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先股最详尽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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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股权重计算公式

优先股权重计算公式

优先股权重计算公式
优先股是在公司股权结构中的一种特殊类型,具有比普通股更高的权益和优先分配权。

在计算优先股权重时,需要考虑优先股的发行总额及其所占的比例。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两个关键概念,即优先股的发行总额和普通股的发行总额。

优先股的发行总额是指公司发行的所有优先股的市值总额,而普通股的发行总额则是指公司发行的所有普通股的市值总额。

在计算优先股权重时,可以使用以下公式:
下面我们以一个实际案例来说明如何计算优先股权重。

假设公司A发行了3000万元的优先股,并且公司A的普通股的市值总额为5000万元。

那么,我们可以使用上述公式来计算优先股权重。

首先,计算优先股的发行总额和普通股的发行总额的总和:
优先股的发行总额+普通股的发行总额=3000万元+5000万元=8000万元
然后,将优先股的发行总额除以总额的结果,再乘以100%,就可以得到优先股的权重:
所以,公司A的优先股权重为37.5%。

需要注意的是,优先股权重的计算只考虑了发行总额,而没有考虑其他因素,如优先股的分红率和普通股的市场价格等。

在实际应用中,应该综合考虑这些因素,对优先股权重做出更准确的评估。

另外,如果一个公司同时发行了多种类型的优先股,我们可以将每种类型的优先股发行总额计算出来,然后将其加总,再计算权重。

计算公式如下:
综上所述,优先股权重的计算公式是根据优先股的发行总额与发行总额之和的比例来确定的。

通过计算优先股权重,可以更好地了解公司股权结构的特点和分配情况。

优先股估值

优先股估值

优先股估值优先股股息率一般采用固定股息率和浮动股息率,所以优先股的价格可以通过股利贴现模型算出.V = 优先股价格D= 股息r = 必要收益率/贴现率如果股息保持不变,则公式可以简化为:如果预期在未来股息会增长或者发行公司稳定成长,那么在计算优先股的价格中,成长率也是需要考虑的因素之一。

g = 股息增长率优先股的股息在企业盈利不佳时极有可能被削减。

在估值过程中此风险也需要考虑。

股息支付率越高,风险越高.如果优先股是可赎回的,其价格相比于不可赎回优先股应便宜些,因为可赎回权赋予了发行公司可以用已经决定的价格从市场上回购优先股.在现实中使用股利贴现模型去计算优先股价值是十分困难的,因为必要收益率和股息增长率是十分难预计的。

普通股估值一、绝对估值法:1.现金流折现估值法(DCF):任何资产的价值等于其预期未来全部现金流的现值总和,这是现金流贴现估值方法的估值原理。

即通过选取适当的贴现率,折算出预期在公司生命周期内可能产生全部的现金流之和,从而得出公司的价值。

现金流会因所估资产的不同而有差异.对股票来说,现金流是红利;对债券而言,现金流是利息和本金;对实际项目而言,现金流是税后净现金流。

贴现率取决于所预测现金流的风险程度,资产风险越高,贴现率就越高;反之,资产风险越低,贴现率越低。

公司自由现金流贴现模型(FCFF):V==第t年的FCFF在实际中,经常会碰到n年后达到稳定增长状态的公其中:FCFFt司,该类公司的价值可表示如下:V=FCFF(公司自由现金流)= EBIT(1—税率)+折旧—资本性支出-营运资本追加WACC(加权平均资本成本)=权益占总价值的比重x权益资本成本+债权占总价值的比重x债务资本成本即借款利率x(1—债务资本成本即借款利率)g = 稳定增长状态的FCFF增长率.现金流贴现估值法是最严谨的对企业和股票估值的方法,能够较为准确地揭示公司股票的内在价值。

但估值结果取决于对未来现金流的预测以及对与未来现金流的风险特性相匹配的折现率估计,如何正确的选择参数比较困难,当实际情况与假设的前提条件有差距时,就会影响估价结果的可信度。

优先股名词解释

优先股名词解释

优先股名词解释
优先股是指在公司分配收益、分配资产或公司清算时,有优先权获得分配的股票。

优先股通常享有以下特权:
1. 优先分配股息:优先股持有人在公司分配股息时享有优先权,即优先股持有人可以优先获得分配的股息。

优先股持有人通常有固定的股息支付日期和金额,与普通股持有人相比,他们能够更早获得股息分配。

2. 优先分配资产:在公司清算时,优先股持有人也享有优先权获得分配的公司资产。

这意味着,如果公司解散或被清算,优先股持有人会在普通股持有人之前先获得分配资产。

3. 无投票权:与普通股持有人相比,优先股持有人通常没有或只有有限的投票权。

这意味着他们在公司事务决策中的发言权和影响力较小。

4. 固定利率:有些优先股具有固定利率,即股息支付是按照固定利率计算的。

这种类型的优先股通常被称为“固定收益优先股”。

5. 可转换为普通股:有些优先股具有可转换为普通股的权利。

这意味着,在特定条件下,优先股持有人可以选择将其优先股转换为普通股,从而享有普通股的权益。

6. 无限期限:与债券不同,优先股没有到期日。

它们通常没有固定的期限,持有人可以一直持有,直到公司解散或被清算。

7. 固定价值:优先股的市值通常与债券的市值类似,受到预期收益和利率变动的影响。

由于优先股具有较低的风险和回报,其市值通常比普通股低,但比债券高。

优先股因其具有较低的风险和较高的收益,对于一些投资者来说是一种比较有吸引力的投资选择。

对于公司来说,发行优先股可以帮助筹集资金,而无需增加债务负担。

然而,由于优先股在公司决策中的影响力较小,很多投资者仍然更倾向于购买普通股。

从一个案例剖析优先股的性质——是股还是债?

从一个案例剖析优先股的性质——是股还是债?

从一个案例剖析优先股的性质——是股还是债?一、案情介绍及特点案件名称:原告西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与被告“西安白鹿原公司”、张平合同纠纷案。

案号:(2016)陕0111民初150号。

主要事实:被告于2010年11月20日召开股东大会,同意原告以现金出资向乙方投入1350000元,设置为优先股,年息2.4%,按年支付优先股股息,被告收到出资款后向原告出具出资款收款凭证。

2010年12月14日,原被告签订了《股权投资协议》,约定:原告不参与被告方经营,所享有的股权无权参与被告方股东会表决,但有权监督被告方财政扶持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被告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原告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优先股设立期限为3年,到期由被告方按股本原值回购,被告方逾期向原告返还以上投资款时,每日应按应付款的万分之五向原告承担违约金。

到期被告没有按时支付相应的回购款和违约金,被告对上述事实没有争议。

审判理由: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可按照全体股东约定分取红利。

原告因与被告签订《股权投资协议》,经股东会表决而成为被告股东,按约定原告的出资设定为优先股,设定优先股的期限现已届满,被告有义务按股本原值回购优先股,被告未按约定期限向原告返还全部出资款构成违约,按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

其他类似案例:案号:(2015)灞民初字第01322号。

原告西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与被告西安巾帼实业有限公司股东出资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此类案件特点是公司先召开股东会,就增加注册资本纳入某一位投资人作为公司持有优先股的股东作出决议,然后公司与该投资人签订《股权投资协议》,明确持有优先股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此类案件中,原告主张按照优先股投资协议的内容支付相应股息或者回购款时,法院一般会予以支持,因为优先股的取得经过了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必要的程序,股东决议同意优先股的加入,并在股权投资协议中明确了优先股的权利和义务,因此,法院以双方协议约定的内容进行判决。

浅析优先股制度在我国的建立

浅析优先股制度在我国的建立

浅析优先股制度在我国的建立作者:吴睿来源:《青年与社会》2013年第10期【摘要】在西方国家公司运用优先股融资具有十分成熟的运作体制,但是在我国仍然处于立法空白,在此着重探讨优先股相关法律制度在我国的建立与适用问题。

【关键词】优先股股权;法律困境;制度建立随着19世纪初期,优先股在英国和美国的相继在铁路建设融资方面的出现,其产生和发展很好地调和了融资需求者与资金提供者之间利益分配的矛盾,解决公司在发行新股扩大资本的同时所带来的控制权被稀释和扩散的问题。

在公司法中建立优先股制度,有利于为我国企业提供多元化的融资工具,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尤其是为风险投资企业的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优先股在我国的发展实践中出现了一些问题,法律体制的不健全以及资本市场的不成熟,使得上市公司大股东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事件层出不穷的现状,因此,如何建设和健全我国的优先股制度应当成为当下公司法改革中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

一、优先股的概念美国《布莱克法律词典》对优先股的定义是:“一种给予其持有者在公司盈余分配和剩余财产分配中的优先权的股份类别,这一股份通常没有表决权。

”由此可见,优先股最突出的优先权体现在公司盈余优先分配权和剩余财产优先分配权,并且其优先性是相对于普通股股权而言,而非债权。

从权利性质上说,优先股是具有一定债权特点的股权,其股息固定一般在百分之七左右。

因此在公司财务会计报表上被视为资产而非像债券被视为债务。

西方国家公司法普遍允许公司根据自身融资需要和投资者的投资喜好来设计、发行不同类型、不同级别的股票。

这些股票可以在盈余分配权、转换权、表决权、回赎权等方面设定单独和多重的权利,附属多重权利的优先股一般都被称为高级优先股。

公司存续期间,优先股股东一般不能要求公司返还股本,只能进行股份转让,公司对股东支付的股息从税后利润中支付,不计入成本,不能进行税前扣减。

但是在大多数情况下,优先股都没有表决权,可以将其理解为优先股股东以经营决策方面的表决权为对价交换公司经济权益方面的优先分配权,但在一定条件下优先股股东有权主张恢复其表决权,通常是在优先股股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采取的法律救济中所体现。

证券《金融市场基础知识》:优先股考点精析

证券《金融市场基础知识》:优先股考点精析

证券《金融市场基础知识》:优先股考点精析证券《金融市场基础知识》:优先股考点精析导语:优先股票与普通股票相对应,是指股东享有某些优先权利(如优先分配公司营利和剩余财产权)的股票。

下面店铺给大家提供的是证券《金融市场基础知识》:优先股考点精析,大家可以参考阅读,更多详情请关注店铺。

1.优先股的定义优先股票与普通股票相对应,是指股东享有某些优先权利(如优先分配公司营利和剩余财产权)的股票。

1.优先股的内涵相对于普通股票而言,优先股票在其股东权利上附加了一些特殊条件,是特殊股票中最重要的一个品种。

优先股票的内涵可以从两个不同的角度来认识:(1)优先股票作为一种股权证书,代表着对公司的所有权。

这一点与普通股票一样,但优先股票股东又不具备普通股票股东所具有的基本权利,它的有些权利是优先的,有些权利又受到限制。

(2)优先股票也兼有债券的若干特点,它在发行时事先确定固定的股息率,像债券的利息率事先固定一样。

2.优先股的意义优先股票是一种特殊股票,虽然它不是股票的主要品种,但是它的存在对股份公司和投资者来说仍有一定的意义。

(1)对股份公司而言,发行优先股票的作用在于可以筹集长期稳定的公司股本,又因其股息率固定,可以减轻利润的分派负担。

(2)优先股票股东无表决权,这样可以避免公司经营决策权的改变和分散。

(3)对投资者而言,由于优先股票的股息收益稳定可靠,而且在财产清偿时也先于普通股票股东,因而风险相对较小,不失为一种较安全的投资对象。

(4)持有优先股票并不总是有利的,比如,在公司经营有方、营利丰厚的情况下,优先股票的股息收益可能会大大低于普通股票。

3.优先股票的具体优先条件优先股票的具体优先条件由各公司的公司章程加以规定,一般包括:(1)优先股票分配股息的顺序和定额;(2)优先股票分配公司剩余资产的顺序和定额;(3)优先股票股东行使表决权的条件、顺序和限制;(4)优先股票股东的权利和义务;(5)优先股票股东转让股份的条件等。

优先股和普通股哪个好

优先股和普通股哪个好

优先股和普通股哪个好优先股和普通股哪个好?优先股和普通股各有各的优点和缺点,不能绝对地说哪个更好,投资者可以考虑以下方面进行选择:1、考虑收益增长潜力。

优先股的股息通常比普通股的股息高,且较为稳定,但优先股不便于流通,其总体投资回报可能相对更低。

而普通股虽然股息不确定,但收益增长潜力高,其投资回报主要靠赚取股价涨跌的差价,在股价行情好的时候收益上限更高。

2、考虑风险性和稳定性。

优先股相对于普通股而言风险较低,因为其具有剩余资产优先分配权和稳定的股息。

普通股在公司破产时可能会面临更大的风险,且股息不稳定,其收益会随着公司盈利情况而波动。

3、考虑流动性和灵活性。

优先股在市场上的流动性较差,其成交量相对较小。

此外优先股通常不能被转换为普通股,当投资者需要短期卖出股票获利时,优先股不是最佳选择。

而普通股在市场上的流动性较高,二级市场成交活跃,且普通股通常可转换为其他类型的股票,如优先股或特殊股票等,这让投资普通股具有更大的灵活性。

普通股和优先股的区别?普通股和优先股的主要区别如下:1、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不同。

普通股持有人可以全面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而优先股持有人一般不参与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不参与股东大会投票,但某些特殊情况除外。

例如,公司决定发行新的优先股,此时优先股持有人享有投票权。

2、股息收益不同。

普通股持有人的股息收益不固定,这既取决于公司盈利情况,也要看公司的分配政策,公司是可以选择不分配普通股股息的。

而优先股的股息收益一般是固定的,特别是对于具有强制分红条款的优先股,只要公司有利润能分配,就应按约定数额向优先股持有人付款。

3、投资退出方式不同。

优先股持有人不能退股,但可通过赎回条款将优先股回售给公司。

而普通股持有人不能要求退股,要想退出投资只能在二级市场转手卖出。

股票基本面主要看什么?股票基本面主要看一些宏观的经济政策、行业和公司的基本情况,包括公司经营理念策略、公司报表等。

优先股发行对我国企业的利弊影响

优先股发行对我国企业的利弊影响

2014年32期总第771期优先股发行对我国企业的利弊影响▉马骁孙健云辽宁大学商学院摘要:优先股相对于普通股票,在利润分红与财产的分配权上具有优先性。

优先股的发行对于我国企业的发展既有促进之处,也有不良影响。

本文试对我国企业发行优先股的利弊做出分析,并提出解决建议。

关键词:优先股;股票发行;企业发展;利弊在建国初期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国的经济体制主要是公有制经济,股份制尚未萌芽。

随着社会进程的不断发展,经济体制也不断发生着改变,传统的缺乏发展活力的公有制主体的经济体制逐渐被非公有制比重增加的新经济体制所代替。

改革开放以来,股份制经济不断壮大发展使得股票市场呈现出复杂多样的形势。

为了深化经济体制的改革,我国开始发行优先股。

一、何为优先股1.概念。

优先股的本质类似于举债集资,区别于普通股而存在,又依托于普通股的可分配股利来保证。

其股息在发行前通常已经预先定好,不会因受到公司经营状况影响而发生改变,不涉及公司的剩余利润分红,也不享有额外权益。

由于股息比较固定,对公司利润分配不会造成影响,因此,购买优先股的股东无法退股,只能由股份公司按照条款进行赎回。

需要注意的是,并非所有的优先股都有赎回条款。

若公司倒闭后进行剩余财产分配,债权人具有最高的索偿权,优先股股东次之,普通股股东再次之。

2.特征。

(1)股东权利小。

优先股的股东除非特殊情况,通常是没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的,对重大经营也没有投票权,只在财务管理和一般股东大会等方面具有有限的表决权,且仍受到严格的限制。

只有在与其利益相关时,才会具有表决权。

(2)索偿权,优先股的索偿权以债权人为最优先,优先股股东次之,普通股再次之。

(3)收益率已预定。

与普通股那种无上限、无下限、完全受公司盈利情况影响的股息模式相比,优先股的股息具有预先性和固定性,不受公司经营情况影响,不参与公司分红于利润分配,但获得股息比普通股快。

(4)种类众多。

一些投资者进行参股主要是为了获得某些优先的好处,为了满足这类投资者的需求,优先股分类出了各种各样的方式以供选择。

优先股例子

优先股例子

优先股例子什么是优先股?优先股是一种特殊类型的股票,它在公司分配利润和分配资产时享有优先权。

与普通股相比,优先股通常具有较高的固定股息,并且在公司破产时优先于普通股股东获得剩余资产。

优先股通常没有投票权,但在优先股持有者的利益受到损害时,他们可能有权将其转换为普通股。

优先股的特点1.固定股息:优先股通常具有固定的股息,这意味着持有者可以在每年或每季度获得稳定的收益。

这使得优先股成为那些寻求稳定收益的投资者的理想选择。

2.优先权:优先股持有者在公司分配利润和分配资产时享有优先权。

这意味着他们在公司破产时较普通股股东更有可能获得剩余资产。

3.无投票权:与普通股不同,优先股通常没有投票权。

这意味着优先股持有者无法参与公司的决策过程。

4.可转换性:在某些情况下,优先股持有者可能有权将其优先股转换为普通股。

这通常是在优先股持有者的利益受到损害时发生的。

优先股的例子以下是一些优先股的例子,以帮助更好地理解这种投资工具的应用和特点:1. 国际商业机器公司(IBM)优先股IBM是一家知名的科技公司,其优先股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IBM的优先股持有者享有优先权,这意味着他们在分配利润和分配资产时优先于普通股股东。

此外,优先股持有者还可以获得固定的股息,这使得该股票成为寻求稳定收益的投资者的理想选择。

2. 沃尔玛(Walmart)优先股沃尔玛是全球最大的零售商之一,其优先股也是一个例子。

沃尔玛的优先股持有者享有优先权,并且在公司破产时有更高的概率获得剩余资产。

此外,优先股持有者还可以获得固定的股息,这使得该股票成为那些寻求稳定收益的投资者的理想选择。

3. 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优先股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优先股提供了更多的例子。

这些优先股通常具有较高的固定股息和优先权,使得它们成为那些寻求稳定收益和保护资本的投资者的理想选择。

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优先股还可以通过股票交易所进行买卖,为投资者提供了更大的流动性。

优先股的优势和风险优势1.稳定的收益:优先股持有者可以获得固定的股息,这使得它们成为那些寻求稳定收益的投资者的理想选择。

一文详解什么是优先股!(权利、类型与回购...

一文详解什么是优先股!(权利、类型与回购...

⼀⽂详解什么是优先股!(权利、类型与回购...优先股是相对于普通股⽽⾔的。

主要指在利润分红及剩余财产分配的权利⽅⾯,优先于普通股。

优先股股东没有选举及被选举权,⼀般来说对公司的经营没有参与权,优先股股东不能退股,只能通过优先股的赎回条款被公司赎回,但是能稳定分红的股份。

1优先股的优先权1.在分配公司利润时可先于普通股且以约定的⽐率进⾏分配。

2.当股份有限公司因解散、破产等原因进⾏清算时,优先股股东可优先于普通股股东分取公司的剩余资产。

3.优先股股东⼀般不享有公司经营参与权,即优先股股票不包含表决权,优先股股东⽆权过问公司的经营管理,但在涉及到优先股股票所保障的股东权益时,优先股股东可发表意见并享有相应的表决权。

4.优先股股票可由公司赎回。

由于股份有限公司需向优先股股东⽀付固定的股息,优先股股票实际上是股份有限公司的⼀种举债集资的形式,但优先股股票⼜不同于公司债券和银⾏贷款,这是因为优先股股东分取收益和公司资产的权利只能在公司满⾜了债权⼈的要求之后才能⾏使。

2优先股的主要特征1、优先股通常预先定明股息收益率。

由于优先股股息率事先固定,所以优先股的股息⼀般不会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增减,⽽且⼀般也不能参与公司的分红,但优先股可以先于普通股获得股息,对公司来说,由于股息固定,它不影响公司的利润分配。

2、优先股的权利范围⼩。

优先股股东⼀般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对股份公司的重⼤经营⽆投票权,但在某些情况下可以享有投票权。

3、如果公司股东⼤会需要讨论与优先股有关的索偿权,即优先股的索偿权先于普通股,⽽次于债权⼈。

3优先股的种类:1、累计优先股和⾮累计优先股股票累计优先股指的是将以往营业年度内未⽀付的股息累积起来,由以后营业年度的盈利⼀起⽀付的优先股股票。

⾮累计优先股是按当年盈利分派股息,对累计下来的未⾜额的股息不予补付的优先股股票。

2、参加分配优先股(Participating)和不参加分配优先股参加分配优先股是指那种不仅可以按规定分得当年的定额股息,⽽且还有权与普通股股东⼀起参加公司利润分配的优先股股票。

新三板优先股制度全解读

新三板优先股制度全解读

新三板优先股制度全解读新三板试点优先股,意味着新三板融资功能在增强,除定向增发、中小企业私募债等融资手段外,优先股的出现又给挂牌公司多了一个融资工具选择。

同时,对于投资者来说,优先股也是不错的投资工具或是资金退出的新型路径。

本文拟结合新出台的相关规定,对新三板优先股进展法律解读。

优先股,是指依照公司法,在一般规定的普通种类股份之外,另行规定的其他种类股份,其股份持有人优先于普通股股东分配公司利润和剩余财产,但参与公司决策管理等权利受到限制。

普通股与优先股是对“股东承当之风险和享有之权益的大小为标准”而进展的划分。

优先股股东以经营决策方面的表决权为对价交换公司经济权益方面的优先分配权,因而优先股通常没有表决权。

优先股既具有股票的性质,又同时具有合同的性质,被认为是一种介于股票与债券之间的一种混合证券。

xx年11月30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优先股试点的指导意见》。

xx年3月21日,中国证券会公布《优先股试点管理方法》。

xx年9月19日,中国证监会公布非上市公众公司发行优先股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包括:《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那么第7号—定向发行优先股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那么第8号—定向发行优先股申请文件》。

据悉,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将在近期内公布优先股业务规那么等配套文件。

优先股股东按照约定的票面股息率,优先于普通股股东分配公司利润。

公司应当以现金的形式向优先股股东支付股息,在完全支付约定的股息之前,不得向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

公司因解散、破产等原因进展清算时,公司财产在按照公司法和破产法有关规定进展清偿后的剩余财产,应当优先向优先股股东支付未派发的股息和公司章程约定的清算金额,缺乏以支付的按照优先股股东持股比例分配。

公司可以在公司章程中规定优先股转换为普通股、发行人回购优先股的条件、价格和比例。

转换选择权或回购选择权可规定由发行人或优先股股东行使。

名词解释优先股

名词解释优先股

名词解释优先股
优先股是一种股票类型,它在公司融资和投资者权益方面具有特殊的特点和优先级。

优先股持有者在公司发生重大事件时享有优先权,例如公司破产或被收购时,优先股持有者优先分配资产或收购价款。

下面对优先股的几个关键方面进行解释。

1. 优先股的特点:优先股通常具有固定的股息,这意味着持有者可以在固定的时间间隔内收到固定金额的股息支付。

与普通股相比,优先股的股息支付更加稳定。

此外,优先股持有者还享有在公司分红时的优先权,这意味着他们在普通股股东之前获得分红。

2. 优先股的优先级:优先股在公司分配资产时享有较高的优先级。

当公司破产或被收购时,优先股持有者相对于普通股股东具有更高的权益。

优先股持有者通常在公司清算时或在公司改变所有权结构时获得优先分配资产或收购价款的权益。

3. 优先股的可转换特性:某些优先股具有可转换为普通股的特性。

这意味着在特定的时间或条件下,优先股持有者可以选择将其优先股转换为普通股,并获得与普通股股东相同的权益。

这项特性使得优先股更具吸引力,因为优先股持有者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和市场条件选择将其投资转化为普通股。

4. 优先股的投票权:与普通股不同,优先股通常没有或只有有限的投票权。

这意味着优先股持有者在公司重大决策方面没有同等的话语权。

虽然优先股持有者在公司运营和盈利方面享有一些权益,但他们通常无法参与公司重大决策的制定过程。

总而言之,优先股是一种具有独特权益和特点的股票类型。

它在公司融资和投资者权益方面具有特殊的地位,可以提供持有者更高的股息支付和优先资产分配权。

然而,相对于普通股,优先股的投票权通常较低或没有。

中国会计准则优先股

中国会计准则优先股

中国会计准则优先股
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准则”)的规定,优先股应当根据其特点分类处理,分为货币性优先股和非货币性优先股。

货币性优先股指的是以货币计量的、按固定利率支付优先分红的优先股。

根据新准则的规定,货币性优先股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并确认为负债。

同时,货币性优先股的红利支付应当以计入当期损益。

非货币性优先股是指以非货币计量的或者支付利润分红的优先股。

根据新准则的规定,非货币性优先股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并确认为所有者权益。

如果非货币性优先股的股息支付是以资产转移而非支付现金的形式,应当确认为资本公积。

总之,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中国会计准则对于优先股的处理是根据其是否为货币性和非货币性来分类处理,并根据不同分类分别计量和确认为负债或所有者权益。

新三板优先股是什么意思

新三板优先股是什么意思

相信我们都知道股票可以分为优先股和普通股,优先股和普通股是有很大地区别地,比如优先股股东不能参与股东大会表决等等,那么新三板优先股是什么意思?接下来由律伴网地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地知识,欢迎大家阅读!一、新三板优先股地概念优先股,是指依照公司法,在一般规定地普通种类股份之外,另行规定地其他种类股份,其股份持有人优先于普通股股东分配公司利润和剩余财产,但参与公司决策管理等权利受到限制.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普通股与优先股是对“股东承担之风险和享有之权益地大小为标准”而进行地划分.优先股股东以经营决策方面地表决权为对价交换公司经济权益方面地优先分配权,因而优先股通常没有表决权.优先股既具有股票地性质,又同时具有合同地性质,被认为是一种介于股票与债券之间地一种混合证券.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二、新三板优先股制度体系年月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优先股试点地指导意见》.年月日,中国证券会公布《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年月日,中国证监会公布非上市公众公司发行优先股相关地信息披露文件,包括:《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号—定向发行优先股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号—定向发行优先股申请文件》.据悉,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将在近期内公布优先股业务规则等配套文件.三、新三板优先股地特点(一)优先分配利润优先股股东按照约定地票面股息率,优先于普通股股东分配公司利润.公司应当以现金地形式向优先股股东支付股息,在完全支付约定地股息之前,不得向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二)优先分配剩余财产公司因解散、破产等原因进行清算时,公司财产在按照公司法和破产法有关规定进行清偿后地剩余财产,应当优先向优先股股东支付未派发地股息和公司章程约定地清算金额,不足以支付地按照优先股股东持股比例分配.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三)优先股转换和回购公司可以在公司章程中规定优先股转换为普通股、发行人回购优先股地条件、价格和比例.转换选择权或回购选择权可规定由发行人或优先股股东行使.发行人要求回购优先股地,必须完全支付所欠股息,但商业银行发行优先股补充资本地除外.优先股回购后相应减记发行在外地优先股股份总数.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四、优先股发行与交易(一)发行条件公司已发行地优先股不得超过公司普通股股份总数地,且筹资金额不得超过发行前净资产地,已回购、转换地优先股不纳入计算.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二)公开发行公司公开发行优先股地,应当在公司章程中规定以下事项:()采取固定股息率;()在有可分配税后利润地情况下必须向优先股股东分配股息;()未向优先股股东足额派发股息地差额部分应当累积到下一会计年度;()优先股股东按照约定地股息率分配股息后,不再同普通股股东一起参加剩余利润分配.(三)交易转让及登记存管优先股应当在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或者在国务院批准地其他证券交易场所交易或转让.优先股应当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集中登记存管.优先股交易或转让环节地投资者适当性标准应当与发行环节一致.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四)信息披露公司应当在发行文件中详尽说明优先股股东地权利义务,充分揭示风险.同时,应按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或者提供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五)公司收购优先股可以作为并购重组支付手段.上市公司收购要约适用于被收购公司地所有股东,但可以针对优先股股东和普通股股东提出不同地收购条件.根据证券法第条计算收购人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以及根据证券法第条和第条计算触发要约收购义务时,表决权未恢复地优先股不计入持股数额和股本总额.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六)与持股数额相关地计算以下事项计算持股数额时,仅计算普通股和表决权恢复地优先股:()根据证券法第条和第条,认定持有公司股份最多地前十名股东地名单和持股数额; ()根据证券法第条、第条和第条,认定持有公司以上股份地股东.五、对申请人地披露要求(一)披露已发行地优先股情况申请人应披露已发行在外优先股地简要情况,包括发行时间、发行总量及融资总额、现有发行在外数量、已回购优先股地数量、各期股息实际发放情况等.申请人应列表披露本次优先股与已发行在外优先股主要条款地差异比较.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二)详尽披露对申请人地影响、本次发行对申请人经营管理地影响;、本次发行后申请人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及现金流量地变动情况,申请人应重点披露本次发行优先股后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地变化;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本次发行对公司股本、净资产(净资本)、资产负债率、净资产收益率、归属于普通股股东地每股收益等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地影响;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申请人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地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等变化情况;、以资产认购优先股地行为是否导致增加本公司地债务或者或有负债;、本次发行对申请人地税务影响;、申请人应有针对性、差异化地披露属于本公司或者本行业地特有风险以及经营过程中地不确定性因素;、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行业公司还需披露本次发行对其资本监管指标地影响及相关行业资本监管要求.、申请人应披露本次定向发行对申请人普通股股东权益地影响;已发行优先股地,还应说明对其他优先股股东权益地影响.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申请人应结合自身地实际情况及优先股地条款设置,披露可能直接或间接对申请人以及优先股投资者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地相关风险因素,如不能足额派息地风险、表决权受限地风险、回购风险、交易风险、分红减少和权益摊薄风险、税务风险等.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申请人应披露本次定向发行相关地会计处理方法以及本次发行地优先股发放地股息是否在所得税前列支及政策依据.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申请人应披露投资者与本次发行地优先股转让、股息发放、回购等相关地税费、征收依据及缴纳方式.、申请人应披露公司最近一期末地对外担保情况,并披露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地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可能出现地处理结果或已生效法律文书地执行情况.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申请人应披露中介机构地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联系电话、传真,同时应披露有关经办人员地姓名.文章来源:律伴网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优先股的概念和特征

优先股的概念和特征

优先股的概念和特征优先股是指在分配收益和清偿财产时优先于普通股股东享有权益的一类股票。

与普通股相比,优先股具有以下几个主要特征:1. 优先股优先分配股息:在公司盈利时,优先股股东有权先收取股息。

通常情况下,优先股的股息金额是固定的,不随公司盈利水平的变化而变动,这使得优先股股息具有稳定性和确定性。

2. 优先股优先清偿资产:在公司解散或破产清算时,优先股股东有权先清偿资产。

即使公司没有足够的资产偿还股东的全部投资,优先股股东也有优先权,相对于普通股股东能够偿还更多的投资金额。

3. 优先股没有表决权:与普通股股东不同,优先股股东通常没有表决权。

这意味着,优先股股东在公司重大决策中没有直接发言权,不能通过表决来影响公司的经营管理。

4. 优先股交易灵活:优先股可以在证券市场上进行买卖交易,具有一定的流动性。

投资者可以根据市场需求随时买入或卖出优先股,从而灵活配置投资组合。

5. 优先股有限权:优先股股东的权益较为有限。

与债券类似,优先股股东通常没有权利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决策,也不能享受普通股股东的增值权益。

优先股的回报主要来自固定的股息支付。

6. 优先股有多种类型:优先股可以根据不同的权益特征和收益分配方式分为多种类型,如累积优先股、可转换优先股、赎回优先股等。

不同类型的优先股在股息支付、清偿资产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区别。

尽管有以上的特征,但不同的公司和地区可能对优先股的设计和特征存在差异。

在某些情况下,优先股可能具有更多的权益,例如享有一定的表决权或享受股价增值的权益。

因此,在投资优先股时,投资者需要详细了解相关公司的优先股条款和约定,并评估其风险和收益情况。

总结起来,优先股是一种相对于普通股具有优先权益的股票。

它在分配股息和清偿财产时具有优先性,并具有交易灵活性。

然而,相对于普通股,优先股的权益较为有限,投资者在评估优先股投资时需要全面考虑其特征和风险收益情况。

2022年考研重点之优先股筹资、筹资实务创新

2022年考研重点之优先股筹资、筹资实务创新

(例65-2022推断题)优先股的优先权表达在剩余财产清偿分配顺序上居于债权人之前。

〔〕(答案)×(解析)优先股股东在年度利润分配和剩余财产清偿分成分面,具有比一般股股东优先的权利。

2.优先股的种类我国对上市公司公开发行的优先股的要求是:面值100元,固定股息率、强制分红、累积的、非参与的、不可转换的优先股。

(例66-2022单项选择题)“参与优先股〞中的参与,指优先股股东按确定股息率获得股息后,还能与一般股股东一起〔〕。

A.剩余利润分配B.认购公司增长的新股C.剩余财产清偿分配D.公司经营决策(答案)A(解析)参与优先股,是指优先股股东除按规定的股息率优先获得股息外,还可以与一般股股东分享公司的剩余收益。

(例67-2022推断题)假设某公司当年可分配利润缺乏以支付优先股的全部股息时,所欠股息在以后年度不予补发,则该优先股属于非累积优先股。

〔〕(答案)√(解析)非累积优先股是指公司缺乏以支付优先股的全部股息时,对所欠股息局部,优先股股东不能要求公司在以后年度补发。

3.优先股的优缺点〔1〕有利于丰富资本市场的投资结构〔优先股是混合筹资〕。

〔2〕有利于股份公司股quan资本结构的调整〔优先股是混合筹资〕。

〔3〕有利于保证一般股收益和操纵权〔优先股的权利受限〕。

〔4〕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风险〔优先股没有到期日,且股利不是法定的〕。

〔5〕可能给股份公司带来肯定的财务压力。

优先股的股息不能抵减所得税,因此其资本本钱相对于债务较高,这是优先股筹资的最大不利因素;其次,相对于一般股筹资而言,优先股股利具有固定性,可能成为公司的一项财务负担。

(例68-2022单项选择题)与一般股筹资相比,以下属于优先股筹资优点的是〔〕。

A.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风险B.优先股股息可以抵减所得税C.有利于保证一般股股东的操纵权D.有利于减轻公司现金支付的财务压力(答案)C(解析)相对于一般股筹资而言,优先股股利虽然不是法律的强行规定,但在经济上的约束会促使公司按时发放优先股股利,因此,可能给公司带来肯定的财务压力,选项A、D错误;优先股的股利不可以税前扣除,选项B错误;优先股股东无表决权,不影响一般股股东对企业的操纵权,选项C正确。

优先股权重计算公式

优先股权重计算公式

优先股权重计算公式
优先股是一种特殊类型的股票,其持有人在分红和资产分配中享有优
先权。

它们通常以固定的股息率支付分红,并在公司破产时优先于普通股
股东进行资产分配。

优先股权重计算公式可以帮助投资者评估优先股在公
司股本结构中的重要性。

其中
优先股股本是指公司发行的全部优先股的市场价值。

全部股本是指公司发行的全部股票(包括普通股和优先股)的市场价
值之和。

这个公式可以帮助投资者确定优先股在公司股本结构中所占的比例,
进而评估其在公司分红和资产分配中的地位。

步骤1:确定公司发行的全部优先股的市场价值。

公司通常会在其财务报表中披露优先股的市场价值。

如果无法获取这
个数据,投资者可以通过将优先股的股数乘以每股市场价来估算。

步骤2:确定公司发行的全部股票的市场价值。

公司的市场价值可以通过将普通股的股本与优先股的市场价值相加来
计算。

普通股的市场价值可以通过将普通股的股数乘以每股市场价来估算。

步骤3:使用上述公式计算优先股权重。

根据上述公式,将步骤1中确定的优先股市场价值除以步骤2中确定
的全部股票市场价值,即可得到优先股权重。

通过计算优先股权重,投资者可以了解优先股在公司股权结构中的比例,从而对公司的分红政策和资产分配进行更深入的分析。

需要注意的是,优先股权重只是一个指标,它并不能完全代表优先股
的重要性。

其他因素,如优先股的分红率、优先股与普通股之间的转换比
例等,也需要综合考虑。

此外,不同行业和公司的股票结构可能存在差异,投资者在使用该指标时需要谨慎。

优先股成本计算方式

优先股成本计算方式

优先股成本计算方式
概述:
优先股是一种具有较高优先权的股票,其持有人在分红和资产分配方面享有优先权。

在投资者评估优先股投资时,了解如何计算优先股的成本至关重要。

本文将介绍两种常见的优先股成本计算方式。

一、固定利率优先股成本计算方式:
固定利率优先股是指其股息支付额度是固定的,通常以每股股息金额或每年股息金额的百分比表示。

计算公式如下:
优先股成本=年度固定股息金额/优先股的市场价值
例如,假设一家公司发行了100万股面值为10美元的固定利率优先股,每年支付1美元股息。

如果市场上这种优先股的市价为15美元,那么优先股的成本计算如下:
优先股成本=1美元/15美元=0.0667,即6.67%
二、浮动利率优先股成本计算方式:
浮动利率优先股的股息支付金额是根据某个基准利率加/减一个固定点数来确定的。

计算公式如下:
优先股成本=基准利率+预期溢价/优先股的市场价值
例如,假设一家公司发行了100万股的浮动利率优先股,基准利率为2%,预期溢价为3%,市场价值为20美元。

那么优先股的成本计算如下:
优先股成本=2%+3%/20美元=0.25,即25%
结论:
优先股成本计算方式对于评估优先股投资的风险和收益至关重要。

投资者应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合的优先股成本计算方式,并结合其他因素进行综合分析,以做出明智的投资决策。

请注意,本文仅就优先股成本计算方式进行了简要介绍,并不构成投资建议。

在进行任何投资之前,请务必咨询专业的金融顾问或进行充分的调研。

简述优先股的优先权简答题

简述优先股的优先权简答题

1、股利分配的优先权。

对一般规定优先股细则发放,优先股股东可以享有基本的股息红利,
2、分配剩余资产的优先权。

公司宣布清算或者破产时,优先股股东可以在普通股股东之前取得剩余资产的偿还权。

3、有限投票权。

优先股持有人一般不参与公司的管理,也没有表决重大决定的权利。

然而,在涉及优先股东的权利和利益时,他们有选举权。

4、赎回权。

优先股与公司债券的主要区别不是退出。

然而,许多公司章程规定了优先股赎回条款,即在一定条件下,公司可以以一定幅度的优先股价格收购发行优先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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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优先股的概念、特征及种类1.什么是优先股优先股是指依照《公司法》,在一般规定的普通种类股份之外,另行规定的其他种类股份,其股份持有人优先于普通股股东分配公司利润和剩余财产,但参与公司决策管理等权利受到限制。

优先股既像债券,又像股票,其“优先”主要体现在:一是通常具有固定的股息(类似债券),并须在派发普通股股息之前派发,二是在破产清算时,优先股股东对公司剩余资产的权利先于普通股股东,但在债权人之后。

当然,优先股股东在享受上述两方面“优先”权利时,其他一些股东权利是受限的。

一般来讲,优先股股东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事务没有表决权,仅在与之利益密切相关的特定事项上享有表决权,优先股股东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力要小于普通股股东。

2.优先股有哪些特点优先股通常具有以下四个特征:固定收益、先派息、先清偿、权利小。

具体而言:一是优先股收益相对固定。

由于优先股股息率事先规定,所以优先股的股息一般不会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而增减,而且一般也不再参与公司普通股的分红。

当然,公司经营情况复杂多变,如果公司当年没有足够利润可以向优先股股东支付股息,优先股股东的当年的固定收益也就落空了。

二是优先股可以先于普通股获得股息。

也就是说,公司可分配的利润先分给优先股东,剩余部分再分给普通股东。

三是优先股的清偿顺序先于普通股,而次于债权人。

也就是说,一旦公司破产清算,剩余财产先分给债权人,再分给优先股股东,最后分给普通股股东。

但与公司债权人不同,优先股股东不可以要求无法支付股息的公司进入破产程序,不能向人民法院提出企业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四是优先股的权利范围小。

优先股股东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一般事项没有表决权;仅在股东大会表决与优先股股东自身利益直接相关的特定事项时,例如,修改公司章程中与优先股相关的条款,优先股股东才有投票权。

同时,为了保护优先股股东利益,如果公司在约定的时间内未按规定支付股息,优先股股东按约定恢复表决权;如果公司支付了所欠股息,已恢复的优先股表决权终止。

3.一般来说,优先股与普通股有哪些区别优先股和普通股的区别如下:(1)普通股股东可以全面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而优先股股东一般不参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一般情况下不参与股东大会投票,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例如,公司决定发行新的优先股,优先股股东才有投票权。

同时,为了保护优先股股东利益,如果公司在约定的时间内未按规定支付股息,优先股股东按约定恢复表决权;如果公司支付了所欠股息,已恢复的优先股表决权终止。

(2)相对于普通股股东,优先股股东在公司利润和剩余财产的分配上享有优先权。

(3)普通股股东的股息收益并不固定,既取决于公司当年赢利状况,还要看当年具体的分配政策,很有可能公司决定当年不分配。

而优先股的股息收益一般是固定的,尤其对于具有强制分红条款的优先股而言,只要公司有利润可以分配,就应当按照约定的数额向优先股股东支付。

(4)普通股股东除了获取股息收益外,收益来源二级市场价格上涨也是重要的;而优先股的二级市场股价波动相对较小,依靠买卖价差获利的空间也较小。

(5)普通股股东不能要求退股,只能在二级市场上变现退出;如有约定,优先股股东可依约将股票回售给公司。

4.优先股通常被认为是“介于股债之间的产品”,那么优先股与其他股债混合产品有什么区别股债混合型证券(Hybrid securities)是具有股权和债务不同特点组合的证券形式。

市场中的股债混合产品目前主要有可转债、永续债券等产品。

可转债(Convertible bond)是在一定期限内依据一定条件可以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债券。

转股权是可转债投资者享有的、一般债券所没有的选择权。

可转换债券在发行时就明确约定,债券持有人可按照发行时约定的价格将债券转换成公司的普通股票。

如果债券持有人不想转换,则可以继续持有债券,直到偿还期满时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场出售变现。

如果持有人看好可转债发行人股票增值潜力,则在转换股期内可以行使转换权,按照预定转换价格将债券转换成为股票。

正因为具有可转换性,可转换债券利率一般低于普通公司债券利率,企业发行可转换债券可以降低筹资成本。

可转换债券投资者还享有在一定条件下将债券回售给发行人的权利,发行人在一定条件下拥有强制赎回债券的权利。

永续债券(Perpetual bond)是没有到期日的债券,一般由主权国家、大型企业发行,持有人不能要求清偿本金,但可以按期取得利息,是偏好超长期高回报的投资者青睐的投资工具。

永续债特点体现在高票息、长久期、附加赎回条款并伴随利率调整条款。

与可转债相比,优先股没有固定期限,且未必含有转股条款。

可转债一般期限不超过六年,其投资者转股前作为债券持有人、转股后作为普通股股东在股东表决权、利润分配及剩余财产分配上均不同于优先股投资者。

与永续债相比,优先股投资者具有在一定条件下恢复表决权的权利,而永续债一般不具有这一特点;从破产清算时剩余财产的清偿顺序来看,永续债券的偿还顺序先于优先股;从发行人角度,支付的永续债利息可在税前扣除,而优先股股息不能在税前扣除。

优先股在附有转股条款时,类似于含可预期股息(固定或浮动)的可转债,在没有转股条款并股息可预期时,又类似于永续债。

但由于优先股介于永续债和可转债之间,赋予了发行人根据具体情况设计条款的权利,因此更加灵活。

5.优先股和债券存在哪些相似和不同(1)优先股和债券的相似之处首先,从获得收益的角度来看,由于投资者每期收益获得现金流相对固定,优先股与债券同属于固定收益类产品,市场价格会受到市场利率波动的影响,属于利率敏感性的产品。

一般来说,利率下行,优先股价格上涨;利率上行,优先股价格下跌。

其次,类似于债券,境外市场的优先股也有评级机构来进行评级。

(2)优先股与债券的不同之处首先,两者的根本区别在于其法律属性不同,优先股的法律属性还属于股票。

当然,根据我国现行的会计准则和国际做法,发行人优先股作为权益或者负债入账需要由公司和会计师视优先股的不同条款,对是否符合负债或权益的本质进行判断。

这种灵活性也为满足不同发行人的需求提供了空间,发行人可以通过不同的条款设计实现公司优先股在权益或负债认定方面的不同需求。

其次,优先股没有到期的概念,发行人没有偿还本金的压力;而除了永续债券这种特殊的混合证券外,对于绝大多数债券需要到期还本付息。

第三,在公司出现亏损或者利润不足支付优先股股息时,优先股股东相应的保障机制包括:如有约定,可将所欠股息累积到下一年度;恢复表决权直至公司支付所欠股息。

而对于债券持有人而言,定期还本付息属于公司必须履行的强制义务,如果公司不能按时还本付息会构成违约事件,公司有破产风险。

因此从风险角度来说,优先股的股息收益不确定性大于债券。

第四,优先股的股息一般来自于可分配税后利润,而债券的利息来自于税前利润。

6.优先股如何优先分配股息优先股有哪些种类《办法》规定优先股股东按照约定的票面股息率,优先于普通股股东分配公司利润。

公司应当以现金的形式向优先股股东支付股息,在完全支付约定的股息之前,不得向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

根据不同的股息分配方式,优先股可以分为多个种类。

(1)固定股息率优先股和浮动股息率优先股:股息率优先股存续期内不作调整的,称为固定股息率优先股,而根据约定的计算方法进行调整的,称为浮动股息率优先股。

(2)强制分红优先股和非强制分红优先股:公司可以在章程中规定,在有可分配税后利润时必须向优先股股东分配利润的,是强制分红优先股,否则即为非强制分红优先股。

(3)可累积优先股和非累积优先股:根据公司因当年可分配利润不足而未向优先股股东足额派发股息,差额部分是否累计到下一会计年度,可分为累积优先股和非累积优先股。

累积优先股是指公司在某一时期所获盈利不足,导致当年可分配利润不足以支付优先股股息时,则将应付股息累积到次年或以后某一年盈利时,在普通股的股息发放之前,连同本年优先股股息一并发放。

非累积优先股则是指公司不足以支付优先股的全部股息时,对所欠股息部分,优先股股东不能要求公司在以后年度补发。

(4)参与优先股和非参与优先股:根据优先股股东按照确定的股息率分配股息后,是否有权同普通股股东一起参加剩余税后利润分配,可分为参与优先股和非参与优先股。

持有人只能获取一定股息但不能参加公司额外分红的优先股,称为非参与优先股。

持有人除可按规定的股息率优先获得股息外,还可与普通股股东分享公司的剩余收益的优先股,称为参与优先股。

(5)可转换优先股和不可转换优先股:根据优先股是否可以转换成普通股,可分为可转换优先股和不可转换优先股。

可转换优先股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优先股股东或发行人可以按照一定的转换比率把优先股换成该公司普通股。

否则是不可转换优先股。

(6)可回购优先股和不可回购优先股:根据发行人或优先股股东是否享有要求公司回购优先股的权利,可分为可回购优先股和不可回购优先股。

可回购优先股是指允许发行公司按发行价加上一定比例的补偿收益回购优先股。

公司通常在认为可以用较低股息率发行新的优先股时,就可用此方法回购已发行的优先股股票。

而不附有回购条款的优先股则被称为不可回购优先股。

7.优先股股东到底有没有表决权虽然优先股股东一般不参与公司经营决策,表决权受到限制,但并不代表优先股股东没有表决权。

根据《指导意见》的内容,优先股股东在两种情况下具有表决权。

一种情况是公司对与优先股股东利益切身相关的重大事项进行表决时,优先股股东享有表决权,而且与普通股分类表决,这类表决可以称为优先股股东“固有的表决权”。

《指导意见》规定以下五种事项除须经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之外,还须经出席会议的优先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修改公司章程中与优先股相关的内容;(2)一次或累计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超过百分之十;(3)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4)发行优先股;(5)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另一种情况是由于公司长期未按约定分配股息,优先股股东恢复到与普通股股东同样的表决权,可以参与公司经营决策,与普通股一同参加投票,这类表决权可以称为优先股“恢复的表决权”。

《指导意见》规定公司累计3个会计年度或连续2个会计年度未按约定支付优先股股息的,优先股股东可以享有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权。

需要注意的是,“恢复的表决权”并不是一直存在的,当公司全额支付所欠优先股股息时,优先股股东将不再享有这类表决权。

二、关于优先股的发行和交易8.哪些公司可以公开发行《办法》规定,上市公司公开发行优先股,应当符合以下情形之一:(一)其普通股为上证50指数成份股;(二)以公开发行优先股作为支付手段收购或吸收合并其他上市公司;(三)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普通股的,可以公开发行优先股作为支付手段,或者在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后,可公开发行不超过回购减资总额的优先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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