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建筑工程清单计价取费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最新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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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2005清单计价取费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安徽省2005清单计价取费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安徽省2005 清单计价取费工程类别划分标准第三章建设工程清单计价取费工程类别划分标准第一节建筑工程取费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一、建筑工程取费工程类别划分标准类别一类二类三类工程高度H (m) H>18 18≥H>12 H≤12 工单层业跨度L (m) L>36 36≥L>24 L≤24建筑多层高度H (m) H>35 35≥H>2O H≤20 2面积S(m) S>20000 2000O≥S>10000 S≤10000高度H (m) H>88 88≥H>45 H≤45居住建筑层数N N>28 28≥N>14 14≥N>6 民地下室层数N N>1 1 半地下室用建筑公共建筑高度H (m) H>65 65≥H>25 H≤25层数N N>18 18≥H>6 N≤6地下室层数N N>1 1特殊建筑跨度L (m) L>36 36≥L>24 L≤242面积S(m) S>10000 10000≥S >5000 S≤5000钢单层跨度L (m) L>45 45≥L>30 L≤30结构多层层数N N>18 18≥N>6 N≤6单独车库层数N(m) N>6 6≥N>2 N≤22面积S(m) S>20000 20000≥S>10000 S≤10000冷库容积Q(m 3) Q >5000 5000≥Q>1000 Q≤1000构筑锅炉房单炉总蒸发量Q (t/h)Q>50 50≥Q>10 Q≤10物变电所变压器总量Q(kV.A) Q>1000 Q≤1000 及其他水塔3容量Q(m) Q>100 100≥Q >50 Q≤50高度H (m) H>70 70≥H>30 H≤30烟囱高度H (m) H >120 120≥H>70 H≤70 贮油(水)池容量Q(t) Q >3000 3000≥Q>1000 Q≤1000 贮仓高度H (m) H>30 30≥H>15 H≤15续表类别一类二类三类工程土石方工程深度6m以上的基坑开挖1. 深度6m以下的基坑开挖2. 平基土方专业工程打桩工程1. 接桩二次;2.25m 以上预制桩;3.36m 以上钢筋混凝土管桩;4.45m 以上灌注桩。

工程一类费用二类费用三类费的划分标准

工程一类费用二类费用三类费的划分标准

工程一类费用二类费用三类费的划分标准工程费用是指在项目建设或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各项费用。

按照费用的性质和用途,可以将工程费用分为一类费用、二类费用和三类费用。

下面将对这三类费用的划分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一类费用是指与项目建设直接相关、不可避免且不易量化的费用,主要包括土地征用费、项目建设管理费、拆迁费等。

具体费用划入一类费用的标准如下:1.与土地使用权有关的费用,包括土地安置费、征用费、出让费等。

2.与建设方案、设计方案和招标等有关的费用,如项目建设咨询费、建设管理费等。

3.与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拆迁、迁建有关的费用,如房屋拆迁费、动迁补偿费等。

二类费用是指与项目建设和工程施工过程直接相关、量化且不可避免的费用,主要包括劳动力费、材料费、设备租赁费等。

具体费用划入二类费用的标准如下:1.与人员工资和福利有关的费用,如劳务费、社会保险费等。

2.与材料采购和物料运输有关的费用,如材料采购费、运输费等。

3.与设备租赁和使用有关的费用,如设备租赁费、设备使用费等。

三类费用是指与项目建设和工程施工过程间接相关、难以量化的费用,常见的包括项目管理费、风险控制费等。

具体费用划入三类费用的标准如下:1.与项目管理和协调有关的费用,如项目管理费、项目协调费等。

2.与风险控制和应急预案有关的费用,如风险管理费、应急预案费等。

3.与环境保护和安全监管有关的费用,如环境监测费、安全监管费等。

需要说明的是,工程费用的划分标准不是固定不变的,可以根据具体项目的特点和需求进行调整和修改。

在实际工程建设中,可以根据所处的行业、地域以及法律法规等因素,结合具体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适合的费用划分标准。

同时,在进行费用划分过程中,还需要考虑费用的合理性、减少浪费和提高效益等因素。

总之,一类费用、二类费用和三类费用的划分标准有助于对工程费用进行分类和管理,使项目建设和工程施工的费用支出更加清晰和有序。

通过对各类费用的合理划分和控制,可以提高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促进工程建设和施工的顺利进行。

安徽省2005清单计价取费工程类别划分标准[详]

安徽省2005清单计价取费工程类别划分标准[详]

省2005清单计价取费工程类别划分标准第三章建设工程清单计价取费工程类别划分标准第一节建筑工程取费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二、工程类别划分说明1.建筑工程类别是根据单位工程的规模、高度、跨度、层数和施工技术难易程度来划分的。

(1)高度:指建(构)筑物从设计室外地坪至建筑物檐口底的高度。

不包括突出屋面的电梯机房、屋顶亭子间与屋顶水箱的高度。

(2)跨度:指结构设计定位轴线之间的距离。

(3)层数:指设计的层数(含地下室、半地下室的层数)。

阁楼层、面积小于标准层30%的顶层与层高在2.2m以下的地下室或技术设备层不计算层数。

(4)面积:指按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中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的建筑面积。

(5)居住建筑:指住宅、宿舍、商住楼等建筑物。

(6)公共建筑:指综合楼、办公楼、教学楼、宾馆、酒店、食堂、礼堂、图书馆等建筑物。

(7)特殊建筑:指影剧院、体育馆、展览馆、艺术中心、高级会堂等建筑物。

(8)地下室:指室地坪低于室外地坪1/2层高以上的建筑工程。

(9)半地下室:指室地坪低于室外地坪1m以上,小于1/2层高的建筑工程。

2.单位工程有三个条件的,凡符合两个或两个以上条件的执行相应类别标准,只符合一个条件的,按低一类标准执行。

单位工程有两个条件的,只要符合其中一个条件,则按相应类别标准执行。

3.单位工程有不同层数,高层部分的建筑面积占单位工程总建筑面积30%以上者,按高层部分的层数、高度划分工程类别,否则按低层部分划分工程类别。

4.六层以下居住建筑除别墅按三类工程费率外,其他按三类工程费率乘以0.8系数。

5.地下室三层与三层以上符合二类、三类的工程按相应规定提高一个类别。

6.工业建筑有声、光、超静、恒温、无菌等特殊要求者,当其建筑面积占总面积1/4 以上的,可提高一个类别取费。

7.单层或多层工业厂房相连的附属生活用房按工业厂房类别执行。

8.多跨工业建筑物按最大跨度划分工程类别。

9.各类别中均包括附属于本类别工程的围墙、道路、传达室等附属工程,如单独承发包附属工程时按三类工程费率乘以系数0.8。

安徽省2005清单计价取费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安徽省2005清单计价取费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安徽省2005清单计价取费工程类别划分标准第三章建设工程清单计价取费工程类别划分标准第一节建筑工程取费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二、工程类别划分说明1.建筑工程类别是根据单位工程的规模、高度、跨度、层数和施工技术难易程度来划分的。

(1)高度:指建(构)筑物从设计室外地坪至建筑物檐口底的高度。

不包括突出屋面的电梯机房、屋顶亭子间及屋顶水箱的高度。

(2)跨度:指结构设计定位轴线之间的距离。

(3)层数:指设计的层数(含地下室、半地下室的层数)。

阁楼层、面积小于标准层30%的顶层及层高在2.2m以下的地下室或技术设备层不计算层数。

(4)面积:指按安徽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中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的建筑面积。

(5)居住建筑:指住宅、宿舍、商住楼等建筑物。

(6)公共建筑:指综合楼、办公楼、教学楼、宾馆、酒店、食堂、礼堂、图书馆等建筑物。

(7)特殊建筑:指影剧院、体育馆、展览馆、艺术中心、高级会堂等建筑物。

(8)地下室:指室内地坪低于室外地坪1/2层高以上的建筑工程。

(9)半地下室:指室内地坪低于室外地坪1m以上,小于1/2层高的建筑工程。

2.单位工程有三个条件的,凡符合两个或两个以上条件的执行相应类别标准,只符合一个条件的,按低一类标准执行。

单位工程有两个条件的,只要符合其中一个条件,则按相应类别标准执行。

3.单位工程有不同层数,高层部分的建筑面积占单位工程总建筑面积30%以上者,按高层部分的层数、高度划分工程类别,否则按低层部分划分工程类别。

4.六层以下居住建筑除别墅按三类工程费率外,其他按三类工程费率乘以0.8系数。

5.地下室三层及三层以上符合二类、三类的工程按相应规定提高一个类别。

6.工业建筑有声、光、超静、恒温、无菌等特殊要求者,当其建筑面积占总面积1/4 以上的,可提高一个类别取费。

7.单层或多层工业厂房相连的附属生活用房按工业厂房类别执行。

8.多跨工业建筑物按最大跨度划分工程类别。

9.各类别中均包括附属于本类别工程的围墙、道路、传达室等附属工程,如单独承发包附属工程时按三类工程费率乘以系数0.8。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一类、二类、三类、四类)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一类、二类、三类、四类)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一、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注:一、名词界之:1.跨度:指按设计图标注的相邻纵向定位轴线的距离。

2.檐高:指设计室外地坪标高至檐口滴水的垂直距离。

3.面积:指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的单位工程建筑面积。

4.层数:指建筑物的分层数(不含地下室)。

不计算建筑面积的建筑层和屋顶水箱间、楼梯间、电梯机房也不计算层数。

5.公共建筑:指医院、宾馆、综合楼、办公楼、教学楼、候机楼、车站、客运楼等为公众服务的建筑物。

6.特殊建筑:指影剧院、体育场(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等为公众服务的建筑物。

二、工程类别标准的说明:1.以上各项工程分类均按单位工程划分。

2.住宅及公共建筑符合表中两个条件方可执行本标准,其余符合表中的任一个条件即可执行本标准。

3.室外管沟、化粪池、围墙、按四类标准执行,挡墙按市政定额的划分标准执行。

4.单层多跨厂房应以最大跨度或檐高作为确定类别的依据。

与单层厂房相连的附属生活间、办公室等均随该单层厂房的标准执行。

5.单位工程檐高不同时应以其最高檐高作为确定类别的依据。

6.一个单位工程具有不同使用功能时,应按其主要使用功能(以建筑面积大小区分)确定取费标准。

7.特殊建筑工程类别的确定须报市造价管理总站,由市造阶管理总站依据施工图纸按有关技术参数确定后执行。

二、市政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注:1.车行道:指机动车道(不含路沿及绿化带的宽度)。

2.单跨:指桥梁的设计跨径。

精品文档,超值下载3.管径:指管道内径。

4.河堤、挡墙的高度:指基础顶面至河堤或挡墙顶面的高度。

5.特殊工程:指按照上表所列标准无法确定工程类别的市政工程,按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的说明第7条办理。

那是心与心的交汇,是相视的莞尔一笑,是一杯饮了半盏的酒,沉香在喉,甜润在心。

我无所谓成功不成功,但我在乎我自己的成长;我无法掌握别人,但我可以掌握自己。

我唯一能把握的,是我会一直尽力走下去,不为了别人,为了给自己一个交代。

这个世界上有太多的事情是我们无法掌握的,你不知道谁明天会离开,你不知道意外和你等的人谁先到来。

安徽地区清单计价规范标准

安徽地区清单计价规范标准

总说明为规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计价方法,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安徽省实际情况,制定《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DBJ34/T —206—2005)(以下简称省清单计价规范)。

一、省清单计价规范的组成省清单计价规范主要由以下各分册组成:(1)《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建筑工程)》;(2)《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装饰装修工程)》;(3)《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安装工程)》;(4)《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市政工程)》;(5)《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

二、省清单计价规范的内容省清单计价规范作为省级计价标准,是“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的重要组成部分,内容主要包括:(1)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说明。

(2)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

(3)工程量清单计价:包括工程量清单编制,工程量清单报价与控制价(标底价)编制,工程结算。

(4)安徽省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定。

(5)安徽省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计价指引。

三、省清单计价规范按照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要求编制,适用于全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除应遵循省清单计价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的规定。

四、省清单计价规范由安徽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总站(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负责管理与解释。

1 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说明1.0.1为合理确定和控制工程造价,维护和规范建设市场秩序,全面贯彻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并按照“政府宏观调控、企业自主报价、市场形成价格”的改革需要,结合本省实际情况,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总站组织编制了“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以下简称清单计价依据)。

安徽省建筑工程清单计价取费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最新精选】

安徽省建筑工程清单计价取费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最新精选】

第一节建筑工程取费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二、工程类别划分说明1.建筑工程类别是根据单位工程的规模、高度、跨度、层数和施工技术难易程度来划分的。

(1)高度:指建(构)筑物从设计室外地坪至建筑物檐口底的高度。

不包括突出屋面的电梯机房、屋顶亭子问及屋顶水箱的高度。

(2)跨度:指结构设计定位轴线之间的距离。

(3)层数:指设计的层数(含地下室、半地下室的层数)。

阁楼层、面积小于标准层30%的顶层及层高在2.2m以下的地下室或技术设备层不计算层数。

(4)面积:指按安徽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中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的建筑面积。

(5)居住建筑:指住宅、宿舍、商住楼等建筑物。

(6)公共建筑:指综合楼、办公楼、教学楼、宾馆、酒店、食堂、礼堂、图书馆等建筑物。

(7)特殊建筑:指影剧院、体育馆、展览馆、艺术中心、高级会堂等建筑物。

(8)地下室:指室内地坪低于室外地坪1/2层高以上的建筑工程。

(9)半地下室:指室内地坪低于室外地坪lm以上,小于1/2层高的建筑工程。

2.单位工程有三个条件的,凡符合两个或两个以上条件的执行相应类别标准,只符合一个条件的,按低一类标准执行。

单位工程有两个条件的,只要符合其中一个条件,则按相应类别标准执行。

3.单位工程有不同层数,高层部分的建筑面积占单位工程总建筑面积30%以上者,按高层部分的层数、高度划分工程类别,否则按低层部分划分工程类别。

4.六层以下居住建筑除别墅按三类工程费率外,其他按三类工程费率乘以0.8系数。

5.地下室三层及三层以上符合二类、三类的工程按相应规定提高一个类别。

6.工业建筑有声、光、超静、恒温、无菌等特殊要求者,当其建筑面积占总面积l/4以上的,可提高一个类别取费。

7.单层或多层工业厂房相连的附属生活用房按工业厂房类别执行。

8.多跨工业建筑物按最大跨度划分工程类别。

9.各类别中均包括附属于本类别工程的围墙、道路、传达室等附属工程,如单独承发包附属工程时按三类工程费率乘以系数0.8。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一类、二类、三类、四类)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一类、二类、三类、四类)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一、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注:一、名词界之:1.跨度:指按设计图‎标注的相邻‎纵向定位轴‎线的距离。

2.檐高:指设计室外‎地坪标高至‎檐口滴水的‎垂直距离。

3.面积:指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的单位‎工程建筑面‎积。

4.层数:指建筑物的‎分层数(不含地下室‎)。

不计算建筑‎面积的建筑‎层和屋顶水‎箱间、楼梯间、电梯机房也‎不计算层数‎。

5.公共建筑:指医院、宾馆、综合楼、办公楼、教学楼、候机楼、车站、客运楼等为‎公众服务的‎建筑物。

6.特殊建筑:指影剧院、体育场(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等为‎公众服务的‎建筑物。

二、工程类别标‎准的说明:1.以上各项工‎程分类均按‎单位工程划‎分。

2.住宅及公共‎建筑符合表‎中两个条件‎方可执行本‎标准,其余符合表‎中的任一个‎条件即可执‎行本标准。

3.室外管沟、化粪池、围墙、按四类标准‎执行,挡墙按市政‎定额的划分‎标准执行。

4.单层多跨厂‎房应以最大‎跨度或檐高‎作为确定类‎别的依据。

与单层厂房‎相连的附属‎生活间、办公室等均‎随该单层厂‎房的标准执‎行。

5.单位工程檐‎高不同时应‎以其最高檐‎高作为确定‎类别的依据‎。

6.一个单位工‎程具有不同‎使用功能时‎,应按其主要‎使用功能(以建筑面积‎大小区分)确定取费标‎准。

7.特殊建筑工‎程类别的确‎定须报市造‎价管理总站‎,由市造阶管‎理总站依据‎施工图纸按‎有关技术参‎数确定后执‎行。

二、市政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注:1.车行道:指机动车道‎(不含路沿及‎绿化带的宽‎度)。

2.单跨:指桥梁的设‎计跨径。

3.管径:指管道内径‎。

4.河堤、挡墙的高度‎:指基础顶面‎至河堤或挡‎墙顶面的高‎度。

5.特殊工程:指按照上表‎所列标准无‎法确定工程‎类别的市政‎工程,按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的说明第‎7条办理。

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建筑工程)一、土石方工程1、平整场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首层建筑面积计算。

2、挖土方根据:土壤类别、挖土平均厚度、弃土运距(按设计图示面积尺寸以体积计算。

3、挖基础土方: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基础垫层底面积乘以挖土深度计算,分土壤类别、基础类型、垫层底宽和底面积、挖土深度、弃土运距4、冻土冻土开挖:按设计图示尺寸开挖面积乘以厚度以体积计算。

分冻土厚度、弃土运距5、挖淤泥、流砂:按设计图示位置、界限以体积计算。

分:挖掘深度、弃淤泥和流砂距离。

6、管沟土方:按设计图示以管道中心线长度计算。

分土壤类别、管外径、挖沟平均深度、弃土石运距、回填要求。

7、预裂爆破:按设计图示以钻孔总长度计算。

分岩石类别、单孔深度、单孔装药量、炸药品种和规格、管道品种和规格。

8、石方开挖: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分岩石类别、开凿深度、弃碴运距、光面爆破要求、基底摊座要求、爆破石块直径要求9、管沟石方:按设计图示以管道中心线长度计算。

分岩石类别、管外径、开业深度、弃碴运距、基底摊要求、爆破石块直径要求。

10、土(石)方填:按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1、场地回填:回填面积乘以平均回填厚度2、室内回填:主墙间净面积乘以回填厚度3、基础回填:挖方体积减去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埋设的基础体积,包括基础垫层及其他构筑物)。

分:土质要求、密度要求、粒径要求、夯填(碾压)、松填、运输距离其他相关问题应按现列规定处理1、土壤及岩石的分类应按下表确定;算石方开挖深度应按基础垫层底表面标高至交付施工场地标高确定,无交付施工场地标高时,应按自然地面标高确定。

4、建筑物场地厚度在±30CM以内的挖、填、运、找平,应按平整场地项目编码列项。

±30CM以外的竖向布置挖土或山坡切土,就按挖土方项目编码列项。

5、挖基础土方包括带形基础、独立基础、满堂基础(包括地下室基础)及设备基础、人工挖孔桩等的挖方。

带形基础应按不同底宽和深度,独立基础和满堂基础应按不同底面积和深度分别编码。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一类、二类、三类、四类)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一类、二类、三类、四类)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一、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项目一类二类三类四类工业建筑单层厂房跨度m>24 >18 >12 ≤12檐高m>20 >15 >9 ≤9 多层厂房面积㎡>8000 >5000 >3000 ≤3000檐高m>36 >24 >12 ≤12民用建筑住宅层数层>24 >15 >7 ≤7面积㎡>12000 >8000 >3000 ≤3000檐高m>67 >42 >20 ≤20 公共建设层数层>20 >13 >5 ≤5面积㎡>12000 >8000 >3000 ≤3000檐高m>67 >42 >17 ≤17特殊建筑I级II级III级IV级构筑物烟囱高度m>100 >60 >30 ≤30水塔高度m>40 >30 ≤30 砖水塔筒仓高度m>30 >20 ≤20 砖水塔贮池容量m3>2000 >1000 >500 ≤500注:一、名词界之:1.跨度:指按设计图标注的相邻纵向定位轴线的距离。

2.檐高:指设计室外地坪标高至檐口滴水的垂直距离。

3.面积:指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的单位工程建筑面积。

4.层数:指建筑物的分层数(不含地下室)。

不计算建筑面积的建筑层和屋顶水箱间、楼梯间、电梯机房也不计算层数。

5.公共建筑:指医院、宾馆、综合楼、办公楼、教学楼、候机楼、车站、客运楼等为公众服务的建筑物。

6.特殊建筑:指影剧院、体育场(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等为公众服务的建筑物。

二、工程类别标准的说明:1.以上各项工程分类均按单位工程划分。

2.住宅及公共建筑符合表中两个条件方可执行本标准,其余符合表中的任一个条件即可执行本标准。

3.室外管沟、化粪池、围墙、按四类标准执行,挡墙按市政定额的划分标准执行。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一类、二类、三类、四类)28342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一类、二类、三类、四类)28342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一、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注:一、名词界之:1.跨度:指按设计图标注的相邻纵向定位轴线的距离。

2.檐高:指设计室外地坪标高至檐口滴水的垂直距离。

3.面积:指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的单位工程建筑面积。

4.层数:指建筑物的分层数(不含地下室)。

不计算建筑面积的建筑层和屋顶水箱间、楼梯间、电梯机房也不计算层数。

5.公共建筑:指医院、宾馆、综合楼、办公楼、教学楼、候机楼、车站、客运楼等为公众服务的建筑物。

6.特殊建筑:指影剧院、体育场(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等为公众服务的建筑物。

二、工程类别标准的说明:1.以上各项工程分类均按单位工程划分。

2.住宅及公共建筑符合表中两个条件方可执行本标准,其余符合表中的任一个条件即可执行本标准。

3.室外管沟、化粪池、围墙、按四类标准执行,挡墙按市政定额的划分标准执行。

4.单层多跨厂房应以最大跨度或檐高作为确定类别的依据。

与单层厂房相连的附属生活间、办公室等均随该单层厂房的标准执行。

5.单位工程檐高不同时应以其最高檐高作为确定类别的依据。

6.一个单位工程具有不同使用功能时,应按其主要使用功能(以建筑面积大小区分)确定取费标准。

7.特殊建筑工程类别的确定须报市造价管理总站,由市造阶管理总站依据施工图纸按有关技术参数确定后执行。

二、市政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注:1.车行道:指机动车道(不含路沿及绿化带的宽度)。

2.单跨:指桥梁的设计跨径。

3.管径:指管道内径。

4.河堤、挡墙的高度:指基础顶面至河堤或挡墙顶面的高度。

5.特殊工程:指按照上表所列标准无法确定工程类别的市政工程,按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的说明第7条办理。

安徽省2005应用清单计价取费工程类别划分实用标准

安徽省2005应用清单计价取费工程类别划分实用标准

安徽省2005清单计价取费工程类别划分标准第三章建设工程清单计价取费工程类别划分标准第一节建筑工程取费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二、工程类别划分说明1.建筑工程类别是根据单位工程的规模、高度、跨度、层数和施工技术难易程度来划分的。

(1)高度:指建(构)筑物从设计室外地坪至建筑物檐口底的高度。

不包括突出屋面的电梯机房、屋顶亭子间及屋顶水箱的高度。

(2)跨度:指结构设计定位轴线之间的距离。

(3)层数:指设计的层数(含地下室、半地下室的层数)。

阁楼层、面积小于标准层30%的顶层及层高在2.2m以下的地下室或技术设备层不计算层数。

(4)面积:指按安徽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中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的建筑面积。

(5)居住建筑:指住宅、宿舍、商住楼等建筑物。

(6)公共建筑:指综合楼、办公楼、教学楼、宾馆、酒店、食堂、礼堂、图书馆等建筑物。

(7)特殊建筑:指影剧院、体育馆、展览馆、艺术中心、高级会堂等建筑物。

(8)地下室:指室内地坪低于室外地坪1/2层高以上的建筑工程。

(9)半地下室:指室内地坪低于室外地坪1m以上,小于1/2层高的建筑工程。

2.单位工程有三个条件的,凡符合两个或两个以上条件的执行相应类别标准,只符合一个条件的,按低一类标准执行。

单位工程有两个条件的,只要符合其中一个条件,则按相应类别标准执行。

3.单位工程有不同层数,高层部分的建筑面积占单位工程总建筑面积30%以上者,按高层部分的层数、高度划分工程类别,否则按低层部分划分工程类别。

4.六层以下居住建筑除别墅按三类工程费率外,其他按三类工程费率乘以0.8系数。

5.地下室三层及三层以上符合二类、三类的工程按相应规定提高一个类别。

6.工业建筑有声、光、超静、恒温、无菌等特殊要求者,当其建筑面积占总面积1/4 以上的,可提高一个类别取费。

7.单层或多层工业厂房相连的附属生活用房按工业厂房类别执行。

8.多跨工业建筑物按最大跨度划分工程类别。

9.各类别中均包括附属于本类别工程的围墙、道路、传达室等附属工程,如单独承发包附属工程时按三类工程费率乘以系数0.8。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一类、二类、三类、四类)85980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一类、二类、三类、四类)85980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一、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一、名词界之:1.跨度:指按设计图标注的相邻纵向定位轴线的距离。

2.檐高:指设计室外地坪标高至檐口滴水的垂直距离。

3.面积:指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的单位工程建筑面积.4.层数:指建筑物的分层数(不含地下室)。

不计算建筑面积的建筑层和屋顶水箱间、楼梯间、电梯机房也不计算层数。

5.公共建筑:指医院、宾馆、综合楼、办公楼、教学楼、候机楼、车站、客运楼等为公众服务的建筑物.6.特殊建筑:指影剧院、体育场(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等为公众服务的建筑物。

二、工程类别标准的说明:1.以上各项工程分类均按单位工程划分。

2.住宅及公共建筑符合表中两个条件方可执行本标准,其余符合表中的任一个条件即可执行本标准。

3.室外管沟、化粪池、围墙、按四类标准执行,挡墙按市政定额的划分标准执行。

4.单层多跨厂房应以最大跨度或檐高作为确定类别的依据。

与单层厂房相连的附属生活间、办公室等均随该单层厂房的标准执行。

5.单位工程檐高不同时应以其最高檐高作为确定类别的依据.6.一个单位工程具有不同使用功能时,应按其主要使用功能(以建筑面积大小区分)确定取费标准。

7.特殊建筑工程类别的确定须报市造价管理总站,由市造阶管理总站依据施工图纸按有关技术参数确定后执行。

二、市政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注:1.车行道:指机动车道(不含路沿及绿化带的宽度).2.单跨:指桥梁的设计跨径。

3.管径:指管道内径。

4.河堤、挡墙的高度:指基础顶面至河堤或挡墙顶面的高度。

5.特殊工程:指按照上表所列标准无法确定工程类别的市政工程,按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的说明第7条办理。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一类、二类、三类、四类)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一类、二类、三类、四类)

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一、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注:一、名词界之:1.跨度:指按设计图标注的相邻纵向定位轴线的距离。

2.檐高:指设计室外地坪标高至檐口滴水的垂直距离。

3.面积:指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的单位工程建筑面积。

4.层数:指建筑物的分层数(不含地下室)。

不计算建筑面积的建筑层和屋顶水箱间、楼梯间、电梯机房也不计算层数。

5.公共建筑:指医院、宾馆、综合楼、办公楼、教学楼、候机楼、车站、客运楼等为公众服务的建筑物。

6.特殊建筑:指影剧院、体育场(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等为公众服务的建筑物。

二、工程类别标准的说明:1.以上各项工程分类均按单位工程划分。

2.住宅及公共建筑符合表中两个条件方可执行本标准,其余符合表中的任一个条件即可执行本标准。

3.室外管沟、化粪池、围墙、按四类标准执行,挡墙按市政定额的划分标准执行。

4.单层多跨厂房应以最大跨度或檐高作为确定类别的依据。

与单层厂房相连的附属生活间、办公室等均随该单层厂房的标准执行。

5.单位工程檐高不同时应以其最高檐高作为确定类别的依据。

6.一个单位工程具有不同使用功能时,应按其主要使用功能(以建筑面积大小区分)确定取费标准。

7.特殊建筑工程类别的确定须报市造价管理总站,由市造阶管理总站依据施工图纸按有关技术参数确定后执行。

二、市政工程类别划分标准注:1.车行道:指机动车道(不含路沿及绿化带的宽度)。

2.单跨:指桥梁的设计跨径。

3.管径:指管道内径。

4.河堤、挡墙的高度:指基础顶面至河堤或挡墙顶面的高度。

5.特殊工程:指按照上表所列标准无法确定工程类别的市政工程,按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的说明第7条办理。

建设工程清单计价取费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建设工程清单计价取费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建设工程清单计价取费工程类别划分标准第一节建筑工程取费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一、建筑工程取费工程类别划分标准类别工程一类二类三类工业建筑单层高度H(m) H>1818≥H>12 H≤12跨度L (m) L>3636≥L>24 L≤24多层高度H(m) H>3535≥H>2O H≤20面积S(m2)S>200002000O≥S>10000 S≤10000民用建筑居住建筑高度H(m)H>8888≥H>45H≤45层数NN>2828≥N>14 14≥N>6地下室层数N N>11半地下室公共建筑高度H(m) H>6565≥H>25H≤25层数NN>1818≥H>6N≤6地下室层数N N>11特殊建筑跨度L(m) L>3636≥L>24L≤24面积S(m2)S>10000 10000≥S>5000 S≤5000钢结构单层跨度L(m)L>4545≥L>30L≤30多层层数N N>18 18≥N>6 N≤6构筑物及其他单独车库层数N(m)N>66≥N>2N≤2面积S(m2)S>20000 20000≥S>10000 S≤10000冷库容积Q(m3)Q>50005000≥Q>1000 Q≤1000锅炉房单炉总蒸发量Q(t/h)Q>5050≥Q>10Q≤10变电所变压器总量Q(kV.A)Q>1000Q≤1000水塔容量Q(m3) Q>100 100≥Q>50 Q≤50高度H(m) H>7070≥H>30 H≤30烟囱高度H(m) H>120 120≥H>70 H≤70贮油(水)池容量Q(t)Q>3000 3000≥Q>1000 Q≤1000贮仓高度H(m)H>3030≥H>15H≤15续表类别工程一类二类三类专业工程土石方工程深度6m以上的基坑开挖1.深度6m以下的基坑开挖2.平基土方打桩工程1.接桩二次;2.25m以上预制桩;3.36m以上钢筋混凝土管桩;4.45m以上灌注桩。

安徽省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安徽省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DBJ34/T—206—2005)总说明为规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计价方法,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安徽省实际情况,制定《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DBJ34/T—206—2005)(以下简称省清单计价规范)。

一、省清单计价规范的组成省清单计价规范主要由以下各分册组成:(1)《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建筑工程)》;(2)《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装饰装修工程)》;(3)《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安装工程)》;(4)《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市政工程)》;(5)《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

二、省清单计价规范的内容省清单计价规范作为省级计价标准,是“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的重要组成部分,内容主要包括:(1)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说明。

(2)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

(3)工程量清单计价:包括工程量清单编制,工程量清单报价与控制价(标底价)编制,工程结算。

(4)安徽省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定。

(5)安徽省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计价指引。

三、省清单计价规范按照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要求编制,适用于全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除应遵循省清单计价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的规定。

四、省清单计价规范由安徽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总站(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负责管理与解释。

1 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说明1.0.1 为合理确定和控制工程造价,维护和规范建设市场秩序,全面贯彻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并按照“政府宏观调控、企业自主报价、市场形成价格”的改革需要,结合本省实际情况,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总站组织编制了“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以下简称清单计价依据)。

安徽省2005清单计价取费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安徽省2005清单计价取费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安徽省2005清单计价取费工程类别划分标准第三章建设工程清单计价取费工程类别划分标准第一节建筑工程取费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二、工程类别划分说明1.建筑工程类别是根据单位工程的规模、高度、跨度、层数和施工技术难易程度来划分的。

(1)高度:指建(构)筑物从设计室外地坪至建筑物檐口底的高度。

不包括突出屋面的电梯机房、屋顶亭子间及屋顶水箱的高度。

(2)跨度:指结构设计定位轴线之间的距离。

(3)层数:指设计的层数(含地下室、半地下室的层数)。

阁楼层、面积小于标准层30%的顶层及层高在2.2m以下的地下室或技术设备层不计算层数。

(4)面积:指按安徽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中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的建筑面积。

(5)居住建筑:指住宅、宿舍、商住楼等建筑物。

(6)公共建筑:指综合楼、办公楼、教学楼、宾馆、酒店、食堂、礼堂、图书馆等建筑物。

(7)特殊建筑:指影剧院、体育馆、展览馆、艺术中心、高级会堂等建筑物。

(8)地下室:指室内地坪低于室外地坪1/2层高以上的建筑工程。

(9)半地下室:指室内地坪低于室外地坪1m以上,小于1/2层高的建筑工程。

2.单位工程有三个条件的,凡符合两个或两个以上条件的执行相应类别标准,只符合一个条件的,按低一类标准执行。

单位工程有两个条件的,只要符合其中一个条件,则按相应类别标准执行。

3.单位工程有不同层数,高层部分的建筑面积占单位工程总建筑面积30%以上者,按高层部分的层数、高度划分工程类别,否则按低层部分划分工程类别。

4.六层以下居住建筑除别墅按三类工程费率外,其他按三类工程费率乘以0.8系数。

5.地下室三层及三层以上符合二类、三类的工程按相应规定提高一个类别。

6.工业建筑有声、光、超静、恒温、无菌等特殊要求者,当其建筑面积占总面积1/4 以上的,可提高一个类别取费。

7.单层或多层工业厂房相连的附属生活用房按工业厂房类别执行。

8.多跨工业建筑物按最大跨度划分工程类别。

9.各类别中均包括附属于本类别工程的围墙、道路、传达室等附属工程,如单独承发包附属工程时按三类工程费率乘以系数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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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建筑工程取费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二、工程类别划分说明1.建筑工程类别是根据单位工程的规模、高度、跨度、层数和施工技术难易程度来划分的。

(1)高度:指建(构)筑物从设计室外地坪至建筑物檐口底的高度。

不包括突出屋面的电梯机房、屋顶亭子问及屋顶水箱的高度。

(2)跨度:指结构设计定位轴线之间的距离。

(3)层数:指设计的层数(含地下室、半地下室的层数)。

阁楼层、面积小于标准层30%的顶层及层高在2.2m以下的地下室或技术设备层不计算层数。

(4)面积:指按安徽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中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的建筑面积。

(5)居住建筑:指住宅、宿舍、商住楼等建筑物。

(6)公共建筑:指综合楼、办公楼、教学楼、宾馆、酒店、食堂、礼堂、图书馆等建筑物。

(7)特殊建筑:指影剧院、体育馆、展览馆、艺术中心、高级会堂等建筑物。

(8)地下室:指室内地坪低于室外地坪1/2层高以上的建筑工程。

(9)半地下室:指室内地坪低于室外地坪lm以上,小于1/2层高的建筑工程。

2.单位工程有三个条件的,凡符合两个或两个以上条件的执行相应类别标准,只符合一个条件的,按低一类标准执行。

单位工程有两个条件的,只要符合其中一个条件,则按相应类别标准执行。

3.单位工程有不同层数,高层部分的建筑面积占单位工程总建筑面积30%以上者,按高层部分的层数、高度划分工程类别,否则按低层部分划分工程类别。

4.六层以下居住建筑除别墅按三类工程费率外,其他按三类工程费率乘以0.8系数。

5.地下室三层及三层以上符合二类、三类的工程按相应规定提高一个类别。

6.工业建筑有声、光、超静、恒温、无菌等特殊要求者,当其建筑面积占总面积l/4以上的,可提高一个类别取费。

7.单层或多层工业厂房相连的附属生活用房按工业厂房类别执行。

8.多跨工业建筑物按最大跨度划分工程类别。

9.各类别中均包括附属于本类别工程的围墙、道路、传达室等附属工程,如单独承发包附属工程时按三类工程费率乘以系数0.8。

10.双曲线冷却塔均按水塔~类,其他冷却塔均按水塔二类。

11.专业工程也适用于市政、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

第二节装饰装修工程取费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一、装饰工程取费工程类别划分表二、工程类别划分标准说明1.装饰]二程类别是根据建筑装饰标准划分的。

2.宾馆、饭店星级是执行国家旅游局或其他管理部门制定的标准。

3.住宅及其他建筑装饰工程的具体装饰标准如下表:注:1.高级装饰:墙面、楼地面每项分别满足3个及3个以上高级装修项目,天棚、门窗每项分别满足2个及2个以上高级装修项目,并且每项装修项目的面积之和占相应装修项目面积70%以上者为高级装饰。

2.中级装饰:墙面、楼地面、天棚、门窗每项分别是2个及2个以上中级装修项目,并且每项装修项目的面积之和占相应装修项目面积70%以E者为中级装饰。

第三节安装工程取费工程类别划分标准续表二、工程类别划分说明1.安装工程以单位工程为类别划分单位。

符合以下规定者为单位工程:(1)建筑设备安装工程和民用建筑物或构筑物合并为单位工程,建筑设备安装工程同建筑工程类别(不包括单位锅炉房、变电所)。

(2)新建或扩建的住宅区、厂区的室外给水、排水、供热、燃气等建筑管道安装工程;室外的架空线路、电缆线路、路灯等建筑电气安装工程均为单位工程。

(3)厂区内的室外给水、排水、热力、煤气管道安装;架空线路、电缆线路安装;龙门起重机、固定式胶带输送机安装;拱顶罐、球型罐制作、安装;焦炉、高炉及热风炉砌筑等各自为单位工程。

(4)工业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安装工程各自为单位工程。

(5)工业建筑室内的上下水、暖气、煤气、卫生、照明等工程由建筑单位施工时,应同建筑工程类别执行。

2.安装单位工程中,有几个分部(专业)工程类别时,以最高分部(专业)类别为单位工程类别。

分部(专业)工程类别中由几个特征时,凡符合其中之一者,即为该类工程。

3.在单位工程内,如仅有一个分部(专业)工程时,则该分部(专业)工程即为单位工程。

4.一个类别工程中,部分子目套用其他工程子目时,按主册类别执行。

5.安装工程中的刷油、绝热、防腐蚀工程,不单独划分类别,归并在所属类别中。

单独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按相应工程三类取费。

6.智能化安装工程均按一类工程取费。

第四节市政工程取费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二、工程类别划分说明(一)土石方工程附属于一个单位工程内挖或填方量不超过5000m2的土石方工程,按土石方工程类别执行;单独编制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或一个单位工程内挖方或填方分别超过5000m2的土石方T程执行专业土石方工程。

(二)道路工程道路工程按道路交通功能分类:1.高速干道:城市道路设有中央分隔带,具有四条以上车道,全部或部分采用立体交叉与控制出入,供车辆高速行驶的道路。

2.主干道:在城市道路网中起骨架作用的道路。

3.次干道:在城市道路网中的区域性干路,与主干路相连接,构成完整的城市干路系统。

4.支路:在城市道路网中的干路以外联系次干路或供区域内部使用的道路。

5.街道:在城市范围全部或大部分地段两侧建有各式建筑物,设有人行道和各种市政公用设施的道路。

6.居民(厂)区道路:以住宅(厂房)建筑为主体的区域内道路。

(三)桥涵工程1.单独桥涵工程按桥涵分类,附属于道路工程的桥涵,按道路工程分类。

2.单独立交桥工程按立交桥层数进行分类;与高架路相连的立交桥,执行立交桥类别。

(四)隧道工程隧道工程按隧道类型及隧道截面宽度进行分类。

隧道截面宽度指隧道内截面的净宽度。

(五)河道防洪及护岸工程河道防洪及护岸工程按单独排洪工程、单独护岸、护坡及土堤工程分类。

1.单独防洪工程包括明渠、暗渠及截洪沟。

2.单独护岸护坡包括抛石、石笼、砌护底、护脚、台阶以及附属于本类别的土方附属工程等。

(六)给排水工程给排水工程按管径大小分类。

1.顶管工程包括挤压顶进。

2.在一个给水或排水工程中有两种及其以上不同管径时,按最大管径取定类别。

3.给、排水管道包括附属于本类别的挖土和管道附属构筑物及设备安装。

(七)燃气、供热工程燃气工程按管径大小分类。

供热工程按供热管径大小分类。

1.一个燃气或供热管道工程中,有两种及其以上不同管外径管道时,按最大管外径取定类别。

2.燃气、供热管道包括管道挖土和管道附属构筑物。

(八)其他有关说明1.某专业工程有多种情况的,符合其中一种情况,即为该类工程。

2.除另有说明者外,多个专业工程一同发包时,按专业工程类别最高者作为该工程的类别。

3.在同一单位工程中,有两种以上不同外径的管道时,其工程类别应按工作量最大的管道外径取定。

4.道路或桥涵工程附属的人行道、挡土墙、护坡、围墙等工程按道路或桥涵工程分类。

5.单独附属工程按相应主体工程的三类取费标准计取。

6.与其他专业工程一同发包的路灯或交通设施工程要单独划分工程类别。

7.交通设施工程包括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交通监控工程等,一律按二类取费标准计取。

第五节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取费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一、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取费类别划分表二、工程类别划分说明1.综合性同林建设:是指景观、公园、游乐场、公园式墓地等地域内的园林建设,包含园林建筑、园林小品、微缩模仿、园路等。

不包括绿化、绿化养护、室内外安装工程等,其占地面积以工程立项批文为准。

(1)园林小品:是指门楼、景墙、景壁、景门、景窗、人工塑假山、树、竹、凳、椅、台、墓、花架等小型工艺建筑。

(2)微缩模仿工程:是指特定建筑物、景区、石景、自然树、动植物等景观的缩小、模仿、塑造工程。

(3)园路:是指园林、绿化区域内宽度小于2m的步行路。

2.园林建筑工程:是指亭、廊、舫、榭、厅堂、楼、阁、殿、斋、馆、轩、塔等建筑工程。

3.绿化工程:是指住宅区、工厂、宾馆、洒店、别墅等绿化布置工程,以及市政绿化和迁移树木工程。

其工作内容包括道路两旁绿化带、花坛、草皮、绿篱、乔灌木等。

4.单位工程在同一类别中有两个条件的,只要符合其中一个,即可执行该取费类别费率。

以下是附加文档,不需要的朋友下载后删除,谢谢顶岗实习总结专题13篇第一篇:顶岗实习总结为了进一步巩固理论知识,将理论与实践有机地结合起来,按照学校的计划要求,本人进行了为期个月的顶岗实习。

这个月里的时间里,经过我个人的实践和努力学习,在同事们的指导和帮助下,对村的概况和村委会有了一定的了解,对村村委会的日常工作及内部制度有了初步的认识,同时,在与其他工作人员交谈过程中学到了许多难能可贵经验和知识。

通过这次实践,使我对村委会实务有所了解,也为我今后的顺利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一、实习工作情况村是一个(此处可添加一些你实习的那个村和村委会的介绍)我到村村委会后,先了解了村的发展史以及村委会各个机构的设置情况,村委会的规模、人员数量等,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帮忙清理卫生,做一些后勤工作;再了解村的文化历史,认识了一些同事,村委会给我安排了一个特定的指导人;然后在村委会学习了解其他人员工作情况,实习期间我努力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尽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在实习期间我遵守了工作纪律,不迟到、不早退,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

我在村委会主要是负责管理日常信件的工作,这个工作看似轻松,却是责任重大,来不得办点马虎。

一封信件没有及时收发,很有可能造成工作的失误、严重的甚至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很感谢村委会对我这个实习生的信任,委派了如此重要的工作给我。

在实习过程中,在信件收发管理上,我一直亲力亲为,片刻都不敢马虎。

为了做好信件的管理工作,我请教村委会的老同事、上网查阅相关资料,整理出了一套信函管理的具体方法。

每次邮递员送来的信件,我都要亲自检查有无开封、损坏的函件,如果发现有损坏的函件,我马上联络接收人亲自来查收。

需要到邮局领取的函件,我都亲自到邮局领取,并把信函分别发放到每个收件人的手里。

对于收到的所有信函,我都分门别类的登记,标注好收发人的单位、姓名还有来函日期等等。

我对工作的认真负责,受到了村委会领导和同事们的一致好评,在他们的鼓励下,我的工作干劲更足了。

在工作之余,我还经常去村民家里,帮助他们做一些我力所能及的事情,也让我收获了很多知识,学会了许多技能。

我学会了一些常见农作物的生长特征,也学会了怎么给农作物施肥,洒药。

这些,都将是我今后人生道路上的宝贵财富。

短短个月的实习生活很快就过去了,这次实习是我从学校踏入社会的第一步。

在这里,我感受到了村民们的纯朴,也体会到了农村生活的不易,更加深刻的认识到了作为当代大学生身上肩负的使命。

在这次实习生活中,村委会的叔叔、阿姨们对我十分的照顾,在工作中,在生活上都给予了我很多的帮助,也对我寄予了很高的期望。

通过这次实习,锻炼了我的做事能力,养成了对人对事的责任心,也坚定了我加强学习,提升自我价值的信心。

二、发现的问题和建议在此次在村村委会顶岗实习的工作中,确实让我学到了不少书本以外的知识,同时我也发现了不少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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