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税收制度简介
英国税收制度
英国税收制度英国税收制度一、概述英国税收制度是指英国政府对全国人民的所得、财产等方面的征税和管理规定。
它包括了个人所得税、公司所得税、增值税等多种形式的税收,是英国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
二、个人所得税1. 税率根据个人年收入不同,个人所得税分为以下几档:- 0-12,500英镑:免征个人所得税- 12,501-50,000英镑:20%的个人所得税- 50,001-150,000英镑:40%的个人所得税- 超过150,000英镑:45%的个人所得税2. 免除额和抵扣项每年有5,000英镑的免除额,可以在计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时抵扣。
此外,还有一些抵扣项,比如捐赠给慈善机构、购买退休金计划等,都可以在计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时抵扣。
3. 缴纳方式个人所得税可以通过雇主代扣或者自行缴纳。
如果通过雇主代扣,则会在工资中直接扣除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如果自行缴纳,则需要在每年1月31日之前向英国税务局缴纳。
三、公司所得税1. 税率公司所得税的税率为19%,这个税率适用于所有公司的利润,不论其规模大小。
2. 抵扣项公司可以在计算应缴纳的所得税时抵扣一些支出,比如员工工资、租金、采购成本等。
此外,还有一些特殊抵扣项,比如研发支出、慈善捐赠等。
3. 缴纳方式和个人所得税一样,公司所得税也可以通过雇主代扣或者自行缴纳。
如果通过雇主代扣,则会在每年4月份之前向英国税务局申报并缴纳应缴纳的公司所得税;如果自行缴纳,则需要在每年9月份之前向英国税务局申报并缴纳应缴纳的公司所得税。
四、增值税1. 税率增值税是对商品和服务销售额的一种消费型税收。
目前英国增值税标准率为20%,适用于大多数商品和服务。
但是也有一些商品和服务享受较低的增值税率或者免征增值税。
2. 注册如果一个企业的年销售额超过85,000英镑,那么该企业就需要注册为增值税纳税人,并向英国税务局申报并缴纳增值税。
3. 抵扣项企业可以在计算应缴纳的增值税时抵扣一些支出,比如采购成本、租金、员工工资等。
英国税制
英国的税收体制英国的税收体制一、英国税收的结构与特点(一) 英国的税收由直接税和间接税构成,以直接税为主,间接税为辅。
直接税主要有个人所得税、公司所得税、资本利得税、资本转移税、土地开发税、石油税、遗产税及赠与税。
间接税主要包括增值税、关税、消费税和印花税。
直接税中的所得税是英国税收的主体,占全部税收收入的60%以上。
间接税在英国税制中处于辅助地位,在全部税收收入中所占比重为30%略多。
(二) 英国的税收分配和征税权力英国税收收入高度集中于中央政府。
在政府收入分配上,英国税收分为国税和地方税。
国税由中央政府掌握,占全国税收收入的90%左右,是中央财政最主要的来源。
地方税由地方政府负责,占全国税收收入的10%左右,是地方财政的重要来源,但非主要来源;地方财政的主要财源是中央对地方的财政补助。
与税收收入分配相适应,英国的税收权力也高度集中于中央。
全国的税收立法权由中央掌握,地方只对属于本级政府的地方税才享有征收权及适当的税率调整权和减免权等。
但这些地方税权也受到中央的限制,如1980年代英国颁布的《地方税收额封顶法》就是显著一例。
二、英国税制的演变历程英国的税收制度经历过相当慢长的历史发展过程。
英国近代税制的第一块奠基石是土地税。
这是一种直接税,是汉诺威王朝从斯图亚特王朝继承下来的。
1692年,英国国会授权征收土地税。
这种简单的直接税在当时是带有“革命”意味的。
因为这表示国王此后不再只“靠自己养活”。
此前,在西欧式的封建体系中,大大小小的贵族就是他们自己领地上的“国王”,英国王室和宫庭的日常开支只能依赖于王室领地的收入,只有战事来临,王室需要额外支出时,才召集国会,商量战争费用的解决办法,临时征收某项特别税收。
17世纪的英国资产阶级革命,便是由于英王查理一世要求征收对苏格兰作战的费用而与议会发生冲突,最终爆发了英国内战。
1720—30年代“无议会统治时期”,查理一世强行征收的“船税”,也是古代英国为抵御海盗进攻而在东南沿海征收的临时税收。
英国个人所得税税收制度的借鉴
英国个人所得税税收制度的借鉴1. 引言1.1 背景介绍随着全球化的发展,各国之间的税收制度和政策也在逐渐趋同。
借鉴和学习其他国家的税收制度经验和做法,对于我国提高税收征管水平、优化税收政策、促进经济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本文将对英国个人所得税税收制度进行深入分析,并提出借鉴的具体步骤,以期为我国个人所得税税收制度的改革和完善提供参考。
1.2 研究目的本文旨在分析英国个人所得税税收制度的特点、优势,并探讨其对我国税收制度的借鉴意义。
通过对英国个人所得税制度的梳理和分析,探讨其在税收征管、税收政策设计等方面的创新做法,为我国税制改革提供借鉴和参考。
本文也将探讨实施借鉴的具体步骤,为我国税制改革的深化和完善提供思路和支持。
通过对英国个人所得税税收制度的研究和借鉴,旨在为促进我国税收制度的现代化建设,提高税收征管效率,推动经济发展贡献力量。
2. 正文2.1 英国个人所得税制度概述英国个人所得税制度是英国政府对个人收入征收的税收制度。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对象包括在英国境内居住的个人和在英国工作的非居民个人。
英国个人所得税制度在税率、免税额、扣除项目等方面具有一定的特点。
英国个人所得税税率分为几个不同档次,高收入者需要缴纳更高比例的税款。
这种渐进税率体现了税收的公平性,能够减轻低收入者的税收负担。
英国个人所得税有一定的免税额,即个人在一定范围内的收入是不需要缴纳税款的。
这种免税额的设置可以减轻低收入者的税收压力,保障其基本生活。
英国个人所得税制度设立了一些扣除项目,包括子女教育支出、慈善捐款等。
这些扣除项目能够激励个人进行教育投资和公益捐赠,有利于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
英国个人所得税制度在税率渐进、免税额设立、扣除项目设置等方面具有一定的特点,体现了公平和社会责任感。
借鉴英国的个人所得税税收制度,有助于我国建立更加科学合理的税收制度,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
2.2 英国个人所得税税收制度的特点1. 纳税人分类:英国个人所得税制度根据纳税人的收入水平进行分级征税,分为基本税率、高税率和附加税等不同税率等级。
英国税收制度简介
英国税收制度简介所属国家或地区:英国生效日期:2011-1-4英国属于高收入的国家, 2001 年国内生产总值( GDP )为 14240 亿美元,人均 GDP 为 23753 美元。
在高收入国家中,英国属于中等税负水平的国家。
一、英国税制概况英国是实行中央集权制的国家,税收收入和权限高度集中于中央。
英国税收分为国税和地方税。
国税由中央政府掌握,占全国税收收入的 90% 左右,是中央财政最主要的来源。
地方税由地方政府负责,占全国税收收入的 10% 左右,是地方财政的重要来源,但不是主要来源。
构成地方财政主要财源的是中央对地方的财政补助。
与税收收入划分相适应,英国的税收权限也高度集中于中央。
全国的税收立法权由中央掌握,地方只对属于本级政府的地方税才享有征收权及适当的税率调整权和减免权等。
但这些权限也受到中央的限制。
英国税制是以所得税为主体的复税制。
早在 1798 年,英国政府为弥补英法战争所需经费,英国首相威廉 . 彼得创办了一种新税,名为“三部联合税”,被西方经济学家认为是所得税的鼻祖。
但此时英国是以间接税为主。
1799 年英国政府废除了具有所得税性质的“三部联合税”法案,正式颁布所得税法。
第一次世界大战是英国税制改变的契机,大战前的 1911 年,英国所得税占税收总额的比重仅为 20% ,而大战后的 1922 年,就达到了 45.1% 。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英国政府取消了第一次世界大战时设置的一些临时税种,开征了一些新税。
二、英国 1973 年的税制改革1973 年英国政府加入欧洲经济共同体后,在税收制度方面进行了重大改革,主要内容包括:完善所得税制,将两种独立的所得税――基本所得税和附加所得税合并,实行统一所得税,并统一使用累进税率。
进入 20 世纪 80 年代以来,英国撒切尔下令采用货币学派理论为刺激经济增长也进行了税制改革,其主要措施是降低所得税税率,同时提高起征点。
1977 年到 1978 年度的 10 档税率减少为 1980 年到 1985 年度的 6 档,最高税率也相应地从 83% 降为 60% ,起征点则由 1978 年的 6000 英镑提高到 1985 年的 15400 英镑。
英国个人所得税税收制度的借鉴
英国个人所得税税收制度的借鉴个人所得税是一种针对个人所得的税收制度,它在税收体系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英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税收制度相对完善的国家,其个人所得税税收制度在全球范围内都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本文将主要介绍英国个人所得税税收制度的一些特点和借鉴性。
英国个人所得税税收制度采用了渐进税率。
渐进税率指的是根据个人所得水平的不同,对不同所得水平征收不同税率的原则。
英国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主要分为基本税率、高级税率和附加税。
基本税率适用于较低的所得水平,高级税率适用于较高的所得水平,附加税适用于最高的所得水平。
渐进税率的采用能够体现社会公平和税收公正的要求,对于财富分配的调节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英国个人所得税税收制度注重避免财富逃避和逃税行为。
英国的税法体系相对完善,法律和法规对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和申报等有明确规定。
英国还设立了专门的税务机构,负责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和管理工作。
这种做法能够有效地遏制财富逃避和逃税行为,增加税收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英国个人所得税税收制度注重税收优惠和减免。
在英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中,有许多税收优惠和减免政策。
英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了一系列可以减免的费用和开支,如子女教育费用、医疗费用等。
这种做法能够降低纳税人的税负,促进民众的积极性和消费能力。
英国个人所得税税收制度重视税收信息的公开和透明。
英国政府通过税务机关面向公众发布个人所得税的法律法规、征收政策等相关信息,将税收征收过程公开透明。
这种公开透明的做法能够增加纳税人的信任和满意度,减少纳税人对税务机关的不信任。
英国个人所得税税收制度具有渐进税率、防止财富逃避和逃税、税收优惠和减免以及税收信息的公开透明等特点,这些特点对其他国家的个人所得税税收制度具有借鉴意义。
其他国家可以借鉴英国的经验,推动个人所得税税收制度的改革和完善,提高税收制度的公平性和有效性,更好地服务于国家发展和民众福祉。
英国个人所得税
税率结构及其变化
(U.K. Personal annual tax rates 2010-2011)
Income Tax band £0 to £2,440 Starting rate for savings
£0 to £37,400 Basic rate
• 英国的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办法是将个人年收入分成 4 个部分:
第 1 部分 叫 Personal Allowance,不收税;第 2 部分税率 称为 Starting Rate; 第 3 部分税率称为 Basic Rate;第 4 部分税率称为 High Rate。後三部分 又叫 Taxable Income。
从去年17.5%调到20%,以获130亿英镑额外税收
一般在0.5%-1.5%之间 某些交易如赠与等,按固定税额征收,
通常为50便士 根据不同的物品关税不同,最低可免税。
实行8级累进税率 30% 按应缴住房财产税的住房价值划分为八档。 1991年为3.84%
所得税在其中占据了主导地位,占全部税收收入的60%以上。间接税在英国 税制中处于辅助地位,其在全部税收收入中所占比重较低。
英国个人所得税
英国税制概述
• 简述英国税制的特点 • 英国个人所得税简介 • 英国个人所得税的演变
• 英国个税对我国个税改革的启示
英国税制的特点
• (一)直接税为主,间接税为辅
英国税制由个人所得税、公司所得税、资本利得税、石油税、资本转移税、印花税、 土地开发税,以及增值税、关税、消费税等组成。
英国个人所得税简介
征收方法
英国个人所得税采用源泉扣缴和查实征收两种方法。 前者主要适用于对工资、薪金、利息所得的征税。 后者主要适用于对其他各项所得的征税。
英国个税税制及征管
英国个人所得税税制及征收管理一、英国经济、财税体制概况(一)英国是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的简称。
全境面积24.4万平方公里,总人口5800万。
英国是一个君主立宪制国家,由英格兰、苏格兰、威尔士和北爱尔兰组成。
该国境内具有较为丰富的煤、铁、石油、天然气资源,在欧共体各国中排名第一。
英国是世界上最早实行工业革命的国家,虽然自二次世界大战开始走向衰退,但仍属发达国家之列,国民生产总值总排名为世界第六。
其金融业在国际上具有较大影响,传统制造业、新兴航空、电子、化工、电气等在世界上处于领先地位。
英国经济自1993年起开始复苏,近几年经济增长率为2%左右。
(二)英国是一个实行中央政府高度集权的国家,与此相适应,英国财政体制、税制也充分体现出高度集中的特点。
在财政管理体制上不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不存在中央与地方共享税,税收立法权完全属于中央政府,除房产税由地方政府征收外,其它税种均由中央政府征收。
中央税收占绝对比重,地方政府大部分经费由中央政府拨给。
英国将税种按税收负担属性分为直接税和间接税两大类。
直接税主要包括个人所得税、公司税、石油税、资本收益税、继承税和印花税等;间接税包括:增值税、消费税和关税。
税务机构设置与之相配套。
英国财政部下设两个相对独立的税收征管部门,即:国内税务局和关税与货物税管理局。
国内税务局主要征收直接税及代征社会安全保险费。
间接税由关税与货物税管理局征收。
地方税(主要是房产税)由地方政府直接征收。
国内税务局拥有16000多名税务官员,下设10个地区分局作为中间机构,其下设税务征收所和检查所若干,具体负责各项税收的征收管理和税务检查。
(三)英国税制是以所得税为主体的复合税制。
个人所得税占国内税务局收入的65%以上,占全部税收收入的35%以上。
与世界发达国家个人所得税发展趋势相适应,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自1994年按照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要求组建以来,短短五年时间,个人所得税已由一个小的辅助税种一跃成为全市第二大税种,税收收入由建局初期的1.2亿元增长为98年底的35.3亿元,占本市地方工商税收比例由2.3%迅速增至为17.7%。
英国个人所得税税收制度的借鉴
英国个人所得税税收制度的借鉴英国个人所得税,是指个人从工资、自营收入、租金收入等各种来源所得到的收入,按照一定的比例缴纳给国家的一种税收。
英国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标准和政策有其独特之处,并且在国际上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本文将对英国个人所得税税收制度进行分析和探讨,并探讨其在国际上的借鉴意义。
英国个人所得税的税收制度较为完善,包括税率、免征额、税收优惠等方面。
按照英国的个人所得税法,个人的收入按照不同的档次征收不同的税率,税率分为基本税率、高级税率和附加税率。
基本税率为20%,适用于收入在12,571英镑至50,270英镑之间的个人;高级税率为40%,适用于收入在50,271英镑至150,000英镑之间的个人;附加税率为45%,适用于收入超过150,000英镑的个人。
英国设立了一定的免征额,即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为12,571英镑,即个人的年收入不超过这一数额的部分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英国的个人所得税法还对特定的收入来源进行了税收优惠,如养老金、慈善捐款等。
英国的个人所得税税收制度相对简单,减少了征收成本和纳税人的负担。
英国的个人所得税税收制度相对简单,没有太多的复杂税种和繁琐的税收规定,纳税人只需按照自己的收入水平和税率进行简单的计算,便可确定应纳税额。
英国的个人所得税税收制度还通过在线申报和缴纳税款等方式,大大减少了征收成本和纳税人的负担,提高了税收征管的效率和纳税人的满意度。
英国的个人所得税税收制度注重公平和公正,保障了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英国的个人所得税税收制度注重对不同收入群体的公平和公正,通过设立不同的税率和免征额,保障了低收入者的基本生活,同时也减轻了高收入者的税收负担,有利于激发他们的创造力和生产力,促进经济的发展。
英国的个人所得税税收制度还通过税收优惠等方式,鼓励纳税人积极参与慈善事业和社会公益活动,促进社会的和谐和稳定。
英国的个人所得税税收制度对其他国家的税收制度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世界主要国家税收制度概述
世界主要国家税收制度概述税收制度是一个国家重要的经济手段,也是实现社会公平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
不同国家的税收制度存在差异和特点。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世界主要国家的税收制度进行概述。
一、美国的税收制度美国的税收制度分为联邦税和州税两种。
联邦税属于中央政府收入,主要包括个人所得税、公司所得税、财产税等;州税属于各州政府收入,主要包括销售税、房产税等。
美国税制的主要特点是税率分层,高收入人群纳税金额较高。
美国还实行个人税收抵免政策,降低个人所得税负担。
同时,美国也长期存在较大的税收逃避现象。
二、英国的税收制度英国的税收制度分为个人所得税、公司所得税、消费税、财产税等多个税种。
其中个人所得税和公司所得税属于中央政府收入,消费税被视为间接税,收入主要由各级政府共同支配。
英国税收制度的特点是税率较高,纳税人的税负较重。
同时,英国政府长期采取各种政策,鼓励企业在境内投资和纳税。
三、法国的税收制度法国的税收制度包括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费、增值税、公司所得税等税种。
其中个人所得税和公司所得税属于中央政府收入,增值税属于间接税。
法国税收制度的特点是税收种类繁多,税率较高,且存在较多的税收优惠政策。
法国政府长期采取各种手段,确保纳税人公平纳税,防止逃税现象发生。
四、德国的税收制度德国的税收制度分为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税种。
其中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属于中央政府收入,增值税属于间接税。
德国税收制度的主要特点是税率分层,高收入人群纳税金额较高。
德国政府长期采取各种措施,防止逃税和避税现象的发生,保障纳税人的权益。
五、日本的税收制度日本的税收制度包括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费、企业所得税、消费税等多个税种。
其中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属于中央政府收入,消费税被视为间接税。
日本税收制度的特点是个人所得税较低,企业所得税相对较高,消费税税率较冷门。
此外,日本政府长期采取各种政策,鼓励企业在境内投资和纳税。
综上所述,世界各国的税收制度存在差异和特点,但都致力于实现税收公平和经济可持续发展。
英国个人所得税税收制度的借鉴
英国个人所得税税收制度的借鉴一、英国个人所得税的特点英国的个人所得税税率分为基础税率、高级税率和附加税率。
按照英国的税法规定,不同的收入属于不同的税率档次。
个人所得税的基础税率为20%,高级税率为40%,超过150000英镑的年收入则适用45%的附加税率。
英国还设有个人免税额,每年的免税额为12500英镑。
这意味着,只有超过这个金额的收入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英国还有一些其他征税方式,比如国民保险,从个人收入中征收一定比例的税款。
1. 税率分级合理英国的个人所得税税率分级合理,基础税率和高级税率的设置可以有效地保障低收入者的生活,同时也能够向高收入者征收更多的税款,从而实现社会公平和财富再分配。
2. 免税额设定合理英国的个人所得税免税额相对较高,能够保障低收入者的基本生活,减轻了他们的负担,有利于激发他们的消费能力和创造力。
3. 税收征管科技先进英国的税收征管科技领先,采用了很多先进的管理和监管技术,比如电子税务申报、税务数字化、自助缴税等方式,可以提高征税效率,减轻纳税人的负担。
4. 税收政策稳定英国的个人所得税税收政策相对稳定,改变比较少,有利于纳税人和市场的预期稳定,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三、对其他国家的启示设定合理的免税额是保障低收入者的基本生活,减轻其经济负担的有效手段。
其他国家可以参考英国的做法,在确定免税额时要考虑到本国的实际情况,并适当提高免税额,以满足人民的最基本生活需求。
税收征管科技化不仅能提高征税效率,还能减轻纳税人的负担,方便他们的缴税,是税收制度现代化的重要手段。
其他国家可以借鉴英国的税收征管技术,推进自己国家的税收征管科技化,提高管理和执行效率。
英国的个人所得税税收制度在很多方面都有值得借鉴的地方,各国可以根据自己的国情和实际情况,借鉴英国的经验,逐步完善自己的个人所得税税收制度,为实现经济繁荣和社会公平做出积极的贡献。
希望中国和其他国家的个人所得税税收制度能够不断进步,为人民带来更多实实在在的好处。
比较税制-4.4英国、日本个人所得税制度
• (三)税收抵免 • 1.外国税收抵免 • 2.儿童税收抵免 • 儿童税收抵免(Child tax credit, CTC)是对所有 抚养儿童家庭提供的一种普遍性补助计划,属于返还性税 收抵免。
• 3.工作税收抵免
• 工作税收抵免(Working tax credit)是对低收入家 庭提供的一种在职援助,无论这种家庭是否有孩子,只要 其收入低于一定水平都可以获得税收抵免,它属于一种返 还性的税收抵免。
• (六)税款的缴纳 • 日本个人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与年终申报相结合的制 度,每个纳税人年终都必须进行申报并缴纳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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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税制
第4章 外国个人所得税制度
4.4 英国、日本个人所得税制度
内容
• 一、英国个Biblioteka 所得税制度 • 二、日本个人所得税制度
一、英国个人所得税制度
• 英国是世界上最早开征个人所得税的国家。 • 2005年,英国的个人所得税占税收总额的比重为 28.6%,占GDP的比重为10.6%,高于OECD和欧盟国家的平 均水平。
• (二)课税对象 • 1.一般规定 • 综合课税:将纳税人一年内的各种所得合计加总,然 后按个人所得税税率课税。 • 2.特殊规定 • 分类课税:对利息所得、山林所得以及某些红利所得 和转让所得实行源泉独立课税,课税后,不再计入综合课 税所得总额。
• 非课税所得是指不需特殊申请即可免税的所得,比如 ,军人遗属领取的抚恤金和年金,失业者领取的失业保险 津贴、低收入者领取的生活保障津贴、老人小额储蓄的利 息、继承和赠予的财产收入、各种政府奖金等。
• (2)当纳税人的所得超过规定的收入限额时,所享受 的宽免额要适当减少,但不能低于个人基础宽免额或已婚夫 妇最低宽免额。 • (3)宽免额每年都根据物价的变化进行指数化调整。 • 2.税率 • 英国个人所得税实行三级累进税率。 • 一般来讲,在纳税级次和税率确定的基础上,每年都需 要对每一级的应税所得额根据当年的物价指数进行调整。
英国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英国个人所得税税率表英国个人所得税是英国政府的一种基础税收方式,在英国各层级的收入中都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英国的个人所得税分为五个等级,不同的收入属于不同的等级,收入越高,所需纳税的比例也就越高。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详细介绍英国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英国个人所得税的等级英国个人所得税按照收入分为五个等级,它们分别是0-12,570英镑(免税),12,571-50,270英镑,50,271-150,000英镑,150,001-1000,000英镑和超过100万英镑。
在不同等级的税率中,免税是指不需要纳税,而其他等级反映着收入多少与相应的纳税比例。
这意味着在英国,未达到最低所得额的人不需要交个人所得税。
英国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以下是英国个人所得税税率表:0-12,570英镑:无需缴纳税款(免税)。
12,571-50,270英镑:20%50,271-150,000英镑:40%150,001-1000,000英镑:45%超过100万英镑: 45%这个税率表告诉我们,收入越高,所需纳税的比例也就越高。
例如,一个人的年收入为20,000英镑,那么他的税率是20%。
换句话说,这个人需要交纳4000英镑的个人所得税。
税率表还有一个值得注意的地方:分段的纳税方式。
这意味着,如果你的收入为50,000英镑,那么你需要按照20%的税率缴纳税款,但这并不意味着你需要向政府缴纳50,000*20%=10,000英镑的所得税。
相反,你需要向政府缴纳的税额如下:50,270-12,571=37,699英镑37,699*20%=7,540英镑因此,你最终需要交纳的所得税为7,540英镑。
附加税除上述基本税率外,英国税务局还征收一种称为“附加税”的税费。
附加税是一种根据收入水平而定的额外缴纳的税费,它的目的是防止高收入人群逃税。
附加税分两种,分别是附加税A和附加税B。
附加税A是针对年收入超过100万英镑的人群征收的税费。
这些人需要支付每年20,000英镑的“附加税A”。
中世纪英国税收制度
中世纪英国税收制度
中世纪英国的税收制度主要依靠封建土地制度和封建税收制度。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税种和税收制度:
1. 地租(Land rent):所有土地都归领主所有,农民必须向地
主缴纳地租。
地租一般以农产品、货币等形式支付。
2. 地契税(Feudal dues):农民从事农业生产时需要使用地主
的土地,因此需要向地主支付地契税。
这种税收制度是基于封建土地制度形成的。
3. 封建领主征税(Feudal taxes):封建领主有权向其领地内
的农民征收各种税收和费用,例如作物税、石头税、木材税等。
这些税收主要用于维护领主和贵族的生活。
4. 教会税(Ecclesiastical taxes):教会拥有大量土地和财产,
可以向信徒征收税收。
教会税一般用于支持教会的建设和活动,以及向教皇和主教等教会高层支付部分收入。
5. 王权税(Royal taxes):国王有权向全国范围内的人民征收
税收,例如王权税、关税、进口税等。
这些税收是国王维持政权和进行战争所需的资金来源。
除了以上税种外,中世纪英国还存在其他各种形式的税收,如地价税、印花税、劳动税等,用于维持国家的日常运转和国家治理的费用。
这些税收制度在中世纪英国起到了重要的财政支撑作用,但也加重了农民和底层人民的负担。
英国税收制度
英国税收制度一、介绍英国税收制度是指英国政府通过征收各种税收来获取财政收入的制度。
这些税收的收入用于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秩序和支持国家经济发展。
本文将深入讨论英国税收制度的运作方式、税种以及相关政策。
二、税种分类英国税收制度包括多种税收,这些税收根据不同的目的和征收对象可以分为以下几类:1.所得税所得税是根据个人或企业的收入水平来征收的税收。
英国的所得税采用逐级累进税率制度,即收入越高,税率越高。
这个系统为纳税人提供了公平和可持续的税收制度。
2.消费税消费税是按照商品和服务的销售额征收的税收。
英国的消费税主要是增值税(VAT),适用于绝大部分的商品和服务,税率为20%。
另外还有一些特殊商品和服务,如烟草和汽油,有额外的消费税。
3.资产税资产税是针对个人和公司的财产征收的税收。
英国的资产税主要包括房产税和遗产税。
房产税是以房产的价值为基础征收的税收,遗产税是在个人去世后留给继承人的财产上征收的税收。
4.企业税企业税是根据公司的利润征收的税收。
英国的企业税主要是公司所得税,税率为19%。
此外,英国还实行了一项特殊的税收政策,即创新税收,为科研和开发活动提供税收减免。
三、税收运作方式英国税收制度的运作方式是由政府机构和税务部门共同组成的。
税务部门负责征收和管理税收,确保纳税人遵守税法并按时缴纳税款。
下面我们将介绍英国税收制度的运作方式:1.税收征收税收征收是指税务部门根据税法规定,向纳税人收取相应的税款。
纳税人根据自身的征税义务,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缴纳税款。
2.税收管理税收管理是指税务部门对纳税人的税务事务进行管理和监督。
税务部门负责审核纳税申报、调查和追缴逃税行为,并向纳税人提供咨询和指导。
3.税收政策调整税收政策调整是指政府根据经济和社会情况,对税收制度和税率进行调整和优化。
政府通过调整税收政策来促进经济增长、改善财政状况和实现公平分配。
4.税收透明度税收透明度是指政府向公众公开税收信息和财政支出情况。
英国个人所得税税收制度的借鉴
英国个人所得税税收制度的借鉴【摘要】英国个人所得税税收制度具有税率分级、纳税申报流程简化、税收征管技术进步和个税起征点设定等特点。
这些特点在提高税收公平性、增加纳税人便利性、提高税收管理效率和保障中低收入群体权益方面发挥关键作用。
通过借鉴英国个人所得税税收制度的经验,中国可以在提高税收公平性、优化纳税申报流程、加强税收征管技术和完善个税起征点设定等方面进行改进。
未来中国个人所得税税收制度应致力于更加公平合理地分配税负,提高征收效率和便利性,保障中低收入群体的权益。
借鉴英国个人所得税税收制度的成功经验,有利于提升中国个人所得税税收制度的整体发展水平,促进税收制度的不断完善和进步。
【关键词】英国个人所得税、税收制度、税率分级、公平性、纳税申报、便利性、税收征管、管理效率、个税起征点、中低收入群体、税收征管体系、借鉴、启示、中国、发展方向。
1. 引言1.1 介绍英国个人所得税制度英国个人所得税制度是英国政府对个人从各种来源获取的收入征收的一种税种。
英国个人所得税制度的税率分为几个档次,从低收入到高收入逐级递增,高收入者需要缴纳更高的税率。
英国税法规定了各种收入的征税标准和计算方法,例如工资收入、资本利得、房屋租金等都需要纳税。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是在个人报税的基础上进行的,英国纳税人需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税务局申报个人所得税,并缴纳相应的税款。
英国个人所得税制度的特点包括税率分级制度、税收征管技术的先进性,以及对不同收入群体的保障措施。
通过对英国个人所得税制度的研究和借鉴,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完善和改进中国的个人所得税税收制度,实现税收公平和效率的提升。
1.2 概述英国税收制度的特点1. 分级税率制度:英国个人所得税实行分级税率制度,随着收入增加,税率也逐渐增加。
这种税收制度可以确保高收入人群承担更多的税收,实现税收的公平性。
2. 纳税申报流程简化:英国的纳税申报流程相对简化,纳税人可以通过在线平台方便地完成纳税申报。
英国个人所得税税收制度的借鉴
英国个人所得税税收制度的借鉴英国个人所得税税收制度的结构相对较为简单。
英国个人所得税税制主要分为基本税率、高额税率和附加税三部分。
基本税率是最为广泛适用的税率,根据个人所得水平的不同分为几个档次,通常情况下,低收入者适用较低的税率,高收入者适用较高的税率。
高额税率主要适用于高收入者,其税率较为昂贵。
附加税主要用于特定消费品、服务等进行征收,如烟酒税等。
这种分级的个人所得税税率结构,既体现了税收公平原则,又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满足社会分配的需求。
英国个人所得税税率的调整较为灵活。
英国政府每年都会对个人所得税税率进行调整,以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
一方面,英国政府通过动态调整税率来调节国民收入的分配,适时提高高收入者的税率,减轻低收入者的税负,从而达到调控收入分配的目的。
英国政府也会根据国家的经济形势和财政收支情况来调整税率水平,以保持税收制度的稳定和可持续性。
这种灵活的调整机制,能够更好地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有利于保持税收制度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英国个人所得税的征管方式值得借鉴。
英国的个人所得税征管主要通过预扣缴税和年度汇算的方式来进行。
雇主在支付工资时,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规定,直接从雇员的工资中预扣缴税款,并在一年一度的纳税申报中对预扣缴情况进行汇算。
英国税务机构也会对个人所得税的纳税情况进行监督和核查,确保税款的合规缴纳。
这种征管方式不仅便于管理和监督,能够减少逃税行为,还能够减轻纳税人的纳税压力,提高纳税合规性和便利性。
英国个人所得税税收制度的设计和运行都具有一定的优势和值得借鉴之处。
我国个人所得税税收制度改革和完善可以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借鉴:我国可以借鉴英国的个人所得税税率结构,建立起更为合理和公平的分级税率制度,以更好地满足国民的分配需求。
我国可以借鉴英国的税率调整机制,建立一个更为灵活和有效的税率调整体系,以更好地适应国家经济发展的需要。
我国可以借鉴英国的税收征管方式,建立更为便捷和高效的纳税缴纳和监督机制,以更好地提高纳税合规性和便利性。
英国税收制度介绍
英国税收制度介绍一、英国税收制度简介英国作为一个君主立宪制国家,高度集权的政体决定了税收管理体制的高度集中。
英国税收的立法是由财政部向议会提出财政法案,经议会讨论通过后,还需经过王室同意后才生效。
中央政府课征了几乎所有的税种,只有财产税由地方政府课征。
英国税制以直接税为主,间接税为辅。
英国税制由个人所得税、公司所得税、资本利得税、石油税、资本转移税、印花税、土地开发税,以及增值税、关税、消费税等组成。
所得税在其中占据了主导地位,占全部税收收入的60%以上。
间接税在英国税制中处于辅助地位,其在全部税收收入中所占比重较低。
二、英国纳税税种(一)英国中央政府课征的税收包括以下三类:(1)对所得的课税,包括个人所得税、公司税和石油收益税、国民保险税;(2)对商品和劳务的课税,主要包括增值税、消费税、关税等;(3)对资本的课税,包括资本收益税和资本转移税等。
(二)从目前的情况而言,中央政府最重要的税收依次为:所得税、国民保险税、增值税、公司税和石油税。
1、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人:年满18岁以上的公民个人收入,均需交纳个人所得税。
税率:按年薪计算,2011-2012财政年度(每年略有调整)个人免税额为7475英镑;37400英镑以下税率为20%;37400英镑以上税率为40%;150000英镑以上税率为50%。
2.企业所得税征收对象:按税收调整后的利润,向永久性公司或子公司征收。
税率:每年皆会有所调整,已有数据显示年利润在30万英镑以下,税率为20%;年利润在30万英镑以上,税率为26%,其中年利润在30.01 -150万英镑之问的企业可享受一定程度的税收抵扣。
2012年,企业所得税的主税率下调至24%。
3.增值税征收对象:在开展和推动业务过程中,向货物和服务供应的价值征收的税项。
税率:标准税率20%(大多数货物和服务)、减让税率5%(家庭、慈善机构等燃料和电力)以及零税率(食品、书籍、药品、儿童服装等)。
4.其他税关税:整个欧盟采用一种相同的关税制度。
英国的税收体制
浅析英国的税收体制摘要:无论是哪个国家,其财政收入主要都是依靠税收,税收体制对国家的税收有重要影响。
了解国家的税收体制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分析了英国税收体制的特点及其演变历程,并分析了英国现行的税收体制的现状,这对我们了解英国的税收体制变化具有重要价值。
关键词:英国,税收体制,特点,演变,现状一、英国财政制度的发展英国政府财政制度的发展过程可以分为早期形成阶段(1215-1688)、中期发展阶段(1688-1852)、近期成熟阶段(1852至今),这三个阶段。
英国政府财政制度从1215年开始,历经漫长的发展过程,议会在和君主集权的斗争中逐步获得对财政的控制权,从上世纪末开始,政府的财政决策权从议会转到政府手中。
1215年英国国王约翰继位后英国遭遇严重的通货膨胀,王室财政陷入困境,激化了国王和贵族的矛盾,1215年,贵族反叛,国王约翰被迫和贵族签订《大宪章》。
这确立了议会制度的基础,并第一次用法律的形式把非赞同不纳税和没有代表权不纳税等原则确立下来,标志着应该政府预算制度的开始。
英法百年战争推动了英国宪政的发展,也为议会权力的扩大创造了条件。
战争带来的开支使君主要获得议会的支持,同时要扩大纳税,以此来获得经费。
由此可见,英国每个阶段的财政政策的制定都涉及到税收,希望通过税收来增加财政收入。
可见英国的财政政策与税收制度的演变具有密切的关系。
二、英国税制特点(一)直接税为主,间接税为辅在英国的税收体系中,其不仅有企业所得税,还有增值税、印花税等各个税种。
其中最重要的是所得税,在所有的税收中占比达到6成以上。
在上世纪末期英国的税收收入中,其直接税收贡献了近七成,间接税收占比33%左右,其中所得税是归属于直接税收的,间接税收的总额低于直接税收,也就是说间接税收产生了辅助的作用。
(二)税收收入和权限高度集中英国的政治体系是中央政府进行管理,中央政府控制了主要的税收和权限。
因此其税收也包括国税以及地方税这两种。
中世纪英国税收制度
中世纪英国税收制度
中世纪英国的税收制度可以追溯到威廉一世时期(1066-1087年)。
在那个时候,英国贵族和地主享有特权,并从他们的领地中收取地租和农产品。
这些收入是他们的主要财源。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国家的财政需求增加,英国君主开始采取更加集中的税收制度。
其中一项重要的税收是“庄园税”(feudal aids),是一种财产税,贵族和地主需要向国王提供
援助。
此外,还有一些其他形式的债务和赋税,如录取费、十分之一税等。
12世纪末,国王理查一世引入了“收入调查”(Saladin Tithe),目的是为了筹集巨额资金以应对第三次十字军东征。
这项税收要求英国居民支付他们年收入的十分之一。
这是一项非常重的税收负担,引发了民怨和社会不满。
到了14世纪,由于百年战争和黑死病的流行,英国国家财政
陷入困境,君主需要筹集更多的资金以维持国家机器的运转。
英王爱德华一世(Edward I)引入了一项名为《苏格兰救援法案》("Aid for Scotland")的法律,该法案规定了新的个人所
得税,并将交税人按照其财产的数量进行分类。
此外,君主还从商业活动中收取税收。
英国君主授予特权和特许证书,而商人则需要向君主支付额外的税费。
这种商业税收制度为国家财政带来了相当大的收入。
总的来说,中世纪英国的税收制度是一个庞杂而复杂的系统,
君主依靠地产税、个人所得税和商业税等多种形式来筹集资金。
这些税收负担沉重,常常引发社会不满和民怨。
英国个人所得税税收制度的借鉴
英国个人所得税税收制度的借鉴英国的个人所得税税收制度起源于1798年的战争征税,经过200多年的发展,逐渐形成了完整的税收制度。
英国的个人所得税税收制度采用逐级累进税率,即税率随着收入的增加而逐级提高,最高税率为45%。
这种税率制度的优点在于能够让高收入人群缴纳更多的税款,从而实现一定程度的财富再分配,减少贫富差距。
对于低收入人群,英国政府设置了免税额和税收抵免政策,减轻他们的税收负担。
英国的个人所得税税收制度还采用了抵免政策。
个人可以通过在纳税申报表中申报一些特定的开支和捐赠,来减少应纳税收入,这为个人减税提供了便利。
英国也鼓励个人通过投资和消费等行为来刺激经济增长和创造就业机会,并为这些行为提供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促进了经济的发展。
英国的个人所得税税收制度还具有简洁透明的特点。
为了简化纳税申报程序,英国政府推行了在线申报和电子缴税服务,让纳税人可以随时随地通过互联网进行申报和缴税,大大提高了纳税人的便利性。
英国政府通过加强税务管理和税务征管,提高了税收的透明度和合规性,降低了纳税人的不当行为,保障了税收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值得一提的是,英国的个人所得税税收制度还包括了对海外所得的征税规定。
根据英国的税收法律规定,英国纳税居民在海外的收入也需在英国缴纳相应的税款,这一规定保障了税收的全方位覆盖和公平性。
英国政府也与各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避免双重征税的协定,为英国纳税居民在海外的生活和工作提供了一定的税收保障。
对于中国的个人所得税税收制度,我们可以借鉴英国的做法。
逐级累进税率制度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贫富差距,实现财富再分配,提高社会公平性和和谐度。
我们可以推行更加灵活的税收抵免政策,让纳税人可以通过种种方式减轻税收负担,激励他们投资和创业。
简洁透明的税收征管体系和对海外所得的征税规定也是值得我国学习的地方,这将有助于提高税收的公平性和合规性。
英国个人所得税税收制度为我们提供了很多值得借鉴和学习的经验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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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税收制度简介
英国税制简介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税收法规和稽征管理制度的总称。
税制体系以所得税为主体,辅之以间接税及其他税收。
英国税制沿革17世纪前,英国税制以原始的直接税为主体,并辅之以某些单项消费税和其他税收。
17~18世纪盛行消费税,开始建立以直接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
1799年首创所得税后,税制结构发生变化,到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直接税收入已占税收收入总额的50%左右,形成以直接税为主体的税制体系。
1973年英国加入欧洲共同体后开始征收增值税,间接税比重上升,但仍以直接税为主要税收来源。
1975年颁布石油税收法令,对石油公司征收石油收入税等。
1976年8月对开发土地资源取得的收益或在土地所有权转移中取得的收益课征土地开发税。
到1990年设置的主要税种有:个人所得税、公司税、社会保险税、国内货物及劳务税、增值税、消费税、财产税、石油收入税、土地开发税、印花税、资产转让税和关税等。
其中,中央税收总收入中,个人所得税占30.21%,公司税占12.09%,社会保险税占20.63%,国内货物及劳务税占34.14%,财产税占2.75%。
英国税制结构个人所得税以分类所得为基础采用对综合所得计税的办法。
应税所得分为六类,即①经营土地、建筑物等不动产所取得的租赁费、租赁佣金及类似支付的所得;②森林土地所得;③在英国境内支付的英国与外国公债利息所得;④工薪所得;⑤英国居民公司支付的股息红利所得;⑥经营及专业开业所得、外国的经营与财产所得,未经源泉扣缴的利息、养老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外国有价证券利息以及其他类型所得。
纳税人分为常住居民、非常住居民、非居民三种。
居民指:①在英国征税年度内停留6个月以上;②连续5年中每年有3个月以上居住在英国;③在英国有住所,并在英国居住,不论其停留时间长短。
但自己全部时间在国外从事经营、其他职业或受雇佣者等除外。
④居民一般要按其在世界范围的所得纳税,居民如果具有英国国籍法规定的英国人资格,可在计算应税所得时享受基本生活扣除待遇。
非居民则仅就其在英国的源泉所得征税,一般不享有基本生活扣除待遇。
但是有英国人资格者可按其英国所得占其在世界所得的比例给予基本生活扣除。
纳税人应税所得的计算是将各类所得分别扣除其法定扣除项目(如经营所得的合格经营费用),求得各类所得(包括已从源泉征税的所得)的综合所得,再扣除生计费用后,即为实际应税所得。
各类所得合并为综合所得时,允许依法冲抵盈亏(如经营亏损可用总所得冲抵),然后依分级差额累进税率计征。
从源预扣的已缴税款,可抵免应付税款。
个人所得税采取自行申报办法纳税,同居夫妇可联合申报或分开申报。
公司税即公司所得税,1947年开征。
1970年颁发的所得与公司税法和1979年的资本收益税法是征税的主要法规。
公司税纳税人是居民公司与非居民公司。
公司包括按公司法及其他法令注册的实体(无论是有限的或无限的),也包括商业部批准的除单位信托公司及合伙企业以外的非公司组织。
合伙企业成员在合伙企业利润的份额也应作为相应会计期应税利润总额一部分缴纳公司税。
居民公司指其中心控制与管理在英国的公司。
董事会议所在地是确定居所的基本标准,不管公司注册地与企业进行实际活动地点在何处,居所在英国就是居民公司。
居民公司要就其在全世界范围所得纳税。
不属居民公司的公司(包括外国公司)为非居民公司。
非居民公司仅就英国源泉所得纳税,常应参考双方有关双重征税条约确定。
公司税的应税所得范围与个人所得税的6类应税所得相似。
应税所得额是将公司在每一会计期的应税利润总额(包括按不同类目计算的该期所得)加上资本收益,扣除允许减除的损失、费用和
投资等计算得出。
国外来源所得不论是否汇回英国均应包括在总利润中,但国外子公司的所得需待利润实际分配以后,才能归属英国母公司。
对求得的总利润净额,采用比例税率计征单一的公司税。
税率每年公布。
对居民公司的国外源泉所得,无论是按双重征税条约,或是通过单方面减免,均免于双重征税。
对非居民公司通过分公司或代理商在英国进行营业取得的利润,应征公司税。
来源于英国的其他所得,除受双重征税条约保护外,按基本税率纳税。
公司税还规定加速折旧,以及当纳税人将某些营业资产的销售收入再投资于另一资产时,对其资本利得延迟征税的鼓励措施,以实现政府鼓励资本投资和促进地区经济平衡发展的政策。
社会保险税目的在于为医疗保障、退休、失业提供基金,纳税人为雇主与雇员双方。
对于雇员,在低于规定下限及超过规定上限的收入均不征税,在上、下限范围内的收入,采用分级超额累进税率征收;对雇主则按其付给雇员薪金工资总额计征,只设下限,不设上限,也采用分级超额累进税率。
雇员与雇主分为在国家退休金计划内与计划外两种情况,其适用税率互不相同。
在同一种情况下,雇主与雇员税率也不相同。
增值税1973年4月1日开始实行。
1983年的增值税法及由关税与货物税专员发布的法令是增值税的法律基础。
增值税对在英国进行或促其进行经营活动提供的全部货物及劳务征收,并对进口货物及特定的进入英国的劳务(不包括属于免税的和非应税的货物、劳务)征收。
对出口商品、食品、书籍、建筑、运输、医药等货物和劳务采用零税率,其他货物和劳务实行统一标准税率。
税基是提供货物(或劳务)的价值,该价值通常即是货物(劳务)提供者就所提供的货物(劳务)收取的全部现金报偿(如报偿为实物则以其公开市场价计算)。
关税及货物税关税只对由欧共体以外国家进口的货物征收。
货物税对特定类目(石油、酒精饮料、烟草为主)的国产或进口货物征收。
各类货物税率不同。
印花税对涉及资产转让、财产租赁、股份资本发行与增加的凭证课征。
税率不一。
税收管理体制英国实行中央与地方(郡、区)分税制,地方只对财产征税。
中央征收的税种主要有:个人所得税、公司税、社会保险税、增值税、关税等大部分税种。
税收立法权在议会,财政部负责起草税法草案。
每年一次提出税收政策措施,经议会批准,列入当年财政法令,作为当年征税的法律依据。
中央税由国内收入局、海关与消费税局(只负责关税、增值税、消费税)分别负责征收管理。
女王任命的税务委员会领导国内收入局。
税务委员会设主席、副主席、主评价员、主席助理各1人、总监2人。
在委员会领导下,国内收入局内设税政司、技术司、管理司、法律办公室、评价办公室、综合处、统计处等分管各项业务。
在国内收入局下,全国各地分设15个地区税务局。
在地区税务局领导下,按职能在全国分设约800个计税局,负责确定纳税人的纳税义务,另设约250个稽征局,负责税收缴款入库工作。
地方税由地方政府另设机构征收,组织上与国内收入局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