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职工住房补贴标准政策文档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退休职工住房补贴标准政策文档

Policy document of housing subsidy standard for retired employees

退休职工住房补贴标准政策文档

小泰温馨提示:规章制度是指用人单位制定的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动管理的规则和制度的总和。本文档根据规则制度书写要求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下载后内容可随意修改调整修改及打印。

关于退休职工的住房有哪些补贴政策呢,下面小泰为大

家搜集的一篇“退休职工住房补贴标准政策”,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关于给予离退休职工发放住房补贴有关文件依据

一、国资厅发分配[2019]3号文件,不但没有禁止发放住房补贴,而且要求参照所在地政府机关公务员标准执行,取消住

房补贴是违背政策规定的

1、《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中央企

业严格执行国家住房制度改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厅发分配[2019]3号)文件中对于住房补贴有明确的要求:参照

所在地政府机关公务员标准,并结合本企业职工住房的实际情况和企业经济承受能力确定。

2、《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1994]43号)文件中第三十一条规定:所有单位,不论隶属关

系,都应执行所在市(县)人民政府对房改工作的统一部署和

规定。

二、国务院规定房改政策实行属地管理的原则,省份的不同,存在差异是正常的,不能做为不发的理由

1、《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职工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计提基数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鲁财综字【1999】56号)第

四条规定:按照房改属地管理的原则,驻济以外的省属单位执行所在地的有关政策,中央驻济单位参照本通知执行。

第五条、调整职工住房补贴,是省委省政府为加大住房

货币分配力度,进一步增加职工住房消费能力,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发展而采取的重大措施。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做好本单位职工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的计提发放和管理工作,把省委省政府对广大职工的关怀落到实处。

2、《山东省财政厅关于给离退休人员发放住房补贴的通知》(鲁财综字[2019]7号)文件中也要求:给离退休人员发

放住房补贴,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老同志的关怀和照顾,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按照本通知的要求,积极

做好计提和发放工作,把省委、省政府对老同志的关怀落到实处。中央驻济单位可参照本通知执行。

3、《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提高离退休人员住房补贴比例的

通知》(鲁财综[2019]74号)文件明确指出,考虑到今后离

退休老同志住房维护方面开支明显加大的新情况,为使他们的生活水平不受大的影响,经省委、省政府研究决定,从今年

10月1日起,将驻济离退休人员的住房补贴比例,由现在的10%提高到35%,与在职人员一致起来。计发住房补贴的月工

资基数仍按鲁财综字[2019]7号和鲁财综字[2019]30号文件规定执行。

文件还要求:驻济以外省直单位的离退休人员住房补贴

发放比例,按照房改政策属地原则,一律执行驻地住房补贴政策和标准。

提高离退休人员住房补贴比例,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

离退休老同志的关怀和照顾,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按照有关规定作好发放工作。

三、任何企业都应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党和国家、政府的

政策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章总则中第五条规定:

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十八条中规定:公司研究决定改制以及经营方面的重大

问题、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时,应当听取公司工会的意见,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四、给离退休职工发放住房补贴,是企业劳动者劳动福利的

延续,适应《劳动法》劳动者享有平等的“享受社会保险和

福利的权利”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一章总则中第三条规定:

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1)一次性补贴方式,主要针对无房的老职工,在职工

购房时一次性发放。

(2)基本补贴加一次性补贴方式,按一般职工住房面积

标准,逐步发放基本补贴,各级干部与一般职工因住房补贴面积标准之差形成的差额,在购房时一次性发放。

(3)按月补贴方式,主要针对新职工,在住房补贴发放

年限内,按月计发。

职工住房补贴政策:

住房补贴的资金来源主要有三大块:一是国家下拨的建

房资金;二是单位售房资金;三是单位多种渠道筹集的资金。

发放住房补贴的基本形式有:一次性住房补贴、基本补

贴加一次性补贴和按月补贴等三种形式。

标准:

提租补贴”(即租房补贴)具体标准为:正部级240元

/月,副部级210元/月,正司级130元/月,副司级115元/月,正处级100元/月,副处级(包括技术工人中的高级技师)90

元/月,科级(包括技术工人中的高级工、技师和25年以上科员、办事员、初中级技术人员和普通工人)80元/月,科以下70元/月。

按月领取的购房补贴,1999年至20的职工,按当月标准工资×月住房补贴系数(0.66);201月1日以后的实行定额发放:科级以下800元;副科级900元;正科级1000元;副处级1100元;正处级1200元;副司级1400元;正司级1600元;机关工勤人员,普通工人800元,技术工人中的高级技师可达1100元。

另外,无房一次性补贴和住房未达标补贴,仅对1998年12月31日(含)前参加工作的老职工发放;级差补贴则指有房老职工在其现住房面积经达标、未达标、超标处理后,因职务、技术等级晋升,按晋升后的购房补贴面积标准与晋升前的差额一次性补贴。

中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20多年来,人们一直在混淆“住房补贴”与职工工资中应有的“住房含量”概念。这是两个性质完全不同的概念。实施住房补贴的理论基础是福利经济学,而体现职工工资中应有住房含量的理论依据则是劳动力价格理论。住房补贴的供给者是国家,而职工工资中住房含量的提供者是劳动力购买者

-------- Designed By JinTai College ---------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