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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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变更、注销流程说明

9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变更、注销流程说明

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流程图事项编码:004 事项类型:其他行政行为法定期限:无承诺期限:5个工作日办理部门:邹城市国资办办公地点:国资办产权管理科服务电话:5190368 监督电话:5191937申报材料:1、新设企业登记(1)产权占有登记表(2)批准设立企业的文件(3)企业的章程和《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4)出资人为企业法人单位的应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年度财务报告书、产权登记证、出资人为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的,应提交《事业单位社团法人登记证》(5)经注册会计师审核的验资报告,其中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的还应当提交资产评估报告书核准或备案文件(6)产权登记机关要求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2、变动登记(1)产权登记证(2)产权变动登记表(3)批准产权变动行为的文件(4)修改后的企业章程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5)国有资本额及其比例发生变动的提交验资报告,其中以非货币行资产投资的应当提交评估报告的核准或备案文件(6)企业国有资本出资人发生变动的提交新加入的出资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7)通过产权交易机构转让国有产权的提交交易凭证(8)产权登记机关要求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3、注销登记(1)产权登记证(2)注销产权登记表(3)批准注销的文件或法院宣告企业破产的裁决书(4)企业清算报告或资产评估报告的核准或备案文件(5)产权登记机关要求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流程图事项编码:006 事项类型:其他行政行为法定期限:无承诺期限:10个工作日办理部门:邹城市国资办办理地点: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科服务电话:5231537 监督电话:5191937申请条件:1、凡占有、使用国有资产的行政事业单位;2、新设立的行政事业单位应在正式成立后三十日内申报;3、行政事业单位因分立、合并等原因引起国有资产调整变化的应在机构变化后三十日内申报;4、行政事业资产实行年度检查制度。

申报材料:1、新设登记:⑴登记表;⑵批准设立的文件;⑶国有资产总额及来源证明;⑷已办理的土地证、房产证复印件;⑸同级机构编制委员会有关机构设置的批复文件;⑹其他应提交的文件、资料。

企业国有产权处置流程图(共7张PPT)

企业国有产权处置流程图(共7张PPT)

制为企业涉及转让的国有
按照政策规定,
人员
13、 、下核属销企额业在增所资国出、2有扩资0净股事企0资或0业产改万不其在同他企2元比0折0例0的股以公上开的转项让目项目内,容国有审 是查 否净前完资置 备产审 ,在批 是2000万元以内下容的
所出资企业下万属元以企上的业项目、部
否按改制方案
时限
按照评估核准的规定要求进行合规性审核 执行等
人员 内容 时限
经办人员
按照评估核准 的规定要求进 行合规性审核
5个工作日
人员 内容 时限
处领导 审定 5个工作日
人员 内容 时限
处领导 复审 2个工作日
人员 内容 时限
分管主任 审定
——
B:
涉及所出资企业 或转让、折股的
国有净资产 在2000万元以上的
资产评估核准项目
人员 内容 时限
经办人员
按照评估核 准的规定要 求进行合规 性审核
移的项目
人员 经办人员
按照政策规定, 审查前置审批 内容 是否完备,是 否按改制方案 执行等
时限 10个工作日
人员 处领导 内容 复审 时限 2个工作日
人员 分管主任 内容 审核 时限 2-3个
工作日
第3页,共7页。
人员 主任 内容 审核 时限 ——
提交委主任
办公会议审定
(二)产权转让(总时限:20个工作日)
(四)不良资产核销(总时限:20个工作日)★:该项程序待相关规定经省政府批准后实施
1、核销额在1000万元以下的项目
管理方案、国有股权变动
二、办理程序
(一)资产评估(总时限:10个工作日)
按照评估核准的规定要求进行合规性审核
B: 2、所出资企业不同比例增资扩股或其他折股国有净资产2000万元以上的项目

企业国有产权处置流程图

企业国有产权处置流程图

评估备案流程
选择评估机构
企业应选择具有相应资质和经验的评估机构对国有产 权进行评估。
评估报告
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明确国有产权的评估价值。
备案申请
企业将评估报告等相关材料报上级主管部门或国资委 备案。
交易管理流程
交易方式选择
根据处置方案和评估结果,选择合适的交易方 式,如协议转让、拍卖、招投标等。
加强内部管理
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 规范国有产权处置的决策程序和操 作流程,确保处置工作的合法合规。
A
B
C
D
加强风险防控
企业应加强对国有产权处置过程中可能出 现的风险进行预测和评估,并制定相应的 风险防控措施。
创新处置方式
企业应积极探索新的处置方式,如引入战 略投资者、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等,实现国 有产权的多元化处置。
03 国有产权处Biblioteka 方式协议转让协商确定转让价格
转让方与受让方通过协商,确定国有产权的 转让价格。
签订转让协议
双方签订书面转让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 义务。
办理产权变更手续
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国有产权的变更登记手 续。
公开竞价
发布转让信息
转让方通过媒体或产权交易机构发布国有产权转让信息 。
组织公开竞价
风险识别与评估
01 建立风险识别机制,及时发现国有产权处置过程 中可能出现的风险。
02 对识别出的风险进行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和影响 程度。
03 针对重大风险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在风险事件发 生时能够迅速响应。
风险应对措施
完善风险防范制度,规范 国有产权处置流程,减少 人为因素造成的风险。
对发现的风险及时采取应对措 施,包括风险规避、风险降低 、风险分担和风险承受等。

QCSG-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国有产权无偿划转业务指导书

QCSG-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国有产权无偿划转业务指导书
F/CSG FM 0513-01-1040
审核无偿划转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无偿划转方案
公司总部财务部
财务部/主任、副主任、资产税务处处长
财务部资产税务处处长、副主任、主任依次对国有产权无偿划转事项的可研报告、实施方案及其他有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应对报告》、《法律尽职调查报告》、《法律意见书》、《国有产权登记证》、《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协议》等)进行审核,并依次出具审核意见。(1)若财务部资产税务处处长、副主任、主任依次审核通过国有产权无偿划转事项的可研报告、实施方案及其他有关材料,则由财务部资产税务处投资与产权主管依据审核意见执行“F/CSG FM 0513-01-1050招聘中介机构进行资产清查或全面审计”环节。(2)若财务部资产税务处处长、副主任、主任任一审核不通过国有产权无偿划转事项的可研报告、实施方案及其他有关材料,则由财务部资产税务处投资与产权主管依据审核意见,重新执行“F/CSG FM 0513-01-1030 进行可行性研究、制订转让方案并准备有关材料”环节。
产权无偿划转管理要求根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办法》,严格履行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实施程序,并在产权无偿划转结束后,及时做好产权变更登记及涉税业务和有关会计凭证无偿划转管理流程(F/CSG FM 0214-01)
6.1.1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流程—公司总部
F/CSG FM 0513-01-1030
进行可行性研究、制定无偿划转方案并准备有关材料
公司总部财务部及
各专业部门
财务部/资产税务处投资与产权主管
各专业部门/
相关岗位
公司系统各单位财务部和有关职能部门应组成工作小组,组织开展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可行性研究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财务部资产税务处投资与产权主管组织各专业部门(包括但不限于:计划发展部、战略策划部、人力资源部、法律事务部、农电管理部、国际部等)的代表人员依据审核意见开展以下工作(包括但不限于):(1)进行可行性研究,形成《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可行性研究报告》;(2)制定转让方案,形成《国有产权无偿划转方案》;(3)无偿划出方的《国有产权登记证》;(4)选聘中介机构进行法律尽职调查,获得《法律尽职调查报告》和《法律意见书》;(5)获取被划转企业制定其债权、债务(包括拖欠职工债务)以及或有负债的《债务处理方案》。(6)获取经被划转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职工分流安置方案》;(7)评估社会稳定风险,制定应对措施,形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应对报告》;(8)无偿划转双方草签的《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协议》;完成上述工作后,经财务部资产税务处投资与产权主管收集、整理后,提交至财务部资产税务处处长、副主任、主任进行审核。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本市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产权界定办理指引》的通知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本市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产权界定办理指引》的通知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本市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产权界定办理指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09.06.29•【字号】沪国资委产[2009]296号•【施行日期】2009.06.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正文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本市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产权界定办理指引》的通知(沪国资委产[2009]296号)各有关单位:为了进一步加强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服务企业,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192号)、国务院国资委《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业务办理规则》、上海市人民政府《上海市国有资产产权界定暂行办法》和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集体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暂定办法》以及本市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本市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产权界定办理指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执行过程中涉及《关于进一步规范产权登记工作的通知》(沪国资产[1997]322号)、《关于印发〔上海市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细则〕通知》(沪国资产{1997}214号)、《关于本市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沪国资产[1998]93号)等文件与本通知相抵触的规定,以本通知为准。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十九日本市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产权界定办理指引一、办理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以下简称产权登记)程序及报送材料(一)产权登记办理程序企业集团、委托监管单位和其它企业管理部门是各级子企业产权登记的主管单位,应有相应的职能部门及指定专人负责,指导、监督和管理各级子企业的日常产权登记工作。

1、申办产权登记的企业应登录市国资委产权事务管理系统,根据系统提示,按规定填写相应的产权登记表,通过系统审核后上报主管单位,并打印产权登记表、盖章,按要求将准备的文件、资料和产权登记表一并上报主管单位审核;2、主管单位对申办企业的产权登记表和文件、资料以及登记代码进行审核,通过后加盖公章,由主管单位报送市国资委;3、市国资委在接收到产权事务管理系统信息和企业产权登记材料,初审合格后受理,一般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中央行政事业单位

中央行政事业单位

附件1-1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进场交易流程(实物资产)一、向主管部门提出转让申请资产转让方向国管局或主管部门提交资产处置的申请,国管局或主管部门进行审批。

二、委托北交所进行处置资产转让方拟处置资产原值累计达到二十万元后,与北交所签署《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委托书》,并提供相关资料。

(一)资产转让方法人证书复印件;(二)国管局或主管部门处置国有资产的批复;(三)房屋、土地权属证明复印件;(四)机动车需提交机动车行驶证、购置附加费(税)证、保险单、交强险保单、车船使用税证、单位法人代码证(一车一份)、机动车登记证、购车发票复印件;(五)其他文件或材料。

三、北交所组织评估资产转让方委托北交所组织评估机构对拟处置资产进行评估或鉴定。

评估机构对拟处置资产鉴别评估后,废弃电子产品交由中国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统一回收处理,其他资产采用公开方式进场交易。

评估机构由北交所按相关规定选定后报国管局确认,并将评估结果按审批权限报国管局和相关部门备案。

四、发布转让信息北交所通过网站、电子显示屏及指定的媒体发布转让信息,信息公告期不少于20个工作日。

五、登记受让意向信息公告期间,意向受让方应向北交所提交以下文件:(一)法人资格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二)法人机构同意受让的内部决策文件;(三)符合受让条件的相关文件或证明;(四)其他文件或材料。

六、组织交易签约产权转让信息公告期满后,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由北交所组织实施拍卖;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由北交所组织交易双方直接签约。

七、结算交易资金交易资金通过北交所进行统一结算。

八、办理资产交接手续交易价款及交易手续费到账后,资产转让方与受让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签订《资产交接单(协议)》。

九、出具交易凭证北交所审核并向交易双方出具《国有资产交易凭证》。

十、办理过户手续资产交易完成后,需过户的资产,交易双方应持《国有资产交易凭证》办理过户手续。

北京市产权交易所国有产权交易流程

北京市产权交易所国有产权交易流程

北京市产权交易所国有产权交易流程一、提交转让申请转让方应委托经纪会员向北京产权交易所(简称北交所)提交以下申请文件:(一)《产权转让申请书》;(二)转让方和转让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转让标的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四)转让方的内部决策文件;(五)产权转让有权批准机构同意产权转让的批复或决议;(六)转让标的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的,提交标的企业的股东会决议和公司章程;转让标的企业为中外合资或中外合作企业的,提交标的企业的董事会决议和公司章程;(七)涉及职工安置的,提交标的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八)转让标的企业资产评估报告,资产评估项目核准表或备案表;(九)转让标的企业审计报告;(十)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十一)向转让标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转让的,提交法定代表人的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十二)《产权交易委托合同》。

二、转让申请审查转让方委托经纪会员提交文件齐备后,北交所对转让文件进行形式审查,审查通过的,向转让方出具《产权转让受理通知书》。

三、信息披露产权交易项目挂牌公示不少于20个工作日。

通过北交所网站、电子显示屏及指定的各类媒体对外披露产权交易信息。

信息披露内容以《产权转让申请书》内容为主。

四、提交受让申请挂牌期间,意向受让方应委托经纪会员向北交所提交以下文件:(一)《产权受让申请书》;(二)法人资格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三)企业法人的近期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四)公司章程复印件;(五)有关此次收购的内部决议及批准情况;(六)《产权交易委托合同》;(七)符合受让条件的相关文件或证明;(八)按照交易规则应提交的其他文件、材料。

五、受让申请登记北交所对所有提出受让申请的意向受让方均予以登记,并出具《产权受让申请登记通知书》。

六、受让申请受理北交所会同转让方依据转让方提出的受让条件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意向受让方进行资格审核,并出具《产权受让申请受理通知书》或《产权受让申请不受理通知书》。

国有企业改制步骤流程图

国有企业改制步骤流程图

国有企业改制的基本步骤一、成立改制组织成立以企业的资产所有者代表为首的改制工作组,或者根据情况需要由政府、企业主管部门派驻工作组对企业改制进行指导或者组织实施。

企业充分进行改制宣传,使企业全体职工对改制达成共识,初步完成改制方案,到工商部门对改制企业名称进行预核准。

二、进行产权界定国有企业改制中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就是产权界定。

通过对企业现有财产权进行甄别和确认,界定出哪些是国有资产的产权,哪些是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的积累。

根据一些企业改制的成功经验,产权界定可以以多种方式进行,其中有两种较为可行。

一是按时间为界,在某一时间以前企业取得的财产视为国家投资积累取得,界定为国有资产的产权;在某一时间以后企业取得的财产则视为企业经营积累取得,界定为企业自身的财产。

二是政府以规范性文件的方式规定按照一定的比例或者按照一定原则确定的比例来界定产权。

三、进行清产核资国有企业改制,必须对企业各类资产、负债进行全面认真的清查,做到账、卡、物、现金等齐全、准确、一致。

要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的原则,核实和界定国有资本金及其权益,其中国有企业借贷资金形成的净资产必须界定为国有产权。

企业改制中涉及资产损失认定与处理的,必须按有关规定履行批准程序。

改制企业法定代表人和财务负责人对清产核资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四、财务审计国有企业改制,必须由直接持有该国有产权的单位决定聘请具备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财务审计。

凡改制为非国有的企业,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企业法定代表人进行离任审计。

改制企业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向会计师事务所或政府审计部门提供有关财务会计资料和文件,不得妨碍其办理业务。

任何人不得授意、指使、强令改制企业会计机构、会计人员提供虚假资料文件或违法办理会计事项。

五、进行资产评估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对应当进行评估的国有资产进行评估,从而确定改制方案。

聘请具备资格的资产评估事务所进行资产和土地使用权评估。

产股权交易流程

产股权交易流程

产股权交易流程转让方整理、制作、准备以下资料受让方整理、制作、准备以下资料相关企业证明资料转让产权公告资料企业年度财务报表转让产权评审报告企业历史沿革资料产权转让实施方案产权转让审批文件其他需要提供资料相关企业证明资料企业年度财务报表企业资信证明资料其他需要提供资料转让方提出转让申请,并委托产权交易机构公告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委托产权交易机构产权交易机构进行审核资料,发布转让公告(国有产权不少于20个工作日)产权交易机构进行资料审核采取适当的交易方式(招投标、拍卖、协议)交易双方签订产权转让合同产权交易机构出具产权交易鉴证文书凭交易鉴证文书办理相关产权变更手续受让方资料目录1、产(股)权受让申请表(制式);2、受让方概况(制式);3、受让方主体资格证明(法人执照、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证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4、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5、最近一月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6、相关资信证明材料;7、承诺书;8、其他相关资料9、产权转让合同(成交后提供)。

交易流程及办结时限1、流程图2、流程说明(1)申请受理:出让方按照规定的资料清单整理交易资料,并向产权交易中心提出交易申请;(2)资料审核:对所提供的资料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初步审查,并制作公告底稿;(3)发布公告:通过《河南日报》或其他省级以上经济、金融类报刊和产权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产权转让公告,公告期限不少于20个工作日,公告期限内接受报名申购;(4)报名申购:申购人在公告期内按照规定资料清单整理交易资料,并向产权交易中心报名申购;(5)确定资格:向出让方反馈报名申购情况,由产权交易中心和出让方共同确定符合条件的竞买人;(6)组织交易:根据报名申购人数量,选择拍卖、招投标、协议或其他交易方式;(7)公示:确定受让方后,在标的企业和产权交易中心网站公示;(8)签署协议:交易双方签署产权转让合同;(9)成交鉴证:转让合同签署并按规定结算交易价款后,出具产权交易成交鉴证书。

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国有产权无偿划转业务指导书

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国有产权无偿划转业务指导书

Q/CSG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目录1.业务说明 (1)2.适用范围 (1)3.引用文件 (1)4.术语和定义 (1)5.管理要点 (1)6.流程步骤及说明 (2)6.1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流程(F/CSG FM 0214-01) (2)6.1.1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流程—公司总部 (2)6.1.2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流程—各分子公司 (6)6.1.3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流程—县级子公司 (14)7.附录18附录A:业务指导书基本信息表 (19)国有产权无偿划转业务指导书1.业务说明本指导书主要规范国有产权在公司系统内各单位之间,以及公司系统内各单位与系统外单位(包括政府机构、事业单位、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之间的无偿转移工作,采用负责型及审批型相结合的管控策略,全网统一的规范策略,包含的业务流程有国有产权无偿划转流程。

2.适用范围公司总部,分、子公司本部,分、子公司所属各单位。

涉及的岗位角色有:公司总部董事会,各分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供电局局长办公会,网、省、地市、县、领导及财务分管领导、财务负责人、相关专业会计岗、业务部门相关人员等。

3.引用文件Q/CSG216038-2013《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办法》4.术语和定义4.1国有产权:是指公司系统各单位以各种形式投资所形成的应享有的权益,以及依法认定为公司系统各单位所有的其他权益。

4.2国有产权无偿划转:是指国有产权在公司系统内各单位之间,以及公司系统内各单位与系统外单位(包括政府机构、事业单位、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之间的无偿转移。

5.管理要点产权无偿划转管理要求根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办法》,严格履行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实施程序,并在产权无偿划转结束后,及时做好产权变更登记及涉税业务和有关会计凭证的处理。

6.流程步骤及说明6.1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流程(F/CSG FM 0214-01)6.1.1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流程—公司总部6.1.1.1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流程图—公司总部董事会6.1.1.2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流程说明—公司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公司总部.xlsx6.1.2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流程—各分子公司6.1.2.1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流程图—各分子公司总经理6.1.2.2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流程说明—各分子公司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分子公司.xlsx6.1.3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流程—县级子公司6.1.3.1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流程图—县级子公司局长办地市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县级公司.xlsx7.附录附录A:业务指导书基本信息表业务指导书基本信息表注:1、“承接管理制度”指编制本业务指导书必须遵循的,为规范本业务指导书所对应业务,网公司及分子公司所编制的管理制度。

产权转让流程及流程图

产权转让流程及流程图

产权交易流程及流程图(股权类)甘肃省产权交易所制产权交易流程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及甘肃省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省产交所”)相关规定,进场交易程序主要包括受理转让申请、发布转让信息、登记受让意向、组织交易签约、结算交易资金、出具交易凭证及后续事项共7个步骤。

一、受理转让申请(一)签订委托合同省产交所与转让方就本次产权转让进场交易项目,签订《产权交易委托合同》。

(二)提交、审核转让资料转让方应按资料清单(附件)要求向省产交所提交产权转让公告所需相关资料,并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转让方提交的资料符合要求的,省产交所予以接受登记并受理转让申请。

二、发布转让信息(一)发布转让公告转让公告分为预披露公告和正式公告,由省产交所根据项目情况,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在省产交所网站、其他网站或媒介对本次转让事项和相关信息进行预披露、正式披露,公告期分别不少于20个工作日。

转让方披露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转让标的基本情况;2.转让标的企业的股东结构;3.产权转让行为的决策及批准情况;4.转让标的企业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报告和最近一期财务报表中的主要财务指标数据,包括但不限于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营业收入、净利润等(转让参股权的,披露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报告中的相应数据);5.受让方资格条件(适用于对受让方有特殊要求的情形);6.交易条件、转让底价;7.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有限责任公司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8.竞价方式,受让方选择的相关评判标准;9.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其中信息预披露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上1、2、3、4、5款内容。

(二)登记受让意向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内向省产交所提出受让申请,并按规定提供相应的文件,并签署《受让须知》、《受让申请与承诺书》。

2.尽职调查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期内自行或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本次转让涉及的产权及标的企业进行详细踏勘和调查,转让方、省产交所予以配合。

最新2018年《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介绍

最新2018年《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介绍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 行办法》介绍
主要内容
■ ■ ■ ■ ■
背景情况介绍 《办法》基本要点归纳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基本工作程序 《办法》内容讲解 今后工作重点
背景情况介绍

起草《办法》的必要性:
●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的需要 ●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需要 ●促进国有产权有序流转,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需要 ●保护交易各方合法权益的需要 ●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需要
《办法》要点内容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必须按规定的程序进行 《办法》明确了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批准程序和操 作程序,并对内部决策、转让行为批准、清产核资、财务 审计、资产评估、价格确定、转让价款支付以及产权登记 等环节的内容提出了具体的要求,以规范转让的全过程。 其中:转让价格应以合规合理的资产评估为基础通过市场 确定。 目的: ●促进企业国有产权的有序流转 ●使各行为主体按照各自的职责有序参与 ●便于各方面对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全过程进行有效监管
《办法》内容讲解
第五条

转让方式
拍卖: ●转让标的简单 ●价格高低是唯一因素 ●按照《拍卖法》及有关规定组织进行 招投标: ●转让标的复杂 ●价格高低不是唯一取向 ●按照招投标的有关规定组织进行 协议方式: ●在交易市场只产生一个受让方或经省级以上国资监管机 构批准(依据是《办法》第三十条) ●采取一对一的谈判方式
《办法》要点内容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信息必须充分披露 《办法》要求,要按照规定的内容、方式、时间公 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广泛征集受让方。 目的: ●使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信息发布标准化 ●使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信息获知范围最大化 ●防止“暗箱操作”,促进“阳光交易” ●促进企业国有产权市场发现价格机制的形成
《办法》要点内容

国有企业产权转让流程图

国有企业产权转让流程图

交纳保证金
03
意向受让方需按照公告要求交纳一定金额的保证金,
以示诚意。
受让方筛选与确定
资格预审
对意向受让方进行资格预审,确保其符合公告要求的 资质条件。
综合评审
对通过资格预审的意向受让方进行综合评审,包括企 业实力、经验、方案等方面。
确定受让方
根据综合评审结果,选定最合适的意向受让方为最终 受让方。
• 过户手续
需要办理相应的过户手续,包括产权证书的更换 、相关账户的变更等。
• 时间周期
过户时间因地区、企业情况等因素而异,一般需要几个 工作日至数月不等。
支付与结算
支付方式
根据转让合同约定,双方需确定支付方式,如 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等。
01
• 付款保障
可采用银行保函、第三方支付平台等 方式确保付款的安全与及时。
尽职调查与资产评估
聘请中介机构
选择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协 助开展尽职调查和资产评估工
作。
尽职调查
对目标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 情况、法律风险等进行全面调 查,确保产权转让的合法性和 可行性。
资产评估
采用合适的评估方法,对目标 企业的资产进行评估,确定合 理的产权转让价格。
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01 02 03 04
合同起草:根据评审结果和公告要求,起草产权交易合同,明确双方 权益、义务等条款。
合同谈判与修改:双方就合同内容进行谈判,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 和完善。
合同签订:双方达成一致后,正式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按照合同约 定支付交易价款。
以上便是国有企业产权转让流程的核心步骤。在实际操作中,还需遵 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确保流程的合规性和公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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