------------------淮北市人民政府令第52号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已经2015年10月16日市人民政府第47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以公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市长:黄晓武2015年10月24日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决定》,市人民政府对《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市政府令第49号)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和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以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名义下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并作出如下决定:一、确认《淮北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暂行办法》等126件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

二、决定对《淮北市扶助残疾人暂行规定》等9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修订。

对需要修订的,市政府相关部门应当在2015年12月31日前完成。

届时未能完成的,现行规范性文件失效。

三、决定废止《淮北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细则》等23件规范性文件。

附件:1.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2.需要修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3.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附件1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序号规范性文件名称、文号1淮北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市政府令第6号2淮北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市政府令第37号3淮北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41号4淮北市水资源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42号5淮北市国有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43号6淮北市城市散体物料运输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45号7淮北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市政府令第48号8淮北市相山林区管理办法淮政〔2003〕58号9淮北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淮政〔2003〕79号10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决定淮政〔2004〕39号11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意见淮政〔2004〕99号12淮北市城市绿化办法淮政〔2005〕22号13淮北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淮政〔2005〕25号14淮北市城市湿地公园管理暂行办法淮政〔2005〕35号15淮北市城市绿线管理办法淮政〔2005〕56号16淮北市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实施细则淮政〔2005〕62号17淮北市建筑业和房地产业税收征收管理办法淮政〔2006〕30号18淮北市地名管理办法淮政〔2006〕38号19淮北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淮政〔2006〕67号20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非公有制林业发展的意见淮政〔2006〕70号21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畜牧业发展的意见淮政〔2007〕38号22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林业产业发展的意见淮政〔2007〕42号23淮北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淮政〔2007〕52号24淮北市水价管理暂行办法淮政〔2008〕45号25淮北市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办法淮政〔2009〕3号26淮北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实施办法淮政〔2009〕13号淮北市城市建筑物配套设施建设管理办法淮政〔2009〕44号28淮北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淮政〔2009〕46号29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淮政〔2011〕19号30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淮政〔2011〕44号31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扶持蔬菜产业发展的意见淮政〔2011〕48号32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依法依规节约集约用地的实施意见淮政〔2011〕60号33淮北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淮政〔2011〕61号34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安置房建设的若干意见淮政〔2011〕69号35淮北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实施办法淮政〔2012〕12号36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意见淮政〔2012〕51号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商标战略促进经济发展的意见淮政〔2012〕59号38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森林增长工程推进生态强市建设的意见淮政〔2012〕71号39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旅游业的实施意见淮政〔2013〕2号40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安置房建设的意见淮政〔2013〕29号41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淮政〔2013〕46号42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企业进入“新三板”和场外市场挂牌融资工作的意见淮政〔2013〕53号43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工作的意见淮政〔2013〕61号44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淮政〔2014〕14号45淮北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实施细则淮政办〔1999〕42号46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公园绿地管理工作的意见淮政办〔2005〕14号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若干意见淮政办〔2005〕37号48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和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淮政办〔2007〕43号49淮北市扶持畜禽养殖小区实施办法淮政办〔2007〕52号50淮北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办法淮政办〔2007〕58号51淮北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淮政办〔2008〕59号52淮北市全民义务植树管理办法淮政办〔2008〕96号53淮北市河道及水工程管理办法淮政办〔2008〕108号54淮北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办法淮政办〔2008〕110号55淮北市采矿塌陷地综合治理实施办法淮政办〔2009〕2号56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淮政办〔2009〕4号淮北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办法淮政办〔2009〕6号58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推进农业规模经营的意见淮政办〔2009〕9号59淮北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淮政办〔2009〕10号60淮北市采矿塌陷村庄搬迁管理暂行办法淮政办〔2009〕51号61淮北市城市中水利用管理办法淮政办〔2009〕57号62淮北市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淮政办〔2009〕69号63淮北市集体土地确权登记暂行规定淮政办〔2009〕73号64淮北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淮政办〔2010〕34号65淮北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实施办法淮政办〔2010〕53号66淮北市市政园林工程移交管理办法淮政办〔2010〕74号淮北市城市排水管理办法淮政办〔2010〕83号68淮北市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淮政办〔2010〕84号69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意见淮政办〔2010〕87号70淮北市雨水利用管理办法淮政办〔2010〕89号71淮北市岩溶地下水开采管理暂行规定淮政办〔2010〕93号72淮北市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管护暂行办法淮政办〔2010〕94号73淮北市国有资产损失认定核销办法淮政办〔2010〕98号74淮北市有突出贡献的运动员教练员奖励办法淮政办〔2010〕100号75淮北市国有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管理暂行办法淮政办〔2010〕105号76淮北市颁发投资优惠卡办法淮政办〔2010〕112号淮北市“门前三包”管理办法淮政办〔2011〕23号78淮北市建设用地性质变更和容积率调整管理暂行规定淮政办〔2011〕24号79淮北市重点中小企业助保金贷款管理办法淮政办〔2011〕27号80淮北市停车场管理办法淮政办〔2011〕34号81淮北市燃气管理办法淮政办〔2011〕38号82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实施意见淮政办〔2011〕41号83淮北市困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实施细则淮政办〔2011〕48号84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及信息发布工作的实施意见淮政办〔2011〕56号85淮北市招标工程合同备案审查管理规定淮政办〔2011〕57号86淮北市雷击风险评估管理办法淮政办〔2011〕151号淮北市城市园林绿化补偿和赔偿办法淮政办〔2012〕11号88淮北市廉租房保障办法淮政办〔2012〕14号89淮北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工程标后监督管理规定淮政办〔2012〕15号90淮北市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办法淮政办〔2012〕17号91淮北市项目库管理办法淮政办〔2012〕23号92促进全市小额贷款公司健康发展实施意见淮政办〔2012〕25号93淮北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变更和造价调整管理办法淮政办〔2012〕33号94淮北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暂行办法淮政办〔2012〕37号95淮北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法淮政办〔2012〕39号96淮北市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淮政办〔2012〕50号淮北市居住证管理暂行规定淮政办〔2013〕6号98淮北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兑现办法淮政办〔2013〕7号99淮北市关于城镇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意见淮政办〔2013〕12号100淮北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程序规定淮政办〔2013〕13号101淮北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办法淮政办〔2013〕15号102淮北市林权抵押贷款暂行办法淮政办〔2013〕17号103淮北市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淮政办〔2013〕18号104淮北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票管理办法淮政办〔2013〕19号105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综合治税工作的实施意见淮政办〔2013〕27号106淮北市人民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办法淮政办〔2013〕31号淮北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暂行办法淮政办〔2013〕34号108淮北市房屋征收调查登记办法淮政办〔2013〕35号109淮北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淮政办〔2013〕36号110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的意见淮政办〔2013〕49号111淮北市专利权质押贷款工作暂行办法淮政办〔2013〕120号112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绿地认养活动的意见淮政秘〔2005〕21号113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地名标牌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淮政秘〔2009〕37号114淮北市市属国有企业财务决算报告管理暂行办法淮政秘〔2010〕171号115淮北市市属国有企业审计监督管理办法淮政秘〔2010〕172号116淮北市公物拍卖企业指定与管理办法淮政秘〔2011〕54号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职业技能教育资助工作的实施意见淮政秘〔2011〕75号118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金融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淮政秘〔2012〕1号119淮北市出租汽车动人与燃料价格联运机制实施办法淮政秘〔2012〕39号120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全市教育信息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淮政秘〔2012〕142号121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地方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实施意见淮政秘〔2012〕178号122淮北市行业协会商会管理办法淮政办秘〔2011〕56号123淮北市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淮政办秘〔2011〕75号124淮北市城乡困难群众殡葬救助实施意见淮政办秘〔2012〕49号125淮北市城市地下管线及窨井设施管理办法淮政办秘〔2012〕156号126淮北市城市社区服务场所配套建设办法淮政办秘〔2012〕171号附件2需要修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序号规范性文件名称、文号说明1淮北市扶助残疾人暂行规定淮政〔2004〕113号因国家、省有关政策变动2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立的意见淮政〔2007〕17号因国家、省有关政策变动3淮北市城乡规划管理规定淮政〔2011〕81号部分内容与法律法规矛盾4淮北市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激励基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淮政办〔2008〕3号因风险补偿标准调整5淮北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风险补偿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淮政办〔2008〕8号因国家、省有关政策变动6淮北市建设工程规划核实管理暂行规定淮政办〔2010〕20号部分内容与法律法规矛盾7淮北市二手车流通管理实施办法淮政办〔2011〕20号不适应现在工作要求8淮北市关于促进外贸发展奖励办法淮政办〔2012〕30号不适应现在工作要求9淮北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淮政办〔2012〕48号修改第十一、十三条附件3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序号规范性文件名称、文号说明1淮北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细则市政府令第5号主要内容与上位法相抵触2淮北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淮政〔1996〕13号主要内容与上位法相抵触3淮北市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淮政〔1998〕4号主要内容与上位法相抵触4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城镇非国有企业职工和个体工商户参加社会保险意见淮政〔1999〕26号主要内容与上位法相抵触5淮北市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暂行办法淮政〔2002〕41号主要内容与上位法相抵触6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淮政〔2006〕3号被新文件替代7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淮政〔2006〕18号被新文件替代8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的决定淮政〔2006〕35号被新文件替代9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万千百十”工程的意见淮政〔2012〕31号被新文件替代10淮北市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医疗管理暂行规定淮政办〔1999〕25号被新文件替代11淮北市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实施办法淮政办〔2002〕19号被新文件替代12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意见的通知淮政办〔2007〕41号被新文件替代13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属经营服务性事业单位转企改制职工安置实施意见淮政办〔2008〕44号适用期已过14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属经营服务性事业单位转企改制中资产处置和不良资产核销的意见淮政办〔2008〕45号适用期已过15淮北市工业企业退城进区的实施意见淮政办〔2008〕74号适用期已过16淮北市节能奖励办法淮政办〔2008〕104号被新文件替代17淮北市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管理暂行办法淮政办〔2009〕11号主要内容与上位法相抵触18淮北市工业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暂行办法淮政办〔2009〕36号被新文件替代19淮北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暂行办法淮政办〔2010〕31号被新文件替代20淮北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程序暂行规定淮政办〔2011〕30号被新文件替代21淮北市高层住宅二次供水及电梯运营费用管理办法淮政办〔2012〕27号被新文件替代22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淮政办〔2012〕42号被新文件替代23淮北市工业企业“万千百十”工程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淮政办〔2012〕51号被新文件替代——结束——。

土地储备规划编制体系的探讨

土地储备规划编制体系的探讨

土地储备规划编制体系的探讨摘要:本文通过阐述土地储备规划的概念及编制规划的目的,结合淮北市的土地储备现状情况,分析土地储备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确定规划的编制原则,提出规划思路、技术路线、规划编制内容和成果深度要求。

为今后城市土地储备规划的编制探询蹊径,科学引导城市土地储备工作,促进土地市场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土地储备规划城市规划经营性用地土地储备规划的编制与实施是土地储备工作发展的必然趋势和实践创新。

我市为促进土地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科学利用城区存量土地,保障城市各项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实现土地收益最大化的总体目标。

按照城市发展的要求,及我市土地储备工作的总体目标,启动《淮北市土地储备规划(2012-2016年)》的编制工作。

1 土地储备规划的概念土地储备规划是指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法定程序在批准权限范围内,对通过收回、收购、征用或其他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进行储存或前期开发整理,并向社会提供各类建设用地的行为。

编制土地储备规划是城市人民政府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为实现调控土地市场、促进土地资源合理科学利用,实现依法取得土地权属进行前期开发、储存以备供应土地的行为。

土地储备的最终目的是政府通过掌控土地资源,实现土地的有序合理供应,从而实现对土地市场进行宏观调控。

2 土地储备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长期以来,我市土地储备工作提出了“应收尽收、道路修到那,土地收储到那”,但是在实际实施工作中发现,由于土地收储指导思想不明确,土地储备工作仍缺乏科学性、长远性;各区申请收储土地零散性、随机性较大,造成收储地块缺少相对完整性,无法完全体现土地收益最大化;城市配套设施布局不均衡,单一地块配套过密,造成土地无法顺利出让;申请收储单位较为分散,申请收储土地与城市规划衔接不紧密;单一地块规划与区域规划衔接不紧密,出让前未能合理评测地块各项规划指标,造成规划容积率调整的随意性等问题。

因此,急需编制全市性的土地储备规划并与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指导规范土地储备工作稳步发展。

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北市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淮政办秘〔2015〕11号

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北市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淮政办秘〔2015〕11号

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北市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正文:---------------------------------------------------------------------------------------------------------------------------------------------------- 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北市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濉溪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淮北市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5年1月27日淮北市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严守我市耕地和基本农田红线,确保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根据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划定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167号)、《关于加强和完善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21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8号)精神,按照《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技术方案》的相关要求,结合淮北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按照“依法依规、规范调整;确保数量、提升质量;稳定布局,明确条件”的要求,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目标,科学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全面提升淮北市基本农田保护水平,逐步实现基本农田保护与建设并重、数量与质量并重、生产功能与生态功能并重。

二、基本原则(一)依法依规,规范划定。

根据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划定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167号)、《关于加强和完善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21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8号)等规定和《基本农田划定技术规程》相关技术要求,规范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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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一)宏观背景为淮北市带来了良好的发展机遇,也对淮北提出建设新要求十七大确定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要求(即增强发展的协调性、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加强文化建设、加快发展社会事业和建设生态文明),2006年安徽省东向发展战略的实施以及加快进入长三角的发展需求,资源型城市转型的政策,安徽省政府加大振兴皖北力度,给淮北市带来了良好的发展机遇。

能否在近五年抓住机遇,为实现淮北市的跨越式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全面提升淮北市的战略地位,城市发展战略的选择是关键。

(二)上版近期建设规划编制年限已到期,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提供主动开放的新一轮城市近期建设规划城市近期建设规划是滚动编制的动态规划,其规划年限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相一致,是五年规划在空间和用地上的统筹和综合部署。

城市近期建设规划和五年规划共同组成城市近期综合规划体系,两者不可或缺,必须相互衔接、协调和补充。

科学编制并积极实施五年规划,对于统一思想,加快发展,进一步缩小淮北市与全省、全国同类城市平均水平的差距,努力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近期建设规划是实现社会经济发展目标的技术手段和保障,必须与经济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土地利用规划、房地产业和住房建设发展中长期规划等相互衔接,作好项目空间布局和用地安排,要特别做好城市基础设施、重大开发项目的空间统筹。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对城市近期建设规划提出新要求2008年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颁布实施。

近期建设规划应当以重要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中低收入居民住房建设以及生态环境保护为重点内容,明确近期建设的时序、发展方向和空间布局。

近期建设规划的规划期限为五年。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临时建设的,应当经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

临时建设影响近期建设规划或者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以及交通、市容、安全等的,不得批准。

可以看出,近期建设规划的重要性日益增加,需重新编制新一轮的近期建设规划,继续更好的落实和深化上位总规的意图。

(四)城市建设面临一些突出问题和一些重大建设项目,急需近期建设规划进行协调和安排经过近几年的实践证明,淮北城市建设面貌一新,城市空间框架已初步拉开,但也存在一些不适应新形势发展的方面,需要本次近期建设规划进行必要的检讨和修正。

同时,为了更好地安排建设项目,迫切需要本次城市近期建设规划的指导和衔接。

作为城市近期建设发展法定依据的城市近期建设规划,必须按照“循序渐进、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合理布局”的原则安排好各项建设,认真落实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强制性内容。

结合实际情况,通过效能建设,认真解决当前面临的突出问题,着眼于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人居环境,重点对城镇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建设、城市生活污水、垃圾处理等必要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文化设施建设等问题作出合理安排,维护城市利益和公共安全,完善城市综合服务功能。

对脱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实际需要的建设项目要予以清理和调整,坚决制止重复建设和不切实际的形象工程。

第一章总则一、规划的指导思想1. 以科学发展观、“五个统筹”和十七大提出的“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指导思想,按照“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的要求,创建适宜创业和生活居住的城乡环境,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2. 坚持遵循经济发展规律的规划思想,遵循城市规划建设和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区域与国土规划等有机协调的政府宏观调控的原则。

3. 坚持规划公众参与的思想,遵循规划为城市整体利益、公众利益服务调控的原则。

4. 充分结合城市的土地和水资源承载能力,注重节地、节水、节能,构建集约型的发展模式,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

5. 强化市场经济条件下城市规划的调控和引导作用,建立以近期建设规划为核心的实施方案和操作体系,促进城市社会经济和各项事业协调、全面发展。

6. 坚持城市产业与空间拓展有机结合的思想,通过城市空间的战略拓展与整合,促进产业协调发展和全面升级,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二、规划编制的主要依据1、相关法律、法规、规章(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2)《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2010年)(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8)(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5) 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6)《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法》2、主要技术规范、标准(1)《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2)《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GB/T50286-98)3、相关规划依据(1)《安徽省城镇体系规划》(2005)(2)《淮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3)《淮北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4)《淮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5)其他已批准的专业规划及十二五专项规划4、其他资料(1)《安徽统计年鉴2009》(2)《淮北统计年鉴》(2003~2009)(3)《淮北地区志》(4)相关规范、标准、文件及市属各部门、单位发展意图及建设项目安排。

三、规划范围规划分为三个层次,其中对第一层次范围重在提出近期发展的战略性指导意见。

1、第一层次:市域范围提出近期发展的战略性指导意见。

2、第二层次:城市规划区范围重在如下管理控制要求:(1)按照城市远期及远景发展需要,控制规划区内大型基础设施的建设;(2)遵照城市总体规划,控制区内土地开发及用地性质;(3)严格区内环境控制区、防护绿带、农田保护区(城市开敞区)等控制管理;(4)保护规划区内地下空间资源,满足城市长远发展中各种地下管线及设施的建设需要,保护各种空中及地面、地下走廊的安全、畅通。

3、第三层次:中心城区范围为本次近期建设规划重点规划控制范围,主要是94.79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建成区。

对重大基础设施如高速公路、重要公路以及重要生态保护区、旅游资源的整合从全市域范围内考虑。

四、规划期限本规划期限为2011~2015 年,着眼于更长时期的衔接,重大问题展望至2020年。

五、规划重点1、强化规划实施评估,全面剖析当前城市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2、确定城市发展近期目标和实施策略3、确定城市重点发展区,有效指导城市近期建设和发展4、建立重大建设项目库,强化近期建设规划的操作性和实施性5、建立建设信息数据库,力争在十二五期间构建近期建设规划实施管理信息平台第二章策略与目标六、城市近期发展总体目标围绕建设“双百双宜”城市,大力实施“2256”工程,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协调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城乡一体化,全面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努力把淮北市建成皖北地区最适宜人居的山水生态城市。

七、城市建设总体目标1. 区域协调:内联外引、互动协调。

2. 市域发展:强化中心、市域整合。

3. 产业发展:工业主导、三产并进。

4. 空间布局:一心四团、组团发展。

5. 基础设施:内部完善、区域共享。

6. 城市生态:山水相依、依山傍水。

7. 城市形象:皖北江南、文明淮北。

8. 转型创新:城市转型、制度创新。

八、近期发展目标1. 社会经济目标全市地区生产总值按可比价年均增长14%,2015年当年价总量达到1000亿元,较2009年翻一番,人均生产总值达46500元左右。

其中市区生产总值达到360亿元,占全市总量的36%左右。

财政总收入突破200亿元,年均增长2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74.5亿元,年均增长18%;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14.6%,分别突破30000元和10000元。

三大产业结构比例由2010年的8︰64︰28调整为2015年的5︰62︰33。

“十二五”累计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20%,五年累计突破3000亿元。

2. 产业发展目标(1) 做大做强煤电化主导产业;(2) 提升壮大非煤优势产业;(3) 大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

3. 空间发展目标城市发展时序应遵循远近结合、现实可行的原则。

结合老城区,考虑淮北市将来的发展前景,提出“西拓东调、北进南优,保持组团形态”的方略。

近期重点发展东部新城区、政务新区、龙湖工业区、凤凰山食品工业园,继续完善老城区旧城改造工作,提升城市形象。

4. 社会服务体系目标(1)配合产业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社会支撑体系。

(2)努力加强淮北与周边地区,尤其是淮徐、淮蚌、淮阜和淮商的对外交通联系,同时改造城市内部的道路系统,形成完善的城市道路网络系统。

(3)把有限的财力投入到促进经济发展的基础设施建设。

5. 环境目标创造宜居宜业的山水生态型环境;维护城市生态网络;处理好工业与城市环境之间的协调。

保护和利用好相山风景区、龙脊山风景区等生态资源。

九、城市近期发展规模规划到2015年,主城区实际居住人口90万,城市建设用地约94.79平方公里,人均建设用地105.5平方米。

十、实现近期发展目标的“五大”战略1. 坚持“建设人居的城市”的城市建设理念2. 坚持规划先导的城市发展理念3. 坚持城乡统筹的城市发展格局4. 坚持彰显特色的城市发展导向5. 坚持依法务实的城市管理运行机制第三章行动与计划十一、四类重点地区1、重点开发地区本次规划确定重点发展区域为:东部新城区、相山新城、凤凰山食品工业园、龙湖工业区、政务新区。

政务新区以建设市级政务中心、生活居住、商贸金融建设为主要内容;东部新城区以科教园区、中等职业教育和市级体育中心、生活居住、商贸金融建设为主要内容;凤凰山食品工业园以打造食品工业高地为目标,分阶段、高标准建设食品产业聚集区,拉长产业链,发展产业群为主要内容;龙湖工业项目区是以一类工业(新型工业、高新技术产业、装备制造业和生物科技产业)为主的产业聚集地。

相山新城是以生活居住、商贸金融建设为主要内容。

2、重点改善地区本次规划在主城区范围内确定了四大策略改善和整理区域:老城区综合整治(棚户区改造)、杨庄办事处及烈山火车站改造、东湖沉陷区改造、南湖湿地公园改造。

老城区综合整治(棚户区改造):针对不适应现代城市发展需要、产业经济效益低下的北门厂区,进行土地置换,对其他地段不同程度的危旧房进行修缮、改造,绿化、美化环境,增加绿地,尤其是防洪堤及滨河绿地建设,实现城市的有机更新。

东湖沉陷区改造:结合沉陷区,整合街区用地,优化建设布局,创造良好城市景观,提升城市形象。

南湖湿地公园改造:结合南湖整治,整合街区用地,优化建设布局,创造良好城市景观,提升城市形象。

杨庄办事处及烈山火车站改造:结合火车站改造,整合杨庄办事处用地,优化建设布局,创造良好城市景观,提升城市形象。

3、重点生态治理和培育地区重点生态治理和培育地区主要是指建成区范围及周边区域现状生态破坏较为严重、现状生态环境较为脆弱或者对保障城市生态安全、资源环境保护和对提升城市形象有着重要意义的地区,需要重点进行生态恢复、治理和培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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