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理财合作合同协议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合约编号:投资理财合作协议书
甲方(投资方):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身份证号:
乙方(指导方):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投资理财合作协议,双方承诺共同遵守:
一、合作方式
甲、乙双方的合作方式有如下:
全权委托理财模式
1、甲方同意在协议有效期内将甲方自有的股票帐户(包括与股票帐号相关联的资金账号)委托且仅委托乙方单独进行管理,由乙方对甲方的股票帐户进行证券交易的具体操作;
2、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有权利用甲方股票帐户内的股票和资金(以下简称“资产”)进行证券交易;
3、双方确认,在本协议有效期内,该股票帐户内的资产及其收益的所有权归属甲方所有;
4、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投资理财的股票帐户为:户名:,
账户号:,资金账号:,
开户地:证券营业部,上述股票帐户起始理财资产总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双方同意,以协议签订当日甲方股票帐户内的资产总额(注:股票+现金)作为投资理财的起始基数(以下简称“理财基数”);
5、甲方应在协议签订当日将股票帐户交由乙方管理,并将股票帐户的操作密码告知乙方;
6、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将作为甲方的全权代理人对甲方的股票帐户进行独立操作;甲方承诺不转移股票帐户内的资产,不再委托其他人参与股票帐户的操作,不以任何理由干预乙方的独立操作,为了保障所有合作客户的利益,在合作期间不允许甲方将乙方操作股票透漏给其他人。但甲方有权在任何时间了解其股票帐户内的资产状况,并可以向乙方提供参考意见;
7、如果甲方提供的股票帐户不在甲方本人名下,甲方应负责提供股票帐户名义开立人的身份证明及账户开立人对甲方授权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8、乙方在交易日的每天交易开盘前以短信方式发送早盘分析解读;
9、每周五下午4:00后乙方以邮件方式向甲方发送合作券商自营业务部和私募基金发布的上市公司和行业研究报告。
二、利润分配及结算
(1)、甲方账户资产增值部分按“一票一结(即卖出账户所有股票)”制结算,结算当日甲方须以现金或者转账方式支付给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