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司法考试最后冲刺全真模拟试题(卷二)(含最新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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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司法考试最后冲刺全真模拟试题(卷二)(含最新详解)

本套试题是遵循《司法考试大纲(2009年)》的要求,根据最近两年的司法考试的命题规律编写的,基本涵盖了所有重要考点,其难度、题型、题量和命题的风格接近于考试真题(对其答案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和说明)。

该试卷结构:单项选择题为50道,多项选择题为40道,不定项选择题为10道。

【部分内容展示】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某甲为一海盗,系日本国公民。某日,其在公海上抢劫一韩国船只,然后驾船逃到我国港口,并停靠在港口外。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我国只能根据属地管辖原则对甲行使刑事管辖权

B.我国可以根据普遍管辖原则对甲行使刑事管辖权

C.我国不能对甲行使刑事管辖权

D.我国可以根据属人管辖原则行使刑事管辖权

【答案】B

【解析】普遍管辖原则是指我国对国际性犯罪享有管辖权。属地管辖原则是对发生在我国领域内的犯罪行为享有管辖权。本题中,甲的行为属于国际性犯罪,据此,我国可以根据普遍管辖原则对甲行使刑事管辖权。甲的犯罪行为地不在我国境内,我国不可以根据属地管辖原则对甲行使刑事管辖权。

2.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下列关于首要分子的说法正确的是()。

A.首要分子都不是主犯

B.首要分子仅指在聚众犯罪中起组织、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

C.首要分子只能是犯罪集团的组织、领导者

D.首要分子既可以是主犯,也可以不是主犯

【答案】D

【解析】首要分子是指在犯罪集团或者聚众犯罪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而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首要分子并不都是主犯,有些犯罪只处罚首要分子,如果首要分子只有一人时,就不可能有主犯和从犯之区分。

3.甲看见乙的钥匙掉到地上,于是偷偷地捡起并藏了起来。一日甲趁乙上班之际,拿着钥匙去乙家企图行窃,刚进入乙家,就被提前回家的乙发现,于是迅速逃离乙家。后甲被抓获。则甲的行为属于()。

A.犯罪预备

B.犯罪中止

C.犯罪未遂

D.犯罪既遂

【答案】C

【解析】犯罪未遂与犯罪预备都是由于行为人意志外的原因而未能得逞,区别在于是否已经着手实施犯罪。前者已经着手实施实行行为,后者尚未着手实施实行行为。对于入室盗窃案件而言,进入室内即为实行行为的着手,应认定为犯罪未遂。

4.下列情形能够成立自首的是()。

A.甲某犯盗窃罪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并且后悔至极

B.甲某犯盗窃罪后,自动去公安机关投案,供述自己的罪行。但是后来又翻供,拒不认罪。但在庭审期间甲某又全部承认自己的罪行

C.甲某与乙某共同实施盗窃后,甲某自知罪责难逃自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但仅承认盗窃是其一人所为

D.甲某盗窃时被当场抓获。在公安机关的审问中,甲某又主动交待曾经盗窃作案的犯罪事实

【答案】B

【解析】自首与坦白的区别在于前者是主动归案,后者是被动归案。A项中的甲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后又供认罪行,成立坦白。B项是自首,投案的第一次交待是属实,中间由于种种原因有些反复,只要在法院判决前如实交待就成立自首。C项的甲某掩饰同案犯,没有如实交代罪行,不能成立自首。在共同犯罪案件中,作为一般共同犯罪成员的犯罪人,如果要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就必须交代自己所知的同案犯的罪行。D项中承认的是同种罪行,不成立特别自首,而是坦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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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51-90题,每题2分,共80分。

51.甲系中国公民,在美国留学期间,强奸了另一中国公民乙,被美国法院判处强奸罪并判处8年有期徒刑。甲同到中国后,按照中国刑法应()。

A.鉴于李某在外国已受过刑罚处罚,应当免除处罚

B.不受该外国判决约束,仍然可以依照我国刑法追究

C.受一事不再理原则的约束,不能依照中国刑法再行追究

D.鉴于李某在外国已受刑罚处罚,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

【答案】BD

【解析】我国《刑法》第十条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本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虽然经过外同审判,仍然可以依照本法追究,但是在外国已经受过刑罚处罚的,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

52.甲、乙、丙三人与丁不合,预谋要揍丁一顿,给丁点颜色看看。一日,甲、乙、丙三人来到了丁家。按照事先的约定,丙在楼下放风,甲、乙进屋揍丁。没想到遭到丁激烈反抗,甲、乙二人当场将丁打死。则甲、乙、丙的行为()。

A.甲、乙、丙都构成故意伤害罪

B.甲、乙构成故意杀人罪

C.甲、乙、丙都构成故意杀人罪

D.丙构成故意伤害罪

【答案】BD

【解析】共同犯罪案件中,对于超出共同故意犯罪内容的犯罪,不构成共同犯罪。本案中,共同的犯罪故意是伤害行为,对超出伤害范围的故意杀人行为,丙不承担刑事责任。因此,甲、乙构成故意杀人罪,而丙构成故意伤害罪。

53.下列情形中按非法拘禁罪定罪处罚的有()。

A.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时,剥夺被组织人人身自由的

B.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他人,致人重伤的

C.绑架他人后,非法剥夺其人身自由的

D.非法拘禁他人,致人死亡的

【答案】BD

【解析】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八条的规定,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时,剥夺被组织人人身自由的,构成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的结果加重犯。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的规定,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他人,致人重伤的,构成非法拘禁罪的结果加重犯。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的规定,非法拘禁,致人死亡的,构成非法拘禁罪的结果加重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54.下列情形中,应当数罪并罚的有()。

A.在法院判决宣告前,查明甲分别实施了三次受贿行为,数额分别为2万、3万、5万元

B.乙因盗窃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在缓刑考验期内,又查明其另外一起盗窃2万元的罪行

C.丁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执行完毕后,又发现其以前还有一起重大盗窃犯罪行为

D.丙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在服刑期间又犯故意伤害罪

【答案】BD

【解析】判决宣告前犯数罪,罪名相同的,在对数罪判决时,不实行数罪并罚;判决宣告前的数罪的罪名不同的,才实行数罪并罚。A项的犯罪数额累计计算,按一罪处理。C项的前罪刑罚已经执行完毕,不存在并罚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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